職業安全衛生署違反勞基法事業名單

說明:

現在資料

公司名稱 發生日期 發生事由 連結
胡秀美(即弘金企業社) 2017/01/0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59條、第26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勞工於接近高壓電路從事採光罩及玻璃屋等安裝工程時,未在高壓電路設置絕緣用防護裝備;對於架空電線之接近場所從事作業,使用之機械車輛未於該高壓電路裝置防護裝備或採取移開該電路之措施,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4967號) 來源
鑫業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01/0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8條第5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自動化機械(自動電鍍機)具有危險之部分,未設置護罩、護圍或具有連鎖性能之安全門等設備,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5040號) 來源
廖鈺琅 2017/01/0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49條第1款使勞工從事低壓電路維修活線作業時,未確實使其戴用絕緣用防護具,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5050號) 來源
廖鈺琅 2017/01/0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死亡災害,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5051號) 來源
美達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1/0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49條第1款使勞工從事電線回推作業時,使用堆高機及6層棧板將勞工舉升至距地高約255公分處,勞工有墜落之虞,未採取防止勞工墜落措施,未架設施工架或設置工作台供勞工使用,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5126號) 來源
高文章 2017/01/0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死亡災害,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5127號) 來源
高文章 2017/01/0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49條第1款使勞工於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從事上漆作業,其施工架工作臺未舖滿密接之踏板,開口未設置下拉桿等防護設備,未使勞工確實戴用安全帽,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5128號) 來源
長順利企業有限公司 2017/01/0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49條第1款使勞工從事瓦斯運送、更換時,因瓦斯管路洩漏發生爆炸,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4957號) 來源
日揚公寓大廈管理維護有限公司 2017/01/0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49條第1款使勞工使用220伏特高壓清洗機於潮濕之景觀池內進行清洗作業,未具有高敏感度、高速型,能確實動作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失效),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5102號) 來源
員林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1/0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死亡災害,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5027號) 來源
華揚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1/0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2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起重機之運轉,未於運轉時採取防止吊掛物通過人員上方及人員進入吊掛物下方之設備或措施,使用吊掛用載具(太空包),未有足夠強度,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0029號) 來源
張金香(即瑞和工程行) 2017/01/1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1條、第36條第1項、第28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勞工工作場所之通道、地板、階梯,未保持不致使勞工跌倒、滑倒、踩傷等之安全狀態,或採取必要之預防措施;架設之通道,傾斜超過15度以上者,未設置踏條或採取防止溜滑之措施;未依工作場所之危害性,設置必要之職業災害搶救器材,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0036號) 來源
麥可通運有限公司 2017/01/1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將鋼筋運送事業交付自營作業者承攬時,未於事前以書面告知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及從事鋼筋吊運作業具墜落危害工作之危害因素暨職業安全衛生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0154號) 來源
友聯車材製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1/2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勞工於堆高機頂篷登上二樓平台處從事廢棄物品之清理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等防護措施,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0250號) 來源
潘武雄 2017/01/2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死亡災害,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03881號) 來源
潘武雄 2017/01/2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電梯直井開口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03883號) 來源
崧廈營造有限公司 2017/01/0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3666號) 來源
東詮營造有限公司 2017/01/0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22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鋼構作業場所,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安全網張掛方式,未符合國家標準CNS14252 Z2215安全網之規定。(勞職授字第1050204777號) 來源
東詮營造有限公司 2017/01/0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確實巡視工作場所。(勞職授字第1050204779號) 來源
日商華大成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2017/01/0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施工架未設置內側交叉拉桿,結構體間開口處未設有安全網,室內挑高樓梯、樓板開口未設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950號) 來源
弘光開發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1/0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台,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5015號) 來源
薛長興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1/0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4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電焊作業使用之焊接柄,未有相當之絕緣耐力及耐熱性。(勞職授字第1050205039號) 來源
正新橡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1/0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收料機之掃除作業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未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及送料。(勞職授字第1050204888號) 來源
東億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1/0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從事拆架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採取使勞工確實使用背負式安全帶及捲揚式防墜器等防止墜落。(勞職授字第1050204772號) 來源
長春石油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2017/01/0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高度2公尺以上施工架拆除作業有發生墜落之虞之場所,未確實巡視,未連繫調整其工作場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4775號) 來源
展才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1/0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施工構臺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之虞,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5094號) 來源
立騰有限公司 2017/01/0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將工程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以書面告知承攬人有關從事施工架組立作業之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職業安全衛生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3818號) 來源
新晟不銹鋼有限公司 2017/01/04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以動力驅動之衝剪機械(摺床),未設有安全護圍。(勞職授字第1050204005號) 來源
麗明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1/0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確實巡視工作場所。(勞職授字第1050204912號) 來源
陳思傑(即今元泰企業社) 2017/01/0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作業場所,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913號) 來源
家泰有限公司 2017/01/0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0條、第106條第1項、第108條第1項、第116條第1項、第126條、第2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固定式起重機之吊具,未設置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金屬熔斷作業所使用之氧氣及乙炔高壓氣體容器,未加固定,貯存時未加固定及裝妥護蓋;堆高機駕駛於離開駕駛座時,未將貨叉放置於地面;對於荷重1公噸以上之堆高機,未指派具訓練合格人員操作;對於使用對地電壓在150伏特以上之洗車機,未具有高敏感度、高速型,能確實動作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勞職授字第1050204932號) 來源
凱楠營造有限公司 2017/01/0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13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橋樑上部結構場所作業,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橋樑上構橋面邊緣模板支撐,未連結穩固,並於構台下方未設足夠強度之安全網。(勞職授字第1050204966號) 來源
禾煇股份有限公司 2017/01/0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73條第1項、第243條第1項、第29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離心機(蔬果用脫水機),未設置有連鎖裝置;對於使用對地電壓在150伏特以上之磨豆(米)機,未具有高敏感度、高速型,能確實動作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對於低溫物體(冷凍庫),未於明顯易見之處所設置警告標示牌。(勞職授字第1050205063號) 來源
川睦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2017/01/0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梯等開口部分工作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5004號) 來源
利榮營造有限公司 2017/01/0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梯邊緣開口部分及外牆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樓梯邊緣開口部分設置護欄,外牆施工架工作臺設置內、外側下拉桿、內側交叉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001號) 來源
東詮營造有限公司 2017/01/0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場所作業,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033號) 來源
亮泉工業有限公司 2017/01/0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勞工工作場所之通道、地板、階梯,未保持不致使勞工跌倒、滑倒、踩傷等之安全狀態,或採取必要之預防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4969號) 來源
亮泉工業有限公司 2017/01/0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4853號) 來源
皇景工程行 2017/01/04 職業安規則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勞職授字第1050205045號) 來源
皇景工程行 2017/01/0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設置吊升荷重16.5公噸之固定式起重機1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其操作人員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合格即行操作。(勞職授字第1050205046號) 來源
中國鋼鐵結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1/0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事業單位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實施工作上之連繫與調整,未確實巡視工作場所,未指導及協助相關承攬事業實施安全衛生教育。(勞職授字第1050205047號) 來源
中國鋼鐵結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1/0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實施工作上之連繫與調整,未確實巡視工作場所。(勞職授字第10502042192號) 來源
兆赫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01/04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7條第1項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設有中央管理方式之空氣調節設備之建築物室內作業場所,未每6個月監測二氧化碳濃度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50205077號) 來源
剛輔興業有限公司 2017/01/0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4997號) 來源
美力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1/0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指導及協助相關承攬事業實施安全衛生教育。(勞職授字第1050205000號) 來源
新麗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1/0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機械之馬達轉軸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有護罩、護圍、套胴、跨橋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035號) 來源
立騰有限公司 2017/01/0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將施工架組配作業交付承攬人承攬時,未於事前以書面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從事施工架組立作業之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職業安全衛生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46731號) 來源
張山明 2017/01/0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電梯井從事模板傳料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983號) 來源
旭源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1/0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確實巡視,未連繫調整其工作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4985號) 來源
典唐資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7/01/0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5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半乾式除酸塔之掃除作業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者,未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及送料。(勞職授字第1050205038號) 來源
岦陞股份有限公司 2017/01/0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將工程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5043號) 來源
岦陞股份有限公司 2017/01/0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確實落實工作之連繫與調整,未確實巡視工作場所,未指導及協助相關承攬事業實施安全衛生教育。(勞職授字第1050205044號) 來源
宇輝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1/0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9條之1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勞工於局限空間從事作業前,未確實確認該空間內有無可能引起勞工發生危害,未就作業進度及環境改變確認通風換氣實施方式。(勞職授字第1050205024號) 來源
家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1/0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吊升荷重在3公噸以上固定式起重機1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未經檢查合格即予使用。(勞職授字第1050205122號) 來源
簡漢鐘(即隆興企業社) 2017/01/0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8條第1項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雙側交叉拉桿、下拉桿及舖滿密接之踏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5130號) 來源
衛普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1/0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第3款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0005號) 來源
衛普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1/0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06條第1項第4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壓氣體容器,不論盛裝或空容器,使用時,未加固定。(勞職授字第1060200006號) 來源
唐媚(即美食廚房小吃店) 2017/01/0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77條第1項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廚房瓦斯儲放區,有爆炸、火災之虞,未採取通風、換氣、除塵等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4960號) 來源
祝旺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2017/01/0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及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519號) 來源
漢威工程有限公司 2017/01/0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53條、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堆置物料,為防止倒塌、崩塌或掉落,未採取繩索捆綁、護網、擋樁、限制高度或變更堆積等必要設施;對於高度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維修管線用施工架,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725號) 來源
全秉機械有限公司 2017/01/0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08條第1項、第153條第1項、第17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壓氣體之貯存,未有護蓋;鋼製物料有滾動危害之虞,未採取繩索捆綁、擋樁等必要設施;對於甲苯或二甲苯之噴漆場所,使用之電氣機械、器具或設備,未具有適合於其設置場所危險區域劃分使用之防爆性能構造。(勞職授字第1050204928號) 來源
全秉機械有限公司 2017/01/0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確實巡視,未連繫調整其工作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4931號) 來源
新亞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2017/01/0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連續壁鋼筋籠頂部電焊加工作業開口部分等工作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使用對地電壓在150伏特以上交流電焊機等電動機,未具有高敏感度、高速型能確實動作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勞職授字第1050205003號) 來源
新亞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2017/01/0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確實巡視,未連繫調整其工作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5005號) 來源
陽明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1/0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條、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等易發生職業災害,未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2樓平台開口,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5008號) 來源
晃茂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1/0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內側交叉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5066號) 來源
富元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01/06 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第21條第1項、第25條、第3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用、處置鹽酸與硝酸等特定化學物質之丁類物質,對於設備之閥與操作此等之開關、按鈕等,未明顯標示開閉方向;未標示其材料、物料之種類,輸送對象設備及其他必要事項;未設置緊急沖淋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5011號) 來源
上毅國際室內裝修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1/0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第230條第2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之1條、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作業場所,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使勞工以合梯當作上下設備之使用;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使其正確戴用安全帽;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5124號) 來源
大陸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1/0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00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95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隧道之通路,未規劃工作人員專用通路,並於車輛行駛之路徑以欄杆或其他足以防護通路安全之設施加以隔離;對於在坑內、隧道等自然換氣不充分之場所工作,使用具有內燃機之機械,排出之廢氣危害勞工,未設置有效之換氣設施。(勞職授字第1050205135號) 來源
大陸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1/1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梯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039號) 來源
匯通紙業機械有限公司 2017/01/06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6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圓盤鋸未設有反撥預防裝置及鋸齒接觸預防裝置。(勞職授字第1050205013號) 來源
裕瑋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1/0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2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荷重在1公噸以上之堆高機,未指派經特殊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人員操作。(勞職授字第1060200023號) 來源
宏遠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1/0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壓光機之掃除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者,未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勞職授字第1060200021號) 來源
聯鋼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1/0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第2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開口場所作業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場所作業,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使用對地電壓在150伏特以上之臨時用電發電機,未具有高敏感度、高速型能確實動作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勞職授字第1050204219號) 來源
聯鋼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1/0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實施工作上之連繫與調整,未確實巡視工作場所。(勞職授字第10502042191號) 來源
聯鋼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1/1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工作場所負責人未立即指揮停止有立即發生危險作業,未實施工作上之連繫與調整,未確實巡視工作場所。(勞職授字第1060200249號) 來源
聯鋼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1/2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實施工作上之連繫與調整,未確實巡視工作場所。(勞職授字第1060200206號) 來源
林郁裕 2017/01/0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4676號) 來源
祐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01/09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使用甲苯作業場所(屬有機溶劑中毒預防規則規定之第二種有機溶劑),未每6個月監測其濃度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50205087號) 來源
李佳芳(即喬發食品行) 2017/01/0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5116號) 來源
東星汽車貿易有限公司 2017/01/0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59條、第17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物料之堆放,有妨礙消防器具之緊急使用;對於使用含有有機溶劑之漆料調漆作業,使用之電氣機械、器具或設備(例如電源開關),未具有防爆性能構造。(勞職授字第1050205132號) 來源
佑信紙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1/0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紙捲分條機之轉軸固定具,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為埋頭型或設置護罩。(勞職授字第1050205139號) 來源
岩城營造有限公司 2017/01/0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梯間開口部分及外牆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樓梯間開口部分設置護欄,外牆施工架工作臺設置內、外側下拉桿、內側交叉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082號) 來源
協和鋁業有限公司 2017/01/1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第9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機械之掃除、上油、檢查、修理或調整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者,未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及送料;對於固定式起重機具之吊鉤,未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勞職授字第1050204674號) 來源
永盛開發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1/1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將工程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4935號) 來源
永盛開發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1/1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實施工作上之連繫與調整,未確實巡視工作場所,未指導及協助相關承攬事業實施安全衛生教育。(勞職授字第1050204936號) 來源
振豐電子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1/1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84條之1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勞工使用危險物(環保碳氫溶劑)從事作業前,未確認所使用物質之危險性及製程之危險性,採取預防危害之必要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5055號) 來源
中鹿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1/1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實施工作上之連繫與調整,未確實巡視工作場所。(勞職授字第1050205114號) 來源
中鹿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1/1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22條、第40條第1項、第45條、第48條第1項、第12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P棟鋼構組裝作業之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安全網之張掛方式,未符合國家標準CNS 14252 Z2115安全網之規定,未依規定延伸適當之距離或設置垂直式安全網,未清除掉落於安全網上之材料、垃圾等;對於高度五公尺以上之施工架之工作場所,未事先指派所僱之專任工程人員簽章確認強度計算書及施工圖說,未建立按施工圖說施作之查驗機制,未妥存備查其設計、施工圖說、簽章確認紀錄及查驗等相關資料;施工架未在適當之垂直、水平距離處與構造物妥實連接;施工架之工作臺,其支撐點未有二處以上且未綁結固定,使其無脫落或位移之虞;未禁止使用鋼筋作為起重支持架。(勞職授字第1050205117號) 來源
勃泰有限公司 2017/01/1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22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P棟鋼構組裝作業之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安全網之張掛方式,未符合國家標準CNS 14252 Z2115安全網之規定,未依規定延伸適當之距離或設置垂直式安全網,未清除掉落於安全網上之材料、垃圾等。(勞職授字第1050205118號) 來源
鉅宜工程有限公司 2017/01/1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22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P棟鋼構組裝作業之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安全網之張掛方式,未符合國家標準CNS 14252 Z2115安全網之規定,未依規定延伸適當之距離或設置垂直式安全網,未清除掉落於安全網上之材料、垃圾等。(勞職授字第1050205119號) 來源
老爺大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7/01/1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條第2項、第94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廚房蒸、烤箱之高溫熱表面引起灼燙傷之虞,未設置警示標誌、適當之隔熱等必要之安全設施;對於升降機之各樓出入口及搬器內,未明顯標示其積載荷重。(勞職授字第1060200030號) 來源
楊順發即富鶊工程行 2017/01/1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工作井推進管線作業等場所,勞工有遭受物體飛落危險之虞,未於該處設置防止物體飛落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5096號) 來源
吉有營造有限公司 2017/01/1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2項對於推進管線作業,未於事前以書面具體告知再承攬人有關工作場所之工作環境、物體飛落等危害因素暨職業安全衛生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5100號) 來源
實做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1/1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4款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工作場所負責人對於推進管線作業,有立即發生危險之虞,未確實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命令其停止該危險作業;未確實巡視;未連繫調整其工作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未指導及協助承攬人、再承攬人辦理相關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勞職授字第1050205101號) 來源
固滿德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1/1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固定式起重機具之吊具,未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勞職授字第1050205093號) 來源
明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01/1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設置高壓氣體容器1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設備,其操作人員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合格即行操作。(勞職授字第1060200062號) 來源
柯氏營造有限公司 2017/01/1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內側下拉桿及交叉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083號) 來源
先豐通訊股份有限公司 2017/01/1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0035號) 來源
連成營造有限公司 2017/01/1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梯開口部分工作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5106號) 來源
連成營造有限公司 2017/01/1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5107號) 來源
馥生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1/1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內側下拉桿及交叉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108號) 來源
旭廣營造有限公司 2017/01/1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內側交叉拉桿及內、外側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128號) 來源
仰哲營造有限公司 2017/01/1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樓梯開口部分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施工架工作臺設置內、外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樓梯開口部分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135號) 來源
新太盟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1/1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20條第5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開口部分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叉拉桿、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010號) 來源
新太盟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1/1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將工程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0011號) 來源
新太盟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1/1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實施工作上之連繫與調整,未確實巡視工作場所,未指導及協助相關承攬事業實施安全衛生教育。(勞職授字第1060200012號) 來源
連武忠即永固工程行 2017/01/1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2項將工程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再承攬人有關二丁掛磁磚粘貼相關作業之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0013號) 來源
連武忠即永固工程行 2017/01/1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016號) 來源
王信富 2017/01/1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008號、1060200019號) 來源
聖堃營造有限公司 2017/01/1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5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營建用升降機2樓出入口,勞工有遭受墜落之虞,所設之護欄高度不符合規定;系統施工架組配件連接之插銷扣件脫落。(勞職授字第1050204998號) 來源
三德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01/1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1條、第43條第1項、第94條、第108條第1項、第22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工作場所通道上有積水未清除,未保持不致使勞工滑倒之安全狀態,或採取必要之預防措施;對於原動機、傳動帶等有捲夾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裝設護罩;對於升降機各樓出入口,未明顯標示其積載荷重或乘載之最高人數,未規定使用時不得超過限制;瓦斯鋼瓶存放,未加以固定;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邊緣及開口部份,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防護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0017號) 來源
銧榮興業有限公司 2017/01/12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以動力驅動之衝壓機械(衝床),未具有安全護圍。(勞職授字第1060200064號) 來源
大山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2017/01/1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設置吊升荷重3公噸以上之固定式起重機1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其操作人員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合格即行操作。(勞職授字第1060200031號) 來源
蔡天送即兆峰工程行 2017/01/1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拆除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及防墜器等防護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0068號) 來源
中鼎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1/1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除礦水槽頂板開口部分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069號) 來源
中鼎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1/1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拆除作業發生墜落危害之虞,未確實巡視,未連繫調整其工作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0070號) 來源
松銘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1/1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實施工作上之連繫與調整,未確實巡視工作場所,未指導及協助相關承攬事業實施安全衛生教育。(勞職授字第1050204991號) 來源
樹成工業有限公司 2017/01/1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4942號) 來源
樹成工業有限公司 2017/01/13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以動力驅動之衝剪機械(衝床),未具有安全護圍。(勞職授字第1050204944號) 來源
張榮聰(即長青企業社) 2017/01/1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1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操作挖土機(裝有磁吸盤)作業,未禁止人員進入操作半徑內或附近有危險之虞之場所,挖土機用於該機械非主要用途,駕駛者離開其位置時,未將挖土斗等作業裝置置於地面。(勞職授字第1050205072號) 來源
工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1/1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45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施工架未在適當之垂直、水平距離處與構造物妥實連接。(勞職授字第1050205082號) 來源
津湛有限公司 2017/01/1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0條第1項、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用之合梯,兩梯腳間未有金屬等硬質繫材(已生鏽);使勞工以合梯當作二工作面之上下設備使用。(勞職授字第1060200022號) 來源
展晟興有限公司 2017/01/1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第2項、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第4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從事移動式起重機防傾裝置更換油封洩壓作業,未採取釋壓、關斷或阻隔等適當設備或措施,未指定作業監督人員,從事監督指揮工作。(勞職授字第1060200055號) 來源
五股王有限公司 2017/01/1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將工程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0057號) 來源
五股王有限公司 2017/01/1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未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負責工作場所之巡視,未實施工作上之連繫與調整。(勞職授字第10602000571號) 來源
璋明紙業有限公司 2017/01/1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7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擦手紙摺疊機具有捲入點之滾軋(更換紙捲作業),有危害勞工之虞,未設護圍、導輪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114號) 來源
佳勣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2017/01/1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梯間開口部分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166號) 來源
強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1/13 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第23條、第3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處置丁類物質(硫酸)1公噸,未置備該物質等漏洩時能迅速告知有關人員之警報用器具及除卻危害之必要藥劑、器具等設施;未設置洗眼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227號) 來源
蔡元慶 2017/01/1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機械之掃除、上油、檢查、修理或調整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者,未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勞職授字第1050204867號) 來源
頭份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1/1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5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鋼胚儲放堆置(高度約1.8公尺),未採取擋樁、限制高度或變更堆積等必要設施。(勞職授字第1060200048號) 來源
水葉營造有限公司 2017/01/1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及樓梯及樓板等開口部分等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施工架工作臺設置內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樓梯與樓板開口部分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091號) 來源
峰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1/1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1條之2第5、6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勞工從事道路整平及瀝青填補作業,為防止車輛突入引起之危害,未設置交通引導人員及指揮棒之電動旗手,作業人員未戴有反光帶之安全帽及穿著顏色鮮明施工背心。(勞職授字第1060200109號) 來源
城毅有限公司 2017/01/16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1、3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以動力驅動之衝剪機械(衝床),未具有安全護圍;衝剪機械之傳動帶及傳動輪,未設置護罩、護圍等防護物。(勞職授字第1060200129號) 來源
祐鎮營造有限公司 2017/01/1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板開口部分及外牆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樓板開口部分設置護欄及安全網,外牆施工架工作臺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144號) 來源
寶信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1/1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及陽台開口等部分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施工架工作臺設置內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陽台開口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145號) 來源
徐福田 2017/01/1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及樓梯及樓板等開口部分等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施工架工作臺設置內側交叉拉桿及雙側下拉桿與端部護欄,樓梯與樓板開口部分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167號) 來源
謝畯澤(即盛元工程行) 2017/01/1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開口部分等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施工架工作臺設置內側交叉拉桿及雙側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177號) 來源
仰哲營造有限公司 2017/01/1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29條第9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暴露之鋼筋未採取彎曲或加蓋等防護設施。(勞職授字第1060200189號) 來源
允德營造有限公司 2017/01/1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內側交叉拉桿及內、外側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203號) 來源
達漢營造有限公司 2017/01/1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施工架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105號) 來源
龍銓土木工程有限公司 2017/01/1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施工架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106號) 來源
醫療財團法人徐元智先生醫藥基金會亞東紀念醫院 2017/01/1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99條、鍋爐及壓力容器安全規則第14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所屬顯著寒冷之工作場所,未於明顯易見之處所設置警告標示牌,禁止非與從事作業有關之人員進入;對於鍋爐之操作管理,未僱用專任操作人員。(勞職授字第1050205134號) 來源
北翰營造有限公司 2017/01/1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08條第1項、第228條、第230條第1項及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之1條、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壓氣體氧氣、乙炔容器,未安穩放置並裝妥護蓋;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作業場所,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使用之合梯,未具堅固之構造;對於進入營繕場所施作人員,未使其確實戴用安全帽;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072號) 來源
億盛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1/1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5條第1項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或下拉桿等防護設備;為維持施工架與施工構臺之穩定,未以斜撐材作適當而充分之支撐;對於室外警衛亭施工架,未在適當之垂直距離處與構造物妥實連接;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場所作業,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090號) 來源
中宇環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1/1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0條第1項、第45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屋頂、鋼梁及施工架工作臺等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度5公尺以上施工架之構築,未以斜撐材作適當而充分之支撐,未於適當之垂直方向以不超過5.5公尺、水平方向以不超過7.5公尺為限之水平距離處與構造物妥實連接,未事先就外牆浪板型態之預期施工時之最大荷重,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置備依現場外牆浪板型態設計之施工圖說,未建立按施工圖說施作之查驗機制。(勞職授字第1060200096號) 來源
中宇環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1/1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實施工作上之連繫與調整,未確實巡視工作場所。(勞職授字第1060200101號) 來源
京騰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1/17 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條、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未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地板與施工架間之開口,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099號) 來源
吳永民即銓興工程行 2017/01/1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未於該處設置護欄(內側交叉拉桿、內外側下拉桿及端部防護)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202號) 來源
凰太竹金屬企業有限公司 2017/01/1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內、外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205號) 來源
久鉅營造有限公司 2017/01/1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外牆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內外側下拉桿及內側交叉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225號) 來源
駿寶營造有限公司 2017/01/1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內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245號) 來源
三勝文具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1/17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特定粉塵作業場所,未每6個月或作業條件改變時監測粉塵濃度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60200305號) 來源
銓興營造有限公司 2017/01/1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實施工作上之連繫與調整,未確實巡視工作場所,未指導及協助相關承攬事業實施安全衛生教育。(勞職授字第1060200100號) 來源
侯少良(即慶文工程行 2017/01/1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4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5公尺以上施工架之組配及拆除作業,未指定施工架組配作業主管於作業現場辦理決定作業方法及指揮勞工作業,未實施檢點,檢查材料、工具、器具等,並汰換其不良品,未監督勞工個人防護具之使用,未確認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之有效狀況。(勞職授字第1060200102號) 來源
富台營造有限公司 2017/01/1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2項將工程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再承攬人有關模板組立作業之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0192號) 來源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7/01/1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勞工於電桿等有發生倒塌、崩塌之虞之構造物或其他物體之上方、內部或其周邊場所作業,未有防止發生倒塌、崩塌之設施。(勞職授字第1050204393號) 來源
台灣麥當勞餐廳股份有限公司 2017/01/18 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第7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設計專供載貨用之升降機,使其搭乘人員。(勞職授字第1050204970號) 來源
東鉅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2017/01/1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3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箱涵頂部所架設之臨時通道,未置備適當扶手。(勞職授字第1060200040號) 來源
捷盛營造有限公司 2017/01/1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作業場所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116號) 來源
遠雄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1/1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未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勞職授字第1060200136號) 來源
金助營造廠有限公司 2017/01/1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對於使用車輛系營建機械(壓路機)等作業,勞工有遭受被撞之虞,工作場所負責人未指揮命令停止該危險作業,未確實巡視,未連繫調整其工作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0172號) 來源
茗昶營造有限公司 2017/01/1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0174號) 來源
寶廣營造有限公司 2017/01/1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20條第1款、5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帷幕牆及樓板之護欄,未具有高度90公分以上之上欄杆,杆件之強度未有使整個護欄具有抵抗於上欄杆之任何一點,於任何方向加以75公斤之荷重,而無顯著變形之強度。(勞職授字第1060200210號) 來源
泰亞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1/1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將工程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承攬人有關其事業之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0183號) 來源
泰亞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1/1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4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未指導及協助相關承攬事業實施安全衛生教育。(勞職授字第1060200188號) 來源
冠澔工程有限公司 2017/01/1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2項將工程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再承攬人有關模板組立作業之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0185號) 來源
遠東藍藻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1/18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77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堆高機未設置警報裝置。(勞職授字第1060200389號) 來源
盛德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1/1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外牆施工架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天井內施工架作業場所,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之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199號) 來源
達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1/1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從事作業時,工作場所負責人未立即指揮停止有立即發生危險之虞之作業,未實施工作上之連繫與調整,未確實巡視工作場所。(勞職授字第1060200220號) 來源
造邦工程有限公司 2017/01/1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11條之1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勞職授字第10602002201號) 來源
彰億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2017/01/1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室內施工架場所作業,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223號) 來源
冠良營造廠有限公司 2017/01/1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31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電梯、樓梯、工作台等開口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階梯、升降機及出入口,未保持其適當照明。(勞職授字第1060200242號) 來源
萬鎰營造有限公司 2017/01/1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40條第1項、第45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5公尺以上施工架之構築及拆除,未建立按施工圖說施作之查驗機制;施工架上下設備,未以斜撐材作適當而充分之支撐;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2491號) 來源
簡漢鐘(即隆興企業社) 2017/01/1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8條第1項第2款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施工架工作臺寬度未在40公分以上,未有舖滿密接之踏板;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施工架場所,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226號) 來源
釆鼎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1/1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及室內施工架工作臺與鋼構屋頂等開口部分等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施工架工作臺設置雙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鋼構屋頂設置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241號) 來源
泰吉營造有限公司 2017/01/1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勞職授字第1060200244號) 來源
黃敏昭即南佳工程行 2017/01/1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1條之1第1項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有車輛出入、使用道路作業、鄰接道路作業或有導致交通事故之虞之工作場所,未設置能使受警告者清晰獲知之交通號誌、標示或柵欄。(勞職授字第1060200455號) 來源
台光電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01/2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第1項、第7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機械之掃除、上油、檢查、修理或調整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者,未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及送料;對於滾輾紙、金屬箔等或其它具有捲入點之滾軋機有危害勞工之虞時,未設護圍、導輪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5029號) 來源
佳邦營造有限公司 2017/01/2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條、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屋突層鋼筋等易生職業災害者,未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098號) 來源
三葉造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1/2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7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廠內作業場所有易燃液體之蒸氣,有火災爆炸之虞,使用之電氣箱、電器開關、緊急照明燈及消防設備等未具有適合於其設置場所危險區域劃分使用之防爆性能構造。(勞職授字第1060200197號) 來源
國產建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1/2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混凝土卸料平台,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適當強度之圍欄等防護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0178號) 來源
郭錦聰 2017/01/2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外牆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221號) 來源
良和營造有限公司 2017/01/2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施工架工作臺及前陽台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施工架工作臺設置內、外側下拉桿及內側交叉拉桿,前陽台開口部分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256號) 來源
陳恒德(即漢光工業社) 2017/01/2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屋頂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310號) 來源
品濠工程有限公司 2017/01/2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鋼構屋頂、鋼樑開口部分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鋼構場所作業,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215號) 來源
連友營造有限公司 2017/01/2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板開口部分及外部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樓板開口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施工架工作臺內側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344號) 來源
慶欣欣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2017/01/2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固定式起重機之吊具,未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勞職授字第1060200257號) 來源
佳立營造有限公司 2017/01/2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內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339號) 來源
協順鐵線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1/2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直立式伸線機之馬達傳動輪皮帶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設置護罩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315) 來源
士元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1/2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239號) 來源
高鼎鷹架有限公司 2017/01/2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41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5公尺以上施工架之組配及拆除作業,未指定施工架組配作業主管於作業現場辦理決定作業方法及指揮勞工作業,未實施檢點,檢查材料、工具、器具等,並汰換其不良品,未監督勞工個人防護具之使用,未確認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之有效狀況;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勞職授字第1060200200號) 來源
晶華國際酒店股份有限公司台南分公司 2017/01/2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2樓宴會廳後場之工作場所通道未保持不致使勞工跌倒、滑倒、踩傷等之安全狀態,或採取必要之預防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0247號) 來源
健合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1/2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勞職授字第1060200259號) 來源
漢柏營造有限公司 2017/01/2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電梯直井開口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388號) 來源
漢柏營造有限公司 2017/01/2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實施工作上之連繫與調整,未確實巡視工作場所,未指導及協助相關承攬事業實施安全衛生教育。(勞職授字第10602003882號) 來源
桃園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1/24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車輛維修補土噴漆作業使用苯乙烯、乙酸丁酯、二甲苯及乙二醇乙醚醋酸酯等有機溶劑之作業場所,未每6個月監測其濃度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60200081號) 來源
昇廣精密股份有限公司 2017/01/24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以動力驅動之衝剪機械(摺床),未具有安全護圍、安全模或其他安全裝置。(勞職授字第1060200103號) 來源
長榮空廚股份有限公司 2017/01/2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第1項、第108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機械之掃除、上油、檢查、修理或調整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者,未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及送料;高壓氣體(氬氣)鋼瓶,未固定及裝置護蓋。(勞職授字第1060200118號) 來源
台灣富美家股份有限公司 2017/01/2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設置危險性設備(第一種壓力容器)1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設備,其操作人員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合格即行操作。(勞職授字第1060200213號) 來源
台灣富美家股份有限公司 2017/01/2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6條、第230條1項、鍋爐及壓力容器安全規則第17條第1項、第18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鑽孔機旋轉刃具作業,勞工手指有觸及之虞,未明確告知並標示勞工不得使用手套;使用之合梯,兩梯腳間未有金屬等硬質繫材扣牢;壓力表之刻度板上,未明顯標示最高使用壓力之位置;對於鍋爐房或鍋爐設置場所,未在作業場所入口明顯處設置禁止進入之標示。(勞職授字第10602002131號) 來源
蝴蝶谷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1/2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9條之2第1項、第29條之3、第230條第1項、第275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置汙水槽屬局限空間之作業場所,未於作業場所入口顯而易見處所公告進入該場所時應採取之措施",使作業勞工周知;未於汙水槽等局限空間之作業場所入口顯而易見處所公告禁止進入之規定;使用之木梯,兩梯腳間未有金屬等硬質繫材扣牢;發電室、變電室堆置紙箱、鐵線、交通錐等與電路無關之物件。"(勞職授字第1060200230號) 來源
贊盛重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7/01/24 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第3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以移動式起重機吊掛泥漿軟管之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物體飛落危險之虞,未採取防止人員進入吊舉物下方及吊舉物通過人員上方之設備或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0065號) 來源
萬鼎工程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2017/01/2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以移動式起重機吊掛泥漿軟管作業,勞工有遭受物體飛落危險之虞,工作場所負責人未確實巡視,未連繫調整其工作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0066號) 來源
銳龍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1/24 工業用機器人危害預防標準第21條、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所設機器人(從事金屬桿件銲接作業)可動範圍外側之柵護圍,未裝設有安全裝置;以動力驅動之衝壓機械(衝床),未具有安全護圍。(勞職授字第1060200146號) 來源
上贏興業有限公司 2017/01/2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7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離心機械(脫水機),未裝置覆蓋連鎖裝置。(勞職授字第1060200290號) 來源
國緯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1/2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陽台開口部分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299號) 來源
漢忠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1/2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開口部分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內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328號) 來源
薰漢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1/2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天井施工架工作臺,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331號) 來源
嘉凱營造有限公司 2017/01/2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內側交叉拉桿及內及外側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352號) 來源
永進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1/2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落地窗處樓板及管道間開口部分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368號) 來源
旭源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1/2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梯間開口部分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369號) 來源
新竹縣芎林鄉公所 2017/01/2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57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搭載勞工於行駛中之貨車、垃圾車或資源回收車,未依規定使勞工搭乘於因車輛搖動致有墜落之虞之位置從事垃圾清運作業。(勞職授字第1060200153號) 來源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2017/01/2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43條第1項、鍋爐及壓力容器安全規則第30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使用對地電壓在150伏特以上之移動式空氣壓縮機,未具有高敏感度、高速型,能確實動作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空氣壓縮機(屬第二種壓力容器)之壓力錶之刻度板上,未標示最高使用壓力之位置。(勞職授字第1060200198號) 來源
茂楊工程有限公司 2017/01/2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230條第1項第3、4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使用之合梯,兩梯腳間未有金屬等硬質繫材扣牢及安全之防滑梯面。(勞職授字第1050205084號) 來源
駿琦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1/2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5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鋼捲堆置,未採取擋樁等必要設施。(勞職授字第1060200316號) 來源
功和營造有限公司 2017/01/2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及垃圾管道間開口部分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施工架工作臺設置內、外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管道間開口部分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未於該處設置安全之上下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5086號) 來源
大澄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1/2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之虞,未設置內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211號) 來源
駿琦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1/2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吊升荷重在3公噸以上之固定式起重機1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未經檢查合格即予使用。(勞職授字第1060200313號) 來源
安森科技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01/2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分條機之修理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為防止他人操作該機械之起動等裝置或誤送料,未採上鎖或設置標示等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0301號) 來源
國統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2017/01/2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第106條第1項第4款、第24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鍋爐燃料輸送馬達皮帶輪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有護罩等設備;對於高壓氣體容器,不論盛裝或空容器,使用時,未加固定。對於冷氣設備之用電開關 ,勞工於作業中或通行時,有因接觸或接近致發生感電之虞者,未設防止感電之護圍或絕緣被覆。(勞職授字第1060200345號) 來源
亞鼎營造有限公司 2017/01/2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梯轉台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321號) 來源
崧富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1/2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及管道間開口部分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外牆施工架工作臺設置內側下拉桿、交叉拉桿,管道間開口部分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403號) 來源
英順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1/2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內、外側交叉拉桿、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442號) 來源
祐鉅工業有限公司 2017/01/2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危險性機械或設備之操作人員,未僱用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之合格人員充任之。(勞職授字第1060200295) 來源
蔣素娥(即辛銳企業社) 2017/01/2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第3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排除噴漿輸送管阻塞作業,必須在運轉狀態下施行者,未採取必要安全措施及書面確認作業方式之安全性,並指派現場主管在場監督。(勞職授字第1060200140號) 來源
穩聖營造有限公司 2017/01/2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2項將工程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再承攬人有關從事隧道噴漿作業之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0138號) 來源
本明室內裝修工程有限公司 2017/01/2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勞職授字第1050204957號) 來源
李龍傑 2017/02/0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49條第1款使勞工於高度2公尺以上(約5.6公尺)屋頂從事鐵皮更換作業,發生墜落危害,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0405號) 來源
李龍傑 2017/02/0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死亡災害,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0395號) 來源
吳春生 2017/02/0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49條第1款使勞工於潮濕之地面操作110伏特電壓電鑽,從事擋土牆模板支撐組立之鑽孔作業,發生桿電危害,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0336號) 來源
廖盛財 2017/02/0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49條第1款使勞工從事屋頂作業時,發生墜落危害,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0385號) 來源
大山土石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0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49條第1款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平台旁開口處從事上黃油保養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握把、覆蓋等防護措施,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5099號) 來源
大園起重有限公司 2017/02/0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49條第1款使勞工從事移動式起重機吊桿前置作業進行組裝零件傳遞時,發生墜落危害,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0398號) 來源
游進步(即大聖木藝廠) 2017/02/0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死亡災害,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0407號) 來源
游進步(即大聖木藝廠) 2017/02/0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39條、第11條之1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勞工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臨時工作平臺上從事木質天花板安裝及螺絲鎖固工作,未設置適當之施工架,未提供作業勞工適當安全帽,使其正確戴用,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0505號) 來源
卓益田(即湧錮企業社) 2017/02/0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49條第1款使勞工從事牆壁穿孔洗洞作業時,未先調查牆壁內電線管線配置情形,發生感電危害,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0416號) 來源
賴進源 2017/02/0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49條第款勞工於載運合板時,倒車墜入水深1.8公尺之丁壩基礎坑內,發生墜落溺斃危害,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0511號) 來源
保毅工程行 2017/02/2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49條第1款使勞工於導電性良好之鋼筋上連接鋼筋彎折機具連接線路作業,未於電動機具之連接電路上設置能確實動作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0753號) 來源
財團法人農業科技研究院 2017/02/0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08條、第175條第1項、第232條及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第3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高壓氣體鋼瓶之貯存,未裝妥護蓋;對於收存危險物(柴油)之儲槽,未採取接地或使用其他去除靜電之裝置;對於勞工有墜落危險之場所,未設置警告標示,並禁止與工作無關之人員進入;對於使用丁類物質(鹽酸)之實驗室,未設置緊急沖淋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163號) 來源
長庚醫療財團法人桃園長庚紀念醫院 2017/02/02 鍋爐及壓力容器安全規則第1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鍋爐專任操作人員於鍋爐運轉中,使其從事與鍋爐操作無關之其他機械、設備及場所之巡視作業。(勞職授字第1060200176號) 來源
大園起重有限公司 2017/02/02 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第2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使用移動式起重機,未注意其負荷次數及吊升荷物之重量,不得超過該起重機設計時之負荷條件,並防止起重機構造部分之鋼材、接合處或銲接處等,有發生變形、折損或破斷等情形。(勞職授字第1060200186號) 來源
全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0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53條、地159條第6款、第230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堆置物料,為防止倒塌、崩塌或掉落,未採取繩索捆綁、護網、擋樁、限制高度或變更堆積等必要設施;物料之堆放,有妨礙消防器具之緊急使用;使用合梯當作二工作面之上下設備使用。(勞職授字第1060200288號) 來源
大中華物業管理顧問有限公司 2017/02/02 鍋爐及壓力容器安全規則第26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從事第一種壓力容器操作之人員,未有經教育訓練合格或壓力容器操作技能檢定合格。(勞職授字第1060200300號) 來源
協欣廣告有限公司 2017/02/02 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第29條第1項、第62條第2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59條、第26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建築物旁接近高壓電路支持物(11KV變電箱)使用積載型卡車起重機進行廣告招牌裝拆起重吊掛作業,未於事前調查其作業範圍、作業空間,未決定作業方法、吊掛方法及運搬路徑;未於高壓電路支持物設置絕緣用防護裝備及設置護圍或採取移開該電路之措施;未置備絕緣用防護具、安全帽及安全帶供作業勞工使用。(勞職授字第1060200307號) 來源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0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勞職授字第1060200437號) 來源
西歐加油站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0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73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離心式脫水機,未有使覆蓋未完全關閉時,無法啟動之連鎖裝置。(勞職授字第1060200453號) 來源
盛弘機械工程有限公司 2017/02/0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高處從事施工架組立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未使勞工使用捲揚式防墜器,未確實鈎掛安全帶。(勞職授字第1060200303號) 來源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0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承攬人於高度2公尺以上高處從事施工架組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確實巡視工作場所。(勞職授字第1060200306號) 來源
齊裕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0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營建用升降機1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未經檢查合格即予使用。(勞職授字第1060200374號) 來源
齊裕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0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853號) 來源
大砌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0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屋突樓板欄杆安裝開口部分及屋突外牆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屋突樓板欄杆安裝開口部分設置護欄,屋突外牆施工架工作臺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386號) 來源
大勝營造有限公司 2017/02/0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及樓板等開口部分等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施工架工作臺設置內側交叉拉桿及雙側下拉桿,樓板開口部分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404號) 來源
達洲橡膠工業有限公司 2017/02/0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吊升荷重在3公噸以上之固定式起重機1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未經檢查合格即予使用。(勞職授字第1060200424號) 來源
達洲橡膠工業有限公司 2017/02/0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設置吊升荷重在3公噸以上之固定式起重機1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其操作人員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合格即行操作。(勞職授字第1060200425號) 來源
冠豪營造有限公司 2017/02/0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開口部分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交叉拉桿、內外側設置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439號) 來源
國泰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0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梯等開口部分等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446號) 來源
義力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0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基礎開口部分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或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致勞工遭受危險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0464號) 來源
易昇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0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設置吊升荷重5公噸之固定式起重機1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其操作人員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合格即行操作。(勞職授字第1060200341號) 來源
俊凱科技有限公司 2017/02/0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吊升荷重5公噸之固定式起重機1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未經檢查合格即予使用。(勞職授字第1060200343號) 來源
達昱營造有限公司 2017/02/0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314號) 來源
茂竣營造有限公司 2017/02/0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使其正確戴用安全帽。(勞職授字第1060200475號) 來源
金弘笙實業有限公司 2017/02/0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4條、第95條、第275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升降機之各樓出入口,未明顯標示積載荷重;升降機之升降路各樓出入口門,未有連鎖裝置;發電機室堆放與電路無關之物件。(勞職授字第1060200180號) 來源
潔昶有限公司 2017/02/0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5條第1項、第228條、第23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在2公尺以上之處所進行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未架設施工架或其他方法設置工作台;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工作場所有物體飛落之虞,未設置防止物體飛落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148號) 來源
建成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0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3條、第300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勞工從事噴砂作業,機械設備所發生之聲音超過90分貝,未置備耳塞、耳罩等防護具;未標示並公告噪音危害之預防事項,使勞工周知。(勞職授字第1060200229號) 來源
建成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03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使勞工從事粉塵及有機溶劑作業場所,未每6個月監測粉塵及有機溶劑之作業環境監測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60200237號) 來源
信展營造有限公司 2017/02/0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超過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及樓梯)工作台,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266號) 來源
大三億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0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7條、第19條第1項、第45條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勞工作業有墜落之虞,未依經由施工程序之變更,優先施作永久構造物之上下設備或防墜設施訂定墜落災害防止計畫;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台,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車道施工架未以斜撐材作適當而充分之支撐。(勞職授字第1060200268號) 來源
良和營造有限公司 2017/02/0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超過2公尺以上施工架工作台開口,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271號) 來源
良和營造有限公司 2017/02/1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板至屋突區域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內外側下拉桿及內側交叉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653號) 來源
良和營造有限公司 2017/02/2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內側交叉拉桿及內外側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832號) 來源
承隆智能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0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8條第1項、第129條第1項、第13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施工架工作臺踏板間縫隙大於3公分;暴露之鋼筋,未採取將尖端彎曲或加蓋等防護設施;模板支撐未建立按圖施作之查驗機。(勞職授字第1060200274號) 來源
基準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0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0條、固定式起重機安全檢查構造標準第4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固定式起重機之吊鉤,未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以電纜線作為支撐固定式起重機操作用開關器重量之引索及操作用開關器按鈕標示脫落。(勞職授字第1060200304號) 來源
裕器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03 有機溶劑中毒預防規則第15條第1項、第25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勞工於有機溶劑作業場所從事作業,未計算其每分鐘所需之換氣量及具備規定之換氣能力;有機溶劑使用完畢後置於室內,未加蓋;抽取發泡液馬達之轉軸等有危害勞工之虞,未設置護罩、護圍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333號) 來源
裕器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03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使勞工從事有機溶劑作業場所,未每6個月監測有機溶劑作業場所濃度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60200335號) 來源
應州工程有限公司 2017/02/0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建築物與施工架間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377號) 來源
鳳凰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0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9條第1項、第94條、第15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置儲水槽用於檢視水位之工作用階梯,未有適當之扶手;升降機之各樓出入口,未明顯標示其積載荷重或乘載之最高人數;物料之堆放有妨礙消防器具之緊急使用。(勞職授字第1060200396號) 來源
歐閣空間設計有限公司 2017/02/0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將工程交付承攬,未於事前以書面具體告知承攬人有關工作場所之工作環境等危害因素暨職業安全衛生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0196號) 來源
翁淑娟即弘寓工程行 2017/02/0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之處所(樓板層間)進行組模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之虞,未架設施工架或其他方法設置工作台供勞工使用,未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0485號) 來源
瑞助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0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承攬人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之處所(樓板層間)進行組模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之虞,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確實巡視工作場所。(勞職授字第1060200488號) 來源
瑞助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2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及樓板等開口部分等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施工架工作臺設置內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樓梯與樓板開口部分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826號) 來源
盛傑營造有限公司 2017/02/0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520號) 來源
林雅烱(即嘉昌工程行) 2017/02/0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0348號) 來源
林雅烱(即嘉昌工程行) 2017/02/0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8條第1項第3款、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勞工於易踏穿材料構築之屋頂作業時,未設置適當強度且寬度在30公分以上之踏板,未於下方適當範圍裝設堅固格柵或安全網等防墜設施,未指派屋頂作業主管於現場辦理規定之事項。(勞職授字第1060200350號) 來源
北回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0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事業單位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實施工作上之連繫與調整,未確實巡視工作場所,未指導及協助相關承攬事業實施安全衛生教育。(勞職授字第1060200332號) 來源
北回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0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將工程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職業安全衛生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0323號) 來源
金士盛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0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第3款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0380號) 來源
金士盛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0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5條第1項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處索從事配管後防漏巡檢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以架設施工架或其他方法設置工作台。(勞職授字第1060200379號) 來源
威致鋼鐵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0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0條、第116條第1項第1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預熱區起重機之吊具,未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堆高機於駕駛者離開其位置時未拉手煞車制動。(勞職授字第1060200538號) 來源
信鋼工程有限公司 2017/02/0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06條第1項第4款、第108條第1項第4款及第5款、第24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乙炔高壓氣體鋼瓶,使用中未加以固定;高壓氣體之貯存,未將可燃性氣體(乙炔)及氧氣之鋼瓶分開貯存,並加以固定及裝妥護蓋;對於鋼條裁剪機之帶電部分(開關),勞工於作業中有因接觸致發生感電之虞,未設防止感電之護圍或絕緣被覆。(勞職授字第1060200349號) 來源
立山機械工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0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第56條、第106條1項、第230條1項、第241條、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衝剪機械之傳動帶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設護罩等設備;鑽孔機等旋轉刃具作業,未明確告知並標示勞工不得使用手套;高壓氣體容器使用時未加以固定;使用之合梯,兩梯腳間未有金屬等硬質繫材扣牢;交流電焊機之帶電部分,未設有防止感電之護圍或絕緣被覆;以動力驅動之衝壓機械,未設有安全護圍。(勞職授字第1060200279號) 來源
錦美紙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0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7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作業場所有易燃液體之蒸氣(甲醇、閃火點12度)有爆炸火災之虞,使用之電氣設備(燈具),未具有適合於其設置場所危險區域劃分使用之防爆性能構造。(勞職授字第1060200286號) 來源
台年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0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第106條1項、第230條1項、第22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機械之傳動帶及輸送帶尾輪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設有護罩、護圍、套胴、跨橋等設備;高壓氣體容器使用時未加以固定;使用之合梯,兩梯腳間未有金屬等硬質繫材扣牢;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工作台等開口,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握把、覆蓋等防護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0329號) 來源
暐順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0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第281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6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高處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未嚴禁操作人員以外之勞工進入營建用機械之操作半徑範圍內。(勞職授字第1060200401號) 來源
暐順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0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實施工作上之連繫與調整,未確實巡視工作場所。(勞職授字第10602004011號) 來源
全暐企業有限公司 2017/02/0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20條第1項、第71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高處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之護欄等防護設備;擋土支撐未按圖施作。(勞職授字第10602004012號) 來源
桃園市政府環境清潔稽查大隊 2017/02/0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1條之1第1項、第280條之1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車輛出入有導致交通事故之虞之工作場所,未設置適當交通號誌、標示或柵欄等設施;未設置警戒標示及置備反光背心等防護衣,使勞工確實使用。(勞職授字第1060200458號) 來源
聖堃營造有限公司 2017/02/0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將工程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0447號) 來源
伸格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0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2項將工程交付再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該再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0448號) 來源
晉易營造有限公司 2017/02/0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及樓梯間開口部分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施工架工作臺設置內、外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樓梯間開口部分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302號) 來源
何建榮營造廠有限公司 2017/02/0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將工程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以書面具體告知承攬人其工作環境、物體倒塌等危害因素暨職業安全衛生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0414號) 來源
容拓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0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內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536號) 來源
莊梅桂(即桂田工程行) 2017/02/0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0282號) 來源
毅承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0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5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堆置物料,為防止倒塌、崩塌或掉落,未採取繩索捆綁、護網、擋樁、限制高度或變更堆積等必要設施,並禁止與作業無關人員進入該等場所。(勞職授字第1060200390號) 來源
佳大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0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16條第1項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就業場所作業之堆高機,未訂有除非所有人員已遠離該機械,否則不得起動之規定。(勞職授字第1060200311號) 來源
富雅樂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0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第25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熱媒鍋爐作業區馬達幫浦之轉軸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有護罩或護圍等設備;對於勞工於鋼板上使用之交流電焊機,未有自動電擊防止裝置。(勞職授字第1060200452號) 來源
商全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0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361號) 來源
巨東土木包工業 2017/02/0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364號、1060200365號) 來源
在興營造有限公司 2017/02/0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條、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未依規定將尖端彎曲或加蓋;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366號、1060200367號) 來源
遠東營造有限公司 2017/02/0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未依規定將尖端彎曲或加蓋。(勞職授字第1060200358號) 來源
吳瑞文(即益揚企業) 2017/02/0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第90條及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1項、第24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衝剪機械之飛輪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設置護罩等設備;固定式起重機之吊具,未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以動力驅動之衝剪機械,未設置護罩、護圍或雙手操作等設備;衝剪機械設置有操作用腳踏開關,未設有腳踏板之外罩。(勞職授字第1060200278號) 來源
隆大營建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07 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超過2公尺以上高處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及確實戴用安全帽。(勞職授字第1060200351號) 來源
遠東新世紀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0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第一種壓力容器1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設備,未經檢查合格即予使用。(勞職授字第1060200355號) 來源
遠東新世紀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0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鋼管施工架之設置,其構件之連接部分或交叉部分,未以適當之金屬附屬配件確實連接固定。(勞職授字第1060200356號) 來源
遠東新世紀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1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實施工作上之連繫與調整,未確實巡視工作場所。(勞職授字第1060200569號) 來源
遠東新世紀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2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9條、第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工作用階梯之斜度大於60度;對於輸送機之齒輪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設置護罩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773號) 來源
紹華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0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59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4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台開口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外牆鋼管施工架之設置,未使用國家標準CNS4750型式之施工架且未符合國家標準同等以上之規定;對於勞工於作業中或通行時,有遭受感電之虞者,未有防止絕緣被覆破壞或老化等致引起感電危害之設施。(勞職授字第1060200427號) 來源
福寶冷凍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0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9條之1第1項、第43條第1項、第22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勞工於局限空間從事作業前,未訂定局限空間災害防止計畫;對於馬達之傳動軸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設有護罩等設備;對於高差2公尺以上平台開口,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圍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436號) 來源
千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0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機械之調整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未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及送料。(勞職授字第1060200480號) 來源
桃園紙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0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傳動設備之齒輪及幫浦轉軸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設置護罩、護圍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483號) 來源
繼信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0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515號) 來源
漢忠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0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承攬人於高度2公尺以上從事泥作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確實巡視工作場所。(勞職授字第1060200251號) 來源
漢忠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0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雨遮及車道出入口之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內側交叉拉桿及內、外側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252號) 來源
李淑慧(即旭勝工程行) 2017/02/0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車道出入口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或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0253號) 來源
張嘉南 2017/02/0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板至屋突區域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內外側下拉桿及內側交叉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555號) 來源
葆璨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07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2項、第24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以動力驅動之摺床,作業時有危害勞工之虞,未設有感應式安全裝置及防止因誤觸而導致意外動作之腳踏開關或腳踏板之外罩。(勞職授字第1060200214號) 來源
辰元機械有限公司 2017/02/0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邊緣,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等防護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0490號) 來源
博暉微膜科技企業有限公司 2017/02/0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89條、第9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所設置之固定式起重機,未標示最高負荷;固定式起重機之吊鉤及吊具,未設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勞職授字第1060200633號) 來源
東丕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0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隧道襯砌工作台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工作場所暴露鋼筋,未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勞職授字第1060200041號) 來源
遠東鈦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0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4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置之電箱及電氣機具之帶電部分,勞工於作業中或通行時,有因接觸發生感電之虞,未設防止感電之護圍或絕緣被覆。(勞職授字第1060200280號) 來源
迎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0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41條、固定式起重機安全檢查構造標準第45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置之電氣機具帶電部分,勞工於作業中或通行時,有因接觸發生感電之虞,未設防止感電之護圍或絕緣被覆;固定起重機之操作用開關器標示動作方向標示脫落。(勞職授字第1060200312號) 來源
大同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0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08條、第24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壓氣體之貯存,未加固定及裝妥護蓋;設置之電箱及電氣機具之帶電部分,勞工於作業中或通行時,有因接觸發生感電之虞,未設防止感電之護圍或絕緣被覆。(勞職授字第1060200417號) 來源
龍億營造有限公司 2017/02/0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5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台開口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外牆鋼管施工架之設置,未使用國家標準CNS4750型式之施工架且未符合國家標準同等以上之規定。(勞職授字第1060200432號) 來源
忠銘企業有限公司 2017/02/0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1條之1第1項、第229條、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鄰接道路作業之工作場所,未設置適當交通號誌、標示或柵欄等設施;使用之移動梯,未有防止轉動之必要措施;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為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等其他必要之防護具。(勞職授字第1060200481號) 來源
盛傑營造有限公司 2017/02/0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489號) 來源
天南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0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邊緣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507號) 來源
賴榮貴(即超勤皮革洗衣店) 2017/02/08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使用有機溶劑(四氯乙烯)之作業場所,未每6個月監測其濃度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60200517號) 來源
北昌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0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將工程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0422號) 來源
北昌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0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實施工作上之連繫與調整,未確實巡視工作場所,未指導及協助相關承攬事業實施安全衛生教育。(勞職授字第1060200423號) 來源
德慶工程有限公司 2017/02/0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2項將工程交付再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該再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0440號) 來源
鎰群工程有限公司 2017/02/0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2項將工程交付再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該再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0441號) 來源
泰吉營造有限公司 2017/02/0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梯等開口部分等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492號) 來源
成濟營造有限公司 2017/02/0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及樓梯及樓板等開口部分等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施工架工作臺設置內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樓梯與樓板開口部分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493號) 來源
弘晉鋼模工業有限公司 2017/02/0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吊升荷重3公噸以上之固定式起重機2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未經檢查合格即予使用。(勞職授字第1060200671號) 來源
弘晉鋼模工業有限公司 2017/02/0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設置吊升荷重3公噸以上之固定式起重機2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其操作人員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合格即行操作。(勞職授字第1060200672號) 來源
聚巨豐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0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攻牙機之修理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未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及送料。(勞職授字第1060200474號) 來源
玴偉水電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08 缺氧症預防規則第4條、第2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勞工從事缺氧危險作業時,未置備測定空氣中氧氣濃度之必要測定儀器,並採取隨時可確認空氣中氧氣濃度,未設置缺氧作業主管。(勞職授字第1060200854號) 來源
新竹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0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4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開口邊緣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0528號) 來源
宏陞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0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內側交叉拉桿、內外側下拉桿及端部遮斷設施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544號) 來源
久鉅營造有限公司 2017/02/0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內、外側下拉桿、內側交叉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618號) 來源
榮勝機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0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斗升機預留孔凸緣)開口,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適當強度之圍欄、覆蓋等防護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0375號) 來源
旭硝子顯示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0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交換機之掃除檢查、修理或調整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未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及送料。(勞職授字第1060200558號) 來源
威舜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0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第3款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0577號) 來源
威舜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0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對於拋光機之轉軸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有護罩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575號) 來源
敬岱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0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41條、第108條第1項第5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電焊機之帶電部分,勞工有因接觸或接近致發生感電之虞,未設置防止感電之護圍或絕緣被覆。現場氬氣鋼瓶於貯存時,未加以固定及裝妥護蓋。(勞職授字第1060200702號) 來源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三區養護工程處 2017/02/0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邊坡擋土牆基座構造物作業場所之安全措施,未實施工作上之連繫與調整,未確實巡視工作場所。(勞職授字第1060200411號) 來源
東鈺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0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413號) 來源
上陽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0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698號) 來源
欣禾豐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0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713號) 來源
李蓮枝(即曨盛工程行) 2017/02/0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第3款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0370號) 來源
李蓮枝(即曨盛工程行) 2017/02/0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或採安全網等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0603號) 來源
新崙分裝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1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7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作業場所有易燃液體之蒸氣或氣體滯留,而有火災、爆炸之虞,使用之泵浦設備,未具有適合於其設置場所危險區域劃分使用之防爆性能構造。(勞職授字第1060200073號) 來源
臺灣永光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1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0條、第224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固定式起重機之吊鉤或吊具,未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握把、覆蓋等防護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0471號) 來源
香港商南方莊園有限公司 2017/02/1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43條第1項、第287條、第29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使用對地電壓在150伏特以上之高壓清洗機,從事游泳池地板清洗作業,為防止因漏電而生感電危害,未設置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對於低溫之場所(冷藏室)作業,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衛生防護具;對於處置大量低溫物體之場所(冷藏室及冷凍室),未於明顯易見之處所設置警告標示牌。(勞職授字第1060200472號) 來源
許俊翔(即展順工程行) 2017/02/10 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第35條第1項、第38條第1項、第62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積載型卡車起重機之使用,使其搭乘設備搭載勞工從事20公尺以下牆面清洗作業,且該搭乘設備未經專業機構簽認;對於起重機之操作及吊掛作業,未分別指派具法定資格之勞工擔任。(勞職授字第1060200497號) 來源
好市多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1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將工程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0498號) 來源
好市多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1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實施工作上之連繫與調整,未確實巡視工作場所。(勞職授字第1060200499號) 來源
家翔工程有限公司 2017/02/10 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第66條、第7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使勞工確實戴用安全帽;對於垂直開挖深度達1.5公尺以上,所指定之露天開挖作業主管,未確實於作業現場決定作業方法、指揮勞工作業、監督勞工個人防護具之使用;未設擋土支撐。(勞職授字第1060200508號) 來源
中華紙漿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1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0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因位置關係勞工於通行時必須跨越動力傳導裝置轉軸者,未於路越部份裝置適當之跨橋或掩蓋。(勞職授字第1060200521號) 來源
華潔洗滌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10 優先管理化學品之指定及運作管理辦法第6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4條第2項對於運作優先管理化學品四氯乙烯,未於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日起6個月內報請備查。(勞職授字第1060200607號) 來源
詠淯營造實業有限公司 2017/02/1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內側交叉拉桿及內、外側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617號) 來源
聯鋼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1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板、及外部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該樓板開口部分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施工架工作臺內側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635號) 來源
聯鋼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2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43條、第246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用對地電壓在150伏特以上移動式電動機具,未於各該電動機具之連接分電盤上設置適合其規格,具有高敏感度、高速型,能確實動作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對於勞工於作業中或通行時,於潮濕地面有接觸移動電線,未有防止絕緣被破壞等致引起感電危害之設施;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之人員,未提供安全帽,使其確實戴用。(勞職授字第1060200338號) 來源
聯鋼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2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實施工作上之連繫與調整,未確實巡視工作場所。(勞職授字第10602003381號) 來源
許好即亞記水電材料行 2017/02/1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管線從事熱縮套管檢修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未使勞工採用符合國家標準14253規定之背負式安全帶及捲揚式防墜器。(勞職授字第1060200094號) 來源
台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1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管線從事熱縮套管檢修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確實巡視工作場所。(勞職授字第1060200097號) 來源
富群淋膜科技有限公司 2017/02/1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7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勞工有暴露於高溫之虞(從事淋膜機退車後PE膜寬度之調整作業),未置備適當安全衛生防護具,並使其確實使用。(勞職授字第1060200187號) 來源
御成營造有限公司 2017/02/1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740號) 來源
淳利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1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鋼梁(雨遮)作業場所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鋼梁(雨遮)作業場所,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584號) 來源
帝屋鑄造工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1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5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為防止倒塌、崩塌或掉落,未採取繩索捆綁、護網、擋樁、限制高度或變更堆積等必要設施,並禁止與作業無關人員進入該等場所。(勞職授字第1060200576號) 來源
漢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1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5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為防止倒塌、崩塌或掉落,未採取繩索捆綁、護網、擋樁、限制高度或變更堆積等必要設施,並禁止與作業無關人員進入該等場所。(勞職授字第1060200593號) 來源
金泓興有限公司 2017/02/10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以動力驅動之衝壓機械,未具有安全護圍。(勞職授字第1060200550號) 來源
金泓興有限公司 2017/02/1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第3款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0552號) 來源
永裕帆布有限公司 2017/02/1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8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置固定式起重機1座,未標示最高負荷。(勞職授字第1060200913號) 來源
立城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1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條、第19條第1項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第24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工作場所預留之鋼筋,未採取彎曲尖端或以加蓋、加套等防護措;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開口部分(結構物四周、電梯井施工架工作台及車道上方),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度差超過1.5公尺以上作業場所,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之上下設備;對勞工於作業中或通行時,有接觸移動電線,未有防止絕緣被壞引起感電危害之設施。(勞職授字第1060200243號) 來源
遠百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1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7條、第29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低溫之場所(冷藏室)作業,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衛生防護具;處置大量低溫物體之場所(冷藏室及冷凍室),未於明顯易見之處所設置警告標示牌。(勞職授字第1060200522號) 來源
丞洋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1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2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吊料平台、電梯直井、外牆施工架及室內施工架等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設置安全母索繫固之錨錠強度不足規定之拉力。(勞職授字第1060200566號) 來源
大造工程有限公司 2017/02/1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43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31條之2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使用對地電壓在150伏特以上之電動機具,未設置適合其規格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對於預鑄場預鑄箱梁工程之施拉預力時及施拉預力後,未設置防止鋼鍵等射出危害勞工之設備,並採取射出方向禁止人員出入之設施及設置警告標示。(勞職授字第1060200567號) 來源
偉邦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1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高度2公尺以上作業場所,部分工作台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及工區中庭四周,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施工架作業場所,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231號) 來源
統益機電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1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屋頂從事太陽能模組維運清洗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勞職授字第1060200556號) 來源
遠雄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1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129條第9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板邊緣、管道間開口部分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暴露之鋼筋,未採取彎曲、加蓋或加裝護套。(勞職授字第1060200561號) 來源
遠雄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1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屋突樓板、頂板及外部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樓板開口部分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施工架工作臺內側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694號) 來源
久興電機有限公司 2017/02/1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高處場所從事電氣設備維修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勞職授字第1060200581號) 來源
源銘環保工程有限公司 2017/02/1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高處場所從事灰倉卸灰及維護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勞職授字第1060200583號) 來源
允星營造有限公司 2017/02/1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及樓梯及樓板等開口部分等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施工架工作臺設置內側交叉拉桿及雙側下拉桿,樓梯與樓板開口部分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646號) 來源
柏昇營造有限公司 2017/02/1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內、外側下拉桿、內側交叉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655號) 來源
邑陞營造有限公司 2017/02/1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及樓板等開口部分等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施工架工作臺設置內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樓梯與樓板開口部分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674號) 來源
昭雄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1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及管道間開口部分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外牆施工架工作臺設置內側下拉桿及交叉拉桿,管道間開口部分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675號) 來源
偉旻營造有限公司 2017/02/1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梯、樓板等開口部分等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677號) 來源
臺豪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1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工作場所之通道、地板、階梯,未保持不致使勞工跌倒、滑倒、踩傷等之安全狀態。(勞職授字第1060200254號) 來源
臺豪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1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第3款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0540號) 來源
萬國通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1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82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成型機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設置安全門,雙手操作式起動裝置或其他安全裝置。(勞職授字第1060200409號) 來源
田黃椿即五福行 2017/02/1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乾燥爐作業區平臺開口從事撈油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有適當強度之圍欄等防護錯施。(勞職授字第1060200541號) 來源
田黃椿即五福行 2017/02/1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臥式爐筒鍋爐1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設備,未經檢查合格即予使用。(勞職授字第1060200542號) 來源
田黃椿即五福行 2017/02/1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設置臥式爐筒鍋爐1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設備,其操作人員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合格即行操作。(勞職授字第1060200543號) 來源
力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1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鼓風機馬達之傳動輪及傳動帶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設有護罩或護圍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399號) 來源
冠利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13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第4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對於電鍍作業處置及使用特定化學物質(鎳及其化合物)之作業場所,未每6個月監測其濃度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60200624號) 來源
名冠宏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13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第4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對於電鍍作業處置或使用特定化學物質(如氰化鈉、鎳及其化合物)之作業場所,未每6個月監測其濃度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60200625號) 來源
和昌精密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13 有機溶劑中毒預防規則第6條第1項第2款、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7條、第300條第1項第4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室內作業場所(組裝區)從事甲醇溶劑之作業,未設置密閉設備、局部排氣裝置或整體換氣裝置;對於勞工有暴露於(甲醇)有害氣體、蒸氣時,未置備適當安全衛生防護具,並使勞工確實使用;對於勞工8小時日時量平均音壓級超過85分貝時,未使勞工戴用有效之耳塞、耳罩等防音防護具。(勞職授字第1060200456號) 來源
南寶樹脂化學工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13 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第2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儲存區內使用氨數量150公升,未置備該物質等漏洩時能迅速告知有關人員之警報用器具及除卻危害之必要藥劑、器具等設施。(勞職授字第1060200459號) 來源
達漢營造有限公司 2017/02/1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602號) 來源
洪福營造有限公司 2017/02/1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604號) 來源
住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1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8條第1項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工作場所周圍未設適當之固定式圍籬,並於顯著位置裝設警告標示。(勞職授字第1060200598號) 來源
誼光保全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1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0條之1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有車輛出入或往來之工作場所,有導致勞工遭受交通事故之虞,未明顯設置警戒標示。(勞職授字第1060200376號) 來源
瑞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1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之1條、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使其確實戴用安全帽;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外牆施工架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內、外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施工架,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之上下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248號) 來源
大同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1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施工架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264號) 來源
強盛染整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1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升降機之升降路各樓出入口,未裝置構造堅固平滑之門及安全裝置,使升降搬器及升降路出入口之任一門開啟時升降機不能開動,及升降機在開動中任一門開啟時能停止上下。(勞職授字第1060200438號) 來源
鉅坤機械工程有限公司 2017/02/1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9條之1、第29條之6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勞工於局限空間從事作業前,未訂定局限空間災害防止計畫,並使現場作業主管、監視人員、作業勞工及相關承攬人依循辦理;其進入許可未由雇主、工作場所負責人或現場作業主管簽署後,始得使勞工進入作業。(勞職授字第1060200487號) 來源
銓閎有限公司 2017/02/1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舞臺平台邊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害之虞,未設置有適當強度之圍欄及握把等防護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0496號) 來源
利晉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1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未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勞職授字第1060200516號) 來源
冠輝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1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超過2公尺以上之工作台,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592號) 來源
長榮航勤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14 優先管理化學品之指定及運作管理辦法第6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4條第2項對於運作優先管理化學品四氯乙烯,未於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日起6個月內報請備查。(勞職授字第1060200612號) 來源
振興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1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0465號) 來源
巧新科技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1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8條第5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設置之電腦數值控制(CNC)銑床,其作業有危害勞工之虞,未設置具連鎖性能之安全門。(勞職授字第1060200518號) 來源
林祐誠 2017/02/1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台開口部分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614號) 來源
松懋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2017/02/1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內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628號) 來源
岱宇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14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以動力驅動之衝剪機械,未設置安全護圍。(勞職授字第1060200634號) 來源
赫基營造有限公司 2017/02/1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板開口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648號) 來源
榮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1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屋突層頂板開口場所作業,因作業之需要臨時將護欄拆除,未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致勞工遭受危險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0680號) 來源
萬承鋼構有限公司 2017/02/1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16條第1項第12款、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77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堆高機於駕駛者離開其位置時,未將手剎車拉起制動;堆高機未設有警報裝置。(勞職授字第1060200343號) 來源
柯氏營造有限公司 2017/02/1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661號) 來源
臺南市私立吉得堡幼兒園 2017/02/1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勞職授字第1060200557號) 來源
臺豪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1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第3款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0668號) 來源
國聯瓦斯有限公司 2017/02/1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06條第1項、第177條第1項、第196條第1項、第275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壓氣體容器(液化石油氣),使用時未加以固定;對於作業場所有易燃液體之蒸氣滯留,而有爆炸、火災之虞,使用之電氣設備插座,未具有適合於其設置場所危險區域劃分使用之防爆性能構造;對於液化石油氣配管,為防止供料錯誤,造成危險,未標示原料、材料、種類、供料對象及其他必要事項;發電室堆置立牌、洗手粉等與電路無關之物件。(勞職授字第1060200233號) 來源
陳英學 2017/02/1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0529號) 來源
鑫城營造有限公司 2017/02/15 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內、外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作業場所,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539號) 來源
啟赫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1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第253條、第281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作業場所,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通路上使用臨時配線;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作業場所進行作業時,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使勞工確實用安全帶,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546號) 來源
緯創資通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1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將工程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承攬人有關工作環境、作業時墜落之危害及有關安全衛生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0547號) 來源
宏泰營造有限公司 2017/02/1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結構物及結構物四周外牆等場所設置之施工架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580號) 來源
昱銘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2017/02/1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內、外側交叉拉桿或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571號) 來源
富蘭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1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8條第5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設置之自動裁紙機,其作業有危害勞工之虞者,未設置護罩、護圍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209號) 來源
大左營造有限公司 2017/02/1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之虞者,未於該施工架工作臺設置內側交叉拉桿及內、外側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686號) 來源
岩城營造有限公司 2017/02/1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梯、樓板開口部分及外牆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樓梯、樓板開口部分設置護欄或安全網,外牆施工架工作臺設置內側交叉拉桿及雙側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703號) 來源
展全營造有限公司 2017/02/1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909號) 來源
崧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1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22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輸送帶之馬達齒輪、傳動帶輪、傳動帶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設護罩或護圍等設備;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柏油槽及破碎機平台設置邊緣及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等防護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0454號) 來源
虹將空力技研有限公司 2017/02/1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8條第1項、第90條、第116條第1項、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77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置之CNC機械,其作業有危害勞工之虞,未設置安全門等設備;固定式起重機之吊具,未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堆高機於駕駛離開其位置時,未拉手煞車制動;堆高機未設置警報裝置。(勞職授字第1060200460號) 來源
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1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邊緣及開口部份,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握把、覆蓋等防護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0477號) 來源
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1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工作場所負責人未實施工作場所之巡視。(勞職授字第1060200478號) 來源
日源紙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1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第4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機械之傳動帶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設有護罩、護圍等設備;機械設備之滾輪捲夾處,具有顯著危險,未設置緊急制動裝置。(勞職授字第1060200563號) 來源
塑揚工業有限公司 2017/02/16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16條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衝剪機械雙手操作切換為腳踏式操作模式時,未設安全護圍或其他安全裝置。(勞職授字第1060200549號) 來源
國城營造有限公司 2017/02/1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勞工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底板模板組立作業,勞工有遭墜落危險之虞,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確實巡視工作場所。(勞職授字第1060200714號) 來源
邱昱晨(即辰宏工程行) 2017/02/1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5條、第230條第1項第3、4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高處從事模板組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之虞,未以架設施工架或其他方法設置工作台供勞工使用,未使勞工使用安全母索、安全帶等防止墜落之措施;使用之合梯,兩梯腳間未有金屬等硬質繫材扣牢,未有防滑絕緣腳座套及安全之防滑梯面。(勞職授字第1060200733號) 來源
郭忠民(即智盛廣告社) 2017/02/1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勞職授字第1060200535號) 來源
千越加油站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1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將工程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0534號) 來源
千越加油站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1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事業單位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實施工作上之連繫與調整,未確實巡視工作場所。(勞職授字第1060200533號) 來源
盛德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1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實施工作上之連繫與調整,未確實巡視工作場所,未指導及協助相關承攬事業實施安全衛生教育。(勞職授字第1060200360號) 來源
續聯實業有限公司 2017/02/1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2項將工程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該再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0362號) 來源
朱炳輝即勇昌工程行 2017/02/1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11條之1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等工作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進入營繕工程作業場所之人員,未使其確實戴用安全帽。(勞職授字第1060200363號) 來源
廣京營造有限公司 2017/02/1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第230條第1項及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條、第11之1條、第3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作業場所,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使用之合梯,未具有堅固之構造;工作場所預留鋼筋,未採取彎曲尖端或加套等其他防護措施;對於進入營繕工程作業場所之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物料堆置高度超過1.8公尺。(勞職授字第1060200570號) 來源
飛鴻肥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1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1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勞工搭載於堆高機之貨叉所承載貨物之撬板。(勞職授字第1060200587號) 來源
台灣積水化成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1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0條、第177條第1項、第22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固定式起重機具之吊鉤或吊具,未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對於作業場所有易燃液體之蒸氣(苯乙烯等閃火點攝氏65度以下之有機溶劑),而有火災爆炸之虞,使用之電氣箱、插座、緊急照明燈及燈具等,未具有適合於其設置場所危險區域劃分使用之防爆性能構造;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重油桶槽頂及含浸區工作台等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握把、覆蓋等防護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0629號) 來源
台灣積水化成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1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設置第一種壓力容器及臥型爐筒煙管式蒸汽鍋爐1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設備,其操作人員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合格即行操作。(勞職授字第10602006291號) 來源
巨佳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1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0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之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用之合梯,未具堅固之構造,兩梯腳間未有金屬等硬質繫材扣牢,腳部未有防滑梯腳;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之人員,未提供安全帽,使其確實戴用。(勞職授字第1060200630號) 來源
台境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1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勞職授字第1060200688號) 來源
日懋營造有限公司 2017/02/1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施工架工作臺及樓梯間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施工架工作臺設置內、外側下拉桿及內側交叉拉桿,樓梯間開口部分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749號) 來源
泰力得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2017/02/1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及樓梯間開口部分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施工架工作臺設置內側交叉拉桿、內外側下拉桿,樓梯間開口部分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762號) 來源
中皇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1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0631號) 來源
中皇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1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5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處所從事作業(光纖網路裝機工程),勞工有墜落之虞,未以架設施工架或其他方法設置工作台。(勞職授字第1060200632號) 來源
大亞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1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0條、第243條第1項、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7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起重機具之吊鉤或吊具,未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對於使用對地電壓在150伏特以上移動式或攜帶式電動機具,為防止因漏電而生感電危害,未設具有高敏感度、高速型,能確實動作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堆高機未於其左右各設一個方向指示器。(勞職授字第1060200670號) 來源
賀聲樂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1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車床銅管切定尺調整作業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未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及送料。(勞職授字第1060200687號) 來源
順傑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17 缺氧症預防規則第5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9條之6第3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勞工從事缺氧危險作業時,未予適當換氣,以保持該作業場所空氣中氧氣濃度在百分之18以上;使勞工進入局限空間從事焊接動火作業時,未由雇主及工作場所負責人或現場作業主管確認安全,簽署動火許可後,始得作業。(勞職授字第1060200697號) 來源
竑揚營造有限公司 2017/02/1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878號) 來源
南僑營造有限公司 2017/02/1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873號) 來源
五鳳旗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1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5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物料堆置有妨礙消防器具之緊急使用。(勞職授字第1060200402號) 來源
益盛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1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0條第1項、第43條第1項、第5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電梯井、外牆施工架及大廳施工架等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度五公尺以上外牆施工架之構築,未有查驗等相關資料妥存備查;對於構築施工架之材料,有顯著之損壞及變形;對施工架臨近車輛通道,未於該通道設置護籠等安全設施,以防車輛之碰撞危險;鋼管施工架之設置,未符合國家標準CNS4750之規定構築內側交叉拉桿。(勞職授字第1060200560號) 來源
王玉萍即安昇廣告企業社 2017/02/1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1條之1第1項、第281條第1項、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第35條第2項、第62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鄰接道路作業或有交通事故之虞之工作場所,未設置適當交通號誌、標示或柵欄;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為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及安全帽;使用移動式起重機乘載或吊升勞工從事作業,未使勞工佩戴安全帶或安全索;對於積載型卡車起重機之操作,未指派具法定資格之勞工擔任。(勞職授字第1060200588號) 來源
明和羊毛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1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2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適當之圍欄等防護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0621號) 來源
晟筠土木包工業有限公司 2017/02/18 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4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設置連接二幢建築物間之外牆施工架,為維持施工架及施工構臺之穩定,未以斜撐材作適當而充分之支撐。(勞職授字第1060200626號) 來源
順昇營造有限公司 2017/02/1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實施工作上之連繫與調整,未確實巡視工作場所。(勞職授字第1060200636號) 來源
劉新福 2017/02/1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高處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交叉拉桿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6361號) 來源
昌譽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1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實施工作上之連繫與調整,未確實巡視工作場所。(勞職授字第1060200640號) 來源
銑廣工程有限公司 2017/02/1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未使勞工確實使用背負式安全帶及捲揚式防墜器。(勞職授字第1060200642號) 來源
丞洋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1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外牆施工架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內、外側交叉拉桿或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663號) 來源
紹華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1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0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用之合梯,兩梯腳間未有金屬等硬質系材扣牢,未有安全之防滑梯面;使勞工以合梯當作二工作面之上下設備使用。(勞職授字第1060200667號) 來源
昌吉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1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未實施工作上之連繫與調整,未確實巡視工作場所。(勞職授字第1060200682號) 來源
昌吉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1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20條第1項、第40條第1項、第45條第1項、第5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差超過1.5公尺之作業場所,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設備;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板、開口部分及室內外施工架工作臺等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設置之護欄,未具有高度90公分以上之上欄杆、高度在35公分以上,55公分以下之中間欄杆;對於高度5公尺以上施工架之構築,未使用國家標準CNS4750型式之施工架,構件之連接部分或交叉部分,未以適當之金屬附屬配件確實連接固定,並以適當之斜撐材補強,未以斜撐材作適當而充分之支撐,未於適當之垂直方向以不超過5.5公尺、水平方向以不超過7.5公尺為限之水平距離處與構造物妥實連接,未事先就預期施工時之最大荷重,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置備施工圖說,及未建立按施工圖說施作之查驗機制。(勞職授字第1060200683號) 來源
鍾錡源即鍾壹企業社 2017/02/1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將採光罩安裝作業交付承攬,未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職業安全衛生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未有書面或協商會議紀錄)。(勞職授字第1060200512號) 來源
大衍營造有限公司 2017/02/1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及樓梯、樓板等開口部分等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施工架工作臺設置內側交叉拉桿及雙側下拉桿,樓梯與樓板開口部分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764號) 來源
恆誼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1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對廠房倉庫使用動力鏟作業,未設置協議組織及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確實巡視工作場所。(勞職授字第1060200284號) 來源
遠通機械有限公司 2017/02/1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設置之遮陽鐵皮,未保持安全穩固,以防止崩塌等危害。(勞職授字第1060200591號) 來源
金長榮國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1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升降機之升降路各樓出入口,未裝置構造堅固平滑之門並應有安全裝置,使升降搬器及升降路出入口之任一門開啟時升降機不能開動,及升降機在開動中任一門開啟時能停止上下。(勞職授字第1060200704號) 來源
名馳光電科技有限公司 2017/02/1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升降機之升降路各樓出入口,未裝置構造堅固平滑之門並應有安全裝置,使升降搬器及升降路出入口之任一門開啟時升降機不能開動,及升降機在開動中任一門開啟時能停止上下。(勞職授字第1060200727號) 來源
上裕營造有限公司 2017/02/1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16條第1項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構臺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就業場所作業之車輛機械,未規定駕駛者或有關人員負責執行,車輛系營建機械作業時,禁止人員進入操作半徑內或附近有危險之虞之場所。(勞職授字第1060200676號) 來源
啟森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18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77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堆高機未設置警報裝置。(勞職授字第1060200708號) 來源
三嘉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1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勞職授字第1060200690號) 來源
成濟營造有限公司 2017/02/1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684號) 來源
偉邦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1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5F環梁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706號) 來源
振合營造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1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條、第40條第1項第1款、第135條第1項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未採取彎曲或加蓋等防護設施;對於高度5公尺以上施工架之構築即拆除,未事先就預期施工時之最大荷重,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置備施工圖說,並指派所僱之專任工程人員簽章確認強度計算書及施工圖說;可調鋼管支撐於調整高度時,未以制式之金屬附屬配件為之。(勞職授字第1060200738號) 來源
城峯工程有限公司 2017/02/1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高處從事施工架組配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之防護具。(勞職授字第1060200754號) 來源
台境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1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事業單位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實施工作上之連繫與調整,未確實巡視工作場所。(勞職授字第1060200790號) 來源
煜峰營造有限公司 2017/02/1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5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鋼筋等致有觸及高導電性接地物之虞之場所,作業時所使用之交流電焊機,未設置自動電擊防止裝置。(勞職授字第1060200724號) 來源
頌和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2017/02/1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7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地下道開挖場所,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地下道開挖場所開口部分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勞工從事地下道露天開挖作業,開挖深度超過1.5公尺以上者,未設擋土支撐。(勞職授字第1060200741號) 來源
華富水電工程有限公司 2017/02/1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5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處所進行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未以架設施工架或其他方法設置工作台。(勞職授字第1060200572號) 來源
大維工程有限公司 2017/02/1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等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施工架,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扶手上下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739號) 來源
東隆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2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0條、第108條、第224條第1項、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置起重機具之吊鉤或吊具未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對高壓氣體之貯存未安穩置放並加固定及裝妥護蓋;高度2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邊緣及開口部分未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握把等防護措施;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462號) 來源
超秦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2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9條、第56條、第106條、第243條第1項、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9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工作用階梯,未設有適當之扶手;鑽孔機等旋轉刃具作業,未明確告知並標示勞工不得使用手套;高壓氣體容器,使用時未加以固定;使用對地電壓在150伏特以上移動式電動機具,未於各該電動機具之連接分電盤上設置適合其規格,具有高敏感度、高速型,能確實動作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砂輪機之研磨輪,未設置護罩。(勞職授字第1060200500號) 來源
天鼎工程有限公司 2017/02/2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9條之1第1項、第22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勞工於局限空間從事作業前,未先確認該空間內有無可能引起勞工缺氧、中毒、感電、塌陷、被夾、被捲及火災、爆炸等危害,有危害之虞者,未訂定危害防止計畫,並使現場作業主管、監視人員、作業勞工及相關承攬人依循辦理;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通道邊緣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等防護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0531號) 來源
山榮冷凍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2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第56條、第108條、第116條、第2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空壓機之傳動輪、傳動帶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設護罩、護圍等設備;鑽孔機等旋轉刃具作業,未明確告知並標示勞工不得使用手套;高壓氣體容器,使用時未加以固定;堆高機於駕駛者離開其位置時,未將貨叉放置於地面;使用對地電壓在150伏特以上移動式電動機具,未於各該電動機具之連接分電盤上設置適合其規格,具有高敏感度、高速型,能確實動作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勞職授字第1060200589號) 來源
大陸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2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4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勞工於作業中或通行時,於潮濕地面有接觸移動電線,未有防止絕緣被破壞等致引起感電危害之設施。(勞職授字第1060200647號) 來源
中業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2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實施工作上之連繫與調整,未確實巡視工作場所。(勞職授字第1060200699號) 來源
中業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2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天井開口、吊料口開口、電梯開口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6991號) 來源
鑫皇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2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55條之1第1項、第281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勞工以捲揚機等吊運物料時,安裝前未核對並確認設計資料及強度計算書;使勞工以捲揚機等吊運物料時,吊運作業中未嚴禁人員進入吊掛物下方及吊鏈、鋼索等內側角;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電梯開口旁高處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電梯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6992號) 來源
盛固欣業有限公司 2017/02/2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項、第2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高處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對於施工架組拆等高處移動,未採用符合國家標準14253規定之背負式安全帶及捲揚式防墜器;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度5公尺以上施工架之拆除作業,未指定施工架組配作業主管於作業現場辦理決定作業方法,指揮勞工作業、監督勞工個人防護具之使用、確認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之有效狀況等之事項。(勞職授字第10602006993號) 來源
東源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2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作業場所,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718號) 來源
聯成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2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臨時維修平台,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適當強度之圍欄等防護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0719號) 來源
巨佳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2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條、第19條第1項、第40條第1項、第45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等易生職業災害者,未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板、吊料口、四周外牆施工架及模板支撐架等開口部分等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度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施工架,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之上下設備;對於高度5公尺以上施工架之構築,未使用國家標準CNS4750型式之施工架,並以適當之斜撐材補強,未於適當之垂直方向以不超過5.5公尺、水平方向以不超過7.5公尺為限之水平距離處與構造物妥實連接,未事先就預期施工時之最大荷重,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置備施工圖說,未建立按施工圖說施作之查驗機制。(勞職授字第1060200729號) 來源
仰哲營造有限公司 2017/02/2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開口部分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交叉拉桿、內外側設置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308號) 來源
高苑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2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樓梯開口部分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施工架工作臺設置內、外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樓梯開口部分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757號) 來源
馥生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2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地板至屋突區域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內外側下拉桿及內側交叉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802號) 來源
新航線廣告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2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使用移動式起重機從事招牌吊掛作業,為防止過度捲揚所引起之傷害,未裝設過捲預防裝置。(勞職授字第1060200811號) 來源
雅建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2017/02/2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內、外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819號) 來源
麗明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2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從事拆架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確實巡視工作場所。(勞職授字第1060200820號) 來源
永立營造有限公司 2017/02/2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拆除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之虞,未設置護欄(扶手先行框)或架設捲揚式防墜器、安全母索並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墜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0824號) 來源
蘭那有限公司 2017/02/2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5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處所從事春聯海報鉤掛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未以架設施工架或其他方法設置工作台。(勞職授字第1060200652號) 來源
桃隆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2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28條之8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使用之高空工作車之構造,未符合國家標準14965第3.3.1作業裝置,未具有適應使用目的之必要強度之規定。(勞職授字第1060200734號) 來源
協信資源回收有限公司 2017/02/2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16條第9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就業場所作業之車輛機械,未規定駕駛者或有關人員負責執行,不得使車輛系營建機械供為主要用途以外之用途。(勞職授字第1060200791號) 來源
廣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2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7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原動機或動力傳動裝置,未有防止於停止時,因振動接觸,或其他意外原因驟然開動之裝置。(勞職授字第1060200707號) 來源
金山壓鑄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2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0條第1項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使用之合梯,梯腳與地面之角度未在75度以內,且兩梯腳間未有金屬等硬質繫材扣牢。(勞職授字第1060200701號) 來源
雅正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2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將廠房屋頂施作採光浪板更換作業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0400號) 來源
洲晟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2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8條第1項第5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加工區之CNC機臺,其作業有危害勞工之虞,未設置具有連鎖性能之安全門。(勞職授字第1060200691號) 來源
得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2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織布機之傳動輪及傳動帶等有危害勞工之部分,未設有護罩或護圍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725號) 來源
桂田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2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685號) 來源
圻飛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2017/02/2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716號) 來源
東璋營造有限公司 2017/02/2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673號) 來源
宇程營造有限公司 2017/02/2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742號) 來源
三太造機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2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45、第9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電焊作業使用之焊接柄,未有相當之絕緣耐力及耐熱性;對於起重機具之吊鉤,未設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勞職授字第1060200893號) 來源
啟赫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2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作業場所,未設置能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帽及安全帶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585號) 來源
虹將空力技研有限公司 2017/02/2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82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吹塑油壓機,有危害勞工之虞者,未設有護罩或其他安全裝置。(勞職授字第1060200601號) 來源
勝宏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2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機械之掃除、上油、檢查、修理或調整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未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及送料。(勞職授字第1060200662號) 來源
北誼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2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4條第1項、鍋爐及壓力容器安全規則第30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平台開口,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圍欄等防護措施;空氣壓縮機之壓力錶之刻度板上,未標示最高使用壓力之位置。(勞職授字第1060200735號) 來源
東鏘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2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平台開口,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圍欄等防護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0785號) 來源
呈峰營造有限公司 2017/02/2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及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利用鋼筋結構作為通道,表面未舖以木板等具有跌倒危險之虞,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確實巡視工作場所。(勞職授字第1060200637號) 來源
蔡耀德 2017/02/2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29條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利用鋼筋結構作為通道等工作場所,勞工有遭受跌倒危險之虞,未於鋼筋表面舖設木板使能安全通行等防護設施。(勞職授字第1060200638號) 來源
磐富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2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板開口部分及外部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樓板開口部分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施工架工作臺內側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800號) 來源
竝辰企業有限公司 2017/02/2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起重機具之吊鉤,未設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勞職授字第1060200780號) 來源
優美營造有限公司 2017/02/2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798號) 來源
天泰工程有限公司 2017/02/2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55條之1第1項第4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捲揚機吊鉤,未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勞職授字第1060200782號) 來源
信利營造有限公司 2017/02/2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954號) 來源
開宏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2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規定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勞職授字第1060200806號) 來源
璟德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2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287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機械之齒輪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設護網或護圍等設備;對於勞工從事設備清洗(清洗液含磷酸、氫氧化鈉等有害物),置備適當安全衛生防護具,並使勞工確實使用。(勞職授字第1060200586號) 來源
鴻欣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2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20條第1項、第40條第1項、第45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4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墩柱施工平台開口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設置之護欄,未具有高度90公分以上之上欄杆;對於基礎鋼筋組立設置之上下設備,未於適當之垂直、水平距離處與構造物妥實連接,未以斜撐材作適當而充分之支撐;對於墩柱上下設備,未確實按施工圖說施作查驗;對於勞工作業中或通行時,有接觸絕緣被覆配線或移動電線或電氣機具、設備之虞者,未有防止絕緣被覆破壞或老化等致引起感電危害之設施。(勞職授字第1060200784號) 來源
醫療財團法人徐元智先生醫藥基金會亞東紀念醫院 2017/02/2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0797號) 來源
合發氣體有限公司 2017/02/2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7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作業場所有易燃液體之蒸氣、可燃性氣體滯留,而有爆炸、火災之虞,使用之電氣機械、器具或設備未具有適合於其設置場所危險區域劃分使用之防爆性能構造。(勞職授字第1060200812號) 來源
義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2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溫操作場所,為防止高熱物飛出,未置備適當防護具,並使勞工確實使用。(勞職授字第1060200823號) 來源
日商清水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2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台邊緣及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831號) 來源
洲義營造有限公司 2017/02/2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將工程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0750號) 來源
洲義營造有限公司 2017/02/2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16(勞職授字第1060200751號) 來源
承駿營造有限公司 2017/02/2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2項將工程交付再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該再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0752號) 來源
張淑鳳(即珍多福) 2017/02/2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第3款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0689號) 來源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種苗改良繁殖場 2017/02/2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將工程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承攬人有關屋頂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之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0843號) 來源
翰昇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22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以動力驅動之衝壓機械,未具有安全護圍。(勞職授字第1060200804號) 來源
長欣造紙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2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4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交流電焊機二次測出電位置,勞工於作業中時,有因接觸致發生感電之虞,未設有防止感電絕緣被覆。(勞職授字第1060200579號) 來源
台技塑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2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5條第1項、177條第1項、第224條第1項、第2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升降機之升降路各樓出入口門,未有連鎖裝置,使搬器地板與樓板相差7.5公分以上時,升降路出入口門不能開啟之;對於作業場所有易燃液體之蒸氣(甲苯及乙酸乙酯等閃火點攝氏65度以下之有機溶劑)、可燃性氣體(丙烷及丁烷)置劉,而有火災爆炸之虞,使用排風扇之電動機及電流流通之燈具等,未具有適合於其設置場所危險區域劃分使用之防爆性能構造;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放置平台等開口,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握把、覆蓋等防護措施;使用對地電壓在150伏特以上電動機具,未於連接電路上設置適合其規格,具有高敏感度、高速型,能確實動作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勞職授字第1060200759號) 來源
久聯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2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固定式起重機之吊鉤或吊具,未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勞職授字第1060200805號) 來源
富有營造有限公司 2017/02/2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梯、升降機升降路開口部分及外牆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樓梯、升降機升降路開口部分設置護欄,外牆施工架工作臺設置內側交叉拉桿及雙側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808號) 來源
協侑營造有限公司 2017/02/2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地下1樓車道旁樓板開口部分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880號) 來源
偉清鋁業有限公司 2017/02/2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891號) 來源
蓋穩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2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外牆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交叉拉桿、內外側設置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915號) 來源
協侑營造有限公司 2017/02/2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板開口部分及外部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樓板開口部分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施工架工作臺內側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921號) 來源
億東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2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施工架工作臺設置護欄、內側交叉拉桿、內外側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927號) 來源
益碁橡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2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設置第一種壓力容器1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設備,其操作人員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合格即行操作。(勞職授字第1060200840號) 來源
寶信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2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工作場所負責人對於高度在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鋁包板作業有立即發生危險之虞,未指揮命令停止該危險作業,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確實巡視工作場所。(勞職授字第1060200895號) 來源
亞弈營造有限公司 2017/02/2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梯開口部分及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交叉拉桿、下拉桿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900號) 來源
味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2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製麵剪台機之修理或調整作業,未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即送料。(勞職授字第1060200758號) 來源
穎昌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2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邊緣及開口部份,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握把、覆蓋等防護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0766號) 來源
億德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2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吊升荷重5公噸之固定式起重機8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未經檢查合格即予使用。(勞職授字第1060200768號) 來源
傑生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2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鑽孔機旋轉刃具作業,勞工手指有觸及之虞,未明確告知並標示勞工不得使用手套。(勞職授字第1060200767號) 來源
傑生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2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8條第1項第5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電腦數值控制或其他自動化機械具有危險之部分,未設有護罩、護圍或具有連鎖性能之安全門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767號) 來源
黃溪南(即南興工業社) 2017/02/2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第3款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0770號) 來源
黃溪南(即南興工業社) 2017/02/23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以動力驅動之衝壓機械,未具有安全護圍。(勞職授字第1060200769號) 來源
新永和製皮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2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塗裝機馬達傳動帶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有護罩、護圍、套胴、跨橋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774號) 來源
基隆市環境保護局 2017/02/2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之1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1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進出洗車場道路坑洞修補作業之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使用;使用車輛系營建機械(挖土機)作業時,未禁止人員進入操作半徑內。(勞職授字第1060200111號) 來源
宜興預拌混凝土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24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76條、第77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置之堆高機未設置方向燈;堆高機未設置警報裝置。(勞職授字第1060200283號) 來源
幸福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2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第25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風車之轉軸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設置護蓋等設備;於良導體上使用交流電焊機,未自動電擊防止裝置。(勞職授字第1060200649號) 來源
岳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2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41條、第24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交流電焊機二次測出電位置,勞工於作業中時,有因接觸致發生感電之虞,未設有防止感電絕緣被覆;對於電焊作業使用之焊接柄,未有相當之絕緣耐力。(勞職授字第1060200717號) 來源
合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24 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第90條、第191條、固定式起重機安全檢查構造標準第45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機械之傳動軸、齒輪及傳動鍊條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設有護罩等設備;固定式起重機之吊鉤,未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裝有液鹼(氫氧化鈉)和硫酸之容器,有引起火災、危險之虞,未單獨儲放;固定式起重機吊升荷重1公噸操作用開關器按鈕未標示動作種類及動作方向。(勞職授字第1060200736號) 來源
志福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2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機械之齒輪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設護罩、護圍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787號) 來源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24 異常氣壓危害預防標準第15條之1、第37條第1項、第45條之1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勞工從事潛水作業深度超過30.5公尺,未於現場設置減壓艙,實施潛水作業所僱用之勞工,未選任符合規定之人員擔任,使勞工從事潛水作業而使用氮氧人工調和混合氣供給氣體時,未規定實施減壓時程作業,其氧氣濃度不得超過百分之70,且氧分壓不得超過1.4絕對大氣壓力。(勞職授字第1060200844號) 來源
建庭營造有限公司 2017/02/2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樓梯開口部分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外牆施工架工作臺設置內側交叉拉桿及內、外側下拉桿,樓梯開口部分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911號) 來源
瑋瓏營造有限公司 2017/02/2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內、外側下拉桿、內側交叉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920號) 來源
許賜一(即中華企業社) 2017/02/2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鋼構屋頂開口部分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939號) 來源
福懋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2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打包機之修理或調整作業,未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即送料。(勞職授字第1060200700號) 來源
富比特塑膠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2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8條第1項第5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電腦數值控制或其他自動化機械具有危險之部分,未設置護罩、護圍或具有連鎖性能之安全門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884號) 來源
乾信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2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1項事業單位工作場所發生職業災害,未即採取必要之急救、搶救等 措施,並會同勞工 代表實施調查、 分析及作成紀錄。(勞職授字第1060200850號) 來源
乾信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2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第3款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0851號) 來源
乾信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2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7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原動機或動力傳動裝置,未有防止於停止時,因振動接觸,或其他意外原因驟然開動之裝置。(勞職授字第1060200846號) 來源
旭崴營造有限公司 2017/02/2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未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勞職授字第1060200746號) 來源
尚承開發營造有限公司 2017/02/2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692號) 來源
翰佳營造有限公司 2017/02/2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866號) 來源
展新營造有限公司 2017/02/2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852號) 來源
旭崴營造有限公司 2017/02/2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856號) 來源
津田營造有限公司 2017/02/2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860號) 來源
成濟營造有限公司 2017/02/2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839號) 來源
和勤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2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129條第1項第9款、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06條第1項第4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暴露之鋼筋,未採取將尖端彎曲或加蓋等防護設施;對於氧氣、乙炔高壓氣體容器,不論盛裝或空容器,使用時,未加以固定。(勞職授字第1060200836號) 來源
天玉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2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條、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未採取彎曲尖端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對於高差2公尺以上地下室中間樁拔除孔處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876號) 來源
猛揮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2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超過1.5公尺以上之(C棟天井)場所,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C棟3~7樓外牆、天井)、樓梯(D棟)及樓版(D棟RF、C棟夾層)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885號) 來源
昇源營造有限公司 2017/02/2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965號) 來源
巨佳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0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31條、第142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混凝土澆置作業,未訂定混凝土澆置計畫及建立按施工圖說施作之查驗機制,澆置混凝土前未詳細檢查模板支撐各部份之連接及斜撐是否安全,致發生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0814號) 來源
夏嵩林(即永剛工程行) 2017/03/0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42條、第13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混凝土澆置作業前,未詳細檢查模板支撐各部份之連接及斜撐是否安全(牆模斜撐與地面僅以鐵釘固定),未指派模板支撐作業主管於作業現場實施檢點,檢查模板支撐材料,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0816號) 來源
李訓杰(即御方企業行) 2017/03/0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3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達5公尺以上之模板支撐,未訂定混凝土澆置計畫及建立按施工圖說施作之查驗機制,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0817號) 來源
地中海太陽能科技有限公司 2017/03/0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9條第4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用之移動梯,未採取防止轉動之必要措施而傾倒,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0970號) 來源
張進成 2017/03/0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49條第1款使勞工從事屋頂作業,發生墜落危害,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975號) 來源
錦聖工程有限公司 2017/03/0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工作場所有物體飛落之虞者,未設置防止物體飛落之設備,並供給安全帽等防護具,使勞工戴用,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0858號) 來源
飛鴻肥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09 缺氧症預防規則第4條、第5條、第16條、第18條第1項、第20條、24條、第27條、第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從事缺氧作業,未進行通風換氣,未測定氧氣與有害氣體濃度,勞工未使用適當空氣呼吸器等個人防護具,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職授字第1060200966號) 來源
壢都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09 職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3條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施工架工作臺上之清理垃圾管槽內堆積物件作業,其固定垃圾管槽連結鐵鏈之配件強度有無法承受而發生倒塌之虞,未採取防止物體倒塌之設施,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1039號) 來源
李良(即進安府) 2017/03/1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49條第1款使勞工於合梯踏板上從事清潔作業,發生墜落危害,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1139號) 來源
東鼎金屬工程有限公司 2017/03/1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格柵吊裝作業開口,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未使勞工確實勾掛安全帶等防護具,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1153號) 來源
安住防水防熱企業有限公司 2017/03/1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49條第1款使勞工於施工架工作臺從事天花板磁磚修補作業,發生墜落危害,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1175號) 來源
八德堆高機有限公司 2017/03/1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死亡災害,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1248號) 來源
永旺勝環保工業有限公司 2017/03/2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1318號) 來源
永旺勝環保工業有限公司 2017/03/2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49條第1款使勞工從事屋頂維修作業,發生墜落災害,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1330號) 來源
海屏企業有限公司 2017/03/2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死亡災害,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1250號) 來源
海屏企業有限公司 2017/03/2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49條第1款使勞工從事高處作業,發生墜落危害,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1252號) 來源
震宇有限公司 2017/03/2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使其正確戴用安全帽,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1258號) 來源
震宇有限公司 2017/03/2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死亡災害,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12581號) 來源
台灣斯巴克環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2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2條、第31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有墜落危險之場所(車輛檢修廠),未確實禁止與工作無關之人員進入,且未有充分之光線,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1346號) 來源
茂華工程有限公司 2017/03/2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死亡災害,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1218號) 來源
茂華工程有限公司 2017/03/2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使其勞工正確戴用安全帽,發生勞工墜落災害,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1403號) 來源
葉宗諺(即和泉實業社) 2017/03/2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49條第1款使勞工於電梯井開口從事吊運工具作業,發生墜落危害,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1290號) 來源
穩聖營造有限公司 2017/03/2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發生勞工墜落災害,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0053號) 來源
葉陳權(即世久企業社) 2017/03/2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8條第1項、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從事鋼板材質之屋頂作業時,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未於屋架上設置適當強度,且寬度在30公分以上之踏板,並於下方適當範圍裝設堅固格柵或安全網,未指派屋頂作業主管於現場辦理相關事項,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1365號) 來源
聯倉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2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67條第4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勞工從事單一之重量超越100公斤以上物料裝卸解纜作業時,未指定專人確認載貨台上之貨物無墜落之危險,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1508號) 來源
葉峰旗 2017/03/3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死亡災害,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1410號) 來源
葉峰旗 2017/03/3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5條、第228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處所進行作業,未架設施工架或其他方法設置工作台;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1413號) 來源
北宇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2017/03/0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29條第9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鋼筋組紮作業,對於暴露之鋼筋,未將尖端彎曲、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勞職授字第1060200848號) 來源
尚圓營造有限公司 2017/03/0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之虞,未設置內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910號) 來源
拓洋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0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勞工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從事施工架組立作業,勞工有遭墜落危險之虞,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確實巡視工作場所。(勞職授字第1060200926號) 來源
得貹實業有限公司 2017/03/0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組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之虞,未設置護欄(扶手先行框)或架設捲揚式防墜器、安全母索並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墜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0928號) 來源
秦陽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0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06條第1項第4款、第108條第1項第4款、第5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乙炔高壓氣體鋼瓶,使用時,未加以固定,未將可燃性氣體(乙炔)及氧氣之鋼瓶分開貯存。(勞職授字第1060200833號) 來源
信展營造有限公司 2017/03/0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4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搭設之施工架,未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置備施工圖說,未確認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之有效狀況。(勞職授字第1060200863號) 來源
大新竹廣告工程有限公司 2017/03/0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6條、第94條、第106條第1項、第108條第1項、第241條、第243條第1項、第246條、第284條第1項、第287條、有機溶劑中毒預防規則第1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鑽孔機等旋轉刃具作業,未明確告知並標示勞工不得使用手套;對於升降機各樓出入口及搬器,未明顯標示其積載荷重;對於高壓氣體容器(二氧化碳鋼瓶),使用時未固定;對於高壓氣體(二氧化碳鋼瓶)貯存處附近,任意放置其他物品;使用操作電壓220伏特之線鋸機,未於連接電路上設置適合其規格,具有高敏感度、高速型,能確實動作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電氣機具(電焊機兩座)之帶電部分,有因接觸 或接近致發生感電之虞,未設防止感電之護圍或絕緣被覆;對於以電焊從事熔接,熔斷等作業,未置備安全面罩,防護眼鏡及防護手套等,並使勞工確實戴用;對於勞工有暴露於有害氣體(噴漆作業)未置備適當安全衛生防護具,並使勞工確實使用;使勞工從事有機溶劑(噴漆)作業,未指定現場主管從事監督作業。(勞職授字第1060200665號) 來源
台灣惠爾得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0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300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工作場所因機械設備所發生之聲音超過90分貝時,未採取工程控制、減少勞工噪音暴露時間。(勞職授字第1060200712號) 來源
台灣惠爾得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02 優先管理化學品之指定及運作管理辦法第6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4條第2項使用甲醛(致癌物質第一級)之優先管理化學品,未於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日起6個月內報請備查。(勞職授字第1060200715號) 來源
誌豐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02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16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72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衝剪機械之雙手起動式安全裝置切換為腳踏式操作時,未具有安全護圍等安全機能;衝剪機械五台以上時,未指定作業管理人員負責衝剪機械及其安全裝置裝設有鎖式換回開關時,應保管其鎖匙。(勞職授字第1060200755號) 來源
誌豐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02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12條之1第1項、第79條、第8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3條第1項未依事業規模及性質,訂定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計畫;未訂定年度自動檢查計畫;所置之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未陳報勞動檢查機構備查。(勞職授字第1060200756號) 來源
安暘有限公司 2017/03/0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9條第1項、第108條第1項、第224條第1項、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固定梯之設置,未設有適當扶手;對於高壓氣體(二氧化碳)容器之貯存,未加固定;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清洗區域和烤漆區工作場所邊緣及開口部份,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等防護措施;以動力驅動之衝壓機械,未具有安全護圍。(勞職授字第1060200783號) 來源
王佳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0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71條、第17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上膠區易引起火災及爆炸危險之場所,使用之電氣機械、器具或設備,未具有適合於其設置場所危險區域劃分使用之防爆性能構造。(勞職授字第1060200795號) 來源
信大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0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08條第1項、第241條、第2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壓氣體(乙炔及氧氣)容器,未分開貯存,未安穩置放並加固定及裝妥護蓋;交流電焊機之帶電部分,勞工於作業中有因接觸 或接近致發生感電之虞,未設防止感電之護圍或絕緣被覆;使用對地電壓在150伏特以上移動式高壓沖水機,未於各該電動機具之連接電路上設置適合其規格,具有高敏感度、高速型,能確實動作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勞職授字第1060200834號) 來源
盛爐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0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拋光機傳動帶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有護罩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867號) 來源
吉翁企業有限公司 2017/03/0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83條、第90條、第116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扇風機之葉片,有危害勞工之虞者,未設護網或護圍等設備;固定式起重機具之吊具,未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堆高機於駕駛者離開其位置時,未採將貨叉放置於地面。(勞職授字第1060200872號) 來源
世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02 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第37條第2項、第40條、第5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處置或使用特定化學物質之作業場所,未使勞工確實使用防護眼鏡等防護具;未禁止勞工於特定化學物質作業場所吸煙或飲食,並公告揭示於該作業場所之顯明易見之處。(勞職授字第1060200903號) 來源
佳燁精密鑄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0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砂輪切割機馬達傳動皮帶、輸送皮帶前後滾輪、輸送帶馬達傳動鍊條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設置護罩、護圍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875號) 來源
正傳營造有限公司 2017/03/0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梯開口部分及外牆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樓梯開口部分設置護欄,外牆施工架工作臺設置內側交叉拉桿及雙側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943號) 來源
和億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0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樓梯開口部分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外牆施工架工作臺設置內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樓梯開口部分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959號) 來源
義格營造有限公司 2017/03/0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樓梯、升降機升降路開口部分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外牆施工架工作臺設置內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樓梯、升降機升降路開口部分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962號) 來源
良和營造有限公司 2017/03/0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內側交叉拉桿及內、外側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987號) 來源
廣裕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2017/03/0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內側交叉拉桿及內、外側下拉桿,並於端部開口部分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994號) 來源
上陞磊營造有限公司 2017/03/0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內側交叉拉桿及內、外側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997號) 來源
黃月蘭(即鴻吉工作所) 2017/03/02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以動力驅動之衝壓機械及剪斷機械,未具有安全護圍。(勞職授字第1060200882號) 來源
黃月蘭(即鴻吉工作所) 2017/03/0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0883號) 來源
超速冷凍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02 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第4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冷凍機房室內處置、使用氨溶液,未禁止勞工於特定化學物質作業場所飲食並揭示於該場所顯明易見處。(勞職授字第1060200906號) 來源
得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02 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第4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冷凍機房室內處置、使用氨溶液,未禁止勞工於特定化學物質作業場所飲食並揭示於該場所顯明易見處。(勞職授字第1060200907號) 來源
展宏土木包工業 2017/03/0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955號) 來源
義格營造有限公司 2017/03/0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外牆施工架開口部分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886號) 來源
謙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0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伸線機之調整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未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勞職授字第1060200874號) 來源
木利營造有限公司 2017/03/0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樑模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安全網等防護設備,未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因墜落而致勞工遭受危險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0922號) 來源
遠揚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0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承攬人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樑模開口從事模板組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確實巡視工作場所。(勞職授字第1060200924號) 來源
崧鵬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0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水平切割機之轉軸、傳動帶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設置護罩、護圍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996號) 來源
德同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0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之虞,未設置內側交叉拉桿及內、外側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014號) 來源
光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0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82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射出成型機、鑄鋼造形機及打模機等,有危害勞工之虞者,未設置安全門、雙手操作式起動裝置或其他安全裝置。(勞職授字第1060200940號) 來源
東信輕金屬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0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16條第1項第12款、第159條第1項第6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堆高機於駕駛者離開其位置時,未拉手煞車制動;對於鐵桶等物料之堆放,有妨礙消防器具之緊急使用。(勞職授字第1060201049號) 來源
大興發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0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0條、第108條第1項第5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起重機具之吊鉤,未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對於高壓氣體容器,未加以固定。(勞職授字第1060201048號) 來源
愛之味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0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1條、第9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勞工工作場所之通道、地板、階梯,未保持不致使勞工跌倒、滑倒、踩傷等之安全狀態,或採取必要之預防措施;對於起重機具之吊鉤或吊具,未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勞職授字第1060200936號) 來源
曾勝達 2017/03/0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950號) 來源
三聯發工程有限公司 2017/03/0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4條第1項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勞工鄰近港灣水域場所作業,勞工有落水之虞者,未設置防止勞工落水之設施或著用救生衣。(勞職授字第1060200837號) 來源
堉憲營造有限公司 2017/03/0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952號) 來源
久鉅營造有限公司 2017/03/0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951號) 來源
振盈營造有限公司 2017/03/0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178號) 來源
誠崗營造有限公司 2017/03/0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901號) 來源
日勝營造有限公司 2017/03/0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梯處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861號) 來源
振祐營造有限公司 2017/03/0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條第1項、第129條、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工區內等露之鋼筋,未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對於鋼筋吊運作業,未採取禁止使用鋼筋作為拉索支持物,工作架或起重支持架;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梯處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881號) 來源
千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0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1025號) 來源
巨佳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0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實施工作上之連繫與調整,未確實巡視工作場所,未指導及協助相關承攬事業實施安全衛生教育。(勞職授字第1060200815號) 來源
全美營造有限公司 2017/03/0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梯、樓板、升降機升降路開口部分及外牆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樓梯、樓板、升降機升降路等開口設置護欄,外牆施工架工作臺設置內側交叉拉桿及雙側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898號) 來源
國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0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內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919號) 來源
憶發企業有限公司 2017/03/0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固定式起重機之吊具,未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勞職授字第1060200948號) 來源
實做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0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污水下水道系統工作井開口邊緣處從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983號) 來源
興毅冷凍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06 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第4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冷凍機房區內處置使用液態氨,未禁止勞工在特定化學物質作業場所飲食並將其意旨掲示於顯明易見之處。(勞職授字第1060200992號) 來源
詮聯金屬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06 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第36、4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儲存區內處置使用液態氨,未設置緊急沖淋設備;未禁止勞工在特定化學物質作業場所飲食並將其意旨揭示於顯明易見之處。(勞職授字第1060200989號) 來源
豐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06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對於攪拌室內處置、使用第二種有機溶劑(甲苯、丙酮、異丙醇、環己酮、乙二醇丁醚)之作業場所,未每6個月監測其濃度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60200947號) 來源
真毅營造有限公司 2017/03/0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缺氧症預防規則第17條、第2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M2-1涵洞工作場所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使勞工從事缺氧危險作業時,未確認點名登記;勞工有因缺氧致墜落之虞,未供給勞工安全帶。(勞職授字第1060200877號) 來源
建家土木包工業 2017/03/0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及鋼構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984號) 來源
達漢營造有限公司 2017/03/0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602號) 來源
旭崴營造有限公司 2017/03/0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未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勞職授字第1060200746號) 來源
尚承開發營造有限公司 2017/03/0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692號) 來源
華慶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2017/03/0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40條第1項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5公尺以上施工架之構築及拆除,未事先就預期施工時之最大荷重,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置備施工圖說,並指派所僱之專任工程人員簽章確認強度計算書及施工圖說。(勞職授字第1060200968號) 來源
吉屋營造有限公司 2017/03/0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施工架、樓板及屋頂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932號) 來源
建家土木包工業 2017/03/0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2公尺以上外牆施工架開口部分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004號) 來源
新崙分裝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0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08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壓氣體(乙炔、氧氣及氮氣)鋼瓶之貯存,未裝妥護蓋。(勞職授字第1060200678號) 來源
肯志塑膠有限公司 2017/03/0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0723號) 來源
竑城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0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5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開口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外牆鋼管施工架未使用國家標準CNS4750型式之施工架且未符合國家標準同等以上之規定。(勞職授字第1060200888號) 來源
昌展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0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4條、第28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在2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邊緣及開口部份,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握把、覆蓋等防護措施;操作固定式起重機搬運物料,作業中有物體飛落危害勞工之虞,未使勞工佩戴安全帽。(勞職授字第1060200889號) 來源
達瑩金屬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07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以動力驅動之衝剪機械(摺床),未具有安全護圍。(勞職授字第1060200899號) 來源
五洲肥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0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粉碎拌料機之原動機、轉軸、齒輪、帶輪、飛輪、傳動輪、傳動帶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有護罩、護圍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925號) 來源
東霙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0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之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勞職授字第1060201000號) 來源
松和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0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3條、第9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升降機之升降路各樓出入口,未裝置構造堅固平滑之門、設置安全裝置,使升降搬器及升降路出入口之任一門開啟時,升降機不能開動,及升降機在開動中任一門開啟時,能停止上下;未設有連鎖裝置,使搬器地板與樓板相差7.5公分以上時,升降路出入口門不能開啟之。(勞職授字第1060201024號) 來源
立欣營造有限公司 2017/03/0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及樓板等開口部分等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施工架工作臺設置內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樓板開口部分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026號) 來源
翔峪營造有限公司 2017/03/0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內外側交叉拉桿及內外側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028號) 來源
東進砂布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0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0809號) 來源
周美涼(即永傳飼料廠) 2017/03/0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成型擠粒機之馬達傳動輪及傳動帶等有危害勞工之虞部分,未有護罩、護圍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956號) 來源
周美涼(即永傳飼料廠) 2017/03/0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1018號) 來源
宗慶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0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設置吊升荷重3.05公噸之固定式起重機1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其操作人員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合格即行操作。(勞職授字第1060201045號) 來源
台灣史谷脫紙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0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機械之掃除、上油、檢查、修理或調整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者,未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及送料。(勞職授字第1060200822號) 來源
華麒交通有限公司 2017/03/0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1條之2第1項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使用道路作業之工作場所,為防止車輛突入等引起之危害,作業人員未戴有反光帶之安全帽,及穿著顏色鮮明有反光帶之施工背心,以利辨識。(勞職授字第1060201002號) 來源
大豪精密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0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6條、第58條第1項第5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鑽孔機、截角機等旋轉刃具作業,未明確告知並標示勞工不得使用手套;對於電腦數值控制或其他自動化機械具有危險之部分,未設置護罩、護圍或具有連鎖性能之安全門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988號) 來源
雄仁工業有限公司 2017/03/0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機械之掃除、上油、檢查、修理或調整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者,未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及送料。(勞職授字第1060200986號) 來源
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0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機械之掃除、上油、檢查、修理或調整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者,未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及送料;為防止他人操作該機械之起動等裝置或誤送料,未採上鎖或設置標示等措施,並設置防止落下物導致危害勞工之安全設備與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1010號) 來源
德昌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0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013號) 來源
甲頂營造有限公司 2017/03/0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預鑄箱涵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991號) 來源
泰洲營造有限公司 2017/03/0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5條第1項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為維持施工架之穩定,未在適當之垂直、水平距離處與構造物妥實連接,其間隔在垂直方向以不超過5.5公尺,水平方向以不超過7.5公尺為限。(勞職授字第1060201007號) 來源
新生代消防工程有限公 司 2017/03/0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外牆施工架開口部分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008號) 來源
康呈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0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外牆施工架開口部分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009號) 來源
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 2017/03/0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用之合梯,未具有堅固之構造,支撐腳彎曲變形。(勞職授字第1060200681號) 來源
上銓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0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59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35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外牆鋼管施工架之設置,未使用國家標準CNS4750型式之施工架且未符合國家標準同等以上之規定;對勞工於橫隔兩地之通行時,未設置扶手等適當之通行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825號) 來源
復興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0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5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外牆鋼管施工架之設置,未使用國家標準CNS4750型式之施工架且未符合國家標準同等以上之規定。(勞職授字第1060200828號) 來源
安倉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0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829號) 來源
大潤發流通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0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條第2項、第31條第1項、第153條、第287條、第299條、第322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溫熱表面有引起灼燙傷之設備,未設置警示標誌、適當之隔熱等必要之安全設施;對於室內工作場所,主要人行道寬度小於1公尺;對於堆置之物料,未採取限制高度或變更堆積等防止倒塌、崩塌或掉落之必要設施;對於低溫之場所作業,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衛生防護具;處置大量低溫物體或顯著寒冷之場所(冷凍室及冷藏室),未於明顯易見之處所設置警告標示牌;員工廚房,未設穩妥有蓋之垃圾容器。(勞職授字第1060200838號) 來源
當營造有限公司 2017/03/0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等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842號) 來源
鈺宬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2017/03/0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條、第19條第1項、第135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4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預留暴露之鋼筋,未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管道間開口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以可調鋼管支撐作為模板支撐之支柱,可調鋼管支撐調整高度,未以制式之金屬附屬配件為之;對勞工於作業中或通行時,有接觸絕緣被覆配線或移動電線或電氣機具、設備之虞者,未有防止絕緣被覆破壞或老化等致引起感電危害之設施。(勞職授字第1060200854號) 來源
大陸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0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945號) 來源
立陽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0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08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可燃性氣體、有毒性氣體及氧氣之鋼瓶,未分開貯存,未安穩置放並加固定及裝妥護蓋。(勞職授字第1060200957號) 來源
幸孚預拌混凝土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0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指石計量桶水平輸送帶之傳動輪、傳動帶及水泥桶下螺旋齒輪、傳動帶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有護罩、護圍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972號) 來源
信樺營造有限公司 2017/03/0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5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外牆鋼管施工架之設置,未使用國家標準CNS4750型式之施工架且未符合國家標準同等以上之規定。(勞職授字第1060200979號) 來源
新竹縣芎林鄉公所 2017/03/0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1034號) 來源
永續鷹架企業有限公司 2017/03/0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從事組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因墜落而致勞工遭受危險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1029號) 來源
達聯營造有限公司 2017/03/0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從事施工架組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確實巡視工作場所。(勞職授字第1060201036號) 來源
實毅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0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設置吊升荷重3公噸以上之移動式起重機1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其操作人員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合格即行操作。(勞職授字第1060201095號) 來源
陳光明 2017/03/0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梯開口部分及外牆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樓梯開口部分設置護欄,外牆施工架工作臺設置內側交叉拉桿及雙側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111號) 來源
買良全 2017/03/0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2項承攬人就其承攬之全部或一部分交付再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再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0976號) 來源
頂晶系統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0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將工程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0973號) 來源
頂晶系統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0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4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實施工作上之連繫與調整,未確實巡視工作場所,未指導及協助相關承攬事業實施安全衛生教育。(勞職授字第1060200974號) 來源
利達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0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將工程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0999號) 來源
利達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0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4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實施工作上之連繫與調整,未確實巡視工作場所,未指導及協助相關承攬事業實施安全衛生教育。(勞職授字第1060200998號) 來源
大恭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0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77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作業場所有可燃性液體及蒸氣,有爆炸、火災之虞,使用之電氣機械、器具或設備,未具有適合於其設置場所危險區域劃分使用之防爆性能構造。(勞職授字第1060200152號) 來源
古華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0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使用合梯之作業,未確實連繫與調整要求使用具堅固繫材之合梯,未巡視工作場所,禁止使用未符合規定之合梯。(勞職授字第1060200495號) 來源
亞東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0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7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易引起火災及爆炸危險之場所,設置有火花、電弧或用高溫成為發火源之虞之機械(原設防爆接線盒零件脫落)。(勞職授字第1060200710號) 來源
華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0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0條、固定式起重機安全檢查構造標準第4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起重機具之吊鉤或吊具,未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操作用開關器,未於操作人員易見處標示該操作用開關器所控制之動作種類及動作方向。(勞職授字第1060200721號) 來源
燿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0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78條第1項、第287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用以動力從事輸送氫氧化納、氫氧化鉀等腐蝕性之溶液,其管線未標示該物質之名稱、輸送方向及閥之開閉狀態;對於勞工有暴露於有害物之虞者,未置備適當安全衛生防護具,並使勞工確實使用。(勞職授字第1060200864號) 來源
古華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0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將工程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0894號) 來源
向國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0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2項將工程交付再承攬人時,未於事前告知再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0896號) 來源
向國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0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0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使勞工確實戴安全帽且;對於使用之合梯,兩梯腳間未有金屬等硬質繫材扣牢。(勞職授字第1060200897號) 來源
志福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0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0937號) 來源
桔揚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0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篩選機之馬達傳動輪、傳動帶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有護罩及護圍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938號) 來源
萬福營造有限公司 2017/03/0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確實巡視工作場所。(勞職授字第1060201023號) 來源
遠東新世紀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0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機械之原動機、轉軸、齒輪、帶輪、飛輪、傳動輪、傳動帶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有護罩、護圍、套胴、跨橋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057號) 來源
工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0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2項將工程交付再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該再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08582號) 來源
學志營造有限公司 2017/03/0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2項將工程交付再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該再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08583號) 來源
世昌營造有限公司 2017/03/0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開口部分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交叉拉桿、內外側設置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967號) 來源
義格營造有限公司 2017/03/0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勞工有遭受註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內側交叉拉桿、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038號) 來源
岩城營造有限公司 2017/03/0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內、外側下拉桿、內側交叉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068號) 來源
光旻營造有限公司 2017/03/0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內側交叉拉桿、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069號) 來源
榮晟營造有限公司 2017/03/0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雙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086號) 來源
仁擇營造有限公司 2017/03/0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內側交叉拉桿及內、外側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125號) 來源
百富土木包工業有限公司 2017/03/0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內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127號) 來源
仰哲營造有限公司 2017/03/0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內側交叉拉桿及內外側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138號) 來源
正新橡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0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第3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從事加硫機氣囊袋環調整拆卸作業必須在運轉狀態下施行,未於捲夾危險部分設置護罩、護圍或使用不致危及勞工身體之足夠長度之作業用具。(勞職授字第1060200813號) 來源
全興飼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0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邊緣及開口部份,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握把、覆蓋等防護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1062號) 來源
伸威塑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0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77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自粉碎機或混合機,取出內裝物時,除置有自取出內裝物之機械外,未規定勞工操作前,使該機械停止運轉。(勞職授字第1060201006號) 來源
伸威塑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0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第3款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1005號) 來源
明耀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0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5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堆置物料,為防止倒塌、崩塌或掉落,未採取繩索捆綁、護網、擋樁、限制高度或變更堆積等必要設施,並禁止與作業無關人員進入該等場所。(勞職授字第1060201075號) 來源
南寶國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09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第4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對於廢水區處置或使用特定化學物質(如硫酸)之作業場所,未於每6個月監測其濃度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60201094號) 來源
富合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0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固定式起重機之吊具,未設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勞職授字第1060201235號) 來源
金牌土木包工業 2017/03/0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107號) 來源
統大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0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 於,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078號) 來源
王迺人 2017/03/0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124號) 來源
信利營造有限公司 2017/03/0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954號) 來源
石梅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1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77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作業場所有可燃性液體及蒸氣(苯乙烯、丙烯酸丁酯),有爆炸、火災之虞,使用之電氣機械、器具或設備,未具有適合於其設置場所危險區域劃分使用之防爆性能構造。(勞職授字第1060200905號) 來源
元生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1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條第2項、第43條、第22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勞工有接觸高溫熱表面有引起灼傷之虞,未設置警示標誌、適當之隔熱等必要之安全設施;對於精抽機及鋁料切斷機馬達傳動輪、傳動帶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有護罩及護圍等設備;對於深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邊緣,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有適當圍欄、覆蓋等防護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0944號) 來源
展宇科技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1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7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倉庫區及現場二樓等場所有易燃液體之蒸氣(等閃火點攝氏65度以下之有機溶劑),而有火災爆炸之虞,使用開關箱、廣播器、攝影機、照明開關及電流流通之照明燈具等未具有適合於其設置場所危險區域劃分使用之防爆性能構造。(勞職授字第1060200960號) 來源
淼恩工程有限公司 2017/03/1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機械之掃除、上油、檢查、修理或調整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未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及送料。(勞職授字第1060201021號) 來源
中宇環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1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確實巡視工作場所。(勞職授字第1060201022號) 來源
國產建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1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第108條、第24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攪拌槽之轉軸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有護罩、護圍等設備;對於高壓氣體(乙炔)之貯存,未裝護蓋;對電焊作業使用之焊接柄,未有相當之絕緣耐力及耐熱性。(勞職授字第1060201037號) 來源
晨祥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1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梯、施工架、電梯、管道間及樓板等場所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有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060號) 來源
有立精密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1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置之電腦數值控制自動化機械(CNC銑床),未具有連鎖性能之安全門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064號) 來源
中華起重機械有限公司 2017/03/1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0條、第10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起重機具之吊鉤或吊具,未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對於高壓氣體之貯存(氧氣與乙炔),未分開存放,未加固定及未裝妥護蓋。(勞職授字第1060201072號) 來源
勗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1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內側交叉拉桿、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080號) 來源
鼎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1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固定式起重機桁架上從事基地台設置勘查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及安全帽等防護具。(勞職授字第1060201126號) 來源
柏億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1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118號) 來源
馬鳴山企業有限公司 2017/03/1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065號) 來源
馬鳴山企業有限公司 2017/03/10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3條第1項未依事業規模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及管理人員。(勞職授字第1060201066號) 來源
馬鳴山企業有限公司 2017/03/1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4條第1項未依職業安全衛生法及有關規定會同勞工代表訂定適合其需要之安全衛生工作守則,報經勞動檢查機構備查後,公告實施(勞職授字第1060201067號) 來源
寬邑營造有限公司 2017/03/1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差2公尺以上施工架、吊料口開口等場所作業時,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116號) 來源
弘騰營造有限公司 2017/03/1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屋頂工作場所作業時,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差1.5公尺以上屋頂場所作業時,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108號) 來源
金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1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9條、第108條、第241條、固定式起重機安全檢查構造標準第4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工作用階梯之設置,未有適當之扶手;對於高壓氣體(乙炔)之貯存,未安穩置放並加固定及裝妥護蓋;壓榨區電焊機電極接線端子,有因接觸或接近致發生感電之虞,未設防止感電之護圍或絕緣被覆;壓榨區固定式起重機,其操作用開關器部分按鈕未標示動作方向。(勞職授字第1060200908號) 來源
元璋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13 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第11條第1項、第63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8條第1項、第90條、第15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吊升荷重2.8噸固定式起重機設置完成時,未實施荷重試驗及安定性試驗;對於使用起重機具從事吊掛作業之勞工,未使其當荷物起吊離地後,不得以手碰觸荷物;自動切割機自動移動之部分,有危害勞工之虞,未設置護圍或具有連鎖性能之安全門等設備;對於起重機具之吊鉤或吊具,未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玻璃物料堆置,為防止倒塌、崩塌或掉落,未採取繩索捆綁、護網、擋樁、限制高度或變更堆積等必要設施。(勞職授字第1060201020號) 來源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1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1082號) 來源
喬創企業有限公司 2017/03/1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1091號) 來源
蔡元慶 2017/03/1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1093號) 來源
津湛有限公司 2017/03/1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1096號) 來源
台灣麥當勞餐廳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1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1170號) 來源
噔隍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2017/03/1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板至屋突區域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內側交叉拉桿及內外側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203號) 來源
中日特種紙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1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製袋機之壓紙惰輪清潔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未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及送料。(勞職授字第1060201104號) 來源
展昇營造開發有限公司 2017/03/1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081號) 來源
達昱營造有限公司 2017/03/1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外牆施工架開口部分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105號) 來源
林忠益 2017/03/1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外牆施工架開口部分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109號) 來源
家福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1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59條第1項第6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物料之堆放,有妨礙消防器具之緊急使用。(勞職授字第1060200847號) 來源
台灣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14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3條第3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3條第1項所置專職管理人員,兼任從事其他與職業安全衛生無關之工作。(勞職授字第1060200868號) 來源
富奕達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1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儲槽上方平台,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等防護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1003號) 來源
建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1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確實巡視工作場所。(勞職授字第1060201084號) 來源
冠鵬工程有限公司 2017/03/1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擋土支撐高處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之防護具;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0841號) 來源
宏易營造有限公司 2017/03/1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確實巡視工作場所。(勞職授字第1060201089號) 來源
千昇工程有限公司 2017/03/1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拆除作業之開口,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090號) 來源
際佑企業有限公司 2017/03/1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1097號) 來源
日日發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1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實施工作上之連繫與調整,未確實巡視工作場所,未指導及協助相關承攬事業實施安全衛生教育。(勞職授字第1060201098號) 來源
日日發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1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將其屋頂修繕工程交付承攬,未於事前告知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及有關職業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1102號) 來源
冠蓁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1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結構物四周高度2公尺以上外牆施工架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內側交叉拉桿或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106號) 來源
奇達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1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9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異類物品(氫氧化鈉和硫酸)接觸有引起火災危險之虞者,未單獨儲放。(勞職授字第1060201112號) 來源
益發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1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第22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切割機之傳動帶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設置護罩、護圍等設備;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適當之圍欄等防護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1141號) 來源
盛傑營造有限公司 2017/03/1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實施工作上之連繫與調整,未確實巡視工作場所。(勞職授字第1060201160號) 來源
長邑有限公司 2017/03/1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08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條、第11條、第12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壓氣體之貯存,盛裝容器和空容器未分區放置;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易生職業災害,未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鋼筋散放於施工架上。(勞職授字第10602011601號) 來源
盛盈營造有限公司 2017/03/1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實施工作上之連繫與調整,未確實巡視工作場所。(勞職授字第1060201163號) 來源
世達工程有限公司 2017/03/1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上高處整理模板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等必要之防護具;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勞職授字第10602011631號) 來源
永大機電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15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以動力驅動之衝剪機械(摺床),未設置安全護圍、安全裝置。(勞職授字第1060200941號) 來源
長庚醫療財團法人桃園長庚紀念醫院 2017/03/1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第1項設置鍋爐1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設備,其操作人員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合格即行操作。(勞職授字第1060201207號) 來源
鉅明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1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實施工作上之連繫與調整,未確實巡視工作場所。(勞職授字第1060201152號) 來源
有祈企業有限公司 2017/03/1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噴水織布機之傳動帶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有護罩、護圍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031號) 來源
億力營造有限公司 2017/03/1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內側交叉拉桿及內、外側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190號) 來源
寶源複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1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4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滾軋機之無熔絲開關帶電部分,有因接觸或接近致發生感電之虞,未設置防止感電之護圍或絕緣被覆。(勞職授字第1060201234號) 來源
峻廣企業有限公司 2017/03/1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鋼樑從事安全支撐組立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安全網等防護設備,未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因墜落而致勞工遭受危險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1070號) 來源
東霙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1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承攬人所僱勞工於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鋼樑從事安全支撐組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確實巡視工作場所。(勞職授字第1060201071號) 來源
福佳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2017/03/1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內、外側下拉桿、內側交叉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072號) 來源
達瑞營造有限公司 2017/03/1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施工架工作臺及樓梯間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施工架工作臺內、外側設置下拉桿及交叉拉桿,樓梯間開口部分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257號) 來源
城邦營造有限公司 2017/03/1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第243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差高過1.5公尺以上之1F移動式施工架,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使用對地電壓150伏特以上之水泥砂漿攪拌機,未設置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開口部分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120號) 來源
國裕建設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1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項、第19條第1項、第129條第1項第9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鋼構樓板、屋頂開口部分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暴露之鋼筋,未將尖端彎曲或加蓋等防護設施。(勞職授字第1060201154號) 來源
國裕建設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1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27條第1項第1、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實施工作上之連繫與調整,未確實巡視工作場所。(勞職授字第1060201156號) 來源
泉鋼企業有限公司 2017/03/1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項、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鋼構樓板、屋頂開口部分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159號) 來源
德意營造有限公司 2017/03/1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外牆施工架開口部分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122號) 來源
倍榮機械工程有限公司 2017/03/1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4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勞工於作業中或通行時,有接觸移動電線之虞者,未有防止絕緣被覆破壞或老化等致引起感電危害之設施。(勞職授字第1060200918號) 來源
世紀鋼鐵結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16 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06條第1項、第232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壓氣體容器(氮氣),未加固定;對於勞工有墜落危險之直爬梯,未設置警告標示並禁止與工作無關之人員進入。(勞職授字第1060201113號) 來源
洛城營造有限公司 2017/03/1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條、第20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未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對於設置之護欄,未有腳趾板等構材。(勞職授字第1060201168號) 來源
大享容器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1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第224條第1項、第300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窯爐推料機皮帶輪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有護罩等設備;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邊緣及開口部份,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等防護措施;勞工工作場所之聲音超過90分貝(噪音作業),未採取工程控制、減少勞工噪音暴露時間,未標示並公告噪音危害之預防事項,使勞工周知。(勞職授字第1060201182號) 來源
大享容器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16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7條第1項、第8條第1項、第10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對於粉塵及噪音作業場所,未每6個月監測粉塵濃度及及噪音分貝數1次以上;實施作業環境監測前,未就作業環境危害特性、監測目的及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相關指引,規劃採樣策略,並訂定含採樣策略之作業環境監測計畫。(勞職授字第1060201188號) 來源
芊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1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頂板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施工架等場所,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147號) 來源
三順紙業有限公司 2017/03/1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設置臥型爐筒煙管式蒸汽鍋爐1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設備,其操作員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合格即行操作。(勞職授字第1060201200號) 來源
聯晟營造有限公司 2017/03/1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及樓板等開口部分等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施工架工作臺設置內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樓板開口部分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236號) 來源
華茂營造有限公司 2017/03/1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內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239號) 來源
葉俊成即永祥企業社 2017/03/1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內側交叉拉桿及內外側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243號) 來源
總督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1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筏基人孔、中間柱人孔與升降機升降路開口部分及樓梯開口部分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該筏基人孔、中間柱人孔與升降機升降路開口部分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樓梯開口部分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247號) 來源
建高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1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內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280號) 來源
仰哲營造有限公司 2017/03/1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下拉桿及交叉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303號) 來源
愛之味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16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對於包裝區室內場所處置、使用第二種有機溶劑(丙酮、丁酮、異丙醇)之作業場所,未每6個月監測其濃度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60201230號) 來源
愛之味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16 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第23、36條、有機溶劑中毒預防規則第2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儲存區室內場所處置、使用硝酸溶液,未置備該物質等漏洩時能迅速告知有關人員之警報用器具等設施;未設置洗眼設備;對於二廠儲存區使用第二種有機溶劑(二甲苯)容器,未將該容器予以密閉或堆積於室外之一定場所。(勞職授字第1060201228號) 來源
欽昌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2017/03/1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未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勞職授字第1060201198號) 來源
華謙營造有限公司 2017/03/1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185號) 來源
芳源號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1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演藝廳造型屋頂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187號) 來源
良和營造有限公司 2017/03/1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外牆施工架開口部分作業,勞工有遭受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220號) 來源
泛亞工程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1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6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使用於就業場所之車輛系營建機械,未置堅固頂篷,以防止物體掉落之危害;使勞工以機械從事露天開挖作業之車輛機械,未裝設倒車或旋轉警示燈及蜂鳴器,以警示周遭其他工作人員。(勞職授字第1060200942號) 來源
豐順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17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95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用之研磨輪,未設置護罩;對於使用於就業場所之車輛系營建機械,未置堅固頂篷,以防止物體掉落之危害。(勞職授字第1060201171號) 來源
台灣櫻宮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1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7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製造生產現場等場所有易燃液體之蒸氣(甲苯、二甲苯、丁酮、乙酸乙酯及乙酸丁酯等閃火點攝氏65度以下之有機溶劑),而有火災爆炸之虞,使用電氣箱、插座及插頭等未具有適合於其設置場所危險區域劃分使用之防爆性能構造。(勞職授字第1060201193號) 來源
三皇化工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1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5條第1項、第17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升降機之升降路各樓出入口門,未有連鎖裝置,使搬器地板與樓板相差7.5公分以上時,升降路出入口門不能開啟之;樹脂課等場所有易燃液體之蒸氣(甲苯、苯乙烯、甲醇及異丙醇等閃火點攝氏65度以下之有機溶劑),而有火災爆炸之虞,使用電風扇、警報指示燈、緊急照明燈、插座、電氣箱、插頭及電氣開關等未具有適合於其設置場所危險區域劃分使用之防爆性能構造。(勞職授字第1060201219號) 來源
新崙分裝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1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高壓氣體容器1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設備,未經檢查合格即予使用。(勞職授字第1060201288號) 來源
潔昶有限公司 2017/03/1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1292號) 來源
旭晟冷氣有限公司 2017/03/1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1294號) 來源
雄麗金屬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17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16條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衝剪機械雙手操作切換為腳踏式操作模式時,未設安全護圍或其他安全裝置。(勞職授字第1060201233號) 來源
大地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1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梯開口部分及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樓梯設置護欄,施工架工作臺設置護欄、內側交叉拉桿、內外側下拉桿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322號) 來源
笙耀營造有限公司 2017/03/1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221號) 來源
趙家興即勝傑企業行 2017/03/1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202號) 來源
忠正營造有限公司 2017/03/1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222號) 來源
竑揚營造有限公司 2017/03/1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878號) 來源
弘岩工程有限公司 2017/03/1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225號) 來源
岩城營造有限公司 2017/03/1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外牆施工架開口部分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407號) 來源
東璋營造有限公司 2017/03/1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外牆施工架開口部分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409號) 來源
立穩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2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4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實施工作上之連繫與調整,未確實巡視工作場所,未指導及協助相關承攬事業實施安全衛生教育。(勞職授字第1060201040號) 來源
承化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20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10條第4、7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衝剪機械之雙手操作式安全裝置,未具有左右手之雙手起動按鈕動作時間差非在0.5秒以內,滑塊等無法動作之構造及雙手起動按鈕為凸出按鈕盒表面。(勞職授字第1060201063號) 來源
大山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2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導軸機之皮帶與傳動輪間具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有護罩或護圍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217號) 來源
洪振原(即恆立企業社) 2017/03/2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粉碎機之傳動帶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有護罩、護圍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256號) 來源
南華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2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石灰運槽車槽體上方開口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勞職授字第1060201282號) 來源
立穩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2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開口部分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306號) 來源
國揚工程行 2017/03/2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3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開口部分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及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對於模板支撐拆除作業,未指派模板支撐作業主管於作業現場辦理規定事項。(勞職授字第1060201050號) 來源
國揚工程行 2017/03/2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1119號) 來源
晨禎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2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構臺開口部分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133號) 來源
晨禎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2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1142號) 來源
天明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2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機械之掃除、上油、檢查、修理或調整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未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及送料。(勞職授字第1060201229號) 來源
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2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2項對於機械之掃除、上油、檢查、修理或調整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者,未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及送料;為防止他人操作該機械之起動等裝置或誤送料,未採上鎖或設置標示等措施,並設置防止落下物導致危害勞工之安全設備與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1232號) 來源
永晉冠金屬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2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設置吊升荷重3.53公噸固定式起重機1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其操作人員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合格即行操作。(勞職授字第1060201232號) 來源
永晉冠金屬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2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起重機具之吊鉤或吊具,未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勞職授字第1060201231號) 來源
華新麗華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20 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第63條第1項第6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使用起重機具從事吊掛作業之勞工,未使其當荷物起吊離地後,不得以手碰觸荷物,並於荷物剛離地面時,引導起重機具暫停動作,以確認荷物之懸掛有無傾斜、鬆脫等異狀。(勞職授字第1060201074號) 來源
信功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屏東食品工廠 2017/03/2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4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電焊作業使用之焊接柄,未有相當之絕緣耐力及耐熱性。(勞職授字第1060201241號) 來源
輝鷹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2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0條第1項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用之合梯,兩梯腳間未有金屬等硬質繫材扣牢。(勞職授字第1060201366號) 來源
裕峰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2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192號) 來源
張薰文(即龍騰玻璃工程行 2017/03/2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等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1099號) 來源
唐億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2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度差超過1.5公尺以上施工架場所作業,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223號) 來源
富丞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2017/03/2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240號) 來源
富傑營造有限公司 2017/03/2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238號) 來源
永祥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2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開口部分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169號) 來源
郭栚宇 2017/03/2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將工程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1296號) 來源
元生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2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6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金屬、塑膠等加工用之圓盤鋸,未設置鋸齒接觸預防裝置。(勞職授字第1060201079號) 來源
寬立堡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2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內側交叉拉桿或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140號) 來源
綠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2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7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有危險物或有油類、可燃性粉塵等其他危險物存在之虞之配管、儲槽、油桶等容器,從事熔接、熔斷或使用明火之作業或有發生火花之虞之作業,未事先清除該等物質,並確認無危險之虞。(勞職授字第1060201155號) 來源
中環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2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4條第1項、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PC儲料桶上方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圍欄、握把等防護措施,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等必要之防護具。(勞職授字第1060201265號) 來源
昌吉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2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0條第1項、第45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外牆與地下1層室內施工架工作臺等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度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場所作業,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設備;對於高度5公尺以上外牆施工架之構築,未使用國家標準CNS4750型式之施工架,未以適當之斜撐材補強,未於適當之垂直方向以不超過5.5公尺、水平方向以不超過7.5公尺為限之水平距離處與構造物妥實連接,未事先就預期施工時之最大荷重,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置備施工圖說,未建立按施工圖說施作之查驗機制。(勞職授字第1060201348號) 來源
宏晟工程有限公司 2017/03/21 缺氧症預防規則第16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從事缺氧危險作業,對於當日作業開始前、所有勞工離開作業場所後再次開始作業前,雖已確認該作業場所空氣中氧氣濃度、硫化氫等其他有害氣體濃度,其測定結果未予記錄。(勞職授字第1060201295號) 來源
德同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2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隔戶牆之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能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088號) 來源
良和營造有限公司 2017/03/2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進入營造工地之作業人員,未提供作業人員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勞工有遭受墜落危害之虞,未設置護欄、內側交叉拉桿、內外側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244號) 來源
弘翊興業有限公司 2017/03/2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4條第1項、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空壓機操作平台工作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適當強度之圍欄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度差超過1.5公尺之工作場所邊緣,未設有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285號) 來源
鉅瀧營造有限公司 2017/03/2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及樓板等開口部分等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施工架工作臺設置內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樓梯開口部分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349號) 來源
江清權 2017/03/2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1172號) 來源
弘岩營造有限公司 2017/03/2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274號) 來源
開程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2017/03/2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267號) 來源
元發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2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未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勞職授字第1060201201號) 來源
鴻宇營造有限公司 2017/03/2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197號) 來源
欲財土木包工業 2017/03/2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外牆施工架開口部分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224號) 來源
台灣華可貴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2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9條之1第1項、第43條第1項、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8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勞工從事廢水處理廠之地下廢水槽體清理之局限空間作業,未訂定局限空間危害防止計畫;PF保全桌砂帶機傳動輪及傳動帶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有護罩或護圍等設備;堆高機未設置後扶架。(勞職授字第1060201044號) 來源
春城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2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條、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未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210號) 來源
萬福營造有限公司 2017/03/2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確實巡視工作場所。(勞職授字第1060201215號) 來源
全宏昌營造有限公司 2017/03/2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第29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施工構台至開挖面作業場所,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吊車作業時,對承載力不足之作業場所,未採取相關補強方式以防止移動式起重機翻倒;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施工構台開口邊緣處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2151號) 來源
大東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2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4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梳棉機之傳動帶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有護罩等設備;對於具有顯著危險之粗紡機,未於適當位置設置緊急制動裝置,立即遮斷動力並與煞車系統連動,於緊急時能立即停止原動機或動力傳動裝置之轉動。(勞職授字第1060201298號) 來源
長佑營造有限公司 2017/03/2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條、第20條第1項、第7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未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對於設置之護欄(施工構台上),未具有腳趾板等構材;對於擋土支撐之接頭部分,未墊以承鈑,並以螺栓緊接或採用焊接等方式固定之,未將支撐確實妥置於中間直柱上。(勞職授字第1060201316號) 來源
建銘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2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條、第19條第1項、第20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B1施工架作業場所,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未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註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設置之護欄,未具有腳趾板等構材。(勞職授字第1060201317號) 來源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2017/03/2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確實巡視工作場所。(勞職授字第1060201344號) 來源
旭源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2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209號) 來源
太陽鷹事業有限公司 2017/03/2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跨越護欄(交叉拉桿、下拉桿)拆除防塵網及其配件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之虞,未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墜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1395號) 來源
慶吉營造有限公司 2017/03/2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附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401號) 來源
大亞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22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70條第1項第4款第3目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攜帶式圓盤鋸,未設置鋸齒接觸預防裝置之可動式覆蓋(自動式)。(勞職授字第1060201061號) 來源
大發塑膠製品有限公司 2017/03/2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機械之掃除、上油、檢查、修理或調整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者,未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及送料。(勞職授字第1060201363號) 來源
大發塑膠製品有限公司 2017/03/2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1364號) 來源
翔陽有限公司 2017/03/2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將工程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1325號) 來源
翔陽有限公司 2017/03/2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27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堆高機之操作,其載運之貨物未保持穩固狀態,防止翻倒,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1324號) 來源
典立塑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2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機械之掃除、上油、檢查、修理或調整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者,未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及送料。(勞職授字第1060201381號) 來源
田三營造有限公司 2017/03/2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場所作業,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311號) 來源
沈瑞永 2017/03/2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外牆施工架開口部分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304號) 來源
造邦工程有限公司 2017/03/2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2141號) 來源
宥林工程有限公司 2017/03/2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第19條第1項、第71條第1、2項、第77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露天開挖作業深度在1.5公尺以上及有地面崩塌或土石飛落之虞,未設擋土支撐、邊坡保護等防護設備,未經具有地質、土木等專長人員簽認其安全性,未繪製施工圖說,並指派或委請前項專業人員簽章確認其安全性後按圖施作之;對於高度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作業場所,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270號) 來源
台光電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2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1272號) 來源
佳邦營造有限公司 2017/03/2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實施工作上之連繫與調整,未確實巡視工作場所,未指導及協助相關承攬事業實施安全衛生教育。(勞職授字第1060201289號) 來源
佳邦營造有限公司 2017/03/2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有發生墜落之虞之電梯井開口部分工作場所,未訂定墜落災害防止計畫,未依風險控制之先後順序規劃,並採取適當墜落災害防止設施。(勞職授字第1060201291號) 來源
萬福營造有限公司 2017/03/2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302號) 來源
萬福營造有限公司 2017/03/2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實施工作上之連繫與調整,未確實巡視工作場所,未指導及協助相關承攬事業實施安全衛生教育。(勞職授字第1060201213號) 來源
日鼎水務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2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實施工作上之連繫與調整,未確實巡視工作場所,未指導及協助相關承攬事業實施安全衛生教育。(勞職授字第1060201327號) 來源
武田工程有限公司 2017/03/2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2項將工程交付再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再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1328號) 來源
政道興業有限公司 2017/03/2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2項承攬人就其承攬之全部或一部分交付再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1214號) 來源
展寬營造有限公司 2017/03/2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129條第9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板開口部分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或護蓋等防護設備;對於樓地面之暴露鋼筋,未採取彎曲、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勞職授字第1060201263號) 來源
益張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23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1項、第24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以動力驅動之衝剪機械,未有安全護圍;設有操作用腳踏開關,未設置腳踏板之外罩。(勞職授字第1060201342號) 來源
安欣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017/03/2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捲揚機吊料口及倉儲邊緣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適當強度之圍欄等防護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1367號) 來源
高振機械企業有限公司 2017/03/2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8條第1項第1款、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工作場所周圍未設適當之固定式圍籬,並於顯著位置裝設警告標示;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337號) 來源
嘉駿營造有限公司 2017/03/2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184號) 來源
明治營造有限公司 2017/03/2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310號) 來源
裕坤營造有限公司 2017/03/2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312號) 來源
三恆金屬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23 有機溶劑中毒預防規則第2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鑄造區室內場所使用第二種有機溶劑(甲醇)容器,未將該容器予以密閉或堆積於室外之一定場所。(勞職授字第1060201384號) 來源
達漢營造有限公司 2017/03/2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353號) 來源
欣禾豐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2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341號) 來源
洪福營造有限公司 2017/03/2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354號) 來源
海鴻飯店有限公司 2017/03/2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4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倉庫冰箱電源開關之帶電部分,勞工於作業中或通行時,有因接觸 或接近致發生感電之虞者,未設防止感電之護圍或絕緣被覆。(勞職授字第1060201347號) 來源
簡嘉達(即光明起重行) 2017/03/2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於潮濕場所使用對地電壓在150伏特以上之洗車機具,為防止因漏電而生感電危害,未設置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勞職授字第1060200574號) 來源
昇北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2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5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台開口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外牆鋼管施工架,未使用國家標準CNS4750型式之施工架,未符合國家標準同等以上之規定。(勞職授字第1060201174號) 來源
英明通訊工程有限公司 2017/03/2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1297號) 來源
遠揚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2017/03/2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9條第1項、第232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用以有顯著變形或腐蝕之鋼索,作為起重升降機具之吊掛用具;對於有墜落危險之場所(鋼筋加工場),未設置警告標示,並禁止與工作無關之人員進入。(勞職授字第1060201351號) 來源
遠揚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2017/03/2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確實巡視工作場所。(勞職授字第10602013511號) 來源
大昶營造有限公司 2017/03/2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1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就業場所作業之車輛機械,未使駕駛者或有關人員負責執行車輛系營建機械作業時,禁止人員進入操作半徑內或附近有危險之虞之場所。(勞職授字第10602013512號) 來源
洛城營造有限公司 2017/03/2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59條暨衛職業安全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台及管道間開口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外牆鋼管施工架未使用國家標準CNS4750型式之施工架且未符合國家標準同等以上之規定。(勞職授字第1060201385號) 來源
鉅瀧營造有限公司 2017/03/2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之虞,未設置護欄、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331號) 來源
華茂營造有限公司 2017/03/2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梯及樓梯轉臺樓板等開口部分等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408號) 來源
椿城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2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升降機升降路開挖區、樓板開口部分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外牆施工架工作臺開口部分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施工架工作臺端部、升降機升降路開挖區、樓板開口部分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444號) 來源
傑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24 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7條第1項第1款、第11條第1項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3條第1項對擔任鉛作業主管之勞工,未於事前使其接受有害作業主管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對於擔任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之勞工,未依工作性質使其接受安全衛生在職教育訓練。(勞職授字第1060201375號) 來源
傑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24 鉛中毒預防規則第8條第1項第1款、鉛中毒預防規則第45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從事鉛、鉛合金之熔融、被覆、鑄造、熔鉛噴布、熔接、熔斷及以動力從事切斷、加工或鉛快削鋼注鉛之室內作業場所,未設置局部排氣裝置;對於於通風不充分之作業場所從事鉛作業,未置備適當之呼吸防護具使勞工確實使用。(勞職授字第1060201372號) 來源
中鼎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2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確實巡視工作場所。(勞職授字第1060201373號) 來源
易增工程有限公司 2017/03/2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移動式施工架開口,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對勞工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3731號) 來源
盛遠國際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2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5條第1項、第228條、第22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在2公尺以上之雨庇處所進行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未以架設施工架或其他方法設置工作台;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雨庇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使用之移動梯,未採取防止滑溜或其他防止轉動之必要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13732號) 來源
元昶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27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使用有機溶劑(甲醇)之作業場所,未每6個月監測其濃度一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60201383號) 來源
永進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2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內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339號) 來源
坤聯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2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板開口部分及外部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該樓板開口部分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施工架工作臺內側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412號) 來源
康那香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2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暨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第3款受處分人於廠室內處置、使用第二種有機溶劑(甲苯、正己烷)之作業場所,未於該場所每6個月監測其濃度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60201386號) 來源
臺灣汎生製藥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27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7條第1項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對於設有中央管理方式之空氣調節設備之建築物室內作業場所,未每6個月監測二氧化碳濃度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60201463號) 來源
東方錶面工藝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27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7條第1項第3款、第8條第1項第4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對於噪音作業場所,未每6個月監測噪音1次以上;對於電鍍(鑄)作業場所使用鎳及其化合物作為電鍍原料,未每6個月監測其濃度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60201422號) 來源
長虹光學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27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對於清洗鏡片作業場所使用含有機溶劑異丙醇之清洗劑,未每6個月監測其濃度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60201419號) 來源
國群營造有限公司 2017/03/2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424號) 來源
國群營造有限公司 2017/03/2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423號) 來源
建富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2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457號) 來源
和建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2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8條第1項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工作場所周圍,未設置設適當之固定式圍籬。(勞職授字第1060201355號) 來源
王建宗 2017/03/2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380號) 來源
興毅營造有限公司 2017/03/2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415號) 來源
秉南營造有限公司 2017/03/2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場所作業時,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371號) 來源
在興營造有限公司 2017/03/2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368號) 來源
永高營造有限公司 2017/03/2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369號) 來源
宏理營造有限公司 2017/03/2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391號) 來源
成濟營造有限公司 2017/03/2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394號) 來源
鉅紳營造有限公司 2017/03/2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326號) 來源
榮晟營造有限公司 2017/03/2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336號) 來源
廣威營造有限公司 2017/03/2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400號) 來源
弘揚開發工程有限公司 2017/03/2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64條、第23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為防止載貨台物料之移動致有危害勞工之虞,未提供勞工防止物料移動之適當設備,並未規定勞工使用;對於工作場所有物體飛落之虞,未設置防止物體飛落之設備,並供給安全帽等防護具,使勞工戴用。(勞職授字第1060200904號) 來源
弘揚開發工程有限公司 2017/03/2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0995號) 來源
總合溶劑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2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設置高壓氣體特定設備1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設備,其操作人員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合格即行操作。(勞職授字第1060201334號) 來源
泰豐輪胎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2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第1項、第11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機械之掃除、上油、檢查、修理或調整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者,未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及送料;堆高機於駕駛者離開其位置時,未將貨叉等放置於地面,並將原動機熄火、制動。(勞職授字第1060201345號) 來源
傑智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2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06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壓氣體容器(氬氣鋼瓶),使用時,未固定。(勞職授字第1060201352號) 來源
醫療財團法人羅許基金會羅東博愛醫院 2017/03/28 優先管理化學品之指定及運作管理辦法第6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4條第2項對於使用於殺菌之環氧乙烷屬附表一優先管理化學品,未將相關資料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並每年定期更新。。(勞職授字第1060201398號) 來源
聖堃營造有限公司 2017/03/2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施工架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432號) 來源
大展營造有限公司 2017/03/2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392號) 來源
德元營造有限公司 2017/03/2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梯開口部分及外牆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樓梯開口部分設置護欄,外牆施工架工作臺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469號) 來源
國寶製煉油漆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2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5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人員動線與堆高機作業範圍互有重疊情形,未對堆高機之運輸路線妥為規劃及標示。(勞職授字第1060201284號) 來源
三橫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2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第196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機械之轉軸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有護罩、護圍、套胴、跨橋等設備;化學設備或其配管,為防止供料錯誤,造成危險,未於勞工易見位置標示其原料、材料、種類、供料對象及其他必要事項。(勞職授字第1060201309號) 來源
台灣松下多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2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設置鍋爐1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設備,其操作人員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合格即行操作。(勞職授字第1060201335號) 來源
春翔欣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2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41條、第24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交流電焊機二次側帶電部分,勞工於作業中有因接觸致發生感電之虞,未設防止感電之護圍或絕緣被覆;電焊作業使用之焊接柄,未有相當之絕緣耐力及耐熱性。(勞職授字第1060201388號) 來源
啓翔輕金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2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第9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4條第2項對於均質爐、擠壓機輸送裝置、鋁料輸送帶之齒輪、鍊條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裝設護罩、護圍等設備;固定式起重機之吊鉤或吊具,未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勞職授字第1060201393號) 來源
國寶窯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29 升降機安全檢查構造標準第28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升降機之搬器未於出入口處設置不燃性材料之門扉。(勞職授字第1060201396號) 來源
穩聖營造有限公司 2017/03/2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勞職授字第1060201249號) 來源
新寶元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2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將工程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1360號) 來源
新寶元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2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實施工作上之連繫與調整,未確實巡視工作場所,未指導及協助相關承攬事業實施安全衛生教育。(勞職授字第1060201361號) 來源
張世洋 2017/03/2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板至屋突區域外牆施工架工作臺,未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495號) 來源
信濃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2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及花臺等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施工架工作臺設置護欄、交叉拉桿及下拉桿,花臺開口部分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465號) 來源
陳天盛(即永勝土木包工業) 2017/03/2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外牆施工架工作臺設置護欄、交叉拉桿及下拉桿,施工架工作臺端部開口部分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492號) 來源
晉笙營造有限公司 2017/03/2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510號) 來源
榮群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2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511號) 來源
陳文輝 2017/03/2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509號) 來源
威昇營造有限公司 2017/03/2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條、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未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外牆施工架開口部分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370號) 來源
達勝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3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吊升荷重3公噸以上固定式起重機計6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未經檢查合格即予使用。(勞職授字第1060201103號) 來源
至民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30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1項、第24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以動力驅動之衝剪機械,未設有安全護圍等安全防護設備;設有操作用腳踏開關,未設置腳踏板之外罩。(勞職授字第1060201390號) 來源
上芫企業有限公司 2017/03/3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使其正確戴用安全帽。(勞職授字第1060201425號) 來源
拓堡科技有限公司 2017/03/3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88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存有易燃液體之蒸氣、可燃性氣體或可燃性粉塵,致有引起爆炸、火災之虞之工作場所,未有通風、換氣、除塵、去除靜電等必要設施。(勞職授字第1060201442號) 來源
寶馨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3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9條之3、第300條第1項、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第32條第2項、第34條、第36條、第40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廢水暫存槽及處理槽屬局限空間,未於入口顯而易見處所公告禁止作業無關人員進入局限空間之作業場所之規定;對於勞工8小時日時量平均音壓級超過85分貝或暴露劑量超過百分之50,未使勞工戴用有效之耳塞、耳罩等防音防護具;勞工使用丁類特定化學物質從事廢水處理,未於顯明易見之處標示禁止非從事作業人員進入;未因應丁類物質之漏洩,設搶救組織並訓練有關人員急救、避難知識;未設置緊急沖淋設備;未於顯明易見之處標示禁止勞工在特定化學物質作業場所吸煙或飲食。(勞職授字第1060201461號) 來源
永舜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3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施工架工作臺及樓梯間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施工架工作臺設置護欄、下拉桿及內側交叉拉桿,樓梯間開口部分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513號) 來源
麗明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3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施工架工作臺設置護欄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516號) 來源
葉記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3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及樓梯間、管道間開口部分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施工架工作臺設置護欄、交叉拉桿及下拉桿,樓梯間、管道間開口部分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522號) 來源
大地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3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板開口部分及外牆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樓板開口部分設置護欄,外牆施工架工作臺設置護欄、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542號) 來源
宏昇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3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施工架工作臺設置護欄、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554號) 來源
蘇美惠(即晉騰土木包工業) 2017/03/3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梯、鋼構開口部分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樓梯開口部分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鋼構樓板及屋頂開口部分設置安全網或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1563號) 來源
宸昇食品有限公司 2017/03/3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蒸氣鍋爐1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設備,未經檢查合格即予使用。(勞職授字第1060201527號) 來源
宸昇食品有限公司 2017/03/3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設置蒸氣鍋爐1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設備,其操作人員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合格即行操作。(勞職授字第1060201528號) 來源
五鑫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3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1440號) 來源
振聲農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3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升降機之升降路各樓出入口門,未有連鎖裝置,使搬器地板與樓板相差7.5公分以上時,升降路出入口門仍可開啟。(勞職授字第1060201488號) 來源
百佑營造有限公司 2017/03/3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40條第1項第1款、第46條第1項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5公尺以上施工架,未事先就預期施工時之最大荷重,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置備施工圖說;以施工架作為固定垃圾管槽之用,有因振動而影響作業安全。(勞職授字第1060201358號) 來源
百佑營造有限公司 2017/03/3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40條第1項第1款、第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5公尺以上施工架,未事先就預期施工時之最大荷重,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置備施工圖說;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未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勞職授字第1060201357號) 來源
同心工程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3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359號) 來源
黃文興 2017/03/3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2F陽台結構體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276號) 來源
惠豐化工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31 鍋爐及壓力容器安全規則第14條、第16條第1項、第22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鍋爐之操作管理,未僱用專任操作人員確實監視壓力、水位、燃燒狀態等運轉動態;未檢點低水位燃燒遮斷裝置,以保持機能正常;未適時清洗銅體內部,以防止累積水垢。(勞職授字第1060201246號) 來源
正新橡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3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押出機入料斗積料清理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未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勞職授字第1060201521號) 來源
吳欽超(即習自然室內建築工作室) 2017/03/3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施工架端部開口設置護欄,工作台設置護欄交叉拉桿及內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515號) 來源
民雄屠宰場有限公司 2017/03/3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5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堆置物料,為防止倒塌、崩塌或掉落,未採取繩索捆綁、護網、擋樁、限制高度或變更堆積等必要設施。(勞職授字第1060201281號) 來源
民雄屠宰場有限公司 2017/03/3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1278號) 來源
建家有限公司 2017/03/3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吊升荷重3公噸以上固定式起重機1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未經檢查合格即予使用。(勞職授字第1060201531號) 來源
建家有限公司 2017/03/31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以動力驅動之衝壓機械及剪斷機械,未具有安全護圍。(勞職授字第1060201253號) 來源
王代福 2017/04/0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死亡災害,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1589號) 來源
王代福 2017/04/0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高處從事屋頂封版作業時,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或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之措施,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1595號) 來源
黃永明(即宏睿企業社) 2017/04/0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40條第1項第2款、第41條第1項、第56條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懸吊式施工架及高度5公尺以上施工架之組配及拆除作業,未指派施工架組配作業主管於作業現場辦理相關規定事項、未建立按施工圖說施作之查驗機制及懸吊式施工架受力構件(鏈條連接配件登山扣)未具有充分強度,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1704號) 來源
金瑞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10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12條之1第1項、第17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3條第1項使勞工操作堆高機作業,未辨識、評估及控制勞工操作堆高機駛入地下室車道之危害,未確實對堆高機制動裝置等設備定期實施檢查,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1666號) 來源
春原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1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30條、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第63條第1項第9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放置鋼筋之平臺,未具安全之負荷強度;未確認荷物放置場所,決定鋼筋放置之數量及位置,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1622號) 來源
春原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1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確實巡視工作場所。(勞職授字第1060201625號) 來源
春原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1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將工程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1626號) 來源
弘佳工程有限公司 2017/04/1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使其正確戴用安全帽;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工作台開口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1663號) 來源
張麗娟(即聖瑩實業社 2017/04/1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49條第1款使勞工於塑膠廢料回收場操作堆高機從事卸料作業,發生翻覆危害,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1698號) 來源
李興隆(即三峽工程行 2017/04/1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49條第1款使勞工從事外牆窗框施作防水作業,發生墜落危害,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1661號) 來源
青築營造廠 2017/04/1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使其正確戴用安全帽;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工作台開口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1574號) 來源
輝煌鐵門窗按裝工程有限公司 2017/04/1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施工架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1693號) 來源
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 2017/04/1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1條之1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有車輛出入或有導致交通事故之虞之工作場所,設置號誌、標示或柵欄等設施,尚不足以警告防止交通事故時,未置交通引導人員,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1757號) 來源
國曜營造有限公司 2017/04/1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1791號) 來源
國曜營造有限公司 2017/04/1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49條第1款勞工從事施工架組配作業時,發生墜落災害,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1792號) 來源
柯慶榮 2017/04/1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49條第1款使勞工從事鐵架安裝及吊掛作業,發生物體倒塌危害,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1835號) 來源
黃基財 2017/04/2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9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用之移動梯,未採取防止滑溜或其他防止轉動之必要措施;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之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設置前項設備有困難或因作業之需要者,未採取使用安全帶等措施,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1847號) 來源
晃茂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使其確實戴用安全帽;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作業場所時,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1938號) 來源
臺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6/11/0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海水管破管處理作業,未採取工作連繫、調整,使其確實戴用安全防護具。(勞職授字第1050204190號) 來源
臺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0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08條第1項、鍋爐及壓力容器安全規則第16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壓氣體(乙炔及氧氣)之貯存,未分開貯存;未使鍋爐操作人員發生急劇負荷變動之現象。(勞職授字第1060201537號) 來源
臺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確實巡視工作場所。(勞職授字第1060201945號) 來源
齊裕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0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陽台開口、外牆施工架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268號) 來源
齊裕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1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確實巡視工作場所。(勞職授字第1060201786號) 來源
齊裕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35條、第12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鋼筋材料及模板材料堆置高度超過1.8公尺;對於鋼筋吊運作業,未採取禁止使用鋼筋作為拉索支持物、工作架或起重支持架。(勞職授字第1060201788號) 來源
黃秋香(即源豐行) 2017/04/0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1299號) 來源
昱金營造有限公司 2017/04/0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將工程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1427號) 來源
皇昌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0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5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對於維持施工架及施工構臺之穩定,未於間隔在垂直5.5公尺內與構造物妥實連接;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場所作業,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496號) 來源
千代營造有限公司 2017/04/0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第230條第1項及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之1條、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場所作業,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使用之合梯,具有堅固之構造;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使其正確戴用安全帽;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及昇降車台開口邊緣,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535號) 來源
大潤發流通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0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5條、第12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用動力運轉之機械,具有顯著危險者,未於適當位置設置有明顯標誌之緊急制動裝置;對於荷重在1公噸以上之堆高機,未指派經特殊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人員操作。(勞職授字第1060201552號) 來源
蔡添全 2017/04/0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等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內側交叉拉桿及雙側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518號) 來源
峰鼎營造有限公司 2017/04/0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等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內側交叉拉桿及雙側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576號) 來源
岩城營造有限公司 2017/04/0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及樓梯及樓板開口部分等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施工架工作臺設置護欄、內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樓梯及樓板開口部分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581號) 來源
東璋營造有限公司 2017/04/0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569號) 來源
富昱科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05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對於處置或使用有機溶劑(甲醇)之作業場所,未每6個月監測其濃度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60201520號) 來源
協承昌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05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對於處置或使用有機溶劑(異丁醇)作業場所,未每6個月監測其濃度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60201543號) 來源
順鑫專業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0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1條之2第1項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使用道路作業之工作場所,未使作業人員戴有反光帶之安全帽,及穿著顏色鮮明有反光帶之施工背心,以利辨識。(勞職授字第1060201540號) 來源
利德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0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78條、第100條第1項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明渠挑流工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隧道作業,未有置備緊急安全搶救器材、安全燈、呼吸防護器材、氣體檢知警報系統及通訊信號等必要裝置;未規劃工作人員專用通路,並於車輛或軌道動力車行駛之路徑,以欄杆或其他足以防護通路安全之設施加以隔離。(勞職授字第1060201571號) 來源
鵬謙工程行 2017/04/05 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第11條第1項、第14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吊升荷重2.85公噸之固定式起重機設置完成,未實施荷重試驗確認安全,即使勞工使用;未確認東側直行馬達固定座有發生脆化及裂化等造成固定座材料無原先設計強度條件之情形,致使直行馬達固定座斷裂。(勞職授字第1060201765號) 來源
鵬謙工程行 2017/04/0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第3款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1764號) 來源
理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0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項第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確實巡視工作場所。(勞職授字第1060201763號) 來源
石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0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設置高壓氣體特定設備(圓筒型液化石油氣貯槽)2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設備,其操作人員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合格即行操作。(勞職授字第1060201333號) 來源
正隆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0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機械之修理或調整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為防止他人操作該機械之起動等裝置或誤送料,未採上鎖或設置標示等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1431號) 來源
超越金屬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0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08條第1項、第28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壓氣體(乙炔及氧氣)之貯存,未安穩置放並加固定及裝妥護蓋;為防止勞工暴露於強烈噪音之工作場所,未置備耳塞、耳罩等防護具並使勞工確實戴用。(勞職授字第1060201447號) 來源
久五自動化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0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0條、第108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固定式起重機之吊具,未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對於高壓氣體之貯存,未安穩置放並加固定及裝妥護蓋。(勞職授字第1060201468號) 來源
偉新橡膠有限公司 2017/04/0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第7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混合機之齒輪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有護罩或護圍等設備;對於滾輾紙、金屬箔等或其它具有捲入點之滾軋機,未設護圍、導輪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471號) 來源
台灣唯綠包裝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0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設置高壓氣體特定設備1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設備,其操作人員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合格即行操作。(勞職授字第1060201485號) 來源
新亞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0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確實巡視工作場所。(勞職授字第1060201514號) 來源
世紀鋼鐵結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0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人行陸橋開口處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鋼構高處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使期確實戴用安全帶。(勞職授字第10602015141號) 來源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0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將工程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1545號) 來源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0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確實巡視工作場所,未指導及協助承攬人相關安全衛生教育。(勞職授字第1060201546號) 來源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0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6條、第11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鑽孔機、截角機等旋轉刃具作業,勞工手指有觸及之虞者,未標示勞工不得使用手套;堆高機於駕駛者離開其位置時,未將貨叉等放置於地面。(勞職授字第1060201547號) 來源
比力倉儲設備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0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08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壓氣體之貯存,貯存場所未有適當之警戒標示,禁止煙火接近;未安穩置放並加固定及裝妥護蓋。(勞職授字第1060201533號) 來源
上億機電工程有限公司 2017/04/0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鑽孔機等旋轉刃具作業,勞工手指有觸及之虞,未明確告知並標示勞工不得使用手套。(勞職授字第1060201632號) 來源
英建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0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鑽孔機等旋轉刃具作業,勞工手指有觸及之虞,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確實巡視工作場所。(勞職授字第1060201633號) 來源
協侑營造有限公司 2017/04/0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1條之1第1項、第90條、第253條、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第39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之1條、第19條第1項及高架作業勞工保護措施標準第8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臨近道路作業之車輛,未設置能使受警告者清晰獲知之交通號誌、標示或柵欄;對於起重機具之吊鉤或吊具,未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於通路上使用臨時配線或移動電線;對於移動式起重機作業時,未採取防止人員進入吊舉物下方及吊舉物通過人員上方之設備或措施;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使其正確戴用安全帽;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外牆施工架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工區現場擺放酒精性飲品。(勞職授字第1060201460號) 來源
璉嶸營造有限公司 2017/04/0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487號) 來源
光華鋁箔有限公司 2017/04/0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分條機動力傳動齒輪及傳動帶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有護罩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601號) 來源
双邦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0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7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從事亞磷酸三苯酯(TPPI)作業時,勞工有暴露於有害物之虞,未置備適當安全衛生防護具,並使勞工確實穿著防護衣等適當防護具。(勞職授字第1060201356號) 來源
中麒工程有限公司 2017/04/0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6條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懸吊式施工架,懸吊架及其他受力構件未具有充分強度,並確實安裝及繫固。(勞職授字第1060201556號) 來源
中麒工程有限公司 2017/04/0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2項將工程交付再承攬時,未於作業前以書面告知再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及有關工程具墜落等危害工作之危害因素暨職業安全衛生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1557號) 來源
台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0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款將工程交付承攬時,對於懸吊式施工架及高度5公尺以上施工架之組配及拆除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1555號) 來源
富勤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0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板至屋突區域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及施工架端部開口部份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內外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677號) 來源
漢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1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第58條第1項、第83條、第175條第1項、第276條第1項、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第21條第1項、第36條、第40條、粉塵危害預防標準第2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導輪磨床之動力馬達傳動鏈條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設置護罩等設備;自動化機械(銑刀焊接機)具有危險之部分,未設置護罩、護圍或具有連鎖性能之安全門等設備;扇風機之葉片,有危害勞工之虞者,未設護網或護圍等設備;對於電路板加工之粉塵集塵管路有因靜電引起爆炸或火災之虞,未採取接地使用除電劑、加濕、使用不致成為發火源之虞之除電裝置或其他去除靜電之裝置;為防止電氣災害,高壓變電室未有實施人員進出管制;對於硫酸桶槽之閥件,未明顯標示開閉方向;對於使用硫酸之作業場所,未設有緊急沖淋設備;對於特定化學物質作業場所,未標示禁止勞工在特定化學物質作業場所吸煙或飲食;未於粉塵作業場所公告禁止飲食或吸菸,並揭示於明顯易見之處所。(勞職授字第1060201421號) 來源
郭德芳(即尚豐工程行 2017/04/1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板與外牆施工架之間隙開口部分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603號) 來源
郭德芳(即尚豐工程行 2017/04/1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1606號) 來源
噔隍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2017/04/1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板與外牆施工架之間隙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602號) 來源
噔隍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2017/04/1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4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板與外牆施工架之間隙開口部分從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確實巡視工作場所,未指導及協助承攬人相關安全衛生教育。(勞職授字第1060201609號) 來源
榮成紙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1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5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廢紙包物料堆置,有倒塌、崩塌或掉落之虞,未採取擋樁、限制高度或變更堆積等必要設施。(勞職授字第1060201011號) 來源
全航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10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3條第1項未依事業規模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及管理人員。(勞職授字第1060201579號) 來源
王矣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1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及樓梯間開口部分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內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620號) 來源
良和營造有限公司 2017/04/1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施工架工作臺及樓梯間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內、外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687號) 來源
良和營造有限公司 2017/04/2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外牆施工架開口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2041號) 來源
茂詮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1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第1項、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橡膠混合機之投料調整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未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及送料;以動力驅動之全轉式衝壓機械,未具有安全護圍或安全裝置。(勞職授字第1060201397號) 來源
大成長城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1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使用對地電壓在220伏特之移動式高壓清洗機壹座,未於連接電路上設置漏電斷路器。(勞職授字第1060201684號) 來源
德億營造有限公司 2017/04/1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確實巡視工作場所,未指導及協助承攬人相關安全衛生教育。(勞職授字第1060201453號) 來源
德億營造有限公司 2017/04/1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將工程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1454號) 來源
德億營造有限公司 2017/04/1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31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工作場所人員及車輛機械出入口處,未置管制人員辦理相關事項;對於地下室2層、3層勞工作業之室內作業場所,未設置具有充分換氣能力之機械通風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455號) 來源
志峻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1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2項將工程交付再承攬時,未於事前以書面告知再承攬人有關地坪塗佈作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及應採取之防止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1456號) 來源
金宸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2017/04/1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建築物2樓外側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467號) 來源
展昇營造開發有限公司 2017/04/1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472號) 來源
元益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1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549號) 來源
春源鋼鐵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1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5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堆置物料,為防止倒塌、崩塌或掉落,未採取繩索捆綁、護網、擋樁、限制高度或變更堆積等必要設施,並禁止與作業無關人員進入該等場所。(勞職授字第1060201539號) 來源
基隆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1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第108條、第175條、第2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動力噴霧機之帶輪、皮帶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有護罩等設備;高壓氣體(乙炔及氧氣)之貯存,未分開貯存,未裝妥護蓋;對於收存危險物(柴油)之液槽車、儲槽等設備有因靜電引起爆炸或火災之虞,未採取接地或其他去除靜電之裝置;對於在潮濕場所使用對地電壓在220伏特之洗車機,為防止因漏電而生感電危害,未於連接電路上設置漏電斷路器。(勞職授字第1060201628號) 來源
福和客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1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0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壓氣體(乙炔及氧氣)之貯存,未分開存放、未加固定及未裝妥護蓋。(勞職授字第1060201634號) 來源
丸太營造事業有限公司 2017/04/1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開口部分,勞工有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645號) 來源
昱豐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2017/04/1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外牆施工架開口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643號) 來源
建瀚營造有限公司 2017/04/1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外牆施工架開口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644號) 來源
長欣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1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確實巡視工作場所。(勞職授字第1060201592號) 來源
才永開發有限公司 2017/04/1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2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電梯井傳料作業設置之工作台,未採有效方法防止滑溜、掉落、掀出或移動。(勞職授字第1060201593號) 來源
連元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1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604號) 來源
喜美包裝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1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83條、第159條第1項第6款、第17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扇風機之葉片,有危害勞工之虞,未設護網或護圍等設備;消防滅火設備前有物料堆放,有妨礙消防器具之緊急使用;對於易引起火災及爆炸危險之場所(印刷區及上膠區),設置有火花、電弧或用高溫成為發火源之虞之電器插座及電器等。(勞職授字第1060201611號) 來源
龍譽工程有限公司 2017/04/1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30條、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第6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放置各類物料之構造物或平臺,未具安全之負荷強度;使用起重機具從事吊掛作業之勞工,未使其確認荷物之放置場所,決定其排列、放置及堆疊方法。(勞職授字第1060201627號) 來源
金鼎營造有限公司 2017/04/1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確實巡視工作場所,未指導及協助承攬人相關安全衛生教育。(勞職授字第10602016631號) 來源
東昇工業有限公司 2017/04/1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4條第1項、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高度2公尺以上之包材庫存區之工作場所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適當強度之圍欄(固定護欄)防護措施;以動力驅動之衝壓機械,未設置具有連鎖防護式、雙手操作式、感應式、拉開式或掃除式安全裝置之一。(勞職授字第1060201399號) 來源
龍國營造有限公司 2017/04/1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4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未協議從事擋土柱開挖作業等危險作業之管制事項,未對承攬人勞工從事擋土柱開挖作業,指導協助承攬人辦理相關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勞職授字第1060201536號) 來源
龍國營造有限公司 2017/04/1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7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垂直開挖最大深度在1.5公尺以上之擋土柱露天開挖作業,對於其擋土支撐之設置,未繪製施工圖說,並指派或委請具有地質、土木等專業人員簽章確認其安全性後按圖施作之。(勞職授字第1060201715號) 來源
潘明亮(即土柱工程行) 2017/04/1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7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垂直開挖最大深度在1.5公尺以上之擋土柱露天開挖作業,對於其擋土支撐之設置,未繪製施工圖說,並指派或委請具有地質、土木等專業人員簽章確認其安全性後按圖施作之。(勞職授字第1060201538號) 來源
銘瑋營造有限公司 2017/04/1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勞工有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內、外側下拉桿及內側交叉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573號) 來源
天瑞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1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及樓梯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內側交叉拉桿及內、外側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679號) 來源
林易成 2017/04/1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施工架工作臺端部、樓梯、升降機升降路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外牆施工架工作臺設置護欄、內側交叉拉桿及內、外側下拉桿,施工架工作臺端部、樓梯、升降機升降路開口部分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728號) 來源
永舜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1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鋼構樓板及屋頂開口部分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安全網或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之措施;對於高度超過1.5公尺以上之鋼構樓板及屋頂等場所,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之上下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729號) 來源
高苑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1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之虞,未設置護欄、內側交叉拉桿及內、外側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624號) 來源
華新麗華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1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冷抽機調整眼模作業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未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及送料。(勞職授字第1060201672號) 來源
天成元有限公司 2017/04/1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16條第1項第10款、第28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勞工搭載於堆高機之貨叉所承載貨物之托板、撬板及其他堆高機(乘坐席以外)部分;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未使其確實戴用安全帽。(勞職授字第1060201752號) 來源
建銘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13 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59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台開口等工作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施工架之設置,未使用國家標準CNS4750型式之施工架,未符合國家標準同等以上之規定;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場所作業,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493號) 來源
政盟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13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對於從事有機溶劑(甲醇及二甲苯)作業,未每6個月監測有機溶劑濃度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60201701號) 來源
歐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1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75條、第17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收存危險物柴油之油桶等設備有因靜電引起爆炸或火災之虞,未採取接地、使用除電劑、加濕、使用不致成為發火源之虞之除電裝置或其他去除靜電之裝置;加氣泵島之電腦主機與刷卡設備等電氣機械、器具或設備,未具有適合於其設置場所危險區域劃分使用之防爆性能構造。(勞職授字第1060201732號) 來源
豐泰國際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1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內側交叉拉桿及內、外側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784號) 來源
實做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1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9條之1第1項、第29條之4及第29條之6第3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使勞工於人孔、箱涵等局限空間場所從事作業,勞工有遭受爆炸危害之虞,未訂定危害防止計畫,未採取連續確認氧氣、危害物質濃度之措施,從事切割鋼筋等動火作業時,未指定專人確認無發生危害之虞,並由雇主、工作場所負責人或現場作業主管確認安全,簽署動火許可。(勞職授字第1060201639號) 來源
谷全實業有限公司 2017/04/1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1686號) 來源
谷全實業有限公司 2017/04/1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8條第1項第5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自動輸材機與切片間具有危險部份,未設置護罩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685號) 來源
農林木業有限公司 2017/04/1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設置吊升荷重5公噸及3公噸之固定式起重機計2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未經檢查合格即予使用。(勞職授字第1060201700號) 來源
祐鉅工業有限公司 2017/04/1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0條、第116條第1項第1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固定式起重機之吊鉤,未設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堆高機於駕駛者離開其位置時,未將貨叉放置於地面,並將手剎車拉起制動。(勞職授字第1060201795號) 來源
林漢維(即勝豐精緻農業資材行) 2017/04/1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勞工於具有攻擊性之動物工作場所內從事犬隻抓捕作業,未設有適當之人獸隔離設備與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1526號) 來源
長松營造有限公司 2017/04/1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之場所邊緣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確實巡視工作場所。(勞職授字第1060201740號) 來源
長松營造有限公司 2017/04/1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將外牆施工架搭設、拆除工程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告該承攬人有關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1741號) 來源
李迺端(即詠順企業社) 2017/04/1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1402號) 來源
李迺端(即詠順企業社) 2017/04/1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勞職授字第10602011599號) 來源
金虹營造有限公司 2017/04/1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鋼構工作場所作業時,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鋼構場所作業時,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530號) 來源
隆大營建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1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外牆施工架開口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746號) 來源
隆大營建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1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外牆施工架開口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747號) 來源
由非設計有限公司 2017/04/1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將工程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以書面或協商紀錄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從事鐵件施工作業之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職業安全衛生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1690號) 來源
由非設計有限公司 2017/04/1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確實巡視工作場所,未指導及協助承攬人相關安全衛生教育。(勞職授字第1060201692號) 來源
和勵電機有限公司 2017/04/1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2項將工程交付再承攬時,未於事前以書面或協商紀錄告知再承攬人有關從事鐵件施工作業之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職業安全衛生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1691號) 來源
侯雅華(即金展清潔工程行) 2017/04/1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橫樑平台從事玻璃清潔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等必要之防護具。(勞職授字第1060200923號) 來源
許淵嵐(即明誠企業行) 2017/04/1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舞台鋼架開口從事舞台鋼架搭設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害之虞,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等必要之防護具。(勞職授字第1060201818號) 來源
皇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1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8條第1項第5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電腦數值控制銑床具有危險之部分,未設置護罩、護圍或具有連鎖性能之安全門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738號) 來源
宏益冷凍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1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7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原動機或動力傳動裝置,未有防止於停止時,因振動接觸,或其他意外原因驟然開動之裝置。(勞職授字第1060201683號) 來源
義格營造有限公司 2017/04/1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720號) 來源
彥興工程行 2017/04/1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730號) 來源
繁華工程有限公司 2017/04/1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774號) 來源
億東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1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之1條、第46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使其確實戴用安全帽;施工架上放置捲揚機具,有因振動而影響作業安全。(勞職授字第1060201568號) 來源
晶睿營造有限公司 2017/04/1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確實巡視工作場所,未指導及協助承攬人相關安全衛生教育。(勞職授字第1060201656號) 來源
盛德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1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確實巡視工作場所,未指導及協助承攬人相關安全衛生教育。(勞職授字第10602016561號) 來源
陳錦弘(即長榮企業社) 2017/04/1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註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657號) 來源
陳錦弘(即長榮企業社) 2017/04/1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1658號) 來源
谷振工程有限公司 2017/04/1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確實巡視工作場所,未指導及協助承攬人相關安全衛生教育。(勞職授字第1060201667號) 來源
詹世安(即萬達工程行) 2017/04/1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668號) 來源
宏駿交通有限公司 2017/04/1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2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車輛系營建機械(壓路機)駛上貨車拖板架(上斜坡)之作業,未適當規劃其行經路線及作業方法。(勞職授字第1060201669號) 來源
龍德造船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17 機械器具安全標準第9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研磨機以外之研磨,未設置護罩。(勞職授字第1060201673號) 來源
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 2017/04/1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1758號) 來源
俊益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1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鋼構樓板及屋頂開口部分從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確實巡視工作場所。(勞職授字第1060201798號) 來源
蔡昭億(即晁億工程行) 2017/04/1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鋼構樓板及屋頂開口部分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安全網或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1799號) 來源
河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17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以動力驅動之衝剪機械,未具有安全護圍、安全模。(勞職授字第1060201744號) 來源
河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1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1743號) 來源
豐譽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1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606號) 來源
良悅建設有限公司 2017/04/1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8條第1項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份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所設工作臺寬度未在40公分以上並舖滿密接踏板。(勞職授字第1060201566號) 來源
良悅建設有限公司 2017/04/1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將工程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告該承攬人有關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1570號) 來源
良悅建設有限公司 2017/04/1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確實巡視工作場所,未指導及協助承攬人相關安全衛生教育。(勞職授字第1060201583號) 來源
鄭凌隆(即啟塑工程行) 2017/04/1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2項將工程交付再承攬時,未於事前告該再承攬人有關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1585號) 來源
太允營造有限公司 2017/04/1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施工架與結構體間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551號) 來源
太允營造有限公司 2017/04/1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確實巡視工作場所。(勞職授字第1060200553號) 來源
東華合纖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1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第108條、第159條、第275條、固定式起重機安全檢查構造標準第4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煤倉漏煤室馬達之傳動輪、傳動帶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設護罩或護圍等設備;對於高壓氣體鋼瓶之貯存,未加以固定;物料之堆放,有妨礙消防器具之緊急使用;對於電焊作業使用之焊接柄,未有相當之絕緣耐力及耐熱性;電器室(變電室)堆放與電路無關之物件;所設固定式起重機未有標示該操作用開關器所控制之動作種類及動作方向。(勞職授字第1060201226號) 來源
中台興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1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5條、第27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升降機之升降路各樓出入口門,未有連鎖裝置,使搬器地板與樓板相差7.5公分以上時,升降路出入口門不能開啟之;電器室(變電室)堆放與電路無關之物件。(勞職授字第1060201227號) 來源
誠永營造有限公司 2017/04/1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12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暴露之鋼筋未採取彎曲或加蓋、加套等防護設施。(勞職授字第1060201613號) 來源
羲澍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1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90條、第92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橋式起重機具之吊具(吊架),未有防止吊掛物脫落之裝置;對於起重機具之運轉,未採取防止吊掛物通過人員上方及人員進入吊掛物下方之設備或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17362號) 來源
中日特種紙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1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7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勞工從事片鹼(氫氧化鈉)加藥作業時,有暴露於有害物之虞,未置備適當安全衛生防護具,並使勞工確實穿著防護衣等適當防護具。(勞職授字第1060201706號) 來源
鉅錦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1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梯及樓板開口部份等工作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787號) 來源
漢忠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1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梯及樓板開口部分從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確實巡視工作場所。(勞職授字第1060201789號) 來源
漢忠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1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6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及樓梯及樓板開口部分等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內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樓梯與樓板開口部分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對於該工程屬樓板高度50公尺以上之丁類危險性工作場所,經實施危害調查、評估,承諾施工架組拆作業採扶手先行工法防護設施並列入施工計畫,未確實依據該施工計畫執行。(勞職授字第1060201790號) 來源
高堂營造有限公司 2017/04/1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內側交叉拉桿及內、外側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826號) 來源
勝吉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2017/04/1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內、外側下拉桿、內側交叉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834號) 來源
台灣庵原農藥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1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乾燥機掃除作業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未停止相關機械運轉,並採上鎖或設置標示等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1558號) 來源
展佳冷凍科技企業有限公司 2017/04/18 壓力容器安全檢查構造標準第66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設置壓縮空氣儲槽(第二種壓力容器),未設置能保持其內部壓力於最高使用壓力以下之安全閥。(勞職授字第1060201582號) 來源
展佳冷凍科技企業有限公司 2017/04/1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1584號) 來源
利德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1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99條第1項第8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隧道工程作業,其開關箱及隧道內之照明燈,未設置接地線。(勞職授字第1060201754號) 來源
北昌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1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40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施工構臺之構築及拆除,未建立按施工圖說施作之查驗機制。(勞職授字第1060201519號) 來源
北昌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1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確實巡視工作場所。(勞職授字第1060201523號) 來源
弘馳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1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84條之1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化學製程所使用之原、物料及其反應產物,未分析評估其危害及反應特性,未採取必要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1608號) 來源
忠佑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1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暴露之鋼筋未採取彎曲、加套或加蓋等防護設施。(勞職授字第1060201619號) 來源
擎邦國際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1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確實巡視工作場所。(勞職授字第1060201648號) 來源
蔡秀卿(即巨偉工程行) 2017/04/1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上方進行欄杆施作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649號) 來源
華通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1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8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自動化機械(自動電鍍機)具有危險之部分,未設置護罩、護圍或具有連鎖性能之安全門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671號) 來源
泛亞工程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1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條、第19條第1項、第40條第1項、第45條第1項、第48條第1項、第59條第1項、第77條、第131條第1項、第136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未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各處鋼管施工架、工作台、開口部分等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施工架之構築,未使用國家標準CNS4750型式之施工架;對於高度5公尺以上施工架之構築,工作臺寬度未在40公分以上並舖滿密接之踏板,未以斜撐材作適當而充分之支撐,未於適當之垂直方向以不超過5.5公尺、水平方向以不超過7.5公尺為限之水平距離處與構造物妥實連接,未事先就預期施工時之最大荷重,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置備施工圖說,未建立按施工圖說施作之查驗機制;對於高度在5公尺以上且面積達100平方公尺以上之模板支撐鋼管施工架,為防止模板倒塌危害勞工,其構築及拆除未依模板形狀、預期之荷重及混凝土澆置方法等,依營建法規等所定具有建築、土木、結構等專長之人員或委由專業機構妥為設計,置備施工圖說,並指派所僱之專任工程人員簽章確認強度計算書及施工圖說,訂定混凝土澆置計畫及建立按施工圖說施作之查驗機制;對於以鋼管施工架為模板支撐之支柱時,未於最上層模板支撐之側面、架面方向設置足夠強度之水平繫條,並與牆、柱等構造物或穩固之牆模、柱模等妥實連結,以防止支柱移位;對於深度在1.5公尺以上及有地面崩塌、土石飛落之虞時之露天開挖邊坡,未依地質及環境狀況,設置適當擋土支撐、邊坡保護或張設防護網等設施,未經具有地質、土木等專長人員簽認其安全性。(勞職授字第1060201678號) 來源
泛亞工程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1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確實巡視工作場所。(勞職授字第1060201681號) 來源
景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1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08條第1項、第24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壓氣體之貯存,未固定及裝妥護蓋;對勞工作業或通行時,有接觸移動電線之虞者,未有防止絕緣被覆破壞或老化等致引起感電危害之設施。(勞職授字第1060201705號) 來源
冠良營造廠有限公司 2017/04/1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確實巡視工作場所,未指導及協助承攬人相關安全衛生教育。(勞職授字第1060201753號) 來源
蔡春生(即春生工程行) 2017/04/1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7531號) 來源
豐彬工程有限公司 2017/04/1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開口處從事模板組立作業時,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確實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護具。(勞職授字第10602017861號) 來源
鐵牛實業有限公司 2017/04/1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52條、第15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物料搬運、處置,如以車輛機械作業時,未事先清除其通道、碼頭等之阻礙物及採取必要措施;運輸路線,未妥善規劃,並作標示。(勞職授字第1060201806號) 來源
嘉里大榮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1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確實巡視工作場所。(勞職授字第1060201809號) 來源
興淵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1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1664號) 來源
興淵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19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2項、第17條第1款第1目、第24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所設衝剪機械在任何操作切換狀態,未具有連鎖防護式、雙手操作式及感應式等安全裝置;置有操作用腳踏開關或腳踏板之衝壓機械,未設置防止因誤觸而導致滑塊等意外動作之腳踏開關或腳踏板之外罩。(勞職授字第1060201665號) 來源
金弘興塑膠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1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吊升荷重3公噸以上之固定式起重機合2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未經檢查合格即予使用。(勞職授字第1060201923號) 來源
泰欣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1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35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勞工於橫隔兩地之通行時,未設置扶手等適當之通行設備;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A1橋臺、施工構臺北側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961號) 來源
上逸建設有限公司 2017/04/1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吊料口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776號) 來源
上逸建設有限公司 2017/04/1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將工程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1778號) 來源
上逸建設有限公司 2017/04/1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確實巡視工作場所,未指導及協助承攬人相關安全衛生教育。(勞職授字第1060201780號) 來源
九太營造有限公司 2017/04/1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吊料口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775號) 來源
杜坤再(即臻載工程行) 2017/04/1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2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使用荷重在1公噸以上之堆高機,未指派經特殊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人員操作。(勞職授字第1060201680號) 來源
常詠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1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A3擋土牆開挖處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A3擋土牆開挖處場所作業時,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848號) 來源
立勝營造有限公司 2017/04/1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勞工工作場所之通道,未保持不致使勞工跌倒、滑倒、踩傷等之安全狀態,或採取必要之預防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2037號) 來源
大藍營造有限公司 2017/04/2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71條第1、2項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挖邊緣處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深度在1.5公尺以上之邊坡露天開挖作業,對於擋土支撐,未具有地質、土木等專長人員簽認其安全性者,未繪製施工圖說,並指派或委請前項專業人員簽章;對於高差高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544號) 來源
元茂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5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等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下拉桿及交叉拉桿等防護設備;使用之施工架,未符合國家標準同等以上之規定。(勞職授字第1060201689號) 來源
元茂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確實巡視工作場所,未指導及協助承攬人相關安全衛生教育。(勞職授字第1060201816號) 來源
宜鋒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2017/04/2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條、第19條第1項、第40條第1項、第71條、第77條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0條、第116條第1項、第228條、第24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未採取彎曲、加蓋或加護套等防護設施;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沉箱開口處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對於沉箱工作井內懸吊式施工架工作台之構築,未事先就預期施工時之最大荷重,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置備施工圖說,及未建立按施工圖說施作之查驗機制;對於沉箱工作井深度在1.5公尺以上及有地面崩塌、土石飛落之虞時之露天開挖作業場所,未依地質及環境狀況,設置適當擋土支撐、邊坡保護等設施,未經具有地質、土木等專長人員簽認其安全性,未繪製施工圖說,並指派或委請前項專業人員簽章確認其安全性後按圖施作之;對於起重機具之吊鉤或吊具,未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對於就業場所作業之車輛機械,使車輛系營建機械供為主要用途以外之用途(使用吊籃作為工作井內之工作台使用);對於高度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沉箱工作井作業,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勞工於作業中通行時,有接觸移動電線之虞者,未有防止絕緣被覆破壞或老化等致引起感電危害之設施。(勞職授字第1060201696號) 來源
鄭雯文(即聖沐工程行) 2017/04/2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1766號) 來源
尚暘營造有限公司 2017/04/2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779號) 來源
中瑞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5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使勞工於低壓電路從事匯流排測試作業時,未使該作業勞工戴用絕緣用防護具或使用活線作業用器具。(勞職授字第1060201772號) 來源
大地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挖場所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797號) 來源
劉鍾英(即凱程工程行) 2017/04/2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5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堆置模板材料(夾板)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倒塌危險之虞,未採取繩索捆綁、擋樁、限制高度等防止倒塌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1803號) 來源
騰駿營造有限公司 2017/04/2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板開口部分及外牆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樓板開口部分設置護欄或安全網,外牆施工架工作臺設置護欄、內外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871號) 來源
錦標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及露臺樓板開口部分等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施工架工作臺設置護欄、內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樓板開口部分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894號) 來源
松和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單股機之修理或調整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未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及送料。(勞職授字第1060201560號) 來源
同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621號) 來源
世久營造探勘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第243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天井及中庭)場所,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 ;對於使用對地電壓在150伏特以上打石作業之空壓機,未於該電動機具之連接電路上設置適合其規格,具有高敏感度、高速型,能確實動作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電梯口及管道間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863號) 來源
遠東新世紀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8條第1項、第198條、營造安全衛生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自動化倉儲設備,其作業有危害勞工之虞,未設護圍等設備;對於化學設備及其附屬設備之改善、修理、清掃、拆卸等作業,未指定專人決定作業方法及順序,並事先告知有關作業勞工;為防止危險物、有害物、高溫水蒸汽及其他化學物質洩漏致危害作業勞工,未將閥或旋塞雙重關閉或設置盲板;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612號) 來源
遠東新世紀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將工程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告該承攬人有關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1614號) 來源
遠東新世紀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確實巡視工作場所。(勞職授字第1060201615號) 來源
遠東新世紀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第一種壓力容器1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設備,未經檢查合格即予使用。(勞職授字第1060201616號) 來源
遠東新世紀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1條、第43條第1項、第108條第1項、第232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地板濕滑,未保持不致使勞工跌倒、滑倒、踩傷之安全狀態、轉軸及傳動輪,未設有護罩、護圍、套胴等設備、高壓鋼瓶未加以固定、垂直護欄爬梯未有標示禁止與工作無關之人員進入。(勞職授字第1060201638號) 來源
遠東新世紀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確實巡視工作場所。(勞職授字第1060201886號) 來源
振祐營造有限公司 2017/04/21 營造安全衛生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與牆模間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688號) 來源
博威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設置鍋爐1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設備,其操作人員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合格即行操作。(勞職授字第1060201781號) 來源
七星營造有限公司 2017/04/2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800號) 來源
七星營造有限公司 2017/04/2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確實巡視工作場所,未指導及協助承攬人相關安全衛生教育。(勞職授字第10602018001號) 來源
木川工程有限公司 2017/04/2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8002號) 來源
木川工程有限公司 2017/04/2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2項將工程交付再承攬時,未於事前告該再承攬人有關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18003號) 來源
台灣信越矽利光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設置第一種壓力容器及高壓氣體特定設備各1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設備,其操作人員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合格即行操作。(勞職授字第1060201832號) 來源
允祥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梯開口部分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890號) 來源
瑞助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內外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915號) 來源
台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7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有可燃性粉塵存在之儲槽,從事氬焊電弧熔接作業,未事先清除該物質,並確認無危險之虞。(勞職授字第1060201761號) 來源
學甲木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16條第1項第1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堆高機於駕駛者離開其位置時,未採將貨叉等放置於地面,並將原動機熄火、制動。(勞職授字第1060201827號) 來源
翔宏營造有限公司 2017/04/2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864號) 來源
華記營造有限公司 2017/04/2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施工架之場所作業時,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865號) 來源
隆興營造有限公司 2017/04/2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吊料口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969號) 來源
中西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第9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釘箱機傳動輪、傳動帶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有護罩、護圍等設備;對於升降機之升降路各樓出入口門,未有連鎖裝置,使搬器地板與樓板相差7.5公分以上時,升降路出入口門不能開啟之。(勞職授字第1060201707號) 來源
黃榮賢(即啟榮工程行) 2017/04/2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使勞工其正確使用安全帽。(勞職授字第10602018161號) 來源
聖高地室內裝修設計有限公司 2017/04/2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將工程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1845號) 來源
聖高地室內裝修設計有限公司 2017/04/2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確實巡視工作場所,未指導及協助承攬人相關安全衛生教育。(勞職授字第1060201846號) 來源
大三鴻國際貨櫃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第56條、第116條、第241條及第25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貨櫃起重機引擎轉軸及傳動帶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設置護罩及護網等設備;對鑽孔機等旋轉刃具作業,未明確告知並標示勞工不得使用手套;堆高機於駕駛者離開其位置時,未採將貨叉等放置於地面,並將原動機熄火、制動;交流電焊機之二次側之帶電部分,未設防止感電之絕緣被覆,未設有有自動電擊防止裝置。(勞職授字第1060201852號) 來源
千瑞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71條第1、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從事露天開挖作業深度在1.5公尺以上者,未設擋土支撐,未繪製施工圖說,並指派或委請前項專業人員簽章確認其安全性後按圖施作之。(勞職授字第1060201866號) 來源
聯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7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作業場所有易燃液體之蒸氣,而有引起火災及爆炸危險之虞,使用之電器未具防爆性能構造或非本質安全匹配性(電線破損)。(勞職授字第1060201875號) 來源
茗昶營造有限公司 2017/04/2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第13條第1項、第19條第1項、第71條第1、2項、第77條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第230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箱涵頂板及管道開挖工作場所地面開口等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度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露天開挖作業深度在1.5公尺以上及有地面崩塌或土石飛落之虞者,未設擋土支撐等防護設備,未經具有地質、土木等專長人員簽認其安全性,未繪製施工圖說,並指派或委請前項專業人員簽章確認其安全性後按圖施作之;對於使勞工於有發生倒塌、崩塌之虞之擋土牆周邊場所作業者,未有防止發生倒塌、崩塌之設施;對於使用之合梯,兩梯腳間未有金屬等硬質繫材扣牢。(勞職授字第1060201881號) 來源
岩城營造有限公司 2017/04/2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內側下拉桿及交叉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943號) 來源
黃綿(即富榮屠宰場) 2017/04/2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羽毛輸送機之掃除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未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及送料。(勞職授字第1060201727號) 來源
展宇科技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7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作業場所有易燃液體之蒸氣(丁酮、異丙醇及甲苯等閃火點攝氏65度以下之有機溶劑),而有引起火災及爆炸危險之虞,使用之電氣箱、排風扇、插座及電流流通之照明燈具等未具防爆性能構造。(勞職授字第1060201783號) 來源
芳宇機器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8條、第9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置電腦數值控制自動化機械,其作業有危害勞工之虞,未設置護罩、護圍或具有連鎖性能之安全門等設備;對於升降機之升降路各樓出入口門,未有連鎖裝置,其搬器地板與樓板相差7.5公分以上時,升降路出入口門不能開啟之。(勞職授字第1060201825號) 來源
為能企業有限公司 2017/04/2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2條、第28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起重機具之運轉,未於運轉時採取防止吊掛物通過人員上方及人員進入吊掛物下方之設備或措施;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未未使其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等防護具。(勞職授字第1060201882號) 來源
中鼎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77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開挖場所有地面崩塌或土石飛落之虞時,未依地質及環境狀況,設置適當擋土支撐、反循環樁、連續壁、邊坡保護等方法或張設防護網等設施。(勞職授字第1060201877號) 來源
中福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臨開挖區開口邊緣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906號) 來源
大山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5 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4條第1項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2條第1項對荷重在1公噸以上之堆高機操作人員,未使其接受特殊作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勞職授字第1060201840號) 來源
連仁慶(即宏鍇土木包工業) 2017/04/2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置護欄、內側交叉拉桿及內及外側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924號) 來源
賴寶珍(即日裕企業社) 2017/04/2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5條第1項、第228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鋼架上進行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未以架設施工架或其他方法設置工作台;對於高度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鋼架從事作業,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進入該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勞職授字第1060201926號) 來源
林俊祥 2017/04/2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處所進行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未以架設施工架或其他方法設置工作台。(勞職授字第1060201817號) 來源
穗昌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0條第3款、第4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用之合梯,兩梯腳間未有金屬等硬質繫材,未有安全之防滑梯面。(勞職授字第1060201891號) 來源
承優營造有限公司 2017/04/2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1條之1、營造安全衛生標準第22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臨接道路作業有導致交通事故之虞之工作場所,未設置適當交通號誌、標示或柵欄;設置之安全網,未即清除掉落於安全網之材料、垃圾、碎片、設備或工具等。(勞職授字第1060201880號) 來源
金澤冷凍水產有限公司 2017/04/2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1條、第76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勞工工作場所之通道,未保持不致使勞工滑倒之安全狀態;為防止勞工有自魚肉採肉機之開口部分墜落之虞,未設有護圍等必要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831號) 來源
國宏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6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6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攜帶式圓盤鋸未設鋸齒接觸預防裝置(可動式覆蓋)。(勞職授字第1060201768號) 來源
群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7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從事丙酮儲槽清槽作業,而有火災爆炸危害,未於作業前測定易燃液體(丙酮)之蒸氣濃度,使用之電氣設備(送風機、延長線)未具防爆性能構造。(勞職授字第1060201918號) 來源
承紘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天井施工架工作臺及開口部分等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934號) 來源
全興營造有限公司 2017/04/2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板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之虞,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963號) 來源
協侑營造有限公司 2017/04/2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內外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2001號) 來源
成政興企業有限公司 2017/04/2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2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荷重在1公噸以上之堆高機,未指派經特殊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人員操作。(勞職授字第1060201922號) 來源
京冠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5條、第159條第1項第6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升降機之升降路一樓出入口門,未有連鎖裝置,使搬器地板與樓板相差7.5公分以上時,升降路出入口門不能開啟之;廠內物料之堆放,有妨礙消防器具之緊急使用。(勞職授字第1060201925號) 來源
豐家大飯店有限公司 2017/04/2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1958號) 來源
金一營造有限公司 2017/04/2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8條第2款、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設置固定式圍籬有困難之其他工程,未於工作場所周圍以移動式圍籬、警告帶圍成之警示區替代固定式圍籬;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814號) 來源
首品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確實巡視工作場所,未指導及協助承攬人相關安全衛生教育。(勞職授字第1060201564號) 來源
緯仲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26條、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8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荷重在1公噸以上之堆高機,未指派經特殊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人員操作;堆高機未設有後扶架。(勞職授字第10602019451號) 來源
大陸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確實巡視工作場所。(勞職授字第1060202019號) 來源
久東工程有限公司 2017/04/2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55條之1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勞工以捲揚機等吊運物料時,吊運作業中,未嚴禁人員進入吊掛物下方及吊鏈、鋼索等內側角。(勞職授字第10602020191號) 來源
森鴻有限公司 2017/04/2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內外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976號) 來源
總督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承攬人所僱勞工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上從事鋼筋綁紮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確實巡視工作場所。(勞職授字第1060201978號) 來源
台灣肥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7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7條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對於設有中央管理方式之空氣調節設備之室內作業場所,未每6個月監測二氧化碳濃度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60201992號) 來源
力鵬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8條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整經機,其作業有導致捲夾危害之虞,未設置護罩、護圍或具有連鎖性能之安全門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954號) 來源
台鍛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鋸床之修理或調整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未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及送料。(勞職授字第1060201878號) 來源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16條第1項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就業場所作業之車輛機械,未規定駕駛者或有關人員負責執行,除非所有人員已遠離該機械,否則不得起動。(勞職授字第1060201745號) 來源
王玉綉 2017/04/2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35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勞工於行經管理室橫隔兩地之通行時,未設置扶手之通行設備;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勞職授字第1060201854號) 來源
富立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3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勞工於行經管理室橫隔兩地之通行時,未該處設置扶手之通行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857號) 來源
富立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將工程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告該承攬人有關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1858號) 來源
富立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確實巡視工作場所,未指導及協助承攬人相關安全衛生教育。(勞職授字第1060201860號) 來源
程翔工程行 2017/04/2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2項將工程交付再承攬時,未於事前告該再承攬人有關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1861號) 來源
程翔工程行 2017/04/2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3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勞工於行經管理室橫隔兩地之通行時,未設置扶手之通行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862號) 來源
弘揚開發工程有限公司 2017/04/2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1項工作場所發生職業災害,未會同勞工代表實施調查、分析及作成紀錄。(勞職授字第1060201903號) 來源
品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08條第1項、第159條第1項、第25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可燃性氣體(乙炔及氧氣)鋼瓶之貯存,其容器未分區置放,未裝妥護蓋;物料之堆放,有妨礙消防器具之緊急使用;通路上使用移動電線亦未妥為防護。(勞職授字第1060201895號) 來源
渤海機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將工程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告該承攬人有關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1941號) 來源
惠民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脫水單元之輸送帶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有護罩、護圍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876號) 來源
巨道營造有限公司 2017/04/2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35條、第45條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施工架(D1~D8)場所作業時,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斜屋頂、電梯口及施工架(B9~16)開口部分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物料之堆放,未置放於穩固、平坦之處,整齊緊靠堆置,其高度不得超過1.8公尺;施工架未在之垂直5.5公尺內及水平距離7.5公尺處與構造物妥實連接。(勞職授字第1060201986號) 來源
鼎信營造有限公司 2017/04/2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2樓機房(樓版)、施工架及樓梯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989號) 來源
皆豪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鋼構及樓梯開口部分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993號) 來源
旭晟冷氣有限公司 2017/02/0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作業場所,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勞職授字第1060200095號) 來源
名傑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2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條第2項、第43條第1項、第94條、第95條、第29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溫熱表面引起灼燙傷之虞未設置警示標誌;機械(馬達)之轉軸未設置護罩;升降機之各樓出入口及搬器內未明顯標示積載荷重;升降機之升降路各樓出入口門未有連鎖裝置;對於處置大量低溫物體之場所(冷藏室及冷凍室)未於明顯易見之處所設置警告標示牌;空壓機之壓力表之刻度板上未明顯標示最高使用壓力之位置。(勞職授字第1060200772號) 來源
東和鋼鐵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桃園廠 2017/05/0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300條第1項、第90條、第224條第1項、第29條之1第1項及第29條之3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聲音超過90分貝之作業場所,未採取工程控制、減少勞工噪音暴露時間,且該作業場所之勞工未戴用有效之耳塞、耳罩等防音防護具,且未標示並公告噪音危害之預防事項,使勞工周知;固定式起重機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失效;精煉爐平台對地超過2公尺以上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握把、覆蓋等防護措施、局限空間作業未訂定局限空間危害防止計畫,未於入口顯而易見處所公告禁止作業無關人員進入局限空間之作業場所之規定。(勞職授字第1060201911號) 來源
三陽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0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第1項及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機台維修作業,於機械停止運轉時,未設置防止落下物導致危害勞工之安全設備與措施,有液壓之殘壓引起之危險者而導致危害勞工之虞時,未採釋壓、關斷或阻隔等適當設備或措施,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1974號) 來源
劉星宏 2017/05/0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工作台開口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2028號) 來源
劉星宏 2017/05/0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將工程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2029號) 來源
高偉勇 2017/05/0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3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及未指派模板支撐作業主管於作業現場決定作業方法,指揮勞工作業、監督勞工確實使用個人防護具、確認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之有效狀況等規定事項,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2031號) 來源
大詠城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0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設置之固定式起重機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其操作人員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合格即行操作。(勞職授字第1060201920號) 來源
明潔裝潢有限公司 2017/05/0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樓梯、升降機升降路開口部分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935號) 來源
新文欽五金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0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5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使用交流電焊機於良導體鐵板上作業,勞工有遭受感電危險之虞,未設置自動電擊防止裝置。(勞職授字第1060201980號) 來源
宜蘭縣羅東鎮公所 2017/05/0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應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勞職授字第1060201885號) 來源
名佳利金屬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0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機械之掃除、上油、檢查、修理或調整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者,為防止他人操作該機械之起動等裝置或誤送料,未採上鎖或設置標示等措施,並設置防止落下物導致危害勞工之安全設備與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1905號) 來源
萬隆液化石油氣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02 高壓氣體勞工安全規則第9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從事液化石油氣之灌裝作業,不得灌注於內容積在1,000公升以下之容器。(勞職授字第1060201984號) 來源
根基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0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2公尺以上之樓施工架及陽台樓板之局部開口,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2013號) 來源
遠東新世紀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0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5座第一種壓力容器,未經勞動檢查機構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代行檢查機構檢查合格,即予使用。(勞職授字第1060202014號) 來源
台灣斯巴克環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0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2條及第31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勞工有墜落危險之場所,未確實禁止未從事相關工作之勞工進入,且未於工作場所提供充分之光線,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1907號) 來源
品信營造廠有限公司 2017/05/0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4條第1項未會同勞工代表訂定適合其需要之安全衛生工作守則,報經勞動檢查機構備查後,公告實施。(勞職授字第1060202042號) 來源
呈峰營造有限公司 2017/05/0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升降機升降路(電梯井)及管道開口部分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2082號) 來源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0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勞工於從事空調鼓風機皮帶輪之檢修作業時,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者,未停止相關機器運轉,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1855號) 來源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0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1856號) 來源
台灣豐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0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及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屋頂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未設安全上下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2022號) 來源
麗明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0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2018號) 來源
鄉林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0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使用對地電壓在150伏特抽水馬達之開關箱連接電路,未依規定於各該電動機具之連接電路上設置適合其規格,具有高敏感度、高速型,能確實動作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勞職授字第1060202025號) 來源
展昇營造開發有限公司 2017/05/0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鋼構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2048號) 來源
利德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02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對特定粉塵作業場所作業,未每6個月監測其濃度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60201921號) 來源
富立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0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事業單位以其事業之全部或一部分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職業安全衛生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2000號) 來源
富立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0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未採取下列必要措施:一、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二、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三、工作場所之巡視。四、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之指導及協助。(勞職授字第1060202003號) 來源
騏新企業社 2017/05/0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6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拆除無支撐之牆、柱或其他類似構造物時,未以適當支撐或控制,避免其任意倒塌。(勞職授字第1060201997號) 來源
展昇營造開發有限公司 2017/05/0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未採取下列必要措施:一、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二、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三、工作場所之巡視。四、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之指導及協助。(勞職授字第1060201970號) 來源
展昇營造開發有限公司 2017/05/0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其事業之全部或一部分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1971號) 來源
興中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0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置之成型機(自動化機械)具有危險之部分,未設置護罩、護圍或具有連鎖性能之安全門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977號) 來源
金春福營造有限公司 2017/05/0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1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使其正確戴用安全帽;且該營繕工程工作場所內挖土機作業時,未使駕駛者或有關人員負責執行車輛系營建機械作業時,禁止人員進入操作半徑內或附近有危險之虞之場所。(勞職授字第1060202006號) 來源
百年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0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0條第1項及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用之合梯,未具堅固構造、兩梯腳間未有金屬等硬質繫材扣牢、未具止滑梯腳及防滑梯面;高度2公尺以上具開口之作業場所,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2008號) 來源
遠雄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0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及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差1.5公尺以上施工架作業場所,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施工架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2024號) 來源
東峰工業社 2017/05/0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項、第22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應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及高處作業未架設施工架或其他方法設置工作台,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1973號) 來源
蔡建勇 2017/05/0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頂板打除樓板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該處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2044號) 來源
南俊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0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7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使勞工從事作業時,勞工有暴露於有害物之虞,未置備防護衣等適當安全衛生防護具,並使勞工確實使用。(勞職授字第1060202083號) 來源
台灣大吳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0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1759號) 來源
台灣大吳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0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8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電腦數值控制或其他自動化機械具有危險之部分,其作業有危害勞工之虞者,未設置護罩、護圍或具有連鎖性能之安全門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830號) 來源
俊輝工程行 2017/05/03 營造設施標準第18條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未指派屋頂作業主管於現場辦理安全衛生事宜;未先規劃安全通道,於屋架上設置適當強度且寬度在三十公分以上之踏板,於下方適當範圍裝設堅固格柵或安全網等防墜措施;高度二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等。(勞職授字第1060201932號) 來源
泉陞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2017/05/0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2項未於事前告知再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職業安全衛生法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1936號) 來源
德芳玻璃有限公司 2017/05/0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事業單位以其事業之全部或一部分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職業安全衛生法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1939號) 來源
德芳玻璃有限公司 2017/05/0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未採取下列必要措施:一、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二、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三、工作場所之巡視。四、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之指導及協助。(勞職授字第1060201948號) 來源
長榮航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04 優先管理化學品之指定及運作管理辦法第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4條第2項屬優先管理化學品之指定及運作管理辦法第2條第1款指定之化學品,未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勞職授字第1060202004號) 來源
華旭消防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0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2015號) 來源
臺灣港務港勤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0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2017號) 來源
臺益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0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第83條及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馬達皮帶轉輪有使勞工發生危險之虞部分,未有護罩、護圍、套胴、跨橋等設備;排風扇護罩破損未更換;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勞職授字第1060202023號) 來源
長榮航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04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10條之2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化學性因子作業環境監測,未組成監測評估小組研訂其作業環境監測計畫,並共同簽名及作成紀錄。(勞職授字第1060202035號) 來源
齊裕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0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條、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未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高度2公尺以上具開口之作業場所,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2061號) 來源
濾磊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0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機械之掃除、上油、檢查、修理或調整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者,未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及送料。(勞職授字第1060202010號) 來源
中鼎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0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5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雇主對於堆置物料,未防止倒塌、崩塌或掉落,未採取繩索捆綁、護網、擋樁、限制高度或變更堆積等必要設施。(勞職授字第1060202080號) 來源
澄田體育用品有限公司 2017/05/04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60條第1項第1款及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木材加工用之圓盤鋸,未設置反撥預防裝置及鋸齒接觸預防裝置,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2066號) 來源
澄田體育用品有限公司 2017/05/0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2068號) 來源
茂詮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04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全轉式衝壓機械,未具有安全護圍、安全模、特定用途之專用衝剪機械或自動衝剪機械。(勞職授字第1060202120號) 來源
大中華生技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0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8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置之成型機(自動化機械)具有危險之部分,未設置護罩、護圍或具有連鎖性能之安全門等設備,致發生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2045號) 來源
將誠鋼構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0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鋼構等場所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工於高差1.5公尺以上鋼構場所作業,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2070號) 來源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0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未採取下列必要措施:一、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二、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三、工作場所之巡視。四、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之指導及協助。(勞職授字第1060201892號) 來源
中麟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0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未採取下列必要措施:一、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二、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三、工作場所之巡視。四、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之指導及協助。(勞職授字第1060201957號) 來源
鑫寰實業有限公司 2017/05/0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16條、第243條第1項及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9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挖土機駕駛者離開其位置時,未將抓斗等作業裝置置於地面;破碎機與研磨機未於各該電動機具之連接電路上設置適合其規格,具有高敏感度、高速型,能確實動作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研磨輪未設置護罩。(勞職授字第1060201994號) 來源
耀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0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4條第1項及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平台邊緣未設置護欄等預防勞工墜落之防護措施;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作業場所,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2033號) 來源
翔德營造有限公司 2017/05/0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2099號) 來源
漢益營造有限公司 2017/05/0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2102號) 來源
成中恆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0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天井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2141號) 來源
允聯企業有限公司 2017/05/0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2項事業單位以其事業之全部或一部分交付承攬時,應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承攬人就其承攬之全部或一部分交付再承攬時,承攬人未依前述規定告知再承攬人,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2065號) 來源
台灣東洋藥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08 管制性化學品之指定及運作許可管理辦法第6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4條第1項運作管制性化學品前,未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許可。(勞職授字第1060200917號) 來源
台灣東洋藥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08 優先管理化學品之指定及運作管理辦法第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4條第2項屬優先管理化學品之指定及運作管理辦法第2條第1款指定之化學品,未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勞職授字第1060200931號) 來源
台灣東洋藥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08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對於處置或使用有機溶劑之作業場所,未每6個月監測其濃度1次以上;對於處置或使用特定化學物質之作業場所,未每6個月監測其濃度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60200963號) 來源
北部瓦斯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0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及鍋爐及壓力容器安全規則第30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空氣壓縮機之傳動帶有使勞工發生危險之虞部分,未設置護罩及護網,且該空氣壓縮機之壓力錶之刻度板上,未標示最高使用壓力之位置。(勞職授字第1060201927號) 來源
振興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0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未採取下列必要措施:一、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二、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三、工作場所之巡視。四、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之指導及協助。(勞職授字第1060202097號) 來源
誼鴻電器有限公司 2017/05/0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5條、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在2公尺以上高處作業致勞工有墜落之虞,未設置足夠強度工作台,且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2122號) 來源
上郁工程行 2017/05/0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2090號) 來源
上郁工程行 2017/05/0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2091號) 來源
樸砡營造有限公司 2017/05/0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未採取下列必要措施:一、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二、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三、工作場所之巡視。四、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之指導及協助,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2093號) 來源
八度燒 2017/05/0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 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2094號) 來源
正廬工程有限公司 2017/05/08 職業安全衛生法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2183號) 來源
鑽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0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第19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進入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使其正確戴用安全帽;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工作井開口部分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該處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2020號) 來源
瑞助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0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板開口部分及外牆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2131號) 來源
長安食品有限公司 2017/05/0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2079號) 來源
長安食品有限公司 2017/05/0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5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7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機械之原動機、轉軸、齒輪、帶輪、飛輪、傳動輪、傳動帶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有護罩、護圍、套胴、跨橋等設備;對於使用動力運轉之機械,具有顯著危險者,未於適當位置設置有明顯標誌之緊急制動裝置,立即遮斷動力並與制動系統連動,能於緊急時快速停止機械之運轉;對於勞工操作或接近運轉中之原動機、動力傳動裝置、動力滾捲裝置,或動力運轉之機械,勞工之頭髮或衣服有被捲入危險之虞時,未使勞工確實著用適當之衣帽。(勞職授字第1060202076號) 來源
和大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08 工業用機器人危害預防標準第2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工業用機器人可動範圍外側之柵護圍,未依規定裝設安全裝置。(勞職授字第1060202135號) 來源
金弘興塑膠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08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使用第二種有機溶劑(甲苯及二甲苯)之作業場所,未於該場所每六個月監測其濃度一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60201928號) 來源
永長青景觀園藝有限公司 2017/05/0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事業單位以其事業之全部或一部分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2073號) 來源
永長青景觀園藝有限公司 2017/05/0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未採取下列必要措施:一、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二、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三、工作場所之巡視。四、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之指導及協助。(勞職授字第1060202046號) 來源
旻皇營造有限公司 2017/05/0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40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現高度5公尺以上之施工架,未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置備施工圖說,並指派所雇之專任工程人員簽章確認強度計算書及施工圖說。(勞職授字第1060202121號) 來源
勝冠營造有限公司 2017/05/0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工作臺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2118號) 來源
隆興營造有限公司 2017/05/0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電梯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2116號) 來源
銓興營造有限公司 2017/05/0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2110號) 來源
昌吉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0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2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置之護蓋,未具有能使人員及車輛安全通過之強度;未以有效方法防止滑溜、掉落、掀出或移動;臨時性開口處使用之護蓋,表面漆未以黃色並書以警告訊息,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2060號) 來源
昌吉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0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未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從事防水作業之工作環境危害因素及應採取之防範措施,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2062號) 來源
昌吉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0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未採取下列必要措施:一、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二、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三、工作場所之巡視。四、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之指導及協助。(勞職授字第1060202063號) 來源
允聯企業有限公司 2017/05/0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2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置之護蓋,未具有能使人員及車輛安全通過之強度;未以有效方法防止滑溜、掉落、掀出或移動;臨時性開口處使用之護蓋,表面漆未以黃色並書以警告訊息,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2064號) 來源
大地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0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2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暴露之鋼筋未採取彎曲、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勞職授字第1060202111號) 來源
麗明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0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2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暴露之鋼筋未採取彎曲、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勞職授字第1060202085號) 來源
忠義堂 2017/05/0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1987號) 來源
惠民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0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作業中有物體飛散,致危害勞工之虞時,未置備有適當之安全帽及其他防護。(勞職授字第1060201965號) 來源
臺南市私立愛力特幼兒園 2017/05/0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1929號) 來源
光明起重行 2017/05/0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1769號) 來源
北昌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0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及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第37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高度2公尺以上之橋樑墩柱帽樑場所盤式支撐作業時及墩柱之橋面板,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使勞工利用移動式起重機搭乘設備從事垂直高度20公尺以下高處作業。(勞職授字第1060202016號) 來源
中鼎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0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17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作業,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及墜落災害防止計畫未依風險控制順序規劃,並採取適當墜落災害防止設施。(勞職授字第1060202084號) 來源
南亞電路板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0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2105號) 來源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2017/05/0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1條、第14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勞工工作場所之通道,未保持不致使勞工跌倒、滑倒、踩傷等之安全狀態,或採取必要之預防措施;對於軌道沿線環境,未落實清除、清掃及維護清除等保養作業。(勞職授字第1060202136號) 來源
順泉工程行 2017/05/0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2公尺以上之開口處,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2098號) 來源
竹洲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0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機械之掃除、上油、檢查、修理或調整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者,未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及送料,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2096號) 來源
日安東營造有限公司 2017/05/0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機械停車裝置樓板開口部分等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748號) 來源
日安東營造有限公司 2017/05/0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未採取下列必要措施:一、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二、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三、工作場所之巡視。四、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之指導及協助。(勞職授字第1060201749號) 來源
灃富有限公司 2017/05/0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機械停車裝置樓板開口部分等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751號) 來源
萬代福營造有限公司 2017/05/0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管道間開口部分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2204號) 來源
允成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0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16條第1項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堆高機作業時,未使駕駛或有關人員負責執行確認除非所有人員已遠離所駕駛之堆高機,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1960號) 來源
高宗獻 2017/05/0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49條第1項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鋼構之拆除作業,未指派鋼構組配作業主管於作業現場辦理相關事項;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勞職授字第1060202089號) 來源
東濬營造有限公司 2017/05/0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施工構台組立作業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設備有困難時,未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致勞工遭受危險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2112號) 來源
遠雄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1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條、第19條第1項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未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板開口等場所作業,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勞工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B3機械停車機坑,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2168號) 來源
双邦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1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機械之掃除、上油、檢查、修理或調整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者,未停止相關機械 運轉及送料。為防止他人操作該機械之起動等裝置或誤送料,未採上鎖或設置標示等措施,並設置防止落下物導致危害勞工之安全設備與措施,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2095號) 來源
台灣銅箔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1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7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使勞工從事作業,勞工有暴露於有害物之虞,未置備防護衣等適當安全衛生防護具,並使勞工確實使用。(勞職授字第1060201982號) 來源
國城營造有限公司 2017/05/1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板開口部分及外部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2209號) 來源
得洋營造有限公司 2017/05/1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2220號) 來源
啟森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1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勞工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筏基之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2026號) 來源
璟達營造有限公司 2017/05/1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勞工工作場所之地板,未保持不致使勞工跌倒之安全狀態。(勞職授字第1060202027號) 來源
璟達營造有限公司 2017/05/1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事業單位以其事業之全部或一部分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職業安全衛生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2165號) 來源
華記營造有限公司 2017/05/1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施工架之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1865號) 來源
泛亞工程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1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未採取下列必要措施:一、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二、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三、工作場所之巡視。四、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之指導及協助。(勞職授字第1060202075號) 來源
永豐活海鮮餐廳有限公司 2017/05/1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4條、第196條第1項及第280條之1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升降機各樓出入口未明顯標示其積載荷重;對於化學設備或其配管,為防止危險物洩漏或操作錯誤而引起爆炸、火災之危險,原料、材料卸料處,應於勞工易見之位置標示其原料,材料種類,供料對象及其他必要事項;使勞工於有車輛出入或往來之工作場所作業時,有導致勞工遭受交通事故之虞者,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反光背心等防護衣。(勞職授字第1060202132號) 來源
國緯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1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開口部分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2055號) 來源
國緯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1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未採取下列必要措施:一、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二、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三、工作場所之巡視。四、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之指導及協助。(勞職授字第1060202057號) 來源
鼎基工程行 2017/05/1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48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延伸托架輔助板料上作業,未供給足夠強度之工作臺,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2058號) 來源
國碩科技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1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勞工從事太陽能模組維運清洗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使其確實戴用安全帶,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2086號) 來源
信濃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1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及樓板開口等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2215號) 來源
華笙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1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鋼構場所,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吊料口及鋼構等場所,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2191號) 來源
利德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1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條、第19條第1項、第7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發現對於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未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A1橋台橋面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A1橋台及箱涵露天開挖工作場所垂直開挖深度超過1.5公尺,未設擋土支撐。(勞職授字第1060202137號) 來源
鍾子豪 2017/05/1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鋼樑開口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112號) 來源
星盛營造有限公司 2017/05/1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未採取下列必要措施:一、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二、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三、工作場所之巡視。四、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之指導及協助。(勞職授字第1060202074號) 來源
坤鶴有限公司 2017/05/1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1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就業場所之車輛機械,使駕駛者或有關人員負責從事車輛系營造機械供為主要用途以外之用途。(勞職授字第10602020741號) 來源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一區養護工程處 2017/05/1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未採取下列必要措施:一、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二、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三、工作場所之巡視。四、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之指導及協助。(勞職授字第1060202038號) 來源
百辰營造有限公司 2017/05/1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3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勞工於有發生倒塌、崩塌之虞之場所作業者,未有防止發生構造物或其他物體之上方、內部或其周邊之倒塌、崩塌設施,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20381號) 來源
國城營造有限公司 2017/05/1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營建用升降機屬危險性機械,使用超過規定期間未經再檢查合格,即繼續使用。(勞職授字第1060202224號) 來源
友土營造有限公司 2017/05/1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2237號) 來源
全宏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1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06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2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高壓氣體容器使用時,未加固定;未禁止使用鋼筋作為拉索支持物或起重支持架;暴露之鋼筋未採取彎曲、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勞職授字第1060202210號) 來源
富斌營造有限公司 2017/05/1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未採取下列必要措施:一、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二、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三、工作場所之巡視。四、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之指導及協助。(勞職授字第1060202128號) 來源
富斌營造有限公司 2017/05/1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5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擋土牆上進行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未以架設施工架或其他方法設置工作台。(勞職授字第1060202129號) 來源
長泰企業社 2017/05/1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5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擋土牆上進行混凝土澆置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未以架設施工架或其他方法設置工作台。(勞職授字第1060202130號) 來源
經緯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1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梯等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2260號) 來源
技永佳科技有限公司 2017/05/15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1項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72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所設置之衝剪機械,未具有安全護圍、安全模、特定用途之專用衝剪機械或自動衝剪機械;衝剪機械之原動機、齒輪、轉軸、傳動輪、傳動帶及其他構件,有引起危害之虞者,未設置護罩、護圍、套胴、圍柵、護網、遮板或其他防止接觸危險點之適當防護物;衝剪機械五台以上時,未指定作業管理人員負責執行檢查衝壓機械及其安全裝置。(勞職授字第1060202151號) 來源
技永佳科技有限公司 2017/05/1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2150號) 來源
先鋒保全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15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12條之1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3條第1項未依其事業單位之規模、性質,訂定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計畫,要求各級主管及負責指揮、監督之有關人員執行。(勞職授字第1060202188號) 來源
金門陸島酒店有限公司 2017/05/1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2207號) 來源
金門陸島酒店有限公司 2017/05/1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1項事業單位工作場所發生職業災害,未會同勞工代表實施調查,分析及作成紀錄。(勞職授字第1060202208號) 來源
交通部台灣鐵路管理局 2017/05/1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勞工從事集電弓機械之掃除作業,對於機械之掃除、上油、檢查、修理或調整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者,未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及送料。為防止他人操作該機械之起動等裝置或誤送料,未採上鎖或設置標示等措施,並設置防止落下物導致危害勞工之安全設備與措施,致發生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2160號) 來源
新光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1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第116條、第232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脫水機、洗縮機、展布機之傳動帶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有護罩、護圍、套胴、跨橋等設備;堆高機於駕駛者離開其位置時,未拉手煞車制動;對於勞工有墜落危險之場所,未設置警告標示,並禁止與工作無關之人員進入。(勞職授字第1060201714號) 來源
名言塑膠顏料有限公司 2017/05/1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機械之掃除、上油、檢查、修理或調整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者,未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及送料。為防止他人操作該機械之起動等裝置或誤送料,未採上鎖或設置標示等措施,並設置防止落下物導致危害勞工之安全設備與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2100號) 來源
山健包裝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1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機械之掃除、上油、檢查、修理或調整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者,未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及送料。為防止他人操作該機械之起動等裝置或誤送料,未採上鎖或設置標示等措施,並設置防止落下物導致危害勞工之安全設備與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2106號) 來源
永銘土木包工業 2017/05/1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以其事業之全部或一部分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2161號) 來源
永銘土木包工業 2017/05/1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未採取下列必要措施:一、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二、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三、工作場所之巡視。四、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之指導及協助。(勞職授字第1060202162號) 來源
永銘土木包工業 2017/05/1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以其事業之全部或一部分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21621號) 來源
丞佳企業社 2017/05/1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1條之1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上作業,未依規定設置護欄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未提供適當安全帶、安全帽等防護具,並使勞工正確戴用,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2164號) 來源
社團法人桃園市康復之友協會 2017/05/1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0條之1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勞工於有車輛出入或往來之工作場所作業時,有導致勞工遭受交通事故之虞者,未置備反光背心等防護衣,使勞工確實使用,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2194號) 來源
新竹市環境保護局 2017/05/1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1條之2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使用道路作業之工作場所,為防止車輛突入等引起之危害,作業人員未戴有反光帶之安全帽,且未穿著顏色鮮明有反光帶之施工背心,以利辨識,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2222號) 來源
宏偉冷凍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1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5條、第58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雇主對於使用動力運轉之機械,具有顯著危險者,未於適當位置設置有明顯標誌之緊急制動裝置,立即遮斷動力並與制動系統連動,能於緊急時快速停止機械之運轉。電腦數值控制或其他自動化機械具有危險之部分,其作業有危害勞工之虞者,未設置護罩、護圍或具有連鎖性能之安全門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2231號) 來源
三益制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1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8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電腦數值控制或其他自動化機械具有危險之部分,其作業有危害勞工之虞者,未設置護罩、護圍或具有連鎖性能之安全門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2158號) 來源
猛揮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1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營建用升降機屬危險性機械,未經檢查合格,即予使用。(勞職授字第1060202230號) 來源
展通土木包工業 2017/05/1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116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工作場所之車輛機械(挖土機),未使駕駛者或有關人員負責執行車輛系營建機械作業時,禁止人員進入操作半徑內或附近有危險之虞之場所。(勞職授字第10602021522號) 來源
葉財記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1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及第1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於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使其正確戴用安全帽;結構物四周外牆施工架,高度2公尺以上作業場所,部分未依規定設置內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部份。(勞職授字第1060202253號) 來源
立勤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1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雇主對於機械之掃除、上油、檢查、修理或調整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者,未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及送料,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2181號) 來源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1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勞工從事基地台開台測試作業,對於使用之移動梯,未採取防止滑溜或其他防止轉動之必要措施,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2262號) 來源
寬邑營造有限公司 2017/05/1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項及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第38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2公尺以上外牆廣告板安裝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使用於外牆廣告板安裝之搭乘設備,未妥予安全設計,並事前將其構造設計圖、強度計算書及施工圖說等,委託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專業機構簽認。(勞職授字第1060202267號) 來源
柏璋營造有限公司 2017/05/1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項及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45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時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對於維持施工架穩定未以斜撐材作適當而充分之支撐及未對基礎妥善處置以防止滑動或不均勻沈陷;對於勞工於施工架上使用合梯未加以禁止。(勞職授字第1060201874號) 來源
日紅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1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危險性設備(鍋爐)之操作人員,未僱用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之合格人員充任之。(勞職授字第1060202133號) 來源
利晉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1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2218號) 來源
興安夾板企業有限公司 2017/05/1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16條、第12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車輛機械駕駛者離開其位置時,未將原動機熄火、制動,並安置煞車等,防止該機械滑走;對於荷重在1公噸以上之堆高機,未指派經特殊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人員操作。(勞職授字第1060202221號) 來源
華盛興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1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7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廠內存有甲苯等其他易燃物之場所,設置有火花、電弧或用高溫成為發火源之虞之電器插座及電器等。(勞職授字第1060202241號) 來源
建坤營造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1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屋突層施工架之開口(獨立柱周圍),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2257號) 來源
國城營造有限公司 2017/05/1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板及其外部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2281號) 來源
合隆發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1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2282號) 來源
允誠營造有限公司 2017/05/1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2317號) 來源
湯城土木包工業有限公司 2017/05/1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8條及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設置固定式圍籬有困難之其他工程,未於工作場所周圍以移動式圍籬、警告帶圍成之警示區替代固定式圍籬;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2287號) 來源
鴻崴工程行 2017/05/1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未採取下列必要措施:一、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二、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三、工作場所之巡視。四、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之指導及協助。(勞職授字第1060202180號) 來源
鴻崴工程行 2017/05/1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以其事業之全部或一部分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無書面資料可稽)(勞職授字第10602021801號) 來源
台欣水電工程有限公司 2017/05/1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2項就其承攬之全部或一部分交付再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無書面資料可稽)。(勞職授字第10602021802號) 來源
聯鋼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1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2條及第5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工作場所儲存有氧氣乙炔等易燃性物料,未有防止太陽直接照射之遮蔽物;另作業場所之施工架上設置人員上下設備時,未確實檢查施工架各部分之穩固性。(勞職授字第1060202238號) 來源
金宏發122號 2017/05/1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2251號) 來源
北視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1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1條之1第1項、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鄰接道路作業,未依規定設置能使受警告者清晰獲知之交通號誌、標示或柵欄;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勞職授字第1060202258號) 來源
北辰實業有限公司 2017/05/1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勞工死亡職業災害,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21803號) 來源
北辰實業有限公司 2017/05/1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11條之1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高度超過2公尺以上開口,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未提供適當戴安全帽,並使勞工正確戴用,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21804號) 來源
德元營造有限公司 2017/05/1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未採取下列必要措施:一、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二、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三、工作場所之巡視。四、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之指導及協助。(勞職授字第1060202322號) 來源
德元營造有限公司 2017/05/1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5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結構體外部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架設施工架或其他方法設置工作台,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2324號) 來源
泯峰鋼構組合有限公司 2017/05/1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5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勞工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C型鋼架上從事C型鋼鎖固作業時,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架設施工架或其他方法設置工作台;又未設置足夠強度之必要裝置或安全母索供安全帶鉤掛,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2387號) 來源
英發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19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2項、第24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設置以動力驅動之衝壓機械(衝床),勞工有遭受捲夾危害之虞,未設置具有連鎖防護式、雙手操作式、感應式、拉開式或掃除式安全裝置之一,及未設置防止誤觸而導致滑塊等意外動作之腳踏開關之外罩。(勞職授字第1060202147號) 來源
恆湧室內裝修有限公司 2017/05/1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將部分工程交付承攬,未於作業前告知承攬人有關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職業安全衛生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2227號) 來源
鉅松營造有限公司 2017/05/1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2364號) 來源
水生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1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起重機具之吊鉤或吊具,未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勞職授字第1060202310號) 來源
和暉營造有限公司 2017/05/1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2300號) 來源
桂田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1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2290號) 來源
茂原營造有限公司 2017/05/1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梯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2279號) 來源
萬客隆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1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20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任何型式之護欄,其杆柱、杆件之強度及錨錠,未使整個護欄具有抵抗於上欄杆之任何一點,於任何方向加以75公斤之荷重,而無顯著變形之強度。(勞職授字第1060202184號) 來源
泉昇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1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2284號) 來源
振揮營造有限公司 2017/05/1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吊料平台開口部分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2295號) 來源
遠雄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2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未採取下列必要措施:一、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二、工作場所之巡視。(勞職授字第1060202030號) 來源
捷雄企業有限公司 2017/05/2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上開口等場所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且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勞職授字第10602020301號) 來源
信鼎技術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2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第61條及第11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馬達傳動鏈有危害之虞部分,未有護罩、護圍、套胴、跨橋等設備;金屬加工用圓盤鋸未設置鋸齒接觸預防裝置且堆高機駕駛者離開其位置時,未將原動機熄火、制動,並安置煞車等,防止該機械滑走。(勞職授字第1060202163號) 來源
榮福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2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第108條、第24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馬達傳動鏈有危害之虞部分,未有護罩、護圍、套胴、跨橋等設備;高壓氣體鋼瓶貯存時未加固定及未裝妥護蓋;電焊機之焊接柄破損,未有絕緣耐力及耐熱性。(勞職授字第1060202239號) 來源
協侑營造有限公司 2017/05/2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及C棟14樓電梯間管道間開口部分,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2242號) 來源
光楹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2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0條第1項及第45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露台及樓板開口部分,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高度5公尺以上施工架之構築及拆除未建立按施工圖說施作之查驗機制;對於構築1F施工架之材料有顯著之損壞,對於1F施工架未以斜撐材作適當而充分之支撐。(勞職授字第1060202261號) 來源
桃園市政府環境清潔稽查大隊 2017/05/2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57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搭載勞工於行駛中之貨車、垃圾車或資源回收車,使勞工搭乘於因車輛搖動致有墜落之虞之位置。(勞職授字第1060202265號) 來源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2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第175條第1項、第196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機攪拌馬達傳動軸等具有捲夾危害之虞部分,未有護罩、護圍、套胴、跨橋等設備;柴油槽有因靜電引起爆炸或火災之虞者,未加裝接地線去除靜電;柴油配管未於勞工易見位置標示其原料、材料、種類、供料對象及其他必要事項。(勞職授字第1060202305號) 來源
億豐金屬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22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16條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置衝剪機械(衝床),於雙手操作更換為腳踏式操作時,未設置連鎖防護式等其他安全裝置,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2169號) 來源
億豐金屬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2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2170號) 來源
高熱爐業有限公司 2017/05/2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吊升荷重在3公噸以上之固定式起重機屬危險性機械,未經檢查合格,即予使用。(勞職授字第1060201717號) 來源
高熱爐業有限公司 2017/05/2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設置吊升荷重在3公噸以上之固定式起重機,其操作人員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合格。(勞職授字第1060201718號) 來源
榮成紙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2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8條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複捲機紙屑排除作業,其作業有危害勞工之虞,未設置護罩、護圍或具有連鎖性能之安全門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2266號) 來源
奕昌實業社 2017/05/2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鑽孔機作業,勞工手指有觸及之虞者,未明確告知並標示勞工不得使用手套,致發生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2276號) 來源
奕昌實業社 2017/05/2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1項事業單位工作場所發生職業災害,未即採取必要之急救、搶救等措施,並會同勞工代表實施調查、分析及作成紀錄之規定(勞職授字第1060202277號) 來源
奕昌實業社 2017/05/2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2278號) 來源
廣威營造有限公司 2017/05/2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未採取下列必要措施:一、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二、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三、工作場所之巡視。四、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之指導及協助。(勞職授字第1060202311號) 來源
廣威營造有限公司 2017/05/2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事業單位以其事業之全部或一部分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2308號) 來源
宇勝高分子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2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未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未指導及協助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勞職授字第1060202234號) 來源
宇勝高分子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2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事業單位以其事業之全部或一部分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職業安全衛生法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2235號) 來源
汶益工業有限公司 2017/05/22 缺氧症預防規則第16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確認缺氧危險作業場所空氣中氧氣濃度、硫化氫等其他有害氣體濃度之結果未予記錄,並保存三年。(勞職授字第1060202236號) 來源
強本汽車交通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2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7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用軟管以動力從事輸送硫酸、硝酸、鹽酸、醋酸、苛性鈉溶液、甲酚、氯磺酸、氫氧化鈉溶液等對皮膚有腐蝕性之液體時,未指定輸送操作人員操作輸送設備,監視該設備及其儀表。(勞職授字第1060202125號) 來源
臺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2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未採取下列必要措施:一、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二、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三、工作場所之巡視。四、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之指導及協助。(勞職授字第1060202124號) 來源
慶朗營造有限公司 2017/05/2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43條第1項規定及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使用對地電壓在150伏特以上移動式或攜帶式電動機具,未於該電動機具之連接電路上設置適合其規格,具有高敏感度、高速型,能確實動作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吊料口及電梯口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2306號) 來源
旭一營造有限公司 2017/05/2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2318號) 來源
堆高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2017/05/2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雇主對於起重機具之吊鉤或吊具,為防止與吊架或捲揚胴接觸、碰撞,未有至少保持0.25公尺距離之過捲預防裝置。(勞職授字第1060202351號) 來源
楊明輝 2017/05/2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及第13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外牆施工架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模板作業之工作場所,未設置模板支撐作業主管在場監督維持作業勞工安全所必要之飲酒管制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2138號) 來源
美孚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2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高度2公尺以上開口邊緣處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2156號) 來源
遠東新世紀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2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第224條第1項及第24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機械之傳動帶有危害之虞部分,未有護罩、護圍、套胴、跨橋等設備;高度在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未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握把、覆蓋等防護措施;對於啟斷馬達或其他電氣機具之裝置,未明顯標示其啟斷操作及用途。(勞職授字第1060202186號) 來源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23 缺氧症預防規則第4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勞工於人孔從事缺氧危險作業時,未採取隨時可確認空氣中氧氣濃度、硫化氫等其他有害氣體濃度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2187號) 來源
金鼎營造有限公司 2017/05/2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施工架之開口,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2193號) 來源
洛城營造有限公司 2017/05/2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4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地面之電線,勞工於作業中或通行時,有遭受感電之虞者,未有防止絕緣被覆破壞或老化等致引起感電危害之設施。(勞職授字第1060202205號) 來源
東源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2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及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於移動式施工架,高差1.5公尺以上之作業場所,未依規定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結構物四周外牆施工架高度2公尺以上回架作業場所,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勞職授字第1060202264號) 來源
加南營造有限公司 2017/05/2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2272號) 來源
盛德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2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未採取下列必要措施:一、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二、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三、工作場所之巡視。四、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之指導及協助。(勞職授字第1060202304號) 來源
安得室內裝修工程有限公司 2017/05/2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及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未依規定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天花板裝潢使用之移動式施工架,高度2公尺以上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23041號) 來源
朋成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2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及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高差1.5公尺以上工作平台作業場所,未依規定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高度2公尺以上工作平台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23042號) 來源
巨崢景觀設計工程有限公司 2017/05/2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0條及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使用起重機具之吊鉤或吊具,未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未使施作人員確實使用安全帽。(勞職授字第10602023043號) 來源
大才營造有限公司 2017/05/2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8條、第19條第1項、第40條第1項、第45條第1項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高度2公尺以上之屋頂及鋼構開口部分等作業場所,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及未設置安全上下設備;對於勞工從事斜度大於34度(高底比為2比3)之屋頂作業者,未設置適當之護欄,支承穩妥且寬度在40公分以上之適當工作臺,未設置堅固錨錠之安全母索等裝置;對於廠房屋頂高度5公尺以上施工架上下設備構築,未以斜撐材作適當而充分之支撐,未於適當之垂直方向以不超過5.5公尺、水平方向以不超過7.5公尺為限之水平距離處與構造物妥實連接,未事先就預期施工時之最大荷重,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置備施工圖說,及未建立按施工圖說施作之查驗機制。(勞職授字第1060202337號) 來源
佐恩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2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勞工死亡職業災害,雇主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1983號) 來源
佐恩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2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勞工未戴安全帽而造成跌倒,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2211號) 來源
長春石油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2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未採取下列必要措施:一、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二、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三、工作場所之巡視。四、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之指導及協助。(勞職授字第1060201995號) 來源
宜恩人力資源企業社 2017/05/2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1996號) 來源
宜恩人力資源企業社 2017/05/23 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第6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所僱勞工操作吊升荷重2公噸固定式起重機從事銅箔成品吊掛作業時,未估測荷物重心位置,以決定吊具懸掛荷物之適當位置,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1998號) 來源
俊侑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2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置自動化紙杯成型機對具有危害勞工之虞者,未設置護罩、護圍或具有連鎖性能之安全門等設備,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2363號) 來源
陳有禮 2017/05/2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勞工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從事泥作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2393號) 來源
豐榮營造有限公司 2017/05/2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將泥作工程部分交付承攬,對於泥作工程高處作業,未於事前以書面具體告知承攬人有關施工架等工作場所之工作環境、墜落等危害因素暨職業安全衛生法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2394號) 來源
豐榮營造有限公司 2017/05/2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未採取下列必要措施:一、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二、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三、工作場所之巡視。四、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之指導及協助。(勞職授字第1060202395號) 來源
豐榮營造有限公司 2017/05/2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2396號) 來源
丞億工程行 2017/05/2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2項將部分工程交付承攬,對於泥作工程高處作業,未於事前以書面具體告知再承攬人有關泥作工作場所之工作環境、墜落等危害因素暨職業安全衛生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2397號) 來源
鴻茂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2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5條、第106條、第108條、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2項及第24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置之滾圓機,勞工有遭受捲夾危害之虞,未於適當位置設置有明顯標誌之緊急制動裝置;設置之動力驅動衝壓機械(衝床),勞工有遭受捲夾危害之虞,未設置具有連鎖防護式、雙手操作式、感應式、拉開式或掃除式安全裝置之一,及未設置防止誤觸而導致滑塊等意外動作之腳踏開關之外罩;設置液化石油氣鋼瓶,對於勞工使用該鋼瓶內高壓氣體測試瓦斯熱水器,及儲存該鋼瓶時,勞工有遭受高壓氣體引起之危害,未將該鋼瓶予以固定。(勞職授字第1060202059號) 來源
中鼎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2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未採取下列必要措施:一、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二、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三、工作場所之巡視。四、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之指導及協助。(勞職授字第1060202291號) 來源
兆峰工程行 2017/05/2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2294號) 來源
樺威營造有限公司 2017/05/2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及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3樓樓板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勞職授字第1060202212號) 來源
棟樑營造有限公司 2017/05/2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2386號) 來源
建鈜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2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2376號) 來源
首捷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2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未採取下列必要措施:一、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二、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三、工作場所之巡視。四、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之指導及協助。(勞職授字第1060202225號) 來源
聯昌企業社 2017/05/2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1條、第230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於工作場所通道,未保持不致使勞工跌倒、滑倒、踩傷等之安全狀態,或採取必要之預防措施;使用之合梯,兩梯腳間有金屬硬質繫材未有效扣牢。(勞職授字第10602022251號) 來源
保毅工程行 2017/05/2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54條第1項、第2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勞工於導電性良好之鋼筋上進行鋼筋彎折機連接線路作業時,未確實就該電路開路後從事該電路之敷設與連接作業時,上鎖或標示「禁止送電」、「停電作業中」或設置監視人員監視;未於各該電動機具之連接電路上設置能確實動作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未防止感電危害。(勞職授字第1060202268號) 來源
東明纖維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2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達傳動齒輪及鏈條有危害之虞部分,未有護罩、護圍、套胴、跨橋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2270號) 來源
富泰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2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51條第1項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4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施工架及開口邊緣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建物外側部分施工架步行至最近上下設備之距離,未符合應在30公尺以下之規定;對於4樓電線未架高;勞工於作業中或通行時,有接觸電線之虞,未有防止絕緣被覆破壞或老化等致引起感電危害之設施。(勞職授字第1060202303號) 來源
隆育企業有限公司梅花廠 2017/05/2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第126條及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8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馬達之傳動輪及傳動鍊條有危害之虞部分,未有護罩、護圍、套胴、跨橋等設備;另指派未接受荷重在一公噸以上之堆高機特殊作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之勞工操作荷重一公噸以上之堆高機;堆高機未依規定設置後扶架。(勞職授字第1060202316號) 來源
佑晟機電工程有限公司 2017/05/2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2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從事地面下工程作業,有物體飛落或中毒缺氧危害之虞,未使勞工佩戴安全帽,且所置備之空氣呼吸器鋼瓶內部氣體已耗盡。(勞職授字第1060202340號) 來源
根基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2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使其正確戴用安全帽。(勞職授字第1060202373號) 來源
茂新工程行 2017/05/2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5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在高度二公尺以上之處所進行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未以架設施工架或其他方法設置工作台,且未使其勞工正確戴用安全帽,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2406號) 來源
富觀營造有限公司 2017/05/2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升降機升降路(電梯井)、樓板及樓梯等開口部分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2379號) 來源
協侑營造有限公司 2017/05/2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及大廳入口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2408號) 來源
沂達工程有限公司 2017/05/2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5條及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20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在高度在2公尺以上之處所進行配管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以架設施工架或其他方法設置工作台;對於護欄前方2公尺內之樓板,使用合梯作業。(勞職授字第1060202178號) 來源
元成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2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施工架之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2179號) 來源
青暉營造有限公司 2017/05/2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施工架之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2177號) 來源
兆子星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2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施工架之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2356號) 來源
兆子星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2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所設置營建用升降機1座屬危險性機械,未經勞動檢查機構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代行檢查機構檢查合格,即予使用。(勞職授字第1060202357號) 來源
隆程土木包工業 2017/05/2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勞職授字第1060202398號) 來源
鼎信營造有限公司 2017/05/2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2389號) 來源
光億營造有限公司 2017/05/2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2523號) 來源
光億營造有限公司 2017/05/2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所設置營建用升降機1座屬危險性機械,未經勞動檢查機構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代行檢查機構檢查合格,即予使用。(勞職授字第1060202514號) 來源
聯穎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2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2411號) 來源
立昌窯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2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輸送帶及碎炭機馬達傳動輪及傳動帶有危害之虞部分,未有護罩、護圍、套胴、跨橋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2034號) 來源
順麟印染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2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第90條、第108條及固定式起重機安全檢查構造標準第4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機械之傳動輪、傳動帶等有危害之虞部分,未有護罩、護圍、套胴、跨橋等設備;對於使用起重機具之吊鉤或吊具,未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維修區貯存之乙炔及氧氣高壓氣體鋼瓶,未分開存放及未裝護蓋;起重機操作用開關器按鈕,未於操作人員易見處標示控制之動作種類及動作方向。(勞職授字第1060202087號) 來源
佳駿針織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2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升降機之升降路出入口門,連鎖裝置失效。(勞職授字第1060202319號) 來源
遠東新世紀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2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輸送帶及膠帶捲取機之轉軸有危害之虞部分,未有護罩、護圍、套胴、跨橋等設備;另1.5公尺以上之平台,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2347號) 來源
遠東新世紀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2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所設置鍋爐屬危險性設備,未經勞動檢查機構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代行檢查機構檢查合格,即予使用。(勞職授字第1060202348號) 來源
遠東新世紀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2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未採取下列必要措施:一、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二、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三、工作場所之巡視。四、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之指導及協助。(勞職授字第1060202349號) 來源
億軍機械有限公司 2017/05/2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勞工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2350號) 來源
森旺盛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25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12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衝壓機械之光電式安全裝置,其投光器及受光器未在滑塊等動作中防止危險之必要長度範圍有效作動。(勞職授字第1060202355號) 來源
旭軟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2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機械之掃除、上油、檢查、修理或調整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者,未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及送料。(勞職授字第1060202365號) 來源
齊裕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2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板開口及管道開口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2405號) 來源
榮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2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44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將外側交叉拉桿妥為固定。(勞職授字第1060202326號) 來源
六合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2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樓梯及樓板開口部分等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2413號) 來源
林啟仁 2017/05/2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將部分工程交付承攬,對於高處作業,未於事前以書面具體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屋頂鋼樑等工作場所之工作環境、墜落等危害因素暨職業安全衛生法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2418號) 來源
一鑫水電工程有限公司 2017/05/2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0條及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第11條之1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使用之合梯,梯腳與地面之角度未在75度以內,且兩梯腳間有金屬等硬質繫材扣牢,與有安全之防滑梯面;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勞職授字第1060202415號) 來源
一鑫水電工程有限公司 2017/05/2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2417號) 來源
明聖營造有限公司 2017/05/26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12條之1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3條第1項未依事業單位之規模、性質,訂定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計畫,要求各級主管及負責指揮、監督之有關人員執行。(勞職授字第1060202419號) 來源
明聖營造有限公司 2017/05/2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2項承攬人就其承攬之全部或一部分交付再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再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2421號) 來源
山隆通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2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2354號) 來源
山隆通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2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雇主對於勞工工作場所之通道、地板、階梯,未保持不致使勞工跌倒、滑倒、踩傷等之安全狀態,或採取必要之預防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2371號) 來源
桃園市平鎮區山豐國民小學 2017/05/3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之職業災害,雇主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1755號) 來源
銘欣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3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77條第1項及高壓氣體勞工安全規則第6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易引起火災及爆炸危險之場所,所設置液化石油氣洩漏偵測器附屬電路管線破損未有防爆性能構造,且洩漏檢知警報設備未有正常功能,無法無法自動發出警報。(勞職授字第1060202370號) 來源
漢鴻交通有限公司 2017/05/3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41條、第243條第1項及鍋爐及壓力容器安全規則第3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工作場所使用之空氣壓縮機(使用電壓220V),其電源及繼電器開關之帶電部分,未設外蓋或其他防止感電之裝置;未於其連接電路上裝設漏電斷路器;未於其空氣筒之壓力表刻度板上,明顯標示最高使用壓力之位置。(勞職授字第1060202384號) 來源
耀寬營造有限公司 2017/05/3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5條第1項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5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以架設施工架或其他方法設置工作台,且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施工架之基礎地面未襯以適當材質之墊材,以防止滑動或不均勻沈陷。(勞職授字第1060202414號) 來源
新竹郵控企業商行 2017/05/3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2426號) 來源
台光電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3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2432號) 來源
士元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3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梯開口部分及外牆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2440號) 來源
建高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3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板開口部分及其外部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2470號) 來源
台灣薄膜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3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勞工從事貼合機相對水平調整作業時,執行機械之掃除、上油、檢查、修理或調整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者,未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及送料,未防止他人操作該機械之起動等裝置或誤送料,未應採上鎖或設置標示等措施,致發生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2457號) 來源
台灣薄膜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31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3條第1項未設置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經通知限期改善屆時未改善。(勞職授字第1060202454號) 來源
鼎信營造有限公司 2017/05/3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6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勞工於架空電線之接近場所從事護坡工程岩釘鑽孔等作業,未使勞工與帶電體保持規定之接近界限距離外,並於該電路四周裝置絕緣用防護裝備等設備,或採取移開該電路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2399號) 來源
鼎信營造有限公司 2017/05/3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2項承攬人就其承攬之全部或一部分交付再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再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2400號) 來源
佑實工程有限公司 2017/05/3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2401號) 來源
佑實工程有限公司 2017/05/31 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第35條第2項第2款及同規則第38條第1項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使用移動式起重機乘載或吊升勞工從事作業,未使勞工佩戴安全帶或安全索,及移動式起重機吊掛搭乘設備搭載人員作業時,雇主使用移動式起重機吊掛搭乘設備搭載或吊升人員作業時,搭乘設備及懸掛裝置應妥予安全設計,並事前將其構造設計圖、強度計算書及施工圖說等,委託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專業機構簽認,其簽認效期最長2年,效期屆滿,未重新簽認之。(勞職授字第1060202402號) 來源
嘉鵬節能科技有限公司 2017/05/3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勞職授字第1060202248號) 來源
統一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3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事業單位以其事業之全部或一部分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2243號) 來源
統一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3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未採取下列必要措施:一、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二、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三、工作場所之巡視。四、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之指導及協助。(勞職授字第1060202245號) 來源
冠博營造有限公司 2017/06/0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8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有易踏穿材料(天花板)之屋頂作業,未規劃安全通道,於屋架上設置適當強度,且寬度在30公分以上之踏板,並於下方適當範圍裝設堅固格柵或安全網等防墜設施。(勞職授字第1060202296號) 來源
昱程營造有限公司 2017/06/0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5條第1項、第228條及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於距地面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圍籬拆除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未以架設施工架或其他方法設置工作台;對於1樓大廳距地高度1.5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台,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邊緣,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2369號) 來源
地樺營造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0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2378號) 來源
地樺營造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0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高度2公尺以上之牆與施工架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2380號) 來源
幸福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0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9條之1第1項、第108條第1項、第116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局限空間內從事作業可能引起勞工缺氧、感電、塌陷等危害未訂定危害防止計畫;高壓氣體鋼瓶之貯存未加固定;堆高機之駕駛者於離開其位置時,未將原動機熄火、制動。(勞職授字第1060202438號) 來源
三澧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0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2468號) 來源
雋隆肥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0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2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未指派經特殊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人員操作堆高機。(勞職授字第1060202474號) 來源
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0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未採取工作場所之巡視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2314號) 來源
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0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第224條第1項、第230條第1項及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廠內機電廠車床傳動帶、馬達轉軸,未有護罩、護圍、套胴、跨橋等設備;2公尺以上之邊緣開口未設置護欄;合梯兩梯腳間未有金屬等硬質繫材扣牢;機械廠衝剪機械(剪床)未有安全護圍。(勞職授字第1060202334號) 來源
環塑科技有限公司 2017/06/0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第106條第1項、第224條第1項、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高壓氣體容器使用時未加固定;烘料區一處高度2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邊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等防護措施且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2339號) 來源
上銓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0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未採取工作之連繫與調整、工作場所之巡視等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2344號) 來源
菘鵬工程有限公司 2017/06/0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3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從事粉刷泥作作業,以鐵棧板作為通道使用,勞工於橫隔兩地之通行,未設置扶手、踏板、梯等適當之通行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2345號) 來源
鴻沂營造有限公司 2017/06/0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8條、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設置固定式圍籬有困難之其他工程,未於工作場所周圍以移動式圍籬、警告帶圍成之警示區替代固定式圍籬;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作業,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2484號) 來源
達聯營造有限公司 2017/06/0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板開口部分及外牆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2527號) 來源
鴻御工程有限公司 2017/06/0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第1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進入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使其正確戴用安全帽;高度2公尺以上之電梯直井倒料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2439號) 來源
致遠興業有限公司 2017/06/0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鋼樑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該處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2506號) 來源
誠實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0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未採取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工作之連繫與調整、工作場所之巡視等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2507號) 來源
長榮航勤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0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1條之1第1項對於有車輛出入或有導致交通事故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設置號誌、標示或柵欄等設施,尚不足以警告防止交通事故時,未置交通引導人員。(勞職授字第1060202510號) 來源
宏駿交通有限公司 2017/06/0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2515號) 來源
陳明鎮 2017/06/0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及第19條第1項及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對於進入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使其正確戴用安全帽;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上作業時,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該處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2544號) 來源
陳明鎮 2017/06/0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2545號) 來源
冠鈞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0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該施工架工作臺設置護欄(內外側交叉拉桿、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2550號) 來源
三星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03 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59條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4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台開口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外牆鋼管施工架,未使用國家標準CNS4750型式之施工架,未符合國家標準同等以上之規定;又對於地面之電線,勞工於作業中或通行時,有接觸絕緣被覆配線或移動電線或電氣機具、設備之虞者,未有防止絕緣被破壞或老化等致引起感電危害之設施。(勞職授字第1060202590號) 來源
晨祥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0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梯開口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2273號) 來源
中華紙漿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0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第224條第1項、第253條、第29條之3、第29條之5、第29條之6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機械之原動機、轉軸、齒輪、帶輪、飛輪、傳動輪、傳動帶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有護罩、護圍、套胴、跨橋等設備;工作平台對地超過2公尺以上,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等防護措施;製藥冷卻水塔路旁有臨時配線,未有適當防護;局限空間作業未於入口顯而易見處所公告禁止作業無關人員進入局限空間之作業場所之規定,未載明現場監視人員及其簽名,另局限空間從事作業前,未指定專人檢點該作業場所,確認換氣裝置等設施無異常。(勞職授字第1060202390號) 來源
佛教慈濟醫療財團法人花蓮慈濟醫院 2017/06/0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設置兩座臥型爐筒煙管式蒸汽鍋爐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設備,其操作人員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技能檢定之合格人員即行操作。(勞職授字第1060202476號) 來源
有線科技有限公司 2017/06/0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從事高處作業時,勞工有墜落之虞,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作業。(勞職授字第1060202483號) 來源
巧新科技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0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置之電腦數值控制(CNC)銑床,其由電腦數值控制之床台及刀具移動作業有危害勞工之虞,未設置護罩、護圍或具有連鎖性能之安全門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2486號) 來源
台灣保來得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0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置固定式起重機其使用之吊鉤,未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勞職授字第1060202489號) 來源
中元營造有限公司 2017/06/0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與建築物間外牆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工作場所所暴露之鋼筋,未採取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勞職授字第1060202513號) 來源
郁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06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12條之1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3條第1項未依事業單位之規模、性質,訂定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計畫,要求各級主管及負責指揮、監督之有關人員執行。(勞職授字第1060202072號) 來源
坤福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0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天井施工架開口、天井施工架與結構體間開口、屋突施工架開口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2466號) 來源
東鈺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0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2項承攬人就其承攬之全部或一部分交付再承攬時,承攬人亦未依前項規定告知再承攬人。(勞職授字第1060202479號) 來源
東鈺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06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12條之1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3條第1項未依規定以其事業單位之規模、性質,訂定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計畫,要求各級主管及負責指揮監督之有關人員執行。(勞職授字第1060202480號) 來源
曨盛工程行 2017/06/0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勞職授字第1060202482號) 來源
永豐活海鮮餐廳有限公司 2017/06/0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2531號) 來源
葉群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0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第27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織布機之剪刀傳動軸,勞工有遭捲夾危害之虞,未有護罩、護圍、套胴、跨橋等設備;對於勞工操作或接近運轉中之原動機、動力傳動裝置、動力滾捲裝置,或動力運轉之機械,勞工之頭髮或衣服有被捲入危險之虞時,未使勞工確實著用適當之衣帽。(勞職授字第1060202206號) 來源
偉成工程行 2017/06/07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9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工作場所設置之手持式研磨機,未設置護罩。(勞職授字第1060202307號) 來源
新弘菖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07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以動力驅動之衝壓機械及剪斷機械,未具有安全護圍、安全模、特定用途之專用衝剪機械或自動衝剪機械。(勞職授字第1060202491號) 來源
新弘菖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0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2492號) 來源
易昇塑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0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8條第5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自動化塑膠杯成型機,其作業有危害勞工之虞,未設置護罩、護圍或具有連鎖性能之安全門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2502號) 來源
永盛開發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0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第10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輸送帶馬達傳動鏈及輸送帶尾輪,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有護罩、護圍、套胴、跨橋等設備;高壓氣體容器貯存時,未加固定及未裝妥護蓋。(勞職授字第1060202516號) 來源
金石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0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及樓梯間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2555號) 來源
金石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0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將泥事業單位以其事業之全部或一部分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2556號) 來源
金石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0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未採取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工作之連繫與調整、工作場所之巡視及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之指導及協助等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2558號) 來源
龍泰工程行 2017/06/0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2項未於事前告知再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職業安全衛生法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2559號) 來源
李慶家 2017/06/0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48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施工架上從事泥作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工作臺寬度未在40公分以上並未舖滿密接之踏板。(勞職授字第1060202560號) 來源
李慶家 2017/06/0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2562號) 來源
豐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07 優先管理化學品之指定及運作管理辦法第6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4條第2項於工廠對於處置及使用具有生殖毒性物質第1級之優先管理化學品,未依規定將相關資料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勞職授字第1060202574號) 來源
郡北企業有限公司 2017/06/07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1項、第3項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75條第1項第5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於工廠內以動力驅動之衝剪機械,未依規定設置安全護圍、安全模、特定用途之專用衝剪機械或自動衝剪機械,另該衝剪機械之傳動輪未依規定設置護罩、護圍、套胴、圍柵、護網、遮板或其他防止接觸危險點之適當防護物,另廠區內之配電盤未依規定注意防止工作人員感電之圍柵、屏障等設備是否有損壞並即修補。(勞職授字第1060202578號) 來源
冠璋企業有限公司 2017/06/0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厭氧槽施工架工作臺及廢水處理池樓板開口等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高差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2588號) 來源
承紘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0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2594號) 來源
金山壓鑄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07 工業用機器人危害預防標準第21條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於工廠內之工業用機器人可動範圍之外側所設置之圍柵,未依規定設置出入口標示並告知勞工於運轉中禁止進入,並應採取下列措施之一:(1)出入口應設置光電式安全裝置或安全墊(2)在出入口應設置門扉或張設支柱穩定、從其四周容易識別之繩索、鏈條等,且於開啟門扉或繩索、鏈條脫開時,其緊急停止裝置應具有可立即發生動作之機能;直鋸機之轉軸,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設置護罩、護圍、套胴、跨橋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2619號) 來源
正道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0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8條第1項、第28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於工廠內之切口機(自動化機械),未依規定設置護罩、護圍或具有連鎖性能之安全門等設備;對於熔礦爐、熔鐵爐、玻璃熔解爐、或其他高溫操作場所,為防止爆炸或高熱物飛出,未置有適當防護裝置及置備適當之防護具,並使勞工確實使用。(勞職授字第1060202623號) 來源
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0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9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雇主對於化學設備及其附屬設備之改善、修理、清掃、拆卸等作業,未指定專人,為防止危險物,有害物,高溫水蒸汽及其他化學物質洩漏致危害作業勞工,未將閥或旋塞隻重關閉或設置盲板。(勞職授字第1060202631號) 來源
中華清潔企業社 2017/06/0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2項未於事前告知再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22631號) 來源
陳正義 2017/06/0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外牆清洗),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勞職授字第10602022632號) 來源
尚彬清潔有限公司 2017/06/0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事業單位以其事業之全部或一部分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2263號) 來源
大藍營造有限公司 2017/06/0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未採取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工作之連繫與調整、工作場所之巡視及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之指導及協助等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24521號) 來源
陳威丞 2017/06/0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33條第1項、第14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對於模板支撐組配、拆除作業,未指派模板支撐作業主管於作業現場辦理相關事項;對於鋼構之組立、架設、爬升、拆除、解體或變更等作業,未指派鋼構組配作業主管於作業現場辦理相關事項。(勞職授字第10602024522號) 來源
大藍營造有限公司 2017/06/0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40條第1項、第4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鋼構上下設備(施工架)使其勞工與承攬人共同使用,未依規定於事先就預期施工時之最大荷重,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置備施工圖說,並指派所僱之專任工程人員簽章確認強度計算書及施工圖說。且與混凝土模板支撐連接及未在適當之垂直、水平距離處與構造物妥實連接。(勞職授字第1060202452號) 來源
益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0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7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滾練機或其它具有捲入點之滾軋機有危害勞工之虞時,未設護圍、導輪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2505號) 來源
遠揚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0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未採取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工作之連繫與調整、工作場所之巡視及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之指導及協助等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2551號) 來源
鉅宜工程有限公司 2017/06/0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0條之1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從事聯結車倒車指揮作業,有導致勞工遭受交通事故之虞者之倒車行進工作場所,未明顯設置警戒標示,並應置備反光背心等防護衣,使勞工確實使用。(勞職授字第1060202552號) 來源
金順成水產開發有限公司 2017/06/0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危險性設備之操作人員,未僱用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之合格人員充任之。(勞職授字第1060202580號) 來源
華鉬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0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加熱轉爐所設減速機傳動鏈條及馬達傳動皮帶,勞工有遭受捲夾危害之虞,未有護罩、護圍、套胴、跨橋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2603號) 來源
皇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08 工業用機器人危害預防標準第2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工廠內對於所設置之工業用機器人,未依規定設置圍柵或護圍;設置之出入口未標示並告知勞工於運轉中禁止進入,並應採取下列措施之一:(一) 出入口應設置光電式安全裝置或安全墊。(二) 在出入口應設置門扉或張設支柱穩定、從其四周容易識別之繩索、鏈條等,且於開啟門扉或繩索、鏈條脫開時,其緊急停止裝置應具有可立即發生動作之機能。(勞職授字第1060202609號) 來源
臺豪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08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95條、第107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於工廠內桌上研磨輪未設置護罩,及未具有可調整研磨輪與工作物支架之間隙在3毫米以下之工作物支架。(勞職授字第1060202612號) 來源
文元營造有限公司 2017/06/0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未採取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工作之連繫與調整、工作場所之巡視等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2665號) 來源
世鑫營造有限公司 2017/06/0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墜茖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或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2666號) 來源
普士頓興業有限公司 2017/06/0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倉庫內設置之危險性機械(最大吊升荷重為5公噸之固定式起重機),未經勞動檢查機構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代行檢查機構檢查合格即使用。(勞職授字第1060202403號) 來源
普士頓興業有限公司 2017/06/0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危險性機械之操作人員,未僱用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之合格人員充任之。(勞職授字第1060202404號) 來源
建揚工程有限公司 2017/06/0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6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以機械從事露天開挖作業,未禁止操作人員以外之勞工進入營建用機械之操作半徑範圍內。(勞職授字第1060202563號) 來源
昇北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1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4條第1項、第19條第1項、第45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電梯護欄之安全衛生設備遭拆卸,未保持其應有效能;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與結構體間開口,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室外落地架,未以斜撐材作適當而充分之支撐。(勞職授字第1060202567號) 來源
晉福營造有限公司 2017/06/1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邊緣開口及與施工架開口,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2569號) 來源
升富營造有限公司 2017/06/1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2576號) 來源
太陽氟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1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9條之1第1項、第29條之5、第29條之6及有機溶劑中毒預防規則第2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使勞工於局限空間從事作業,未訂定局限空間危害防止計畫;局限空間從事作業前,未指定專人檢點該作業場所,確認換氣裝置等設施無異常;勞工進入槽內作業時,其進入許可未由雇主、工作場所負責人或現場作業主管簽署後,使得使勞工進入作業,以及槽內從事加熱等動火作業未經簽署動火許可;對於曾儲存有機溶劑或其混存物之容器而有發散有機溶劑蒸氣之虞者,未將該容器未予以密閉或堆積於室外之一定場所。(勞職授字第1060202577號) 來源
南元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1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16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堆高機於駕駛者離開其位置時,未將原動機熄火、制動。(勞職授字第1060202615號) 來源
中華警安保全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1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2622號) 來源
勛榮企業有限公司 2017/06/1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90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電鍍設備馬達之傳動輪、傳動皮帶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置有護罩、護圍、套胴、跨橋等設備;對於所設置之固定式起重機,未於起重機具之吊鉤或吊具置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勞職授字第1060202706號) 來源
台灣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1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9條之1第1項、第43條第1項、第49條第1項、第106條第1項、第224條第1項、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勞工於局限空間從事作業,有發生塌陷等危害之虞,未訂定局限空間危害防止計畫;輸送帶傳動輪、傳動帶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有護罩、護圍、套胴、跨橋等設備;傳動帶離地2公尺以內有勞工工作或通行而有接觸危險,未裝置適當之圍柵或護網;高壓氣體容器使用時未加固定;高差達2公尺以上之開口,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握把、覆蓋等防護措施;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2447號) 來源
大成長城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1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2462號) 來源
久舜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13 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5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台,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地下室消防管使用之交流電焊機,未有自動電擊防止裝置。(勞職授字第1060202529號) 來源
旭源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1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條、第19條第1項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6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等易生職業災害者,未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梯開口等工作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架空電線之接近場所從事移動式起重機作業時,有因接觸或接近該電路引起感電之虞者,未設置護圍、或於該電路四周裝置絕緣用防護裝備等設備或採取移開該電路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2553號) 來源
世行鋼構有限公司 2017/06/1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使用之固定式起重機吊升荷重超過3公噸共6座,未經勞動檢查機構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代行檢查機構檢查合格,即予使用。(勞職授字第10602025571號) 來源
世行鋼構有限公司 2017/06/1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設置之固定式起重機吊升荷重超過3公噸共6座屬危險性機械,其操作人員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技能檢定之合格人員即行操作。(勞職授字第10602025572號) 來源
世行鋼構有限公司 2017/06/1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06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高壓氣體容器使用時未加固定。(勞職授字第1060202557號) 來源
盛盈營造有限公司 2017/06/1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外牆施工架高度超過2公尺以上之工作臺,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2600號) 來源
欣業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1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危險性設備之操作人員,未僱用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之合格人員充任之。(勞職授字第1060202608號) 來源
大成長城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1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1條、第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第37條第2項第3款之職業災害對於勞工工作場所之通道、地板、階梯,未保持不致使勞工跌倒、滑倒、踩傷等之安全狀態,或採取必要之預防措施,造成職業災害;對於粉碎機馬達之齒輪及螺旋推進桿,未設置護罩或護圍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2616號) 來源
大成長城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1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16條第1項及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77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勞工駕駛堆高機離開位置時未熄火、未將貨叉放置於地面;堆高機未具警報裝置。(勞職授字第1060202630號) 來源
四維精密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1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7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空壓機傳動帶,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設有護罩、護圍、套胴、跨橋等設備;使用之膠帶分條機滾輾膠帶切割之刃具,未設護圍、導輪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2634號) 來源
南元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1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16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梳棉機馬達傳動帶,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置有護罩、護圍、套胴、跨橋等設備;未依規定使勞工搭載於堆高機之貨叉所承載貨物之托板、撬板及其他堆高機(乘坐席以外)部分。(勞職授字第1060202640號) 來源
陸奕營造有限公司 2017/06/1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未採取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工作之連繫與調整、工作場所之巡視及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之指導及協助等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2642號) 來源
新永和製皮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13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3條第1項未依規定設置甲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及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勞職授字第1060202648號) 來源
賢義開發有限公司 2017/06/1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55條第1項、第157條第1項、第15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於拆除構造物前,對不穩定部分,未予支撐穩固;於拆除構造物時,拆除進行中,未隨時注意控制拆除構造物之穩定性;對於使用機具拆除構造物時,使用夾斗或具曲臂之機具時,未設置作業區,其周圍應大於夾斗或曲臂之運行線8公尺以上,作業區內除操作人員外,禁止無關人員進入。(勞職授字第1060202650號) 來源
協侑營造有限公司 2017/06/1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未採取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工作之連繫與調整、工作場所之巡視助等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2667號) 來源
協侑營造有限公司 2017/06/1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覆工板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2670號) 來源
得勝起重工程有限公司 2017/06/1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2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安全支撐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該場所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措施;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2671號) 來源
國洲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1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未採取工作之連繫與調整、工作場所之巡視等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2676號) 來源
天盛企業商行 2017/06/1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板開口部分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2677號) 來源
受興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13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於工廠內衝床,未依規定置有安全護圍、安全模、特定用途之專用衝剪機械或自動衝剪機械。(勞職授字第1060202684號) 來源
台農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13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77條、第8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堆高機未依規定設置警報裝置及後扶架。(勞職授字第1060202686號) 來源
萬代福營造有限公司 2017/06/1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夾層排架開口部分及外部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2720號) 來源
逢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14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12條之1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3條第1項未依事業單位之規模、性質,訂定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計畫,要求各級主管及負責指揮、監督之有關人員執行。(勞職授字第1060202424號) 來源
宏達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1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7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置之手套成型機,對於該手套成型機具有捲入危害之虞,未設置護圍、導輪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2428號) 來源
信大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1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邊緣及開口部分,未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握把、覆蓋等防護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2437號) 來源
高聖精密機電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1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16條第1項、第250條及有機溶劑中毒預防規則第13條第3項、粉塵危害預防標準第2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堆高機於駕駛者離開其位置時,未將貨叉等放置於地面;作業時所使用之交流電焊機,未有自動電擊防止裝置;對於未設空氣清淨裝置之局部排氣裝置,未使排出物不致回流至作業場所;於室內使用手持式研磨機進行研磨時,未提供並令該作業勞工使用適當之呼吸防護具。(勞職授字第1060202453號) 來源
高聖精密機電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1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設置固定式起重機屬危險性機械,其操作人員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之合格人員即行操作。(勞職授字第1060202455號) 來源
尚志營造有限公司 2017/06/1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未採取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工作之連繫與調整、工作場所之巡視及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之指導及協助等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2539號) 來源
億信工程行 2017/06/1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高度2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勞職授字第1060202540號) 來源
昇北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1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5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內外施工架工作台開口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內外鋼管施工架未使用國家標準CNS4750型式之施工架且未符合國家標準同等以上之規定。(勞職授字第1060202541號) 來源
億信工程行 2017/06/1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勞工死亡職業災害,雇主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2618號) 來源
頌恩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1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施工架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2678號) 來源
翔虹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1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開口部分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2685號) 來源
台灣杰士電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1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16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堆高機駕駛者離開其位置時未依規定將貨叉等放置於地面,並將原動機熄火、制動。(勞職授字第1060202710號) 來源
總太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1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部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2770號) 來源
宏益企業社 2017/06/1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將部分工程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以書面或召開協商會議並作成紀錄具體明確告知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職業安全衛生法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2433號) 來源
林正吉 2017/06/1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8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工廠內橡膠管路更換作業時,未依規定對於處置大量高熱物之作業場所,採取適當之防範措施並佩戴適當之防護具,以防止高熱物之飛散、溢出等引起之灼傷或其他危害。(勞職授字第1060202435號) 來源
志君裝卸工程行 2017/06/15 粉塵危害預防標準第20條、第2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粉塵作業主管未於作業現場從事監督作業;勞工從事裝卸作業,未提供並令該作業勞工使用適當之呼吸防護具。(勞職授字第1060202456號) 來源
潤泰精密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1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事業單位以其事業之全部或一部分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2519號) 來源
潤泰精密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1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原事業單位未採取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工作場所之巡視等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2522號) 來源
潤泰精密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15 粉塵危害預防標準第19條第1項、第21條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9條之1第1項、第29條之5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勞工從事粉塵作業,未將預防粉塵危害之必要注意事項,通告全體有關勞工;未公告粉塵作業場所禁止飲食或吸菸,並揭示於明顯易見之處所;未確實針對局限空間作業評估各項工序危害之類型及訂定危害防止計畫;未指定專人檢點確認換氣裝置等設施無異常。(勞職授字第1060202528號) 來源
互元工程有限公司 2017/06/1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未提供勞工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勞職授字第1060202658號) 來源
羿翔室內裝修有限公司 2017/06/1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0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勞工使用之合梯,兩梯腳間未有金屬等硬質繫材扣牢。(勞職授字第1060202673號) 來源
全勝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1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屋突及外牆施工架及樓梯開口,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2675號) 來源
台灣山本電氣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15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有機溶劑作業場所,未每6個月監測其濃度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60202735號) 來源
泰吉金屬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15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有機溶劑作業場所,未每6個月監測其濃度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60202736號) 來源
瑞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1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之第一種壓力容器,未經檢查合格,即予使用。(勞職授字第1060202611號) 來源
泰豐輪胎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1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自動化機械有捲夾危害勞工之虞,未設置護罩、護圍、或具有連鎖裝置之安全門。(勞職授字第1060202644號) 來源
宗建實業有限公司 2017/06/1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對於機械之掃除、上油、檢查、修理或調整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者,未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及送料。(勞職授字第1060202695號) 來源
宗建實業有限公司 2017/06/1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2696號) 來源
宏偉冷凍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1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油壓升降機出入口門之連鎖裝置失效。(勞職授字第1060202737號) 來源
國泰化工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1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5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維修工場勞工在鋼板上使用之交流電焊機有觸及高導電性接地物之虞,未有自動電擊防止裝置(失效)。(勞職授字第1060202740號) 來源
日春營造有限公司 2017/06/1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未提供勞工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勞職授字第1060202741號) 來源
勝偉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2017/06/1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梯場所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2748號) 來源
國立交通大學 2017/06/19 優先管理化學品之指定及運作管理辦法第6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4條第2項屬優先管理化學品之指定及運作管理辦法第2條第1款指定之化學品,未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勞職授字第1060202280號) 來源
成長建設有限公司 2017/06/1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及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0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高度5公尺以上施工架、料架平台,無專任工程人員簽章確認強度計算書及施工圖說。(勞職授字第1060202429號) 來源
國興保全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1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2500號) 來源
國峰電機工業有限公司 2017/06/1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勞工從事於高度2公尺以上進行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應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勞職授字第1060202501號) 來源
遠東新世紀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19 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第2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雇主為防止供輸原料、材料及其他物料於特定化學設備之勞工因誤操作致丙類第一種物質或丁類物質之漏洩,未於該勞工易見之處,標示該原料、材料及其他物料之種類、輸送對象設備及其他必要事項。(勞職授字第1060202525號) 來源
力曄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19 勞動場所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規定之職業災害從事砂石車卸放砂石作業時,疑似進入砂石車左後方4顆車輪之間,致生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2620號) 來源
臺北榮民總醫院桃園分院 2017/06/19 優先管理化學品之指定及運作管理辦法第6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4條第2項屬優先管理化學品之指定及運作管理辦法第2條第1款指定之化學品,未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勞職授字第1060202646號) 來源
臺北榮民總醫院桃園分院 2017/06/19 危害性化學品評估及分級管理辦法第4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1條第1項雇主使勞工製造、處置或使用之化學品,符合國家標準CNS15030化學品分類,具有健康危害者,未評估其危害及暴露程度,劃分風險等級,並採取對應之分級管理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2647號) 來源
穩晟工程行 2017/06/1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塑膠等材料構築之屋頂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該處規劃安全通道,未於屋架上設置適當強度且寬度在30公分以上之踏板,並於屋架下方可能墜落之範圍裝設堅固格柵或安全網等防墜設施。(勞職授字第1060202668號) 來源
穩晟工程行 2017/06/1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2669號) 來源
煌益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19 有機溶劑中毒預防規則第16條、第2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從事有機溶劑作業時,所設置之局部排氣裝置未運轉使用;對於堆積於室內之曾儲存有機溶劑或其混存物之容器,未予以密閉。(勞職授字第1060202697號) 來源
貝民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19 鍋爐及壓力容器安全規則第30條第1項及固定式起重機安全檢查構造標準第45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壓力容器之壓力表,未明顯標示最高使用壓力之位置;固定式起重機操作用開關器,未於操作人員易見處標示該操作用開關器所控制之動作種類及動作方向。(勞職授字第1060202708號) 來源
中鼎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1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22條第1項、第2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汽機廠房屋頂鋼構組立及鋼承鈑組立等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設置之安全網張掛方式未符合國家標準;對於部分水平安全母索之設置,未依規定於適當距離設置桿柱確實固定。(勞職授字第1060202753號) 來源
宇榮高爾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19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有機溶劑作業場所,未每6個月監測其濃度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60202754號) 來源
大地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1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建物2樓活動舞台旁樓板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2768號) 來源
五洲紙袋有限公司 2017/06/1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及同法第9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剝水機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置有護罩、護圍、套胴、跨橋等設備;所設置升降機之升降路各樓出入口門,未置有連鎖裝置。(勞職授字第1060202773號) 來源
忠聯營造有限公司 2017/06/1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2775號) 來源
台灣松下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2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等工作場所,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又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2591號) 來源
欣茂機械有限公司 2017/06/20 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第35條第1項規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移動式起重機之使用,未以吊物為限。(勞職授字第10602026801號) 來源
達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2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原事業單位未採取工作之連繫與調整及工作場所之巡視等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2680號) 來源
群越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2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原事業單位未採取工作之連繫與調整、工作場所之巡視等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2692號) 來源
詠大發起重工程有限公司 2017/06/2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1.5公尺以上施工爬梯上下作業,未設置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2693號) 來源
遠揚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2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未採取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之指導及協助等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2715號) 來源
大安地工有限公司 2017/06/2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2716號) 來源
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2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4條第1項、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廠內高度2公尺以上之維修平台邊緣部分,未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握把、覆蓋等防護措施;高度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2729號) 來源
帝寶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2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8條第5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置之電腦數值控制(CNC)銑床,其由電腦數值控制之床台及刀具移動作業有危害勞工之虞,未於該機械設置具連鎖性能之安全門。(勞職授字第1060202730號) 來源
昇基建設有限公司 2017/06/2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未採取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工作之連繫與調整、工作場所之巡視及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之指導及協助等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2744號) 來源
鄭忠典 2017/06/2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2747號) 來源
鄭忠典 2017/06/2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未提供勞工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梯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2752號) 來源
木坤山企業有限公司 2017/06/2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0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使用之合梯,未有安全之防滑梯面。(勞職授字第1060202762號) 來源
遠東機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2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第43條第1項、第58條第1項、第2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製管機之展捲設備齒輪,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置有護罩、護圍、套胴、跨橋等設備;對於車床CNC,於電腦數值控制或其他自動化機械具有危險之部分,未設置護罩、護圍或具有連鎖性能之安全門等設備;對DR鑽床區及立式車床區各設置1台220伏特移動式電扇,未依規定使用對地電壓在150伏特以上移動式或攜帶式電動機具,或於含水或被其他導電度高之液體濕潤之潮濕場所、金屬板上或鋼架上等導電性良好場所使用移動式或攜帶式電動機具,為防止因漏電而生感電危害,應於各該電動機具之連接電路上設置適合其規格,具有高敏感度、高速型,能確實動作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勞職授字第1060202766號) 來源
洛城營造有限公司 2017/06/2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第230條第1項及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條、第25條、第3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施工架工作平台,高差1.5公尺以上作業場所,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現場使用之合梯,未具堅固構造、未有硬質金屬繫材固定、未具止滑梯腳及防滑梯面;預留鋼筋未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措施;預留開口未予封閉;同層物料堆疊高度超過1.8公尺。(勞職授字第1060202767號) 來源
互誠冷凍空調工程行 2017/06/2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3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雇主對於不能藉梯子、高空工作車或其他方法安全完成之2公尺以上高處營造作業,未設置適當之施工架。(勞職授字第1060202777號) 來源
國貫機電有限公司 2017/06/2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事業單位以其事業之全部或一部分交付承攬時,應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職業安全衛生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2779號) 來源
台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2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危險性設備之操作人員,未僱用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之合格人員充任之。(勞職授字第1060202818號) 來源
嘉成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2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35條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以可調鋼管支柱為屋突頂板(高約5.1公尺)模板支撐之支柱時,違反可調鋼管支柱不得連接使用。(勞職授字第1060202845號) 來源
盛吉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2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距地高度超過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之工作臺,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2499號) 來源
正新橡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2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5條、第5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置動力運轉之內面膠延壓機輸送帶,勞工有遭受捲夾危害之虞,雖已設置緊急停止開關,惟未將該緊急停止開關設置於適當位置,能於緊急時快速停止該輸送帶運轉;對於機械之掃除、上油、檢查、修理或調整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者,未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及送料。為防止他人操作該機械之起動等裝置或誤送料,應採上鎖或設置標示等措施,並設置防止落下物導致危害勞工之安全設備與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2597號) 來源
北桃煤氣分裝儲運場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2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第116條、第177條第1項、第243條第1項及鍋爐及壓力容器安全規則第30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馬達傳動軸及噴砂機馬達傳動鏈有危害之虞部分,未設置護罩或護網;廠內堆高機駕駛者離開其位置時,未將貨叉放置於地面且未制動;對作業場所有易燃液體之蒸氣、可燃性氣體或爆燃性粉塵以外之可燃性粉塵滯留,而有爆炸、火災之虞者,使用之電氣機械、器具或設備,應具有適合於其設置場所危險區域劃分使用之防爆性能構造;且所設空氣壓縮機屬第二種壓力容器之壓力錶刻度板上,未標示最高使用壓力之位置。(勞職授字第1060202711號) 來源
竹新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2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第4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機械傳動帶與輸送帶頭尾輪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有護罩、護圍、套胴、跨橋等設備;對於使用動力運轉之機械,具有顯著危險者,未於適當位置設置有明顯標誌之緊急制動裝置。(勞職授字第1060202742號) 來源
台灣斯巴克環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2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7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於勞工有暴露於高溫、低溫、非游離輻射線、生物病原體、有害氣體、蒸氣、粉塵或其他有害物之虞者,未置備安全衛生防護具,如安全面罩、防塵口罩、防毒面具、防護眼鏡、防護衣等適當之防護具,並使勞工確實使用。(勞職授字第1060202772號) 來源
堆高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2017/06/21 缺氧症預防規則第4條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4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於下水道污水槽內部從事施作,未置備測定空氣中氧氣濃度之必要測定儀器,並採取隨時可確認空氣中氧氣濃度、硫化氫等其他有害氣體濃度之措施;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邊緣及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握把、覆蓋等防護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2786號) 來源
欣欣水泥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2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5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包裝區勞工在鋼架上使用之交流電焊機有觸及高導電性接地物之虞,未有自動電擊防止裝置(失效)。(勞職授字第1060202840號) 來源
青築營造廠 2017/06/2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11條之1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進入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使其正確戴用安全帽;對於高度約12公尺之外牆施工架工作台,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2881號) 來源
凱偉實業有限公司 2017/06/2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08條第1項、第28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壓氣體(氧氣鋼瓶)之貯存,未裝妥護蓋;以氣焊從事熔接、熔斷等作業時,未置備安全面罩、防護眼鏡等,並使勞工確實戴用。(勞職授字第1060202554號) 來源
南亞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22 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第30條第1項第3、1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勞工從事氣動泵(Air pump)更換作業,勞工有暴露於有害物之虞,未依規定確實將該物質自該作業設備排出,及未供給從事該作業之勞工穿著不浸透性防護衣、防護手套、防護長鞋、呼吸用防護具等個人防護具。(勞職授字第1060202672號) 來源
順楊企業有限公司 2017/06/2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工作場所有物體飛落之虞,未設置防止物體飛落之設備,並供給安全帽等防護具,使勞工戴用。(勞職授字第1060202724號) 來源
有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2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7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置之離心機械,未裝置覆蓋及連鎖裝置。(勞職授字第1060202725號) 來源
勝堡村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2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原事業單位未採取工作之連繫與調整及工作場所之巡視等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2769號) 來源
德星紙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2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升降機之升降路各樓出入口門,未有連鎖裝置。(勞職授字第1060202809號) 來源
盛傑營造有限公司 2017/06/2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條、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未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1F垃圾管道、室內管道、傳料口、樓梯開口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2841號) 來源
隆大營建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2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升降機之升降路各樓出入口等場所作業,未設置安全裝置。(勞職授字第1060202850號) 來源
猛揮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2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升降機之升降路各樓出入口等場所作業,未設置安全裝置。(勞職授字第1060202856號) 來源
普田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2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2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鋼筋暴露之場所作業,未將鋼筋尖端彎曲或加蓋。(勞職授字第1060202870號) 來源
連成營造有限公司 2017/06/2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第19條及第4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進入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使其正確戴用安全帽;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從事施工架拆除作業,未於施工架工作臺設置護欄,且未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致勞工遭受危害之措施;又未指派施工架組配作業主管於作業現場決定作業方法,指揮勞工作業及監督勞工確實使用個人防護具與確認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之有效狀況。(勞職授字第1060202886號) 來源
暐順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23 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2518號) 來源
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2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事業單位以其事業之全部或一部分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2687號) 來源
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2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原事業單位未採取工作之連繫與調整、工作場所之巡視等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2689號) 來源
中福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2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梯開口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2701號) 來源
安禾工程行 2017/06/23 粉塵危害預防標準第2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勞工從事粉塵作業,未指派粉塵作業主管,於作業現場從事監督作業。(勞職授字第1060202721號) 來源
伸格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2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2項未於事前告知再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職業安全衛生法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2732號) 來源
秀強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23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2項、第24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置動力驅動衝壓機械(衝床),勞工有遭受捲夾危害之虞,未設置具有連鎖防護式、雙手操作式、感應式、拉開式或掃除式安全裝置之一,及未設置防止因誤觸而導致滑塊等意外動作之腳踏開關或腳踏板之外罩。(勞職授字第1060202745號) 來源
永豐餘消費品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2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第3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機械之掃除、上油、檢查、修理或調整工作必須在運轉狀態下施行者,未於危險之部分設置護罩、護圍等安全設施或使用不致危及勞工身體之足夠長度之作業用具。(勞職授字第1060202771號) 來源
大潤發流通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2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0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勞工以合梯當作二工作面之上下設備使用,並未禁止勞工站立於頂板作業。(勞職授字第1060202793號) 來源
中鼎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2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未採取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工作之連繫與調整、工作場所之巡視等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2806號) 來源
嘉碁企業有限公司 2017/06/2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7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置滾軋機,該滾軋機具有捲入危害之虞,未設置護圍、導輪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2823號) 來源
堡盛企業有限公司 2017/06/2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所設砂帶機之砂帶與傳動輪間具有捲入危害之虞,未有護罩、護圍、套胴、跨橋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2833號) 來源
昌吉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2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0條第1項、第46條第1項、第5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生物處理池內部所設置施工架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雇主對於高度5公尺以上施工架之構築及拆除,未事先就預期施工時之最大荷重,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置備施工圖說,並指派所僱之專任工程人員簽章確認強度計算書及施工圖說;雇主對於高度5公尺以上施工架之構築及拆除,未建立按施工圖說施作之查驗機制;施工架上之載重限制未於明顯易見之處明確標示,並規定不得超過其荷重限制及應避免發生不均衡現象;構件之連接部分或交叉部分,未以適當之金屬附屬配件確實連接固定,並以適當之斜撐材補強。(勞職授字第1060202844號) 來源
泰有營造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羅淑娟) 2017/06/2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22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雇主設置之安全網張掛方式,未符合國家標準。(勞職授字第1060202849號) 來源
利潔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2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3條、第9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置升降機,未於升降路各樓出入口,裝置構造堅固平滑之門、設置安全裝置及連鎖裝置。(勞職授字第1060202896號) 來源
星磐營造有限公司 2017/06/2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6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水溝表面砂漿清除及挖除等露天開挖作業,未依規定事前就作業地點及其附近,以適當方法從事調查有無地下埋設物及其狀況。(勞職授字第1060202901號) 來源
東旺機械工程有限公司 2017/06/2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55條之1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勞工以手拉鏈條吊車錨錠於樓層之隔柵板吊運管件時,安裝前未核對並確認設計資料及強度計畫書。(勞職授字第1060202907號) 來源
榮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2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未採取工作之連繫與調整、工作場所之巡視及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之指導及協助等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2931號) 來源
勇伯企業行 2017/06/2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40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5公尺以上施工架,未事先就預期施工時之最大荷重,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置備施工圖說。(勞職授字第1060202822號) 來源
景強國際有限公司 2017/06/2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進行三角托架拆除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2824號) 來源
達豐鐵材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2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4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所屬工廠分條機退料台車軌道上方高度約2.26公尺之開口,及高度2公尺以上平台開口,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握把、覆蓋等防護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2543號) 來源
正隆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2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未採取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工作之連繫與調整、工作場所之巡視等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2606號) 來源
裕力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26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9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手持砂輪機未設置護罩。(勞職授字第1060202607號) 來源
二億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26 鍋爐及壓力容器安全規則第28條第1項第5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一種壓力容器操作人員操作染紗機(第一種壓力容器)作業完成後啟動開端蓋程序,未依規定檢點及調整染紗機電腦自動控制裝置,保持機能正常。(勞職授字第1060202785號) 來源
世久營造探勘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2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3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施工架與橫行地樑鋼筋之橫隔兩地之通行時,未設置扶手、踏板、梯等適當之通行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2804號) 來源
頌恩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2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原事業單位未採取工作之連繫與調整、工作場所之巡視等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28191號) 來源
馳名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2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構台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28192號) 來源
頌恩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2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及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7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勞工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地面、構台至開挖作業面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構台開口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露天開挖垂直開挖最高深度,未經專人設計、簽章確認其安全性及未按圖施作。(勞職授字第1060202819號) 來源
架群企業有限公司 2017/06/2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之1條、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勞工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作業場所作業時,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應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結構物四周外牆施工架,高度2公尺以上之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部分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28201號) 來源
金藏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2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未採取工作之連繫與調整、工作場所之巡視等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2820號) 來源
吳聲強 2017/06/2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民宅2樓至4樓樓板開口部分工作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2830號) 來源
統一熱處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2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危險性設備之操作人員,未僱用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之合格人員充任之。(勞職授字第1060202887號) 來源
大詠城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2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84條第4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從事處置分裝甲醇作業,有發生火災爆炸之虞,未依規定遠離煙火或有發火源之虞之燃燒中砂心。(勞職授字第1060202596號) 來源
臺灣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2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9條第1項、第43條第1項、第108條及固定式起重機安全檢查構造標準第4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置之工作階梯,未設置扶手;輸送帶傳動軸有危害勞工之虞部分,未有護罩;貯存之可燃性氣體鋼瓶與氧氣鋼瓶,未分開貯存且未加固定及裝妥護蓋;操作人員於地面上操作,並隨荷物移動之固定起重機,其操作用開關器,未於操作人員易見處標示該操作用開關器所控制之動作種類及動作方向。(勞職授字第1060202759號) 來源
三榮橡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2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第1項、第5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對於捲布機捲胴上之紗不平整之調整有捲夾危害勞工之虞者,未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及送料;對於捲布機具有捲入點危險之捲胴作業,其作業有捲夾危害勞工之虞者,未設置護罩、護圍或具有連鎖性能之安全門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2765號) 來源
佑晟金屬有限公司 2017/06/2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2834號) 來源
佑晟金屬有限公司 2017/06/2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第182條、第28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為防止爆炸,未於事前確定該金屬碎屑或碎片中未雜含水分、火藥類等危險物或密閉容器等,始得作業;為防止爆炸或高熱物飛出,未有適當防護裝置及置備適當之防護具,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勞職授字第1060202835號) 來源
億元順企業社 2017/06/2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機械之原動機、轉軸、齒輪、帶輪、飛輪、傳動輪、傳動帶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有護罩、護圍、套胴、跨橋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2836號) 來源
助群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2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工作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使用對地電壓在150伏特以上輕隔間噴漿機,未於各該電動機具之連接電路上設置適合其規格,具有高敏感度、高速型,能確實動作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勞職授字第1060202853號) 來源
進滿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2017/06/27 缺氧症預防規則第16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從事缺氧危險作業時,未於當日作業開始前、所有勞工離開作業場所後再次開始作業前及勞工身體或換氣裝置等有異常時,確認該作業場所空氣中氧氣濃度、硫化氫等其他有害氣體濃度。(勞職授字第1060202868號) 來源
東億營造有限公司 2017/06/2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未採取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工作之連繫與調整、工作場所之巡視等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2869號) 來源
億欣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2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2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地下室傳料口所設置之護蓋,未以有效方法防止滑溜、掉落、掀出或移動。(勞職授字第1060202882號) 來源
齊裕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2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46條、第27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置高壓電器設備,未有防止絕緣被破壞或老化等致引起感電危害之設施,亦未有防止工作人員感電之圍柵、屏障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2899號) 來源
鎮遠營造有限公司 2017/06/2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16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對於就業場所作業之車輛機械,未使駕駛者或有關人員負責執行不得使車輛系營建機械供為主要用途以外之用途。(勞職授字第1060202910號) 來源
鎮遠營造有限公司 2017/06/2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未採取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工作之連繫與調整、工作場所之巡視及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之指導及協助等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2912號) 來源
立華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2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及排煙口開口部分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2914號) 來源
金永豐工程行 2017/06/2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板開口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握把、覆蓋等防護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2731號) 來源
松富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28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2項及第24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置使用機械飛輪式衝壓機械(衝床),勞工有遭受捲夾危害之虞,未依規定設置具有連鎖防護式、雙手操作式、感應式、拉開式或掃除式安全裝置之一,及防止誤觸而導致滑塊等意外動作之腳踏開關之外罩。(勞職授字第1060202794號) 來源
鼎力興營造有限公司 2017/06/2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26條、第45條第1項、第12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雇主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施工架未在適當之垂直、水平距離處與構造物妥實連接;對於置放於高處,位能超過12公斤•公尺之模板物件有飛落之虞者,未予以固定之;暴露之鋼筋,未尖端彎曲或加蓋。(勞職授字第1060202821號) 來源
西富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2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勞工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2837號) 來源
錠祐企業社 2017/06/2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穴鑽機作業未依規定標示勞工不得使用手套。(勞職授字第1060202866號) 來源
錠祐企業社 2017/06/2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2867號) 來源
春原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2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2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置放於高處,位能超過12公斤•公尺之物件有飛落之虞者,未予以固定之。(勞職授字第1060202884號) 來源
捷盛運輸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2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1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未使駕駛者或有關人員負責確實執行車輛機械之作業管制,致將車輛機械停放於有滑落危險之虞之斜坡,且未採用其他有效防止車輛機械滑落之設備或措施;駕駛者離開其位置時,未安置煞車,防止該車輛機械逸走。(勞職授字第1060202893號) 來源
達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2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16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車輛系營建機械作業時,未禁止人員進入操作半徑內或附近有危險之虞之場所。(勞職授字第1060202900號) 來源
景利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28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有機溶劑作業場所,未每6個月監測其濃度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60202915號) 來源
和億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2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梯、樓板開口部分,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2946號) 來源
新月盛營造有限公司 2017/06/2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及樓板等開口部分工作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2962號) 來源
紹華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2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高差1.5公尺以上作業場所,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2826號) 來源
堡石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2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搭設之高度2公尺以上施工架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2911號) 來源
吉昱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2017/06/2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2949號) 來源
世海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2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梯、樓板及外牆施工架工作臺等開口部分工作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2964號) 來源
富泰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30 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臨時用電配電箱插座於鋼筋導電性良好場所使用移動式或攜帶式電動機具,未於各該連接電路上設置適合其規格,具有高敏感度、高速型,能確實動作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勞職授字第1060202843號) 來源
巨椿工程有限公司 2017/06/3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2877號) 來源
日商華大成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2017/06/3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0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使用之合梯兩梯腳間未有金屬等硬質繫材扣牢、腳部無防滑絕緣腳座套,且無安全之防滑梯面。(勞職授字第1060202902號) 來源
得協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3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2項就其承攬之全部或一部分交付再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再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29211號) 來源
得協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3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對於高度2公尺作業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設備有困難時,或因作業之需要臨時將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拆除者,未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29211號) 來源
應州工程有限公司 2017/06/3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未採取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工作之連繫與調整、工作場所之巡視等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2921號) 來源
交通部航港局 2017/06/3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施工架外伸平台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勞職授字第1060202947號) 來源
三星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3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室內施工架工作台開口等工作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又對勞工於施工架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2952號) 來源
宏圻企業社 2017/06/3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勞工於高度2公尺以上開口處從事鋼筋調整作業時,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勞職授字第10602029751號) 來源
星榮營造有限公司 2017/06/3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於外牆2公尺以上施工架下拉桿未復原開口處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2975號) 來源
大豐鋼板有限公司 2017/06/3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吊升荷重在3公噸以上之固定式起重機,未經檢查合格,即予使用。(勞職授字第1060202988號) 來源
本峰鐵工廠有限公司 2017/06/30 有機溶劑中毒預防規則第6條第1項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從事汽油槽內部油漆作業時,勞工有暴露於有害物之虞,未依規定設置局部排氣裝置或整體換氣裝置,並於作業時間內有效運轉。(勞職授字第1060202994號) 來源
群健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3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以石綿板構築之遮雨棚上作業,有墜落危害之虞,未於屋架下方可能墜落之範圍,裝設堅固格柵或安全網等防墜設施。(勞職授字第1060203001號) 來源
弘林營造有限公司 2017/06/3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及樓梯間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3005號) 來源
永進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3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高差超過1.5公尺場所作業時,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3009號) 來源
磐欣有限公司 2017/06/3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所屬工作場所上層庫存區平臺邊緣開口部分,距地面高度2公尺以上,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握把、覆蓋等防護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3016號) 來源
欣旺營造有限公司 2017/06/3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及露臺樓板等開口部分工作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3018號) 來源
久舜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3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18F夾層樓板開口、外牆與施工架間開口、外部施工架開口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勞工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施工架(打石用)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職授字第1060202948號) 來源
鐿大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0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上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及施工架組拆作業,未使勞工使用背負式安全帶及捲揚式防墜器等防護具,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2874號) 來源
新發工程行 2017/07/0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項及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從事屋頂上進行修繕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未使勞工確實戴用安全帽及使用背負式安全帶及捲揚式防墜器。(勞職授字第1060202450號) 來源
禾群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0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未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未指導及協助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勞職授字第1060202875號) 來源
禾群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0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以其事業之全部或一部分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2876號) 來源
麥可通運有限公司 2017/07/0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之職業災害,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2898號) 來源
天盛精微科技有限公司 2017/07/0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之職業災害,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2922號) 來源
國城營造有限公司 2017/07/0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7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作業場所,未依規定設置護欄及同處垂直開挖深度大於1.5公尺以上,未依規定設置擋土支撐。(勞職授字第1060202924號) 來源
工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0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作業場所,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及對於鋼模內部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2972號) 來源
京騰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0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條、第19條第1項、第2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預留鋼筋未以加蓋、加套或以彎曲尖端以防止穿刺傷害、施工架及結構物四周外牆施工架等高度2公尺以上作業場所,部分未依規定設置內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及廢止使用之開口未予封閉。(勞職授字第1060202974號) 來源
奕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0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第1項、第58條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置動力運轉之表面捲取機,屬具有捲入點危害之捲胴作業機械,勞工有遭受捲夾危害之虞,未設置護罩、護圍或具有連鎖性能之安全門等設備;對於勞工從事表面捲取機之預備滾筒調整位置作業,有遭受捲夾危害之虞,未停止表面捲取機運轉,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2598號) 來源
川陵實業有限公司 2017/07/03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對於有機溶劑(正己烷)作業場所,有機溶劑作業場所未每6個月監測其濃度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60203026號) 來源
中懋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03 製程安全評估定期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5條第2項對於從事製造、處置或使用危害性之化學品(氯氣)數量達中央主管機關規定量以上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期限,填具製程安全評估報備書,並檢附製程安全評估報告,報請勞動檢查機構備查。(勞職授字第1060203021號) 來源
上禾營造有限公司 2017/07/0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2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1F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施工架未在適當之垂直、水平距離處與構造物妥實連接;對於起重機具之運轉,未於運轉時採取防止吊掛物通過人員上方及人員進入吊掛物下方之設備或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2926號) 來源
介興水電工程有限公司 2017/07/0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第128條之2第1項第1款、第230條第1項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B1F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勞工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B1F施工架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高空工作車之駕駛於離開駕駛座時,未使駕駛將工作台下降至最低位置;對於使用之合梯,未使兩梯腳間有金屬等硬質繫材扣牢(勞職授字第1060202927號) 來源
昌吉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0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35條、第40條第1項、第71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配水池工作場所作業,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電梯、施工架、配水池開口部分場所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模板材料之堆放,未使其高度不得超過1.8公尺;對於高度5公尺以上施工架之構築及拆除,未事先就預期施工時之最大荷重,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置備施工圖說;對於現場設置之施工架,未在適當之垂直、水平距離處與構造物妥實連接;對於配水池露天開挖作業超過1.5公尺處,未設置擋土支撐。(勞職授字第1060202990號) 來源
權耀工程有限公司 2017/07/04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1、3項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75條第1項第5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砂石輸送帶之轉軸,未設置護罩、護圍、套胴、跨橋等設備,以及該砂石輸送帶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於適當位置設置緊急制動裝置,立即遮斷動力並與煞車系統連動,於緊急時能立即停止原動機或動力傳動裝置之轉動。(勞職授字第1060203028號) 來源
昌吉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0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未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勞職授字第1060202989號) 來源
勢明土木包工業 2017/07/0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配水池工作場所作業,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配水池開口部分場所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2991號) 來源
堆高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2017/07/0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16條第1項第9款使用打樁機時,於打樁機無相關原廠設計可供作吊掛用途之資料下,從事吊掛移動打樁機台。(勞職授字第1060202995號) 來源
豐盛塑膠有限公司 2017/07/0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77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所僱勞工操作拌料機時,未規定勞工操作前,應使該機械停止運轉,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2879號) 來源
豐盛塑膠有限公司 2017/07/0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之職業災害,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2878號) 來源
光億營造有限公司 2017/07/05 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第1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吊升荷重1.5公噸之塔式中型固定式起重機,未實施荷重試驗並保存紀錄。(勞職授字第1060203160號) 來源
開源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0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及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勞工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重型架、施工架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邊緣開口等場所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勞職授字第1060202846號) 來源
永豐餘工業用紙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0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未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未指導及協助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勞職授字第1060202679號) 來源
崇達機械有限公司 2017/07/0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格柵板從事吊裝作業,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及未使勞工使用安全帶。(勞職授字第10602026791號) 來源
巨寶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0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未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未指導及協助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勞職授字第1060202839號) 來源
昌藝景觀有限公司 2017/07/0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在高度約3公尺從事高處作業,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勞職授字第10602028391號) 來源
昌藝景觀有限公司 2017/07/0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之職業災害,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28392號) 來源
美孚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0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之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營造工地未使施作人員戴用安全帽。(勞職授字第1060202937號) 來源
佳勳工程有限公司 2017/07/0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6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勞工於接近特高壓電路或特高壓電路支持物從事檢查、修理、油漆、清掃等電氣工程作業時,對勞工身體或其使用中之金屬工具、材料等導電體,未保持規定之接近界限距離以上,並將接近界限距離標示於易見之場所或設置監視人員從事監視作業。(勞職授字第1060202982號) 來源
森林皮件製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0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8條第5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所置皮革鞣轆區大鼓(以定時器控制馬達自動啟動),對於該機械具有危險之部分,未設置護罩、護圍或具有連鎖性能之安全門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2847號) 來源
大弘水泥製品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0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5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用交流電焊機於鋼筋籠良導體上作業,勞工有遭受感電危險之虞,未設置自動電擊防止裝置。(勞職授字第1060203071號) 來源
順昇營造有限公司 2017/07/0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條、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未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及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板開口部分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之虞,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3079號) 來源
震珅工程有限公司 2017/07/0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4條第1項未會同勞工代表訂定適合其需要之安全衛生工作守則,報經勞動檢查機構備查後,公告實施。(勞職授字第1060203107號) 來源
台灣佳光電訊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0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第3款勞動場所發生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之職業災害,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3053號) 來源
上禾營造有限公司 2017/07/0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將事業交付承攬人時,未事前告知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於夏季期間從事戶外作業,應防範高氣溫環境引起之熱疾病等危害因素暨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2944號) 來源
上禾營造有限公司 2017/07/0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未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未指導及協助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勞職授字第1060202945號) 來源
林錫銘(即銘升工程行) 2017/07/0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2項將事業交付給再承攬人承攬,未於事前告知再承攬人使勞工於夏季期間從事戶外作業,為防範高氣溫環境引起之熱疾病之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2953號) 來源
鄭鴻恩(即程竤工程行) 2017/07/0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324條之6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2項使勞工於夏季期間從事戶外作業,未視天候狀況採取降低作業場所之溫度、未調整作業休息時間、未留意勞工作業前及作業中之健康狀況、未實施戶外高溫熱危害作業教育宣導及未實施健康管理及安排適當工作等之危害預防措施,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2960號) 來源
鄭鴻恩(即程竤工程行) 2017/07/0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第1款勞動場所發生死亡災害,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2956號) 來源
建泓營造有限公司 2017/07/0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工地內設置營建用升降機,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未經勞動檢查機構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代行檢查機構檢查合格即予使用。(勞職授字第1060203145號) 來源
翰佳營造有限公司 2017/07/07 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第11條第4項、第22條第1項第5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吊升荷重2公噸之塔式中型固定式起重機,未依規定保存該起重機之荷重試驗紀錄。另該起重機進行高層建築工程等作業,未依規定於該起重機爬升樓層及安裝基座等時,事前擬妥安全作業方法及標準作業程序,使勞工遵循。(勞職授字第1060203159號) 來源
義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07 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第25條、第5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供輸原料材料(硝酸)及其他物質於特定化學設備,未於勞工易見之處標示該原料、材料及其他物料之種類,輸送對象設備及其他必要事項。(勞職授字第1060202700號) 來源
義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0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之職業災害,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2702號) 來源
北昌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0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易生職業災害者,未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勞職授字第1060202872號) 來源
薛長興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0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第1項及第3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機械之掃除、上油、檢查、修理或調整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者,未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及送料。(勞職授字第1060202885號) 來源
美亞鋼管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0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0條、第108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固定式起重機吊鉤防滑舌片遭膠布貼住無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功能、高壓氣體鋼瓶儲放區乙炔鋼瓶未固定、未裝置護蓋且與氧氣鋼瓶放置於同一區未分開貯存。(勞職授字第1060202908號) 來源
長達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2017/07/0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潛壩上方臨舊有道路邊緣作業場所,其開口處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2925號) 來源
台灣松下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0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及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2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施工架作業場所,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作業場所,部分未依規定設置內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格子梁預留開口未予封閉。(勞職授字第1060203011號) 來源
宏林營造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0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板開口、管道間、施工架開口等場所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勞職授字第1060203041號) 來源
志鑫營造有限公司 2017/07/0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結構體內東側天井搭設之施工架端部開口,高度2公尺以上作業場所,未依規定設置護欄及同處施工架,高差1.5公尺以上作業場所,未設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部分。(勞職授字第1060203059號) 來源
福懋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0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8條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布匹捲胴作業機械,勞工有被捲夾之虞,未設置護罩、護圍或具有連鎖性能之安全門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2815號) 來源
永達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0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第一種壓力容器,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設備,未經勞動檢查機構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代行檢查機構檢查合格即予使用。(勞職授字第1060203023號) 來源
豐泰國際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0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及樓梯等開口部分工作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施工架工作臺設置護欄(內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及未於樓梯開口部分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3108號) 來源
榮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0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走廊上方工作臺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工作臺開口部分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2996號) 來源
榮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0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之職業災害,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2997號) 來源
興榮威營造有限公司 2017/07/0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未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未指導及協助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勞職授字第1060203076號) 來源
莊鼎實業有限公司 2017/07/0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64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勞工於使用人力拖板車從事貫流式鍋爐搬運作業時,未提供勞工防止鍋爐移動之適當設備,並規定勞工使用,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第3款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2970號) 來源
莊鼎實業有限公司 2017/07/0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之職業災害,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2971號) 來源
清石營造有限公司 2017/07/0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營造工地一樓樓版與地下室高度差2公尺以上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3065號) 來源
西有有限公司 2017/07/0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吊升荷重在3公噸以上之固定式起重機2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未經勞動檢查機構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代行檢查機構檢查合格即予使用。(勞職授字第1060203025號) 來源
西有有限公司 2017/07/0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06條第1項第4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用中之乙炔鋼瓶(高壓氣體容器)未確實固定。(勞職授字第1060203025號) 來源
桂田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0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73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置之升降機在開動中任一門開啟時未能停止上下。(勞職授字第1060203150號) 來源
尖端營造有限公司 2017/07/1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未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未指導及協助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勞職授字第1060202992號) 來源
朋洋企業社 2017/07/1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300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勞工於8小時日時量平均音壓級超過85分貝之工作場所作業,未使勞工戴用有效之耳塞、耳罩等防音防護具。(勞職授字第1060203006號) 來源
遠揚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1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及未巡視工作場所。(勞職授字第1060203040號) 來源
金陞營造有限公司 2017/07/1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梯開口部分及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該樓梯開口部分設置護欄及施工架工作臺設置護欄(內側交叉拉桿、內外側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3129號) 來源
東霙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1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承攬人勞工使用吊升荷重2公噸之固定式起重機從事鋼筋吊掛之作業場所未確實巡視。(勞職授字第1060203114號) 來源
誠實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1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工作臺設置護欄(內、外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3115號) 來源
允揚精密有限公司 2017/07/1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8條第1項第05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電腦數值控制機械具有危險之部分,未設置護罩、護圍或具有連鎖性能之安全門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3110號) 來源
東成醬油有限公司 2017/07/1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2樓廚房通道地板,未保持不致使勞工跌倒、滑倒、踩傷等之安全狀態,或採取必要之預防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3031號) 來源
奇鴻工程有限公司 2017/07/1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項及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20條第1項、第45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平台上從事高處作業勞工使用安全帶、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平台設置之護欄未具有腳趾板、另施工架未於垂直5.5公尺內與結構物妥實連接(型鋼架)。(勞職授字第10602030401號) 來源
東成醬油有限公司 2017/07/1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第3款勞動場所發生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之職業災害,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3032號) 來源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馬偕醫療財團法人新竹馬偕紀念醫院 2017/07/11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10條之2第3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使用有機溶劑二甲苯之作業場所,實施作業環境監測並訂有監測計畫,惟實施化學性因子作業環境監測,且勞工人數500人以上,監測計畫未依規定組成評估小組研訂之,並共同簽名作成紀錄。(勞職授字第1060202632號) 來源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馬偕醫療財團法人新竹馬偕紀念醫院 2017/07/11 優先管理化學品之指定及運作管理辦法第6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4條第2項對於運作優先管理化學品甲醛(致癌物質第1級),未將相關資料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勞職授字第1060202674號) 來源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竹東分院 2017/07/11 優先管理化學品之指定及運作管理辦法第6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4條第2項使勞工使用甲醛(屬優先管理化學品;致癌物質第1级),未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並登錄於指定之資訊網站。(勞職授字第1060202918號) 來源
羅東液化石油氣分裝場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1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08條第1項、高壓氣體勞工安全規則第6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貯存之液化石油氣鋼瓶未加固定;液化石油氣機械房,有液化石油氣漏洩致積滯之虞之場所,所設之氣體漏洩檢知警報設備未開啟,未具有自動發出警報之性能。(勞職授字第1060203027號) 來源
地樺營造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1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及未巡視工作場所。(勞職授字第1060203044號) 來源
地樺營造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1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勞職授字第10602030441號) 來源
永續鷹架企業有限公司 2017/07/1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5條第1項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對於施工架未以斜撐材作適當而充分之支撐,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拆除施工架作業勞工未使用安全帶。(勞職授字第10602030442號) 來源
利誠機電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1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合梯作業),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勞職授字第10602030443號) 來源
精英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1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未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未指導及協助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勞職授字第1060203109號) 來源
木一工程有限公司 2017/07/1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頂板模板開口部分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安全網等防護設備或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3140號) 來源
金龍液化石油氣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1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06條第1項、第108條第1項、第153條及第15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用及貯存之瓦斯鋼瓶未固定;另瓦斯空瓶等堆置物料,為防止倒塌、崩塌或掉落,未採取繩索捆綁、擋樁、限制高度或變更堆積等必要設施;消防設施前堆置雜物妨礙消防器具之緊急使用。(勞職授字第1060203029號) 來源
廷維工程有限公司 2017/07/1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7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工程用之模板等材料拆除後,未採取拔除或釘入凸出之鐵釘等防護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0340號) 來源
勝宇起重工程有限公司 2017/07/1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32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鋼樑(口字型座樑)之儲存,未用纜索等加以適當捆紮。(勞職授字第10602003401號) 來源
大成長城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1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2791號) 來源
紹華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1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59條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等工作台開口等工作場所,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又對於室內施工架未使用國家標準CNS4750型式之施工架且未符合國家標準同等以上之規定。又對勞工於施工架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2963號) 來源
台灣松下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1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等工作場所,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又對勞工從工務所至基礎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2987號) 來源
証統工程行 2017/07/1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勞工工作場所之通道、地板、階梯,未保持不致使勞工跌倒、滑倒、踩傷等之安全狀態,或採取必要之預防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2993號) 來源
旭盛營造有限公司 2017/07/1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及未巡視工作場所。(勞職授字第1060203045號) 來源
建山機械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1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有發生墜落之鋼箱梁端部開口部分工作場所,未提供及未使勞工勾掛背負式安全帶。(勞職授字第1060203046號) 來源
國原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1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及未巡視工作場所。(勞職授字第1060203051號) 來源
碩泰工程有限公司 2017/07/1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露臺開口部分場所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勞職授字第10602030511號) 來源
一零一開發工程有限公司 2017/07/1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2項及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拆除施工架勞工未使用安全帶,對於施工架組拆等高處或傾斜面移動,未採用符合CNS14253規定之背負式安全帶及捲揚式防墜器,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勞職授字第10602030512號) 來源
五慶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1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9條之1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使代操作廠商勞工每月於污水處理槽內局限空間從事槽底淤泥清疏作業,有危害之虞者,未訂定危害防止計畫,未使現場作業主管、監視人員、作業勞工及相關承攬人依循辦理。(勞職授字第1060203090號) 來源
洛城營造有限公司 2017/07/1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未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及未巡視工作場所。(勞職授字第1060202977號) 來源
葆丞工程有限公司 2017/07/1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勞工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勞職授字第10602029771號) 來源
洛城營造有限公司 2017/07/1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中間樁及壓梁開口等工作場所,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29772號) 來源
台灣東進化成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1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77條第1項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用易燃性液體,進行混合攪拌及分裝作業,使用之電氣開關箱,未具有適合於其設置場所危險區域劃分使用之防爆性能構造。(勞職授字第1060202561號) 來源
立欣營造有限公司 2017/07/1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垃圾儲放室之工作場所使勞工使用打石機將水泥砂漿硬化打鬆有物體飛落之虞者,未設置防止物體飛落之設備,並供給安全帽等防護具使勞工戴用。(勞職授字第1060202929號) 來源
萬代福營造有限公司 2017/07/1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129條第9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及樓板管道開口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該處設置護欄(施工架工作臺之內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及對於樓板之直立暴露鋼筋,未採取彎曲、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勞職授字第1060203125號) 來源
萬代福營造有限公司 2017/07/1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勞職授字第1060203126號) 來源
民景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1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7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所僱勞工進行橡膠滾輪殘膠擦拭作業,有導致勞工捲夾之虞,未於橡膠滾輪和上方之金屬滾輪之捲入點設置護圍、導輪等安全裝置,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3096號) 來源
鵝媽媽餐盒食品工廠 2017/07/1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移動式電扇,於含水濕潤之潮濕場所使用,未於各該電動機具之連接電路上設置適合其規格,具有高敏感度、高速型,能確實動作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勞職授字第1060203154號) 來源
鋅安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1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85條第1項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從事危險物製造或處置之作業,於置有製造或處置危險物之設備及附屬設備之場所內,其溫度、濕度、遮光及換氣狀況有異常時,未即採取必要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3095號) 來源
亞獵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1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起重機具之吊鉤或吊具未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勞職授字第1060203163號) 來源
福德興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13 特定化學物質為害預防標準第3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勞工處置及從事特定化學物質之作業時,未指定現場主管擔任特定化學物質作業主管,實際從事監督作業,且使勞工處置、使用丙類第一種物質或丁類物質之合計在100公升以上時,未置備該物質等漏洩時能迅速告知有關人員之警報用器具及除卻危害之必要藥劑、器具等設施。(勞職授字第1060203138號) 來源
佶鑫營造有限公司 2017/07/1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以其事業之全部或一部分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3086號) 來源
周建財(自然人) 2017/07/1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之職業災害,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3094號) 來源
周建財(自然人) 2017/07/1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3144號) 來源
鉅航育樂開發有限公司 2017/07/1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71條第1項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雇主對於易引起火災及爆炸危險之場所,未依規定不得設置有火花、電弧或用高溫成為發火源之虞之機械、器具或設備等。(勞職授字第1060203002號) 來源
偉尚工程有限公司 2017/07/1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第19條第1項、第3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未使勞工正確戴用安全帽,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工作臺等從事泥作粉刷作業,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及未設置適當之施工架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31352號) 來源
復盛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14 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第38條、第50條、第25條、第4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蝕刻機局部排氣裝置故障,無法抽氣,因該蝕刻機內有氯化氫,酸氣溢出,未維持局部排氣裝置性能,另製造、處置或使用特定化學物質等之作業場所,未使勞工確實使用適當必要防護具,且其管路未標示該原料及流向,以及輸送對象設備,且對禁止勞工在特定化學物質作業場所吸煙或飲食,未將其意旨揭示於該作業場所之顯明易見之處。(勞職授字第1060203070號) 來源
禾進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2017/07/1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陽台中間樓地板開口、外牆施工架工作台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3081號) 來源
合泉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1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6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從事沖床機模具換模作業時,未使用安全塊,安全插梢或安全開關鎖匙等之裝置。(勞職授字第1060203088號) 來源
春原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1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及未巡視工作場所。(勞職授字第1060203099號) 來源
春原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1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8條及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20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工作場所有物體飛落之虞者(鋼構橋段)未設置防止物體飛落之設備,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板開口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對於依規定設置之護欄未有腳趾板。(勞職授字第10602030991號) 來源
政豪工程有限公司 2017/07/1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及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32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對勞工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地組鋼構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最上層開口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及對於鋼材之儲存各堆鋼材之間未有適當之距離。(勞職授字第10602030992號) 來源
國隆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1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場所作業,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3119號) 來源
上銓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1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使用之施工電梯設置之安全裝置,於升降路出入門開啟時,未能有效停止升降部分。(勞職授字第1060203131號) 來源
信樺營造有限公司 2017/07/1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及未指導及協助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勞職授字第1060203135號) 來源
偉尚工程有限公司 2017/07/1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罹災人數在一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之職業災害,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31351號) 來源
人合營造有限公司 2017/07/1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及未巡視工作場所。(勞職授字第1060203137號) 來源
人合營造有限公司 2017/07/1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條、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未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及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場所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勞職授字第10602031371號) 來源
擎順鋼管企業有限公司 2017/07/1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施工架組立人員未使用安全帶及未採用背負式安全帶。(勞職授字第10602031372號) 來源
宇球國際興業有限公司 2017/07/1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3條及升降機安全檢查構造標準第3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施工電梯3F出入口未裝置構造堅固平滑之門及安全裝置、未使升降搬器及升降路出入口之任一門開啟時升降機不能開動。(勞職授字第10602031373號) 來源
洛城營造有限公司 2017/07/1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及未巡視工作場所。(勞職授字第1060203146號) 來源
洛城營造有限公司 2017/07/1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開口、施工架與結構體間開口、垃圾管道旁開口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及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地下室施工架場所作業未設上下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31461號) 來源
上穩勞安有限公司 2017/07/1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項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上作業勞工未使用安全帶,及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垃圾管道旁開口未設置護欄、護蓋。(勞職授字第10602031462號) 來源
佳寶盛有限公司 2017/07/1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高壓氣體特定設備1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設備,未經勞動檢查機構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代行檢查機構檢查合格即予使用。(勞職授字第1060203136號) 來源
佳寶盛有限公司 2017/07/1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設置高壓氣體特定設備1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設備,其操作人員僱用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之合格人員充任之。(勞職授字第1060203139號) 來源
顯隆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1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勞工從事螺旋管成型機上油、調整作業有捲夾危害勞工之虞,未依規定停止該機械運轉,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3072號) 來源
大同綜合訊電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1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勞工於以石綿板、鐵皮板、瓦、木板、茅草、塑膠等材料構築之屋頂從事作業時,未依規定規劃安全通道,於屋架設置適當強度且寬度在30公分以上之踏板且未於屋架下方可能墜落之範圍,裝設安全網等防墜設施,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3194號) 來源
文賀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1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8條第5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置之自動化紙盒成型機,具有捲夾危害之部分,未依規定設置護罩、護圍或具有連鎖性能之安全門等設備,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3202號) 來源
峻廣企業有限公司 2017/07/1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勞工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安全支撐從事安全支撐拆除作業時,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依規定採取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之措施,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3212號) 來源
總太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1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款與承攬人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未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勞職授字第1060203213號) 來源
和飛企業有限公司 2017/07/1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勞工從事印刷機周遭紙屑清除作業時,對於印刷機輸送帶馬達之鍊條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有適當護罩等設備,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3162號) 來源
光騰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1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吊升荷重在3公噸以上之固定式起重機,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未經勞動檢查機構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代行檢查機構檢查合格即予使用。(勞職授字第1060203248號) 來源
佳鷹有限公司 2017/07/1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高度2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勞職授字第1060203143號) 來源
兆子星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1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3147號) 來源
集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1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7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離心機械,未裝置於覆蓋完全關閉時,始可啟動之連鎖裝置。(勞職授字第1060202792號) 來源
達固營造有限公司 2017/07/1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7條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4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工程用之模板等材料拆除後,未採取拔除或釘入凸出之鐵釘等防護措施;又對於勞工於作業中或通行時,有接觸移動電線之虞者,未有防止絕緣被覆破壞或老化等致引起感電危害之設施。(勞職授字第1060203063號) 來源
漢文工程有限公司 2017/07/1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之職業災害,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30631號) 來源
雄煒工業有限公司 2017/07/17 工業用機器人危害預防標準第21條與第2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勞工工作場所,設置用於金屬物件燒焊熔接之工業用工機器人未於可動範圍外側裝設具安全裝置之圍柵或護圍,且對於運轉中之機器人,未於可動範圍外可泛視機器人動作之位置設置監視人員。(勞職授字第1060203201號) 來源
昭輝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1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置之印刷機傳動齒輪,勞工有遭受捲夾危害之虞,未依規定設置護罩、護圍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3224號) 來源
偉志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1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之職業災害,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3093號) 來源
偉志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1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1項事業單位工作場所發生職業災害,雇主未即採取必要之急救、搶救等措施,並會同勞工代表實施調查、分析及作成紀錄之規定。(勞職授字第1060203091號) 來源
偉志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1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5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堆置物料,為防止倒塌、崩塌或掉落,未採取繩索捆綁、護網、擋樁、限制高度或變更堆積等必要設施。(勞職授字第1060203089號) 來源
維城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2017/07/1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機械之原動機、轉軸、齒輪、帶輪、飛輪、傳動輪、傳動帶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有護罩、護圍、套胴、跨橋等設備;對於起重機具之吊鉤或吊具未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勞職授字第1060203209號) 來源
尚新營造有限公司 2017/07/1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吊掛鋼筋作業之固定式起重機(塔吊),未於其機身明顯易見處標示其額定荷重,並使操作人員及吊掛作業者周知。(勞職授字第1060203157號) 來源
閎立土木包工業 2017/07/1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2項將所承攬工程之混凝土小搬運交付再承攬人承攬,未於事前告知再承攬人有關混凝土小搬運作業之工作環境危害因素及應採取之防範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3220號) 來源
啟森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1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0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外牆)開口部分場所,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及對於高度5公尺以上施工架之構築及拆除,未於事先就預期施工時之最大荷重,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置備施工圖說,並指派所僱之專任工程人員簽章確認強度計算書及施工圖說。(勞職授字第1060203198號) 來源
上逸建設有限公司 2017/07/17 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第18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吊掛物料作業之固定式起重機(塔吊),未於其機身明顯易見處標示其額定荷重,並使操作人員及吊掛作業者周知。(勞職授字第1060203179號) 來源
東弘金屬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1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吊升荷重在3公噸以上之固定式起重機,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其檢查合格証已逾有效期限,未經再檢查合格即予繼續使用。(勞職授字第1060203293號) 來源
山隆通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1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16條、第280條之1及第31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從事車輛運輸作業時,對於工作場所未有充分之光線,且於車輛系營建機械(鏟裝機)作業時,未禁止人員進入操作半徑內或附近有危險之虞之場所,且於有車輛出入或往來之工作場所作業時,未明顯設置警戒標示,亦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反光背心等防護衣,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2940號) 來源
科泰豐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1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16條及第22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就業場所作業之車輛機械,未使駕駛者或有關人員不得使車輛系營建機械供為主要用途以外之用途、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處所進行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未架設施工架或其他方法設置工作台。(勞職授字第1060201709號) 來源
科泰豐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1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之職業災害,雇主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1710號) 來源
昇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17/07/1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1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就業場所作業之車輛機械,未使駕駛者或有關人員不得使車輛系營建機械供為主要用途以外之用途。(勞職授字第1060201711號) 來源
昇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17/07/1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以其事業之全部或一部分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1712號) 來源
省中營建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1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依規定於該場所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3241號) 來源
昇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17/07/1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未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及未巡視工作場所。(勞職授字第1060201713號) 來源
千興不銹鋼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18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8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3條第1項未依規定設置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單位及管理人員並填具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單位(人員)設置(變更)報備書,陳報勞動檢查機構備查。(勞職授字第1060203186號) 來源
千興不銹鋼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1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0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用固定式起重機吊運鋼捲所使用之C型吊具未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及維修部門使用之對地電壓在220伏特移動式圓盤切割機,未於各該電動機具之連接電路上設置適合其規格,具有高敏感度、高速型,能確實動作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勞職授字第1060203185號) 來源
信群企業有限公司 2017/07/1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69條第1項第5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用鏟裝機從事路面挖埋作業時,未裝設倒車或旋轉警示燈及蜂鳴器,以警示周遭其他工作人員。(勞職授字第1060203259號) 來源
聯合電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1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用移動式起重機吊掛光纖電纜作業時,未有至少保持0.25公尺距離之過捲預防裝置。(勞職授字第1060203258號) 來源
羅東鋼鐵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1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83條、第89條、第108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供勞工使用之扇風機葉片,有危害勞工之虞,未設護網或護圍等設備,所設之固定式起重機未標示最高負荷,對於氧氣及乙炔高壓氣體鋼瓶貯放時未分開貯存、未固定、未裝護蓋。(勞職授字第1060203048號) 來源
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1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51條、第300條第1項、第304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廠內後包裝區噴碼機控制器,未裝於具有防塵效果之箱內;預熱機等散發大量熱源之區域未設置局部排氣、整體換氣裝置或其他防止勞工熱危害之適當措施;對於噪音作業環境監測結果超過90分貝未採取工程控制。(勞職授字第1060203087號) 來源
毅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1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8條及第29條之1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自動化機械設備有捲夾危險之虞,未設置護罩、護圍或具有連鎖性能之安全門等設備,對於廢水處理設備維修、清淤等局限空間作業,所訂之危害防止計畫,無實際作業方法及緊急應變處理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3100號) 來源
中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1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4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該工程隔音牆安裝作業所使用之移動式施工架,未設置斜撐使其穩定。(勞職授字第1060203149號) 來源
財團法人蘭陽農業發展基金會 2017/07/1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罹災人數在一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之職業災害,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3171號) 來源
正展有限公司 2017/07/1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罹災人數在一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之職業災害,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3244號) 來源
台灣紙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1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89條、第9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碳酸鉀包裝區額定荷重2.8公噸固定式起重機,未標示最高負荷及化工廠額定荷重1公噸固定式起重機過捲預防裝置損壞。(勞職授字第1060203306號) 來源
大旺營造有限公司 2017/07/1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A2橋台南側開口部分作業,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3265號) 來源
億東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1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3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預鑄版、磁磚、施工架工作踏板、模板及可調式鋼管等材料堆放,未置放於穩固、平坦之處,整齊緊靠堆置,其高度不得超過1.8公尺。(勞職授字第1060203277號) 來源
章林隆左(自然人) 2017/07/1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0條第3、4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發現對於使用之合梯(店面整修作業),未使用之合梯,兩梯腳間有金屬等硬質繫材扣牢,及安全之防滑梯面。(勞職授字第1060203161號) 來源
晉瑜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20 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5條、第28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處所進行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其設置工作台有困難時,未採取張掛安全網、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勞工因墜落而遭致危險之措施,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3132) 來源
敬鵬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2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4條、第29條之3、第277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廠內廢水廠走道開口邊緣未設置適當強度護欄;廢水廠局限空間作業場所入口處未公告禁止無關人員進入之規定;局限空間危害防止計畫已訂定呼吸防護具之檢點並確認其數量,惟未以個人專用為原則,並訂定選擇、使用、經常檢查、保持其性能之計畫。(勞職授字第1060203097號) 來源
怡園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2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及未巡視工作場所。(勞職授字第1060203165號) 來源
方圓廣告社 2017/07/2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用移動梯從事泳池帆布看板張掛作業,對於距地面高差253公分,有墜落之虞,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及安全帽。(勞職授字第1060203168號) 來源
力得實業有限公司 2017/07/2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77條第2項、第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使代操作廠商勞工於污水處理場從事清洗作業時,有硫化氫、缺氧及有毒氣體暴露之虞,未訂定呼吸防護計畫,呼吸防護具之選擇、使用及維護方法,未依國家標準 CNS14258 Z3035辦理;污水處理系統之機械齒輪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設護罩、護圍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3172號) 來源
仁福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2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及未巡視工作場所。(勞職授字第1060203180號) 來源
聖陸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2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2項將施工部分交由再承攬人,未於事前告知再承攬人有關工程作業時,勞工於吊掛應有防止物體飛落等之設備,或採取必要之預防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3181號) 來源
登高工程有限公司 2017/07/2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1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勞工於工區內使車輛系營建機械供為主要用途以外之用途,且車輛系營建機械作業時,未禁止人員進入操作半徑內或附近有危險之虞之場所。(勞職授字第1060203184號) 來源
超藝油漆工程行 2017/07/2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0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使用之合梯,兩梯腳間未有金屬等硬質繫材扣牢。(勞職授字第1060203206號) 來源
遠東新世紀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2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9條之1第1項、第277條第2項、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局限空間從事作業前,未訂定局限空間危害防止計畫;對於防護具或防護器具有關呼吸防護具之選擇、使用及維護方法,未依國家標準 CNS 14258 Z3035 辦理;對於材料群製瓶科酯粒吊裝作業高度2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勞職授字第1060203219號) 來源
高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20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對鋼瓶處理區鋼瓶噴砂及粉體塗料塗裝作業之特定粉塵作業場所,未每6個月或作業條件改變時監測粉塵濃度一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60203279號) 來源
中華貿易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2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及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77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置固定式起重機其地面行走動力馬達之齒輪、轉軸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設置護罩、護圍、套胴等設備,另部分搬運空櫃及重櫃用之堆高機未設置警報裝置。(勞職授字第1060203280號) 來源
中辰工程有限公司 2017/07/2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之職業災害,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4738號) 來源
椿城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2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40條第1項第1款、第46條第1項第3款、第51條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未事先妥為設計並指派專任工程人員簽章確認強度計算書及施工圖說;未於明顯易見之處明確標示載重限制;及未於施工架任一處步行距離30公尺以內範圍設置上下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3247號) 來源
有泰模具有限公司 2017/07/2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吊升荷重在3公噸以上之固定式起重機,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其檢查合格証已逾有效期限,未經再檢查合格即予繼續使用。(勞職授字第1060203325號) 來源
陽基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2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該施工架工作臺設置護欄(內側交叉拉桿、內外側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3295號) 來源
力有營造有限公司 2017/07/2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內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3302號) 來源
東春橡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2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第37條第2項第3款之職業災害未訂定清除車床上橡膠廢料之安全衛生作業標準供勞工遵循,未停止該機械運轉即使勞工從事該作業,致所僱勞工捲入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3190號) 來源
萬代福營造有限公司 2017/07/2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之職業災害,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3261號) 來源
萬代福營造有限公司 2017/07/2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從事清潔牆面作業等場所,勞工有遭受物體飛落危險之虞,未設置防止混凝土塊等物體飛落之設備,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3262號) 來源
安瑞工程有限公司 2017/07/2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之職業災害,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2755號) 來源
燿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2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9條之1第1項、第277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局限空間作業管理辦法,未針對個別局限空間作業評估各項工序危害之類型,予以確認及訂定危害防止計畫;未確認換氣裝置等設施無異常(無檢點相關紀錄表);對於供勞工配戴之呼吸防護具,未作業類型及可能暴露,選用合適及適合個人使用之呼吸防護具。(勞職授字第1060203151號) 來源
燿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2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以其事業之全部或一部分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告該承攬人有關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3152號) 來源
惠豐化工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2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離心機傳動帶未設置護罩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3225號) 來源
中辰工程有限公司 2017/07/2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之職業災害,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3323號) 來源
櫻馫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2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0條、鍋爐及壓力容器安全規則第18條第1項第4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冷凍機房巡檢使用之合梯,未使兩梯腳間以金屬等硬質繫材扣牢,及鍋爐操作人員資格證件影本未揭示於鍋爐房明顯處所。(勞職授字第1060203337號) 來源
泰吉金屬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2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7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置印刷機(具有捲入點之滾軋機)有危害勞工之虞時,未設置護圍、導輪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3226號) 來源
永慕企業有限公司 2017/07/2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設置固定式起重機1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設備,其操作人員僱用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之合格人員充任之。(勞職授字第1060203283號) 來源
鴻欣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2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地下道頂部開口部分,未於該處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3319號) 來源
恆誼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2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36條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置複肥場袋式集塵機通道具有墜落危害之部分,未設置具有堅固之構造,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3233號) 來源
耀豪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24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對於噴漆作業場所使用有機溶劑丙酮作為模具之洗劑,於製造、處置或使用附表一所列有機溶劑之作業場所,未每6個月監測其濃度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60203288號) 來源
悠活渡假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24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3條第1項之規定未設置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經通知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勞職授字第1060203316號) 來源
結進不銹鋼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2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吊升荷重在3公噸以上之固定式起重機,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其檢查合格証已逾有效期限,未經再檢查合格即予繼續使用。(勞職授字第1060203250號) 來源
嘉天下營造有限公司 2017/07/2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未於施工架開口部分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3333號) 來源
宜佶企業有限公司 2017/07/2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支撐架頂部開口部分等場所,勞工有遭墜落危險之虞,未於該處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3289號) 來源
泰翔精密鑄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2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勞工從事滾筒機之馬達皮帶清除作業時,對於滾筒機馬達之傳動帶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有適當護罩等設備,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3215號) 來源
泰翔精密鑄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2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之職業災害,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3216號) 來源
永裕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2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8條第1項第5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編號LNC電腦數值控制車床具有危險之部分,電腦數值控制或其他自動化機械具有危險之部分未設置護罩、護圍或具有連鎖性能之安全門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3291號) 來源
景美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2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所設置之印刷機之傳動鏈條、傳動鏈輪,未有護罩、護圍、套胴、跨橋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3263號) 來源
三恒金屬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2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固定式起重機之吊鉤,未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勞職授字第1060203356號) 來源
三恒金屬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2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吊升荷重在3公噸以上之固定式起重機2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未經勞動檢查機構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代行檢查機構檢查合格即予使用。另設置吊升荷重在3公噸以上之固定式起重機1座,其檢查合格証已逾有效期限,未經再檢查合格即予繼續使用。(勞職授字第1060203357號) 來源
三恒金屬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2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設置固定式起重機3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其操作人員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之合格人員充任之。(勞職授字第1060203359號) 來源
住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25 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第22條第1項第5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吊升荷重2.63公噸之塔式固定式起重機進行高層建築工程等作業,未依規定於該起重機爬升樓層及安裝基座等時,應事前擬妥安全作業方法及標準作業程序,使勞工遵循。(勞職授字第1060203432號) 來源
仁喆營造有限公司 2017/07/2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第19條第1項、第59條第1項第4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及鋼管施工架構件之連接部分,未以適當之金屬附屬配件確實連接固定。(勞職授字第1060203311號) 來源
森榮營造有限公司 2017/07/2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勞工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3435號) 來源
國統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2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吊升荷重在3公噸以上之固定式起重機,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其檢查合格証已逾有效期限,未經再檢查合格即予繼續使用。(勞職授字第1060203249號) 來源
創鵬工程行 2017/07/2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高度2公尺以上施工架拆除作業,未使勞工使用捲揚式防墜器與背負式安全帶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3266號) 來源
福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2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及未巡視工作場所。(勞職授字第1060202734號) 來源
福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2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施工架(含車道)高度超過2公尺以上之工作臺,未設置護欄、護蓋。(勞職授字第10602027341號) 來源
亞吉工程行 2017/07/2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勞工於高度2公尺以上從事施工架拆除作業,未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勞職授字第10602027342號) 來源
亞吉工程行 2017/07/2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之職業災害,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27343號) 來源
慶通鋼鐵工業有限公司 2017/07/2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2項承攬人就其承攬之全部或一部分交付再承攬時,承攬人亦未依前項規定告知再承攬人。(勞職授字第1060203271號) 來源
安倉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2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0條第1項、第45條第1項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16條、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台、開口部分等作業場所,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及未設置安全上下設備;對施工架及施工平台組立等作業場所高度5公尺以上施工架與工作台之構築,未以斜撐材作適當而充分之支撐,未於適當之垂直方向以不超過5.5公尺、水平方向以不超過7.5公尺為限之水平距離處與構造物妥實連接,未事先就預期施工時之最大荷重,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置備施工圖說,及未建立按施工圖說施作之查驗機制;對於就業場所作業之車輛機械,使車輛系營建機械供為主要用途以外之吊掛鋼模用途。(勞職授字第1060203310號) 來源
安倉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2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未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勞職授字第1060203313號) 來源
麗明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2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條、第19條第1項、第20條第1項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及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第2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模板組立等作業場所,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及對於該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未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對於勞工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台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施工構台護欄前方2公尺內之堆放物料及對於固定式起重機作業時,未採取防止人員進入吊舉物下方及吊舉物通過人員上方之設備或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3329號) 來源
峰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2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54條第1項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勞工將電路開路後從事變壓器吊檢工作,勞工有遭受感電危險之虞,未使用短路接地器具,及實施接地前,以檢電器具檢查,確認電路是否已停電。(勞職授字第1060203318號) 來源
儒鴻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2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廢紙堆置區距地面深度約4公尺之調勻池上方維修孔,其金屬蓋板未密合,致金屬蓋板與維修孔有間隙,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勞職授字第1060203341號) 來源
椿城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2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及樓板邊緣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施工架工作臺設置護欄(內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及於樓板邊緣開口部分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3365號) 來源
坤興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2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板開口部分及外部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該樓板開口部分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及於施工架工作臺設置護欄(內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3367號) 來源
鴻麒工程有限公司 2017/07/2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吊升荷重在3公噸以上之固定式起重機4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未經勞動檢查機構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代行檢查機構檢查合格即予使用。(勞職授字第1060203392號) 來源
華寶樹脂化學工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26 危害性化學品標示及通識規則第5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0條第1項於製造部室內場所對裝有危害性化學品之容器(丁酮),未依規定之分類及危害圖式,參照附表二之格式明顯標示,所用文字以中文為主,必要時並輔以作業勞工所能瞭解之外文。(勞職授字第1060203514號) 來源
華寶樹脂化學工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2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7條、有機溶劑中毒預防規則第6條第1項第2款於製造部室內場所使勞工從事第二種有機溶劑或混存物之作業(丁酮),未於該場所設置密閉設備、局部排氣裝置或整體換氣裝置;對於品管室使勞工許秋薇有暴露於有害氣體、蒸氣(於從事第二種有機溶劑或混存物之作業(丁酮))時,未置備適當安全衛生防護具,並使勞工確實使用。(勞職授字第1060203512號) 來源
聖堃營造有限公司 2017/07/2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未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未指導及協助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勞職授字第1060203269號) 來源
聖堃營造有限公司 2017/07/2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以其事業之全部或一部分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3270號) 來源
順鑫專業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27 缺氧症預防規則第4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僱用勞工於下水道污水槽內部從事施作,未置備測定空氣中氧氣濃度之必要測定儀器,並採取隨時可確認空氣中氧氣濃度、硫化氫等其他有害氣體濃度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3383號) 來源
億泉石材有限公司 2017/07/2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之職業災害,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3078號) 來源
弘技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2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5條、鍋爐及壓力容器安全規則第16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置之升降機各樓出入口門無連鎖裝置,搬器地板與樓板相差7.5公分以上時升降路出入口門仍能開啟、鍋爐於運轉期間,鍋爐操作人員未在廠內監視壓力、水位、燃燒狀態等運轉動態。(勞職授字第1060203192號) 來源
中華紙漿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2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共同作業時,未巡視工作場所。(勞職授字第1060203199號) 來源
俊韋企業社 2017/07/2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08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壓氣體氬氣鋼瓶貯存時未固定未裝妥護蓋。(勞職授字第10602031991號) 來源
台豐印刷電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2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第29條之1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置馬達傳動帶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設置護罩;另所訂局限空間危害防止計畫,未包含汙泥清淤作業危害(汙泥清汙作業有硫化氫及缺氧中毒等危害之虞)之確認。(勞職授字第1060203268號) 來源
晉瑜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2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9條之1第1項、第43條第1項、第277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勞工從事作業未依規定訂定局限空間危害防止計畫,及廠內所設螺運機傳動鍊條未設置護罩,又員工有粉塵暴露之虞,雇主對於勞工使用之個人呼吸防護具未依國家標準 CNS 14258 Z3035依暴露評估結果選擇合適及適合個人使用之呼吸防護具,並紀錄使用及維護情形。(勞職授字第1060203296號) 來源
妍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27 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第21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43條、第25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含有氯化氫水溶液(5%以上)之蝕刻機鹽酸槽,其閥之開關未明顯標示開閉方向、勞工於潮濕場所使用移動式高壓清洗機,未於該電動機具之連接電路上設置適合其規格,具有高敏感度、高速型,能確實動作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以及通路上使用臨時配線或移動電線。(勞職授字第1060203330號) 來源
曆陽企業有限公司 2017/07/27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所設置之衝剪機械,勞工有遭受捲夾危害之虞,未設置具有連鎖防護式、雙手操作式、感應式、拉開式或掃除式安全裝置之一。(勞職授字第1060203389號) 來源
有光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27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所設置之衝剪機械(測量台旁之衝床及折床等),未設置安全護圍、安全模、特定用途之專用衝剪機械或自動衝剪機械。(勞職授字第1060203379號) 來源
大潤發流通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2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之職業災害,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3297號) 來源
政松企業社 2017/07/28 林場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因伐倒木(或懸掛木)等易生滾落、滑動導致勞工危險之地區,未禁止勞工進入,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3317號) 來源
政松企業社 2017/07/2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勞工死亡職業災害,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3320號) 來源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3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54條從事變電所之檢點、維護作業時,未將開關箱上鎖或標示「禁止送電」、「停電作業中」或設置監視人員監視之及停電作業範圍未以藍帶或網加圍,並懸掛「停電作業區」標誌,有電部分則未以紅帶或網加圍,並懸掛「有電危險區」標誌,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3128號) 來源
宜記營造有限公司 2017/07/2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以其事業之全部或一部分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1572號) 來源
宜記營造有限公司 2017/07/2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未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未指導及協助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勞職授字第10602015721號) 來源
松柏土木包工業 2017/07/2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勞工游輝泉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從事泥作粉刷作業時,未正確使用安全帽。(勞職授字第1060202838號) 來源
松柏土木包工業 2017/07/2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之職業災害,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28381號) 來源
敬鵬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2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43條、第29條之3、第277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用高壓清洗機未設置漏電斷路器;廢水廠局限空間作業場所入口處未公告禁止無關人員進入之規定;對於供局限空間作業之勞工配戴之呼吸防護具,未依作業類型及可能暴露選用合適及適合個人使用之呼吸防護具。(勞職授字第1060203098號) 來源
松竹營造有限公司 2017/07/2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勞工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勞職授字第1060203274號) 來源
統昶行銷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2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及未巡視工作場所。(勞職授字第1060203324號) 來源
歐帕生技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2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4條第1項、第228條、第281條第1項、第11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廠內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邊緣及開口部份,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握把、覆蓋等防護措施;對勞工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對於就業場所作業之車輛機械,應規定駕駛者或有關人員負責執行,不得使勞工搭載於堆高機之貨叉所承載貨物之托板、撬板及其他堆高機(乘坐席以外)部分。(勞職授字第1060203327號) 來源
台灣玻璃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28 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4條第1項第6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2條第1項對使用起重機具從事吊掛作業人員,未使其接受特殊作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勞職授字第1060203273號) 來源
興農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2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第1項、第58條第5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置屬於自動化機械之塑膠瓶吹瓶機,該吹瓶機之模具有夾壓危害之虞,未設置護罩、護圍或具有連鎖性能之安全門等設備;對於勞工從事塑膠瓶吹瓶機之模具上異物清除作業,有遭受夾壓危害之虞,未停止塑膠瓶吹瓶機運轉,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3373號) 來源
東和興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28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該廠區內之衝剪機械,未設置安全護圍、安全模、特定用途之專用衝剪機械或自動衝剪機械。(勞職授字第1060203328號) 來源
東和興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2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設置圓筒型鍋爐特定設備1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設備,其操作人員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之合格人員充任之。(勞職授字第1060203326號) 來源
真毅營造有限公司 2017/07/3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78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環湖道路場所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露天開挖作業之工作場所,未設有警告標示,禁止與工作無關人員進入以及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南區抗浮井之作業場所,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3348號) 來源
臺灣增澤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3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及同第4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淤泥塊輸送帶之動力馬達轉軸、帶輪之頭輪、尾輪及調整輪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設有護罩、護圍,對於使用動力運轉之淤泥塊輸送帶人員巡檢走道側,勞工具有顯著危險者,未設置緊急制動裝置。(勞職授字第1060203285號) 來源
遠雄海洋公園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3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53條、第159條第1項、第275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置直立之棧板,未採取變更堆積等措施,以防止倒塌;工程部維修室消防設施前堆置雜物妨礙消防器具之緊急使用;發電室堆置木板等與電路無關之物件。(勞職授字第1060203305號) 來源
九大企業社 2017/07/3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現場結構物四周高度2公尺以上外牆施工架作業場所,部分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勞職授字第1060203378號) 來源
王竣弘(即竣宏實業社) 2017/07/3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8條第1項3款、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使勞工於易踏穿材料構築之屋頂從事作業時,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先規劃安全通道,於屋架上設置適當強度,且寬度在30公分以上之踏板,並於下方適當範圍裝設堅固格柵或安全網等防墜設施,及指派屋頂作業主管於現場辦理相關事項。(勞職授字第1060203335號) 來源
陳淑君(即君悅企業社) 2017/07/3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9條第4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勞工從事加油亭天花板粉刷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以適當之金屬附屬配件確實連接固定施工架構材之連接部分(施工架工作平台護欄上欄杆與立柱等構材之連接部分僅以塑膠繩綁住),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第3款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3354號) 來源
周軒佑(即晟鉅工程行) 2017/07/3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之職業災害,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3396號) 來源
台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3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97條第3、4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雇主對於化學設備或其附屬設備,未保持計測裝置於正常操作功能,未保持安全閥、緊急遮斷裝置、自動警報裝置或其他安全裝置於異常狀態時之有效運轉,發生反應器入料加熱爐爆炸,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3426號) 來源
昶廣營造有限公司 2017/07/3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2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以挖溝機於便道填土作業時,車輛系營建機械有翻落之虞者,未依規定於該處事先調查該作業場所之地質、地形狀況等,適當決定車輛系營建機械之種類及性能、行經路線及作業方法。(勞職授字第1060203460號) 來源
昶廣營造有限公司 2017/07/3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將部分工程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以書面或召開協商會議並作成紀錄具體明確告知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職業安全衛生法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3461號) 來源
昶廣營造有限公司 2017/07/3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未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未指導及協助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勞職授字第1060203462號) 來源
大台北噪音防治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3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28條之1第1項第7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電桿基座平台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使用高空工作車從事作業,未使該高空工作車工作台上之勞工佩戴安全帶。(勞職授字第1060203377號) 來源
銓興營造有限公司 2017/07/3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勞職授字第1060203409號) 來源
苗盛營造有限公司 2017/07/3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挖處作業場所,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3352號) 來源
江喜營造有限公司 2017/07/3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堤防頂部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3458號) 來源
簡良軒 2017/02/0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死亡災害,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0532號) 來源
好市多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1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7條、第299條第1項及鍋爐及壓力容器安全規則第30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低溫之場所作業,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衛生防護具、對處置大量低溫物體之場所未於明顯易見之處所設置警告標示牌、對於壓力容器(空壓機)其壓力表之刻度板上未明顯標示最高使用壓力之位置。(勞職授字第1060200600號) 來源
世茂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2017/04/0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及施工架端部開口,未設置護欄,及對於營造工地未使施作人員戴用安全帽。(勞職授字第1060201636號) 來源
建大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1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未訂定硫化機抽真空功能異常排除安全衛生作業標準供勞工遵循且有水壓引起之危險者,未停止該機台運轉及採取釋壓、關斷或阻隔等設備或措施即調整硫化機,手動按壓內壓偵測表歸零鈕使硫化機強制開模,使勞工遭熱水噴濺,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2119號) 來源
駿榮水電工程有限公司 2017/06/1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之職業災害,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2533號) 來源
建高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0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款與承攬人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未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勞職授字第1060203430號) 來源
中鋼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0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開口部分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3455號) 來源
中鼎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0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及未巡視工作場所。(勞職授字第1060203456號) 來源
通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0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從事拆除施工架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該處設置護欄(扶手先行框)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3516號) 來源
源成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0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49條第1款使勞工於石綿板材料構築之屋頂從事塗佈瀝青防水作業時,未於屋頂規劃安全通道、設置適當強度且寬度在30公分以上之踏板、於屋架下方可能墜落之範圍,裝設堅固格柵或安全網等防墜設施及指定專人指揮或監督該作業,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3411號) 來源
源成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0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勞工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有墜落之虞,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3412號) 來源
陳美足(即長融土木包工業) 2017/08/0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之職業災害,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3490號) 來源
聯樺廣告工程行 2017/08/0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4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從事2公尺以上之編原及開口部分作業時,對於設置護欄及覆蓋等措施顯有困難,或作業之需要臨時將圍欄等拆除,未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因墜落而致勞工遭受危險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3207號) 來源
富泰空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0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8條及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電腦數值控制機械有捲夾危害勞工之虞,未設置護罩、護圍、或具有連鎖裝置之安全門;衝壓機械為腳踏式操作方式,未設置安全護圍或光柵等安全裝置。(勞職授字第1060203223號) 來源
誼鴻電器有限公司 2017/08/0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勞工死亡職業災害,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3345號) 來源
昇成工程行 2017/08/0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之職業災害,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3380號) 來源
萬代福營造有限公司 2017/08/0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3391號) 來源
上戊建材室內裝修工程行 2017/08/0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59條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第26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又對於外牆鋼管施工架未使用國家標準CNS4750型式之施工架且未符合國家標準同等以上之規定;又對勞工於外牆施工架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另對於勞工於架空電線之接近場所移動式起重機作業時,未設置護圍、或於該電路四周裝置絕緣用防護裝備等設備或採取移開該電路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3415號) 來源
品冠營造有限公司 2017/08/0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01條第1項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位於工作井使勞工以固定式起重機從事吊掛污水下水道系統管線工程之推進器具,使用有顯著損傷、破損,未有足夠強度之吊索(繩)從事吊掛作業。(勞職授字第1060203342號) 來源
啟德機械起重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01 有機溶劑中毒預防規則第7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使勞工使用含有機溶劑甲苯、異丙醇、乙酸乙酯及丁酮等之漆料從事噴漆作業,未設置密閉設備或局部排氣裝置。(勞職授字第1060203438號) 來源
廣欣企業社 2017/08/02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用之摺床,未具有安全護圍、安全模、及其他安全裝置。(勞職授字第1060202361號) 來源
廣欣企業社 2017/08/0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之職業災害,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23611號) 來源
弘崴工程有限公司 2017/08/0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3款與承攬人共同作業時未巡視工作場所。(勞職授字第10602023612號) 來源
弘崴工程有限公司 2017/08/0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以其事業之全部或一部分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23613號) 來源
力曄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0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死亡災害,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2520號) 來源
先豐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02 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預防標準第36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9條之1第1項、第277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勞工使用硫酸未設置緊急沖淋設備,對於使勞工從事廢水處理設備內部相關管線及設備之維修、清洗、故障排除及採樣分析等局限空間作業,未依作業別訂定適合之危害防止計畫,使勞工使用丙酮等有健康危害之化學物質從事網版清洗作業,有吸入丙酮蒸氣之虞,有關呼吸防護具之選擇、使用及維護未依國家標準CNS 14258 Z3035規定辦理密合檢點及密合度測試,並規劃定期檢查確保防護具性能之計畫。(勞職授字第1060203080號) 來源
先豐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0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2項以其事業之全部或一部分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30801號) 來源
先豐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0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款與承攬人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未監督及協調之工作。(勞職授字第10602030802號) 來源
咊宙環境工程有限公司 2017/08/02 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預防標準第3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僱用勞工從事廠內廢水處理設備操作等作業,使勞工使用硫酸未設置緊急沖淋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30803號) 來源
中友機電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0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使用攜帶式砂輪電動機具,從事C型鋼切割作業,勞工有遭受感電危害危險之虞者,未於其連接電路上方之發電機電源設置適合其規格,具有高敏感度、高速型,能確實動作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勞職授字第1060203106號) 來源
詠丞機電工程有限公司 2017/08/0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5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使勞工於接近高壓或高壓電路從事PVC導管預埋作業時未在該電路設置絕緣用防護裝備。(勞職授字第10602031061號) 來源
玉暉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02 有機溶劑中毒預防規則第19條工廠內使用有機溶劑作業未指定現場主管擔任有機溶劑作業主管,從事監督作業。(勞職授字第1060203442號) 來源
玉暉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0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工廠內使用有機溶劑之作業場所未每6個月監測其濃度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60203441號) 來源
加泓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0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吊升荷重在3公噸以上之固定式起重機1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其檢查合格證已逾有效期限,未經再檢查合格即予繼續使用。(勞職授字第1060203472號) 來源
仕明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0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9條第1項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外牆鋼管施工架,未使用國家標準CNS4750型式之施工架或符合國家標準同等以上之規定。(勞職授字第1060203446號) 來源
裕佳昇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0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7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置塑膠滾軋機,該滾軋機具有捲入危害之虞,未設置護圍、導輪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3471號) 來源
吳正祈 2017/08/0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49條第1款使勞工以挖溝機於便道填土作業時,未於該處事先調查該作業場所之地質、地形狀況等,適當決定車輛系營建機械之種類及性能、行經路線及作業方法,造成勞工操作挖溝機於便道填土作業時傾倒翻落淹沒至一旁水塘中,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3459號) 來源
元大營造有限公司 2017/08/0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4款與承攬人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未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未指導及協助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勞職授字第1060203467號) 來源
賴立梧(即五富企業社) 2017/08/0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鋼構廠房等場所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及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勞職授字第1060203478號) 來源
建大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03 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鋼構廠房等場所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及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勞職授字第1060203482號) 來源
大地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0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3502號) 來源
陳惠美(即京成廣告社) 2017/08/0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49條第1款屋頂上方廣告招牌製作安裝勞工使用移動梯上下屋頂時,未採取防止移動梯轉動之必要措施,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3517號) 來源
猛揮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0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未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勞職授字第1060203519號) 來源
泉盛纖維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03 升降機安全檢查構造標準第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升降機搬器出入口處,未設置不燃性材料之門扉。(勞職授字第1060203251號) 來源
泉盛纖維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0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並使用之危險性設備(第一種壓力容器),未經勞動檢查機構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代行檢查機構檢查合格即予使用。(勞職授字第1060203252號) 來源
泉盛纖維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0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第1項設置第一種壓力容器12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設備,其操作人員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之合格人員充任之。(勞職授字第1060203346號) 來源
展才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0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3445號) 來源
隆輝安全帽有限公司 2017/08/0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廠區內之升降機,對於升降機之升降路各樓出入口門,未有連鎖裝置,使搬器地板與樓板相差7.5公分以上時,升降路出入口門不能開啟之。(勞職授字第1060203509號) 來源
順越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0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8條第1項第5款、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工廠內車床機臺未設置具有連鎖性能之安全門等設備及半轉式、全轉式衝壓機械,未具有安全護圍、安全模、特定用途之專用衝剪機械或自動衝剪機械。(勞職授字第1060203507號) 來源
曜輝營造有限公司 2017/08/0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7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從事露天開挖作業,其垂直開挖最大深度在1.5公尺以上者,未設擋土支撐。(勞職授字第1060203510號) 來源
台灣福林卡杉科技工業有限公司 2017/08/0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吊升荷重在3公噸以上之固定式起重機,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未經勞動檢查機構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代行檢查機構檢查合格即予使用。(勞職授字第1060203469號) 來源
台灣福林卡杉科技工業有限公司 2017/08/0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設置固定式起重機1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其操作人員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之合格人員充任之。(勞職授字第1060203470號) 來源
國城營造有限公司 2017/08/0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3542號) 來源
臺灣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0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9條之3、第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廢水放流池之局限空間作業場所,未於入口顯而易見處所公告禁止進入;冷卻機鍋爐下方齒輪及鍊條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設護罩。(勞職授字第1060203299號) 來源
臺灣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0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勞職授字第10602032991號) 來源
紳赫機械工程有限公司 2017/08/0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08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高壓氣體氧氣及乙炔鋼瓶貯存時未分開貯放,未固定未裝妥護蓋。(勞職授字第10602032992號) 來源
杏輝藥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0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置攪拌機之攪拌棒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有護罩、護圍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3398號) 來源
長佑營造有限公司 2017/08/0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第230條第1項及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之1條、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高差1.5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平台,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工區現場使用之合梯(未具堅固構造、梯腳間未具硬質繫材扣牢及未具防滑梯面;對於工區內人員未佩戴安全帽及B1F車道上方搭設之高度2公尺以上工作平台,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3421號) 來源
三陽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0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第58條、第277條第2項、第287條及工業用機器人危害預防標準第2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馬達轉軸未設護罩;自動化機械具有危險之部分未設置護圍或具有連鎖性能之安全門等設備;對於塗裝區勞工配戴之呼吸防護具(防蒸氣口罩),無相關維護及呼吸防護具密合度測試紀錄;對於勞工有暴露於高溫、低溫、非游離輻射線、生物病原體、有害氣體、蒸氣、粉塵或其他有害物之虞者,未置備適當安全衛生防護具(護目鏡、袖套等),並使勞工確實使用;鑄造區工業用機器人活動範圍其缺口未防護。(勞職授字第1060203422號) 來源
臻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0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9條之1第1項、第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勞工於蓄水池內局限空間從事槽底清洗作業,有危害之虞者,未訂定危害防止計畫,未使現場作業主管、監視人員、作業勞工及相關承攬人依循辦理、攪拌槽轉軸無護罩。(勞職授字第1060203453號) 來源
鑫合興浪板企業有限公司 2017/08/0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0條、第228條及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置之固定式起重機之吊鉤之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故障、高度差1.5公尺之作業平台,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摺床未具有安全護圍。(勞職授字第1060203457號) 來源
樂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0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3條及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1項於工廠內衝剪機械未具有安全護圍;建築物昇降設備臨時使用升降機(積載荷重1.4公噸),對於升降機之升降路各樓出入口,未裝置構造堅固平滑之門並應有安全裝置,使升降搬器及升降路出入口之任一門開啟時升降機不能開動。(勞職授字第1060203429號) 來源
新麗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0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設置鍋爐及高壓氣體特定設備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設備,其操作人員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之合格人員充任之。(勞職授字第1060203428號) 來源
鑫興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0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吊升荷重在3公噸以上之固定式起重機1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未經勞動檢查機構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代行檢查機構檢查合格即予使用。(勞職授字第1060203548號) 來源
猛揮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04 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第11條第4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置吊升荷重2.5公噸之塔式中型固定式起重機7座,未實施符合規定之荷重試驗及安定性試驗並保存紀錄。(勞職授字第1060203613號) 來源
悅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0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3474號) 來源
曾士峯(即瑞瀧工程行) 2017/08/0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未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勞工有遭受被刺危險之虞,未於該場所暴露之鋼筋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勞職授字第1060203475號) 來源
馮元明 2017/08/0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2項將工程部分交付再承攬時,未於事前以書面具體告知再承攬人有關工作場所之工作環境、被刺等危害因素暨職業安全衛生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3477號) 來源
岱盟工程有限公司 2017/08/0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2項將工程部分交付再承攬時,未於事前以書面具體告知再承攬人有關工作場所之工作環境、被刺等危害因素暨職業安全衛生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3479號) 來源
誠實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0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3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及通往1樓底板場所僅設置2支並排角材之通行設備,未於該暴露之鋼筋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及通往1樓底板場所設置適當之扶手、踏板、梯等橫隔兩地之通行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3480號) 來源
誠實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0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未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未指導及協助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勞職授字第1060203481號) 來源
黃榮森(即群峰五金企業社) 2017/08/07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16條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所設衝剪機械,勞工有遭受捲夾危害之虞,未設置符合第4條所定之安全機能(安全護圍等、連鎖防護式、雙手操作式、感應式、拉開式或掃除式安全裝置之一)。(勞職授字第1060203526號) 來源
台灣生物製劑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0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第一種壓力容器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設備,未經勞動檢查機構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代行檢查機構檢查合格即予使用。(勞職授字第1060203528號) 來源
台灣生物製劑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0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設置之第一種壓力容器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設備,其操作人員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合格即行操作。(勞職授字第1060203529號) 來源
永恆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0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未採取下列必要措施:一、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二、工作場所之巡視。(勞職授字第1060203174號) 來源
巨人水電工程有限公司 2017/08/0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2項以其事業之全部或一部分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承攬人就其承攬之全部或一部分交付再承攬時,承攬人亦應依前項規定告知再承攬人。(勞職授字第1060203176號) 來源
祥成企業社 2017/08/0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1條、第25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勞工工作場所之通道未保持不致使勞工跌倒、滑倒、踩傷等之安全狀態,或採取必要之預防措施且勞工於通路上使用臨時配線或移動電線。(勞職授字第1060203178號) 來源
祥成企業社 2017/08/0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之職業災害,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3405號) 來源
香港商麥迪康亞太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2017/08/0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77條第1項、有機溶劑中毒預防規則第6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廠內有機溶劑塗佈作業,未實施呼吸防護具之檢點並確認其數量,且未以個人專用為原則,並訂定選擇、使用、經常檢查、保持其性能之計畫,另廠內有機溶劑(油墨含異丙醇、乙酸乙酯第二類有機溶劑)印刷、調配、塗佈,未有適當之局部排氣裝置。(勞職授字第1060203425號) 來源
香港商麥迪康亞太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2017/08/07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對於廠內有機溶劑(油墨含異丙醇、乙酸乙酯等第二種有機溶劑)塗佈作業場所未實施環境監測。(勞職授字第1060203427號) 來源
長友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0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3431號) 來源
長友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0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未採取下列必要措施:一、工作之連繫與調整。(勞職授字第1060203436號) 來源
永續鷹架企業有限公司 2017/08/0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施工架及施工構台組配作業主管未於作業現場決定作業方法,指揮勞工作業且未於作業現場監督勞工確實使用個人防護具。(勞職授字第1060203450號) 來源
永恆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0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1條、第25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於勞工工作場所之通道未保持不致使勞工跌倒、滑倒、踩傷等之安全狀態,或採取必要之預防措施且勞工於通路上使用臨時配線或移動電線。(勞職授字第1060203464號) 來源
永富加油站有限公司 2017/08/0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41條鍋爐及壓力容器安全規則第3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工作場所之抽氣機(使用中,交流電220V),其電源開關電極端帶電部分,勞工於作業中或通行時,有因接觸或接近致發生感電之虞者,未設防止感電之護圍或絕緣被覆;空壓機之壓力表之刻度板上,未明顯標示最高使用壓力之位置(勞職授字第1060203473號) 來源
元茂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0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未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未指導及協助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勞職授字第1060203491號) 來源
壯觀帷幕牆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0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3條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倒塌、崩塌之虞之場所作業,未有防止構造物或其他物體之上方、內部或其周邊發生倒塌、崩塌之設施。(勞職授字第1060203492號) 來源
春發金屬有限公司 2017/08/0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3條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勞工於有發生倒塌、崩塌之虞之場所作業,未有防止構造物或其他物體之上方、內部或其周邊發生倒塌、崩塌之設施致勞工遭物體倒塌災害致死,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3493號) 來源
廣泰金屬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0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63條、第153條、第22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工廠內供線機係高速迴轉體,未裝置護罩,護蓋或其他適當之安全裝置;對於堆置物料,為防止倒塌、崩塌或掉落,未採取繩索捆綁、護網、擋樁、限制高度或變更堆積等必要設施,並禁止與作業無關人員進入該等場所;輸送帶2公尺以上作業平台及桶裝機作業區(深度2公尺)之工作場所邊緣及開口部份,未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握把、覆蓋等防護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3549號) 來源
達偉企業有限公司 2017/08/0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49條第1款工廠內發生勞工從事清掃作業時因物料倒塌被壓,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3553號) 來源
三鉢紙業有限公司 2017/08/0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真空泵之傳動帶輪、木碳篩選機械之傳動帶輪、齒輪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有護罩、護圍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3555號) 來源
三鉢紙業有限公司 2017/08/0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鍋爐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設備,其檢查合格證已逾有效期限,未經再檢查合格即予繼續使用。(勞職授字第1060203556號) 來源
工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0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9條第1款、第129條第9款、第135條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鋼管施工架之設置其構材之材料抗拉強度、試驗強度及製造,未符合國家標準CNS4750同等以上之規定;對於暴露之鋼筋未採取彎曲、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對於可調鋼管支撐於調整高度時,未以制式之金屬附屬配件為之,不得以鋼筋等替代使用。(勞職授字第1060203581號) 來源
益銘營造有限公司 2017/08/0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20條第1項第3款規定、第129條第9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以鋼管構成者,杆柱相鄰間距超過2.5公尺;對於暴露之鋼筋未採取彎曲、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勞職授字第1060203543號) 來源
高屏電業工程有限公司 2017/08/07 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第38條第1項第1款、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移動式起重機之搭乘設備及懸掛裝置,未於事前將其構造設計圖、強度計算書,委託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專業機構簽認;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未使勞工確實配戴安全帽及安全帶。(勞職授字第1060203511號) 來源
成中恆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0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未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勞職授字第1060203434號) 來源
大芳紙行有限公司 2017/08/0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8條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置之原紙分條機,有導致捲夾危害之虞,未設置護罩、護圍或具有連鎖性能之安全門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3440號) 來源
金順利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0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7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離心分離機運轉時,勞工有遭受捲夾危險之虞,未設有覆蓋及連鎖裝置。(勞職授字第1060203499號) 來源
瑞原環保有限公司 2017/08/0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2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荷重在1公噸以上之堆高機,其操作人員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之合格人員充任之。(勞職授字第1060203597號) 來源
京凱企業有限公司 2017/08/0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82條第1項、第24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勞工操作塑膠射出成型機時,將雙手操作式起動裝置改成單手即可啟動,未設置安全門、雙手操作式起動裝置或其他安全裝置。另該射出成型機加熱部部分未有防止感電之護圍或絕緣被覆。(勞職授字第1060203485號) 來源
大井輕金屬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0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置切割機傳動帶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設置護罩、護圍。(勞職授字第1060203503號) 來源
迎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0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升降機之升降路各樓出入口門未有連鎖裝置,使搬器地板與樓板相差7.5公分以上時,升降路出入口門不能開啟之。(勞職授字第1060203594號) 來源
強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08 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第3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工廠儲存區內處置氯化氫溶液數量40公噸,未設置洗眼、緊急沖淋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3504號) 來源
強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08 危害性化學品標示及通識規則第5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0條第1項工作場所儲存區處置氯化氫溶液數量為40噸,對裝有危害性化學品之容器(氯化氫),未依規定之分類及危害圖式明顯標示。(勞職授字第1060203506號) 來源
鴻華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0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37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置之輸送帶磅料平台固定梯梯長6.06公尺,未於距梯底2公尺以上部分設置護籠或其他保護裝置。(勞職授字第1060203343號) 來源
東和鋼鐵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0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機械之掃除、上油、檢查、修理或調整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者,未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及送料。為防止他人操作該機械之起動等裝置或誤送料,未採上鎖或設置標示等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3350號) 來源
濟業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2017/08/0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3557號) 來源
新亞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0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勞職授字第1060203592號) 來源
樂志營造有限公司 2017/08/0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3593號) 來源
啟基機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0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06條第1項、第108條第1項、第108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於高壓氣體容器,使用時,未加固定;對於高壓氣體氧氣及乙炔鋼瓶,未分開貯存;對於高壓氣體之貯存,未安穩置放並加固定及裝妥護蓋。(勞職授字第1060203404號) 來源
台金金屬工程有限公司 2017/08/0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6條、第106條第1項、第108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對鑽孔機作業,未標示勞工不得使用手套;對於高壓氣體容器,使用時,未加固定;對於高壓氣體之貯存,未安穩置放並加固定及裝妥護蓋。(勞職授字第1060203406號) 來源
復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0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9條之1第1項、第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未確認局限空間可能危害及依評估結果訂定適合之局限空間危害防止計畫且未有執行紀錄;攪拌機轉軸未設置護罩。(勞職授字第1060203466號) 來源
京騰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0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3487號) 來源
晃茂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0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款與承攬人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未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勞職授字第1060203488號) 來源
龍甲工程有限公司 2017/08/0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第281條第1項及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20條第1項、第73條第1項暨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擋土支撐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及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擋土支撐高處作業,未使勞工使用安全帶或採安全網等措施(未設安全母索),對於依規定設置之護欄未具有腳趾板,對於擋土支撐未依擬訂之施工計劃構築。(勞職授字第10602034881號) 來源
中麟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0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條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未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對勞工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梁模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3537號) 來源
榮金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0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勞職授字第1060203538號) 來源
大將作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0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9條之2第1項及缺氧症預防規則第4條、第17條、第2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勞工於局限空間從事作業,有危害勞工之虞時,未於作業場所入口顯而易見處所公告相關注意事項使作業勞工周知,及未置備測定空氣中氧氣濃度之必要測定儀器並採取隨時可確認空氣中氧氣濃度、硫化氫等其他有害氣體濃度之措施,及從事缺氧危險作業時對進出該場所勞工未予確認或點名登記,及未於每1班次指定缺氧作業主管從事監督事項。(勞職授字第10602035381號) 來源
嘉義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0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8條第1項第5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工廠內對於銑床機臺未設置具有連鎖性能之安全門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3605號) 來源
捷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09 優先管理化學品之指定及運作管理辦法第6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4條第2項對於處置及使用具有生殖毒性物質第1級之優先管理化學品未依規定,將相關資料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勞職授字第1060203603號) 來源
建泓營造有限公司 2017/08/0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第238條、第243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工作場所有物體飛落之虞者,未供給安全帽等防護具使勞工戴用、對於使用對地電壓在150伏特以上抽水馬達機具,未於各該電動機具之連接電路上設置適合其規格,具有高敏感度、高速型,能確實動作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3590號) 來源
晉榮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1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未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未指導及協助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勞職授字第1060203443號) 來源
典鈺工程有限公司 2017/08/1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2項將工程部分交付再承攬時,未於事前以書面具體告知再承攬人有關工作場所之工作環境、被刺等危害因素暨職業安全衛生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3444號) 來源
何榗祥 2017/08/1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4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作業現場延長電線置於地面之工作場所,勞工有遭受感電危險之虞,未將該延長電線架高防護等防止絕緣被破壞之設施,致遭使用之金屬製台車輾壓造成其接觸處絕緣被覆破損。(勞職授字第1060203447號) 來源
典鈺工程有限公司 2017/08/1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4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作業現場延長電線置於地面之工作場所,勞工有遭受感電危險之虞,未將該延長電線架高防護等防止絕緣被破壞之設施,致遭使用之金屬製台車輾壓造成其接觸處絕緣被覆破損。(勞職授字第1060203496號) 來源
久億營造有限公司 2017/08/1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3646號) 來源
洛城營造有限公司 2017/08/1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0條第1項及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用之合梯未具堅固構造、兩梯腳間未具硬質繫材及未具防滑梯面、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3454號) 來源
豐田電機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1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5條、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廠區內之升降機,對於升降機之升降路各樓出入口門,未有連鎖裝置,使搬器地板與樓板相差7.5公分以上時,升降路出入口門不能開啟之;該廠區內之以動力驅動之衝剪機械,以動力驅動之衝壓機械及剪斷機械,未具有安全護圍、安全模、特定用途之專用衝剪機械或自動衝剪機械。(勞職授字第1060203602號) 來源
新順營造有限公司 2017/08/1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250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受處分人設置之沖洗機馬達皮帶未設置護罩、護圍等設備;於工地有觸及高導電性接地物之虞之場所使用之交流電焊機,未設置自動電擊防止裝置;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3596號) 來源
中森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1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以其事業之全部或一部分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3559號) 來源
美耐不銹鋼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1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所設設備之傳動輪有捲夾危害勞工之虞,未於該危險位置設置護罩、護圍等設備,使所僱勞工遭捲夾,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3375號) 來源
羽泰國際企業有限公司 2017/08/1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第45條及第5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勞工於輸送帶運轉下作業,勞工有顯著被捲夾危害之虞,未於輸送帶下設置護罩、於適當位置設置有明顯標誌之緊急制動裝置及停止輸送帶運轉下進行橡膠片排除作業,使勞工於移除輸送帶下滾輪橡膠片時遭捲夾,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3407號) 來源
羽泰國際企業有限公司 2017/08/1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之職業災害,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3408號) 來源
興鋓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1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護欄工程場所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該場所作業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3584號) 來源
遠揚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1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款與承攬人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未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勞職授字第1060203586號) 來源
二億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1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設置第一種壓力容器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設備,其操作人員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合格即行操作。(勞職授字第1060203587號) 來源
全宏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1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款與承攬人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未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勞職授字第1060203616號) 來源
博翊機械工業有限公司 2017/08/1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71條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廠內堆置有機溶劑區域屬易引起火災及爆炸危險之場所,未標示嚴禁煙火,且現場發現許多菸蒂,經確認有勞工在該處吸菸,未落實勞工不得使用明火規定。(勞職授字第1060203660號) 來源
華揚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1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2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以固定式起重機吊掛作業時,對於起重機具之運轉,勞工有遭受物體飛落危害之虞,未採取防止吊掛物通過人員上方及人員進入吊掛物下方之設備或措施,且使用足夠強度之吊掛用載具。(勞職授字第1060203662號) 來源
明將工程有限公司 2017/08/1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超過1.5公尺之地下1層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該處設置安全之上下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3666號) 來源
中森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1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未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未指導及協助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勞職授字第10602035591號) 來源
匠新室內裝修有限公司 2017/08/1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2項承攬人就其承攬之全部或一部分交付再承攬時,承攬人未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3561號) 來源
琦順企業社 2017/08/1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0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使用木合梯梯腳與地面之角度未在75度以內,且兩梯腳間未有金屬等硬質繫材扣牢,腳部未有防滑絕緣腳座套,木合梯未有安全之防滑梯面,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3563號) 來源
威致鋼鐵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11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9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工廠內桌上用研磨機未設置護罩。(勞職授字第1060203609號) 來源
有善企業有限公司 2017/08/1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1款勞動場所發生死亡災害,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3566號) 來源
大力營造有限公司 2017/08/1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0條、第92條第1項、第116條第1項第3款、第243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第34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起重機具之吊鉤或吊具,未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對於起重機具之運轉,未於運轉時採取防止吊掛物通過人員上方及人員進入吊掛物下方之設備或措施;對於鑽土機作業時,未禁止人員進入操作半徑內;對於使用對地電壓在220伏特抽水機於液體濕潤之潮濕場所,為防止因漏電而生感電危害,未於各該電動機具之連接電路上設置適合其規格,具有高敏感度、高速型,能確實動作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對於PC樁之堆放,未加以適當之擋樁。(勞職授字第1060203637號) 來源
中福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1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20條第1項第7款、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護欄前方2公尺內之施工構台地板堆放物料;對勞工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B3F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3600號) 來源
堅石營造有限公司 2017/08/1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規定、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45條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施工架未在適當之垂直、水平距離處與構造物妥實連接,其間隔在垂直方向以不超過5.5公尺,水平方向以不超過7.5公尺為限、對於暴露之鋼筋未採取彎曲、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勞職授字第1060203611號) 來源
日祥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1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0條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場所,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度5公尺以上之施工架之構築及拆除,未事先就預期施工時之最大荷重,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置備施工圖說,並指派所僱之專任工程人員簽章確認強度計算書及施工圖說。(勞職授字第1060203653號) 來源
富鏵工程有限公司 2017/08/1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1條之2第1項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使用道路作業之工作場所,從事挖掘施工作業,未設置交通管制設施。(勞職授字第1060203654號) 來源
裕毛屋食研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1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95條第1項、缺氧症預防規則第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置之冷藏室為自然換氣不充分之場所,勞工作業有遭受缺氧空氣及低溫危害之虞,於該內部作業出口之門未依規定採不致閉鎖之措施,或使自內部易開啟之構造或於內部設置與外部有效聯絡之通報警報裝置。(勞職授字第1060203420號) 來源
第寶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2017/08/1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板開口部分及外部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該樓板開口部分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及於施工架工作臺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3674號) 來源
宜芃營造有限公司 2017/08/1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以其事業之全部或一部分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3678號) 來源
奕冠鋼構有限公司 2017/08/1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第1款勞動場所發生死亡災害,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3680號) 來源
奕冠鋼構有限公司 2017/08/1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49條第1款使勞工攀爬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移動梯上從事鋼樑工程相關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且未提供其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3681號) 來源
黃順鎰(即丸田冷凍倉儲行) 2017/08/1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86條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勞工從事卸收氨危險物於低壓儲槽抽除作業,有洩漏危險之虞,未依規定使用軟管從事氨可燃性氣體之卸收時,事先確定臨時軟管與該儲槽底部卸油閥結合部分已確實連接牢固始得作業,致發生臨時軟管脫落,造成氨氣洩漏。(勞職授字第1060203601號) 來源
協原土木包工業 2017/08/1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之職業災害,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3532號) 來源
麗明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1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勞職授字第1060203550號) 來源
淳華工程行 2017/08/1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勞工於工作場所有物體飛落之虞者,未設置防止物體飛落之設備,並供給安全帽等防護具,使勞工戴用。(勞職授字第1060203551號) 來源
淳華工程行 2017/08/1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之職業災害,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3552號) 來源
茂淂有限公司 2017/08/1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5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水泥電桿易滑動、滾動物件之堆放,未採取繩索捆綁、護網、擋樁、限制高度或變更堆積等必要設施。(勞職授字第1060203353號) 來源
燿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1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9條第1項、第76條第2項、第177條第1項、第25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工作臺階梯未設扶手;廢水廠之攪拌機開口部分未設護罩等設備;使用單甲基醚丙二醇醋酸酯(閃火點攝氏42度),電燈、電氣箱、插座及插頭未有適合於其設置場所危險區域劃分使用之防爆性能構造;廢水廠之通路上使用臨時配線。(勞職授字第1060203598號) 來源
燿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14 優先管理化學品之指定及運作管理辦法第6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4條第2項處置、使用之優先管理化學品鉻酸鈉,未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勞職授字第1060203599號) 來源
工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1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3626號) 來源
奕鼎五金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1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82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廠內所設壓鑄機未設置安全門、雙手操作式起動裝置或其他安全裝置。前項安全門應具有非關閉狀態即無法起動機械之性能。(勞職授字第1060203633號) 來源
普慧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1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8條第1項第5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廠內所設置CNC車床及銑床未設置護罩、護圍或具有連鎖性能之安全門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3627號) 來源
陳朝陽(自然人) 2017/08/1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事業單位以其事業之全部或一部分交付承攬時,應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職業安全衛生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3631號) 來源
洪蟾卿(自然人) 2017/08/14 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第38條第1項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雇主使用移動式起重機吊掛搭乘設備搭載或吊升人員作業時,未依規定辦理搭乘設備及懸掛裝置(含熔接、鉚接、鉸鏈等部分之施工),應妥予安全設計,並事前將其構造設計圖、強度計算書及施工圖說等,委託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專業機構簽認。(勞職授字第1060203635號) 來源
陳朝陽(自然人) 2017/08/1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第1款勞動場所發生死亡災害,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3655號) 來源
澎匠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2017/08/1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施工架作業場所,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3547號) 來源
羅振嘉 2017/08/1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之職業災害,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3448號) 來源
二億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1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設置第一種壓力容器,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設備,其操作人員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合格即行操作。(勞職授字第1060203677號) 來源
日源紙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1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7條、第43條第1項、第126條、第22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從事清理磨漿機之管路作業時,未能事先穿戴高溫作業之防護具;另複捲機之轉軸、抄紙機周邊之齒輪、轉輪、傳動帶,未裝設護罩、護圍等防護設施;勞工無堆高機操作人員證照,駕駛堆高機作業;高度差2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之開口部分無護欄。(勞職授字第1060203303號) 來源
台全電機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1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7條、第21條第1項、第300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置清理機台上廢鋁料作業時未穿戴高溫作業之防護具;壓鑄區之壓鑄機旁走道上金屬製花紋板有油汙,勞工有滑倒之虞,未採取必要之預防措施;使勞工於8小時日時量平均音壓級超過85分貝(壓鑄區)之工作場所作業,未使勞工戴用有效之耳塞、耳罩等防音防護具。(勞職授字第1060203414號) 來源
鳳凰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1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未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未指導及協助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勞職授字第1060203451號) 來源
中鼎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1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與承攬人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3498號) 來源
良記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15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95條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9條之7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勞工使用研磨輪未設置護罩;及於排水、蓄水槽內(局限空間)從事作業,作業區域超出監視人員目視範圍者,未使勞工佩戴安全帶及可偵測人員活動情形之裝置。(勞職授字第1060203576號) 來源
三井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1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53條及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堆置物料未採取繩索捆綁、護網、擋樁、限制高度或變更堆積等必要設施並禁止與作業無關人員進入該等場所;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施工架與結構構體間開口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蓋或安全網。(勞職授字第1060203582號) 來源
日新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15 粉塵危害預防標準第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勞工從事碎玻璃、石英砂及純碱,且石英砂為原料之作業,未防止特定粉塵發生源之粉塵之發散,依室內混合製造玻璃原料之特定粉塵發生源,設置密閉設備、局部排氣裝置、維持濕潤狀態或具同等以上性能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3625號) 來源
聯河鋁業有限公司 2017/08/1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第57條第3項、第90條、第101條第1項、第224條第1項、第280條及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勞工從事鋁材裁切作業,裁切機之轉軸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有護罩、護圍、套胴、跨橋等設備;從事固定式起重機吊掛作業,固定式起重機未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吊掛用具(纖維索)有顯著損傷,於固定式起重機吊掛作業中有物體飛落之虞,未置備有適當之安全帽及其他防護;裁切機之轉軸必須在運轉狀態下故障排除(使用倒退鍵),未於危險之部分設置護罩、護圍等安全設施或使用不致危及勞工身體之足夠長度之作業用具;裁切機送料區之地面凹槽(高差2公尺以上),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握把、覆蓋等防護措施;裁切機未具有安全護圍勞工。(勞職授字第1060203649號) 來源
明炫精密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1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對僱用勞工充任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設備之操作人員,其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合格。(勞職授字第1060203661號) 來源
麗明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1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5條、第135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勞工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頂版場所作業,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等易生職業災害者,未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可調鋼管支柱為模板支柱之高度超過3.5公尺者,未每隔2公尺內設置足夠強度之縱向、橫向之水平繫條。(勞職授字第1060203665號) 來源
偉基營造有限公司 2017/08/1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43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005條、第011條之1、第020條第1項第01款對於使用對地電壓在150伏特以上水泥砂漿攪拌機具,未於該電動機具之連接電路上設置適合其規格,具有高敏感度、高速型,能確實動作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對於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等易生職業災害者,未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以及對於露台設置之護欄,未具有高度90公分以上之上欄杆、高度在35公分以上,55公分以下之中間欄杆或等效設備、腳趾板及杆柱等構材。(勞職授字第1060203664號) 來源
炎洲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1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2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所僱勞工從事以堆高機搬運貨物工作,未使其接受荷重在1公噸以上之堆高機特殊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即指派操作荷重2.5公噸堆高機,致該員所操作堆高機不慎撞擊勞工,又因堆高機緊急煞車,導致貨叉上之成品往前滑移向右倒下,壓傷勞工,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3228號) 來源
歐凱瓦斯分裝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1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71條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勞工於分裝場灌裝台從事液化石油氣灌裝作業,對於灌裝台旁有易引起火災及爆炸危險之虞之場所,未使載運液化石油氣貨車之排氣管裝設滅焰器。(勞職授字第1060203714號) 來源
新生工程行 2017/08/1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之職業災害,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3381號) 來源
榮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1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款與承攬人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未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勞職授字第10602033811號) 來源
永續鷹架企業有限公司 2017/08/1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施工架作業場所,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33812號) 來源
禾之豐工程行 2017/08/16 職業安全設施規則第1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勞工於高度1.5公尺以上之暗架天花板作業,使用高空作業車作為上下設備使用。(勞職授字第10602033813號) 來源
利晉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1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外牆施工架工作台及管道間高度超過2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3508號) 來源
世紀鋼鐵結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1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以其事業之全部或一部分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告該承攬人有關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3540號) 來源
世紀鋼鐵結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1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53條、第228條、第241條、第25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勞工於營建工程板預留開口及其四周開口邊緣處及電梯井開口處,未設置符合規定之護欄、覆蓋、安全網或佩掛安全帶之防墜設施;通路上使用臨時配線或移動電線;於辦公室增建工程,未設置符合規定之安全上下設備;臨時用電之無熔絲開關未設防止感電之護圍或絕緣被覆;使用交流電焊機未裝設自動電擊防止裝置。(勞職授字第1060203546號) 來源
世紀鋼鐵結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16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10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實施作業環境監測前,未就作業環境危害特性,訂定含採樣策略之作業環境監測計畫。(勞職授字第1060203558號) 來源
超越金屬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16 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第6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操作固定式起重機從事吊掛作業,未使其當荷物起吊離地後,不得以手碰觸荷物。(勞職授字第1060203606號) 來源
元茂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1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20條第1項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42條第1項、第2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天井施工架內側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使用對地電壓在150伏特以上移動式防火被覆之噴漿機未於各該電動機具之連接電路上設置適合其規格,具有高敏感度、高速型,能確實動作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對於連接於臨時配線之架空懸垂電燈等,未設置護罩防止觸及燈座帶電部分;及對於陽台未設置上欄杆。(勞職授字第1060203612號) 來源
東龍工程行 2017/08/1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及第11條之1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高度2公尺以上之屋頂平台邊緣開口,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防護設備及未使勞工確實配戴安全帽,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3643號) 來源
永恆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1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之1條、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於施作人員未戴安全帽及結構物四周高度2公尺以上施工架作業場所,部分未依規定設置護欄(內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護蓋或安全網。(勞職授字第1060203647號) 來源
萬代福營造有限公司 2017/08/1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工區內結構物四周高度2公尺以上外牆施工架作業場所,部分未依規定設置內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勞職授字第1060203663號) 來源
合騏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1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89條、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第11條第4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組裝區1座固定式起重機未標示最高負荷及規定使用時不得超過此項限制。另該起重機屬中型固定式起重機,未於設置完成時實施荷重試驗並保存紀錄。(勞職授字第1060204243號) 來源
合騏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1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設置液化石油氣儲槽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設備,其操作人員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之合格人員充任之。(勞職授字第1060204242號) 來源
合騏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1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液化石油氣儲槽,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設備,其檢查合格證已逾有效期限,未經再檢查合格即予繼續使用。(勞職授字第1060204241號) 來源
麗明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1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2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模板材料置放於高處,位能超過12公斤•公尺之物件有飛落之虞,未予以固定。(勞職授字第1060203742號) 來源
長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1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83條及第15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扇風機之葉片,有危害勞工之虞,未設置護網或護圍等設備;又廠內物料堆置妨礙消防器具之緊急使用。(勞職授字第1060203351號) 來源
臺北榮民總醫院玉里分院 2017/08/1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37條第1項、第175條第1項、第196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置地下室水槽固定梯未於距梯底2公尺以上部分設置護籠;柴油槽未加裝接地線去除靜電;柴油配管未標示原料、材料種類。(勞職授字第1060203452號) 來源
科治新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17 工業用機器人危害預防標準第21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77條第1項、第243條及有機溶劑中毒預防規則第6條第1項與粉塵危害預防標準第2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工業用機器人設置之出入口未標示勞工於運轉中禁止進入,出入口未設置光電式安全裝置或安全墊或具有可立即發生動作機能之緊急停止裝置;設置使用丙酮之清洗機,使用之警示燈、監視器等電氣機械、器具或設備,未具有適合於其設置場所危險區域劃分使用之防爆性能構造;潮濕場所使用對地電壓在150伏特以上移動式涼風扇未於該電動機具之連接電路上設置適合其規格,具有高敏感度、高速型,能確實動作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工作者於室內作業場所從事有關丙酮之擦拭作業,未於該作業場所設置密閉設備、局部排氣裝置或整體換氣裝置,以及噴砂區粉塵作業場所未揭示禁止飲食或吸菸於明顯易見之處所。(勞職授字第1060203539號) 來源
世紀鋼鐵結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1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3款。與承攬人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未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巡視工作場所。(勞職授字第1060203545號) 來源
久富生技有限公司 2017/08/1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55條、第27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重約250公斤木頭之搬運,未利用機械以代替人力、對於木頭之搬運未置備安全鞋供勞工使用。(勞職授字第1060203564號) 來源
世運有限公司 2017/08/1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0條及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第6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固定式起重機吊掛作業區有物體飛落之虞時,未置備有適當之安全帽及其他防護,以及當荷物起吊離地後,以手碰觸荷物。(勞職授字第1060203568號) 來源
台灣荒川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1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第9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機械之原動機、轉軸、齒輪、帶輪、飛輪、傳動輪、傳動帶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有護罩、護圍、套胴、跨橋等設備;升降機升降路出入口門連鎖裝置經測試為失效狀態。(勞職授字第1060203638號) 來源
永達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1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第129條第9款、第135條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營造工地未使施作人員戴用安全帽、對於暴露之鋼筋,未採取彎曲、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對於可調鋼管支撐於調整高度時,未以制式之金屬附屬配件為之。(勞職授字第1060203679號) 來源
朝日營造廠有限公司 2017/08/1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營造工地未使施作人員戴用安全帽。(勞職授字第1060203695號) 來源
玖樑工程行 2017/08/1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以其事業之全部或一部分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3698號) 來源
萬客隆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1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29條第1項第9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暴露之鋼筋,未依採取彎曲、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勞職授字第1060203735號) 來源
開裕營造有限公司 2017/08/1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營造工地未使施作人員戴用安全帽。(勞職授字第1060203727號) 來源
信益建築無限公司 2017/08/1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條、第19條第1項、第21條第1項、第3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等易生職業災害者,未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1樓頂版場所作業時,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設置之護蓋,未依具有防止滑溜、掉落、掀起或移動;對於2公尺以上高處營造作業,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3720號) 來源
協國營造有限公司 2017/08/1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南側橋台開挖處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3700號) 來源
洲域營造有限公司 2017/08/1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7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沉砂池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沉砂池場所作業,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露天開挖作業之工作場所,未依同標準規定,設有警告標示,禁止與工作無關人員進入。(勞職授字第1060203701號) 來源
騰遠營造有限公司 2017/08/1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板開口部分及外牆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樓板開口部分設置護欄,及於外牆施工架工作臺設置護欄(內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3676號) 來源
金居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1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54條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置之烘箱電源為三相三線式電壓380伏特,使勞工將烘箱電源開路未斷電即從事加熱陶瓷板調整作業,使勞工有遭受感電危害之虞,未依規定以檢電器具檢查,確認電路已停電。(勞職授字第1060203683號) 來源
姚世宏(即禾協電器行) 2017/08/1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第1款勞動場所發生勞工死亡職業災害,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3774號) 來源
姚世宏(即禾協電器行) 2017/08/1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4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邊緣及開口部份,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握把、覆蓋等防護措施,並未採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因墜落而致勞工遭受危險之措施,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3775號) 來源
麗明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1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2、3款與承攬人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勞職授字第1060203169號) 來源
瑾諺工程有限公司 2017/08/1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64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堆置模板材料於載貨台未設置防止物料移動之適當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31691號) 來源
佳信起重工程有限公司 2017/08/1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5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堆置物料,為防止倒塌、崩塌或掉落,未採取繩索捆綁、護網、擋樁、限制高度或變更堆積等必要設施,並禁止與作業無關人員進入該等場所。(勞職授字第10602031692號) 來源
蝴蝶谷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1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06條、第175條、第19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用之瓦斯鋼瓶未固定;設置之柴油槽未加裝接地線去除靜電;設置之瓦斯配管未標示原料、材料種類。(勞職授字第1060203651號) 來源
齊裕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1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3656號) 來源
台灣鐵塔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1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06條第1項及固定式起重機安全檢查構造標準第45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二氧化碳鋼瓶使用時未固定;及固定式起重機操作用開關器所控制之動作種類及動作方向標示脫落不清。(勞職授字第1060203580號) 來源
台灣扣具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1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8條、第10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射出成型機(電腦數值控制之自動化機械)具有危險之部分,未設置護罩、護圍或具有連鎖性能之安全門等設備;防爆室貯存之氬氣鋼瓶未固定及裝妥護蓋。(勞職授字第1060203704號) 來源
宏海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1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使用對地電壓在150伏特以上移動式或攜帶式電動機具之地下室臨時電盤之潮濕場所未於各該電動機具之連接電路上設置適合其規格,具有高敏感度、高速型,能確實動作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勞職授字第1060203733號) 來源
玉淞實業有限公司 2017/08/2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因作業需要臨時拆除外牆施工架工作臺護欄(內側交叉拉桿)時,使勞工使用安全帶。(勞職授字第1060203630號) 來源
世誠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款與承攬人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未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勞職授字第1060203667號) 來源
友力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2項將工程部分交付再承攬時,未於事前以書面具體告知再承攬人有關工作場所之工作環境、被刺等危害因素暨職業安全衛生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3668號) 來源
寶悅工程有限公司 2017/08/2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2項承攬人就其承攬之全部或一部分交付再承攬時,承攬人未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3669號) 來源
東宥工程有限公司 2017/08/21 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第3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移動式起重機在其作業範圍有地盤軟弱等情形,致其有翻倒之虞者,未依規定,不得使用移動式起重機從事作業或在使用起重機下方鋪設具有充分強度及足夠面積之鐵板或墊料等,可防止其翻倒者。(勞職授字第1060203670號) 來源
源文興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1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6條第1項第1、3、4款、第16條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置動力驅動之衝壓機械,勞工有被夾壓之虞,未於該衝壓機械之操作切換開關於雙手操作更換為腳踏式操作之狀態下,設置具有同標準(連鎖防護式、感應式、拉開式或掃除式等安全裝置)所定安全機能之一,致勞工於衝壓機械之操作切換開關在腳踏操作模式狀態下,使勞工遭夾壓,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3725號) 來源
陸生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設置臥型爐筒煙管式蒸汽鍋爐,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設備,其操作員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合格即行操作。(勞職授字第1060203760號) 來源
陸生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臥型爐筒煙管式蒸汽鍋爐,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設備,未經勞動檢查機構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代行檢查機構檢查合格即予使用。(勞職授字第1060203762號) 來源
乙辰電器工程有限公司 2017/08/2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5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從事11.4KV電力線維護電氣工作時,對於勞工有遭受感電危險之虞者,未以檢電器具檢查,確認已停電。(勞職授字第1060203534號) 來源
新崙分裝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7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易引起火災及爆炸危險之場所,泵浦設備之傳動馬達未有防爆性能構造(且馬達銜接電源線處破管)。(勞職授字第1060203588號) 來源
新崙分裝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高壓氣體容器2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設備,未經勞動檢查機構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代行檢查機構檢查合格即予使用。。(勞職授字第1060203591號) 來源
中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20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施工架工作台與開口部分作業場所,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及對於部分工作台設置護欄未設置高度90公分以上之上欄杆、高度在35分以上,55公分以下之中間欄杆或等效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3657號) 來源
永昇冷凍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之職業災害,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3740號) 來源
永昇冷凍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廠內輸送機之原動機、轉軸、齒輪、帶輪、飛輪、傳動輪、傳動帶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有護罩、護圍、套胴、跨橋等設備,使勞工遭輸送帶轉軸捲夾,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3739號) 來源
台灣成膜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1 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第2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工廠內廢水區內處置硫酸溶液數量6公噸,未置備該物質等漏洩時能迅速告知有關人員之警報用器具等設施。(勞職授字第1060203595號) 來源
麗明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車道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3734號) 來源
臺灣雲林農田水利會 2017/08/2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第1款勞動場所發生死亡災害,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3724號) 來源
勤億蛋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所僱勞工於從事碎殼機其軌道調整作業,機械之掃除、上油、檢查、修理或調整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者,未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及送料,防止他人操作該機械之起動等裝置或誤送料,未採上鎖或設置標示等措施,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03764號) 來源
勤億蛋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之職業災害,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03763號) 來源
萬代福營造有限公司 2017/08/2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該工程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及樓板等開口部分工作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施工架工作臺設置護欄(內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及於樓板開口部分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3702號) 來源
合源通訊行 2017/08/2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1條之1第1項、第21條之2及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有車輛出入、使用道路作業、鄰接道路作業或有導致交通事故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設置適當交通號誌、標示或柵欄(交通號誌、標示應能使受警告者清晰獲知)及作業人員應戴有反光帶之安全帽,及穿著顏色鮮明有反光帶之施工背心,以利辨識。(勞職授字第1060203483號) 來源
春原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61條及第25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手持式圓盤鋸未裝設護罩或其他鋸齒接觸預防裝置;建築物出入口前方通道上所使用之移動電線,未有防止該電線絕緣層損傷之安全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3693號) 來源
聯強消防安全設備有限公司 2017/08/2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06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高壓氣體容器(氮氣鋼瓶及滅火器)使用時未加以固定。(勞職授字第1060203731號) 來源
揚喻興業有限公司 2017/08/2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2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未指派經特殊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人員操作荷重3公噸堆高機。(勞職授字第1060203730號) 來源
永大機電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地下室電梯口開口等場所作業,未於地下室電梯口開口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3747號) 來源
誠實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4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於拆除模板時,未將該模板物料於拆除後妥為整理堆放。(勞職授字第1060203756號) 來源
元利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45條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為維持施工架之穩定,施工架及施工構台不得與混凝土模板支撐或其它臨時構造連接。(勞職授字第1060203769號) 來源
和倉營造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發現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集水井場所作業,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勞職授字第1060203768號) 來源
大地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06條第1項第4款、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第11條之1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氧氣乙炔高壓氣體容器,不論盛裝或空容器,使用時未加以固定;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勞職授字第1060203722號) 來源
啟宇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0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南棟鋼構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南棟鋼構場所作業,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3741號) 來源
立榮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2017/08/2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屋突施工架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該場所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3796號) 來源
寶廣營造有限公司 2017/08/2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牆內側施工架工作臺及結構體邊緣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施工架工作臺設置護欄(內側交叉拉桿及內、外側下拉桿)及於結構體邊緣開口部分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3822號) 來源
迅嘉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9條之1第1項、第15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勞工於水塔內(局限空間)從事槽底清洗作業,有危害之虞者,未訂定危害防止計畫,並使現場作業主管、監視人員、作業勞工及相關承攬人依循辦理;另對於物料之堆放妨礙消防器具之緊急使用。(勞職授字第1060203437號) 來源
五浚有限公司 2017/08/2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9條之1第1項、第29條之3、第43條第1項、第82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未定訂局限空間危害防止計畫;紙漿槽之出入口未於入口顯而易見處所公告禁止進入之規定;發泡機之進料軸承未設置護罩;保麗龍成型機之安全門連鎖裝置失效。(勞職授字第1060203571號) 來源
自潤元件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置電腦數值控制自動化機械具(CNC銑床及車床)其機械部分有使勞工被捲夾之虞者,未設置護罩、護圍或具有連鎖性能之安全門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3636號) 來源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四區養護工程處 2017/08/2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未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未指導及協助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勞職授字第1060203672號) 來源
欣富工程行 2017/08/2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高度2 公尺以上之傾斜面移動時,未使用背負式安全帶及捲揚式防墜器而發生墜落災害,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3675號) 來源
臺灣湯淺電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從事輸送帶鏈條維修調整作業有危害勞工之虞,未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勞職授字第1060203738號) 來源
良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第57條第1項、第287條及第29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勞工操作分割機,該分割機之轉軸有危害勞工之部分,未有護罩、護圍等設備;於掃除、清潔時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未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及送料;勞工於冷藏庫內進出貨品,未置備適當安全衛生防護具(防寒大衣),並使勞工確實使用;處置大量低溫物體或顯著寒冷之場所,未於明顯易見之處所設置警告標示牌,並禁止非與從事作業有關之人員進入。(勞職授字第1060203744號) 來源
健合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12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板等場所作業,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樓版外露鋼筋,未暴露之鋼筋應採取彎曲、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對於使用220伏特之水泥攪拌機,未於該電動機具之連接電路上設置適合其規格,具有高敏感度、高速型,能確實動作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勞職授字第1060203766號) 來源
皇家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29條第1項第9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施工架作業場所,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暴露之鋼筋,未將尖端彎曲或加蓋。(勞職授字第1060203782號) 來源
巨道營造有限公司 2017/08/2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0條第1項第3款、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雇主對於使用合梯之作業場所,未對於使用之合梯,兩梯腳間有金屬等硬質繫材扣牢,腳部有防滑絕緣腳座套;對於營造工地未使施作人員戴用安全帽。(勞職授字第1060203737號) 來源
穎昌工程企業有限公司 2017/08/2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之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營造工地未使施作人員戴用安全帽。(勞職授字第1060203784號) 來源
佳榮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施工架作業場所,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3761號) 來源
天玉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129條第1項第9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鄰近高差2公尺以上地下室已開挖工作場所作業時,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及對於地下室已開挖工作場所鋼筋暴露,未將尖端彎曲或加蓋。(勞職授字第1060203773號) 來源
台境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第19條第1項3、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營造工地未使施作人員戴用安全帽;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廢棄物汙泥貯槽施工架開口工作場所作業時,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差1.5公尺以上廢棄物汙泥貯槽施工架場所作業時,未於該處設置安全上下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3757號) 來源
萬田營造有限公司 2017/08/2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4條第1項第1、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使勞工鄰近竹溪流域場所作業,未使勞工著用救生衣及於作業場所或其附近設置救生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3771號) 來源
台境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進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樓板開 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差1.5公尺以上樓板曝氣口場所作業時,未於該處設置安全上下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3767號) 來源
榮金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勞工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屋頂水箱場所,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3705號) 來源
住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3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勞工於橫隔施工架及結構體間之通行時,未設置扶手、踏板、梯等適當之通行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3718號) 來源
上陽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35條、第250條、第253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46條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勞工於橫隔施工架及結構體兩地之通行時,未設置扶手、踏板、梯等適當之通行設備;對於壓力管等致有觸及高導電性接地物之虞之焊接場所,作業時所使用之交流電焊機,未設置自動電擊防止裝置;於電梯口前方通路上於通路上使用臨時配線或移動電線;對於使用施工架從事大理石安裝作業,放置或運轉動力機械及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3749號) 來源
猛揮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勞工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移動式施工架場所,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移動施工架場所,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3751號) 來源
永進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4款與承攬人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未指導及協助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勞職授字第1060203632號) 來源
永進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29條第9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牆面預留鋼筋等場所,勞工有遭受被刺危險之虞,對於暴露之鋼筋未採取彎曲、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勞職授字第1060203634號) 來源
協侑營造有限公司 2017/08/2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未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勞職授字第1060203758號) 來源
天瑞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梯及樓板開口部分等工作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樓梯及樓板開口部分設置護欄。(勞職授字第1060203793號) 來源
立華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施工架工作臺設置護欄(內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3834號) 來源
盛傑營造有限公司 2017/08/2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板開口部分及外部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該樓板開口部分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及於施工架工作臺設置護欄(內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3836號) 來源
長榮空運倉儲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52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於通道上有碰撞通道上其他物之虞,未事先清除通道之阻礙物及採取必要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3349號) 來源
昱泉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2項承攬人就其承攬之全部或一部分交付再承攬時,承攬人未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3562號) 來源
群信工程有限公司 2017/08/2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吊升荷重在3公噸以上之移動式起重機,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其檢查合格證已逾有效期限,未經再檢查合格即予繼續使用。(勞職授字第1060203567號) 來源
群信工程有限公司 2017/08/24 移動式起重機安全構造標準第45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用之移動式起重機之起伏鋼索,未發現一撚間有百分之十以上素線截斷等缺陷。(勞職授字第1060203569號) 來源
金鴻順企業有限公司 2017/08/2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第126條、第224條第1項第281條第2項及鍋爐及壓力容器安全規則第1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馬達轉軸、傳動輪未有護罩、護圍、套胴等設備;勞工未經特殊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合格,操作荷重在1公噸以上之堆高機;定型機前段配料平台,高度2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邊緣部份,未將圍欄關閉;AC膠儲存槽之2公尺以上垂直固定梯未使勞工使用安全帶及捲揚式防墜器且未設護籠等保護裝置;液體燃料或氣體燃料鋼瓶未距離鍋爐外側2公尺以上。(勞職授字第1060203696號) 來源
金鴻順企業有限公司 2017/08/24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使勞工從事有機溶劑作業,未每6個月監測有機溶劑(甲苯)濃度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60203697號) 來源
聯鋼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帽梁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對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帽梁上高處測量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未使勞工使用安全帶。(勞職授字第1060203772號) 來源
得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3條第1項第一類事業之事業單位,勞工人數在100人以上者,所置管理人員未為專職。(勞職授字第1060203578號) 來源
得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89條、第93條、第116條第1項第12款、第12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短纖染紗區一座荷重2.5公噸固定式起重機,未標示最高負荷;廠內標示載重900公斤之升降機,對於升降機之升降路各樓出入口,未裝置構造堅固平滑之門並應有安全裝置;廠內堆高機,未規定駕駛者或有關人員負責執行,堆高機於駕駛者離開其位置時,應採將貨叉等放置於地面,並將原動機熄火、制動;荷重2公噸之堆高機未指派經特殊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人員操作。(勞職授字第1060203579號) 來源
明耀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8條第1項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廠內捲胴作業機未設置護罩、護圍或具有連鎖性能之安全門等設備,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3750號) 來源
霽峰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49條第1款工廠內勞工墜落,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3802號) 來源
葉秀英(即高山工程行) 2017/08/2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0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29條第1項第9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勞工使用之合梯未具有堅固之構造、其材質有顯著之損傷、腐蝕、兩梯腳間未有金屬等硬質繫材扣牢、未有安全之防滑梯面及3樓牆面暴露之預留鋼筋未採取彎曲、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3896號) 來源
洛城營造有限公司 2017/08/2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及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條、第11條之1、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勞工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未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路面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勞職授字第1060203857號) 來源
永青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59條第1項第4款、第135條第1項第2款、第129條第1項第9款、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場所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勞工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B棟施工架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施工架構件之連接部分或交叉部分,未以適當之金屬附屬配件確實連接固定;模板支撐高度超過3.5公尺者,未每隔2公尺內設置足夠強度之縱向、橫向之水平繫條,並與牆、柱、橋墩等構造物或穩固之牆模、柱模等妥實連結,以防止支柱移位;暴露之鋼筋,未將尖端彎曲或加蓋。(勞職授字第1060203787號) 來源
喜業營造有限公司 2017/08/2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4款與承攬人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未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未指導及協助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勞職授字第1060203819號) 來源
全泰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2017/08/2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之職業災害,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3821號) 來源
全泰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2017/08/28 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第62條第1項、第63條第6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使用移動式起重機從事吊掛沙桶作業時,有發生物體飛落之虞,未僱用具吊掛作業訓練合格資格之勞工從事吊掛作業;對於使用起重機具從事吊掛作業之勞工,未使其於荷物起吊離地後,不得以手碰觸荷物。(勞職授字第1060203823號) 來源
松懋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2017/08/2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及樓板等開口部分,未於施工架工作臺內側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及於樓板開口部分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3861號) 來源
邱振坤 2017/08/2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第3款勞動場所發生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之職業災害,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3862號) 來源
邱振坤 2017/08/2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勞工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屋頂從事鐵皮浪板拆除作業時,未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3884號) 來源
虹牌鋼鐵有限公司 2017/08/2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5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地下1樓監控機房放置未安裝之防火門工作場所,勞工有遭受倒塌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防止倒塌、崩塌必要設施,並禁止與作業無關人員進入等。(勞職授字第1060203518號) 來源
春原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2、3款與承攬人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勞職授字第10602035181號) 來源
根基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樓梯之局部開口,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勞職授字第1060203658號) 來源
嘉富營造有限公司 2017/08/2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59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梯及外牆施工架工作台開口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外牆鋼管施工架未使用國家標準CNS4750型式之施工架且未符合國家標準同等以上之規定。(勞職授字第1060203716號) 來源
誼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55條及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77條、第78條、第7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勞工作業場所之堆高機運輸路線,未妥善規劃及標示;堆高機未設置警報裝置;堆高機未設置後照燈;堆高機之頂蓬,上框各開口之寬度或長度超過16公分。(勞職授字第1060203779號) 來源
久大橡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8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使勞工使用第二種有機溶劑混合物)從事粘接之塗敷作業,未依規定實施有機溶劑作業環境監測。(勞職授字第1060203799號) 來源
中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0條第1項、第45條第1項、第59條第1項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第24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外牆、各處電梯間與樓梯間施工架工作台等開口部分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各處電梯間與樓梯間施工架工作台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之上下設備;對於前述高度5公尺以上各處電梯間與樓梯間施工架之構築,未使用國家標準CNS4750型式之施工架,並以適當之斜撐材補強,未於適當之垂直方向以不超過5.5公尺、水平方向以不超過7.5公尺為限之水平距離處與構造物妥實連接,未事先就預期施工時之最大荷重,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置備施工圖說,及未建立按施工圖說施作之查驗機制;對於作業中或通行時接觸絕緣被覆配線或移動電線或電氣機具、設備之虞者,未有防止絕緣被覆破壞或老化等致引起感電危害之設施。(勞職授字第1060203810號) 來源
中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1、2、3款與承攬人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未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勞職授字第1060203811號) 來源
宜鋒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2017/08/28 缺氧症預防規則第4條、第2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勞工於推管工作井隧道內從事支架安裝缺氧危險作業時,未置備測定空氣中氧氣濃度之必要測定儀器,並採取隨時可確認工作井隧道內空氣中氧氣濃度、硫化氫等其他有害氣體濃度之措施及未指派缺氧作業主管於現場從事指揮監督等事項。(勞職授字第1060203813號) 來源
義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8條、第57條、第27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雇主對於具有顯著危險之懸臂鑽床,未設置緊急制動裝置、對於機械之掃除、上油、檢查、修理或調整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者,未停止機械運轉、勞工操作或接近運轉中之原動機、動力傳動裝置、動力滾捲裝置,或動力運轉之機械,勞工之頭髮或衣服有被捲入危險之虞時,未使勞工確實著用適當之衣帽,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3808號) 來源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新樓醫療財團法人台南新樓 2017/08/2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之職業災害,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3815號) 來源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承攬人共同作業時未使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未巡視工作場所。。(勞職授字第1060203628號) 來源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78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受處分人設置之壓麵粉機捲入點,有危害勞工之虞時,未設護圍、導輪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3629號) 來源
玉盛國際企業有限公司 2017/08/2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機械(壓麵粉機)之掃除,未停止機械運轉及送料,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3624號) 來源
鑫門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82條第1項、第90條、第10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置之鋁壓鑄機,有危害勞工之虞,未設置安全門;固定式起重機之吊鉤未裝設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瓦斯、氧氣、氮氣和乙炔等鋼瓶未加以固定。(勞職授字第1060203717號) 來源
志福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1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就業場所作業之車輛機械,使勞工搭載於堆高機之貨叉所承載貨物之托板、撬板及其他堆高機(乘坐席以外)部分。(勞職授字第1060203719號) 來源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工作場所平台之前後側邊緣(高度約4.5公尺),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握把等防護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3837號) 來源
永恆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之職業災害,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3868號) 來源
有晟實業有限公司 2017/08/29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16條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置之衝壓機械(衝床),有導致捲夾危害勞工之虞,將雙手操作更換為腳踏式操作之操作切換開關,未有符合連鎖防護式、拉開式、感應式或掃除式之安全機能,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3839號) 來源
毫克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77條第1項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製程反應區使用易燃液體,該作業場所有爆炸、火災危害之虞,反應槽旁之控制開關箱及其上方水銀燈,未使用具有適合於其設置場所危險區域劃分使用之防爆性能構造。(勞職授字第1060203876號) 來源
林鴻儀(即喬新工程行) 2017/08/2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鋼構作業場所,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及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鋼構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之虞,未設置安全網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勞職授字第1060203892號) 來源
陳明鎮 2017/08/2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第1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未於施工架工作臺開口部分設置護欄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對於營造工地未使施作人員戴用安全帽。(勞職授字第1060203903號) 來源
加和紙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8條第5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置自動印刷開槽打孔糊合機1台,有導致捲夾危害之虞,未設置護罩、護圍或具有連鎖性能之安全門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3912號) 來源
旭源包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5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40公斤以上之物品,未以人力車輛或工具搬運,造成勞工手臂遭壓傷,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3607號) 來源
旭源包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3條第1項工廠內勞工人數為184人未設直接隸屬雇主之專責一級管理單位,另事業單位勞工人數在100人以上者,所置管理人員未專職。(勞職授字第1060203865號) 來源
國際通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9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1項、第95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5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勞工從事壓機械作業時,未依規定設置具有安全護圍、安全模、特定用途之專用衝剪機械或自動衝剪機械,使勞工遭被壓夾受傷,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另勞工在有觸及高導電性接地物之鋼板上使用之交流電焊機,未依規定設置自動電擊防止裝置;及研磨機之研磨輪作業,未依規定設置護罩。(勞職授字第1060203807號) 來源
味全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9 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第2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工廠內儲存區內處置硫酸溶液、甲醛溶液數量各約400公升,未置備該物質等漏洩時能迅速告知有關人員之警報用器具等設施。(勞職授字第1060203849號) 來源
松東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29條第9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暴露之鋼筋未採取彎曲、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勞職授字第1060203829號) 來源
國城營造有限公司 2017/08/2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9條第4款、第129條第9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鋼管施工架之設置,未依規定構件之連接部分或交叉部分,以適當之金屬附屬配件確實連接固定,並以適當之斜撐材補強;對於暴露之鋼筋,未採取彎曲、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勞職授字第1060203800號) 來源
國群營造有限公司 2017/08/2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29條第9款、第135條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暴露之鋼筋,未採取彎曲、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對於可調鋼管支撐於調整高度時,未以制式之金屬附屬配件為之,不得以鋼筋等替代使用。(勞職授字第1060203804號) 來源
欽勝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2017/08/2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電梯口等場所作業,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工作場所通道,未保持不使勞工跌倒、滑倒、踩傷之安全狀態,或採取必要之預防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3825號) 來源
國裕建設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梯等場所作業,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3812號) 來源
偉宏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129條第1項第9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及電梯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暴露之鋼筋未採取尖端彎曲或加蓋。(勞職授字第1060203841號) 來源
德昌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29條第1項第9款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16條第1項第9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暴露之鋼筋,未採取尖端彎曲或加蓋、對工區內作業之車輛機械(挖土機)進行作業,使車輛系營建機械供為主要用途以外之用途(挖土機供做吊運物料)。(勞職授字第1060203843號) 來源
華豐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板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工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勞職授字第1060203848號) 來源
繁華工程有限公司 2017/08/2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未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未指導及協助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勞職授字第1060203833號) 來源
正盟企業有限公司 2017/08/2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2項第41條第1項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施工架組配作業設置護欄設備有困難時,未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致勞工遭受危險之措施,對於施工架及施工構台組配作業主管於作業現場,未監督勞工確實使用個人防護具。(勞職授字第1060203831號) 來源
鄭宏崧(即廣勝工程行) 2017/08/2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第13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營造工地未使施作人員戴用安全帽。;對於模板支撐組配作業,未指定模板支撐作業主管於作業現場辦理規定事項。(勞職授字第1060203832號) 來源
御翔土木包工有限公司 2017/08/2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以其事業之全部或一部分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3686號) 來源
美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017/08/3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第45條、第5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勞工從事輸送機輸送帶清潔作業,勞工有顯著被捲夾危害之虞,未於輸送機輸送帶及滾輪設置護罩、未於適當位置設置有明顯標誌之緊急制動裝置及停止輸送機進行輸送帶清潔作業,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3792號) 來源
國城營造有限公司 2017/08/3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外牆施工架與建築物間高度超過2公尺以上之開口處,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3245號) 來源
和峻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3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未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未指導及協助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勞職授字第10602032451號) 來源
長陽工程有限公司 2017/08/30 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第39條第1項及第64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使用移動式起重機進行施工架吊掛作業,未採取防止人員進入吊舉物下方及吊舉物通過人員上方之設備或措施;又對於施工架吊掛作業未指派專人負責指揮。(勞職授字第1060203494號) 來源
舞鶴企業有限公司 2017/08/30 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第6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對於使用移動式起重機進行施工架吊掛作業,使用有顯著變形或腐蝕之鋼索,供起重吊掛作業使用。(勞職授字第10602034941號) 來源
良裕工程行 2017/08/3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39條及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勞工在高度2公尺以上從事浪板安裝作業,未設置適當之施工架及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勞職授字第1060203826號) 來源
洛城營造有限公司 2017/08/3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2、3款與承攬人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勞職授字第1060203827號) 來源
洛城營造有限公司 2017/08/3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開口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勞職授字第10602038271號) 來源
長慶工程有限公司 2017/08/3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開口等場所之泥作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勞職授字第10602038272號) 來源
千瑞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3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施工架及電梯井高度超過2公尺以上之開口處,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3858號) 來源
新寶元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3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300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勞工於作業環境監測達99.6分貝之噪音作業區從事裁切作業,未使勞工戴用防音防護具。(勞職授字第1060203859號) 來源
千瑞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3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外牆施工架高度超過2公尺以上之工作台開口處,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3860號) 來源
環華豐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3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5條第1項、第230條第1項、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僱用勞工使用合梯從事維修作業,其合梯兩梯腳間無硬質繫材扣牢;未使用安全帽、安全帶;未設置工作台。(勞職授字第1060203863號) 來源
昇北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3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5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室內外牆施工架工作台開口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內外牆鋼管施工架未使用國家標準CNS4750型式之施工架且未符合國家標準同等以上之規定。(勞職授字第1060203883號) 來源
統一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3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2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於勞工從事鐵捲包裝作業時,對於起重機具之運轉,未於運轉時採取防止吊掛物通過人員上方及人員進入吊掛物下方之設備或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3824號) 來源
鴻勝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3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5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勞工使用之交流電焊機未有自動電擊防止裝置,使勞工遭電擊,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3682號) 來源
南寶樹脂化學工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3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升降機之升降路各樓出入口門,未有連鎖裝置,使搬器地板與樓板相差7.5公分以上時,升降路出入口門不能開啟之。(勞職授字第1060203902號) 來源
久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30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研發室內場所處置、使用第二種有機溶劑之作業場所,未於該場所每6個月監測其濃度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60203904號) 來源
松東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3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20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3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箱涵頂版等場所作業,未於開口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護欄前方2公尺內之地板,不得堆放任何物料、設備;於橫隔兩地之通行時,未設置扶手、踏板、梯等適當之通行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3759號) 來源
九太營造有限公司 2017/08/3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營造工地未使施作人員戴用安全帽;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屋突及樓板施工架開口部分,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勞工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樓板施工架場所作業,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3842號) 來源
鎰發營造科技有限公司 2017/08/3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進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外牆施工架、電梯口開口工作場所作業時,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使用對地電壓在220伏特以上之水泥砂漿攪拌機時,未於各機具之連接電路上設置適合其規格,具有高敏感度、高速型,能確實動作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勞職授字第1060203777號) 來源
金藏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3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之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營造工地未使施作人員戴用安全帽。(勞職授字第1060203745號) 來源
鑫聖鐵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3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吊升荷重在3公噸以上之固定式起重機,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未經勞動檢查機構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代行檢查機構檢查合格即予使用。(勞職授字第1060203893號) 來源
鑫聖鐵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3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設置固定式起重機,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其操作人員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之合格人員充任之。(勞職授字第1060203894號) 來源
東霙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3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工作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施工架工作臺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3921號) 來源
銘登營造有限公司 2017/08/3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129條第1項第9款、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場所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勞工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暴露之鋼筋,未將尖端彎曲或加蓋。(勞職授字第1060203881號) 來源
堆高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2017/08/3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16條第1項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挖土機作業時,未禁止人員進入操作半徑內。(勞職授字第1060203805號) 來源
麗明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3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28條之1第1項第7款、第2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用高空工作車從事作業,未使該高空工作車工作台上之勞工佩戴安全帶;使用對地電壓在150伏特以上移動式電動機具(水泥攪拌機)為防止因漏電而生感電危害,未於各該電動機具之連接電路上設置適合其規格,具有高敏感度、高速型,能確實動作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勞職授字第1060203886號) 來源
全宏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3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20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護欄之強度及錨錠,未使整個護欄具有抵抗於上欄杆之任何一點,於任何方向加以75公斤之荷重,而無顯著變形之強度;起重機具之吊鉤或吊具,應設置過捲預防裝置。(勞職授字第1060203746號) 來源
景暉水電工程有限公司 2017/08/3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2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將水管等材料置放於高處之施工架上,位能超過12公斤•公尺之物件有飛落之虞者,未予以固定之。(勞職授字第1060203866號) 來源
百麗營造有限公司 2017/08/3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45條第1款、第129條第1項第9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施工架與混凝土模板支撐或其它臨時構造連接;暴露之鋼筋,未將尖端彎曲或加蓋。(勞職授字第1060203867號) 來源
中鼎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07/0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45條第1項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從事花崗石牆板安裝及相關維修作業,勞工有遭受倒、崩塌危險之虞,未於施工架在適當之垂直、水平距離處與構造物妥實連接,其間隔在垂直方向以不超過5.5公尺,水平方向以不超過7.5公尺為限。(勞職授字第1040201862號) 來源
中鼎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07/0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從事作業,對於在施工架上從事花崗石牆板安裝及相關維修作業,未對該危險作業之工作場所確實巡視及未予以連繫調整其工作場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勞職授字第1040201861號) 來源
三利奇岩石有限公司 2015/07/0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45條第1項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從事花崗石牆板安裝及相關維修作業,勞工有遭受倒、崩塌危險之虞,未於施工架在適當之垂直、水平距離處與構造物妥實連接,其間隔在垂直方向以不超過5.5公尺,水平方向以不超過7.5公尺為限。(勞職授字第1040201863號) 來源
信泰國際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07/0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依規定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188號) 來源
信泰國際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07/0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及未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未對該場所墜落之危害「連繫調整」其工作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勞職授字第1040202189號) 來源
忠春企業有限公司 2015/07/0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高處從事模板組立作業(高度4.5公尺)時,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依規定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勞職授字第1040202190號) 來源
高青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2015/07/01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7條第1項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對於設有中央管理方式之空氣調節設備之建築物室內作業場所,未每6個月監測二氧化碳濃度一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40202178號) 來源
永立營造有限公司 2015/07/0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在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施工架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依規定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449號) 來源
中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07/0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從事作業時,所設置協議組織,工作場所負責人未立即指揮停止有立即發生危險之虞之模板作業,對於模板等危險作業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亦未採積極之「連繫調整」作為。(勞職授字第1040202186號) 來源
中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06/1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5條第1項第3款、第71條第1、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施工架未在適當之垂直、水平距離處與構造物妥實連接;從事露天開挖作業其垂直開挖最大深度在1.5公尺以上者未設擋土支撐,及繪製施工圖說並指派或委請前項專業人員簽章確認其安全性後按圖施作。(勞職授字第1040202184號) 來源
國順預拌混凝土股份有限公司 2015/07/0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62條之2第1項第3款及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施工構台上將覆工板吊離並從事混凝土澆置作業場所,對於施工構台局部變更後,使勞工於施工構台上作業前,未確認構台覆工板之損壞或舖設狀況,前項狀況或變化,有異常未經改善前,使勞工作業。(勞職授字第1040201277號) 來源
順立混凝土壓送有限公司 2015/07/0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62條之2第1項第3款及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施工構台上將覆工板吊離並從事混凝土澆置作業場所,對於施工構台局部變更後,使勞工於施工構台上作業前,未確認構台覆工板之損壞或舖設狀況,前項狀況或變化,有異常未經改善前,使勞工作業。(勞職授字第1040201278號) 來源
興佳工業有限公司 2015/07/0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7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勞工於從事硫酸等有害物作業時,未置備適當安全衛生防護具,並使勞工確實使用;對特定化學設備(硫酸槽)之閥.旋塞或操作此等之開關.按鈕等,為防止誤操作致該類物質之漏洩,未明顯標示開閉方向、器具等設施、對供輸原料材料及其他物質於特定化學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045號) 來源
昌億不銹鋼有限公司 2015/07/0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吊升荷重3公噸以上之固定式起重機2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未經勞動檢查機構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代行檢查機構檢查合格,即予使用。(勞職授字第1040202505號) 來源
順昇營造有限公司 2015/07/0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從事清潔整理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依規定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致勞工遭受危險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40202525號) 來源
麗明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7/0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設備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亦未對於該等場所墜落危害「連繫與調整」其工作場所之必要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致勞工有發生職業災害之虞。(勞職授字第1040202530號) 來源
昌靖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07/0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吊升荷重3公噸以上之固定式起重機1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未經勞動檢查機構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代行檢查機構檢查合格即予使用。(勞職授字第1040202534號) 來源
國匯液化煤氣分裝股份有限公司 2015/07/0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將液化石油氣儲槽開槽作業交付承攬,未於作業前以書面或召開協議會議並作成紀錄,具體告知該承攬人於液化石油氣儲槽從事開槽等作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職業安全衛生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防災措施。(勞職授字第1040202268號) 來源
國匯液化煤氣分裝股份有限公司 2015/07/0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2、3、4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未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負責指揮及協調工作;未有工作連繫與調整、工作場所之巡視時未採取必要措施,未對承攬商入廠作業勞工於進廠施工前提供從事液化石油氣儲槽開槽檢查作業必要之安全衛生教育之指導及協助。(勞職授字第1040202270號) 來源
豐屏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07/0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08條、第243條、第253條、第27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壓氣體之儲存,未確實依規定辦理;於導電性良好作業場所使用對地電壓在150伏特以上之移動式或攜帶式電動機具,未設有漏電斷路器;不得於通路上使用臨時配線或移動電線;電氣機房內,堆置與電路無關之物件。。(勞職授字第1040202191號) 來源
達倫工業有限公司 2015/07/0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72條第1項第3款、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1項及第16條第1項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置衝床機械5台以上,未指定作業管理人員負責衝剪機械及其安全裝置裝設有鎖式換回開關時,保管其鎖匙;衝床未具有安全護圍;對具有雙手操作更換為腳踏式操作之操作切換開關者,未有符合規定之安全機能。(勞職授字第1040201891號) 來源
工府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7/0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0條第1項第3款、第4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使用之合梯,兩梯腳間未有金屬等硬質繫材扣牢,且未具安全之防滑梯面。(勞職授字第1040202265) 來源
億隆營造有限公司 2015/07/0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外牆施工架外側交叉拉桿開口處,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222號) 來源
宏林營造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7/0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施工構台上將覆工板吊離並從事混凝土澆置作業場所,對承攬人未確實施連繫、調整、巡視其工作場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及未確實指導及協助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勞職授字第1040201276號) 來源
宏林營造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7/0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44條、第62條之2第1項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施工構台上將覆工板吊離並從事混凝土澆置作業場所,對於施工構台未經常予以適當之保養並維持各部分之牢穩;對於施工構台局部變更後,使勞工於施工構台上作業前,未確認構台覆工板之損壞或舖設狀況,前項狀況或變化,有異常未經改善前,使勞工作業。(勞職授字第1040201569號) 來源
瀚宇博德股份有限公司 2015/07/0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壓泥機齒輪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設護罩、護圍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161號) 來源
佳宏環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5/07/0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廢水處理設備輸送帶調整作業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者,未停止該機械運轉。(勞職授字第1040202162號) 來源
林忠賀(即大圓油漆工程行) 2015/07/0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之規定,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對於進入營繕工程作業場所從事油漆粉刷作業(高度約168公分),未使勞工正確戴用安全帽,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之規定,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40202208號) 來源
巨道營造有限公司 2015/07/0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0條第1項第1款、第46條第1項第2款、第59條第1項第4款、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害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懸吊式施工架、高度5公尺以上施工架等之構築,未事先就預期施工時之最大荷重,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置備施工圖說,並指派所僱之專任工程人員簽章確認強度計算書及施工圖說;對施工架構件之連接部分或交叉部分,未以適當之金屬附屬配件確實連接固定;未依規定於施工架上不得放置動力機械及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115號) 來源
工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07/07 缺氧症預防規則第4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從事缺氧危險作業時,未置備測定空氣中氧氣濃度之必要測定儀器,並採取隨時可確認空氣中氧氣濃度、硫化氫等其他有害氣體濃度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40202260號) 來源
聯華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07/0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58條第5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電腦數值控制或其他自動化機械具有危險之部分,其作業有危害勞工之虞者,未設置護罩、護圍或具有連鎖性能之安全門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537號) 來源
台灣薄膜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07/07 有機溶劑中毒預防規則第19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77條第1項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勞工從事有機溶劑作業時,未指定現場主管擔任有機溶劑作業主管,從事監督作業;對作業場所有易燃液體之蒸氣、可燃性氣體或爆燃性粉塵以外之可燃性粉塵滯留,而有爆炸、火災之虞者,使用之電器未具有適合於其設置場所危險區域劃分使用之防爆性能構造。(勞職授字第1040202230號) 來源
台灣薄膜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07/07 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7條第1項第1款 、第8條第1項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對於設有中央管理方式之空氣調節設備之建築物室內作業場所,未每6個月監測二氧化碳濃度一次以上;對於製造、處置或使用有機溶劑(甲苯和丁酮)之作業場所,未每6個月監測其濃度一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40202231號) 來源
上和玖企業有限公司 2015/07/0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六條第1項雇主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使其確實戴用安全帽。(勞職授字第1040202884號) 來源
龍揚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7/0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陽台、樓梯及樓板)開口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246號) 來源
劍麟股份有限公司 2015/07/0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8條第5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電腦數值控制或其他自動化機械具有危險之部分,其作業有危害勞工之虞者,未設置護罩、護圍或具有連鎖性能之安全門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547號) 來源
彰晟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07/0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2~4樓樓梯、2樓樓板邊緣)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依規定於該處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556號) 來源
南榮倉儲股份有限公司 2015/07/0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勞工有墜落危害之虞者,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勞職授字第1040202569號) 來源
國城營造有限公司 2015/07/0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4樓及5樓樓板)開口部分、外牆施工架工作臺(高度約15.3公尺),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依規定於該處樓板設置護欄或安全網、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內側設置交叉拉桿、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572號) 來源
啟森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7/0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20條第1、7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置之構台護欄未具有高度90公分以上之上欄杆及腳趾板等構材;構台護欄前方2公尺內之地板,不得堆放任何物料(鋼筋等材料)。(勞職授字第1040202294號) 來源
新亞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2015/07/0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對於整理保養塔節作業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亦未積極之連繫調整其工作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施或措施。(勞職授字第1040202346號) 來源
宇球國際興業有限公司 2015/07/0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從事整理保養塔節作業時,有物體飛落或飛散危害勞工之虞,未置備有適當之安全帽及其他防護。(勞職授字10402023461號) 來源
錦雲有限公司 2015/07/09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8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置之衝剪機械之光電式安全裝置之感應域至危險界限間之距離約160毫米,未符合法令規定安全距離453毫米。(勞職授字第1040202227號) 來源
錦雲有限公司 2015/07/0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40201608號) 來源
聯騰汽車有限公司桃園廠 2015/07/13 有機溶劑中毒預防規則第1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噴漆作業場所,使勞工從事有機溶劑作業時,對有機溶劑作業之室內作業場所及儲槽等之作業場所,實施通風設備運轉狀況、勞工作業情形、空氣流通效果及有機溶劑或其混存物使用情形等,未隨時確認並採取必要措施。(勞職授字第1040202221號) 來源
泛亞工程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2015/07/1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第243條、第246條及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條、第19條第1項、第20條第1項第1、5款、第40條第1項第1、2款、第45條第1項第2、3款、第48條第1項第2款、第59條第1項第1款、第131條第1項第1、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未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梯、樓板、施工架及鋼承鈑等開口部分作業場所,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及部分施工架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依規定設置之護欄,未具有高度90公分以上之上欄杆、高度在35公分以上,55公分以下之中間欄杆或等效設備、腳趾板及杆柱等構材,及對於任何型式之護欄;對於懸臂式施工架、高度5公尺以上施工架之構築及拆除,未事先就預期施工時之最大荷重妥為設計,置備施工圖說,並指派所僱之專任工程人員簽章確認強度計算書及施工圖說,及建立按施工圖說施作之查驗機制等規定。(勞職授字第1040202289號) 來源
泛亞工程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2015/07/1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共同作業時,未確實協議執行高架、作業人員進場管制、電動機具入場管制及施工架、工作台、架設通道、電動機具等使用上之安全措施。(勞職授字第1040202277號) 來源
長太土木包工業 2015/07/1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將工程交付承攬人承攬,未於事前以書面告知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職業安全衛生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40202335號) 來源
長太土木包工業 2015/07/1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協議組織,召開協議會議,並留存紀錄,對於該危險作業之工作場所亦未確實巡視;又對於該場所物體倒塌之危害,未予以連繫調整其工作場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且未指導協助承攬人實施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勞職授字第1040202336號) 來源
佰事達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15/07/1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16條第1項第12款及第124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堆高機於駕駛者離開其位置時,未將原動機熄火、制動;未置備有後扶架。(勞職授字第1040202333號) 來源
鴻亞實業有限公司 2015/07/1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0條、第177條第1項第3款、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1項、第3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固定式起重機之吊鉤,未有防物體脫落裝置;塗佈作業場所有易燃液體黃糊之蒸氣(內含甲苯、丙酮)而有爆炸火災之虞,使用之電氣機械設備(塗佈機),未具有適合於其設置場所危險區域劃分使用之防爆性能構造;衝床機械未具有安全護圍等防護裝置;衝床機械之傳動輪、傳動帶有引起危害之虞者,未設置護罩等防護裝置。(勞職授字第1040202344號) 來源
全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07/1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設置蒸汽鍋爐、高壓氣體特定設備-豎型液氮儲槽各1作,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設備,其操作人員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合格即行操作。(勞職授字第1040202325號) 來源
南仁湖育樂股份有限公司 2015/07/1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升降機之升降路各樓出入口門,未有連鎖裝置(功能異常),使搬器地板與樓板相差7.5公分以上時,升降路出入門不能開啟之。(勞職授字第1040202559號) 來源
大春機械有限公司 2015/07/1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7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於液化石油氣儲槽作業區從事開槽作業,於作業前及作業時現場未採取通風、換氣等措施。(勞職授字第1040202267號) 來源
皇昌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7/1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施工架開口處作業,勞工有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314號) 來源
得協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07/1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從事施工架拆除作業,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勞職授字第1040202334) 來源
成發營造有限公司 2015/07/1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從事施工架拆除作業,勞工有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防止墜落等措施。(勞職授字第1040202332號) 來源
成發營造有限公司 2015/07/1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將工程交付承攬人承攬,未於事前以書面告知承攬人有關施工架組配作業之工作環境、危害因素及職安法規定應採取措施。(勞職授字第1040202330號) 來源
成發營造有限公司 2015/07/1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未設置協議組織,未對該危險作業之工作場所確實巡視、聯繫協調及未指導及協助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勞職授字第1040202331號) 來源
大陸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07/1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對於勞工從事空壓機之操作或調整作業,未對該危險作業之工作場所確實巡視、聯繫協調。(勞職授字第1040202302號) 來源
劉姿君(即廣生機械工程行) 2015/07/1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從事空壓機之操作或調整作業,未有足夠之活動空間並置放輸送空壓管,致對勞工活動、避難、救難有不利因素。(勞職授字第1040202305號) 來源
弘昌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07/1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0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及第59條第1項第4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使用之合梯,未符相關規定;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施工架構件連接部份,未以適當之金屬附屬配件確實連接固定部分。(勞職授字第1040202347號) 來源
龍德造船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07/1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4條第1項、第281條第1項及第2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邊緣及開口從事鋼板焊接作業,勞工有墜落危害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欄;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使用之切台為對地電壓在220伏特之移動式電動機具,未加裝漏電斷路器。(勞職授字第1040202237號) 來源
新月盛營造有限公司 2015/07/1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3.2公尺)之屋頂場所作業時,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3.2公尺)之屋頂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727號) 來源
榮金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07/1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施工架開口等場所作業,勞工有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定於施工架開口設置防止墜落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375號) 來源
榮金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07/1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將工程交付承攬人承攬,未於事前以書面告知承攬人有關施工架上作業之工作環境、危害因素及職安法規定應採取措施。(勞職授字第1040202377號) 來源
榮金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07/1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對於勞工從事鋁包版作業,未對該危險作業之工作場所確實巡視、聯繫協調。(勞職授字第1040202379號) 來源
建高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07/1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升降機升降路等處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或作業中使其失效),未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未對該場所墜落之危害「連繫調整」其工作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勞職授字第1040202786號) 來源
黑橋牌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07/1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5條、第241條、第2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升降機之升降路各樓出入口門,未有連鎖裝置,使搬器地板與樓板相差7.5公分以上時,升降路出入門不能開啟之;對於熟煮區鼎爐站使用之220伏特電氣開關之帶電部分,勞工於作業中或通行時,有因接觸或接近致發生感電之虞者,未設防止感電之護圍或絕緣被覆;對於潮濕場所使用移動式電風扇,未於連接電路上設置適合其規格,具有高敏感度、高速型,能確實動作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勞職授字1040202351號) 來源
長春人造樹脂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7/1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粉碎機間隙調整作業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者,未停止輸送機械運轉及送料。(勞職授字第1040202304號) 來源
聯茂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07/16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裁切機未具有安全護圍(未將安全護圍螺絲鎖緊,以致勞工可將其翻開)。(勞職授字第1040059145號) 來源
森碁營造有限公司 2015/07/1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模板作業工作場所未實施指揮、監督、協調、連繫、調整及巡視其工作場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未指導協助相關承攬人之勞工接受從事工作及預防災變所必要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勞職授字第1040202373號) 來源
森碁營造有限公司 2015/07/1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條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工作場所(4樓樓板)動線,未落實防止跌倒之危害;對其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易生職業災害,未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勞職授字第1040202426號) 來源
春源鋼鐵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07/1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第1項、第78條及第7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具有捲入點之夾輥輪,有危害勞工之虞,未設置護圍、導輪等設備,未設置緊急制動裝置;對於夾輥輪清潔作業,未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勞職授字第1040202313號) 來源
精英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7/1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高度2公尺以上之天井內側施工架工作臺(高度16~25.6公尺)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施工架工作臺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809號) 來源
和億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7/1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高度約3.4公尺至5.1公尺)及污水池2樓樓板東北側邊緣(高度約3公尺)等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依規定於外牆施工架工作臺設置護欄(下拉桿、內側交叉拉桿)及於污水池2樓樓板東北側邊緣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外牆施工架)作業,未依規定設置使能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874號) 來源
奇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樹谷廠 2015/07/1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升降機之升降路各樓出入口,未裝置構造堅固平滑之門並未有安全裝置,使升降搬器及升降路出入口之任一門開啟時升降機不能開動,及升降機在開動中任一門開啟時能停止上下。(勞職授字1040202606號) 來源
高鋐實業有限公司 2015/07/17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動力驅動之衝床未具有安全裝置。(勞職授字第1040202016號) 來源
劍聲幼教圖書有限公司 2015/07/17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6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圓盤鋸未設置反撥預防裝置及鋸齒接觸預防裝置。(勞職授字第1040202109號) 來源
在興營造有限公司 2015/07/1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差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工)開口部分作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害之虞,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541號) 來源
福記壓鑄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07/1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8條第1項第5款、第9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置壓鑄機自動上下料機械部分,其作業有危害勞工之虞,未設置安全護圍等設備;升降機之升降路各樓出入口門,未有連鎖裝置,使搬器地板與樓板相差7.5公分以上時,升降路出入門不能開啟之。(勞職授字1040202390號) 來源
劉新興(即:光正衡器廠) 2015/07/2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將工程交付承攬,未於事前告知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無書面資料可稽)。(勞職授字第1040202450號) 來源
劉新興(即:光正衡器廠) 2015/07/2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未指導及協助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勞職授字第1040202451號) 來源
龍德造船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07/2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4條第1項、第281條第1項、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9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邊緣及開口從事鋼板焊接作業,勞工有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欄;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使用之手磨機屬內圓研磨機以外之研磨輪,未設置護罩。(勞職授字第1040202250號) 來源
得協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07/2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41條、第25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交流電焊機二次側帶電部分,未有防止感電絕緣被覆;勞工於鋼架等致有觸及高導電性接地物之虞之場所,從事電焊作業時所使用之交流電焊機,未有自動電擊防止裝置。(勞職授字第1040202396號) 來源
築誠營造有限公司 2015/07/2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59條第1項第4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陽台、樓梯及樓板)之開口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構件之連接部分或交叉部分,未以適當之金屬附屬配件確實連接固定,並以適當之斜撐材補強。(勞職授字第1040202403號) 來源
兆子星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07/2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5條第1項、第228條、第243條及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0條第1項第1、2款、第45條第1項第2、3款、第48條第1項第2款、第59條第1項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在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場所作業時,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高度在2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未以架設施工架或其他方法設置工作台,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度5公尺以上施工架之構築及拆除,未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置備施工圖說,並指派所僱之專任工程人員簽章確認強度計算書及施工圖說,及建立按施工圖說施作之查驗機制;對於施工架未在適當之垂直、水平距離處與構造物妥實連接,並應以斜撐材作適當而充分之支撐;對於部分施工架工作臺寬度未在40公分以上並舖滿密接之踏板,及應符合國家標準CNS4750型式之施工架構造規定等。(勞職授字第1040202397號) 來源
威毅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7/2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59條第1項第4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施工架、樓梯通道)之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支撐用排架構件之連接部分或交叉部分,未以適當之金屬附屬配件確實連接固定,並以適當之斜撐材補強。(勞職授字第1040202401號) 來源
阿強工程行 2015/07/2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施工架、樓梯及樓板)之開口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319號) 來源
劉懿豎 2015/07/2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40202211號) 來源
劉懿豎 2015/07/2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依規定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3.2公尺)之場所作業,未依規定設置安全上下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212號) 來源
億東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7/2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依規定設置護欄、安全網、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致勞工遭受危險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40202217號) 來源
億東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7/2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作業場所從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安全網以及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致勞工遭受危險之措施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亦未對該工作場所墜落危害「連繫調整」其工作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致勞工有發生職業災害之虞。(勞職授字第1040202220號) 來源
涂金好(即茂鼎工程行) 2015/07/2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40202282號) 來源
涂金好(即茂鼎工程行) 2015/07/2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及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窗戶從事嵌縫)開口部分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害之虞者,未規定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283號) 來源
詮順營造有限公司 2015/07/2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窗戶)開口部分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害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286號) 來源
詮順營造有限公司 2015/07/2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4款與該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未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窗戶開口部分從事窗戶嵌縫作業,未依規定「確實巡視」 ;未對該工作場所墜落危害「連繫調整」其工作逤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未對承攬人提供所需要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之指導及協助。(勞職授字第1040202287號) 來源
青暉營造有限公司 2015/07/2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0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害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懸臂式施工架,未事先就預期施工時之最大荷重,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置備施工圖說,並指派所僱之專任工程人員簽章確認強度計算書及施工圖說。(勞職授字第1040202296號) 來源
正新橡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07/2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8條第1款、第22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1.對於具有捲入點危險之捲胴作業機械,未設置護罩、護圍或具有連鎖性能之安全門等設備。 2.對於高度在2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邊緣及開口部份,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握把、覆蓋等防護措施。(勞職授字第1040202229號) 來源
金員外營造有限公司 2015/07/2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開口部分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依規定於該處開口部分設置內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勞職授字第1040202256號) 來源
國城營造有限公司 2015/07/2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08條第1項第5款、第230條第1項第3款、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壓氣體之貯存,未安穩置放並加固定及裝妥護蓋;使用之合,梯兩梯腳間,未設置金屬等硬質繫材扣牢;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等易生職業災害者,未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勞職授字第1040202385號) 來源
昌漢開發工程有限公司 2015/07/2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2項將工程交付承攬,未於事前以書面具體告知再承攬人有關交通事故危害等安全衛生規定及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40202467號) 來源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北區工程處 2015/07/2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所設置協議組織,對於割草危險作業之工作場所未確實巡視,對於該場所交通事故危害未予以連繫、調整其工作場所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未指導協助再承攬人之勞工接受從事工作及預防災變所必要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勞職授字第1040202466號) 來源
利晉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07/2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勞職授字第1040202392號) 來源
俐煒機械工程有限公司 2015/07/2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依規定設置護欄、安全網、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措施。(勞職授字第1040202262號) 來源
襄成營造有限公司 2015/07/2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營建用升降機2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未經檢查機構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代行檢查機構檢查合格,即行使用。(勞職授字第1040202301號) 來源
偉倡營造有限公司 2015/07/2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1條之2第1項第2款、缺氧症預防規則第4條、第2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使用道路作業之工作場所,為防止車輛突入等引起之危害,未使作業人員戴有反光帶之安全帽及穿著顏色鮮明有反光帶之施工背心,以利辨識;使勞工從事缺氧危險作業時,未置備測定空氣中氧氣濃度之必要測定儀器,採取隨時可確認空氣中氧氣濃度、硫化氫等其他有害氣體濃度之措施,並未指定缺氧作業主管從事監督事項。(勞職授字第1040202447號) 來源
遠東新世紀股份有限公司 2015/07/2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8條第1項第5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所設置之自動化機械具有危險之部分,其作業有危害勞工之虞者,未設置護罩、護圍或具有連鎖性能之安全門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535號) 來源
和成電機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2015/07/2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死亡災害,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40202433號) 來源
京莊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7/2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場所作業,勞工有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墜落防止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455號) 來源
拓璞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7/2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款、2款、3款、4款與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對泥作作業,未依規定協議安全衛生管理之實施及配合等事項,且未留紀錄備查,工作場所負責人未「監督」泥作作業,並「協調」作業上之安全措施;對於泥作物料搬運作業未於勞工工作場所之通道、地板,保持不致使勞工跌倒、滑倒、踩傷等之安全狀態,或採取必要之預防措施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未對該工作場所跌倒危害「連繫調整」其工作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亦未對再承攬人提供所需要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之指導及協助。(勞職授字第1040202308號) 來源
江宗縈 2015/07/2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40202312號) 來源
虹菱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07/2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吊升荷重在3公噸以上之固定式起重機1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未經勞動檢查機構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代行檢查機構檢查合格即予使用。(勞職授字第1040202517號) 來源
賴天文(即宜冠實業社) 2015/07/2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40202460號) 來源
賴天文(即宜冠實業社) 2015/07/24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衝剪機械(摺床)未具有安全護圍等防護裝置。(勞職授字第1040202461號) 來源
上益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2015/07/2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0條、第245條、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固定式起重機之吊鉤,未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電焊機焊接柄之絕緣套損壞,未更換;剪斷機械未具有安全護圍等防護裝置。(勞職授字第1040202536號) 來源
上益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2015/07/2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40202542號) 來源
久聯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07/2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77條第1項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有易燃液體之蒸氣(環己烷等閃火點65度以下之有機溶劑)滯留,而有火災、爆炸之虞,使用之電線等未具有適合於其設置場所危險區域劃分使用之防爆性能構造。(勞職授字第10402024871號) 來源
合勝發開發有限公司 2015/07/2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未指導及協助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勞職授字第1040202561號) 來源
合勝發開發有限公司 2015/07/24 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將事業交付承攬,未於事前告知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無書面資料可稽)。(勞職授字第1040202560號) 來源
良岳營造有限公司 2015/07/2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外牆施工架)作業,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362號) 來源
清石營造有限公司 2015/07/2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1條之1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從事道路開闢作業,勞工有導致交通事故之虞,未依規定設置適當交通號誌、標示或柵欄。(勞職授字第1040202412號) 來源
久聯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07/2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40202487號) 來源
恆誼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07/24 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第30條第1項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發煙硫酸管線更換維修作業時,未決定作業方法及順序,於事前告知從事作業之勞工,造成水蒸氣與發煙硫酸酸泥接觸產生大量煙霧化學品洩漏事故。(勞職授字第1040202321號) 來源
建芳五金股份有限公司 2015/07/24 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第18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41條、第2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勞工從事表面前處理染色作業時,因硫化鉀水溶液與鹽酸溶液混合致生成硫化氫,造成勞工吸入硫化氫中毒;對於無熔絲開關及匣刀開關之電源帶電部分,未設防止感電之護圍或絕緣被覆,及對於廢水處理區深水泵,未設置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勞職授字第1040202337號) 來源
自然人張民華 2015/07/2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69條第1項第5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勞工以機械從事露天開挖作業,車輛機械未裝設倒車或旋轉警示燈及蜂鳴器,以警示周遭其他工作人員。(勞職授字第1040202300號) 來源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三區養護工程處 2015/07/2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款,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未有工作「連繫與調整」;工作場所「確實巡視」未採取必要措施,違反職業安全法第27條第1項第1、2、3款之規定,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40202299號) 來源
櫻花建設拾貳樓店舖集合住宅新建工程 2015/07/2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59條第4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等開口部分,未於施工架工作臺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對於外牆施工架之設置,於構件之連接部分或交叉部分,未以適當之金屬附屬配件確實連接固定。(勞職授字第1040202484號) 來源
臺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2015/07/2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邊緣及開口部份,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握把、覆蓋等防護措施。(勞職授字第1040202380號) 來源
育韋鷹架有限公司 2015/07/2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三角托架平臺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依規定於該處設置護欄或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40202383號) 來源
聖恩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7/2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工作場所負責人對於高度在2公尺以上(高約22尺)之外牆施工架拆除作業有立即發生危險之虞,未「指揮」命令停止該危險作業;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外牆施工架三角托架平臺開口部分,未設護欄或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之措施,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亦未對於該場所墜落危害「連繫調整」其工作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致勞工有發生職業災害之虞。(勞職授字第1040202384號) 來源
三井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07/2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及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9條第1項第4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陽台、樓梯及樓板)開口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施工架構件之連接部分或交叉部分,未以適當之金屬附屬配件確實連接固定,並以適當之斜撐材補強。(勞職授字第1040202512號) 來源
達固營造有限公司 2015/07/2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516號) 來源
大陸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07/2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16條第1項第1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操作鏟裝機,駕駛者離開其位置時,未將鏟斗等作業裝置置於地面,並將原動機熄火、制動。(勞職授字第1040202509號) 來源
台灣三菱電梯股份有限公司 2015/07/2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從事電梯維修作業,勞工有遭受被捲、被夾危害之虞,未依規定將帶輪、傳動輪或傳動帶等設置護罩、護圍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457) 來源
田茂營造事業有限公司 2015/07/2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樓梯、樓板)開口邊緣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害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防止墜落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568號) 來源
建高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07/2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從事營建施工管理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584號) 來源
啟宇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07/2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依規定設置護欄及於該施工架工作臺內側設置設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389號) 來源
高立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7/2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營建用升降機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未經勞動檢查機構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代行檢查機構檢查合格,即使用該營建用升降機從事作業。(勞職授字第1040202393號) 來源
長春石油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2015/07/2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7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勞工從事化學設備之附屬設備蒸氣冷凝水濾網拆清作業時,未置備適當安全衛生防護具,並使勞工確實使用。(勞職授字第1040202405號) 來源
立衡營造有限公司 2015/07/2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依規定設置護欄或安全網及於該施工架工作臺內側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417號) 來源
順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07/2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升降機之升降路各樓出入口門,未有連鎖裝置,使搬器地板與樓板相差七.五公分以上時,升降路出入口門不能開啟之。(勞職授字第1040202601號) 來源
福觀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7/2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依規定設置護欄及施工架工作臺內側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未依規定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422號) 來源
豐譽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7/2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定期或不定期召開協議會議;對於2萬5千伏特架空電線接近場所從事地坪粉光作業,未使勞工與帶電體保持規定之接近界限距離外,並設護圍及採取防護措施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亦未對於該場所電弧危害「連繫調整」其工作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勞職授字第1040202448號) 來源
曜智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07/2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鍋爐1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設備,其使用超過規定期間者,未經勞動檢查機構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代行檢查機構再檢查合格即予使用。(勞職授1040202598號) 來源
隆興營造有限公司 2015/07/2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0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及吊料口)開口部分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害之虞,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高度5公尺以上施工架之構築及拆除,未事先就預期施工時之最大荷重,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置備施工圖說,並指派所僱之專任工程人員簽章確認強度計算書及施工圖說。(勞職授字第1040202566號) 來源
互助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7/2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對高壓電活線危險作業管制進行「協議」;對於高壓設備一次側變壓器更換作業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並「指揮」命令停止上述危險作業結果;未採取積極具體之「連繫調整」作為要求勞工從事高壓電路之檢查、修理等活線作業時,應使作業勞工戴用絕緣用防護具,並於有接觸或接近該電路部分設置絕緣用防護裝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490號) 來源
互助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7/2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80條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隧道開挖作業,為防止落磐、湧水等危害勞工,勞工進出隧道時,未予以清點或登記。(勞職授字第1040202489號) 來源
高屏電業工程有限公司 2015/07/2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80條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隧道開挖作業,為防止落磐、湧水等危害勞工,勞工進出隧道時,未予以清點或登記。(勞職授字第1040202491號) 來源
誠實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7/2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10樓管道間及樓梯)開口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害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492號) 來源
誠實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7/2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營建用升降機1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未經勞動檢查機構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代行檢查機構檢查合格即予使用。(勞職授字第1040202493號) 來源
大路觀育樂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07/2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75條第1項第5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電氣設備,平時應注意防止工作人員感電之圍柵、屏障(配電設備未有護蓋)等設備,如發現有損壞,應即修補。(勞職授字第1040202284號) 來源
瑝谷工程有限公司 2015/07/3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吊升荷重在3公噸以上之固定式起重機,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未經勞動檢查機構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代行檢查機構檢查合格即予使用。(勞職授字第1040202315號) 來源
榮金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07/3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機房1樓板、月台延伸雨棚以及主站筏基及地樑等)開口邊緣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害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防止墜落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611號) 來源
文興營造有限公司 2015/07/3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樓梯、樓板)開口邊緣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害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防止墜落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616號) 來源
聯孟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07/3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1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40202452號) 來源
山得營造有限公司 2015/07/3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2項將工程交由再承攬人再承攬時,雖於事前以「各分項作業施工危害因素告知單」告知再承攬人其工作環境具交通事故危害因素,惟告知內容卻未包含交通部公路總局「快速公路施工交通管制手冊」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40202456號) 來源
合眾紙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07/30 職業安全衛生規則第5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機械之掃除、上油、檢查、修理或調整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者,未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及送料。(勞職授字第1040202463號) 來源
東隆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07/3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7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勞工於廢水處理場檢修液鹼儲桶液位計時,未使勞工使用安全衛生防護具。(勞職授字第1040202482號) 來源
安順精機工作所 2015/07/3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50條規定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鋼架等致有觸及高導電性接地物之虞之場所,作業時所使用之交流電焊機,未有自動電擊防止裝置。(勞職授字1040202577號) 來源
國城營造有限公司 2015/07/3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59條第4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等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依規定於施工架工作臺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對於外牆施工架之設置,未依規定於構件之連接部分或交叉部分,以適當之金屬附屬配件確實連接固定。(勞職授字第1040202484號) 來源
宏瑜企業有限公司 2015/07/3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一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八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40202666號) 來源
勤益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07/3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8條第1項第5款、第232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排片機(電腦數值控制之自動化機械)具有危險之部分,未設置護圍或具有連鎖性能之安全門等設備;頂樓之3座冷卻水塔2公尺以上之垂直固定梯,勞工有墜落危險之場所,未設置警告標示,並禁止與工作無關之人員進入。(勞職授字第1040202597號) 來源
億東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7/3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25條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1條、第3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廢止使用之開口未予封閉,對暫不使用之開口未採取加蓋等設備,以防止勞工墜落;對於勞工工作場所之通道、地板,未保持不致使勞工跌倒等之安全狀態或採取必要之預防措施;對勞工於橫隔兩地之通行時,未設置踏板等適當之通行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526號) 來源
億東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7/3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及第40條第1項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度五公尺以上施工架之構築及拆除未建立按施工圖說施作之查驗機制。(勞職授字第1040202665號) 來源
允泰國際企業有限公司 2015/07/3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5條第1項、第230條第1項第1、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未以架設施工架等方式設置工作台;使用之合梯,未有堅固之構造且兩梯腳間未有金屬等硬質繫材扣牢。(勞職授字第1040202520號) 來源
全豐營造有限公司 2015/07/3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未依規定確實「協議」高架危險作業,並「指揮」停止店舖1樓處從事放樣作業,對於前述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確實實施「巡視」,亦未依規定採取積極之「連繫調整」之規定。(勞職授字第1040202515號) 來源
長庚醫療財團法人林口長庚紀念醫院 2015/07/3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40202666號) 來源
泓宜實業有限公司 2015/07/3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高壓氣體特定設備1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設備,未經勞動檢查機構或代行檢查機構檢查合格取得檢查合格證即行使用。(勞職授字第1040202486號) 來源
企龍企業有限公司 2015/07/3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作業中有物體飛落或飛散,致危害勞工之虞時,未置備有適當之安全帽及其他防護。(勞職授字第1040202488號) 來源
林同坤(即金璉鑄業行) 2015/07/3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死亡災害,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40202546號) 來源
明規企業有限公司里港廠 2015/08/0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固定式起重機具之吊鉤或吊具,未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勞職授字1040202593號) 來源
聯成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0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7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50加侖鐵桶空桶,自高度在3公尺以上之場所投下有危害勞工之虞時,未設置適當之滑槽及未指派監視人員。(勞職授字第1040202651號) 來源
仁儀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0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設置熱媒鍋爐2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設備,未經勞動檢查機構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代行檢查機構檢查合格即予使用。(勞職授字第1040202595號) 來源
仁儀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0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設置熱媒鍋爐2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設備,其操作人員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合格即行操作。(勞職授字第1040202610號) 來源
義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0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設置熱媒鍋爐1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設備,未經勞動檢查機構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代行檢查機構檢查合格即予使用。(勞職授字第1040202573號) 來源
義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0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設置熱媒鍋爐1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設備,其操作人員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合格即行操作。(勞職授字第1040202575號) 來源
義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0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第224條第1項及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置定型壓染機、剖布機、空氣壓縮機之齒輪、傳動帶、轉軸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有護罩、護圍等設備;集塵設備及定型機工作平台之工作場所邊緣及開口部份,未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握把、覆蓋等防護措施;定型機工作平台,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574號) 來源
明成鐵工業廠 2015/08/0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應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269號) 來源
晃茂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0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59條第1項第4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陽台、樓梯及樓板)開口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構件之連接部分或交叉部分,未以適當之金屬附屬配件確實連接固定,並以適當之斜撐材補強。(勞職授字第1040202532號) 來源
萬安肉品有限公司 2015/08/0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0條及第15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肉品裝卸作業時,物體有飛落危害之虞,未使其勞工配載帶安全帽 ;貨櫃內物品堆置過高,未採取繩索捆綁、限制高度或變更堆積等必要設施。(勞職授字第1040202659號) 來源
億豐金屬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03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16條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所設冷鍛衝壓機雙手開關功能故障設定為單手開關操作,未另設其他安全裝置。(勞職授字第1040202957號) 來源
王正宗(即宏徉工業社) 2015/08/0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將工程交付承攬,未於事前告知承攬人有關從事鋼構組配作業之工作環境有墜落危害因素暨本法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之規定,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40202544號) 來源
王正宗(即宏徉工業社) 2015/08/0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4款,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與承攬人分別雇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識;未依規定「協議」作業人員進場管制及高架危險作業管制;對於從事安全網張掛作業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工作場所負責人未依規定「確實巡視」;未對該工作場所墜落危害「連繫調整」其工作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未對承攬人提供所需要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之指導及協助,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4款之規定,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40202545號) 來源
陳威志(即合鎰工業社) 2015/08/0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款勞動場所發生死亡災害,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40202543號) 來源
東生營造有限公司 2015/08/0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8條、第243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工作場所有物體飛落之虞者,未依規定供給安全帽等防護具使勞工戴用;對於使用對地電壓在150伏特以上移動式電動機具(220伏特空氣壓縮機電路開關),為防止因漏電而生感電危害,未設置適合其規格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害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欄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594號) 來源
陳威志(即合鎰工業社) 2015/08/0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第19條第1項、第48條第1項第2款、第14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之規定,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移動式施工架從事安全網張掛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害之虞者,未依規定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未使勞工正確戴用安全帽;工作臺寬度未在四十公分以上並舖滿密接之踏板;未指派鋼構組配作業主管於作業現場監督勞工作業,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之規定,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40202618號) 來源
明成鐵工業廠 2015/08/0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40202394號) 來源
樸御建設有限公司 2015/08/0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將工程交付承攬,未事前以書面告知承攬人有關斜屋頂作業之工作環境、墜落危害因素暨職業安全衛生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40202669號) 來源
樸御建設有限公司 2015/08/0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之規定,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與承攬人分別雇用勞工共同作業,對於勞工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未確實對於該等場所墜落危害「聯繫與調整」其工作場所之必要安全防護設備及措施,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規定,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40202668號) 來源
李金伏工程有限公司 2015/08/0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40202679號) 來源
德暉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2015/08/0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63條及281條第1項、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第38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搭載移動式起重機吊掛搭乘設備於該處作業時,接近下方架空電線(電車線)有引起感電及墜落危害之虞,未使勞工與帶電體保持規定之接近界限距離外,並未設置護圍或於該電路四周裝置絕緣用防護裝備等設備,並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等其他必要防護具。(勞職授字第1040202621號) 來源
劉永奕(即裕林企業社) 2015/08/0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16條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勞工駕駛堆高機作業時,未使駕駛者或有關人員負責執行確認四周人員已遠離該堆高機,否則不得起動。(勞職授字第1040200674號) 來源
宜陽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0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高度2公尺以上(3樓~9樓樓板)開口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欄,施工架工作臺內側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959號) 來源
晨禎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0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場所從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981號) 來源
晨禎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0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勞工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亦未對於該等場所墜落危害「連繫與調整」其工作場所之必要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勞職授字第1040202982號) 來源
翁淑娟(即弘寓工程行) 2015/08/0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場所從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983號) 來源
世啟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0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1.5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993號) 來源
冠翔營造有限公司 2015/08/0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場所從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000號) 來源
鎂利格膠磁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0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機械之掃除、上油、檢查、修理或調整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者,未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及送料。(勞職授字第1040203006號) 來源
順通水泥製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0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設置吊升荷重10.1公噸之固定式起重機1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其操作人員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合格即行操作。(勞職授字第1040202791號) 來源
工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0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76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使用水泥攪拌機,開口部份之接觸有危害勞工之虞,未設有護圍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657) 來源
大陸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0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5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工程鋼筋籠等組立作業,使用之電焊機所設置之自動電擊防止裝置無功能。(勞職授字第10402022737號) 來源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0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在2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邊緣及開口部份,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握把、覆蓋等防護措施。(勞職授字第1040203021號) 來源
北昌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0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0條及第48條第1項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1樓排架開口及外部施工架間工作台)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度5公尺以上施工架之構築,未事先就預期施工時之最大荷重,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置備施工圖說,並指派所僱之專任工程人員簽章確認強度計算書及施工圖說;未建立按施工圖說施作之查驗機制,工作臺寬度未在四十公分以上。(勞職授字第1040202712號) 來源
立華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0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0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距地高度超過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台及使用之合梯未設置符合規定等防護設施。(勞職授字第1040202728號) 來源
順昇營造有限公司 2015/08/0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完成營建用升降機1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未經勞動檢查機構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代行檢查機構檢查合格即予使用。(勞職授字第1040203039號) 來源
生達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0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77條第1項第1款、第188條第1項、第287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反應槽存有甲酸乙酯(易燃液體)之蒸氣滯留,而有爆炸、火災之虞,使勞工於該反應槽上方人孔處從事三級丁酸鉀(易燃固體粉末)之投料調配作業,未指定專人於作業前測定甲酸乙酯蒸氣、氣體之濃度;未有通風、換氣、去除靜電等必要設施;對勞工現場作業時有暴露於有害氣體、蒸氣或其他有害物之虞者,未置備安全衛生防護具,並使勞工確實使用。(勞職授字第1040202660號) 來源
臺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台南廠 2015/08/0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起重機具之吊鉤,未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勞職授字第1040202792號) 來源
臺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台南廠 2015/08/0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高壓氣體特定設備2座(逾期),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設備,未經勞動檢查機構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代行檢查機構再檢查合格即予使用。(勞職授字第1040202793號) 來源
官田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0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起重機具之吊鉤,未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勞職授字第1040202794號) 來源
府都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0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2、3、4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依規定「協議」高架危險作業管制及「協調」臨時吊料平台使用上之安全措施;對於從事吊運作業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工作場所負責人未依規定「確實巡視」;未對該工作場所墜落危害「連繫調整」其工作逤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未對承攬人提供所需要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之指導及協助。(勞職授字第1040202653號) 來源
齊裕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0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2、3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依規定「協議」高架作業管制及「協調」施工架使用安全措施,對於從事泥作修補作業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工作場所負責人未依規定「確實巡視」;未對該工作場所墜落危害「連繫調整」其工作逤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勞職授字第1040202420號) 來源
朝穩企業有限公司 2015/08/0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8條第1項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差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害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度5公尺以上施工架,工作臺寬度未在四十公分以上並舖滿密接之踏板。(勞職授字第1040202442號) 來源
朝穩企業有限公司 2015/08/0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40202421號) 來源
築園營造有限公司 2015/08/0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勞職授字第1040202741號) 來源
豐源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0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將工程交付承攬,未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從事局限空間作業之工作環境有墜落及物體飛落危害因素暨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40202707號) 來源
豐源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0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與該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依規定「協議」局限空間作業管制及作業人員進場管制,對於從事局限空間作業,未依規定「確實巡視」;未對該工作場所墜落、物體飛落等危害「連繫調整」其工作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勞職授字第1040202709號) 來源
洪信和(即祥禾工程行) 2015/08/0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第23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人孔底部場所作業時,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人孔底部工作場所有物體飛落之虞者,未設置防止物體飛落之設備,並供給安全帽等防護具使勞工戴用。(勞職授字第1040202711號) 來源
齊裕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0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條、第19條第1項、第40條第1項、第48條第1項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等易生職業災害者,未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對於高差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場所作業,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5公尺以上施工架,未事先就預期施工時之最大荷重,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置備施工圖說;工作臺寬度未在四十公分以上並舖滿密接之踏板。(勞職授字第1040202419號) 來源
三鼎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10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77條及第9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堆高機未設置警報裝置;研磨機以外之研磨輪,未設置護罩。(勞職授字第1040202740號) 來源
三鼎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1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40202739號) 來源
享運環保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1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門禁管理及廠區巡視業務交付承攬,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指派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及協調之工作,未定期或不定期召開共同作業協議組織進行協議並作成紀錄。(勞職授字第1040202760號) 來源
鉅華保全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1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死亡災害,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40202759號) 來源
奇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1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將工程交付承攬,未於事前告知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無書面資料可稽)。(勞職授字第10402027031號) 來源
奇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1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亦未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及協調工作,作業期間對於動火作業之工作場所未確實巡視,亦未對承攬人實施工作連繫與調整。(勞職授字第1040202703號) 來源
鉅明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1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施工架與結構體間)開口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743號) 來源
台勵福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10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77條、第7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堆高機未設置警報裝置、前照燈及後照燈。(勞職授字第1040202576號) 來源
建高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1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地下室4樓樓板)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定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勞職授字第1040202584號) 來源
裕瑋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1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炒渣爐高溫操作場所作業,為防止爆炸或高熱物飛出,未適當防護裝置及置備適當之防護具外,並使勞工確實使用。(勞職授字1040202706號) 來源
巨煇熱能企業有限公司 2015/08/1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06條第4款、第108條第4款、第159條第6款、第24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壓氣體容器之空容器,未加以固定;高壓氣體之貯存,可燃性氣體及氧氣之鋼瓶,未分開貯存;物料之堆放,妨礙消防器具之緊急使用(如消防栓前堆放金屬材料,未淨空);對勞工於作業中或通行時,有接觸絕緣被覆配線或移動電線或電氣機具、設備之虞者,未有防止引起感電危害之設施。(勞職授字第1040202758號) 來源
翔聯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1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差2公尺以上之(外牆帷幕)開口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完害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689號) 來源
皇嘉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2015/08/1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7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從事蓄水池露天開挖作業,其深度超過1.5公尺,未設擋土支撐。(勞職授字第1040202738號) 來源
頑皮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1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洗車噴水槍加壓泵之帶輪有危害勞工之虞,未有護蓋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599號) 來源
海景世界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1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0條第1項第1款、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使用之合梯,未具有堅固之構造;兩梯腳間未有金屬等硬質繫材扣牢;腳部未有防滑絕緣腳座套。(勞職授字第1040202721號) 來源
自然人呂理超 2015/08/1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第1項、第58條第5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自動溶釘機之掃除作業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者,未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及送料;對於自動溶釘機具有危險之部分,未有護罩或具有連鎖性能之安全門。(勞職授字第1040202789號) 來源
長欣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1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3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地面及樓板)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不能藉梯子或其他方法安全完成之2公尺以上高處營造作業,未設置適當之施工架。(勞職授字第1040202751號) 來源
全勝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1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63條之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11.4KV架空電線附近使用打摏機作業,有因接觸或接近該電路引起感電之虞者,未設置護圍、或於該電路四周裝置絕緣用防護裝備等設備或採取移開該電路之措施。(勞職授字1040202776號) 來源
國城營造有限公司 2015/08/1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內側開口、G棟排風管道間開口、1樓施工架)開口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勞職授字1040202777號) 來源
建高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1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作業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應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高差超過1.5公尺之作業場所,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具有嚴重危害勞工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亦未對該工作場所墜落危害「連繫調整」其工作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勞職授字第1040202587號) 來源
李興國 2015/08/1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8條第1項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屋頂上作業,未依規定於採光浪板屋頂上設置適當強度且寬度在30公分以上之踏板,並於下方適當範圍裝設堅固格柵或安全網等防墜設施。(勞職授字第1040202592號) 來源
有常沖壓工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11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16條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衝剪機械具有下列切換開關之一者,在任何切換狀態,未有符合第四條所定之安全機能:雙手操作更換為單手操作,或將雙手操作更換為腳踏式操作之操作切換開關。(勞職授字第1040202625號) 來源
東霙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1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工作場所有物體(施工材料(模板使用之斜撐鐵棒))飛落之虞,未設置防止物體飛落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635號) 來源
壯觀帷幕牆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1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勞工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從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646號) 來源
皇欽室內裝修工程有限公司 2015/08/1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2項、第40條第1項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之規定,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第1款之職業災害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臨時吊料平台(高度約32公尺)從事石膏板吊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定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對於高度5公尺以上施工架之構築,未事先就預期施工時之最大荷重,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置備施工圖說,並指派所僱之專任工程人員簽章確認強度計算書及施工圖說,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之規定,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第1款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40202680號) 來源
正隆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1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57條、第7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木漿自動化輸送機械修理或調整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者,未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及送料;對抄紙機之轉軸、傳動輪、傳動帶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有護罩、護圍等設備;對於滾輾紙之壓光機有危害勞工之虞時,未設護圍、導輪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774號) 來源
聖戈班先進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1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40202765號) 來源
寶鑫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1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距地高度2公尺以上之陽台開口處,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723號) 來源
德元營造有限公司 2015/08/1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之廢料基坑基礎底部,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647號) 來源
中日特種紙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1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5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處所進行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以架設施工架或其他方法設置工作台。(勞職授字第1040202652號) 來源
盛傑營造有限公司 2015/08/1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40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5公尺以上天井施工架工作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倒塌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之構築,未事先就預期施工時之最大荷重,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置備施工圖說,並指派所僱之專任工程人員簽章確認強度計算書及施工圖說及建立按施工圖說施作之查驗機制。(勞職授字第1040202773號) 來源
鉅明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1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開口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778號) 來源
日商華大成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2015/08/1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使用移動梯未有防止轉動措施之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未對於該場所墜落危害「連繫調整」其工作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勞職授字第1040202658號) 來源
劉英雄(即英雄農產行) 2015/08/1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吊升荷重3公噸移動式起重機1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未經勞動檢查機構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代行檢查機構檢查合格,即予使用。(勞職授字第1040202664號) 來源
國偉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13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第4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對處置或使用特定化學物質(鉻酸、硫酸等)之作業場所,未每6個月監測其濃度一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40202784號) 來源
亞鼎營造有限公司 2015/08/1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131條第1項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板邊緣)開口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模板支撐作業,未指派專人妥為設計,簽章確認強度計算書。(勞職授字第1040202805號) 來源
光億營造有限公司 2015/08/1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營建用升降機1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未經勞動檢查機構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代行檢查機構檢查合格即予使用。(勞職授字第1040202687號) 來源
黎沐淞(即全發企業社) 2015/08/14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動力驅動之衝壓機械(衝床),未設連鎖防護式、雙手起動式、感應式、拉開式或掃除式安全裝置之一。(勞職授字第1040202676號) 來源
信暐鋼構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1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3樓鋼樑上方)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40202704號) 來源
岱勝企業有限公司 2015/08/15 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第21條、第23條、第25條、第31條、第34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勞工有暴露於有害氣體、蒸氣,未置備適當安全衛生防護具,並使勞工確實使用;未設漏洩時能迅速告知之警報用器具及除卻危害之必要藥劑、容具等設施。(勞職授字第1040202873號) 來源
中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1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起重機具之吊鉤,未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勞職授字第1040202889號) 來源
北昌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1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電梯、施工架與結構體間、電梯工作台及陽台)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勞職授字第1040202856號) 來源
振昇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1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外牆施工架工作台)開口處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799號) 來源
山發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1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第21樓層管道間及天井含施工架)作業場所,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第21樓層樓梯、電梯、管道間、天井含施工架及外牆施工架與結構體間隙)等作業場所,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863號) 來源
廣聚機器工業有限公司 2015/08/1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銑床馬達之傳動帶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有護罩、護圍、套胴、跨橋等設備。(勞職授字1040202780號) 來源
順鑫專業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1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工作井)開口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803號) 來源
福榮育樂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1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1條第12項第5款、第108條第1項第5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研磨機未有安全防護設備;對高壓氣體容器未安穩置放並加固定及裝妥護蓋。(勞職授字第1040202722號) 來源
高亨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1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設置之危險性機械,未經檢查機構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代行檢查機構檢查合格即予使用。(勞職授字第1040202808號) 來源
銅安企業有限公司 2015/08/18 勞工作業場所容許暴露標準第2條、缺氧症預防規則第4條、第27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12條第1項之規定,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使勞工於袋式集塵器內部從事作業時,未確保勞工作業場所之空氣中一氧化碳濃度低於容許濃度標準規定,未置備測定空氣中氧氣濃度之必要測定儀器,並採取隨時可確認空氣中一氧化碳等有害氣體濃度之措施,未置備空氣呼吸器等呼吸防護具等設備,供勞工緊急避難或救援人員使用,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規定,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40202770號) 來源
萬代福營造有限公司 2015/08/1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就作業人員進場管制及「協調」高架(處)工作場所安全措施;工作場所負責人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樓板邊緣模板組立作業有立即發生危險之虞,未「指揮」命令停止該危險作業;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開口部分,未設置護欄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亦未對於該場所墜落危害「連繫調整」其工作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勞職授字第1040202715號) 來源
萬代福營造有限公司 2015/08/1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716號) 來源
廖奎杰(即東佳工程行) 2015/08/1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2項將工程交付再承攬人再承攬時,未於事前以書面告知再承攬人其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職業安全衛生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40202718號) 來源
吳三奇(即長盛工程行) 2015/08/1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719號) 來源
黃三泰(即集旺工程行) 2015/08/1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20條第2、3、4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車輛系營建機械,作業時有因該機械翻落而危害勞工之虞,未依規定適當決定車輛系營建機械之行經路線及作業方法,並告知作業勞工,及整理工作場所以預防該等機械之翻落。(勞職授字第1040202720號) 來源
鑫永銓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1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8條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紙、布、鋼纜或其他具有捲入點危險之捲胴作業機械,其作業有危害勞工之虞者,未設置護罩、護圍或具有連鎖性能之安全門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733號) 來源
家吉食品有限公司 2015/08/18 鍋爐及壓力容器安全規則第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設置2座貫流式鍋爐,未依規定安裝於專用建築物內或安裝於建築物內以障壁分隔之場所。(勞職授字第1040202919號) 來源
新豪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1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59條第1項第4款、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工作場所有物體飛落之虞者,未供給安全帽等防護具使勞工戴用;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車道)開口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施工架構件之連接部分或交叉部分,未以適當之金屬附屬配件確實連接固定,並以適當之斜撐材補強。(勞職授字第1040202702號) 來源
台西水電工程有限公司 2015/08/1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1條之2、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71條第1項、第7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使用道路作業之工作場所,從事挖掘公路施工作業,未依所在地同意之交通維持計畫,設置交通管制設施;從事露天開挖作業,其垂直開挖在1.5公尺以上者,未設擋土支撐;對於擋土支撐組配、拆除作業,未指定擋土支撐作業主管於作業現場辦理規定事項。(勞職授字第1040202829號) 來源
唐采邑實業有限公司 2015/08/1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7條、第28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從事易踏穿材質屋頂修繕作業,未規劃安全通道,未於屋架或天花板支架上設置適當強度且寬度在三十公分以上之踏板;未於屋架或天花板下方可能墜落之範圍,裝設堅固格柵或安全網等防墜設施;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高處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勞職授字第1040202903號) 來源
上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19 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第63條2、3、6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使用起重機具從事吊掛作業之勞工,未使其辦理下列事項:二、檢視荷物之形狀、大小及材質等特性,以估算荷物重量,或查明其實際重量,並選用適當吊掛用具及採取正確吊掛方法。三、估測荷物重心位置,以決定吊具懸掛荷物之適當位置。六、當荷物起吊離地後,不得以手碰觸荷物,並於荷物剛離地面時,引導起重機具暫停動作,以確認荷物之懸掛有無傾斜、鬆脫等異狀。(勞職授字第1040202735號) 來源
中南海營造有限公司 2015/08/1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部施工架、2至4樓樓梯及樓板)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定於該處外部施工架開口部分設置雙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並於樓梯及樓板開口部分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745號) 來源
麗明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1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未對於該等場所墜落危害「連繫與調整」其工作場所之必要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勞職授字第1040202752號) 來源
麗明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1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場所從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753號) 來源
好立威有限公司 2015/08/2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40202797號) 來源
通煒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2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設置吊升荷重3公噸以上之固定式起重機1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其操作人員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合格即行操作。(勞職授字第1040202860號) 來源
通煒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2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設置吊升荷重3公噸以上之固定式起重機1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未經勞動檢查機構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代行檢查機構檢查合格即予使用。(勞職授字第1040202862號) 來源
劉英雄(即英雄農產行) 2015/08/2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16條第10款、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第1款之職業災害使勞工搭載於堆高機貨叉承載之工作台上(高度2公尺以上)從事鋼樑電焊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採取防止勞工墜落設備或措施(工作台底部無固定措施);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帽,違反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16條第10款及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之規定,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第1款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40202923號) 來源
賴枝賢(即晨楊工程行) 2015/08/2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場所從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754號) 來源
宏成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2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及3樓大講堂之施工架、2樓通風口)開口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害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851號) 來源
方隆工程有限公司 2015/08/2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起重機之吊具(從事人孔吊掛作業),為防止與吊架或捲揚眮接觸、碰撞,未裝設有過捲預防裝置。(勞職授字第1040202769號) 來源
利晉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2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C棟樓板與D棟之間樓地板)開口工作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346號) 來源
台灣宅配通股份有限公司新竹營業所 2015/08/2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16條第1項第1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堆高機於駕駛者離開其位置時,未制動(未拉手煞車)。(勞職授字第1040202918號) 來源
大展營造有限公司 2015/08/2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定於該處外部施工架工作臺開口部分設置內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並於樓板開口部分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761號) 來源
季宏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2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欄、升降機升降路內搭設之施工架工作臺未舖滿密接之踏板、開口部分未設置護蓋或安全網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未對該工作場所墜落危害「連繫調整」其工作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勞職授字第1040202768號) 來源
民景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2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7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滾輾紙、布、金屬箔等或其它具有捲入點之滾軋機,有危害勞工之虞時,未設護圍、導輪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771號) 來源
億大立營造有限公司 2015/08/2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將工程交付承攬人承攬時,雖於事前備有「施工前勞安重點紀錄及危害因子告知單」告知承攬人,惟其告知內容未包含工作環境具機械翻落等危害因素,暨職業安全衛生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40202781號) 來源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2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勞職授字第1040202787號) 來源
宏櫂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2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7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滾輾紙、布、金屬箔等或其它具有捲入點之滾軋機,有危害勞工之虞時,未設護圍、導輪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788號) 來源
家樺工程有限公司 2015/08/2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處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欄(或作業中使其失效),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勞職授字第1040202790號) 來源
大將作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2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工程交付承攬,未於作業前以書面或以召開協商會議作成紀錄方式告知承攬人使用捲揚機吊升移動式施工架作業時,未禁止人員進入吊掛物(移動式施工架)下方等防止被夾危害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40202798號) 來源
遠東百貨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2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第2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緊急發電機之帶輪有危害勞工之虞,未有護蓋等設備;對於使用對地電壓在150伏特以上移動式或攜帶式電動機具,未於各該電動機具之連接電路上設置適合其規格,具有高敏感度、高速型,能確實動作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勞職授字第1040202875號) 來源
中華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2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40202943號) 來源
中華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24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動力驅動之衝壓機械,未具有安全護圍。(勞職授字第1040202942號) 來源
長欣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2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支撐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支撐架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900號) 來源
元茂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2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梯、管道、電梯)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891號) 來源
興大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2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0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屋頂、鋼樑、開口部分、階梯、樓梯、坡道、工作台、擋土牆、擋土支撐、施工構台、橋樑墩柱及橋樑上部結構、橋台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907號) 來源
興大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2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402029071號) 來源
大將作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2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4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未設置協議組織,對於使用捲揚機吊升移動式施工架作業場所,未就承攬人勞工進場「管制」及「協調」被夾危害安全措施,工作場所負責人未「指揮」命令停止該危險作業;對於使用捲揚機吊升移動式施工架人員進入吊掛物下方等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未對該場所被夾危害「連繫調整」其工作場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亦未指導及協助承攬人對勞工施以相關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勞職授字第1040202800號) 來源
杜進熾(即新坤億企業社) 2015/08/2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55條之1第1款、第6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勞工以捲揚機等吊運物料時,安裝前未核對並確認設計資料及強度計算書;對於該捲揚機從事吊運作業中,未嚴禁人員進入吊掛物下方。(勞職授字第1040202802號) 來源
悅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2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依規定於該處內側設置交叉拉桿、下拉桿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822號) 來源
森田印刷廠股份有限公司科工廠 2015/08/2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4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依規定「協議」高架危險作業管制、作業人員進場管制,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工作台上從事風管銜接等危險作業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未對該工作場所墜落危害「連繫調整」其工作逤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未對承攬人提供所需要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之指導及協助。(勞職授字1040202854號) 來源
華昌製藥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2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第一種壓力容器1座(逾合格有效期限並遷移設置位置),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設備,未經勞動檢查機構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代行檢查機構重新、竣工檢查合格即予使用。(勞職授1040202936號) 來源
福南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2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起重機具之吊具(從事鋼柱吊掛作業),未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勞職授字第1040202898號) 來源
春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2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定第9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起重機具之吊具(從事鋼柱吊掛作業),未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勞職授字第1040202896號) 來源
慈峰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2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4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交流式電焊機之帶電部分(二次測),勞工於作業中或通行時,有因接觸或接近致發生感電之虞,未設置防止感電之護圍或絕緣被覆。(勞職授字第1040202895號) 來源
常詠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2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0條第1巷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差2公尺以上之(3樓樓板)開口部分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5公尺以上施工架,未事先就預期施工時之最大荷重,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勞職授字第1040202929號) 來源
永聯勤營造有限公司 2015/08/2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614號) 來源
昱豐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2015/08/2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及樓梯)開口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857號) 來源
佳榮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2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南側外牆之施工架、2樓玻璃步道)開口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施工架作業場所,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915號) 來源
北勝營造有限公司 2015/08/2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69條第4款、第5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對於勞工以機械從事露天開挖作業,未嚴禁操作人員以外之勞工進入營建用機械之操作半徑範圍內,亦未啟動車輛機械裝設之倒車或旋轉蜂鳴器,以警示周遭其他工作人員,違反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69條第4款、第5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40202882號) 來源
加泓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2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設置高壓特定設備1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設備,其操作人員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合格即行操作。(勞職授字第1040202893號) 來源
旭源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2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距地高度超過2公尺以上之鋼構開口處,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899號) 來源
旭源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2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工作場所負責人對於2公尺以上開口處鋼構組立等危險作業及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指揮」停止作業,未確實「巡視」,未依規定「連繫調整」要求承攬人採取積極具體防止職業災害發生之必要措施。(勞職授字第1040202897號) 來源
璉嶸營造有限公司 2015/08/2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橋面板及橋墩基礎開口邊緣)開口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止墜落措施;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1862號) 來源
萬代福營造有限公司 2015/08/2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43條第1項及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進行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防止墜落設備;對於使用對地電壓在150伏特以上移動式或攜帶式電動機具,未於各該電動機具之連接電路上設置適合其規格,具有高敏感度、高速型,能確實動作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勞職授字第1040202940號) 來源
榮江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2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切肉機之掃除作業,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者,未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勞職授字第1040202821號) 來源
高雄空廚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2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8條第5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電腦數值控制或其他自動化機械具有危險之部分,其作業有危害勞工之虞者,未設置護罩、護圍或具有連鎖性能之安全門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830號) 來源
松懋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2015/08/2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833號) 來源
曆陽企業有限公司 2015/08/2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40202836號) 來源
元順興營造有限公司 2015/08/2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5條第1項第3款、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場所作業時,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設置施工架供勞工作業,未在適當之垂直、水平距離處與構造物妥實連接,其間隔在垂直方向以不超過5.5公尺,水平方向以不超過7.5公尺為限。(勞職授字第1040202815號) 來源
元順興營造有限公司 2015/08/2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將工程交付承攬,未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從事施工架作業之工作環境有墜落危害因素暨本法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40202816號) 來源
元順興營造有限公司 2015/08/2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4款與該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協議組織,未依規定「協議」高架危險作業安全措施:對於從事水電放樣作業,未依規定「確實巡視」;未對該工作場所墜落危害「連繫調整」其工作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未對承攬人提供所需要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之指導及協助。(勞職授字第1040202817號) 來源
李黃麗華(即尚進水電工程行) 2015/08/2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場所作業時,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819號) 來源
啓匯電機有限公司 2015/08/2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40202846號) 來源
何奕緯(即冠騰工程行) 2015/08/2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7條第1項、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之規定,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對於屋頂作業,未規劃安全通道,未於屋架上設置適當強度且寬度在30公分以上之踏板,並於屋架或天花板下方可能墜落之範圍,裝設堅固格柵或安全網等防墜設施,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違反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7條第1項、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之規定,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40202955號) 來源
曆陽企業有限公司 2015/08/26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16條第2款、第4條第3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勞工從事衝床作業,將雙手操作更換為腳踏式操作時,未另設其他安全裝置;所設置衝床馬達傳動帶及傳動輪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設置護罩、護圍;所設置升降機之升降路各樓出入口門,未有連鎖裝置。(勞職授字第1040202834號) 來源
壯觀帷幕牆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2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1條之1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在道路上使用移動式起重機從事起重吊掛作業,有導致交通事故之虞之工作場所工作時,未依規定設置適當交通號誌、標示或柵欄等防護設施。(勞職授字第1040202837號) 來源
秀強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26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所設動力驅動之衝壓機械(油壓機),未具有連鎖防護式、雙手起動式、感應式、拉開式或掃除式安全裝置之一。(勞職授字第1040202849號) 來源
元將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2015/08/2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梯及樓板)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855號) 來源
岩城營造有限公司 2015/08/2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內、外部施工架工作臺、樓梯及樓板)開口部分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864號) 來源
永唐有限公司 2015/08/2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7條第1項第1、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烤漆鐵板及塑膠材質採光板等材料構築之屋頂從事作業時,未規劃安全通道、未於屋架上設置適當強度,且寬度在30公分以上之踏板、未於屋架下方可能墜落之範圍裝設堅固格柵或安全網。(勞職授字第1040202865號) 來源
永唐有限公司 2015/08/2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將工程交付承攬,未於事前以書面具體告知承攬人屋頂作業等工作場所之工作環境、墜落等危害因素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40202867號) 來源
永旺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2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2項將工程交由再承攬人承攬時,未於事前以書面具體告知再承攬人屋頂作業等工作場所之工作環境、墜落等危害因素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40202868號) 來源
根基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2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承攬人勞工於從事構結墩基之直立鋼筋時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工作場所負責人未依規定「確實巡視」;未對該工作場所傾倒、崩塌危害「連繫調整」其工作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並「指揮」命令停止上述危險作業結果。(勞職授字第1040202883號) 來源
台雅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2015/08/2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29條第1項第6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從事鋼筋混凝土作業,構結墩基之直立鋼筋時,未有適當支持,以防傾倒。(勞職授字第1040202884號) 來源
潔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2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2項將工程交由三次承攬人承攬時,未於事前以書面具體告知三次承攬人屋頂作業等工作場所之工作環境、墜落等危害因素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40202869號) 來源
元聚營造有限公司 2015/08/2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勞工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亦未對於該等場所墜落危害「連繫與調整」其工作場所之必要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勞職授字第1040202871號) 來源
元聚營造有限公司 2015/08/2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場所從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872號) 來源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種苗改良繁殖場 2015/08/2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機械之原動機、轉軸、齒輪、帶輪、飛輪、傳動輪、傳動帶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有護罩、護圍、套胴、跨橋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876號) 來源
丞賀有限公司 2015/08/2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7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滾輾紙、布、金屬箔等或其他具有捲入點之滾軋機,有危害勞工之虞時,未設護圍、導輪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879號) 來源
高章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2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營建用升降機1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未經勞動檢查機構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代行檢查機構檢查合格,即行使用。(勞職授字第1040202894號) 來源
日商京三製作所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2015/08/2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0條之1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對於通行於軌道上之車輛有碰觸勞工之虞時,未設置於車輛接近作業人員前,能發出電鈴或蜂鳴器等監視警報裝置或配置人員,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40202954號) 來源
誠實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2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定於該處內側設置交叉拉桿、下拉桿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905號) 來源
東咊機電工業有限公司 2015/08/2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8條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升降機升降路內之施工架工作臺,未依規定舖滿密接之踏板。(勞職授字第1040202901號) 來源
長一航運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2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死亡災害,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40202994號) 來源
遠鼎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3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汙水處理機房作業平台)開口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欄、握把等防護措施。(勞職授字第1040202958號) 來源
昇壕金屬有限公司 2015/08/31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動力驅動之衝壓機械,未具有安全護圍。(勞職授字第1040203026號) 來源
謚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3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之危險性機械,未經勞動檢查機構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代行檢查機構檢查合格即予使用。(勞職授字第1040202987號) 來源
員山鄉農會 2015/08/3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40203095號) 來源
六禾砂石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3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40203020號) 來源
峰昌鐵工廠 2015/08/3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9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距地高度超過2公尺以上之鋼構作業,有使勞工發生墜落及物體飛落之虞,未依規定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起重機具之吊鉤,未有防止吊物脫落之裝置。(勞職授字第1040202979號) 來源
禾鋒企業有限公司 2015/08/3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施工架與結構體間)開口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941號) 來源
璨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3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吊升荷重3公噸以上之固定式起重機1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未經勞動檢查機構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代行檢查機構檢查合格即予使用。(勞職授字第1040202909號) 來源
璨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3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設置吊升荷重3公噸以上之固定式起重機1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其操作人員未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合格即行操作。(勞職授字第1040202910號) 來源
名傑營造有限公司 2015/08/3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款與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定期或不定期召開協議會議;對於木地板切割作業,圓盤鋸未設置鋸齒接觸預防裝置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亦未對於該場所被割傷危害「連繫調整」其工作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勞職授字第1040202917號) 來源
遠雄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3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45條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第6樓以上外牆施工架,未依規定在其垂直方向及水平方向之間隔距離以各不超過5.5公尺、7.5公尺與構造物妥實連接。(勞職授字第1040202920號) 來源
仰哲營造有限公司 2015/08/3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組立作業,未依規定協議高架危險作業管制,且未留紀錄備查,工作場所負責人對於該施工架組立作業有立即發生危險之虞,未「指揮」命令停止該危險作業;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組立作業及接近架空電線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亦未「連繫調整」其工作所必要之安全防護或措施。(勞職授字第1040202922號) 來源
新賀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3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8條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所設塗佈機之前段導輪處,其作業有危害勞工之虞,未設置護罩、護圍或具有連鎖性能之安全門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924號) 來源
東淵企業社 2015/08/3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使用之合梯,其兩梯腳間未有金屬等硬質繫材扣牢,腳部有防滑腳座套,及應有安全之防滑梯面。(勞職授字第1040202925號) 來源
潘明輝 2015/08/31 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第35條第2項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使用移動式起重機乘載或吊升勞工從事作業,未使勞工佩戴安全帶或安全索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928號) 來源
璋明紙業有限公司 2015/08/3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7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滾輾紙、布、金屬箔等或其它具有捲入點之滾軋機,有危害勞工之虞時,未設護圍、導輪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934號) 來源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3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58條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勞工從事高壓線活線作業時,未使作業勞工戴用絕緣橡皮肩套及未設置絕緣用防護裝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935號) 來源
十全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3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71條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液化石油氣分裝場內灌裝台旁易引起火災及爆炸危險之場所,依規定不得設置有火花、電弧或用高溫成為發火源之虞之機械、器具或設備等,卻使排氣管未裝設滅焰器之貨車駛入及停放於液化石油氣灌裝台旁作業。(勞職授字第1040202939號) 來源
皇車工業有限公司 2015/08/3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對於軌道上從事平台車車輛保養維修工作時,通行於軌道上之車輛有觸撞勞工之虞,未配置監視人員或警告裝置等措施,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40202986號) 來源
笙耀營造有限公司 2015/08/3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發現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及吊料口)開口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定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953號) 來源
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南部工程處 2015/08/3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將工程交付承攬,未於事前告知承攬人有關電車線施工車輛維修保養之工作環境有發生鐵路交通事故之危害因素暨本法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40202984號) 來源
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南部工程處 2015/08/3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2、3、4款,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依規定「協議」協調使用軌道裝置機械之安全措施,對於通行於軌道上之車輛有碰觸承攬人所僱勞工之虞之電車線施工車輛保養及維修作業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未對該工作場所衝撞危害「連繫調整」其工作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未對承攬人提供所需要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之指導及協助,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2、3、4款,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40202985號) 來源
國群營造有限公司 2015/08/3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及吊料口)開口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害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990號) 來源
金光泰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2015/08/3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雨柵鋼構場所作業時,未依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992號) 來源
仕強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3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16條第1項第9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擋土支撐)開口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就業場所作業之車輛機械(打樁機械),不得使車輛系營建機械供為主要用途以外之用途(以打樁機械作為吊運鋼鈑樁之使用)。(勞職授字第1040202995號) 來源
衛生福利部嘉義醫院 2015/08/31 缺氧症預防規則第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在冷藏室等及其他密閉設施內部作業時,未採取該設施出口之門或蓋等不致閉鎖之措施(不致閉鎖措施損壞)。(勞職授字第1040202736號) 來源
南亞瓦斯興業有限公司 2015/08/31 高壓氣體勞工安全規則第79條第1項第7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容器放置場不得放置計量器等作業上必要以外之物品(容器放置場停放車輛)。(勞職授字第1040202570號) 來源
百總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09/0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勞職授字第1040202971號) 來源
中國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學會附設高雄職業訓練中心 2015/09/01 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3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2條第2項辦理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情節重大,廢止勞動部104年3月4日勞職授字第1040200491號函認可辦理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之資格。(勞職授字第1040202933號) 來源
富喬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09/01 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12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0條第1項對於廢水實驗室從事重鉻酸及其鹽類之在職勞工,未依規定實施特殊健康檢查。(勞職授字第1040203038號) 來源
建順煉鋼股份有限公司 2015/09/0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第1項、第257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機械之掃除、上油、檢查、修理或調整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者,未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及送料;使勞工於接近低壓電路或其支持物從事敷設、檢查、修理、油漆等作業時,未戴用絕緣用防護具。(勞職授字第1040202813號) 來源
久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09/02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以動力驅動之衝壓機械及剪斷機械,未具有安全護圍、安全模、特定用途之專用衝剪機械或自動衝剪機械。(勞職授字第1040203035號) 來源
堡勝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09/0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4條第1項、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距地面高度約2.3公尺衝二區模具存放平台)之工作場所邊緣,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定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防護措施,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964號) 來源
阡懋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09/03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16條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置動力驅動之衝壓機械,將雙手操作更換為腳踏式操作模式操作時,該衝床設置之感應式安全裝置 (光電式安全裝置) 未具符合規定之安全機能。(勞職授字第1040203005號) 來源
聚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2015/09/0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7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勞工有暴露於高溫或其他有害物之虞者,未置備適當安全衛生防護具,並使勞工確實使用。(勞職授字第1040203036號) 來源
禾峰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9/0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勞工有墜落危險之虞,未依規定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043號) 來源
林萬興(即萬興工程行) 2015/09/0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使勞工於屋頂樑旁施工架工作臺(高度約11公尺)從事混凝土搗實作業時,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規定,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40203057號) 來源
翔城營造有限公司 2015/09/0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勞工有墜落危險之虞,未依規定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070號) 來源
耕基營造有限公司 2015/09/0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30條、19條、第11條之1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使勞工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吊橋從事橋面板系統安裝作業時,未依規定不得於橋面板上放置超出負荷強度之物料,及橋面板開口周圍未設置護欄或安全網,未使勞工使用安全帶及戴用安全帽,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規定,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40203087號) 來源
富源化工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9/03 勞工作業場所容許暴露標準第8條第1項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1項對包裝區鉛作業場所實施作業環境監測結果,勞工作業環境空氣中有害物(鉛)之濃度,全程工作日之時量平均濃度超過相當8小時日時量平均濃度之情形。(勞職授字第1040203046號) 來源
得嘉營造有限公司 2015/09/03 營造安全衛生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0條第1項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及吊料口)開口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另對於懸臂式施工架及高度5公尺以上施工架之構築及拆除,未依規定事先就預期施工時之最大荷重,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置備施工圖說,並指派所僱之專任工程人員簽章確認強度計算書及施工圖說。(勞職授字第1040203050號) 來源
張蕙茹(即棋凱科技企業社) 2015/09/0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57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使勞工於電桿從事有線電視同軸纜線固定作業時,作業中有接觸絕緣被覆配線之虞,未依規定戴用絕緣用防護具從事作業,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規定,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40203028號) 來源
彰化縣彰化市泰和國民小學 2015/09/0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4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勞工於作業中或通行時,有接觸絕緣被覆配線或移動電線或電氣機具、設備之虞者,未有防止絕緣被覆破壞或老化等致引起感電危害之設施。(勞職授字第1040203031號) 來源
漢忠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9/0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對於使用之圓盤鋸未設鋸齒接觸預防裝置等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未對該場所被切、被割危害「連繫調整」其工作場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勞職授字第1040203049號) 來源
合助有限公司 2015/09/04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60條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圓盤鋸未設置鋸齒接觸預防裝置。(勞職授字第1040203052號) 來源
普傑特科技有限公司 2015/09/0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4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使勞工於作業中或通行時,有接觸絕緣被覆配線或移動電線或電器機具、設備之虞者,未有防止絕緣被覆破壞或老化等致引起感電危害之設施,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規定,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40203104號) 來源
陳宏吉(即建龍業企業社) 2015/09/0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43條第1項、第290條及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4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使勞工從事電焊作業時,使用對地電壓在150伏特以上交流電焊機之連接電路,未依規定設置漏電斷路器,未使用絕緣防護具,未指派鋼構組配作業主管於現場監督勞工作業,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規定,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40203096號) 來源
燁融有限公司 2015/09/0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將工程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無書面資料可稽)。(勞職授字第1040203051號) 來源
燁融有限公司 2015/09/0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款、第2款、第3款及第4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確實巡視電氣室內從事電源線路整理作業(活線接近作業)之工作場所;未採取積極之「工作連繫與調整」;未有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之指導及協助。(勞職授字第1040203048號) 來源
遠東新世紀股份有限公司 2015/09/0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對於必須在運轉狀態下施行之自動倉儲設備調整作業,未於有危險部份之操作台外側設置護圍等安全設施,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規定,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40203084號) 來源
磊庭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9/0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4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3款交流電焊機2台一次側、二次側電源接點及臨時配電盤帶電部分,未設置防止感電之護圍或絕緣被覆。(勞職授字第1040203107號) 來源
堆高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2015/09/0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鋼樑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047號) 來源
家福股份有限公司 2015/09/0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75條第1項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受電室之電路附近,未依規定堆放與電路無關之手推車、貨品等物件。(勞職授字第1040203077號) 來源
大鉦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09/0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71條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在易引起火災及爆炸危險之場所【低硫燃料油(含易燃物質)暫存槽】,使用鎢絲燈為照明器具查看卸料作業,因鎢絲燈破裂致高溫鎢絲接觸易燃物質蒸氣發生火災。(勞職授字第1040202962號) 來源
瑞助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9/0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屋頂、鋼樑、開口部分、階梯、樓梯、坡道、工作臺、擋土牆、擋土支撐、施工構臺、橋樑墩柱及橋樑上部結構、橋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032號) 來源
瑞助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9/0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作業,未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及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台,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設備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亦未對於該場所墜落危害「連繫與調整」其工作場所之必要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致勞工有發生職業災災害之虞。(勞職授字第1040203033號) 來源
日商華大成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2015/09/0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5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堆置物料有發生倒塌、崩塌之虞者,未採取繩索捆綁、護網、擋樁、限制高度或變更堆積等必要設施,並禁止與作業無關人員進入該等場所。(勞職授字第1040203069號) 來源
嘉順興營造有限公司 2015/09/0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勞工有墜落危險之虞,未依規定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102號) 來源
大晟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9/0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使用未經檢查合格之吊籠從事清洗作業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亦未對於該場所機械之危害「連繫調整」其工作場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致勞工有發生職業災害之虞。(勞職授字第1040203101號) 來源
吳經霆(即清華清潔社) 2015/09/0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可搬式吊籠1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未經勞動檢查機構檢查合格,即使用該吊籠從事清洗作業。(勞職授字第1040203108號) 來源
晉豪營造有限公司 2015/09/0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勞工有墜落危險之虞,未依規定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121號) 來源
磐鉅營造有限公司 2015/09/0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依規定設置雙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墜設施。(勞職授字第1040203145號) 來源
統建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9/09 規則第243條第1項之規定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使用對地電壓在150伏特以上移動式電動機具,未依規定於各該電動機具之連接電路上設置適合其規格,具有高敏感度、高速型,能確實動作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勞職授字第1040203113號) 來源
銓興營造有限公司 2015/09/0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雇主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遮雨棚)開口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105號) 來源
松富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09/10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置動力驅動之衝壓機械(衝床),未設連鎖防護式、雙手起動式、感應式、拉開式或掃除式安全裝置之一。(勞職授字第1040203001號) 來源
立瑞畜產有限公司 2015/09/1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機械之掃除、上油、檢查、修理或調整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者,雖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及送料,惟未採上鎖或設置標示等措施。(勞職授字第1040203097號) 來源
中福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9/1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地下室1樓樓板及夾層開口部分,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亦未對於該工作場所墜落危害「連繫調整」其工作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勞職授字第1040203109號) 來源
中福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9/1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地下室1樓樓板及夾層)開口部分,勞工有墜落危險之虞,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110號) 來源
崇巽有限公司 2015/09/1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地下室1樓樓板及夾層)開口部分,勞工有墜落危險之虞,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111號) 來源
安生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9/1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勞工有墜落危險之虞,未依規定設置護欄、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126號) 來源
勁光興業有限公司 2015/09/1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1條之2第1項第2款、第5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使用道路作業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依規定戴有反光帶之安全帽,未穿著顏色鮮明有反光帶之施工背心,且使勞工從事工程材料吊運作業時,未於適當處所設置交通引導人員。(勞職授字第1040203118號) 來源
園泰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9/1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5條第1項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施工架,未依規定在適當之垂直、水平距離處與構造物妥實連接,其間隔在垂直方向以不超過5.5公尺,水平方向以不超過7.5公尺為限。(勞職授字第1040203120號) 來源
進吉興業有限公司 2015/09/1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勞職授字第1040203094號) 來源
良和營造有限公司 2015/09/1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8條第1項第2款、第59條第4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勞工有墜落危險之虞,未依規定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對於內部施工架工作臺,未舖滿密接之踏板;對於鋼管施工架構件之連接部分,未以適當之金屬附屬配件確實連接固定。(勞職授字第1040203129號) 來源
禾達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09/1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未設置護欄、安全網或未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亦未對於該等場所墜落危害「連繫與調整」其工作場所之必要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致勞工有發生職業災害之虞。(勞職授字第1040203147號) 來源
紘暐機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09/1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4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未設置協議組織及未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及協調之工作、對於安裝台車加熱爐有發生墜落、滾落危險之虞之作業未採取連繫調整作為,及未給予承攬人安全衛生教育指導及協助。(勞職授字第1040203154號) 來源
紘暐機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09/1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將工程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40203163號) 來源
和翊有限公司 2015/09/1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設置傳熱面積76平方公尺之臥型爐筒煙管式蒸汽鍋爐1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設備,未經勞動檢查機構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代行檢查機構檢查合格即予使用。(勞職授字第1040203204號) 來源
和翊有限公司 2015/09/1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設有傳熱面積76平方公尺臥型爐筒煙管式蒸汽鍋爐1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設備,其操作人員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合格即行操作。(勞職授字第1040203205號) 來源
亞馬遜育樂股份有限公司 2015/09/1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15條、第116條第5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款對於所僱勞工搭乘之工作車,未裝置名牌或相等之標示指出空重、載重等;未確實使該工作車之駕駛或有關人員負責執行,使該工作車依製造廠商規定之安全度操作。(勞職授字第1040202694號) 來源
亞馬遜育樂股份有限公司 2015/09/1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40202697號) 來源
台灣雅瑪多國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15/09/1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16條第1項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款對於所僱勞工所駕駛之堆高機,未使駕駛或有關人員於堆高機向後退之前,先行確認是否所有人員已遠離該堆高機。(勞職授字第1040202684號) 來源
興達隆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2015/09/14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3條第1項未依事業之風險、規模,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及管理人員(重複違反)。(勞職授字第1040203123號) 來源
興達隆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2015/09/1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4條第1項未會同勞工代表訂定適合其需要之安全衛生工作守則,報經勞動檢查機構備查後,公告實施(重複違反)。(勞職授字第1040203125號) 來源
聖志企業有限公司 2015/09/1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PE模暫存區未有足夠之活動空間,致對勞工活動、避難、救難有不利因素。(勞職授字第1030201251號) 來源
金海龍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09/1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機械之原動機、轉軸、齒輪、帶輪、飛輪、傳動輪、傳動帶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有護罩、護圍、套胴、跨橋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888號) 來源
東和鋼鐵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09/1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屋頂、鋼樑、開口部分、階梯、樓梯、坡道、工作臺、擋土牆、擋土支撐、施工構臺、橋樑墩柱及橋樑上部結構、橋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078號) 來源
台鍛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09/1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機械之掃除、上油、檢查、修理或調整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者,未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及送料。(勞職授字第1040203103號) 來源
記銘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09/1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82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射出成型機安全門,未具有非關閉狀態即無法啟動機械之性能。(勞職授字第1040203143號) 來源
遠揚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09/1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2樓移動式施工架工作臺)開口部分,未依規定設置護欄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149號) 來源
宏羽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9/1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營建用升降機1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未經勞動檢查機構檢查合格,即使用該營建用升降機從事作業。(勞職授字第1040203152號) 來源
葉怡雯(即嘉良企業社) 2015/09/1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8條及第11條之1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屋頂從事塑膠材質採光浪板更換烤漆板作業時,未指派專人督導,於易踏穿材料構築之屋頂作業時,事先規劃安全通道,且於屋架上設置適當強度,且寬度在30公分以上之踏板,於屋頂塑膠材質採光浪板下方適當範圍裝設堅固格柵或安全網等防墜設施;亦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使勞工正確戴用,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規定,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40203170號) 來源
精英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9/1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亦未對於該等場所墜落危害「連繫與調整」其工作場所之必要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致勞工有發生職業災害之虞。(勞職授字第1040203182號) 來源
精英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9/1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183號) 來源
國登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9/1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20條第1項第5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差1.5公尺以上之橋墩基礎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橋面版及基樁構台開口部分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等防護設備;對於施工構台所設置之護欄,未依規定使整個護欄具有抵抗於上欄杆之任何一點,於任何方向加以75公斤之荷重,而無顯著變形之強度。(勞職授字第1040203146號) 來源
億東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9/1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開口部分,勞工有墜落危險之虞,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179號) 來源
劍麟股份有限公司 2015/09/1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8條第5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電腦數值控制C端車削機設置之安全門未具有連鎖性能(即安全門開啟時,C端車削機之刀具座仍持續運轉)。(勞職授字第1040203148號) 來源
台灣保來得股份有限公司 2015/09/1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在2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邊緣及開口部份,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握把、覆蓋等防護措施。(勞職授字第1040203191號) 來源
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2015/09/1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40203092號) 來源
王泳雯(即明旭水電工程行) 2015/09/1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5條第1項、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約6公尺之作業場所從事消防管線檢修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未以架設施工架或其他方法設置工作台,且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勞職授字第1040203263號) 來源
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09/1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亦未對於該場所高溫熱水燙傷危害「連繫與調整」其工作場所之必要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勞職授字第1040203128號) 來源
惠新營造有限公司 2015/09/1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依規定於該處施工架工作臺開口部分設置內側交叉拉桿及雙側下拉桿。(勞職授字第1040203262號) 來源
宏萊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09/1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起重機具之吊鉤或吊具,未設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勞職授字第1040203136號) 來源
鄭慶和(即廣佳企業行) 2015/09/1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死亡災害,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40203202號) 來源
光億營造有限公司 2015/09/1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4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未有工作「連繫與調整」;工作場所「確實巡視」未採取必要措施;與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之未「指導及協助」。(勞職授字第1040203196號) 來源
光億營造有限公司 2015/09/17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7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3條第1項未依規定訂定自動檢查計畫(重複違反)。(勞職授字第1040203200號) 來源
光億營造有限公司 2015/09/17 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6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2條第1項對新僱勞工或在職勞工於變更工作前,未使其接受適於各該工作必要之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重複違反)。(勞職授字第1040203201號) 來源
睦昇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9/1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勞工有墜落危險之虞,未依規定於該處開口部分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252號) 來源
鍾泰營造有限公司 2015/09/1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0條第1項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度5公尺以上施工架,未事先就預期施工時之最大荷重,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置備施工圖說,並指派所僱之專任工程人員簽章確認強度計算書及施工圖說。(勞職授字第1040203221號) 來源
昱豐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2015/09/1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0條第1項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度5公尺以上施工架,未事先就預期施工時之最大荷重,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置備施工圖說,並指派所僱之專任工程人員簽章確認強度計算書及施工圖說。(勞職授字第1040203219號) 來源
三民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9/1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使用對地電壓在150伏特以上移動式電動機具,於含水之潮濕場所,未依規定於各該電動機具之連接電路上設置適合其規格,具有高敏感度、高速型,能確實動作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勞職授字第1040203218號) 來源
立盟人力派遣有限公司 2015/09/2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40202696號) 來源
忠佑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9/2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支撐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支撐架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185號) 來源
標準電機有限公司 2015/09/21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對於甲苯及正已烷之作業場所,未實施作業環境監測。(勞職授字第1040203112號) 來源
陳啟賢(即益賢水電工程行 2015/09/2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4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在2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邊緣及開口部份,未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因墜落而致勞工遭受危險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40203162號) 來源
全旺營造有限公司 2015/09/2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勞工有墜落危險之虞,未依規定設置護欄,施工架工作臺內側未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231號) 來源
海洋營造有限公司 2015/09/2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內側)開口部分,未依規定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286號) 來源
環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09/2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在2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邊緣及開口部份,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定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握把、覆蓋等防護措施。(勞職授字第1040203194號) 來源
志鋼金屬股份有限公司 2015/09/2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1條第1項第1款、第28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動力衝剪機械,未依規定使其具安全構造,並依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之規定辦理;對於勞工以電焊、氣焊從事熔接、熔斷等作業時,未置備安全面罩、防護眼鏡及防護手套等,並使勞工確實戴用。(勞職授字第1040203188號) 來源
永弘營造有限公司 2015/09/2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及樓板邊緣)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230號) 來源
聯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09/2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77條第1項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設置於加氣島之電腦主機及發票機等電氣機械、器具或設備,未具有適合於該設置場所危險區域劃分使用之防爆性能構造。(勞職授字第1040203091號) 來源
京莊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9/2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支撐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支撐架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257號) 來源
勝封塑膠機械有限公司 2015/09/2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起重機具之吊鉤或吊具,未設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勞職授字第1040203277號) 來源
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2015/09/2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4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未有工作「連繫與調整」;工作場所「確實巡視」未採取必要措施。(勞職授字第1040203287號) 來源
佑立仁國際有限公司 2015/09/2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1條之1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有車輛出入、使用道路作業、鄰接道路作業或有導致交通事故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設置適當交通號誌、標示或柵欄,致所僱勞工遭車衝撞受傷。(勞職授字第1040203291號) 來源
陽明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9/2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支撐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支撐架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259號) 來源
安生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9/2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設置營建用升降機1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未經勞動檢查機構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代行檢查機構檢查合格即予使用。(勞職授字第1040203265號) 來源
興亞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09/2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款、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屋突層外部施工架工作臺)開口部分,勞工有墜落危險之虞,未依規定設置內、外側未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283號) 來源
佳群營造有限公司 2015/09/2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作業時,勞工有墜落危險之虞,未依規定設置護欄或安全網。(勞職授字第1040203298號) 來源
張美愛 2015/09/2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8條第1項第2款、第59條第4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雙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對於施工架工作臺,未依規定舖滿密接之踏板;對於鋼管施工架構件之連接部分,未以適當之金屬附屬配件確實連接固定。(勞職授字第1040203299號) 來源
巨盈營造有限公司 2015/09/2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營造安全衛生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0條第1項第1款、第44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施工架作業場所,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懸臂式施工架及高度5公尺以上施工架之構築及拆除,未事先就預期施工時之最大荷重,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置備施工圖說,並指派所僱之專任工程人員簽章確認強度計算書及施工圖說;對於施工架未經常予以適當之保養並維持各部份之牢穩。(勞職授字第1040203321號) 來源
遠雄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9/2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依規定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258號) 來源
日富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9/2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施工架作業時,未設置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施工架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228號) 來源
金億晟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2015/09/2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195號) 來源
堆高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2015/09/2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局限空間作業之工作場所有物體飛落之虞者,未設置防止物體飛落之設備,並供給安全帽等防護具,使勞工戴用。(勞職授字第1040203225號) 來源
尚格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09/2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1條之2第1項第2款、第5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使用道路作業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戴有反光帶之安全帽,未穿著顏色鮮明有反光帶之施工背心,且使勞工從事道路挖掘及施工時,未於適當處所設置交通引導人員。(勞職授字第1040203213號) 來源
國城營造有限公司 2015/09/2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設置營建用升降機1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未經勞動檢查機構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代行檢查機構檢查合格即予使用。(勞職授字第1040203300號) 來源
亞聖營造有限公司 2015/09/2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未依規定設置下拉桿、內側交叉拉桿、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306號) 來源
傳家鑫營造事業有限公司 2015/09/2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設置營建用升降機1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未經勞動檢查機構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代行檢查機構檢查合格即予使用。(勞職授字第1040203339號) 來源
金泰緯有限公司 2015/09/2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鋼樑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336號) 來源
合泉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09/2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8條、第95條及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所設置電腦數值控制自動化機械(CNC車床)具有危險之部分,未設置具有連鎖性能之安全門;升降機其升降路各樓出入口門,無連鎖裝置能開啟;動力驅動之衝剪機械,未使用雙手操作式安全裝置,且未具有安全護圍。(勞職授字第1040203133號) 來源
菓風食品實業有限公司 2015/09/2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機械之掃除、上油、檢查、修理或調整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者,未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及送料。(勞職授字第1040203186號) 來源
三越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09/2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320號) 來源
連成預拌水泥工業有限公司 2015/09/2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36條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第1款之職業災害使勞工於距地面高度約9.6公尺水泥儲槽巡檢平台,從事監督巡視作業,該巡檢平台已鏽蝕嚴重,未有堅固之構造,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規定,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40203329號) 來源
鐘驊機電技術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2015/09/2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鑽孔機之作業,未明確告知並標示勞工不得使用手套。(勞職授字第1040203328號) 來源
升大益企業有限公司 2015/09/2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5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處所進行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未依規定以架設施工架或其他方法設置工作台。(勞職授字第1040203223號) 來源
國登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9/2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32條第1款、第40條第1項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差1.5公尺以上之帽樑施工架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帽樑施工架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等防護設備;對於鋼材之儲存,未採預防傾斜、滾落,必要時應用纜索等加以適當捆紮;對於臨時鋼構臺之構築,未依規定建立按施工圖說施作之查驗機制。(勞職授字第1040203332號) 來源
可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09/29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3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3條第1項第一類事業之事業單位勞工人數在100人以上者,所置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未為專職。(勞職授字第1040203303號) 來源
光洋應用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09/2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有工作「連繫與調整」;工作場所「確實巡視」未採取必要措施。(勞職授字第1040203138號) 來源
日譽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09/3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將屋頂修繕工程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無書面資料可稽)。(勞職授字第1040203315號) 來源
日譽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09/3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款、第2款、第3款及第4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確實巡視電氣室內從事電源線路整理作業(活線接近作業)之工作場所;未採取積極之「工作連繫與調整」;未有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之指導及協助。(勞職授字第1040203316號) 來源
亞東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09/3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協議、連繫與調整高架危險作業及電器機具入廠管制,對使用之交流電焊機帶電部分未設絕緣被覆及高度2公尺以上管排工作場所放置管件,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未設安全母索等防墜措施。(勞職授字第1040203309號) 來源
樺昌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09/3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41條、第28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管排工作場所放置管件,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未設安全母索等防墜措施;對於交流電焊機帶電部分未設絕緣被覆。(勞職授字第1040203308號) 來源
新晟不銹鋼有限公司 2015/09/3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設置吊升荷重3.1公噸之固定式起重機1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其操作人員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合格即行操作。(勞職授字第1040203341號) 來源
宜蘭餅食品有限公司 2015/09/3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款、第2款、第3款、第4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落實工作之連繫與調整、未執行工作場所之巡視以及未有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之指導及協助。(勞職授字第1040203278號) 來源
宜蘭餅食品有限公司 2015/09/3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將工程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無書面資料可稽)。(勞職授字第1040203279號) 來源
喬信保全股份有限公司 2015/09/3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死亡災害,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40203280號) 來源
億升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09/3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第196條第1項第2款、第224條第1項、第228條、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乾燥箱馬達轉軸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有護罩、護圍;天然氣開關閥未標示其開關方向;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夾層配件倉)之工作場所邊緣,未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等防護措施;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衝剪機械未具有安全護圍。(勞職授字第1040203289號) 來源
英發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09/30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油壓打字機(衝床)未設置符合標準之安全裝置。(勞職授字第1040203119號) 來源
台灣玻璃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09/3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8條第5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自動收片機未設置護圍或具有連鎖性能之安全門。(勞職授字第1040203175號) 來源
鋐廣鋼架有限公司 2015/09/3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2樓~6樓樓板)開口部分,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282號) 來源
國緯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9/3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依規定設置護欄。(勞職授字第1040203313號) 來源
龍國營造有限公司 2015/09/3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從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之虞,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322號) 來源
龍國營造有限公司 2015/09/3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施工架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及開口部分因鐵件安裝作業之需要臨時將護欄(交叉拉桿、下拉桿)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拆除,未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亦未對於該等場所墜落危害「連繫與調整」其工作場所之必要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致勞工有發生職業災害之虞。(勞職授字第1040203324號) 來源
正廬工程有限公司 2015/09/3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4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之規定,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對於水上作業勞工有落水之虞時,未設置監視人員,及充氣式救生衣失效,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規定,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40203345號) 來源
麥寮工業區專用港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5/09/3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工作,且對於承攬人從事港區水域漂浮物清理作業,有因船舶垃圾配重不均致船艏垂航行、未設置監視人員及充氣式救生衣失效而發生落海溺斃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亦未對於該場所之落海溺斃危害「連繫與調整」其工作場所之必要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勞職授字第1040203346號) 來源
明勝科技企業有限公司 2015/09/3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設置吊升荷重超過3公噸之固定式起重機1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設備,未經勞動檢查機構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代行檢查機構檢查合格即予使用。(勞職授字第1040203338號) 來源
明勝科技企業有限公司 2015/09/3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設置吊升荷重超過3公噸之固定式起重機1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設備,其操作人員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合格即行操作。(勞職授字第1040203340號) 來源
洛城營造有限公司 2015/09/0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第22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作業場所,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移動梯未設防止滑溜或其他防止轉動之必要措施。(勞職授字第1040203010號) 來源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北區工程處 2015/09/0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從事作業時,未依規定「確實巡視」,未採積極之「連繫調整」作為,未指導協助其勞工之教育訓練。(勞職授字第1040203012號) 來源
信程營造有限公司 2015/09/0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40203013號) 來源
信程營造有限公司 2015/09/0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1條之2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使用道路作業之工作場所,為防止車輛突入等引起之危害,於勞工從事道路挖掘、施工、工程材料吊運作業、道路或路樹養護等作業時,未於適當處所設置交通引導人員。(勞職授字第1040203015號) 來源
夏氏路面機械有限公司 2015/09/0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1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車輛系營建機械作業時,未禁止人員進入操作半徑內或附近有危險之虞之場所。(勞職授字第1040203016號) 來源
北昌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9/0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電梯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023號) 來源
美源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9/0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該工程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建築基地地下室擋土支撐、構台及開挖頂部坡肩等作業場所,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該工程高度2公尺以上之前述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044號) 來源
國城營造有限公司 2015/09/0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0條第1項、第243條第1項、第263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5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用之合梯,未於兩梯腳間設置金屬等硬質繫材扣牢;於含水或被其他導電度高之液體濕潤之潮濕場所,未於各該電動機具之連接電路上設置適合其規格,具有高敏感度、高速型,應設置能確實動作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作業場所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及對於鋼管施工架其構件之連接部分或交叉部分,未以適當之金屬附屬配件確實連接固定,並以適當之斜撐材補強。(勞職授字第1040203060號) 來源
永磐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2015/09/0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第2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作業場所,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未於各該電動機具之連接電路上設置適合其規格,具有高敏感度、高速型,能確實動作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勞職授字第1040203099號) 來源
中美玻璃工程有限公司 2015/09/1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工程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以書面方式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40203062號) 來源
詮威玻璃工程行 2015/09/1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作業場所,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勞職授字第1040203063號) 來源
詮威玻璃工程行 2015/09/1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40203151號) 來源
協侑營造有限公司 2015/09/1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之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勞職授字第1040203142號) 來源
冠洲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9/1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距地高度超過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台及1-8樓電梯井等開口,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122號) 來源
范良盛(即啟業工程行) 2015/09/1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40202823號) 來源
范良盛(即啟業工程行) 2015/09/1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23條、第14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2公尺以上開口處作業,未使用補助繩移動之安全帶、補助鈎掛,以供勞工作業移動中可交換鈎掛使用;對於鋼構之組立、架設、爬升、拆除、解體或變更等(以下簡稱鋼構組配)作業,未指派鋼構組配作業主管於作業現場辦理決定作業方法,指揮勞工作業、監督勞工確實使用個人防護具、確認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之有效狀況等事項。(勞職授字第1040203165號) 來源
乾亨營造有限公司 2015/09/1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工作場所負責人未即指揮、監督停止有立即發生危險之虞之作業,對於工作場所未確實巡視,對於該場所高度2公尺以上開口之處所墜落危害,未予以連繫調整其工作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勞職授字第1040203166號) 來源
大同股份有限公司 2015/09/1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勞工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058號) 來源
利嘉營造有限公司 2015/09/1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地下室樓板邊緣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對勞工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地下室機坑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083號) 來源
天羅鐵網企業有限公司 2015/09/1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之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勞職授字第1040203140號) 來源
勝堡村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09/1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20條第1項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對樓板開口依規定設置之護欄未具有腳趾板等構材;對勞工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電梯內施工架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203號) 來源
久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09/22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使勞工於從事有機溶劑作業(異丙醇)之作業場所,未於每6個月監測其濃度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40203100號) 來源
聯華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09/23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3條第1項勞工人數在300人以上,未置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勞職授字第1040203176號) 來源
聯華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09/23 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2條第1項事業單位之同一工作場所,勞工人數在300人以上者,未僱用或特約從事勞工健康服務之醫師及僱用從事勞工健康服務之護理人員,辦理臨廠健康服務。(勞職授字第1040203177號) 來源
中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09/2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20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作業,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工作台高度超過2公尺以上開口,未設置護欄、護蓋等防護設備及邊坡護欄杆柱及杆件之強度及錨錠強度未符規定。(勞職授字第1040203236號) 來源
忠佑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9/2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從事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工作場所負責人未立即指揮停止有立即發生危險之虞之抿石子及施工架作業,對於危險作業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亦未採積極之「連繫調整」作為。(勞職授字第1040203267號) 來源
忠佑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9/2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5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安全網,及施工架未在適當之垂直、水平距離處與構造物妥實連接。(勞職授字第1040203268號) 來源
中福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9/3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從事作業時,所設置協議組織,未協議從事動火危險作業之管制,工作場所負責人未立即指揮停止有立即發生危險之虞之防水及水電作業,對於防水及水電危險作業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亦未採積極之「連繫調整」作為。(勞職授字第1040203374號) 來源
鴻正實業有限公司 2015/09/3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7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易引起火災及爆炸危險之場所,未標示嚴禁煙火及禁止無關人員進入並規定勞工不得使用明火。(勞職授字第1040203375號) 來源
金澤金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09/3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7條、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第36條、第37條、第40條、有機溶劑中毒預防規則第19條、粉塵危害預防標準第20條、第21條、第2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未提供適當之呼吸防護具,未設置緊急沖淋設備及作業場所指定現場主管擔任特定化學物質、有機溶劑及粉塵作業主管且未禁止勞工在作業場所吸煙或飲食,並未將其意旨揭示於該作業場所之顯明易見之處。(勞職授字第1040203272號) 來源
台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溪廠 2015/09/3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7條、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第20條第1項、第32條、第3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未提供適當安全衛生防護具,並使勞工確實使用;未對各該物質之種類、溫度、濃度等採用不易腐蝕之材料構築或施以內襯等必要措施、未設置緊急沖淋設備及未禁止非從事作業人員進入處置丙類第一種物質或丁類物質合計在100公升以上之場所,並標示於顯明易見之處。(勞職授字第1040203302號) 來源
名珠高爾夫股份有限公司 2015/09/30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未依規定每6個月實施有機溶劑作業環境監測。(勞職授字第1040203356號) 來源
華富水電工程有限公司 2015/09/3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7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有危險物等其他危險性存在之虞之配管,使用明火之作業或有發生火花之虞之作業,未事先清除該等物質並確認無危險之虞。(勞職授字第1040203376號) 來源
捷睿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5/09/3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5條第1項、第229條第1項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在高度在2公尺以上之處所進行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未以架設施工架或其他方法設置工作台;對於使用之移動梯未採取防止滑溜或其他防止轉動之必要措施;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勞職授字第1040203377號) 來源
捷睿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5/09/3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40203378號) 來源
尚錡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2015/10/0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高度超過2公尺以上之開口處,未設置安全網等防護措施;高差超過1.5公以上之場所作業,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325號) 來源
建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0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屋突外牆施工架作業場所,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前述施工架工作台作業場所及第1樓層出入口旁格柵鋼構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359號) 來源
台灣松下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0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39條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5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邊緣開口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設置施工架、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不能藉梯子、高空工作車或其他方法安全完成之2公尺以上高處營造作業,未設置適當之施工架。(勞職授字第1040203406號) 來源
正新橡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0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5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未對堆高機之運輸路線妥為規劃及標示。(勞職授字第1040203215號) 來源
松業營造有限公司 2015/10/0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未設置護欄、安全網,及外部施工架工作臺開口部分,未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348號) 來源
昭雄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0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等開口部分,未依規定於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內側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372號) 來源
鍾朝銘(即鴻錩企業社) 2015/10/0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8條第1項第3款、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使勞工於石綿板等易踏穿材料構築之屋頂上從事作業時,未指派專人督導,事先規劃安全通道,於屋架上設置適當強度,且寬度在30公分以上之踏板,於石綿板屋頂下方適當範圍裝設堅固格柵或安全網等防墜設施,並指派屋頂作業主管於現場辦理規定事項,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之規定,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40203383號) 來源
宏錩工程有限公司 2015/10/0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40203232號) 來源
宏錩工程有限公司 2015/10/0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71條第1項、第7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開挖深度超過1.5公尺以上,未設擋土支撐;對於擋土支撐組配、拆除作業,未指定擋土支撐作業主管於作業現場辦理規定事項。(勞職授字第1040203234號) 來源
安倉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0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4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部分施工架工作台高度2公尺以上未設置內交叉拉桿、下拉桿或安全網及未與構造物妥實連接。(勞職授字第1040203362號) 來源
民祥營造有限公司 2015/10/0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該工程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開口部分,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327號) 來源
台灣清一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0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15條、第24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堆高機等車輛機械,未裝置名牌或相等之標示指出空重、載重、額定荷重等;勞工作業中或通行時,未有防止絕緣被覆破壞或老化等致引起感電危害之設施。(勞職授字第1040203335號) 來源
大邦工程有限公司 2015/10/0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1條之2第1項第1、2、5款、第29條之1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使用道路作業之工作場所,從事挖掘公路施工作業,未設置交通管制設施,未防止車輛突入等引起之危害,作業人員未戴有反光帶之安全帽,及穿著顏色鮮明有反光帶之施工背心,以利辨識,並未於適當處所設置交通引導人員等,及未於局限空間作業前訂危害防止計畫。(勞職授字第1040203390號) 來源
六大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0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施工架、樓梯及樓板開口邊緣從事作業時,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施工架、樓梯及樓板開口部分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363號) 來源
北昌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0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36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通道未具安全之負荷強度。(勞職授字第1040203420號) 來源
北昌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0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從事作業時,所設置協議組織,工作場所負責人未立即指揮停止有立即發生危險之虞,對於危險作業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亦未採積極之「連繫調整」作為。(勞職授字第1040203421號) 來源
北昌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0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之規定,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使用施工架組立之手推車搬運重達738公斤之鋼筋時,因通道未具安全負荷強度,造成手推車之輪子隨下方通道板模掉落導致手推車向右側傾倒,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之規定,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40203418號) 來源
仟烽工程有限公司 2015/10/0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工程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以書面具體告知再承攬人有關物體倒塌等安全衛生規定及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40203422號) 來源
有陞工程有限公司 2015/10/05 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第35條第2項第1款、第38條第1項第1款、第2、3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第23條第1、6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對勞工於高度2公尺以上以移動式起重機吊掛搭乘設備上從事作業時,未防止搭乘設備傾覆脫落;該搭乘設備(工作臺)未依規定妥予安全設計並經專業機構簽認;使用移動式起重機載人從事作業前,未依作業風險因素,事前擬訂作業方法、作業程序、安全作業標準及作業安全檢核表,使作業勞工遵行;未指派適當人員實施作業前檢點、作業中查核及自動檢查等措施;未使勞工正確戴用安全帽;提供勞工使用之安全帶強度不足且其材料、強度未符合國家標準,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之規定,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40203382號) 來源
有陞工程有限公司 2015/10/0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2項將工程之工作部分交由再承攬人再承攬時,未於事前以書面告知再承攬人其工作環境、墜落等危害因素暨職業安全衛生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40203397號) 來源
有陞工程有限公司 2015/10/05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12條之1第1項、第7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3條第1項未依事業單位之規模、性質,訂定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計畫,要求各級主管及負責指揮、監督之有關人員執行(勞工人數在30人以下之事業單位,得以安全衛生管理執行紀錄或文件代替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計畫);未依規定訂定自動檢查計畫,實施自動檢查。(勞職授字第1040203399號) 來源
廣鑫營造有限公司 2015/10/0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4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以移動式起重機吊掛搭乘設備上從事作業時,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亦未對於該場所墜落危害「連繫調整」其工作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且未指導及協助承攬人之安全衛生教育。(勞職授字第1040203396號) 來源
劉柏宏(即家園工程行) 2015/10/05 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第35條第2項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對工作者於高度2公尺以上以移動式起重機吊升之搭乘設備上從事作業時,未防止搭乘設備翻轉脫落,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之規定,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40203400號) 來源
德欣先進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0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58條第5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電腦數值控制或其他自動化機械具有危險之部分,未設置護罩、護圍或具有連鎖性能之安全門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414號) 來源
禾達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0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未設置護欄;施工架工作臺開口部分,未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419號) 來源
梅林白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0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40203131號) 來源
梅林白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0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第227條第1項、第281條第1項及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8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置主機風車馬達傳動軸等具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有護罩等設備;使勞工從事鐵皮屋頂水溝髒污清潔作業,未規劃安全通道,另於屋架或天花板支架上設置適當強度且寬度在三十公分以上之踏板、且未於屋架或天花板下方可能墜落之範圍,裝設堅固格柵或安全網等防墜設施、未指定專人指揮或監督該作業;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使用之堆高機未設置後扶架。(勞職授字第1040203132號) 來源
江函企業有限公司 2015/10/0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8條第1項、第2項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28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從事石綿板屋頂修繕作業時,未於屋架上設置適當強度,且寬度在30公分以上之踏板;未指派屋頂作業主管於現場辦理決定作業方法,指揮勞工作業、監督勞工確實使用個人防護具、確認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之有效狀況;對高差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勞職授字第1040203317號) 來源
世宏石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0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從事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定期或不定期召開協議會議,並留存紀錄備查。(勞職授字第1040203407號) 來源
李志強(即一強企業社) 2015/10/0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40203408號) 來源
李志強(即一強企業社) 2015/10/0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7條第1項、第281條第1項、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從事雨棚烤漆浪板汰換作業,未於屋架下方可能墜落之範圍,裝設堅固格柵或安全網等防墜設施;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未採用符合國家標準14253規定之背負式安全帶。(勞職授字第1040203411號) 來源
金天佑企業有限公司 2015/10/06 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第5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勞工從事特定化學物質作業時,未使其確實使用防護具。(勞職授字第1040203314號) 來源
嘉鴻展業有限公司 2015/10/06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12條之1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3條第1項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使勞工從事發電機排煙管螺栓調整作業時,未依其事業單位之規模、性質,訂定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計畫,要求各級主管及負責指揮、監督之有關人員執行,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3條第1項之規定,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40203367號) 來源
猛揮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0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雖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惟未將再承攬人納入協議組織進行協議。(勞職授字第1040203370號) 來源
圻飛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2015/10/0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梯、陽台場所作業,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398號) 來源
寶信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0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作業場所之開口部分,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434號) 來源
成濟營造有限公司 2015/10/0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樓梯等處開口部分作業時,未於樓梯開口設置護欄,外牆施工架工作臺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444號) 來源
盛傑營造有限公司 2015/10/0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開口部分,未於施工架工作臺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446號) 來源
承展鈑金有限公司 2015/10/0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邊緣及開口部份,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握把、覆蓋等防護措施。(勞職授字第1040203392號) 來源
富觀營造有限公司 2015/10/0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作業場所之開口部分,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416號) 來源
富觀營造有限公司 2015/10/0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營建用升降機1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未經勞動檢查機構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代行檢查機構檢查合格,即行使用。(勞職授字第1040203427號) 來源
聯立鑫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0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板開口部分及施工架工作臺,未於該樓板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及於施工架工作臺內側設置交叉拉桿、下拉桿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431號) 來源
中鼎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1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作業場所開口部分,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445號) 來源
中鼎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1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確實協議邊緣開口使用上之安全措施,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確實實施「巡視」,亦未依規定事前採積極之「連繫調整」作為要求承攬人採取防止墜落危險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402034451號) 來源
台灣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1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4條第1項、第232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差2公尺以上作業場所開口部分,未有完整圍欄及未置警告標示,並禁止與工作無關之人員進入。(勞職授字第1040203465號) 來源
金車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1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須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40203471號) 來源
東譽營造有限公司 2015/10/1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作業場所之開口部分,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455號) 來源
建基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1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開口部分,未設置護欄(交叉拉桿、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亦未對於該等場所墜落危害「連繫與調整」其工作場所之必要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勞職授字第1040203467號) 來源
永樂工程行 2015/10/1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等開口部分,因模板組拆作業之需要臨時將護欄(交叉拉桿、下拉桿)等防護設備拆除未復原,未依規定於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內側設置內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469號) 來源
光燁機械有限公司 2015/10/1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或設備,未經勞動檢查機構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代行檢查機構檢查合格,即行使用。(勞職授字第1040203393號) 來源
玴榮工業有限公司 2015/10/1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起重機具之吊鉤或吊具,未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勞職授字第1040203394號) 來源
壬寶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1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0條第1項第1款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1樓大廳施工架、26樓吊料平台作業,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26樓吊料平台之構築,未事先就預期施工時之最大荷重,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置備施工圖說,並指派具專業技術及經驗之人員簽章確認強度計算書;使用對地電壓220V之捲揚機工作場所電路,未於各該連接電路上設置適合其規格,具有高敏感度、高速型,能確實動作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勞職授字第1040203428號) 來源
東元電機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1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0條之1第1項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通行於軌道上之車輛有碰觸勞工之虞時,未依規定設置於車輛接近作業人員前,能發出電鈴或蜂鳴器等監視警報裝置或配置監視人員。(勞職授字第1040203425號) 來源
德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1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71第1項第1款、第287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易引起火災及爆炸危險之場所,置有火花等為發火源之虞之器具;清洗作業,未使勞工確實佩載安全衛生防護具。(勞職授字第1040203290號) 來源
格福興業有限公司 2015/10/1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5條、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9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置之升降機之升降路各樓出入口門,未有連鎖裝置,使搬器地板與樓板相差7.5公分以上時,升降路出入口門不能開啟之;研磨輪未設置護罩。(勞職授字第1040203457號) 來源
工府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1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20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作業場所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對依規定設置之護欄,未具有高度在35公分以上,55公分以下之中間欄杆或等效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470號) 來源
森美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1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第7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機械之原動機、轉軸、齒輪、帶輪、飛輪、傳動輪、傳動帶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有護罩、護圍、套胴、跨橋等設備;對於滾輾紙、金屬箔等或其它具有捲入點之滾軋機有危害勞工之虞時,未設護圍、導輪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386號) 來源
利榮營造有限公司 2015/10/1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鋼構建築物開口部分,未依規定於開口周圍設置護欄;對於高差1.5公尺以上鋼構建築物,未設置安全上下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451號) 來源
福豐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1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459號) 來源
震雄機械廠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1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8條、第22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電腦數值控制機械具有危險之部分,未設置護罩、護圍或具有連鎖性能之安全門等設備;高度2公尺以上之製造三組夾層邊緣部份,未設置圍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417號) 來源
台灣欣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1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設置第一種壓力容器(殺菌釜),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設備,其操作人員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合格即行操作。(勞職授字第1040203472號) 來源
台灣欣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1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第一種壓力容器(殺菌釜),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設備,未經勞動檢查機構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代行檢查機構檢查合格即予使用。(勞職授字第1040203484號) 來源
啟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1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邊緣開口,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工作業未確實使用安全帶。(勞職授字第1040203505號) 來源
中宇環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1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9條、第232條、第24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使用之移動梯,未採取防止滑溜或其他防止轉動之必要措施;對於勞工有墜落危險之場所,未設置警告標示,並禁止與工作無關之人員進入;對勞工於作業中或通行時,有接觸絕緣被覆配線或移動電線或電氣機具、設備之虞者,未有防止絕緣被覆破壞或老化等致引起感電危害之設施。(勞職授字第1040203454號) 來源
泓宜實業有限公司 2015/10/1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高壓氣體特定設備(液化丁烷儲槽)1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設備,未經勞動檢查機構或代行檢查機構檢查合格取得檢查合格證即行使用。(勞職授字第1040203409號) 來源
禾裕工程企業有限公司 2015/10/1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458號) 來源
福豐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1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亦未對於該工作場所墜落危害「連繫調整」其工作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勞職授字第1040203460號) 來源
東霙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1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有飲酒之虞之勞工從事高架危險性作業之場所作業,未依規定「確實巡視」;未對該場所有飲酒之虞之勞工從事高架作業危害「連繫調整」其工作所必要之安全管制措施。(勞職授字第1040203474號) 來源
盛傑營造有限公司 2015/10/1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營建用升降機2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未經勞動檢查機構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代行檢查機構檢查合格,即行使用。(勞職授字第1040203489號) 來源
金晟益鋼構有限公司 2015/10/1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8條第1項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使勞工於鐵皮屋頂從事作業時,未依規定於屋架上設置適當強度,且寬度在30公分以上之踏板,並於下方適當範圍裝設堅固格柵或安全網等防墜設施,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之規定,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40203520號) 來源
高堂營造有限公司 2015/10/1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59條第4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依規定於該施工架工作臺設置內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樓板開口部分,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對於鋼管施工架構件之連接部分,未依規定以適當之金屬附屬配件確實連接固定。(勞職授字第1040203524號) 來源
大衍營造有限公司 2015/10/1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外牆施工架內側及端部開口部分,未設置護欄(內交叉拉桿、下拉桿)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533號) 來源
國城營造有限公司 2015/10/1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未依規定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勞職授字第1040203461號) 來源
坤倫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2015/10/1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0條之1、第238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使用道路作業有導致交通事故之虞之工作場所,未設置適當交通號誌、標示或柵欄;對於工作場所有物體飛落之虞者,未供給安全帽等防護具使勞工戴用;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4樓、5樓樓板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496號) 來源
萬代福營造有限公司 2015/10/1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2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施工架工作台作業場所開口,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及施工架作業場所,其設置護欄之杆柱、杆件之強度及錨錠,未使整個護欄具有抵抗於上欄杆之任何一點,於任何方向加以75公斤之荷重,而無顯著變形之強度。(勞職授字第1040203440號) 來源
日立工程有限公司 2015/10/1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40203473號) 來源
日立工程有限公司 2015/10/15 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第64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從事起重機具之作業,未指派專人負責指揮,致使於鋼樑吊掛作業時,吊鉤勾到鋼樑吊耳後倒塌之意外。(勞職授字第1040203475號) 來源
竹榮鋼鐵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1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未於事前告知承攬人有關作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及有關安全衛生應採取之措施(未有書面資料可稽)。(勞職授字第1040203477號) 來源
竹榮鋼鐵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1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與承攬人之勞工共同作業,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落實工作之連繫與調整、未執行工作場所之巡視以及未有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之指導及協助。(勞職授字第1040203478號) 來源
弘勝土木包工業 2015/10/1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5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部分施工架無內交叉拉桿、下拉桿或安全網及施工架未於適當垂直、水平距離與構造物妥實連接。(勞職授字第1040203510號) 來源
蕭惠而(即奕興玻璃企業社) 2015/10/1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40203371號) 來源
東霙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1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勞職授字第1040203492號) 來源
總太地產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台中分公司 2015/10/1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4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協助及指導承攬人辦理安全衛生教育,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未設置護欄、護蓋、安全網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亦未對於該場所墜落危害「連繫調整」其工作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勞職授字第1040203495號) 來源
協侑營造有限公司 2015/10/1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未依規定於施工架工作臺內側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498號) 來源
涷珜營造有限公司 2015/10/1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2~4樓樓梯開口)之開口部分,未設置護欄,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內側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502號) 來源
坤興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1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地樑從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之虞,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503號) 來源
坤興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1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地樑,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未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亦未對於該等場所墜落危害「連繫與調整」其工作場所之必要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勞職授字第1040203504號) 來源
上邑工程有限公司 2015/10/1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使勞工於高度2公尺以上(14樓女兒牆底部結構體)邊緣開口從事二丁掛磁磚作業時,未依規定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安全網或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因墜落而致勞工遭受危險之措施,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之規定,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40203506號) 來源
欣祥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1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款與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將其納入協議組織,未協調施工架組拆之安全設施,且未留紀錄備查,對於從事外部施工架拆除作業,未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亦未對於該工作場所墜落危害「連繫調整」其工作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勞職授字第1040203512號) 來源
林士翔(即名庠工程行) 2015/10/1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從事外部施工架拆除作業,未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因墜落而致勞工遭受危險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40203515號) 來源
薰漢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1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未設置護欄、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526號) 來源
岩城營造有限公司 2015/10/1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等開口部分,未於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內側設置交叉拉桿、下拉桿及施工架端部未設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540號) 來源
立建營造有限公司 2015/10/1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未設置護欄及於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內側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545號) 來源
仁喆營造有限公司 2015/10/1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場所作業,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501號) 來源
九太營造有限公司 2015/10/1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8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0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工作場所有物體飛落之虞者,未供給安全帽等防護具使勞工戴用;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E棟東側外部施工架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497號) 來源
天玉營造有限公司 2015/10/1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水平支撐開口處作業,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水平支撐至地下室底版作業,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447號) 來源
盛傑營造有限公司 2015/10/1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從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之虞,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487號) 來源
義格營造有限公司 2015/10/1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及外牆施工架工作臺,未於該樓板設置護欄及於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內側設置交叉拉桿、下拉桿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527號) 來源
福光第工程有限公司 2015/10/1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項、第22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使勞工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倉庫屋頂上從事抓漏作業時,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對於使用之移動梯未採取防止滑溜或其他防止轉動之必要措施,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之規定,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40203535號) 來源
福光第工程有限公司 2015/10/1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對於所僱勞工在工作場所發生墜落死亡災害,未定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40203536號) 來源
聚巨豐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1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滾牙機械之傳動轉軸及傳動皮帶輪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依規定設置護罩、護圍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479號) 來源
聚巨豐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16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7條第1項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勞工噪音暴露工作日8小時日時量平均音壓級85分貝以上之作業場所(如成型組及滾牙組),未於每6個月監測噪音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40203480號) 來源
恒耀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16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7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對設有中央管理方式之空氣調節設備之建築物室內作業場所(如辦公室),未於每6個月監測二氧化碳濃度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40203500號) 來源
利晉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1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40條第1項、第45條第1項、第5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電梯井之施工架,未事先就預期施工時之最大荷重,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置備施工圖說,並指派所僱之專任工程人員簽章確認強度計算書及施工圖說、建立按施工圖說施作之查驗機制、未在適當之垂直5.5公尺、水平距離7.5公尺處與構造物妥實連接、其設置構件之連接部分或交叉部分,未應以適當之金屬附屬配件確實連接固定,並以適當之斜撐材補強。(勞職授字第1040203311號) 來源
利晉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1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電梯井內施工架組立及使用施工架作業時,未確實「協議」施工架工作台使用上之安全措施,對於電梯井施工架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確實實施「巡視」,並「指揮」停止電梯井內設置未符合規定之施工架上鋼構組裝相關作業,亦未依規定事前採積極之「連繫調整」作為,採取防止施工架倒塌危險之措施,未指導及協助再承攬人之安全衛生教育。(勞職授字第10402033112號) 來源
三皇化工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1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第1項、第17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反應槽轉軸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設有護罩;對於作業場所有易燃性液體之蒸氣滯留而有火災爆炸之虞,使用之電氣設備未具防爆性能。(勞職授字第1040203476號) 來源
陽明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1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4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台、樓板開口部分,未設護欄等安全設備;施工架未與結構物妥實連接。(勞職授字第1040203546號) 來源
陽明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1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未協議高架危險作業管制;工作場所負責人未即指揮、監督停止有立即發生危險之虞之高架移動式施工架作業;對於移動式施工架危險性作業之工作場所未確實巡視;又對於該場所高度2公尺以上之處所墜落危害,未予以連繫調整其工作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勞職授字第10402035461號) 來源
結進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1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起重機具之吊鉤或吊具,未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勞職授字第1040203556號) 來源
結進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1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設置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設備或設備,其操作人員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合格即行操作。(勞職授字第1040203555號) 來源
丁柏廷(即毅達機電工程行) 2015/10/1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3條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從事電梯乘場底盤運搬之作業,勞工有遭受物體倒塌危險之虞者,未設置防止倒塌設施。(勞職授字第1040203490號) 來源
國峰電機工業有限公司 2015/10/1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2項承攬人就其承攬之全部或一部分交付再承攬時,承攬人亦依規定告知再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40203488號) 來源
中鹿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1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4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落實工作之連繫與調整、未執行工作場所之巡視以及未有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之指導及協助。(勞職授字第1040203486號) 來源
中鹿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1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將工程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40203482號) 來源
工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2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20條第1項、第131條第1項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台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設置之護欄未具有高度90公分以上之上欄杆、高度在35公分以上,55公分以下之中間欄杆或等效設備(以下簡稱中欄杆);對於該處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施工架,未依規定設置安全上下設備;另模板支撐與施工圖說不符。(勞職授字第1040203603號) 來源
和宜紙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2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7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滾輾紙、布、金屬箔等或其他具有捲入點之滾軋機,有危害勞工之虞時,未設護圍、導輪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295號) 來源
瀚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20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置動力驅動之衝壓機械(衝床)3台,未設連鎖防護式、雙手起動式、感應式、拉開式或掃除式安全裝置之一。(勞職授字第1040203307號) 來源
喬合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2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及外牆施工架工作臺,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及於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內側設置交叉拉桿、下拉桿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552號) 來源
淯勝鋼構工程有限公司 2015/10/2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或設備,未經勞動檢查機構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代行檢查機構檢查合格,即行使用。(勞職授字第1040203548號) 來源
昇壕金屬有限公司 2015/10/2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須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40203517號) 來源
華茂營造有限公司 2015/10/2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部施工架工作臺,未設置內、外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507號) 來源
允泰國際企業有限公司 2015/10/2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勞工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C型鋼架(高度7公尺)上作業時,未以架設施工架或其他方法設置工作臺,且未張掛安全網;使勞工使用安全帶時,未設置足夠強度之必要裝置或安全母索,供安全帶鉤掛。(勞職授字第1040203557號) 來源
福懋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2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7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從事液鹼(NaOH)洩漏清理作業時,未提供該勞工必要之防護具(防護衣等)並使其確實使用,致該勞工褲管接觸液鹼(NaOH)造成雙下肢二度化學性灼傷。(勞職授字第1040203569號) 來源
日麗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2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開口部分,未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582) 來源
國緯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2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等開口部分,未設置內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及於施工架與結構體間開口部分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592號) 來源
大衍營造有限公司 2015/10/2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樓梯、1樓樓板等處開口部分作業時,未於外牆施工架工作臺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及於樓梯、1樓樓板等處開口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593號) 來源
元聚營造有限公司 2015/10/2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勞工於大樓外牆施工架第4層工作臺開口部分從事施工架組配作業時,未設置護欄(扶手先行框架),或未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亦未對於該等場所墜落危害「連繫與調整」其工作場所之必要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勞職授字第1040203604號) 來源
永立營造有限公司 2015/10/2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大樓外牆施工架開口部分從事施工架組配作業時,未設置護欄(扶手先行框架),或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612號) 來源
尚九企業有限公司 2015/10/2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40203636號) 來源
尚九企業有限公司 2015/10/21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60條第1項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圓盤鉅未設置鋸齒接觸預防裝置。(勞職授字第1040203634號) 來源
富斌工業有限公司 2015/10/21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以動力驅動之衝壓機械,未依規定設有安全護圍、安全模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600號) 來源
唐邦營造有限公司 2015/10/2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3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勞工於橫隔兩地之通行時,未設置扶手之通行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550號) 來源
豪昱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2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電梯井內施工架高度超過2公尺以上開口,未設置護欄、護蓋等防護設備;施工架未在垂直方向每5.5公尺以內與構造物妥實連接。(勞職授字第1040203426號) 來源
中鼎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2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20條第1項、第39條第1項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安全網;設置之護欄未具有高度90公分以上之上欄杆、高度在35公分以上,55公分以下之中間欄杆或等效設備;對於不能藉梯子、高空工作車或其他方法安全完成之2公尺以上高處營造作業,未設置適當之施工架;對於施工架之工作臺寬度,未在40公分以上並舖滿密接之踏板並綁結固定使其無脫落或位移之虞;對勞工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468號) 來源
鄭明慶 2015/10/2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勞職授字第1040203610號) 來源
崧富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2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未設置護欄或安全網,於施工架工作臺內側未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632號) 來源
弘林機械工程有限公司 2015/10/2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吊升荷重5.0152公噸2台及10.0575公噸1台之固定式起重機,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未經勞動檢查機構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代行檢查機構檢查合格即予使用。(勞職授字第1040203573號) 來源
三井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2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2項、第21條第2、6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開口部分從事整理、整頓、清掃作業,未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之措施;所設置之配線箱預留孔塑膠材質護蓋,未以有效方法防止滑溜、掉落、掀出或移動、表面漆以黃色等措施,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之規定,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40203599號) 來源
佑松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2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623號) 來源
豐田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2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模板支撐拆除具有倒塌危險及發生職業災害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亦未對該場所模板支撐倒塌危害「連繫調整」其工作場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勞職授字第1040203626號) 來源
豐田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2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基礎開挖開口部分,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未設置護欄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627號) 來源
嘉組企業有限公司 2015/10/2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33條第1項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模板支撐拆除作業,模板支撐作業主管未於作業現場決定工作方法,指揮勞工作業。(勞職授字第1040203629號) 來源
鉅松營造有限公司 2015/10/2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未設置護欄或安全網,於施工架工作臺內側未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669號) 來源
鉅松營造有限公司 2015/10/2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未設置護欄或安全網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亦未對於該工作場所墜落危害「連繫調整」其工作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致勞工有發生職業災害之虞。(勞職授字第1040203670號) 來源
崎貿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2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第3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機械危險之部分,未依規定設置護罩、護圍等安全設施或使用不致危及勞工身體之足夠長度之作業用具。(勞職授字第1040203601號) 來源
崎貿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2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雇主應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40203602號) 來源
冠昇金屬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2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1項事業單位工作場所發生職業災害,雇主未即採取必要之急救、搶救等 措施,並會同勞工代表實施調查、分析及作成紀錄。(勞職授字第1040203508號) 來源
三民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2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3樓板開口及屋頂施工架等場所作業,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差1.5公尺以上施工架場所作業,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607號) 來源
屏南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2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鋼樑作業場所,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609號) 來源
國登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2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40條第2項、第62條之1第2款、第149條之1第1項第4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基樁施工構台等之構築及拆除,有變更設計時,其強度計算書及施工圖說未重新製作,並經專任工程人員簽章確認計算書及施工圖說;對於施工構台支柱、支柱之水平繫材、斜撐材及構台之樑等連結部分、接觸部分及安裝部分,未以螺栓或鉚釘等金屬之連結器材固定,以防止變位或脫落;鋼構組配作業前,未擬訂人員進出作業區之管制並使勞工遵循。(勞職授字第1040203611號) 來源
國登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23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10條、第12條之1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3條第1項未設職業安全衛生委員會、未訂定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計畫並執行,經通知改善後仍未改善。(勞職授字第1040203613號) 來源
國登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2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將其承造工程之預拌混凝土攪拌、運輸及現場泵送作業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承攬人有關混凝土運輸泵送作業之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職業安全衛生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40203614號) 來源
國登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2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4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落實工作之連繫與調整、未執行工作場所之巡視以及未有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之指導及協助。(勞職授字第1040203615號) 來源
安耀科技有限公司 2015/10/2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2項承攬人就其承攬之全部或一部分交付再承攬時,承攬人亦依規定告知再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40203616號) 來源
台灣世曦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23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12條之1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3條第1項未依其事業規模、特性,訂定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計畫,要求各級主管及負責指揮、監督知有關人員執行。(勞職授字第1040203617號) 來源
秀中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2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規定,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工從事預拌混凝土運輸及現場泵送作業時,發生重大職業災害,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規定,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40203624號) 來源
中鼎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2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4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勞工於作業中或通行時有接觸移動電線之工作場所,未設置防止絕緣被破壞或老化等致引起感電危害之設施。(勞職授字第1040203578號) 來源
國城營造有限公司 2015/10/2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該工程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開口部分,未依規定於施工架工作臺內側設置護欄(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574號) 來源
黃志龍(即升高工程行) 2015/10/2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死亡災害,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40203645號、第1040203643號) 來源
楊濬瑋 2015/10/2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4款與承攬人分別雇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識;未依規定「協議」危險作業管制及「協調」安全措施,對於承攬人於低壓電路從事修理等活線作業時,未使該作業勞工戴用絕緣用防護具等。(勞職授字第1040203642號) 來源
楊濬瑋 2015/10/2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將工程交付承攬,未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40203641號) 來源
鍾家洋(即歸來發資源回收企業社) 2015/10/2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40203608號) 來源
中鼎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2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1條、246條及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20條第1項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通道上散置電焊用電線,有使勞工通行時發生跌倒之不安全狀態,且未有防止絕緣被覆破壞引起感電危害之設施;部分施工架未設置腳趾板。(勞職授字第1040203596號) 來源
郡生工程有限公司 2015/10/2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655號) 來源
利榮營造有限公司 2015/10/2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20條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7樓升降機升降路開口部分(高度約19.2公尺)設置之護欄,未依規定於該處設置具有高度90公分以上之上欄杆、高度在35公分以上,55公分以下之中間欄杆或等效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656號) 來源
瑞助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2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及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內側設置交叉拉桿、下拉桿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657號) 來源
瑞助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2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及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內側未設置交叉拉桿、下拉桿防護設備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亦未對於該工作場所墜落危害「連繫調整」其工作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勞職授字第1040203658號) 來源
瑞助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2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684號) 來源
台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2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貫流式熱媒鍋爐1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設備,未經勞動檢查機構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代行檢查機構檢查合格即予使用。(勞職授字第1040203672號) 來源
台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2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設置貫流式熱媒鍋爐1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設備,其操作人員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合格即行操作。(勞職授字第1040203673號) 來源
三永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27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12條之1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3條第1項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對於勞工於貨櫃內從事成品紗包裹堆放作業,未執行貨櫃裝櫃作業危害之辨識、評估及控制,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3條第1項之規定,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40203681號) 來源
禾信水電工程有限公司 2015/10/2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未設置護欄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686號) 來源
基源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2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未設置護欄或安全網,及於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內側未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704號) 來源
佳憲水電工程有限公司 2015/10/2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5條第1項、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屋頂邊緣開口(高度6.3公尺)處從事樹枝修剪工作時,未依規定架設施工架或其他方法設置工作台;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之規定,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40203708號) 來源
台灣鄭美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2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使用之鍋爐1座(其傳熱面積為211平方公尺,最高使用壓力為每平方公分10公斤),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設備,其操作人員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合格即行操作。(勞職授字第1040203560號) 來源
陳金崑 2015/10/2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40203564號) 來源
遠雄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2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完成營建用升降機1座(積載荷重:900公斤),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未經勞動檢查機構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代行檢查機構檢查合格即予使用。(勞職授字第1040203680號) 來源
高章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2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695號) 來源
嘉浤營造有限公司 2015/10/2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未設置護欄或安全網,及於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內側未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706號) 來源
薰漢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2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未設置護欄或安全網。(勞職授字第1040203710號) 來源
中宇環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2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從事作業時,所設置協議組織,工作場所負責人未立即指揮停止有立即發生危險之虞之施工架組立及鋼構吊裝作業,對於施工架組立及鋼構吊裝危險作業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亦未採積極之「連繫調整」作為。(勞職授字第1040203689號) 來源
立華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2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高度2公尺之通道兩側開口部分,未設置護欄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705號) 來源
品信營造廠有限公司 2015/10/2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外牆施工架工作臺開口部分,未設置護欄(內交叉拉桿、內外下拉桿)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590) 來源
雅輪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2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機械之原動機、轉軸、齒輪、帶輪、飛輪、傳動輪、傳動帶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有護罩、護圍、套胴、跨橋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653號) 來源
瑞昇營造有限公司 2015/10/2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部施工架工作臺,未於該處內側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勞職授字第1040203697號) 來源
信濃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2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部施工架工作臺,未於該處內側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外側設置下拉桿。(勞職授字第1040203698號) 來源
一鼎春營造有限公司 2015/10/2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等開口部分,未於施工架工作臺內側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718號) 來源
富堂營造有限公司 2015/10/2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等開口部分,未於施工架工作臺內側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723號) 來源
億東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2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該工程高度2公尺以上開口部分,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724號) 來源
德隆倉儲裝卸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3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67條第1、5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使勞工以堆高機於曳引車載貨台從事單一之重量超越100公斤以上物料(小原木)裝載作業時,未指定專人監督勞工作業狀況、決定作業方法及順序,並指揮作業。(勞職授字第1040203483號) 來源
仕強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3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集水井(1k+650)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703號) 來源
圻飛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2015/10/3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0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吊料口場所作業,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另高度五公尺以上施工架之構築及拆除,未事先就預期施工時之最大荷重,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置備施工圖說,並指派所僱之專任工程人員簽章確認強度計算書及施工圖說。(勞職授字第1040203712號) 來源
春原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3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協議高架危險作業管制;工作場所負責人未即指揮、監督停止有立即發生危險之虞;對於危險性作業之工作場所未確實巡視;對於該場所高度2公尺以上之處所墜落危害,未予以連繫調整其工作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勞職授字第1040203711號) 來源
春原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3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屋頂、鋼樑、開口部分、階梯、樓梯、坡道、工作臺、擋土牆、擋土支撐、施工構臺、橋樑墩柱及橋樑上部結構、橋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719號) 來源
祥熹實業有限公司 2015/10/19 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第25條、第32條、第34條、第39條、第40條、有機溶劑中毒預防規則第6條第1項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用硫酸特定化學設備,管路未標示該原料,輸送對象設備及其他必要事項:無禁止非從事作業人員進入公告;未設搶救組織並訓練有關人員急救、避難知識:使用硫酸作業場所,未公告禁止吸煙或飲食:未就規定事項訂定操作程序並依程序實施作業:進行第二種有機溶劑(正己烷、甲醇)之作業,未於該作業場所設置密閉設備、局部排氣裝置或整體換氣裝置。(勞職授字第1040203430號) 來源
弘原興業有限公司 2015/11/0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對於必須在運轉狀態下施行之自動倉儲設備調整作業,未於有危險部份之操作台外側設置護圍等安全設施,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之規定,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40203729號) 來源
宜聯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2015/11/0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須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40203646號) 來源
惠光股份有限公司 2015/11/0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使用移動梯通往警衛室之屋頂進行防水裝修作業時,使用之移動梯未有採取防止滑溜或其他防止轉動之必要措施。(勞職授字第1040203741號) 來源
呈采實業有限公司 2015/11/0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66條、第73條第1項、第74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1條、第116條第1項、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從事高度超過1.5公尺以上之露天開挖、擋土支撐組配及汙水管接管等作業時,未指定露天開挖作業主管,於作業現場辦理相關露天開挖作業事項;對擋土支撐之構築未依擋土支撐構築處所之地質鑽探資料,研判土壤性質、地下水位、埋設物及地荷載現況,妥為設計,且繪製詳細構築圖樣及擬訂施工計劃,並據以構築之;未指定擋土支撐作業主管於作業現場決定作業方法,指揮勞工作業;對於汙水下水道系統用戶接管工程之工作場所通道未保持不致使勞工跌倒、滑倒、踩傷等之安全狀態,或採取必要之預防措施;對於就業場所作業之挖土機,未規定駕駛者或有關人員負責執行,不得使挖土機供為主要用途以外之用途;對勞工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40203575號) 來源
國登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11/0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20條第1項第7款、第32條第1項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護欄前方2公尺內之樓板、地板,不得堆放鋼骨、鋼筋等物料;對於鋼材之儲存有傾斜、滾落之虞,未採取適當綑紮等措施。(勞職授字第1040203700號) 來源
國登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11/0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20條第1項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物料堆置區作業場所,未依規定設置高度達九十公分之護欄。(勞職授字第1040203766號) 來源
國登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11/2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起重升降機具38條第1項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鋼樑上作業,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其他設備;使用移動式起重機搭程設備未有專業機構簽認。(勞職授字第1040203930號) 來源
晉欣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11/0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20條第1項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差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多良橋施工構台護欄設置,高度未達90公分以上且設置中欄杆。(勞職授字第1040203701號) 來源
光順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11/0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9條之6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勞工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邊坡邊界開口作業,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有危害勞工之虞之局限空間從事作業時,對勞工之進出,未予確認、點名登記。(勞職授字第1040203678號) 來源
廣鴻國際開發有限公司 2015/11/0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第29條之6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邊坡邊界施工構台開口作業,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於有危害勞工之虞之局限空間從事作業時,對勞工之進出,未予確認、點名登記。(勞職授字第1040203687號) 來源
利德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11/0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第38條第1項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勞工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橋樑墩柱開口作業,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使用於混凝土修補之搭乘設備,未事前將其構造設計圖、強度計算書及施工圖說等,委託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專業機構簽認。(勞職授字第1040203675號) 來源
鉅明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11/0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20條第1項第1款、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第39條第2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9條之6第1項、缺氧症預防規則第24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使用之施工架,設置之護欄,未具有高度在35公分以上,55公分以下之中間欄杆或等效設備(以下簡稱中欄杆)等構材;於移動式起重機作業時,為防止移動式起重機上部旋轉體之旋轉動作引起碰撞危害,未禁止人員進入有發生碰撞危害之虞之起重機作業範圍內;使勞工於有危害勞工之虞之局限空間從事作業時,其進入許可未由雇主、工作場所 負責人或現場作業主管簽署後,始得使勞工進入作業。對勞工之進出,未予確認、點名登記,並作成紀錄保存1年;從事缺氧危險作業之勞工,未依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規定施予必要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勞職授字第1040203696號) 來源
百歐尼仕經貿股份有限公司 2015/11/0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7條第3款輸入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防爆電氣設備,未於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申報網站登錄。(勞職授字第1040203639號) 來源
正得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2015/11/0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2項對於營造工程用之模板、施工架等材料拆除後,未採取拔除或釘入凸出之鐵釘、鐵條等防護措施。(勞職授字第1040203674號) 來源
崇新工程行 2015/11/0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未於開口部分設置適當強度、寬度的踏板並於下方設置堅固格柵或安全網,亦未指派屋定作業主管辦理墜落災害防止事項,且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使其正確戴用,故不慎由開口部分墜落地面,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40203734號1040203742號) 來源
大倫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2015/11/0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升降機之升降路各樓出入口門,未有連鎖裝置,使搬器地板與樓板相差7.5公分以上時,升降路出入口門不能開啟之。(勞職授字第1040203621號) 來源
惠普股份有限公司 2015/11/0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5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良導體機器設備內之狹小空間,或於鋼架等致有觸及高導電性接地物之虞之場所,作業時所使用之交流電焊機,未有自動電擊防止裝置。(勞職授字第1040203699號) 來源
海洋營造有限公司 2015/11/0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未設置護欄及於施工架工作臺內側未設置交叉拉桿及雙側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745號1040203759號) 來源
佑鼎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11/0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勞職授字第1040203746號) 來源
新宏興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11/0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勞工於工作井內導電性良好之潮濕場所從事電焊危險性作業,作業時所使用之交流電焊機,未具有自動電擊防止裝置功效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亦未對於該等場所感電危害「連繫與調整」其工作場所之必要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致勞工有發生職業災害之虞。(勞職授字第1040203789號) 來源
良和營造有限公司 2015/11/0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46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施工架上之載重限制未於明顯易見之處明確標示。(勞職授字第1040203877) 來源
大業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11/0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46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施工架上之載重限制未於明顯易見之處明確標示。(勞職授字第1040203865) 來源
弘堡工程有限公司 2015/11/0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須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40203730號) 來源
輝庭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11/05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置之衝床(腳踏離合器式),未具有安全護圍。(勞職授字第1040203690號) 來源
禾峰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11/0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營建用升降機1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未經勞動檢查機構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代行檢查機構檢查合格即予使用。(勞職授字第1040203725號) 來源
禾峰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11/0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高度約3.4公尺之施工架工作臺開口部分未設置護欄(下拉桿)或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及該施工架第1至2層亦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亦未對於該等場所墜落危害「連繫與調整」其工作場所之必要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致勞工有發生職業災害之虞。(勞職授字第1040203726號) 來源
宏才工程企業有限公司 2015/11/0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高處從事集塵設備噴砂除鏽作業,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40203755號) 來源
進吉興業有限公司 2015/11/0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開口部分從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之虞,未設置護欄或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之措施;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773號) 來源
有起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2015/11/0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部施工架工作臺,未於該處內側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勞職授字第1040203777號) 來源
永進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11/0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21條第2、6款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設置之護蓋,未能有效防止滑溜、掉落、掀起或移動,表面未漆以黃色並書以警告訊息。(勞職授字第1040203779號) 來源
甲旺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11/0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8條第1項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依規定於施工架工作臺開口部分設置下拉桿及內側交叉拉桿,並於樓梯及樓板開口部分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對於施工架工作臺,未舖滿密接之踏板。(勞職授字第1040203808號) 來源
捷揚營造有限公司 2015/11/0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外牆施工架(高約13.6公尺)工作臺,未設置護欄(內交叉拉桿、下拉桿)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818號) 來源
勁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11/0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44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緊急發電機房上方工作平台高度超過2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邊緣及開口部份,未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等防護措施。(勞職授字第1040203786號) 來源
吉裔盛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11/0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0條、第22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差2公尺以上作業,未依規定架設施工架或其他方法設置工作台;使用合梯作業,未禁止勞工站於頂板處作業。(勞職授字第1040203733號) 來源
華豐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11/0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款、第2款、第3款、第4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工作場所負責人,未確實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落實工作之連繫與調整、未執行工作場所之巡視以及未有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之指導及協助。(勞職授字第1040203767號) 來源
華豐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11/0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將其承造工程之帷幕工程、不銹鋼複合板工程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從事帷幕工程、不銹鋼複合板工程安裝作業之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職業安全衛生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40203768號) 來源
華豐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11/0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40條第1項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工作臺等之構築及拆除,未事先就預期施工時之最大荷重,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置備施工圖說,並指派所僱之專任工程人員簽章確認強度計算書及施工圖說。(勞職授字第1040203770號) 來源
東樺金屬系統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2015/11/0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2項將其承造帷幕工程、不銹鋼複合板工程之鋁板安裝及帷幕牆安裝交付再承攬人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該再承攬人有關從事鋁板安裝及帷幕牆安裝作業之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職業安全衛生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40203771號) 來源
東樺金屬系統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2015/11/06 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第63條第1項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使用起重機具從事吊掛作業之勞工,未使其檢視荷物之形狀、大小及材質等特性,並選用適當吊掛用具及採取正確吊掛方法。(勞職授字第1040203772號) 來源
賴明全(即尊惠工程行) 2015/11/0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事業單位作業場所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40203791號) 來源
國立體育大學 2015/11/0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游泳池室內池二樓平台高度4.7公尺)從事開窗作業,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亦未採用安全網。(勞職授字第1040203740號) 來源
國立體育大學 2015/11/0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須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40203739號) 來源
大山土石股份有限公司 2015/11/09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7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3條第1項未訂定年度自動檢查計畫;未規定訂定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計畫(或以安全衛生管理執行紀錄或文件代替之)。(勞職授字第1040203720號) 來源
大山土石股份有限公司 2015/11/09 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6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2條第1項未使勞工接受適於各該工作必要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勞職授字第1040203722號) 來源
大山土石股份有限公司 2015/11/0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4條第1項未會同勞工代表訂定適合其需要之安全衛生工作守則,且未報經勞動檢查機構備查。(勞職授字第1040203721號) 來源
遠百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11/0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雇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未協議健康管理規範事項及未對承攬人指導及協助安全衛生教育。(勞職授字第1040203715號) 來源
永青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11/0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5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且構件之連接部分或交叉部分;未以適當之金屬附屬配件確實連接固定,並以適當之斜撐材補強;對於施工架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153號) 來源
興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11/09 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第1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電鍍槽未設置局部排氣裝置。(勞職授字第1040203714號) 來源
亞祿股份有限公司 2015/11/0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7條、第300條第1項第1款、粉塵危害預防標準第19條第1項第1款、第2款、第21條、第2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勞工於從事滑石粉、鈦白粉等礦物性粉塵作業時,未提供適當安全衛生防護具,並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對於勞工8小時日時量平均音壓級超過85分貝或暴露劑量超過百分之50時,未使勞工戴用有效之耳塞、耳罩等防音防護具;未對粉塵作業場所實施通風設備運轉狀況、勞工作業情形、空氣流通效果及粉塵狀況等隨時確認並採取必要措施;未將預防粉塵危害之必要注意事項,通告全體有關勞工;未公告粉塵作業場所禁止飲食或吸菸,並揭示於明顯易見之處所;使勞工從事裝卸料之作業時,未供給該作業勞工使用適當之呼吸防護具。(勞職授字第1040203765號) 來源
信泰國際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11/0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該處施工架工作臺開口部分設置下拉桿及內側交叉拉桿。(勞職授字第1040203813號) 來源
簡平清(即豐德工程行) 2015/11/0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第44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室內施工架,未維持踏板部分之牢穩;對於進入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使其正確戴用安全帽。(勞職授字第1040203819號) 來源
偉基營造有限公司 2015/11/0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將其承造工程之施工架工程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使用積載型卡車從事作業之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職業安全衛生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40203792號) 來源
偉基營造有限公司 2015/11/0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款、第2款、第3款、第4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落實工作之連繫與調整、未執行工作場所之巡視以及未有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之指導及協助。(勞職授字第1040203793號) 來源
瑞章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11/0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3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塗裝室前方出入口通道放置部品置物架,通道寬度僅43公分,未依規定於室內工作場所主要人行道寬度不得小於1公尺。(勞職授字第1040203907號) 來源
洪世雄(即世茂企業行) 2015/11/0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16條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就業場所作業之車輛機械,未待所有人員已遠離該機械即起動。(勞職授字第1040203794號) 來源
大芳金屬製品有限公司 2015/11/0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40203795號) 來源
保潔管理有限公司 2015/11/1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工於勞動場所從事清潔作業時,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40203845號) 來源
新崙分裝股份有限公司 2015/11/1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06條第1項第2款、第108條第1項第4款、第5款、第9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高壓氣體容器(瓦斯桶,液化石油氣),使用時,未標明所裝氣體,亦未加固定;對於高壓氣體(乙炔及氧氣之鋼瓶)之貯存,可燃性氣體及氧氣之鋼瓶未分開貯存、未裝妥護蓋,且貯存處附近,任意放置其他物品。(勞職授字第1040203843號) 來源
嘉里大榮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15/11/1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依規定設置協議組織;未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妥善規劃並標示堆高機搬運之運輸路線等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亦未對於該工作場所勞工被撞危害「連繫調整」採取妥善規劃機動車輛搬運運輸路線之必要措施。(勞職授字第1040203751號) 來源
嘉里大榮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15/11/1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5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以堆高機搬運物料,未妥善規劃並標示運輸路線。(勞職授字第1040203752號) 來源
大榮汽車貨運股份有限公司 2015/11/10 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6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4條第1項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未依規定會同勞工代表訂定適合其需要之安全衛生工作守則,使勞工確實遵行,且未使勞工接受適於各該工作與預防災變所必要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40203796號) 來源
延強有限公司 2015/11/1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從事定型機配管作業,使用強度不足鐵鉤支撐手搖式吊車及風管,未設置防止物體飛落之設備,並供給安全帽等防護具,使勞工戴用,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40203837號) 來源
安倉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11/1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施工架第1至2層(高度約1.7至3.4公尺)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亦未對於該等場所墜落危害「連繫與調整」其工作場所之必要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致勞工有發生職業災害之虞。(勞職授字第1040203847號) 來源
森耕工程有限公司 2015/11/1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勞工於施工架第1至2層(高度約1.7至3.4公尺)之場所從事作業時,勞工有遭受墜落之虞,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849號) 來源
慶碁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11/1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未設置護欄。(勞職授字第1040203850號) 來源
勗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11/1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未於施工架工作臺內側設置交叉拉桿及雙側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862號) 來源
葉姜勇(即富合企業社) 2015/11/1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須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40203830號) 來源
誼昇營造有限公司 2015/11/1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梯開口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891號) 來源
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11/13 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第30條第1項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液氨加熱器實施定期開放檢查後,進行復歸系統作業時,未決定作業方法及順序,於事前告知從事作業之勞工,在未完全關閉連接氮氣充吹軟管手動閥且未拆卸氮氣充吹軟管情形下就執行液氨轉槽出料作業,因該加熱器隔離閥內漏,導致液氨逆流回氮氣充吹軟管,發生氮氣充吹軟管因低溫脆化破裂,造成氨氣洩漏事故。(勞職授字第1040203783號) 來源
建基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11/1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開口部分從事作業,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亦未對於該等場所墜落危害「連繫與調整」其工作場所之必要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致勞工有發生職業災害之虞。(勞職授字第1040203823號) 來源
建基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11/1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開口部分從事作業,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824號) 來源
益昌砂石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11/1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第4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砂石輸送帶系統之輸送帶尾輪及轉軸部分,未設護罩、護圍等設施,未於適當位置設置有明顯標誌之緊急制動裝置,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40203821號) 來源
益昌砂石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11/1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事業單位以其事業之全部或一部分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40203825號) 來源
益昌砂石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11/1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款、第2款、第3款、4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已設置協議組織,惟未有指揮、監督及協調紀錄、未採取工作之連繫與調整、未實施工作場所巡視,亦未指導及協助承攬人相關安全衛生教育,致發生承攬人所僱勞工於作業中發生衣服及左手遭輸送帶尾輪及轉軸部分捲入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40203826號) 來源
全旺營造有限公司 2015/11/1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2樓樓板開口部分,未設置護欄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838號) 來源
金永豐股份有限公司 2015/11/1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第45條、第5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款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使勞工於砂石加工區內從事作業,所設砂石輸送帶系統之輸送帶尾輪、轉軸部分未設護罩、護圍等設施,及未於適當位置設置有明顯標誌之緊急制動裝置,且對於勞工從事輸送帶之清除作業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未停止機械運轉並採上鎖或設置標示,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款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40203839號) 來源
中威營造有限公司 2015/11/1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該處施工架工作臺開口部分設置下拉桿及內側交叉拉桿,並於樓板開口部分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844號) 來源
睦昇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11/1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開口部分,未設置下拉桿、內側交叉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858號) 來源
上湧營造有限公司 2015/11/1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等開口部分,未於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內側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866號) 來源
松業營造有限公司 2015/11/1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等開口部分,未於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內側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891號) 來源
久和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11/1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處所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不能藉梯子或其他方法安全完成之2公尺以上高處施工架處所營造作業,未設置適當之施工架,施工架工作臺寬度未在40公分以上。(勞職授字第1040203811號) 來源
頌恩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11/1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工作場所負責人對於高度在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拆除作業有立即發生危險之虞,未「指揮」命令停止該危險作業;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外牆施工架工作臺開口部分,未設護欄或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之措施,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亦未對於該場所墜落危害「連繫調整」其工作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致勞工有發生職業災害之虞。(勞職授字第1040203798號) 來源
永續鷹架企業有限公司 2015/11/1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開口部分,未於該處設置護欄或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40203800號) 來源
麥箖有限公司 2015/11/1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16條第1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對於就業場所(倉庫前停車棚)作業之堆高機,未使駕駛者離開其位置時將貨叉放置於地面,並將原動機熄火,致發生勞工自停車棚支架經由堆高機頂蓬處返回地面時,因左腳碰觸堆高機桅桿之啟動桿,致其頭部被夾在堆高機桅桿與頂蓬支架間,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40203905號) 來源
宏葉新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11/1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升降機之升降路各樓出入口門,未有連鎖裝置,使搬器地板與樓板相差7.5公分以上時,升降路出入口門不能開啟之。(勞職授字第1040203778號) 來源
欣昱晟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11/1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26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電氣箱前置放雜物,未保持有水平工作空間(未依規定對於600伏特以下之電氣設備前方,至少應有80公分以上之水平工作空間)。(勞職授字第1040203764號) 來源
允在工程有限公司 2015/11/1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雇主未於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40203544號) 來源
允在工程有限公司 2015/11/1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2條第1項、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第2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H型鋼吊掛作業,於起重機具運轉時未採取防止人員進入吊掛物下方之設備或措施;對於移動式起重機作業,未適當決定配置移動式起重機之操作者、吊掛作業者、指揮者及其他相關作業者之職務與作業指揮體系。(勞職授字第1040203537號) 來源
允在工程有限公司 2015/11/1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雇主未於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40203873號) 來源
佳原營造有限公司 2015/11/1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款、第2款、第3款、第4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協助及指導承攬人辦理安全衛生教育,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未設置護欄、護蓋、安全網或使勞工使用安全帽、安全帶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亦未對於該場所墜落危害「連繫調整」其工作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勞職授字第1040203532號) 來源
統偉工業有限公司 2015/11/1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吊升荷重在3公噸以上固定式起重機4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未經勞動檢查機構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代行檢查機構檢查合格即予使用。(勞職授字第1040203790號) 來源
統偉工業有限公司 2015/11/1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9條之5第1項、第29條之6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使勞工於有危害勞工之虞之局限空間從事作業前,未指定專人檢點該作業場所,確認換氣裝置等設施無異常,該作業場所無缺氧及危害物質等造成勞工危害;使勞工於有危害勞工之虞之局限空間從事作業時,其進入許可未由雇主、工作場所負責人或現場作業主管簽署後,始得使勞工進入作業。(勞職授字第1040203935號) 來源
台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2015/11/1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97條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氫氣壓縮收機未能維持正常操作,致該氫氣壓縮機第三段第2缸入口卸載閥法蘭螺栓斷裂,造成高壓氫氣大量外洩,發生氫氣氣爆災害。(勞職授字第1040203760號) 來源
南京新星記營造廠有限公司 2015/11/1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及室內3樓至5樓樓梯開口部分,未於外牆施工架工作臺設置內側交叉拉桿、下拉桿,及於室內3樓至5樓樓梯開口部分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856號) 來源
南京新星記營造廠有限公司 2015/11/1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未設置內側交叉拉桿、下拉桿,及室內3樓至5樓樓梯開口部分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亦未對於該場所2公尺以上處所墜落危害「連繫調整」其工作場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致勞工有發生職業災害之虞。(勞職授字第1040203860號) 來源
東廣順企業有限公司 2015/11/1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及室內3樓至5樓樓梯開口部分,未於外牆施工架工作臺設置內側交叉拉桿、下拉桿及室內3樓至5樓樓梯開口部分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861號) 來源
瑞助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11/1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入口處雨遮型鋼上方開口部分,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入口處雨遮型鋼上方場所(高差超過1.5公尺),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892號) 來源
瑞助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11/2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亦未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亦未對於該等場所墜落危害「連繫與調整」其工作場所之必要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致勞工有發生職業災害之虞。(勞職授字第1040204042號) 來源
瑞助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11/2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開口部分從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安全網或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4043號) 來源
信濃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11/1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第2層至第3層外牆施工架工作臺開口部分,未設置護欄(內側交叉拉桿、下拉桿)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899號) 來源
凱捷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11/1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外牆施工架工作臺,未設置護欄(內側交叉拉桿、下拉桿)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900號) 來源
陳平順(即松樺工程行) 2015/11/1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13條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使勞工於構造物(混凝土地界及其上方之圍籬)有發生倒塌之虞之場所作業,未設置防止發生倒塌之設施,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40203923號) 來源
陳平順(即松樺工程行) 2015/11/1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死亡災害,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40203926號) 來源
華將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2015/11/1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3條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使勞工於構造物之周邊有發生倒塌之虞之場所作業,未設置防止發生倒塌之設施。(勞職授字第1040203925號) 來源
華將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2015/11/1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將工程部分交付承攬,未於事前具體明確告知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職業安全衛生法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40203927號) 來源
華將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2015/11/1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4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協調倒塌危害作業管制;工作場所負責人,未確實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工作;未對於該場所具倒塌危害連繫調整其工作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亦未對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確實巡視;未採積極具體作為要求承攬人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3條第2款規定,使勞工於構造物有發生倒塌之虞之場所作業,設置防止發生倒塌之設施;亦未指導及協助承攬人之安全衛生教育。(勞職授字第1040203928號) 來源
鋐泰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11/1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1樓~4樓樓梯、外部施工架工作臺等開口部分,未設置護欄、外部施工架工作臺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勞職授字第1040203929號) 來源
華翔金屬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11/1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起重機具之吊鉤或吊具,未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勞職授字第1040203920號) 來源
日翔軟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11/1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78條第1項、第289條、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第2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從事蝕刻槽體保養清洗工作,使用軟管以動力從事輸送氫氧化鈉溶液等對皮膚有腐蝕性之液體時,軟管與與沉水馬達之接頭,未以連結用具確實連接;從事輸送腐蝕性物質之勞工,未使勞工使用適當之防護具;氫氯酸屬特定化學丁類物質,供輸管路未標示輸送對象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831號) 來源
普渼登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11/1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須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40203919號) 來源
普渼登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11/1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5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堆置物料,為防止倒塌、崩塌或掉落,未採取繩索捆綁、護網、擋樁、限制高度或變更堆積等必要設施,並禁止與作業無關人員進入該等場所。(勞職授字第1040203918號) 來源
中興電工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5/11/1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從事作業時,所設置協議組織,未使承攬人參與,未指導及協助承攬人之勞工之安全衛生教育。(勞職授字第1040203917號) 來源
弘原興業有限公司 2015/11/1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條、第19條第1項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31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對於該工程地下室2樓至地下室1樓間車道板側牆模板拆除作業場所,其中間樁移除後遺留之孔位開口處,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對於車道板處中間樁移除後遺留孔位之預留鋼筋,未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對於該車道板處所通道,未設置適當之採光或照明,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之規定,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40203591號) 來源
中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11/1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4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使用之鋼筋彎折機,未於適當位置設置有明顯標誌之緊急制動裝置。(勞職授字第1040203631號) 來源
潔瑞清潔有限公司 2015/11/1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死亡災害,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40203880號) 來源
潔瑞清潔有限公司 2015/11/1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49條使勞工於大廈戶外從事清潔作業時,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40203962號) 來源
永立傑興業有限公司 2015/11/1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三角托架組立作業,未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致勞工遭受危險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40203881號) 來源
東霙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11/1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承攬人勞工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從事三角托架組立作業,工作場所負責人未即指揮、監督停止該危險作業;對於承攬人勞工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作業區域開口部分,未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確實巡視;亦未對於該工作場所墜落危害「連繫調整」其工作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致勞工有發生職業災害之虞。(勞職授字第1040203894號) 來源
真毅營造有限公司 2015/11/1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用移動式起重機從事起重吊掛作業,未設置防止該移動式起重機之吊鉤或吊具與吊架或捲揚胴接觸、碰撞之過捲預防裝置。(勞職授字第1040203952號) 來源
八禾營造有限公司 2015/11/1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板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979號) 來源
昇明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2015/11/1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8條第1項第5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電腦數值控制或其他自動化機械具有危險之部分,未設置護罩、護圍或具有連鎖性能之安全門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776號) 來源
悠活渡假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11/19 鍋爐及壓力容器安全規則第18條第1項第4款、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6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鍋爐房或鍋爐設置場所,未將鍋爐檢查合格證及鍋爐操作人員資格證件影本揭示於明顯處所;雇主對於600伏特以下之電氣設備前方,未有80公分以上之水平工作空間。(勞職授字第1040203855號) 來源
福漾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11/19 缺氧症預防規則第18條第2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06條第1項第4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勞工於缺氧危險場所或其鄰接場所作業時,未將進入該場所時應採取之措施之注意事項公告於作業場所入口顯而易見之處所,使作業勞工周知;雇主對於高壓氣體容器,不論盛裝或空容器,使用時,容器使用時未加固定。(勞職授字第1040203859號) 來源
顯昌眼鏡實業有限公司 2015/11/1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升降機之升降路各樓出入口門,未有連鎖裝置,使搬器地板與樓板相差7.5公分以上時,升降路出入口門不能開啟之(勞職授字第1040203782號) 來源
達固營造有限公司 2015/11/2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5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樓梯及樓板開口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且對於施工架等構件之連接部分或交叉部分;未以適當之金屬附屬配件確實連接固定,並以適當之斜撐材補強。(勞職授字第1040203713號) 來源
中福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11/2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開口部分,未設置內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828號) 來源
互助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11/2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40203921號) 來源
互助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11/2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32條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勞工從事輕隔間鋼製骨材儲放作業,未採取預防傾斜、滾落應用纜索等加以適當捆紮等防護設施。(勞職授字第1040203922號) 來源
元樺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2015/11/2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開口部分,未設置護欄(交叉拉桿、下拉桿)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947號) 來源
山爵營造有限公司 2015/11/2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開口部分,未設置內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958號) 來源
諸達營造有限公司 2015/11/2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開口部分,未設置內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960號) 來源
德金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11/2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勞工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等處開口部分作業時,未於施工架工作臺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965號) 來源
全豐營造有限公司 2015/11/2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外牆施工架開口部分,未設置護欄(內側交叉拉桿、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980號) 來源
逸家工程有限公司 2015/11/2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5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從事庫板隔間工程時,勞工站立於合梯約2.4公尺處作業,使用合梯(總高度3公尺)於2公尺以上作業,未採取勞工防止墜落措施。(勞職授字第1040203983號) 來源
漢華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2015/11/2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8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連續鑄造機及處置大量高熱物之作業場所,未採取適當之防範措施並使作業勞工佩戴適當之防護具,以防止高熱物之飛散、溢出等引起之灼傷或其他危害。(勞職授字第1040203975號) 來源
燿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11/2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84條第1項第3款、第184條之1第2項、第198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用之黑化LD-A液含氧化性物質亞氯酸鈉,未依規定不得使其接觸促進其分解之酸性物質,致亞氯酸鈉分解產生氯氣及二氧化氯;使用DC-100抑制劑欲中和亞氯酸鈉,未依規定確認DC-100抑制劑與亞氯酸鈉之反應條件便逕予混合,產生大量熱進而生成更多氯氣與二氧化氯,致中繼槽槽體無法承受而爆裂;使勞工從事黑化線副槽清潔作業,未決定作業方法及順序,且未事先告知有關作業勞工。(勞職授字第1040203916號) 來源
長森營造有限公司 2015/11/2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2~4樓樓梯、樓板及外牆施工架工作臺等開口部分,未於2~4樓樓梯、樓板開口部分設置護欄或安全網,及於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內側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972號) 來源
榮晟營造有限公司 2015/11/2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梯、樓板及外部施工架工作臺等開口部分,未設置護欄、安全網及外部施工架工作臺開口部分未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990號) 來源
彰美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11/2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設置熱媒鍋爐1座 ,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設備,其操作人員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合格即行操作。(勞職授字第1040203994號) 來源
彰美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11/2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熱媒鍋爐1座 ,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設備,未經勞動檢查機構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代行檢查機構檢查合格即予使用。(勞職授字第1040203996號) 來源
長虹光學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11/23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以動力驅動之衝壓機械及剪斷機械,未具有安全護圍、安全模、特定用途之專用衝剪機械或自動衝剪機械(勞職授字第1040203851號) 來源
陸裕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11/2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使用對地電壓在150伏特以上移動式或攜帶式電動機具,或於含水或被其他導電度高之液體濕潤之潮濕場所、金屬板上或鋼架上等導電性良好場所使用移動式或攜帶式電動機具,為防止因漏電而生感電危害,未於各該電動機具之連接電路上設置適合其規格,具有高敏感度、高速型,能確實動作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勞職授字第1040203945號) 來源
桂田璽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11/2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升降機之升降路各樓出入口門,未有連鎖裝置,使搬器地板與樓板相差7.5公分以上時,升降路出入口門不能開啟之。(勞職授字第1040203931號) 來源
華洲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11/2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71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2項露天開挖深度達5.6公尺之作業場所施作之擋土支撐,未繪製施工圖說,並指派或委請前項專業人員簽章確認其安全性後按圖施作。(勞職授字第1040203907號) 來源
東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11/2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將工程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40203871號) 來源
東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11/2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款、第2款、第3款、第4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協助及指導承攬人辦理安全衛生教育,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未設置護欄、護蓋、安全網或使勞工使用安全帽、安全帶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亦未對於該場所墜落危害「連繫調整」其工作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勞職授字第1040203875號) 來源
萬代福營造有限公司 2015/11/2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0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8條第1項、第5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用之合梯不符相關規定(強度不足、梯腳未具止滑座套、梯面寬度不足);結構物四周外牆施工架部分未設置內側交叉拉桿、下拉桿或長條型防墜網;2F樓梯開口未設置護欄;結構物四周高度五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未具專任工程人員簽認之強度計算書及施工圖說;施工架部分踏板寬度不足40公分及施工架未確實以插銷連接固定。(勞職授字第1040204047號) 來源
萬代福營造有限公司 2015/11/2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0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用之合梯不符相關規定(強度不足、梯腳未具止滑座套、梯面寬度不足);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作業場所開口部分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勞職授字第1040203933號) 來源
萬代福營造有限公司 2015/11/2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及巡視工作場所之規定。(勞職授字第1040203993號) 來源
中鼎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11/2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機械之原動機、轉軸、齒輪、帶輪、飛輪、傳動輪、傳動帶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有護罩、護圍、套胴、跨橋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933號) 來源
友發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11/2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7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雇主對於離心機械,未裝置覆蓋及連鎖裝置。(勞職授字第1040203940號) 來源
大謙營造有限公司 2015/11/2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開口部分,未於施工架工作臺內側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934號) 來源
立烽企業有限公司 2015/11/2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9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含有有害物之廢氣、廢液、殘渣等廢棄物,未採取必要防護措施,排出廢棄之,致造成勞工中毒危害。(勞職授字第1040203997號) 來源
古實室內裝修有限公司 2015/11/2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該處施工架工作臺開口部分設置內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勞職授字第1040204007號) 來源
椿城營造有限公司 2015/11/2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鋼構工程外牆施工架內側開口部分,未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4011號) 來源
松懋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2015/11/2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該工程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及屋頂開口部分,未於施工架工作臺內側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及屋頂開口部分設置護欄及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4025號) 來源
松懋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2015/11/2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建築物外牆施工架開口及樓梯外側開口,未於該外牆施工架開口設置護欄(交叉拉桿及下拉桿)及樓梯外側開口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977號) 來源
欣築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11/2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該處施工架工作臺開口部分設置下拉桿及雙側交叉拉桿。(勞職授字第1040204032號) 來源
信濃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11/2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該處施工架工作臺開口部分設置下拉桿及內側交叉拉桿,並於樓板開口部分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4033號) 來源
弘億股份有限公司 2015/11/2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7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離心機械(脫水機),未裝置覆蓋及連鎖裝置(蓋門開啟,即應停止運轉裝置)。(勞職授字第1040203785號) 來源
安捷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11/2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條第2項、第58條第5款、第78條、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第10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有接觸塑膠皮膜製皮機之高溫熱表面引起灼燙傷之虞時,未設置警示標誌、適當之隔熱等必要之安全設施;對自動化機械具(真空成型機)具有危險之部分未設置護罩、護圍或具有連鎖性能之安全門等設備。對具有捲入點之塑膠皮膜製皮機有危害勞工之虞,未設護圍、導輪等設備;對固定式起重機之使用,超過額定荷重。(勞職授字第1040203775號) 來源
中鼎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11/2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從事作業時,工作場所負責人未立即指揮停止有立即發生危險之虞之1號機旁施工架組立作業,對於1號機旁施工架組立危險作業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亦未採積極之「連繫調整」作為。(勞職授字第1040204004號) 來源
中鼎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11/2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20條第1項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對於施工架最上層所設置之護欄未具有高度90公分以上之上欄杆。(勞職授字第1040204003號) 來源
協侑營造有限公司 2015/11/2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外牆施工架工作臺,未設置護欄(內側交叉拉桿、下拉桿)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999號) 來源
協侑營造有限公司 2015/11/2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未設置護欄(內側交叉拉桿、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亦未對於該場所2公尺以上處所墜落危害「連繫調整」其工作場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致勞工有發生職業災害之虞。(勞職授字第1040204000號) 來源
侑進工程有限公司 2015/11/2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外牆施工架工作臺,未設置護欄(內側交叉拉桿、下拉桿)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4001號) 來源
大晟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11/2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開口部分,未於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內側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4002號) 來源
宇祥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11/2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樓梯間等開口部分,未於施工架工作臺內側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及於該處樓梯間設置護欄或安全網。(勞職授字第1040204038號) 來源
彰晟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11/2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外牆施工架工作臺,未於該處設置護欄(內側交叉拉桿、下拉桿)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4050號) 來源
興亞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11/2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4057號) 來源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量販事業部嘉年華購物中心 2015/11/2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廢水處理場內,對鼓風機及曝氣沉砂池馬達之帶輪、傳動輪、傳動帶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有護罩、護圍、套胴、跨橋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4048號) 來源
耐斯廣場股份有限公司 2015/11/2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75條第1項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電氣設備,平時未注意發電室、變電室、或受電室內之電路附近,不得堆放任何與電路無關之物件或放置床、舖、衣架等。(勞職授字第1040203938號) 來源
豐榮營造有限公司 2015/11/2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建築物外牆施工架開口、兩側樓梯外側開口及雨遮平台前方開口,未於該建築物外牆施工架開口設置護欄(交叉拉桿及下拉桿)及兩側樓梯外側開口與雨遮平台前方開口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978號) 來源
金豐機器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11/2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在2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邊緣及開口部份,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握把、覆蓋等防護措施。(勞職授字第1040204005號) 來源
金裕營造有限公司 2015/11/2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板、樓梯及外牆施工架工作臺開口部分未於該處樓板、樓梯開口設置護欄,及於施工架工作臺內側設置交叉拉桿及雙側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4027號) 來源
鐵山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2015/11/2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未設置護欄或安全網。(勞職授字第1040204061號) 來源
寓國營造有限公司 2015/11/2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4066號) 來源
義格營造有限公司 2015/11/2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管道間開口部分及外牆施工架工作臺,未於該5樓管道間設置護欄及外牆施工架工作臺設置護欄(交叉拉桿、下拉桿)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4068號) 來源
上禾營造有限公司 2015/11/2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鋼構(夾層、屋頂)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鋼構(夾層)場所,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4040號) 來源
美力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11/2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3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及2樓樓版等場所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不能藉梯子、高空工作車或其他方法安全完成之2公尺以上高處營造作業(牆模組立作業),未設置適當之施工架。(勞職授字第1040204012號) 來源
大洋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11/3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雇主對於機械之原動機、轉軸、齒輪、帶輪、飛輪、傳動輪、傳動帶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有護罩、護圍、套胴、跨橋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4051號) 來源
大仲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2015/11/3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抿石子作業之墜落危害,未確實巡視及連繫調整,採取工作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施。(勞職授字第1040204074號) 來源
豐航機械有限公司 2015/11/3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7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勞工有暴露於高溫、低溫、非游離輻射線、生物病原體、有害氣體、蒸氣、粉塵或其他有害物之虞者,未置備適當安全衛生防護具,並使勞工確實使用。(勞職授字第1040203628號) 來源
大連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11/3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7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勞工有暴露於高溫、低溫、非游離輻射線、生物病原體、有害氣體、蒸氣、粉塵或其他有害物之虞者,未置備適當安全衛生防護具,並使勞工確實使用。(勞職授字第1040203988號) 來源
造豐營造有限公司 2015/11/3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等開口部分,未於施工架工作臺內側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4039號) 來源
總麗有限公司 2015/11/3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5條第1項、第230條第1項第3款、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 條之1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處所進行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未以架設施工架或其他方法設置工作台,且未依規定對於使用之合梯,兩梯腳間有金屬等硬質繫材扣牢,及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40204080號) 來源
中懋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2015/11/3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處置或使用特定化學物質(硫酸)之作業場所,未每6個月監測其濃度一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40204029號) 來源
中懋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2015/11/30 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第37條第1項、第5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勞工從事特定化學物質之作業時,未於作業場所指定現場主管擔任特定化學物質作業主管實際從事監督作業;對處制或使用特定化學物質之作業場所,未置備與同一工作時間作業勞工人數相同以上防止勞工於該作業場所接觸該物質等引起皮膚障害必要之不浸透性防護衣及防止對視機能之影響必要之防護眼鏡等適當必要防護具,並保持其性能及清潔實勞工確實實用。(勞職授字第1040204028號) 來源
昞達實業有限公司 2015/12/0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2公尺以上之屋頂作業場所,從事鋪設太陽能板之作業,勞工有墜落危害之虞者,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勞職授字第1040203924號) 來源
美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2015/12/0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300條第4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噪音超過90分貝之工作場所,未標示並公告噪音危害之預防事項,使勞工周知。(勞職授字第1040203970號) 來源
豐龍營造有限公司 2015/12/01 營造安全衛生標準第6條第1項、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第29條第1項第2款、第32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使勞工於營造工程工作場所作業前,未指派所僱之職業安全衛生人員或專任工程人員等專業人員,實施危害調查、評估,並採適當防護設施;對於移動式起重機,為防止其作業中發生翻倒、被夾、感電等危害,未事前調查該起重機作業範圍之地形、地質狀況、作業空間、運搬物重量與所用起重機種類、型式及性能等,未對軟弱地盤等承載力不足之場所採取地面舖設鐵板、墊料及使用外伸撐座等補強方法,以防止移動式起重機翻倒;使用具有外伸撐座之移動式起重機,或擴寬式履帶起重機作業時,未將其外伸撐座或履帶伸至最大極限位置,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40204077號) 來源
精英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2015/12/0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勞工於外牆施工架(高度約6.8公尺)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及其部分工作臺開口部分未設置護欄(交叉拉桿、下拉桿)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未對於該等場所墜落危害「連繫與調整」其工作場所之必要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致勞工有發生職業災害之虞。(勞職授字第1040204089號) 來源
駿丞企業有限公司 2015/12/0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外牆施工架工作臺(高度約6.8公尺)開口部分從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之虞,未設置護欄(交叉拉桿、下拉桿)等防止墜落之措施,亦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4090號) 來源
豐榮營造有限公司 2015/12/0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或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措施;對於高差1.5公尺以上(約4公尺之屋頂)鋼構場所作業,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4093號) 來源
好市多股份有限公司 2015/12/0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59條第1項第6款暨職業安全衛生第6條第1項對物料之堆放妨礙消防器具之緊急使用。(勞職授字第1040203946號) 來源
建利光學股份有限公司 2015/12/0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41條、第24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第6條第1項對於3樓裁切機帶電螺絲,未設防止感電之護圍或絕緣被覆;2樓移動式對地電壓220伏特手動強化機,未於各該電動機具之連接電路上設置適合其規格,具有高敏感度、高速型,能確實動作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勞職授字第1040204088號) 來源
大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12/0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屋頂、鋼樑、開口部分、階梯、樓梯、坡道、工作台、擋土牆、擋土支撐、施工構台、橋樑墩柱及橋樑上部結構、橋台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950號) 來源
合同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12/0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機械之原動機、轉軸、齒輪、帶輪、飛輪、傳動輪、傳動帶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有護罩、護圍、套胴、跨橋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4019號) 來源
建大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12/0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8條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紙、布、鋼纜或其他具有捲入點危險之捲胴作業機械,未設置護罩、護圍或具有連鎖性能之安全門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4081號) 來源
宏羽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12/0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5條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該施工架工作臺開口部分設置內側下拉桿及交叉拉桿,亦未將該施工架與構造物妥實連接。(勞職授字第1040204104號) 來源
安倉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12/0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工作場所負責人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模板組立作業有立即發生危險之虞,未「指揮」命令停止該危險作業;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模板組立作業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亦未「連繫調整」其工作場所必要之安全防護或措施。(勞職授字第1040204114號) 來源
森耕工程有限公司 2015/12/0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從事模板組立作業,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4115號) 來源
大砌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12/0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等開口部分,未於該處內側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4131號) 來源
元城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12/0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內側等開口部分,未於該處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4138號) 來源
聖堃營造有限公司 2015/12/0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地板邊緣開口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勞職授字第1040204059號) 來源
聖堃營造有限公司 2015/12/0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402040591號) 來源
誠陽營造有限公司 2015/12/0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外牆施工架工作臺開口,未設置護欄(內側未設置交叉拉桿、下拉桿,且外側未設置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4116號) 來源
木利營造有限公司 2015/12/0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支撐樑場所開口部分,未設置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4140號) 來源
豐田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12/0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支撐樑場所開口部分,未設置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4141號) 來源
豐田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12/0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2樓支撐樑場所開口部分未設置安全網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亦未對於該工作場所墜落危害「連繫調整」其工作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致勞工有發生職業災害之虞。(勞職授字第1040204142號) 來源
元聚營造有限公司 2015/12/04 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6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2條第1項、第34條第1項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對新僱勞工或在職勞工於變更工作前,未使其接受適於各該工作必要之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未依職業安全衛生法及有關規定會同勞工代表訂定適合其需要之安全衛生工作守則,報經勞動檢查機構備查後,公告實施,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40204106號) 來源
元聚營造有限公司 2015/12/0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死亡災害,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40204107號) 來源
源順食品有限公司 2015/12/0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款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升降機之升降路各樓出入口門,未有連鎖裝置,使搬器地板與樓板相差7.5公分以上時,升降路出入口門不能開啟之,及該升降機搬器未裝置構造堅固平滑之門,且未有安全裝置,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40204155號) 來源
帝合興業有限公司 2015/12/0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吊升荷重5公噸之固定式起重機1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未經勞動檢查機構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代行檢查機構檢查合格即予使用。(勞職授字第1040204133號) 來源
帝合興業有限公司 2015/12/0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第6條第1項對於固定式起重機之吊鉤或吊具,未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勞職授字第1040204132號) 來源
禾達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12/0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高度約12公尺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內側開口部分未設置護欄(交叉拉桿、下拉桿)或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亦未對於該等場所墜落危害「連繫與調整」其工作場所之必要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致勞工有發生職業災害之虞。(勞職授字第1040204121號) 來源
桂田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12/0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6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第6條第1項對於600伏特以下之電氣開關箱前方,未有80公分以上之水平工作空間。(勞職授字第1040203967號) 來源
三和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12/0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58條第5款、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置之電腦數值控制之自動化機械(自動倉儲機作業區),具有危險部分之安全門未具有連鎖性能;衝壓機械由人員收取物料(氣缸墊片)之區域,未設有有安全護圍等防護裝置。(勞職授字第1040204125號) 來源
恆合營造有限公司 2015/12/0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5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樓梯及電梯開口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外牆施工架等構件之連接部分或交叉部分,未以適當之金屬附屬配件確實連接固定,並以適當之斜撐材補強。(勞職授字第1040204020號) 來源
聯億液化石油氣股份有限公司 2015/12/0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工廠噴砂機及空壓機之馬達傳動帶,未設置護罩、護圍、套胴、跨橋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4053號) 來源
萬岱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5/12/0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鍋爐1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設備,未經勞動檢查機構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代行檢查機構檢查合格即予使用。(勞職授字第1040204139號) 來源
寶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12/0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吊升荷重3公噸以上之固定式起重機1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未經勞動檢查機構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代行檢查機構檢查合格即予使用。(勞職授字第1040204178號) 來源
寶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12/0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設置高壓氣體特定設備1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設備,其操作人員未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合格即行操作。(勞職授字第1040204179號) 來源
大展營造有限公司 2015/12/0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5條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樓板等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該處施工架工作臺開口部分設置內側下拉桿及交叉拉桿,並於樓板開口部分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亦未將該施工架與構造物妥實連接。(勞職授字第1040204193號) 來源
鴻祥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12/0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2項、第90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用振動機具帶輪、飛輪等之附屬固定具,未有埋頭型或護罩防護設備;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起重機具之吊鈎或吊具,未有防止物體脫落之裝置。(勞職授字第1040204206號) 來源
安鼎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12/0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4190號) 來源
寶信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12/0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高度約2公尺以上開口部分,未設置護欄、安全網,亦未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亦未對於該等場所墜落危害「連繫與調整」其工作場所之必要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致勞工有發生職業災害之虞。(勞職授字第1040204212號) 來源
林琴發(即駿達工程行) 2015/12/0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置護欄、安全網或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4221號) 來源
萬代福營造有限公司 2015/12/0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4238號) 來源
萬代福營造有限公司 2015/12/2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第24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施工架與結構體間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安全網;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移動式施工架場所作業時,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使用對地電壓在150伏特以上移動式或攜帶式電動機具之地下室臨時電盤之潮濕場所,未於各該電動機具之連接電路上設置適合其規格,具有高敏感度、高速型,能確實動作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勞職授字第1040204283號) 來源
萬代福營造有限公司 2015/12/2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指定之工作場所負責人未立即指揮停止有立即發生危險之虞之施工架上給水配管作業,對於施工架上給水配管危險作業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又對於該場所高度2公尺以上之處所墜落危害,亦未採積極之「連繫調整」作為。(勞職授字第1040204284號) 來源
萬代福營造有限公司 2015/12/3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勞工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從事斜籬組配作業,勞工未確實使用背負式安全帶及捲揚式防墜器,未確實實施安全衛生連繫與調整,並未對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之指導及協助。(勞職授字第1040204394號) 來源
騏葳企業有限公司 2015/12/0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第1項對於勞工從事麵糰發酵輸送機麵糰掉落撿拾作業,右手臂遭捲致受傷之災害,未實施該職業災害調查、分析及作成紀錄。(勞職授字第1040204150號) 來源
騏葳企業有限公司 2015/12/0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40204148號) 來源
騏葳企業有限公司 2015/12/0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第6條第1項對於從事麵糰發酵輸送機麵糰掉落撿拾作業時,未停止該機械運轉及送料。(勞職授字第1040204147號) 來源
亞洲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5/12/0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超過2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勞工有墜落危害之虞,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之防護具。(勞職授字第1040204233號) 來源
展旺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12/0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板邊緣作業場所,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4119號) 來源
柯氏營造有限公司 2015/12/0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作業場所,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4117號) 來源
中鼎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12/1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邊緣開口,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4136號) 來源
中鼎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12/2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及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工作場所負責人未立即指揮停止有立即發生危險之虞之基樁載重試驗配重塊拆除作業,對於基樁載重試驗配重塊拆除危險作業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亦未採積極之「連繫調整」作為。(勞職授字第1040204356號) 來源
和明有限公司 2015/12/1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5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物料堆置,為防止倒塌、崩塌或掉落,未採取繩索綑綁、護網、擋椿等必要衛生設備及設施。(勞職授字第1040203982號) 來源
勤業堂工程有限公司 2015/12/1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0條第1項第1款、第48條第1項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場所作業,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懸臂式施工架、高度5公尺以上之施工架,未事先就預期施工時之最大荷重,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置備施工圖說,並指派所僱之專任工程人員簽章確認強度計算書及施工圖說;工作臺寬度未在40公分以上並舖滿密接之踏板。(勞職授字第1040204168號) 來源
茂琦實業有限公司 2015/12/10 勞工作業場所容許暴露標準第2條暨職業安全衛生第12條第1項對於勞工暴露於有害物之作業場所,未確保勞工作業場所之危害暴露有害物之濃度,低於容許濃度。(勞職授字第1040204171號) 來源
茂琦實業有限公司 2015/12/10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7條第1項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第12條第3項對設有中央管理方式之空氣調節設備之建築物室內作業場所,未每6個月監測二氧化碳濃度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40204170號) 來源
奇鴻工程有限公司 2015/12/10 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第63條第1項第5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使用起重機具從事吊掛作業之勞工,未使其起吊作業時,以鋼索、吊鏈等穩妥固定荷物,懸掛於吊具後,再通知起重機具操作者開始進行起吊作業。(勞職授字第1040204145號) 來源
春原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12/1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款與承攬人與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工作場所負責人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並「指揮」命令停止危險作業,亦未採取積極具體之「連繫調整」。(勞職授字第1040204111號) 來源
佳昇營造有限公司 2015/12/1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7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地下室工作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露天垂直開挖最大深度在1.5公尺以上之地下室場所作業,有發生倒塌、崩塌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擋土支撐。(勞職授字第1040204152號) 來源
川承水電工程有限公司 2015/12/1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將其承造工程之電力改善工程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模板工程之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職業安全衛生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40204045號) 來源
陳永盛 2015/12/1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40204044號) 來源
鐘一工程有限公司 2015/12/1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0條、第326條之7、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第19條第1項、第20條第1項及缺氧症預防規則第17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工作井所使用固定式起重機具鋼樑無標示負荷量及所使用之吊具,未有防止脫落裝置;電氣設備裝置及線路之施工,未依電業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進入營繕工程之工作人員,未正確將安全帽頤帶扣上;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所設置之護欄,未有中間橫桿構材;對於勞工從事缺氧危險作業時,對進出該場所勞工,未予點名登記。(勞職授字第1040204208號) 來源
新光三越百貨股份有限公司 2015/12/1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第6條第1項對於地下4樓汙水處理使用鼓風機之傳動帶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有護罩、護圍、套胴、跨橋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4156號) 來源
頌恩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12/1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71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施工之擋土支撐施工計劃相關施工圖說,未指派或委請專業人員簽章確認其安全性。(勞職授字第1040204118號) 來源
大工地錨工程技術顧問有限公司 2015/12/1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71條第2項、第7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施工之擋土支撐施工計劃相關施工圖說,未指派或委請專業人員簽章確認其安全性及指派擋土支撐作業主管於作業現場。(勞職授字第1040204173號) 來源
國統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2015/12/1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差1.5公尺以上之作業場所,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4240號) 來源
國城營造有限公司 2015/12/1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0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各樓層外牆施工架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各樓層外牆施工架未依規定建立按施工圖說施作之查驗機制。(勞職授字第1040204220號) 來源
漢固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12/1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135條第1項第3款、第5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0條第1項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電梯井開口部分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可調鋼管支撐於調整高度時,未以制式之金屬附屬配件為之;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鋼材、鐵件、鋁件及其他材料等易生職業災害者,未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對於使用之合梯,兩梯腳間未有金屬等硬質繫材扣牢,腳部未有防滑絕緣腳座套。(勞職授字第1040204237號) 來源
皇家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12/1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9F退料平台、10F電梯間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4231號) 來源
立欣營造有限公司 2015/12/1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R1F施工架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4242號) 來源
上陽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12/1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步道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4230號) 來源
猛揮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12/1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0條第1項第3款、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 、第5條、第20條第1項第7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電梯井開口部分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使用之合梯,腳部未有防滑絕緣腳座套;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鋼材、鐵件、鋁件及其他材料等易生職業災害者,未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護欄前方2公尺內之樓板、地板堆放物料。(勞職授字第1040204241號) 來源
詠越企業有限公司 2015/12/1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鋼樑作業場所,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鋼樑作業場所,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4202號) 來源
聯鋼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12/1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21F樓梯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4259號) 來源
惠鼎營造有限公司 2015/12/1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邊緣及開口部分,未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握把、護蓋等防護措施。(勞職授字第1040204217號) 來源
國城營造有限公司 2015/12/2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0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用之合梯未符相關規定;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外牆施工架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置內側交叉拉桿、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4091號) 來源
國城營造有限公司 2015/12/2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59條第1項第4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及室外處所樓梯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外牆處所設置施工架等構件之連接部分或交叉部分,未以適當之金屬附屬配件確實連接固定,並以適當之斜撐材補強。(勞職授字第1040204297號) 來源
欣祥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12/1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部施工架工作臺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4191號) 來源
鑫弘昌企業有限公司 2015/12/1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高壓氣體特定設備1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設備,未經檢查合格取得檢查合格證即予使用。(勞職授字第1040204199號) 來源
鑫弘昌企業有限公司 2015/12/1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設置高壓氣體特定設備1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設備,其操作人員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合格即行操作。(勞職授字第1040204200號) 來源
立欣營造有限公司 2015/12/1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4款與承攬人及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已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地主任為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惟未將再承攬人納入協議組織進行協議;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外牆施工架之三角架拆除作業,作業人員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適當施工架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亦未對該場所墜落之危害「連繫調整」其工作必要之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對於再承攬人從事施工架拆除作業,亦未指導及協助再承攬人相關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勞職授字第1040204245號) 來源
何本源 2015/12/1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40204247號) 來源
何本源 2015/12/1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1條之1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使勞工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屋突上從事水塔螺絲鎖固作業時,未於屋突周圍邊緣開口部分設置護欄或安全網,並使勞工使用安全帶及戴用安全帽,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40204249號) 來源
徐志豪(即永全鷹架工程行) 2015/12/1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3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使勞工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拉梯從事施工架三角架(高約4.2公尺)拆除作業,未依規定於2公尺以上高處營造作業設置適當之施工架,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40204252號) 來源
成煒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2015/12/1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將部分工作交付承攬,未於作業前告知承攬人有關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職業安全衛生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40204263號) 來源
成煒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2015/12/1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4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未設置協議組織及工作場所負責人未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工作;對於承攬人從事作業未依規定「確實巡視」;未對該場所危害「連繫調整」其工作場所必要之安全防護或措施;亦未指導協助承攬人對其勞工施以從事工作及預防災變所必要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勞職授字第1040204264號) 來源
建豪環保企業有限公司 2015/12/1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21條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使勞工從事車輛系營建機械(鏟裝機)之修理或附屬裝置之安裝、拆卸等作業時,未就該作業指定專人負責決定作業順序並指揮作業,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40204265號) 來源
晉利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2015/12/1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吊升荷重5公噸固定式起重機1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未經勞動檢查機構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代行檢查機構檢查合格即予使用。(勞職授字第1040204268號) 來源
中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12/1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對從事場鑄結構及鋼構件加工組配作業等有墜落危害之工作場所未確實巡視,對於該場所墜落危害,未予以聯繫調整其工作所必要之安全設備或措施。(勞職授字第1040203281號) 來源
中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12/1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0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及工作台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工作台之構築及拆除,未事先就預期施工時之最大荷重,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置備施工圖說。(勞職授字第1040203364號) 來源
田大營造有限公司 2015/12/1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0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及工作台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工作台之構築及拆除,未事先就預期施工時之最大荷重,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置備施工圖說。(勞職授字第1040203284號) 來源
新光華造紙股份有限公司 2015/12/1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廠房內所設複捲機底部設有導電良好之金屬板,並於該金屬板上設有2部移動式送風馬達(電壓220伏特),未於該送風馬達之電路上設置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勞職授字第1040204130號) 來源
富帥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12/1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7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滾軋機易發生捲入危險部分,有危害勞工之虞,未設護圍、導輪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4165號) 來源
高邦營造有限公司 2015/12/1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板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4216號) 來源
增誠科技有限公司 2015/12/1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7條第3項供應防爆型氣體偵測器(共計73台),事前未依規定於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申報網站登錄,並於其產製或輸入之產品明顯處張貼安全標示,以供識別。(勞職授字第1040204256號) 來源
永進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12/1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4187號) 來源
日商華大成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2015/12/1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等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4254號) 來源
利榮營造有限公司 2015/12/1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管道間等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勞職授字第1040204291號) 來源
得勝起重工程有限公司 2015/12/1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勞工於安全支撐水平樑(高度分別約為5公尺、7公尺)上從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之虞,未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40204292號) 來源
國洲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12/1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勞工於安全支撐水平樑(高度分別為5公尺、7公尺)上從事作業,未設置安全母索系統,亦未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亦未對於該等場所墜落危害「連繫與調整」其工作場所之必要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致勞工有發生職業災害之虞。(勞職授字第1040204293號) 來源
仁鈺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12/1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廠內鋼構遮雨棚置物區安裝工程交付承攬,未於事前告知承攬人有關鋼構遮雨棚置物區安裝作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及有關安全衛生應採取之措施(未有書面資料可稽)。(勞職授字第1040204288號) 來源
大友事業有限公司 2015/12/1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5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處所從事樹枝修剪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未以架設施工架或其他方法設置工作台供勞工作業。(勞職授字第1040204198號) 來源
容拓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12/1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傳料孔等開口部分,未於施工架工作臺內側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及於傳料孔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勞職授字第1040204296號) 來源
捷盟行銷股份有限公司 2015/12/1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16條第1項第10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勞工執行堆高機叉舉籠車載運工作者進行貨架高處撿貨作業,堆高機未停止行駛,且籠車與堆高機之後扶架或貨叉未固定以防止滑脫。(勞職授字第1040204109號) 來源
陳坤利(即全通水電工程行) 2015/12/1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約4.2公尺)之屋頂從事太陽光電發電系統機電安裝作業,有墜落之危害,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勞職授字第1040204271號) 來源
億陽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12/1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承攬人勞工於高度2公尺以上(約4.2公尺)之屋頂從事太陽光電發電系統機電安裝作業,未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等,對具嚴重危害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亦未對於該場所之墜落危害「連繫與調整」其工作場所之必要安全防護或措施,亦即未採取積極具體作為要求承攬人依規定作業時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以防止墜落危害。(勞職授字第1040204272號) 來源
東譽營造有限公司 2015/12/1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升降機升降路及外牆施工架工作臺等開口部分,未於該升降機升降路開口部分設置護欄,及於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內側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4354號) 來源
榮信建設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12/1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及1樓樓板等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該處施工架工作臺開口部分設置內側下拉桿及交叉拉桿,並於樓板開口部分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4365號) 來源
堡石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12/2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0條及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用之合梯未符相關規定;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外牆施工架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置內側交叉拉桿、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4294號) 來源
寶御營建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12/2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開口部分,未於外牆施工架工作臺開口部分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4261號) 來源
協侑營造有限公司 2015/12/2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中間柱開口,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4325號) 來源
呈光企業有限公司 2015/12/2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28條之1第7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使勞工於高空工作車工作台上從事作業時,未依規定使該高空工作車工作台上之勞工佩戴安全帶,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40204366號) 來源
福海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12/2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置梳棉機側邊之齒輪與傳動皮帶等具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有護罩、護圍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4359號) 來源
高章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12/2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營建用升降機1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未經檢查機構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代行檢查機構檢查合格即予使用。(勞職授字第1040204236號) 來源
戊艮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12/2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置護欄(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4346號) 來源
戊艮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12/2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4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外側開口部分未設置護欄(未置下拉桿)等防護設備且具有嚴重危害勞工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亦未對該場所墜落之危害「連繫調整」其工作必要之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對於承攬人從事打石作業,亦未指導及協助承攬人相關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勞職授字第1040204347號) 來源
戊艮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12/2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4條第1項未會同勞工代表訂定適合其需要之安全衛生工作守則,報經勞動檢查機構備查後,公告實施。(勞職授字第1040204349號) 來源
呈峰營造有限公司 2015/12/2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露臺樓板及牆施工架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露臺樓板設置護欄,及於施工架工作臺內側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4380號) 來源
真毅營造有限公司 2015/12/2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等工作井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起重機具之吊鈎,未有防止物體脫落之裝置。(勞職授字第1040204281號) 來源
正隆股份有限公司 2015/12/2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上水系統過濾設備改善工程快濾池頂開口部分及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快濾池上下作業場所未確實巡視工作場所。(勞職授字第1040204305號) 來源
丞陞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2015/12/2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上水系統過濾設備改善工程快濾池頂開口部分場所作業,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度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之快濾池上下作業場所,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4306號) 來源
勤豐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2015/12/2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設置吊身荷重在3公噸以上固定式起重機1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其操作人員未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合格即行操作。(勞職授字第1040204307號) 來源
勤豐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2015/12/2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死亡災害,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40204304號) 來源
勤豐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2015/12/2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0條、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第63條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對於使用固定式起重機具從事吊掛作業,未檢視荷物之形狀、大小及材質等特性,以估算荷物重量,或查明實際重量,並選用適當吊掛用具及採取正確吊掛方法;使用之固定式起重機之吊具,未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40204308號) 來源
金翔泰工程有限公司 2015/12/2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死亡災害,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40204375號1040204357號) 來源
蘇昆山 2015/12/2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死亡災害,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40204368號) 來源
貴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12/2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將其承造工程之模板工程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模板工程之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職業安全衛生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40204159號) 來源
貴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12/2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4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落實工作之連繫與調整、未執行工作場所之巡視以及未有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之指導及協助。(勞職授字第1040204160號) 來源
貴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12/2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板邊緣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4158號) 來源
蔡水山(即永晟企業社) 2015/12/2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2項以其事業部份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模板工程之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職業安全衛生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40204161號) 來源
蔡水山(即永晟企業社) 2015/12/2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板邊緣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4162號) 來源
鄭文勝 2015/12/2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死亡災害,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40204163號1040204164號) 來源
中業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12/2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板邊緣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4203號) 來源
中業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12/2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置護欄(內側交叉拉桿、下拉桿)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4373號) 來源
何玉萍(即磊鑫工程行) 2015/12/2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使勞工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從事營造作業,未於該施工架工作臺外側開口部分設置護欄(未置下拉桿)等防護設備,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40204362號) 來源
尚圓營造有限公司 2015/12/2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等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施工架工作臺內側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4381號) 來源
譚英義 2015/12/2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死亡災害,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40204383號) 來源
譚英義 2015/12/2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第1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使勞工於屋頂鋼樑開口部分欲從事敲除鋼樑上自攻螺絲作業(距地面高度約3公尺),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使其正確戴用;未於開口部分設置護欄、安全網及使勞工使用安全帶,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40204384號) 來源
張德明 2015/12/2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4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使勞工於5樓施工架旁從事模板傳料作業時,未於3樓施工架上電線插座電線帶電體部分設有防止絕緣被破壞之設施,造成電線帶體外露使施工架帶電,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40204403號) 來源
良樺營造有限公司 2015/12/2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將該工程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以書面或召開協商會議並作成紀錄具體明確告知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職業安全衛生法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40204405號) 來源
良樺營造有限公司 2015/12/2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4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定期或不定期召開協議會議,未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對於5樓施工架旁從事模板傳料作業時,未使3樓施工架上電線插座電線帶電體部分設有防止絕緣被破壞之設施,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亦未對於該場所感電危害「連繫調整」其工作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亦未指導協助承攬人相關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致勞工發生職業災害之虞。(勞職授字第1040204406號) 來源
薛恒興彈性纖維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12/2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8條第5款、第177條第1項及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8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置橡膠出料機屬自動化機械具有危害部分,所設置之安全門未有連鎖性能;打糊室有甲苯等易燃性液體之蒸氣滯留,有火災爆炸之虞,使用之電子秤未有適合於其設置場所危險區域劃分使用之防爆性能構造;使用之堆高機未設置後扶架。(勞職授字第1040204388號) 來源
木川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12/2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77條第1項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廠內噴漆室存有易燃液體之蒸氣(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及乙酸丁酯等閃火點攝氏65度以下之有機溶劑)而有火災爆炸之虞,使用之燈具及電氣箱,未具有適合於其設置場所危險區域劃分使用之防爆性能構造。(勞職授字第1040204295號) 來源
木川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12/2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402042951號) 來源
新川王五金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12/24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1項、第9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置之衝床(腳踏離合器式)使用腳踏開關操作,未具有安全護圍或安全模等安全設施;設置之研磨輪未設置護罩。(勞職授字第1040204323號) 來源
遠雄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12/2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板邊緣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置護欄、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4415號) 來源
盛傑營造有限公司 2015/12/2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鋼管施工架之設置,未依規定設置符合國家標準CNS4750型式之施工架。(勞職授字第1040204421號) 來源
統盟水電工程有限公司 2015/12/2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8條第1項第3款、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使勞工於易踏穿材料構築之屋頂從事水管換修作業,未於該處規劃安全通道、屋架上設置適當強度且寬度在30公分以上之踏板,及於屋架下方適當範圍裝設堅固格柵或安全網等防墜設施及指派屋頂作業主管於現場辦理相關事項。(勞職授字第1040204430號) 來源
偉銓營造有限公司 2015/12/2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將其承造工程之太陽能光電設備鋼結構工程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鋼柱吊裝作業之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職業安全衛生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40204181號) 來源
偉銓營造有限公司 2015/12/2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4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落實工作之連繫與調整、未執行工作場所之巡視以及未有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之指導及協助。(勞職授字第1040204182號) 來源
鍾麗美(即裕昌工程行) 2015/12/2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承造太陽能光電設備鋼結構工程,所僱勞工發生遭飛落鋼柱擊中致死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40204180號) 來源
麗明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12/2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板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4409號) 來源
暉盛環保工程有限公司 2015/12/2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第1款勞動場所發生死亡災害,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40204436號) 來源
暉盛環保工程有限公司 2015/12/2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約4公尺塑膠分類工作平台)開口從事塑膠分類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防護具,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40204437號) 來源
全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佳里中山分公司 2015/12/2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發電機室內發電機之傳動輪、傳動帶等有危害勞工之虞,未設護罩、護圍、套胴、跨橋等防護措施。(勞職授字第1040204387號) 來源
全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白河分公司 2015/12/2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8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扇風機之葉片,未設護網或護圍等防護措施。(勞職授字第1040204340號) 來源
晉生醫療社團法人晉生慢性醫院 2015/12/2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發電機室內發電機之傳動輪、傳動帶等有危害勞工之虞,未設護罩、護圍、套胴、跨橋等防護措施。(勞職授字第1040204389號) 來源
獻麒紡織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12/2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7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置胚布定型機之滾軋捲入點危險處,未設置護圍、導輪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4364號) 來源
勝美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2015/12/2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1.5公尺以上之施工架作業場所,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4411號) 來源
大盛環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5/12/2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20條第4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所僱勞工於所屬廢土堆置場從事挖土機作業時,未妥適整理作業場所並設置邊坡邊緣警戒標示或護欄等防護措施,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40204429號) 來源
豪昱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12/2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外牆施工架、管道高度2公尺以上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4402號) 來源
長榮航勤股份有限公司 2015/12/2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作業時,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未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勞職授字第1040204337號) 來源
山隆通運股份有限公司 2015/12/2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機械之掃除、上油、檢查、修理或調整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者,未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及送料。為防止他人操作該機械之起動等裝置或誤送料,未採上鎖或設置標示等措施,並設置防止落下物導致危害勞工之安全設備與措施。(勞職授字第1040204157號) 來源
普春環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12/2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條、第19條第1項、第20條第1項第1款、第32條第1項第5款、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3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加氯機房旁管道開口,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部分所設護欄欄杆高度不足90公分、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鋼材未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採用起重機吊運鋼材,未將鋼材重量等顯明標示等;橫隔兩地之通行,未設置扶手、踏板、梯等適當之通行設備與通路上使用臨時配線等。(勞職授字第1040204058號) 來源
誠實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12/2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營建用升降機1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未經檢查機構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代行檢查機構檢查合格即予使用。(勞職授字第1040204461號) 來源
翔鈺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12/2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82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對於塑膠中空吹氣成型機,有危害勞工之虞者,所設置安全裝置之光電感應裝置故障,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40204486號) 來源
寶廣營造有限公司 2015/12/2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管道間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4493號) 來源
富邦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2015/12/3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40204076號) 來源
金勝樺有限公司 2015/12/3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勞工於地下3樓調節池人孔(深度3公尺)附近從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因作業之需要將原設置護蓋拆除時,未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致勞工遭受危險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40204481號) 來源
遠雄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12/3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勞工於地下3樓調節池人孔(深度3公尺)附近從事作業,因作業之需要將原設置護蓋拆除,未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致勞工遭受危險之措施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亦未對於該等場所墜落危害「連繫與調整」其工作場所之必要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致勞工有發生職業災害之虞。(勞職授字第1040204482號) 來源
建大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12/3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8條第5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置接頭機為自動化機械,接頭機接合模具危險位置,未設置護罩、護圍或具有連鎖性能之安全門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4489號) 來源
華夏海灣塑膠股份有限公司 2015/12/3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膠布機之輸送帶及惰輪之捲入點,有危害勞工之虞,未置設置護罩、護圍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4490號) 來源
大陸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12/3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及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協調型鋼吊掛組立使用上之安全設施,對於擋土支撐型鋼吊掛組立危險性作業之工作場所未確實巡視;又對於該場所物體飛落危害,未予以連繫調整其工作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勞職授字第1040204494號) 來源
遠東新世紀股份有限公司 2015/12/3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機械之掃除、上油、檢查、修理或調整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者,未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及送料。為防止他人操作該機械之起動等裝置或誤送料,未採上鎖或設置標示等措施,並設置防止落下物導致危害勞工之安全設備與措施。(勞職授字第1040204480號) 來源
欣聯業工程有限公司 2015/12/3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57條、第29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勞工接近低壓電路或其支持物從事敷設、檢查等作業時,未於該電路裝置絕緣用防護裝備亦未使其戴用絕緣用防護具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器具。(勞職授字第1040204439號) 來源
正新橡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12/3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8條第5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橡膠摺疊輸送機,其作業有危害勞工之虞者,未設置安全等設備(該機械之光電連鎖裝置因復歸鈕被電線固定住而失去功能)。(勞職授字第1040204338號) 來源
中日特種紙廠股份有限公司 2015/12/3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4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升降平台之開口處,未於活動圍欄拆除(打開)後,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因墜落而致勞工遭受危險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40204434號) 來源
盛傑營造有限公司 2015/12/3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營建用升降機1座(積載荷重:1000公斤),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未經勞動檢查機構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代行檢查機構檢查合格,即使用該營建用升降機從事作業。(勞職授字第1040204516號) 來源
二億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12/3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連續式染色機傳動鏈條、染色鍋傳動皮帶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有護罩、護圍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4540號) 來源
真毅營造有限公司 2015/12/2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缺氧症預防規則第1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差2公尺以上(工作井深度10公尺)開口邊緣從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置護欄、護蓋、安全網或配掛安全帶之防墜設施;使勞工於缺氧危險場所或其鄰接場所作業時(工作井內部及周圍作業),未將有罹患缺氧症之虞之事項、進入該場所時應採取之措施、事故發生時之緊急措施及緊急聯絡方式、空氣呼吸器等呼吸防護具、安全帶等、測定儀器、換氣設備、聯絡設備等之保管場所、缺氧作業主管姓名公告於作業場所入口顯而易見之處所。(勞職授字第1040204352號) 來源
大陸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12/3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未協調型鋼吊掛組立使用上之安全設施,對於擋土支撐型鋼吊掛組立危險性作業之工作場所未確實巡視;又對於該場所物體飛落危害,未予以連繫調整其工作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勞職授字第1040204494號) 來源
金科電業工程有限公司 2016/01/0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54條第1項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勞工於桿上接近供電中之高壓電路從事更換被覆線作業,未依規定確認該電路已開路,未以檢電器具檢查,確認其已停電,並使用短路接地器具確實短路並加接地。(勞職授字第1040204278號) 來源
東霙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1/0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對於未戴合格安全帽的勞工從事鋼筋綁紮作業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未對該場所未戴合格安全帽的勞工從事鋼筋綁紮作業危害「連繫調整」其工作所必要之安全管制措施。(勞職授字第1040204443號) 來源
長鎰砂石有限公司 2016/01/0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對於自設水溝閘門旁之鐵板通道處覆蓋潮濕泥濘土壤,未保持不致使勞工跌倒、滑倒等之安全狀態,或採取必要之預防措施,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40204547號) 來源
陳瑞銘 2016/01/0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死亡災害,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40204549號) 來源
陳瑞銘 2016/01/0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5條第1項、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車棚屋頂從事拆除作業,未以架設施工架或其他方法設置工作台,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40204550號) 來源
國堡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2016/01/0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露臺樓板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4560號) 來源
偉富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1/0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第5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牙車機之輸送帶傳動輪、傳動帶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有護罩、護圍等防護設備;從事於鋁軟管輸送帶卡料修理調整有危害勞工之虞,未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及送料。(勞職授字第1040204543號) 來源
大享容器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1/0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條第2項、第43條第1項、第224條第1項、第2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有接觸高溫熱表面引起灼燙傷之虞時,未設置警示標誌、適當之隔熱等必要之安全設施;對投料機馬達轉軸、輸送帶齒輪、傳動帶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有護罩、護圍、套胴;對高度2公尺以上之製造課窯爐通道、成品下料區、樓板邊緣作業場所開口部分,未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握把等防護措施;對使用對地電壓在220伏特移動式風扇,未設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勞職授字第1040204483號) 來源
詠吉彩藝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1/0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鍋爐1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設備,未經檢查合格取得檢查合格證即予使用。(勞職授字第1040204397號) 來源
嘉里大榮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16/01/0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16條第1項第1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勞工操作堆高機離開位置時,未將堆高機熄火、制動。(勞職授字第1040204395號) 來源
台鉅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1/04 粉塵危害預防標準第2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勞工從事粉塵作業時,未指定粉塵作業主管,從事監督作業。(勞職授字第1040204459號) 來源
台鉅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1/04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對特定粉塵作業場所作業,未於每6個月或作業條件改變時監測粉塵濃度一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40204466號) 來源
利德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01/0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7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露天開挖場所及施工便道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害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露天開挖場所開挖深度在1.5公尺以上,未設置擋土支撐。(勞職授字第1040204510號) 來源
春茂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1/0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40204393號) 來源
預壘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2016/01/0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0條第1項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3樓電梯直井工作臺之構築,未事先就預期施工時之最大荷重,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置備施工圖說,並指派所僱之專任工程人員簽章確認強度計算書及施工圖說。(勞職授字第1040204448號) 來源
均翊科技企業有限公司 2016/01/05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對特定粉塵作業場所作業,未於每6個月或作業條件改變時監測粉塵濃度一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40204512號) 來源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2016/01/0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採積極具體聯繫、調整作為,使承攬人勞工於接近低壓電路或其支持物從事敷設、檢查等作業時,未於該電路裝置絕緣用防護裝備,且未使勞工戴用絕緣用防護具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器具。(勞職授字第1040204449號) 來源
上佑企業行 2016/01/0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2項將工程交付再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再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40204460號) 來源
林宜靜(即瑋育企業社) 2016/01/06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動力驅動衝壓機械(衝床),未設連鎖防護式、雙手啟動式、感應式、拉開式或掃除式等安全裝置。(勞職授字第1040204496號) 來源
宇榮高爾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01/0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8條第5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所設高爾夫球修邊自動化機械馬達傳動皮帶,其作業有危害勞工之虞者,未設置護罩、護圍或具有連鎖性能之安全門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4539號) 來源
中鼎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01/0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17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工作平台開口,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墜落災害防止計畫未依風險控制之先後順序規劃,採取適當墜落災害防止設施。(勞職授字第1050200009號) 來源
中鼎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01/0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安裝格柵板作業,未確實「協議」安裝格柵板使用上之防墜措施,未確實實施「巡視」,並「指揮」停止安裝格柵板組裝相關作業,亦未於事前採積極之「連繫調整」作為,要求採取墜落防止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00091號) 來源
中鼎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01/0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及第17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工作平台開口,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墜落災害防止計畫未依風險控制之先後順序規劃,採取適當墜落災害防止設施,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00092號) 來源
中鼎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01/2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亦未採積極之連繫調整作為。(勞職授字第1050200200號) 來源
中鼎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01/2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上開口邊緣部分從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安全網、護欄、護蓋或安全網。(勞職授字第1050200201號) 來源
佑倉營造有限公司 2016/01/0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6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下拉桿、內側交叉拉桿等防護設備;對於東南側電線桿上方裸露之高壓電線,未於該處電路四周裝置絕緣防護。(勞職授字第1050200021號) 來源
楊惠文 2016/01/0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樓板開口部分從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4036) 來源
南群耀企業有限公司 2016/01/0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0071號) 來源
裕泰坤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1/0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4433號) 來源
旭源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01/0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勞工於3樓D電梯井內從事模板作業,有發生墜落危害之虞,未確實實施工作場所巡視,及連繫調整承攬人採取前述作業之必要安全防墜設施。(勞職授字第1040204432號) 來源
蔡鴻霖(即宏隆企業社) 2016/01/0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死亡災害,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40204556號) 來源
蔡鴻霖(即宏隆企業社) 2016/01/0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4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3款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對於塑膠壓出等機具之帶電部分,勞工作業有因接觸或接近致發生感電之虞者,未設防止感電之護圍或絕緣被覆,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0001號) 來源
航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01/0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死亡災害,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40204551號) 來源
航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01/0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49條第1款所僱勞工手持竹棒巡視廠區後走至守衛室旁狗籠,打開狗籠的門,將右手拿之竹棒放置於與地面高差約23公分狗籠內,在退出狗籠時因後退踩空重心不穩而跌倒,頭部撞擊地面,造成頭部顱腦損傷,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0002號) 來源
恒耀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1/0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7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有危險性油類存在之虞之油桶容器,從事熔斷之作業,未事先清除該等物質,並確認無危險之虞。(勞職授字第1040204537號) 來源
開元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1/1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0038號) 來源
久和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01/1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20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各樓層外牆施工架、地下3樓機械停車坑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且護欄所置杆件之強度及錨錠未符合規定。(勞職授字第1040200005號) 來源
邱月嬌(即瑩昌工程行) 2016/01/1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第19條、第13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場所從事模板工程作業,未於該施工架工作臺開口部分,設置護欄(下拉桿),未使勞工使用安全帶、安全帽之措施及指派模板支撐作業主管於作業現場決定作業方法,指揮勞工作業、監督勞工確實使用個人防護具、確認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之有效狀況等規定事項,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0014號) 來源
宏坤營造有限公司 2016/01/1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將模板工程部分交付承攬,對於模板工程高處作業,未於事前以書面具體告知該承攬人有關施工架等工作場所之工作環境、墜落等危害因素暨職業安全衛生法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0015號) 來源
宏坤營造有限公司 2016/01/1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4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模板工程高處作業,未依規定協議高架(處)危險作業,且未留存紀錄備查; 工作場所負責人對於模板工程高處作業,有立即發生危險之虞,未確實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命令其停止該危險作業;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開口部分未設置護欄(未置下拉桿),亦未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安全帽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亦未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處所墜落危害「連繫調整」其工作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對於該承攬人從事模板工程高處作業,亦未指導及協助承攬人相關安全衛生教育訓練、選任經訓練合格之模板支撐作業主管於現場辦理規定事項。(勞職授字第1050200016號) 來源
宏坤營造有限公司 2016/01/1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定於該處設置護欄(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019號) 來源
昆暘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1/1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7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滾輾紙、金屬箔等或其它具有捲入點之滾軋機,有危害勞工之虞時,未設護圍、導輪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017號) 來源
京利工程有限公司 2016/01/1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內側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置護欄(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056號) 來源
京利工程有限公司 2016/01/1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4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模板工程高處作業,未協議高架(處)危險作業,且未留存紀錄備查;工作場所負責人對於模板工程高處作業,有立即發生危險之虞,未確實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命令其停止該危險作業;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內側開口部分未設置護欄(交叉拉桿及下拉桿),亦未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亦未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處所墜落危害「連繫調整」其工作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對於該承攬人從事模板工程高處作業,亦未指導及協助承攬人相關安全衛生教育訓練、選任經訓練合格之模板支撐作業主管於現場辦理規定事項。(勞職授字第1050200057號) 來源
京利工程有限公司 2016/01/1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將模板工程部分交付承攬,對於模板工程高處作業,未於事前以書面具體告知該承攬人有關施工架等工作場所之工作環境、墜落等危害因素暨職業安全衛生法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0058號) 來源
周呈文(即大眾工程行) 2016/01/1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3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場所從事模板工程作業,未於該施工架工作臺內側開口部分設置護欄(交叉拉桿及下拉桿),未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之措施及未指派模板支撐作業主管於作業現場決定作業方法,指揮勞工作業、監督勞工確實使用個人防護具、確認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之有效狀況等規定事項,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0059號) 來源
欽成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1/1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頂樓樓梯間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068號) 來源
國登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1/11 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第38條第1項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移動式起重機吊掛搭乘設備吊升人員作業時,未妥予安全設計,並事前將其構造設計圖、強度計算書及施工圖說等,委託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專業機構簽認。(勞職授字第1050200048號) 來源
國登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1/2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P54橋墩之通道、工作台及施工架,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P51橋墩分電盤220V線路,未設置漏電斷路器。(勞職授字第1050200179號) 來源
安邑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2016/01/1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將工程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0041號) 來源
安邑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2016/01/1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4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落實工作之連繫與調整、未執行工作場所之巡視以及未有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之指導及協助。(勞職授字第1050200043號) 來源
邱鈺傑(即松瓚金屬建材行) 2016/01/1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2項將工程交付再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該再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0042號) 來源
昌吉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1/1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136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0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工區現場踏板未滿鋪、結構物四周高度2公尺以上外牆及電梯內施工架等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置內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以鋼管施工架為模板支撐之支柱,未設置足夠強度之水平繫條;使用之合梯兩梯腳間未有金屬等硬質繫材扣牢。(勞職授字第1050200063號) 來源
普春環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01/1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5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於通路上使用臨時配線或移動電線。(勞職授字第1050200062號) 來源
上豊實業有限公司 2016/01/1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倉庫設有置物平台及倉庫升降機平台,距地高約3.3公尺及4公尺之邊緣及開口部分,勞工於該處作業,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等防護措施。(勞職授字第1040204561號) 來源
上益營造有限公司 2016/01/1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工作場所負責人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彩色鋼板安裝作業有立即發生危險之虞,未「指揮」命令停止該危險作業;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彩色鋼板安裝作業未以架設施工架或其他方法設置工作台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亦未「連繫調整」其工作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0098號) 來源
上益營造有限公司 2016/01/1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5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依規定於該處施工架工作臺開口部分設置雙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並於樓梯開口部分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進行彩色鋼板安裝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未依規定以架設施工架或其他方法設置工作台。(勞職授字第1050200100號) 來源
晉榮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1/1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屋突外牆施工架工作臺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置內側交叉拉桿、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104號) 來源
賴吉祥(即百祥企業社) 2016/01/13 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40204501號1050200082號) 來源
國立嘉義大學 2016/01/1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75條第1項第5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電氣設備,防止工作人員感電之圍柵、屏障等設備損壞,未即修補。(勞職授字第1050200102號) 來源
萬代福營造有限公司 2016/01/1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對承攬人勞工於高度2公尺以上進行施工架斜籬組配作業時,未確實執行指揮及協調之工作,且未確實巡視、實施連繫與調整、安全衛生教育之指導及協助,承攬人勞工未確實使用背負式安全帶及捲揚式防墜器,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40204399號) 來源
蔡元旺 2016/01/1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死亡災害,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0030號) 來源
蔡元旺 2016/01/1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49條第1款使勞工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屋頂(約10公尺)從事石綿瓦換修作業,不慎踏穿石綿瓦墜落地面,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0099號) 來源
林惠楠(即宏佑鋼工程行) 2016/01/1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2項將工程交付再承攬人時,未於事前告知該再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0031號) 來源
新晟水泥製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01/1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將屋頂修繕工程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0035號) 來源
新晟水泥製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01/1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4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落實工作之連繫與調整、未執行工作場所之巡視以及未有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之指導及協助。(勞職授字第1050200036號) 來源
三揚造紙股份有限公司 2016/01/1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0089號) 來源
三揚造紙股份有限公司 2016/01/1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49條第1款使勞工從事堆高機檢修作業,遭堆高機壓傷,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0090號) 來源
峯昇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1/1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該工程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施工架作業場所,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外牆施工架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072號) 來源
金鈴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2016/01/1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3條、第94條、第116條、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升降機各樓出入口,未有安全裝置,使升降搬器及升降路出入口之門開啟無法使升降機不能開動及升降機在開動中任一門開啟時不能停止上下﹔升降機各樓出入口及搬器內,未標示積載荷重﹔堆高機於駕駛者離開其位置時,未將堆高機制動﹔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場所從事作業,未確實使用安全帽(頤帶未扣好)。(勞職授字第1040204502號) 來源
德同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1/1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內、外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勞職授字第1050200130號) 來源
孫志賢(即建成企業社) 2016/01/1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第5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置鑽孔機之傳動帶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設置護罩、護圍、套胴、跨橋等防護設備;鑽孔機未標示勞工不得使用手套。(勞職授字第1040204360號) 來源
久舜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1/1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或安全網。(勞職授字第1050200121號) 來源
成中恆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1/1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板開口,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119號) 來源
承剛實業有限公司 2016/01/1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8條第1項第5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所設置之CNC銑床,其作業有危害勞工之虞者,未設置具有連鎖性能之安全門。(勞職授字第1050200124號) 來源
台暉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1/1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第116條第1項第1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所設分條機之傳動帶有危害勞工之虞,未設置護罩等設備;對於工作場所作業之車輛機械,未規定駕駛者或有關人員負責執行,堆高機於駕駛者離開其位置時,未採將貨叉等放置於地面,並將原動機熄火、制動。(勞職授字第1050200137號) 來源
和正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01/1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拋光區所設置之對地電壓220伏特移動式電風扇共3部,未於該電風扇之連接電路上設置適合其規格,具有高敏感度、高速型,能確實動作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勞職授字第1050200139號) 來源
賴明楷(即友誠工程行) 2016/01/1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5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2公尺以上高處營造作業(右鄰2樓閣樓磚牆修補作業),未設置適當之工作臺。(勞職授字第1040204412號) 來源
賴明楷(即友誠工程行) 2016/01/1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死亡災害,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40204495號) 來源
彩億鋼鋁業有限公司 2016/01/1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將玻璃安裝工程交付承攬,未於作業前以書面告知承攬人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5樓屋頂雨遮工作場所從事雨遮玻璃施打矽利康作業時,為避免墜落職業災害發生,應使作業勞工使用安全帶等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0051號) 來源
彩億鋼鋁業有限公司 2016/01/1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安裝5樓屋頂雨遮框架,未依規定保持安全穩固,致承攬人勞工於雨遮上作業時該雨遮框架脫落墜落受傷。(勞職授字第1050200092號) 來源
鑽全玻璃有限公司 2016/01/1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5樓屋頂雨遮上從事雨遮玻璃施打矽利康作業時,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未使勞工使用安全帶。(勞職授字第1050200054號) 來源
豐佑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1/1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2樓挑空區邊緣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160號) 來源
啓宇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01/1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施工架工作臺開口部分未設置護欄(交叉拉桿及下拉桿)、安全網,亦未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亦未對於該等場所墜落危害「連繫與調整」其工作場所之必要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致勞工有發生職業災害之虞。(勞職授字第1050200173號) 來源
啓宇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01/1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施工架工作臺開口部分從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之虞,未於該處設置護欄(交叉拉桿及下拉桿)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175號) 來源
陳永華(即華立企業行) 2016/01/2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0094號) 來源
利晉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01/2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125號) 來源
許祐銨(即逸軒廣告社) 2016/01/2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6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拆除吊車纜繩,有因接觸或接近該電路引起感電之虞者,未設置護圍或裝置絕緣用防護裝備或移開該電路。(勞職授字第1040204503號) 來源
大福和資源再生股份有限公 2016/01/20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77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堆高機未設置警報裝置(故障失效)。(勞職授字第1050200162號) 來源
洪國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1/2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所設衝剪機械之原動機、轉軸、齒輪、帶輪、飛輪、傳動輪、傳動帶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有護罩、護圍、套胴、跨橋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143號) 來源
精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01/2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82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鑄造機有危害勞工之虞,所設安全門未具有非關閉狀態即無法啟動機械之性能。(勞職授字第1050200191號) 來源
正詠科技有限公司 2016/01/2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所設置固定式起重機之吊鉤,未設置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勞職授字第1050200136號) 來源
賜益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1/20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95、107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內圓研磨機以外之研磨輪,未設置護罩;未具有可調整研磨輪與工作物支架之間隙在3毫米以下之工作物支架。(勞職授字第1050200142號) 來源
亞東石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1/2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0132號) 來源
偉福機械工程有限公司 2016/01/2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0條、第22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起重機具之吊鉤或吊具,未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使用之移動梯,未設置防止滑溜或其他防止轉動之必要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0178號) 來源
隆大營建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1/2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施工架作業,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高度2公尺以上之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140號) 來源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桃園區營業處 2016/01/2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9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從事電容器維護點檢電氣工作時,未使其勞工使用電工安全帽、絕緣防護具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器具。(勞職授字第1050200069號) 來源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桃園區營業處 2016/01/2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5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未以檢電器具檢查,確認電桿確已停電,且未使用短路接地器具確實短路,並加接地。(勞職授字第1050200074號) 來源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花東供電區營運處 2016/01/2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90條、第225條、第254條第1項 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停電電纜終端匣、避雷器進行作業時,未設置架設施工架或其他方法設置工作台;未確實使用個人防護具;未使用短路接地器具確實短路,並加接地。(勞職授字第1050200081號) 來源
良有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1/2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11條之1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且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確實使用安全帽,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0181號) 來源
久年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1/2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0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5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用之合梯不符法規規定(踏板寬度不足、繫材強度不足、未具安全之防滑梯面)、結構物四周高度2公尺以上外牆施工架部份未設置內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外牆施工架未確實使用插銷連接固定部份。(勞職授字第1050200186號) 來源
薰漢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01/2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板邊緣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174號) 來源
宏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01/2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且具有嚴重危害勞工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亦未對該場所墜落之危害「連繫調整」其工作必要之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0208號) 來源
宏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01/2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209號) 來源
昭明欣業有限公司 2016/01/2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210號) 來源
煒鈞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1/2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成品貨物烘乾區)邊緣及開口部份從事作業,未設置有適當強度之圍欄、握把、覆蓋等防護設施。(勞職授字第1050200177號) 來源
易昇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2016/01/2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06條第1項第4款、第108條第1項第4、5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壓氣體容器,不論盛裝或空容器,使用時,未加固定;對於高壓氣體之貯存,可燃性氣體、有毒性氣體及氧氣之鋼瓶,未分開貯存;對於高壓氣體之貯存,未安穩置放並加固定及裝妥護蓋。(勞職授字第1050200171號) 來源
鄭明宏 2016/01/2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第281條第1項及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未使勞工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鋼樑作業,未設置安全網。(勞職授字第1050200039號) 來源
賴建益(即辰翊企業社) 2016/01/2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作業場所從事維修作業,未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勞職授字第1050200141號) 來源
中鴻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2016/01/2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機械之原動機、轉軸、齒輪、帶輪、飛輪、傳動輪、傳動帶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有護罩、護圍、套胴、跨橋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128號) 來源
汎程企業有限公司 2016/01/2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將工程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以書面具體明確告知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職業安全衛生法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0146號) 來源
陳國寶 2016/01/2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死亡災害,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0147號) 來源
陳國寶 2016/01/2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8條第1項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使勞工於雨遮上(高度約4.5公尺)從事作業時,未於屋架上設置適當強度,且寬度在30公分以上之踏板,並於下方適當範圍裝設堅固格柵或安全網等防墜設施,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0154號) 來源
登田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1/2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內側交叉拉桿、下拉桿)及長條型防墜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166號) 來源
龍威營造有限公司 2016/01/2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1條之2第1項第2款、第90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差2公尺以上之汙水下水道工作井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起重機具之吊鉤,未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於使用道路作業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戴有反光帶之安全帽,及穿著顏色鮮明有反光帶之施工背心。(勞職授字第1050200167號) 來源
全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1/2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5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於通路上不得使用臨時配線或移動電線。(勞職授字第1050200176號) 來源
萬成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01/2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處所進行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未架設施工架或其他方法設置工作台。(勞職授字第1050200110號) 來源
交通部台灣鐵路管理局 2016/01/2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確時巡視,工作場所負責人未「指揮」命令停止上述危險作業,亦未採積極具體之「聯繫調整」。(勞職授字第1050200112號) 來源
宇成建築開發有限公司 2016/01/2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將工程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從事泥作作業之工作環境有墜落危害因素暨職業安全衛生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0061號) 來源
宇成建築開發有限公司 2016/01/2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4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協助及指導承攬人辦理安全衛生教育,對於再承攬人勞工未配戴安全帽及在高度2.5公尺之工作台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措施之情況下,從事泥作作業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亦未對於該場所墜落危害「連繫調整」其工作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0073號) 來源
宇成建築開發有限公司 2016/01/2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工作台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077號) 來源
謝東立(即富邑工程行) 2016/01/2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2項將其承造工程之1樓及地下室泥作工程交付再承攬人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該再承攬人有關從事泥作作業之工作環境有墜落危害因素暨職業安全衛生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0079號) 來源
謝東立(即富邑工程行) 2016/01/2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工作台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084號) 來源
黃啟欽 2016/01/2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0080號) 來源
黃啟欽 2016/01/2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49條第1款勞工於勞動場所從事作業,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0087號) 來源
黃啟欽 2016/01/2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工作台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085號) 來源
威致鋼鐵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1/2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01條第1項第2款、有機溶劑中毒預防規則第25條第1項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起重升降機具之吊掛用具纖維帶有顯著損傷;於室內儲藏有機溶劑或其混存物(油漆)時,未使用備有栓蓋之堅固容器,造成有機溶劑或其混存物之溢出與擴散。(勞職授字第1050200226號) 來源
毅隆有限公司 2016/01/2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升降機之升降路各樓出入口門,未有連鎖裝置,使搬器地板與樓板相差7.5公分以上時,升降路出入口門不能開啟之。(勞職授字第1050200227號) 來源
北誼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1/2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設置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設備,其操作人員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合格即行操作。(勞職授字第1050200213號) 來源
祥發金屬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1/26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72條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所設衝壓機械未具有安全護圍、未指定作業管理人員負責執行檢查衝壓機械及其安全裝置。(勞職授字第1050200157號) 來源
中華紙漿股份有限公司 2016/01/2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第49條第1款、第7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抄漿機烘缸部傳動齒輪等具有捲夾之虞之部分,未有護罩、護圍等設備;抄漿機烘缸部馬達傳動皮帶離地2公尺以內附近有勞工工作或通行而有接觸危險者,未裝置適當之圍柵或護網。(勞職授字第1050200235號) 來源
員山窯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1/2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第4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機械之原動機、轉軸、齒輪、帶輪、飛輪、傳動輪、傳動帶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有護罩、護圍、套胴、跨橋等防護設備;對於使用動力運轉之機械,具有顯著危險者,未於適當位置設置有明顯標誌之緊急制動裝置,立即遮斷動力並與制動系統連動,能於緊急時快速停止機械之運轉。(勞職授字第1050200218號) 來源
國瑞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2016/01/2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0165號) 來源
集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1/2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0148號) 來源
萬機鋼鐵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1/2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上開口邊緣部分從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安全網、未設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202號) 來源
黃秋香(即宏相工程行) 2016/01/2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及外牆施工架工作臺設置護欄(交叉拉桿、下拉桿)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219號) 來源
鴻翰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1/2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及外牆施工架工作臺設置護欄(交叉拉桿、下拉桿)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220號) 來源
鴻翰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1/2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未設置護欄(交叉拉桿、下拉桿)或安全網防護設備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亦未對於該工作場所墜落危害「連繫調整」其工作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致勞工有發生職業災害之虞。(勞職授字第1050200221號) 來源
道恩建設有限公司 2016/01/2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將工程之模板工程部分交付承攬人承攬時,未於事前以書面告知承攬人其工作環境、墜落等危害因素暨職業安全衛生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0222號) 來源
道恩建設有限公司 2016/01/2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4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勞工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上從事堆放模板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未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亦未對於該場所墜落危害「連繫調整」其工作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且未指導及協助承攬人之安全衛生教育,致發生承攬人所僱勞工墜落致死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0223號) 來源
郭德發(即和群工程行) 2016/01/2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上從事堆放模板作業時,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未使勞工使用安全帶;未供給足夠強度之工作臺,且工作臺未舖滿密接之踏板,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0225號) 來源
德億營造有限公司 2016/01/2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等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該處內側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245號) 來源
森進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1/2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等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該處內側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249號) 來源
冠翔營造有限公司 2016/01/2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管道間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265號) 來源
坤聯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1/2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266號) 來源
立華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1/2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內側交叉拉桿、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268號) 來源
誠實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1/2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水箱開口部分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244號) 來源
誠實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1/3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差2公尺以上開口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238號) 來源
允祥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1/2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該工程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及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230號) 來源
遠揚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01/2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跨站雨棚施工架工作臺,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305號) 來源
品冠營造有限公司 2016/01/2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1條之2第1項第2款、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差2公尺以上之汙水下水道工作井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於使用道路作業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戴有反光帶之安全帽,及穿著顏色鮮明有反光帶之施工背心。(勞職授字第1050200263號) 來源
凱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1/2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吊升荷重在3公噸以上之固定式起重機1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未經再檢查合格即予繼續使用。(勞職授字第1050200302號) 來源
陳天送(即力行企業社) 2016/01/2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從事紙片清掃作業,對於機械之原動機、轉軸、齒輪、帶輪、飛輪、傳動輪、傳動帶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設護罩、護圍、套胴、跨橋等防護設備,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0269號) 來源
中華紙漿股份有限公司 2016/01/2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分別僱用勞工共同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工作之連繫與調整,未工作場所之巡視。(勞職授字第1050200239號) 來源
中華紙漿股份有限公司 2016/01/2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機械之原動機、轉軸、齒輪、帶輪、飛輪、傳動輪、傳動帶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有護罩、護圍、套胴、跨橋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237號) 來源
隆大營建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1/2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0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工區現場使用之合梯不符法規規定(踏板寬度不足、繫材強度不足、未具安全之防滑梯面) ;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結構物外牆施工架從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置內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部份。(勞職授字第1050200182號) 來源
日商清水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2016/01/2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承攬人於高度2公尺以上開口處從事樑模側模組立危險作業未確實巡視,亦未採積極之連繫調整。(勞職授字第1050200050號) 來源
游博富(即全誌工程行) 2016/01/2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開口從事樑模側模組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052號) 來源
游博富(即全誌工程行) 2016/01/2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0053號) 來源
久維營造有限公司 2016/01/2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作業場所(外牆施工架),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298號) 來源
晁昇企業社 2016/01/2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8條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工從事屋頂作業時,未指派屋頂作業主管,並於易踏穿材料構築之屋頂作業時,未先規劃安全通道,於屋架上設置適當強度,且寬度在30公分以上之踏板,並於下方適當範圍裝設堅固格柵或安全網等防墜設施;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0212號) 來源
張德勝 2016/01/2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53 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對於堆置物料,為防止倒塌、崩塌或掉落,未採取繩索捆綁、護網、擋樁、限制高度或變更堆積等必要設施,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0204號) 來源
順泰營造有限公司 2016/01/2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第230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地下1樓施工架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使用之合梯,兩梯腳間未有金屬等硬質繫材扣牢,腳部未有防滑絕緣腳座套,且無安全之防滑梯面;施工架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場所作業,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因作業需要而局部拆除壁連座等連接設施時,未採取補強或其他適當安全設施。(勞職授字第1050200228號) 來源
李明哲(即俊祐起重工程行) 2016/01/2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5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堆置物料,為防止倒塌、崩塌或掉落,應採取繩索捆綁、護網、擋樁、限制高度或變更堆積等必要設施,並禁止與作業無關人員進入該等場所。(勞職授字第1050200029號) 來源
瑞助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1/2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勞工於高度2公尺以上從事施工組配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於設置前述設備有困難,亦未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致勞工遭受危險之措施,對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亦未對於該工作場所墜落危害「連繫調整」其工作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致勞工有發生職業災害之虞。(勞職授字第1050200231號) 來源
陳登池(即品昇實業社) 2016/01/2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從事施工架組配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於設置前述設備有困難,亦未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0232號) 來源
真毅營造有限公司 2016/01/2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0條第1項第1款、第45條第1項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施工架及吊料口,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度5公尺以上施工架之構築及拆除,未事先就預期施工時之最大荷重,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置備施工圖說,並指派所僱之專任工程人員簽章確認強度計算書及施工圖說;對於施工架之構築,未在垂直方向5.5公尺、水平方向7.5公尺內,與穩定構造物妥實連接。(勞職授字第1050200271號) 來源
銓興營造有限公司 2016/01/28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12條之1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3條第1項未依其事業規模、特性,訂定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計畫,執行規定之事項。(勞職授字第1050200192號) 來源
潘家成(即勝驊工程行) 2016/01/2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49條第1款勞工於勞動場所作業,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0194號) 來源
佳德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6/01/2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2項工程交付再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該再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職業安全衛生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0193號) 來源
維新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1/2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16條第1項第1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工作場所作業之堆高機,未規定駕駛者或有關人員負責執行,堆高機於駕駛者離開其位置時,應採將貨叉等放置於地面,並將原動機熄火、制動。(勞職授字第1050200240號) 來源
生達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2016/01/2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原料C廠所設升降機一座,對於升降機之升降路各樓出入口門,未有連鎖裝置,使搬器地板與樓板相差7.5公分以上時,升降路出入口門不能開啟之。(勞職授字第1050200273號) 來源
鴻錡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1/2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8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潤滑槽攪拌機馬達之傳動輪、傳動帶等有有危害勞工之虞,未有護罩、護圍等設備;4臺荷重1公噸以上之堆高機,未設置後扶架。(勞職授字第1050200281號) 來源
鑫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01/2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固定式起重機具之吊鉤或吊具,未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勞職授字第1050200289號) 來源
國統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2016/01/2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固定式起重機具之吊鉤或吊具,未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勞職授字第1050200278號) 來源
福盛旺企業有限公司 2016/01/2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第90條、第108條第1項第4、5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機械之原動機、轉軸、齒輪、帶輪、飛輪、傳動輪、傳動帶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有護罩、護圍、套胴、跨橋等設備;對於起重機具之吊鉤或吊具,未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對於高壓氣體之貯存,可燃性氣體、有毒性氣體及氧氣之鋼瓶,未分開貯存;對於高壓氣體之貯存,未安穩置放並加固定及裝妥護蓋。(勞職授字第1050200288號) 來源
達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01/2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與承攬人協調人員進場管制之安全措施,未確實實施工作場所之巡視、連繫、調整及指導協助承攬人之安全衛生教育,未確實要求承攬人依規定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等防災之積極作為。(勞職授字第1040204192號) 來源
世益機電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01/2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2項將工程交付再承攬成時,未於事前告知再承攬人有關從事消防工程作業之工作環境、防止施工架墜落之危害及有關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應採取防止墜落之防範措施。(勞職授字第1040204228號) 來源
利勤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1/2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7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滾輾紙、布、金屬箔等或其它具有捲入點之滾軋機,有危害勞工之虞時,未設護圍、導輪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224號) 來源
漢忠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1/2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279號) 來源
厚森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1/2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8條第5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置切斷機係為自動化機械,切斷機圓盤鋸危險位置未設置護罩、護圍或具有連鎖性能之安全門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280號) 來源
展才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1/2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下拉桿、交叉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291號) 來源
振昇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1/2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297號) 來源
得勝起重工程有限公司 2016/01/2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勞工於安全支撐水平樑(高度約3.2公尺)上從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之虞,未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0321號) 來源
協侑營造有限公司 2016/01/2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勞工於安全支撐水平樑(高度約3.2公尺)上從事作業,未設置安全母索,未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亦未對於該等場所墜落危害「連繫與調整」其工作場所之必要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致勞工有發生職業災害之虞。(勞職授字第1050200323號) 來源
協揚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1/2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露臺樓板及外牆施工架與天井施工架工作臺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之虞,未設置護欄,未於施工架工作臺內側設置交叉拉桿與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330號) 來源
南海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01/2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之虞,未設置護欄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331號) 來源
正任營造有限公司 2016/01/2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之虞,未設置護欄(交叉拉桿、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332號) 來源
大將作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1/2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之虞,未設置護欄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347號) 來源
麗明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1/2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之虞,未設置護欄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350號) 來源
聯豐精密科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2016/01/2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08條第1項第5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廠內儲存之高壓氣體鋼瓶,未予以裝妥護蓋貯存。(勞職授字第1050200288號) 來源
鉅明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1/3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20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其所設置護欄高度未符合規定。(勞職授字第1051002349號) 來源
亞泰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1/3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3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及樓梯處所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另於2公尺以上高處施工架處所營造作業,未設置適當之施工架。(勞職授字第1050200262號) 來源
日商川崎重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分公司 2016/01/3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及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儲槽外部上方第3層平台上隨意放置角材致飛落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亦未對該場所物體飛落之危害「連繫調整」其必要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0274號) 來源
廣衡股份有限公司 2016/01/30 高壓氣體勞工安全規則第18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勞工進行角閥維修作業,因角閥內潤滑油未除卻,以高壓氧氣當作角閥動作測試用氣體,致角閥內潤滑油和高壓氧氣接觸後急遽氧化燃燒爆炸,角閥動作測試之管線、開關閥、壓力表及法蘭墊圈等被炸成之碎片飛散,造成勞工多處撕裂傷,違反氧氣之消費所使用之閥或器具,非除卻石油類、油脂類及其他可燃性物質後,不得使用之規定。(勞職授字第1050200376號) 來源
宥穎工程有限公司 2016/01/3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陰井邊緣開口部分(深度約4.5公尺)從事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未設置符合規定之護欄、護蓋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369號) 來源
奕鼎五金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1/3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吊升荷重在3公噸以上之固定式起重機1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未經檢查合格即予使用。(勞職授字第1050200312號) 來源
泰威食品有限公司 2016/02/0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16條、第12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荷重1公噸以上之堆高機,未指派經特殊作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人員操作;未禁止勞工搭載於堆高機之貨叉所承載貨物之棧板上從事作業。(勞職授字第1050200335號) 來源
遠東百貨股份有限公司 2016/02/0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4條第2項、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第77條第2項及第3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勞工從事升降機解除管制作業,未管制升降機門扉鑰匙,該鑰匙未懸掛標示有墜落危險之警語;升降機外門開啟,產生高差2公尺以上之開口,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措施,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0346號) 來源
遠東新世紀股份有限公司 2016/02/0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第245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馬達轉軸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有護罩、護圍、套胴等設備;電焊作業使用之焊接柄,未有相當之絕緣耐力及耐熱性。(勞職授字第1050200410號) 來源
遠東新世紀股份有限公司 2016/02/0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第一種壓力容器1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設備,未經檢查合格取得檢查合格證即予使用。(勞職授字第10502004081) 來源
遠東新世紀股份有限公司 2016/02/0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75條第1項、第230條第1項、第22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集塵器有因靜電引起火災爆炸之虞,未採取去除靜電措施;使用之合梯腳部未有防滑絕緣腳座套;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工作台邊緣及開口部份,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握把、覆蓋等防護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0408號) 來源
遠東新世紀股份有限公司 2016/02/2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場所之巡視。(勞職授字第10502004921號) 來源
遠東新世紀股份有限公司 2016/02/2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將工程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告該承攬人有關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0492號) 來源
協承昌股份有限公司 2016/02/0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7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作業場所有易燃液體之蒸氣、可燃性氣體或爆燃性粉塵以外之可燃性粉塵滯留,而有爆炸、火災之虞者,對使用之電氣機械、器具或設備,未具有適合於其設置場所危險區域劃分使用之防爆性能構造。(勞職授字第1050200256號) 來源
麗明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2/0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樑底模邊緣開口部分從事模板組立作業,未架設施工架或其他方法設置工作台,未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亦未對該場所墜落之危害「連繫調整」其工作必要之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0189號) 來源
麗明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2/1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電力機房管道間2樓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530號) 來源
麗明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2/2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雖設有協議組織,但確未對危險作業之工作場確實巡視,未予以連繫調整其工作場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勞職授字第1040204524號) 來源
柯秀鳳(即寶成工程行) 2016/02/0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樑底模邊緣開口部分從事模板組立作業,未於該處所架設施工架或其他方法設置工作台,未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勞職授字第1050200251號) 來源
崧富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2/0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板邊緣開口部分作業時,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置護欄、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259號) 來源
協侑營造有限公司 2016/02/0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作業時,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329號) 來源
精英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2/0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開口部分作業時,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置護欄(交叉拉桿、下拉桿)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364號) 來源
福觀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2/0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開口部分作業時,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386號) 來源
吉豐營造有限公司 2016/02/0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開口部分作業時,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397號) 來源
偉邦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2/0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0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差2公尺以上之邊坡、樓板工作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壓氣體之貯存,未安穩置放並加固定及裝妥護蓋。(勞職授字第1050200300號) 來源
惠民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2/0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4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電氣機具之帶電部分 ,勞工於作業中或通行時,有因接觸或接近致發生感電之虞者,未設防止感電之護圍或絕緣被覆(勞職授字第1050200384號) 來源
京揚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2/0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樓梯及外牆施工架內側高度2公尺以上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247號) 來源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6/02/0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採取防止職業災害之積極連繫調整作為。(勞職授字第1050200207號) 來源
中鼎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02/0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8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屋頂、鋼樑、開口部分、階梯、樓梯、坡道、工作臺、擋土牆、擋土支撐、施工構臺、橋樑墩柱及橋樑上部結構、橋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所設工作臺寬度未在40公分以上並舖滿密接之踏板。(勞職授字第1050200261號) 來源
中鼎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02/1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勞工於電氣室施工架(高度約3.4公尺)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其工作臺開口部分未設置護欄(交叉拉桿、下拉桿)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亦未對於該等場所墜落危害「連繫與調整」其工作場所之必要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致勞工有發生職業災害之虞。(勞職授字第1050200503號) 來源
中鼎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02/1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7條、第20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營造工程用之模板、施工架等材料拆除後,未採取拔除或釘入凸出之鐵釘、鐵條等防護措施及未依規定設置之護欄。(勞職授字第1050200419號) 來源
中鼎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02/1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從事作業時,所設置協議組織,未確時實施連繫、調整及巡視。(勞職授字第1050200420號) 來源
中鼎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02/1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20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營造工程用之模板、施工架等材料拆除後,未採取拔除或釘入凸出之鐵釘、鐵條等防護措施及未依規定設置之護欄,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0421號) 來源
千旺海產有限公司 2016/02/0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第95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馬達傳動輪及傳動皮帶有危害勞工之虞部分,未設置護罩、護圍等設備;升降機之升降路各樓出入口門,未有連鎖裝置,使搬器地板與樓板相差7.5公分以上時,升降路出入口門不能開啟之。(勞職授字第1050200285號) 來源
福海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2/0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0295號) 來源
福海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2/0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設置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之危險性設備(第一種壓力容器),其操作人員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合格即行操作。(勞職授字第1050200313號) 來源
久維營造有限公司 2016/02/0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及連接天橋、電梯井作業,勞工有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措施;另施工架未與構造物妥實連接。(勞職授字第1050200298號) 來源
富泰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2/0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作業時,勞工有遭受墜落危害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363號) 來源
天佑混凝土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2/0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所設機械之原動機、轉軸、齒輪、帶輪、飛輪、傳動輪、傳動帶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有護罩、護圍、套胴、跨橋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401號) 來源
旭富製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02/0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97條、第287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化學設備或其附屬設備,未於確定冷卻、加熱、攪拌及壓縮等裝置之正常操作;對於勞工有暴露於高溫、低溫、非游離輻射線、生物病原體、有害氣體、蒸氣、粉塵或其他有害物之虞者,未使勞工確實使用適當安全衛生防護具。(勞職授字第1050200287號) 來源
添進裕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6/02/0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吊升荷重3公噸以上之固定式起重機1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未經檢查合格取得檢查合格證即予使用。(勞職授字第1050200383號) 來源
國統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2016/02/0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落實工作之連繫與調整、未執行工作場所之巡視以及未有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之指導及協助。(勞職授字第1050200395號) 來源
高堃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2/03 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第23條、第2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用移動式起重機時,未注意其吊升荷物之重量,不得超過該起重機之額定荷重及設計時之負荷條件;未於事前調查起重機作業範圍之作業空間、運搬物重量與所用起重機種類、型式及性能等,並適當決定移動式起重機之作業方法、吊掛方法及運搬路徑等及採必要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0396號) 來源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 2016/02/0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5條第1項、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在高度2公尺(約3.2公尺樹上)以上之處所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未以架設施工架或其他方法設置工作台;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0385號) 來源
悅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2/0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對於承攬人勞工於高約10公尺之安全支撐鋼樑上從事鋼樑安裝作業未使用安全帶等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未對該場所墜落危害「連繫調整」其工作場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0391號) 來源
歐陽欣業有限公司 2016/02/0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安全支撐鋼樑上從事鋼樑安裝作業時,未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0392號) 來源
盛傑營造有限公司 2016/02/0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邊緣開口部分作業時,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416號) 來源
盛傑營造有限公司 2016/02/0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4款與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邊緣開口部分,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亦未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安全帽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亦未對於該場所高度2公尺以上之處所墜落危害「連繫調整」其工作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對於該承攬人從事外牆貼磁磚工程高處作業,亦未指導及協助承攬人相關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勞職授字第1050200417號) 來源
林左富 2016/02/0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從事外牆貼磁磚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結構體邊緣開口部分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未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安全帽等防止墜落措施,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0428號) 來源
吉利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2/0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危險之虞者,未設置適當護欄等防護設備;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勞職授字第1050200374號) 來源
堆高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2016/02/0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1條之2第1項第1款、第5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使用道路作業之工作場所從事挖掘公路施工作業,未於所在地直轄市、縣(市)政府審查同意之交通維持計畫,設置交通管制設施;對於勞工從事道路挖掘、施工、工程材料吊運作業等作業時,未於適當處所設置交通引導人員。(勞職授字第1050200299號) 來源
桂田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2/0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5條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第190條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構台開口部分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鋼材、鐵件、鋁件及其他材料等易生職業災害者,未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地下1樓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金屬之熔接、熔斷或加熱等作業所須使用可燃性氣體及氧氣之容器,未安穩置放並加固定,防止傾倒危險。(勞職授字第1050200248號) 來源
齊裕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2/0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5條第1項第1款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第2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2FL大廳挑高區排架開口部分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為維持施工架之穩定,未使施工架不得與混凝土模板支撐或其它臨時構造連接;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大廳挑高區排架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勞工工作場所之通道,未保持不致使勞工跌倒、滑倒、踩傷等之安全狀態,或採取必要之預防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0264號) 來源
建喬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2/0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水箱開口部分場所作業,勞工有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406號) 來源
周志平(即昱豐實業社) 2016/02/0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第4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機械之原動機、轉軸、齒輪、帶輪、飛輪、傳動輪、傳動帶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有護罩、護圍、套胴、跨橋等設備;使用動力運轉之機械,具有顯著危險者,未於適當位置設置有明顯標誌之緊急制動裝置,立即遮斷動力並與制動系統連動,能於緊急時快速停止機械之運轉。(勞職授字第1050200032號) 來源
周志平(即昱豐實業社) 2016/02/0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0034號) 來源
宜蘭縣頭城鎮公所 2016/02/0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1條之1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鄰接道路作業,未依規定設置適當交通號誌、標示或柵欄,並使受警告者清晰獲知。(勞職授字第1050200296號) 來源
惠普股份有限公司 2016/02/0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7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滾輾紙、布、金屬箔等或其他具有捲入點之滾軋機,有危害勞工之虞時,未設護圍、導輪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366號) 來源
宇鑫機械工程有限公司 2016/02/0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0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壓氣體鋼瓶貯存,未將可燃性氣體(乙炔)與氧氣之鋼瓶分開貯存。(勞職授字第1050200187號) 來源
全國加油站股份有限公司 2016/02/0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建築物屋頂之屋突平台上之水塔等設施四周開口部份,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適當之圍欄、握把、覆蓋等防護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0341號) 來源
南亞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2/0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死亡災害,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0456號) 來源
臺灣正昇金屬股份有限公司 2016/02/0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熔礦爐、熔鐵爐、玻璃熔解爐、或其他高溫操作場所,未有適當防護裝置及置備適當之防護具外,並使勞工確實使用。(勞職授字第1050200442號) 來源
臺灣正昇金屬股份有限公司 2016/02/0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0452號) 來源
國城營造有限公司 2016/02/0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8條第1項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鋼樑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工作台未低於施工架立柱頂點1公尺以上;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鋼樑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351號) 來源
嘉義液化石油氣分裝場股份有限公司 2016/02/0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設置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設備(高壓氣體特定設備:液化石油氣儲槽),其操作人員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合格即行操作。(勞職授字第1050200352號) 來源
嘉義液化石油氣分裝場股份有限公司 2016/02/0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16條第1項第1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工作場所作業之堆高機,未規定駕駛者或有關人員負責執行,堆高機於駕駛者離開其位置時,應採將貨叉等放置於地面,並將原動機熄火、制動。(勞職授字第1050200353號) 來源
輔英科技大學附設醫院 2016/02/0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4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電氣機具之帶電部分 ,勞工於作業中或通行時,有因接觸或接近致發生感電之虞者,未設防止感電之護圍或絕緣被覆。(勞職授字第1050200282號) 來源
大潤發流通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2/0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0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壓氣體容器,使用時未加固定。(勞職授字第1050200342號) 來源
大潤發流通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2/1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5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倉庫內之堆置物料,未採取繩索捆綁、護網、擋樁、限制高度或變更堆積等必要設施。(勞職授字第1050200336號) 來源
屏南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 2016/02/0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4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落實工作之連繫與調整、未執行工作場所之巡視以及未有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之指導及協助。(勞職授字第1050200373號) 來源
良偉電子有限公司 2016/02/0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等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0372號) 來源
良偉電子有限公司 2016/02/0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0344號) 來源
皇昌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2/1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從事作業時,未確實巡視,未採取積極連繫調整作為。(勞職授字第1050200214號) 來源
日勝營造有限公司 2016/02/1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台、管道間及樓梯開口處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412號) 來源
安榮礦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02/1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第22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馬達之傳動輪、輸送帶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有護罩、護圍等設備;對輸送帶尾輪作業區及通道高度在2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邊緣及開口部,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握把、覆蓋等防護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0447號) 來源
萬代福營造有限公司 2016/02/1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未落實工作之連繫與調整及執行工作場所之巡視。(勞職授字第1050200449號) 來源
萬代福營造有限公司 2016/02/1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450號) 來源
萬代福營造有限公司 2016/02/1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開口部分作業時,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置護欄(交叉拉桿、下拉桿)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444號) 來源
新禾股份有限公司 2016/02/1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對於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未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及未指導協助承攬事業單位之安全衛生教育。(勞職授字第10502004511號) 來源
新禾股份有限公司 2016/02/1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將工程交付承攬時,未事前以書面告知有關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有關其事業安全衛生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0451號) 來源
大地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2/1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1~4樓樓梯、2樓露臺樓板及鋼構屋頂,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置護欄,及鋼構屋頂設置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378號) 來源
大地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2/1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未定期或不定期召開協議會議,並留存紀錄備查;對於1~4樓樓梯通道危險性作業之工作場所未確實巡視;又對於該場所高度2公尺以上之處所墜落危害,未予以連繫調整其工作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致作業勞工有發生職業災害之虞。(勞職授字第1050200379號) 來源
悅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2/1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作業時,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432號) 來源
春原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2/1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5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橋面端部及橋面模板,勞工有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良導體機器設備內之狹小空間,或於鋼架等致有觸及高導電性接地物之虞之場所,作業時所使用之交流電焊機,未設置自動電擊防止裝置。(勞職授字第1050200418號) 來源
銓興營造有限公司 2016/02/1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落實工作之連繫與調整、未執行工作場所之巡視以及未有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之指導及協助。(勞職授字第1050200461號) 來源
助鑫機械工程有限公司 2016/02/1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鋼樑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460號) 來源
鄭再生 2016/02/1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1項事業單位工作場所發生職業災害,未即採取必要之急救、搶救等措施,並會同勞工代表實施調查、分析及作成紀錄。(勞職授字第1050200441號) 來源
鄭再生 2016/02/1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0443號) 來源
丁丁商行 2016/02/1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建築構造物及其附置物,未保持安全穩固,以防止崩塌等危害。(勞職授字第1050200478號) 來源
丁丁商行 2016/02/1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0482號) 來源
晉昌精業有限公司 2016/02/1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吊升荷重3公噸以上之固定式起重機1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未經檢查合格取得檢查合格證即予使用。(勞職授字第1050200217號) 來源
正隆股份有限公司 2016/02/1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第5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機械之原動機、轉軸、齒輪、帶輪、飛輪、傳動輪、傳動帶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有護罩、護圍、套胴、跨橋等設備;對於機械之掃除、上油、檢查、修理或調整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者,未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及送料。(勞職授字第1050200388號) 來源
銓銘金屬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2/1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機械之掃除、上油、檢查、修理或調整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者,未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及送料。(勞職授字第1050200423號) 來源
銓銘金屬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2/1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機械之掃除、上油、檢查、修理或調整有危害勞工之虞知部分,未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及送料,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0465號) 來源
楊文雄(即桃園市私立愛迪兒幼兒園) 2016/02/1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0445號) 來源
揚潤營造有限公司 2016/02/1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469號) 來源
築誠營造有限公司 2016/02/1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屋頂、鋼樑、開口部分、階梯、樓梯、坡道、工作臺、擋土牆、擋土支撐、施工構臺、橋樑墩柱及橋樑上部結構、橋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474號) 來源
格懿實業有限公司 2016/02/1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5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物料之堆置,未採取繩索捆綁、護網、擋樁、限制高度或變更堆積等防止倒塌、崩塌或掉落之必要設施,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0490號) 來源
欣祥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2/1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垃圾管道側樓板開口部分作業時,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411號) 來源
冠翔營造有限公司 2016/02/1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及樓板等開口部分作業時,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並於樓板開口部分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433號) 來源
國城營造有限公司 2016/02/1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開口部分未設置安全網等防護設備且具有嚴重危害勞工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亦未對該場所墜落之危害「連繫調整」其工作必要之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0439號) 來源
宏衡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2/1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開口作業時,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置護欄(內側設交叉拉桿、內外側設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454號) 來源
義力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2/1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工作場所負責人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墩柱鋼筋組紮作業有立即發生危險之虞,未「指揮」命令停止該危險作業;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墩柱鋼筋組紮作業施工架工作臺開口部分未設置護欄(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亦未「連繫調整」其工作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0457號) 來源
義力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2/1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開口部分作業時,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置護欄(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橋墩鋼筋籠組紮作業及橋樑帽樑上調整鋼箱樑作業等場所,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459號) 來源
永恆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2/1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外牆施工架工作臺開口作業時,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置護欄(內側設置交叉拉桿、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458號) 來源
岱盟工程有限公司 2016/02/1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高度2公尺以上之夾層樓板(約為4.2公尺)開口部分從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之虞者,未設置安全母索及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0479號) 來源
成中恆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2/1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勞工於夾層樓板(約4.2公尺)開口部分未設置護欄、安全網,未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未對於該等場所墜落危害「連繫與調整」其工作場所之必要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0480號) 來源
岩輝營造有限公司 2016/02/1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43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使用對地電壓220伏特移動式氬焊機電動機具,未於該電動機具連接電路上設置適合其規格,具有高敏感度、高速型,能確實動作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勞職授字第1050200491號) 來源
蔡朝陽(即正揚土木包工業) 2016/02/1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377號) 來源
上禾營造有限公司 2016/02/1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536號) 來源
志澄企業有限公司 2016/02/1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所設高壓清洗機之原動機、轉軸、齒輪、帶輪、飛輪、傳動輪、傳動帶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有護罩、護圍、套胴、跨橋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496號) 來源
國廣機械工程有限公司 2016/02/1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0338號) 來源
盛傑營造有限公司 2016/02/1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未確實巡視,未採取積極連繫調整作為。(勞職授字第1050200382號) 來源
京騰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2/1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470號) 來源
正新橡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2/1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8條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置胎邊捲取機捲胴,其作業有捲入危險之虞者,未設置護罩、護圍或具有連鎖性能之安全門等設備,致所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第3款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0426號) 來源
大立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2016/02/1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置之梳棉機傳動輪,其作業有捲入危險之虞者,未設置適當護罩或護圍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429號) 來源
祐盛營造有限公司 2016/02/1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挖面上方開口部分作業時,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471號) 來源
南京新星記營造廠有限公司 2016/02/1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營建用升降機1座(積載荷重:900公斤),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未經檢查合格取得檢查合格證即予使用。(勞職授字第1050200481號) 來源
盛遠土木包工業 2016/02/1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勞工於345Kv電氣室施工架工作臺(高度約3.4公尺)開口部分從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置護欄(交叉拉桿、下拉桿);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505號) 來源
泰集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2016/02/1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建築物外牆施工架工作臺、B棟樓梯外側、頂樓天井周邊、A棟屋突一樓周邊及陽台外側)開口,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519號) 來源
國統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2016/02/1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與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指導及協助再承攬人相關安全衛生教育。(勞職授字第1050200544號) 來源
蔡清文(即保福工程行) 2016/02/1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2項將工程交付再承攬時,未事前以書面告知有關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有關其事業安全衛生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0545號) 來源
寶慶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2/1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6樓電梯間等)開口部分作業時,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護欄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555號) 來源
豐源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2/1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固定式起重機(吊升荷重:12.735噸/5噸)2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未經檢查合格取得檢查合格證即予使用。(勞職授字第1050200515號) 來源
展昇營造開發有限公司 2016/02/1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0條第1項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度5公尺以上施工架,未事先就預期施工時之最大荷重,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置備施工圖說,並指派所僱之專任工程人員簽章確認強度計算書及施工圖說。(勞職授字第1050200533號) 來源
昇葆環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6/02/1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所設置固定式起重機之吊鉤,未設置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勞職授字第1050200497號) 來源
佑鑫營造有限公司 2016/02/1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0368號) 來源
佑鑫營造有限公司 2016/02/1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及其他材料等,未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370號) 來源
許家儂(即首相企業社) 2016/02/1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0424號) 來源
許家儂(即首相企業社) 2016/02/1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採光罩邊緣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425號) 來源
尚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02/1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20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營造工程用之模板、施工架等材料拆除後,未採取拔除或釘入凸出之鐵釘、鐵條等防護措施,未依規定設置之護欄,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0495號) 來源
長虹塑膠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2/1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升降機之升降路各樓出入口門,未有連鎖裝置,使搬器地板與樓板相差7.5公分以上時,升降路出入口門不能開啟。(勞職授字第1050200462號) 來源
泰濂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2/22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置之衝剪機械(折床及沖壓床),未設置安全護圍;升降機之升降路各樓出入口門,未有連鎖裝置,使搬器地板與樓板相差7.5公分以上時,升降路出入口門不能開啟之。(勞職授字第1050200390號) 來源
立興成工程有限公司 2016/02/2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04922號) 來源
立興成工程有限公司 2016/02/2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工作場所有物體飛落之虞者,未設置防止物體飛落之設備,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04923號) 來源
林冠羽(即松揚企業社) 2016/02/2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5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22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在2公尺以上之處所進行作業,未以架設施工架或其他方法設置工作台等防護措施;設置之安全網,其張掛方式,未符合國家標準 CNS 14252 Z2115 安全網之規定,安全網有磨損、劣化或缺陷情形,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0501號) 來源
德寶家電股份有限公司 2016/02/2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第1項、第76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進行塑料混合機之異常排除有危害勞工之虞,未使停止相關機械運轉或送料;塑料混合機之投料口與可動部分接觸而危害勞工之虞,未設置護圍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529號) 來源
當代營造有限公司 2016/02/2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屋頂、鋼樑、開口部分、階梯、樓梯、坡道、工作臺、擋土牆、擋土支撐、施工構臺、橋樑墩柱及橋樑上部結構、橋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556號) 來源
忠明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02/2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屋頂、鋼樑、開口部分、階梯、樓梯、坡道、工作臺、擋土牆、擋土支撐、施工構臺、橋樑墩柱及橋樑上部結構、橋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579號) 來源
允德營造有限公司 2016/02/2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部施工架工作臺,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499號) 來源
禾峰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2/2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16樓至24樓樓板開口部分及外牆施工架工作臺作業時,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置護欄、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506號) 來源
禾峰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2/2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營建用升降機2座(積載荷重:960公斤),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未經檢查合格取得檢查合格證即予使用。(勞職授字第1050200507號) 來源
彰原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2/2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5樓至7樓樓梯及樓板)邊緣開口部分作業時,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置護欄、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581號) 來源
亞門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2/2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使用對地電壓在220伏特移動式抽水馬達等電動機具,未於各該抽水馬達之連接電路上設置適合其規格,具有高敏感度、高速型,能確實動作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勞職授字第1050200473號) 來源
廷茂營造有限公司 2016/02/2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勞職授字第1050200522號) 來源
寶鴻營造有限公司 2016/02/2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36條第4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編號B2棟3樓樓梯場所作業,未置備高度75公分以上之堅固扶手。(勞職授字第1050200535號) 來源
寶鴻營造有限公司 2016/02/2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將泥作工作交付承攬時,未告知承攬人有關泥作作業之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職業安全衛生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0537號) 來源
寶鴻營造有限公司 2016/02/2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落實工作之連繫與調整、未執行工作場所之巡視以及未有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之指導及協助。(勞職授字第1050200539號) 來源
吳駿雄(即駿緯工程行) 2016/02/2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2項承攬人就其承攬之全部或一部分交付再承攬時,未告知再承攬人有關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職業安全衛生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0541號) 來源
林財賢(即泰欣企業社) 2016/02/2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死亡災害,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0543號) 來源
立兆股份有限公司 2016/02/23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置腳踏開關操作之氣壓式衝床,未設連鎖防護式、雙手操作式、感應式、拉開式或掃除式安全裝置之一,致勞工於貼合室操作氣壓式衝床從事碳纖維溜冰鞋殼底板成形作業,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第3款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0435號) 來源
李水樹(即小易工業社) 2016/02/2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0534號) 來源
建銘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2/2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從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置內側交叉拉桿、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610號) 來源
建銘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2/2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承攬人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5樓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從事外牆防水粉刷作業,未協議高架危險作業管制,工作場所負責人未「指揮」命令停止該危險作業;對於承攬人勞工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作業區域開口部分,未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亦未對於該工作場所墜落危害「連繫調整」其工作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0611號) 來源
台灣杰士電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2/2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4款與再承攬人於施工期間工作場所有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之情形,未依規定設置協議組織,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並「指揮」,且亦未指導協助再承攬人之安全衛生教育。(勞職授字第1050200546號) 來源
陳振弘(即佶盈工程行) 2016/02/2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2項承攬人就其承攬之全部或一部分交付再承攬時,未告知再承攬人有關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職業安全衛生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0547號) 來源
龍榮輝(即鴻昌油漆工程行) 2016/02/2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使勞工於高度3.7公尺之移動式施工架踏板上從事資材及物流辦公室外遮雨支架油漆作業,於推移裝有腳輪之移動式施工架時,未察地面不平不慎使得移動式施工架整架倒塌,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0548號) 來源
龍榮輝(即鴻昌油漆工程行) 2016/02/2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0549號) 來源
蔡國富(即國富企業社) 2016/02/2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2項承攬人就其承攬之全部或一部分交付再承攬時,未告知再承攬人有關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職業安全衛生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40204525號) 來源
蔡國富(即國富企業社) 2016/02/2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53條、第157條、第164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從事模板載運作業,未採取繩索捆綁、護網、擋樁、限制高度或變更堆積等必要設施;未於搭載勞工於行駛中之貨車,禁止勞工搭乘於因車輛搖動致有墜落之虞之位置,勞工身體之最高部分不得超過貨車駕駛室之頂部高度;載貨台之物料高度超過駕駛室頂部者,不得超過該物料之高度,以及為防止載貨台物料之移動致有危害勞工之虞,未提供勞工防止物料移動之適當設備,並未使勞工正確戴用安全帽。(勞職授字第1040204526號) 來源
三通起重工程有限公司 2016/02/2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57條、第164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未於搭載勞工於行駛中之貨車,禁止勞工搭乘於因車輛搖動致有墜落之虞之位置,勞工身體之最高部分不得超過貨車駕駛室之頂部高度,載貨台之物料高度超過駕駛室頂部者,不得超過該物料之高度。未提供勞工防止物料移動之適當設備,並應規定勞工使用。(勞職授字第1040204527號) 來源
鉅明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2/2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抽水機房屋頂板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576號) 來源
開建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2/2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2至3樓挑高層工作臺等工作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586號) 來源
松百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2/2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2樓至4樓外部施工架工作臺從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置護欄(內側交叉拉桿、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574號) 來源
冠豪營造有限公司 2016/02/2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11樓至13樓樓梯開口部分作業時,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置護欄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575號) 來源
東霙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2/2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部施工架工作臺從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582號) 來源
閎翔營造有限公司 2016/02/2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從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置護欄、內側交叉拉桿、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617號) 來源
吉米營造有限公司 2016/02/2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部施工架工作臺(高度2公尺~32公尺)從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內側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621號) 來源
利榮營造有限公司 2016/02/2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未定期或不定期召開協議會議並留存紀錄備查;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1~3樓樓梯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且具有嚴重危害勞工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亦未對該場所墜落之危害「連繫調整」其工作必要之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0634號) 來源
利榮營造有限公司 2016/02/2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1~3樓樓梯及2樓露臺樓板開口部分作業時,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內側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及於樓梯與露臺樓板開口部分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635號) 來源
允久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02/2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作業時,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640號) 來源
允久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02/2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車道上方平臺(高約6.7公尺)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且具有嚴重危害勞工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亦未對該場所墜落之危害「連繫調整」其工作必要之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0641號) 來源
齊裕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2/2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屋頂、鋼樑、開口部分、階梯、樓梯、坡道、工作臺、擋土牆、擋土支撐、施工構臺、橋樑墩柱及橋樑上部結構、橋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588號) 來源
永續鷹架企業有限公司 2016/02/2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高度2公尺以上之屋頂、鋼樑、開口部分、階梯、樓梯、坡道、工作臺、擋土牆、擋土支撐、施工構臺、橋樑墩柱及橋樑上部結構、橋臺等場所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589號) 來源
高輝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02/2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項、第29條之2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使勞工於局限空間從事作業,未於作業場所入口顯而易見處所公告作業有可能引起缺氧等危害時,應經許可始得進入之重要性"注意事項,使作業勞工周知。"(勞職授字第1050200608號) 來源
英穩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02/2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85條之1第1項、第2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常溫下具有自燃性之物質,未使用之氣體容器與供氣中之容器,未分隔放置;使用對地電壓在150伏特以上移動式電動機具,未設置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勞職授字第1050200613號) 來源
東華合纖股份有限公司 2016/02/2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擺絲機工作台開口部份,勞工有遭受墜危險之虞者,未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握把、覆蓋等防護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0614號) 來源
僑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02/2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7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勞工有暴露於高溫、低溫、非游離輻射線、生物病原體、有害氣體、蒸氣、粉塵或其他有害物之虞者,未置備適當安全衛生防護具,並使勞工確實使用。(勞職授字第1050200619號) 來源
金億全營造有限公司 2016/02/2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從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置護欄(內側交叉拉桿、下拉桿)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566號) 來源
貫銓營造有限公司 2016/02/2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工地A棟2樓樓板至10樓屋突區域(高度3.4~29.1公尺)及B棟2樓樓板至11樓屋突區域(高度3.4~32.3公尺)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從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593號) 來源
遠雄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2/2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板邊緣開口部分作業時,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置護欄、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609號) 來源
鴻鈞機電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02/2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對於於高處從事測量施工樣板作業,未架設施工架或工作台,遂使勞工駕駛堆高機且站立貨叉上作業,因上下貨叉時產生向前之槓桿力量,導致堆高機因地面隆起石塊阻擋而暫停之狀態瞬間解除,往前逸走行駛,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0633號) 來源
弘光環保有限公司 2016/02/2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所設高壓清洗機之原動機、轉軸、齒輪、帶輪、飛輪、傳動輪、傳動帶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有護罩、護圍、套胴、跨橋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591號) 來源
李天祥(即太隆土木包工業) 2016/02/2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8條第1項第3款及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勞工於易踏穿材料構築之屋頂作業時,未先規劃安全通道,於屋架上設置適當強度,且寬度在30公分以上之踏板,並於下方適當範圍裝設堅固格柵或安全網等防墜設施;未指派屋頂作業主管於現場辦理下列事項:一、決定作業方法,指揮勞工作業。二、實施檢點,檢查材料、工具、器具等,並汰換不良品。三、監督勞工確實使用個人防護具。四、確認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之有效狀況。五、其他為維持作業勞工安全衛生所必要之設備及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0620號) 來源
安平商行 2016/02/2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吊升荷重5公噸移動式起重機(車號665-BS)1座,其吊升荷重為五公噸,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未經檢查合格取得檢查合格證即予使用。(勞職授字第1050200626號) 來源
耐億機械工程有限公司 2016/02/2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71條第1款、第22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易引起火災及爆炸危險之場所,設置有火花、電弧或用高溫成為發火源之虞之鏟裝機設備;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邊緣及開口部份,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握把、覆蓋等防護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0612號) 來源
遠百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2/2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對於工作場所具墜落危害之虞,未確實於施工現場採取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作為及採取墜落危害防止措施,未指導及協助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勞職授字第1050200520號) 來源
豐景順營造有限公司 2016/02/2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及樓梯處所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542號) 來源
瀚正企業有限公司 2016/02/2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項、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第35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勞工使用移動式起重機吊掛搭乘設備進行廣告看板燈具維修工程作業,未確實使用安全帶及安全帽。(勞職授字第1050200550號) 來源
欣隆精密壓鑄股份有限公司 2016/02/2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8條、第82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置之電腦數值控制之自動化機械(CNC銑床、鑽床)具有危險部分,未設置具有連鎖性能之安全門等設備;射出成型機之安全門未具有非關閉狀態即無起動機械之性能。(勞職授字第1050200557號) 來源
工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02/2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屋頂、鋼樑、開口部分、階梯、樓梯、坡道、工作臺、擋土牆、擋土支撐、施工構臺、橋樑墩柱及橋樑上部結構、橋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587號) 來源
奇達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2/2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機械之掃除、上油、檢查、修理或調整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者,未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及送料。(勞職授字第1050200600號) 來源
森城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2/2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管道開口、施工架與結構體間開口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618號) 來源
福保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2016/02/26 鍋爐及壓力容器安全規則第1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鍋爐之操作管理,未僱用專任操作人員,於鍋爐運轉中不得使其從事與鍋爐操作無關之工作。(勞職授字第1050200646號) 來源
長春人造樹脂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2/2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84條之1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化學製程所使用之原、物料及其反應產物,未分析評估其危害及反應特性,並採取必要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0649號) 來源
合展電器有限公司 2016/02/2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0559號) 來源
貫銓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2/2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開口部分作業時,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內側交叉拉桿與下拉桿(外側之下拉桿設置未完全)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597號) 來源
揚昇營造有限公司 2016/02/2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置下拉桿、內側交叉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652號) 來源
毓記企業有限公司 2016/02/26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所設動力驅動之衝壓機械,未具有安全護圍。(勞職授字第1050200594號) 來源
巨鋼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2/2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9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所設機械設備之傳動帶有危害勞工之虞,未設置護罩等設備;研磨機之研磨輪,未設置覆蓋。(勞職授字第1050200598號) 來源
勤築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2/2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3條、第95條、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升降機之升降路各樓出入口,未有安全裝置,使升降搬器及升降路出入口之任一門開啟時,升降機不能開動;對於升降機之升降路各樓出入口門,未有連鎖裝置,使搬器地板與樓板相差7.5公分以上時,升降路出入口門不能開啟之;對於所設動力驅動之衝壓機械,未具有安全護圍。(勞職授字第1050200602號) 來源
林承鋐 2016/02/2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將工程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從事模板作業之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職業安全衛生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0604號) 來源
林承鋐 2016/02/2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落實工作之連繫與調整、未執行工作場所之巡視以及未有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之指導及協助。(勞職授字第1050200606號) 來源
良鋼營造有限公司 2016/02/2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8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工作場所有物體飛落之虞者,未供給安全帽等防護具使勞工戴用;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644號) 來源
宏林營造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0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0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地下室管道間開口部分、車道施工架部分內外側及外牆施工架之間通道等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度5公尺以上之車道施工架,未事先就預期施工時之最大荷重,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置備施工圖說,並指派所僱之專任工程人員簽章確認強度計算書及施工圖說。(勞職授字第1050200637號) 來源
宏林營造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0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未確實依規定巡視,未積極之連繫調整其工作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06371號) 來源
璞石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0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20條第1項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4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梯、電梯直井及樓板傳料口等場所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安全網等防護設備;設置之護欄未有中間欄杆構材;電線置於潮濕地面,未有防止感電危害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0628號) 來源
立順興資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0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第22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置輸送帶傳動輪具有捲入危害之虞之部分,未設置適當護圍等設備;對於距地面高度約10公尺三層篩漏斗平台之工作場所邊緣開口,及距地面高度約3.5公尺之水車通道邊緣開口,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防護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0527號) 來源
榮晟營造有限公司 2016/03/0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樓板、電梯井及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該處樓板、電梯井等開口部分設置護欄及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內側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665號) 來源
尚品鋼板有限公司 2016/03/0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吊升荷重3公噸以上之固定式起重機4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未經檢查合格取得檢查合格證即予使用。(勞職授字第1050200712號) 來源
達昱營造有限公司 2016/03/0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0條第1項、第45條第1項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施工架作業場所,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高度5公尺以上施工架,作業人員未事先就預期施工時之最大荷重,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置備施工圖說,並指派所僱之專任工程人員簽章確認強度計算書及施工圖說;施工架未在適當之垂直、水平距離處與構造物妥實連接。(勞職授字第1050200643號) 來源
天泰工程有限公司 2016/03/0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20條第1項第3、7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板等工作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依規定設置之護欄,杆柱相鄰間距超過2.5公尺、護欄前方2公尺內之樓板、地板,堆放物料及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622號) 來源
中華紙漿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0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平台開口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適當強度之圍欄、握把、覆蓋等防護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0656號) 來源
元華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02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置之衝剪機械(沖壓床)未設置安全護圍等防護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0516號) 來源
元華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0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吊升荷重3公噸以上之固定式起重機,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已逾合格有效期限,未經再檢查合格即予使用。(勞職授字第1050200517號) 來源
元華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0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設置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吊升荷重11.3公噸固定式起重機),其操作人員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合格即行操作。(勞職授字第1050200518號) 來源
育綸通訊企業有限公司 2016/03/0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2樓頂屋突,高度約2.9公尺)開口部分從事基地台天線護板維護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284號) 來源
東億物流有限公司 2016/03/0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第243條第1項及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11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用對地電壓在220伏特之切割研磨機,未於帶輪下緣裝設護罩,未裝設漏電斷路器,未清楚標示有關事項(製造年月、無負荷回轉速率、適用之研磨輪之直徑、厚度及孔徑、研磨輪之回轉方向、護罩適用之研磨輪之最高使用周速度、厚度、直徑)。(勞職授字第1050200666號) 來源
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0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將工程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以書面告知有關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有關其事業安全衛生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0206號) 來源
裕程營造有限公司 2016/03/0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55條之1、第23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工作場所以捲揚機從事吊運物料作業時,未嚴禁勞工進入吊掛物下方;未於勞工之作業場所設置防止物體飛落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528號) 來源
毅昌營造有限公司 2016/03/0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11條之1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泥作作業,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勞職授字第1050200697號) 來源
良和營造有限公司 2016/03/0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內側設交叉拉桿、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差1.5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650號) 來源
順噠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0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吊升荷重3公噸以上之固定式起重機計4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未經檢查合格即予使用。(勞職授字第1050200663號) 來源
總督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0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作業時,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702號) 來源
聖保羅企業有限公司 2016/03/0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92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1項對於室內使用天然氣燃燒之熱風爐作為烘焙使用,未採取局部排氣裝置、整體換氣裝置或以其他方法導入新鮮空氣等適當措施下,導致燃燒不完全之有害氣體一氧化碳逸散,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0631號) 來源
台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0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所設高壓清洗機之原動機、轉軸、齒輪、帶輪、飛輪、傳動輪、傳動帶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有護罩、護圍、套胴、跨橋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689號) 來源
大全彩藝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0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0764號) 來源
名頂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0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667號) 來源
泛亞工程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0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第25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橋面板上施工架及工作台)開口邊緣從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措施;對於高度差超過1.5公尺以上作業場所(橋樑箱室),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橋樑箱室內作業所使用之交流電焊機,未設置自動電擊防止裝置。(勞職授字第1050200590號) 來源
萬代福營造有限公司 2016/03/0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39條、第45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架施工架與結構體間開口、天井開口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安全網等防護措施;對於不能藉梯子或其他方法安全完成之2公尺以上高處鋼筋組立作業,未設置適當之施工架;對於施工架未以斜撐材作適當而充分之支撐,亦未在適當之垂直、水平距離處與構造物妥實連接。(勞職授字第1050200690號) 來源
萬代福營造有限公司 2016/03/1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高度約34公尺)從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內側交叉拉桿及內側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787號) 來源
大賈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0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塔式起重機6樓基座附近開口(高度約20公尺),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708號) 來源
安鼎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0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17樓外牆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761號) 來源
千葆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0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8條第1項第5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電腦數值控制機械具部分,其作業有危害勞工之虞者,未設置護罩、護圍或具有連鎖性能之安全門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696號) 來源
王玉香(即甲嘴王肉圓) 2016/03/0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0563號) 來源
全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0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發電機室內所設發電機傳動輪帶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有護罩、護圍、套胴、跨橋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705號) 來源
全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0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2項對發電機室內所設發電機傳動輪帶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有護罩、護圍、套胴、跨橋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706號) 來源
高章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0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從事拆除作業,未設護欄(交叉拉桿、下拉桿)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未對該場所墜落之危害「連繫調整」其工作必要之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0632號) 來源
長春石油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0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對2公尺以上之冷卻水塔配管工程之施工架工作臺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等防護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0710號) 來源
元城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0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部施工架工作臺及樓板邊緣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施工架工作臺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樓板邊緣開口部分設置護欄、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750號) 來源
辰鋼電鍍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04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第4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處置或使用特定化學物質(硫酸及鎳等化物)之作業場所,未每6個月監測其濃度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50200704號) 來源
元宸電業工程有限公司 2016/03/0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項、第2項、缺氧症預防規則第4條第5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人孔開口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未使勞工確實使用背負式安全帶;未採用符合國家標準14253規定之背負式安全帶及捲揚式防墜器;使勞工從事人孔缺氧危險作業時,未置備測定空氣中氧氣濃度之必要測定儀器,並採取隨時可確認空氣中氧氣濃度、硫化氫等其他有害氣體濃度之措施;從事缺氧危險作業時,未予適當換氣,以保持該作業場所空氣中氧氣濃度在百分之18%以上。(勞職授字第1050200698號) 來源
立大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07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2條之1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3條第1項所僱勞工人數在100人以上,未設直接隸屬雇主之專責一級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單位。(勞職授字第1050200755號) 來源
福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0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門架及外牆施工架內側、管道間開口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737號) 來源
劉三寶 2016/03/0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8條第1項、第2項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鐵皮浪板油漆作業,於易踏穿材料構築之屋頂作業時,未先規劃安全通道,於屋架上設置適當強度,且寬度在30公分以上之踏板,並於下方適當範圍裝設堅固格柵或安全網等防墜設施;於易踏穿材料構築屋頂作業時,未指派屋頂作業主管於現場辦理相關事項;高度2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勞職授字第1050200723號) 來源
常欣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0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開口、電梯開口、樓梯開口、陽台開口等,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該處施工架工作臺開口部分設置雙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電梯開口、樓梯開口、陽台開口部分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662號) 來源
海洋營造有限公司 2016/03/0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及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對於再承攬人於高約11.9公尺之外牆第10層施工架上從事抿石子作業等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未對該場所墜落危害連繫調整其工作場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0715號) 來源
海洋營造有限公司 2016/03/0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776號) 來源
全興營造有限公司 2016/03/0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及樓梯、樓板等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該施工架工作臺內側設置護欄(交叉拉桿、下拉桿)、護蓋(補助板料)或安全網(長條型防墜網)及樓梯、樓板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720號) 來源
順成鋼鐵科技有限公司 2016/03/0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固定式起重機具之吊鉤或吊具,未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勞職授字第1050200751號) 來源
久田營造有限公司 2016/03/0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板及施工架等工作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741號) 來源
良和營造有限公司 2016/03/0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對勞工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1050200700號) 來源
良和營造有限公司 2016/03/0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勞工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場所,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752號) 來源
和興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0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等工作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1050200699號) 來源
宇程營造有限公司 2016/03/07 營造安全衛生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吊料口及樓梯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716號) 來源
中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0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9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20條、第40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使用之移動梯,未採取防止滑溜或其他防止轉動之必要措施;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施工平台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設置之護欄,未具有符合規定之上欄杆、中欄杆、腳趾板及杆柱等構材;對於高度5公尺以上施工架之構築,未建立按施工圖說施作之查驗機制。(勞職授字第1050200747號) 來源
中華貿易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0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4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未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之連繫與調整、對工作場所未確實巡視及未指導協助承攬事業單位之安全衛生教育。(勞職授字第1050200738號) 來源
中華貿易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0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將工程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0739號) 來源
中華貿易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0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16條第1項第12款及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8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堆高機駕駛者離開其位置後,未將堆高機熄火;堆高機未設置後扶架。(勞職授字第1050200740號) 來源
昱瑞工程有限公司 2016/03/0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08條第1項、第243條第1項、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壓氣體之貯存,未安穩置放並加固定及裝妥護蓋;對於潮濕場所使用對地電壓在150伏特以上移動式或攜帶式電動機具,未於各該電動機具之連接電路上設置適合其規格,具有高敏感度、高速型,能確實動作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勞職授字第1050200742號) 來源
陳義香 2016/03/0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6條之1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從事漁船進水孔清理作業,未提供不致脫落之呼吸用具,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0292號) 來源
遠東新世紀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0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設置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設備(鍋爐3座),其操作人員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合格即行操作。(勞職授字第1050200766號) 來源
遠東新世紀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0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767號) 來源
華豐橡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08 危害性化學品標示及通識規則第5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0條第1項對於甲苯容器,未依規定之分類及危害圖式予以標示,造成勞工在作業中誤飲甲苯致上消化道損傷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0765號) 來源
開源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0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66條、第69條第1項第4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使勞工從事露天開挖作業,為防止土石崩塌,垂直開挖深度達1.5公尺以上者,未指定露天開挖作業主管,於作業現場決定作業方法,指揮勞工作業、實施檢點,檢查材料、工具、器具等,並淘汰其不良品、監督勞工個人防護具之使用、確認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之有效情況、其他維持作業勞工安全衛生所必要之措施;使勞工以機械從事露天開挖作業,未嚴禁操作人員以外之勞工進入營建用機械之操作半徑範圍內。(勞職授字1050200674號) 來源
開源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0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69條第1項第4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勞工以機械從事露天開挖作業,未嚴禁操作人員以外之勞工進入營建用機械之操作半徑範圍內,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1050200711號) 來源
久年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0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8條第1項、第5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開口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外牆施工架工作臺未舖滿密接之踏板;對於外牆施工架等構件之連接部分或交叉部分,未以適當之金屬附屬配件確實連接固定,並以適當之斜撐材補強。(勞職授字第1050200721號) 來源
林沅錡 2016/03/0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0660號) 來源
勇達營造有限公司 2016/03/0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內側交叉拉桿、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791號) 來源
盛傑營造有限公司 2016/03/0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內側,未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未對於該場所高度2公尺以上之處所墜落危害連繫調整其工作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0796號) 來源
英屬開曼群島商亞德客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0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8條第1項第5款、第2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電腦數值控制機械具部分,其作業有危害勞工之虞者,未設置護罩、護圍或具有連鎖性能之安全門等設備;對於使用對地電壓220伏特移動式電動機具,未於該電動機具連接電路上設置適合其規格,具有高敏感度、高速型,能確實動作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勞職授字第1050200753號) 來源
協崑工程有限公司 2016/03/0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吊升荷重3公噸以上之固定式起重機1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未經檢查合格取得檢查合格證即予使用。(勞職授字第1050200917號) 來源
永懋造紙企業有限公司 2016/03/1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木材進料平台工作場所邊緣開口,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防護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0724號) 來源
鑫鎂工程企業有限公司 2016/03/1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設置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吊升荷重3公噸以上之移動式起重機),其操作人員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合格即行操作。(勞職授字第1050200842號) 來源
鑫鎂工程企業有限公司 2016/03/1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設置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吊升荷重3公噸以上之移動式起重機),其操作人員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合格即行操作,於作業過程中因不熟悉操作方法及操作不當,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0844號) 來源
麗明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1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勞工在牌樓(高度約2.4公尺)及屋突樓(高度約2.8公尺)開口部分從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安全網等、安全母索及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護措施;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未對於該等場所墜落危害「連繫與調整」其工作場所之必要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0852號) 來源
綠埕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1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地下1樓~4樓樓梯間開口部分、天井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樓梯間開口部分設置護欄或安全網,施工架工作臺內側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856號) 來源
興南鑄造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1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所設試水壓加壓泵之原動機、轉軸、齒輪、帶輪、飛輪、傳動輪、傳動帶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有護罩、護圍、套胴、跨橋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806號) 來源
東立飼料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1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升降機之升降路各樓出入口門,未有連鎖裝置,使搬器地板與樓板相差7.5公分以上時,升降路出入口門不能開啟之。(勞職授字第1050200839號) 來源
岱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1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機械之掃除、上油、檢查、修理或調整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者,未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及送料。(勞職授字第1050200857號) 來源
亞獵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1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高壓氣體特定設備1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設備,已逾合格有效期限,未經再檢查合格即予使用。(勞職授字第1050200789號) 來源
大友高空實業有限公司 2016/03/1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0條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固定式起重機具之吊鉤或吊具,未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勞職授字第1050200813號) 來源
王志勇(即正成液化石油氣灌裝所) 2016/03/1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41條、171條第1項第1款、高壓氣體勞工安全規則第127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電氣機具之帶電部分,勞工於作業中或通行時,有因接觸或接近致發生感電之虞者,未設防止感電之護圍或絕緣被覆;對於易引起火災及爆炸危險之場所,設置有火花、電弧或用高溫成為發火源之虞之車輛設備;對於車輛運輸之容器,其容器頂部或該容器設置之突出物最高部,超過該車輛最高點者,未設高度檢知桿。(勞職授字第1050200599號) 來源
典美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1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8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未設置安全帶或其他必要之防護具;結構物高度2公尺以上外側之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措施;樓梯通道護欄高度不足90公分及所搭設之工作台施工踏板未滿舖密接。(勞職授字第1050200829號) 來源
張晉維 2016/03/1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8條、第11條之1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屋頂(具有採光罩),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工地外牆施工架與鄰房之境界線處設置圍籬,並於明顯位置裝設警告標示;未提供勞工適當之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0769號) 來源
韋立營造有限公司 2016/03/1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屋頂(具有採光罩),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工地外牆施工架與鄰房之境界線處設置圍籬,並於明顯位置裝設警告標示,致承攬人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0770號) 來源
韋立營造有限公司 2016/03/1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將工程之部分交付承攬人承攬時,未於事前以書面告知承攬人其工作環境、墜落等危害因素暨職業安全衛生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0777號) 來源
韋立營造有限公司 2016/03/1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4款與承攬人、再承攬人、三次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未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依規定確實巡視;未對於該場所墜落危害連繫調整其工作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未指導及協助承攬人、再承攬人、三次承攬人維之安全衛生教育。(勞職授字第1050200785號) 來源
黃祥瑋(即瑋勝工程行) 2016/03/1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2項將承攬工程之部分交付再承攬人承攬時,未於事前以書面告知再承攬人其工作環境、墜落等危害因素暨職業安全衛生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0779號) 來源
張志成 2016/03/1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2項將承攬工程之部分交付三次承攬人承攬時,未於事前以書面告知三次承攬人其工作環境、墜落等危害因素暨職業安全衛生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0782號) 來源
國泰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1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交叉拉桿、下拉桿)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812號) 來源
福觀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1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板及施工架工作臺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該樓板開口部分設置護欄及於施工架工作臺設置護欄(交叉拉桿、下拉桿)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845號) 來源
國登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1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08條第1項第5款、第214條第1項第7款、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20條第1項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壓氣體之貯存,未安穩置放並加固定及裝妥護蓋;對於使用乙炔熔接裝置、氣體集合熔接裝置從事金屬之熔接、熔斷或加熱作業時,熔接裝置之設置場所,未有適當之消防設備;對依規定設置之護欄,杆柱相鄰間距超過2.5公尺。(勞職授字1050200797號) 來源
大成不鏽鋼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1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第1項、第58條第1項第5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機械之掃除、上油、檢查、修理或調整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者,未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及送料;對於電腦數值控制機械具部分,其作業有危害勞工之虞者,未設置護罩、護圍或具有連鎖性能之安全門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798號) 來源
益通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 2016/03/1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78條第1項第8款、第28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使用軟管以動力輸送49%氫氟酸水溶液具有腐蝕性之液體,其連結用具之有損傷、鬆脫、腐蝕等缺陷,致腐蝕性液體有飛濺或漏洩之虞時,未即時更換;對於勞工從事輸送腐蝕性物質之作業,未使勞工使用適當之防護具。(勞職授字第1050200835號) 來源
利德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1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20條、第71條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第28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安全網等防護措施;對所設置之護欄,其杆柱、杆件之強度及錨錠,未使整個護欄具有抵抗於上欄杆之任何一點,於任何方向加以75公斤之荷重,而無顯著變形之強度;從事露天開挖作業,其垂直開挖最大深度應妥為設計,深度在1.5公尺以上者之擋土支撐,未確實指派專業人員確認其安全性並按圖施作;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勞職授字第1050200784號) 來源
利德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1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從事作業時,對於基礎澆置危險性作業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未採積極之連繫調整作為。(勞職授字第1050200778號) 來源
長佑營造有限公司 2016/03/1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梯開口、陽台樓板開口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0794號) 來源
鑫城營造有限公司 2016/03/1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5條及第230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場所等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或以架設施工架或其他方法設置工作台等措施;對於使用之合梯,未符合梯腳與地面之角度應在75度以內,且兩梯腳間有金屬等硬質繫材扣牢,腳部有防滑絕緣腳座套及安全之防滑梯面之規定。(勞職授字第1050200846號) 來源
曹晉彬(即明霏工程行) 2016/03/1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2項將吊運部分交付三次承攬人承攬,對於吊掛作業,未於事前以書面具體告知三次承攬人有關工作場所之工作環境、物體飛落等危害因素暨職業安全衛生法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0659號) 來源
信越工程有限公司 2016/03/1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2項將工程部分交付再承攬人承攬,對於吊掛作業,未於事前以書面具體告知再承攬人有關工作場所之工作環境、物體飛落等危害因素暨職業安全衛生法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0669號) 來源
義力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1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4款與承攬人、再承攬人、三次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已設置協議組織,惟三次承攬人未加入協議組織,對於吊掛作業,未協議危險性機械之操作危險作業,且未留存紀錄備查;工作場所負責人對於吊掛作業,有立即發生危險之虞,未確實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命令其停止該危險作業;對於吊掛作業未選用適當吊掛用具及未採取正確吊掛方法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未對於該場所物體飛落危害「連繫調整」其工作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對於三次承攬人從事吊掛作業,未指導及協助承攬人相關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勞職授字第1050200670號) 來源
張孝永 2016/03/1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0683號) 來源
逢欣實業有限公司 2016/03/14 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第17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2條第1項對於擔任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之勞工,未依工作性質使其接受安全衛生在職教育訓練。(勞職授字第1050200909號) 來源
力有營造有限公司 2016/03/1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20條、第45條、第5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頂版周圍開口、模板支撐作業區之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施工架頂端平台之護欄,未設有中間欄杆;施工架未與構造物妥實連接;施工架構架方式,未符合國家標準CNS4750,構件之連接部分,未以適當之金屬附屬配件確實連接固定。(勞職授字第1050200838號) 來源
中宇環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1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從事作業時,對於鋼構組裝危險作業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未採積極之連繫調整作為。(勞職授字第1050200879號) 來源
中鋼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1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20條第1項、第40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鋼構開口等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安全網等防護措施;設置之護欄,未具有高度在35公分以上,55公分以下之中間欄杆或等效設備、腳趾板等構材;護欄前方2公尺內之地板不得堆放任何物料;作為上下設備之施工架及柱頭懸吊式施工架,未事先就預期施工時之最大荷重,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置備施工圖說,並指派所僱之專任工程人員簽章確認強度計算書及施工圖說。(勞職授字第1050200880號) 來源
協承昌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1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7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作業場所有易燃液體之蒸氣、可燃性氣體或爆燃性粉塵以外之可燃性粉塵滯留,未依危險特性採取通風、換氣、除塵等措施外;使用之電氣機械、器具或設備,未具有適合於其設置場所危險區域劃分使用之防爆性能構造。(勞職授字第1050200847號) 來源
建程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2016/03/1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5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開口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外牆施工架等構件之連接部分或交叉部分,未以適當之金屬附屬配件確實連接固定,並以適當之斜撐材補強。(職授字第1050200717號) 來源
產協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15 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機械之原動機、轉軸、齒輪、帶輪、飛輪、傳動輪、傳動帶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有護罩、護圍、套胴、跨橋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658號) 來源
順隆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2016/03/1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5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開口等場所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且對於外牆施工架等構件之連接部分或交叉部分,未以適當之金屬附屬配件確實連接固定,並以適當之斜撐材補強。(勞職授字第1050200713號) 來源
義芳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1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1條、第175條第1項、224條第1項、鍋爐及壓力容器安全規則第30條第1項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工作場所設置之階梯未有扶手;收存危險物之儲槽等設備,未有除電或其他去除靜電之裝置;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廠房屋頂部維修平台邊緣,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等防護措施;鹽酸合成反應爐樓梯扶手開口有墜落之虞;壓力表之刻度板上未明顯標示最高使用壓力之位置;固定式起重機操作用開關器,未明顯標示該操作用開關器所控制之動作種類及動作方向。(勞職授字第1050200745號) 來源
鈵鍵工程有限公司 2016/03/1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9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131條、第13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用之移動梯,未具有堅固之構造及防止滑溜或其他防止轉動之必要措施。模板支撐作業區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模板支撐之構築,未指派所僱之專任工程人員簽章確認強度計算書及施工圖說。模板支撐組配業,模板支撐作業主管未於作業現場辦理規定事項。(勞職授字第1050200840號) 來源
葵元工程有限公司 2016/03/1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40204426號) 來源
葵元工程有限公司 2016/03/1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5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施工架上從事模板組立等作業及其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施工架未在適當之垂直、水平距離處與構造物妥實連接。(勞職授字第1040204425號) 來源
春越營造有限公司 2016/03/1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雖有設置協議組織運作,但對施工架上從事模板組立作業等有墜落危害之工作場所未確實巡視,又對於該場所墜落危害,未予以連繫調整其工作所必要之安全設備或措施。(勞職授字第1040204423號) 來源
統一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1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對於廣告招牌作業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0538號) 來源
匯通紙業機械有限公司 2016/03/1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0399號) 來源
立華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1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通風管道間及自來水箱區排架邊緣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885號) 來源
興安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1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1條之1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鄰接道路作業,使用於夜間之柵欄,未設有照明或反光片等設施。(勞職授字第1050200860號) 來源
大地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1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鋼構屋頂、蓄水池、排水道等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919號) 來源
大舜鈑金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1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設置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吊升荷重3公噸以上固定式起重機),其操作人員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合格即行操作。(勞職授字第1050200897號) 來源
生達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1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將工程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以書面告知有關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有關其事業安全衛生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0899號) 來源
生達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1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4款與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易引起火災及爆炸危險之場所(T01廢水廠儲存甲苯及二甲苯廢溶液),未依規定設置協議組織,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並「指揮」,且亦未指導協助再承攬人之安全衛生教育。(勞職授字第1050200900號) 來源
邱慶淋(即話佳工程行) 2016/03/1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2項將工程交付再承攬人時,未於事前以書面告知有關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有關其事業安全衛生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0901號) 來源
鼎力機械有限公司 2016/03/1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71條第1項第1款、第177條第1項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易引起火災及爆炸危險之場所,不得設置有火花、電弧或用高溫成為發火源之虞之機械(電焊機及切割機);對於作業場所有易燃液體之蒸氣、可燃性氣體或爆燃性粉塵以外之可燃性粉塵滯留,而有爆炸、火災之虞者,未依危險特性採取通風、換氣、除塵等措施外,並應指定專人對於前述蒸氣、氣體之濃度,於作業前測定之。(勞職授字第1050200902號) 來源
台灣大昌華嘉供應鏈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1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16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就業場所作業,工作者搭載於堆高機之貨叉所承載貨物之托板、撬板及其他堆高機(乘坐席以外)部分。(勞職授字第1050200884號) 來源
豐聖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1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88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反應槽存有易燃氣體(丁酮)之蒸氣,致有引起火災之虞,其原料桶及攪拌槽均未有接地線等靜電去除設施。(勞職授字第1050200734號) 來源
高世安(即宏泰工業社) 2016/03/1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處所進行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未以架設施工架或其他方法設置工作臺,或採取張掛安全網、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0888號) 來源
高世安(即宏泰工業社) 2016/03/1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0915號) 來源
岩城營造有限公司 2016/03/1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交叉拉桿、下拉桿)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911號) 來源
國城營造有限公司 2016/03/1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內外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錯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941號) 來源
協崑工程有限公司 2016/03/1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設置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吊升荷重3公噸以上固定式起重機),其操作人員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合格即行操作。(勞職授字第1050200906號) 來源
洽益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17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對特定粉塵作業場所,未每6個月或作業條件改變時監測粉塵濃度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50200922號) 來源
登財美術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17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對有機溶劑之作業場所,未每6個月或作業條件改變時監測其濃度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50200903號) 來源
晉欣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1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135條第1項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鋼構屋頂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等工作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結構體懸臂版以可調鋼管支柱為模板支撐之支柱時,可調鋼管支柱連接使用。(勞職授字第1050200898號) 來源
聯鋼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1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0條第1、2項、第45條第1項第3、7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場所,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管道間、施工架、施工平台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高度5公尺以上工作平臺,作業人員未事先就預期施工時之最大荷重,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置備施工圖說,並指派所僱之專任工程人員簽章確認強度計算書及施工圖說;對於車道施工架基腳型式變更,其強度計算書及施工圖說未重新製作,施工架未在適當之垂直、水平距離處與構造物妥實連接、施工架及施工構臺之基礎地面未襯以適當材質之墊材,以防止滑動或不均勻沈陷。(勞職授字第1050200802號) 來源
幸大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1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協議高架危險作業管制及協調施工架搬運磁磚使用上之安全設施;工作場所負責人未立即指揮停止有立即發生危險之虞之外牆施工架搬運磁磚作業;對於外牆施工架搬運磁磚危險作業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又對該場所高度2公尺以上之處所墜落危害,未予以連繫與調整其工作場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及未指導協助承攬人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等積極防災作為。(勞職授字第1050200760號) 來源
林清霖(即廣翰工程行) 2016/03/1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0758號) 來源
林清霖(即廣翰工程行) 2016/03/1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上搬運磁磚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該施工架工作臺內側設置護欄及長條型防墜網,並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757號) 來源
啟宇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1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雙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855號) 來源
展通精密有限公司 2016/03/1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73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所設輸送帶之原動機、轉軸、齒輪、帶輪、飛輪、傳動輪、傳動帶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有護罩、護圍、套胴、跨橋等設備;對於離心機械,未裝置覆蓋及連鎖裝置;對於固定式起重機具之吊鉤或吊具,未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勞職授字第1050200914號) 來源
國統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1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4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7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電爐作業區平臺開口部份,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適當之圍欄、握把、覆蓋等防護措施;對於勞工有暴露於高溫、低溫、非游離輻射線、生物病原體、有害氣體、蒸氣、粉塵或其他有害物之虞者,未置備適當安全衛生防護具,並使勞工確實使用。(勞職授字第1050200916號) 來源
堡石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2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勞工於東側第二層外牆施工架從事鋼筋搬運作業,有發生墜落危害之虞,未協議高架危險作業管制,未確實實施工作場所巡視,及連繫調整承攬人採取前述作業之必要安全防墜設施。(勞職授字第1050200912號) 來源
林俊維(即育勝工程行) 2016/03/2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外牆施工架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913號) 來源
億盛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2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從事作業時,工作場所負責人未立即指揮停止有立即發生危險之虞之施工架組立作業,對於施工架組立危險作業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亦未採積極之連繫調整作為。(勞職授字第1050200927號) 來源
羿誠工程有限公司 2016/03/2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高處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高度2公尺以上施工架開口設置護欄、安全網有困難者,未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致勞工遭受危險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0960號) 來源
福豐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2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內側交叉拉桿、內外側設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748號) 來源
璟鎂電鍍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2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7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置之離心機有捲入危害,未設置覆蓋及連鎖裝置。(勞職授字第1050200790號) 來源
建高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2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內側設交叉拉桿、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793號) 來源
第寶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2016/03/2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2項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開挖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870號) 來源
協信營造有限公司 2016/03/2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承攬人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上從事護角鋼物料搬運作業,未設置護欄(下拉桿)或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未對該工作場所墜落危害連繫調整其工作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0871號) 來源
潘春蘭(即宏祐工程行) 2016/03/2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下拉桿)亦未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危險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0872號) 來源
長春石油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2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84條第1款、第184條之1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勞工從事添加過氧化二苯甲醯作業有危害勞工之虞,未確認所使用物質之危險性及未採取預防危害之必要措施,使用爆炸性物質未避免衝擊,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0921號) 來源
日勝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2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7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廢水(含鹼性溶液)過濾作業,使勞工有遭受噴濺危害之虞,未確實使用安全衛生防護具(護目鏡等)。(勞職授字第1050200935號) 來源
保成電氣工程有限公司 2016/03/2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49條之1第1項第1、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勞工從事角鋼桿組立及拉線作業時,未訂定標準作業程序及未依設計圖以安全作業方法按圖施工,造成整座角鋼桿向北面傾倒,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0948號) 來源
吳長昇事業有限公司 2016/03/2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8條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從事整經機下盤頭(捲胴)作業有危害勞工之虞,未設置護罩、護圍或具有連鎖裝置之安全門等設備,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0958號) 來源
吳長昇事業有限公司 2016/03/2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第1款勞動場所發生死亡災害,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0959號) 來源
臺灣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2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0800號) 來源
臺灣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2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所設混凝土拌合機之原動機、轉軸、齒輪、帶輪、飛輪、傳動輪、傳動帶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有護罩、護圍、套胴、跨橋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801號) 來源
三達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2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升降機之升降路各樓出入口門,未有連鎖裝置,使搬器地板與樓板相差7.5公分以上時,升降路出入口門不能開啟之。(勞職授字第1050200943號) 來源
佳榮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2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11條之1、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板及施工架等工作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944號) 來源
翰佳營造有限公司 2016/03/2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等工作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1050200929號) 來源
壬寶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2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等工作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1050200931號) 來源
新東土木包工業 2016/03/2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等工作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1050200886號) 來源
利德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2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131條之1第1項第4款、第131條第1項第3款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邊坡、工作車及通道等工作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工作車推進或灌漿前,工作車連接構件之螺栓、插銷等,未妥實設置;對於模板支撐之支柱未視土質狀況,襯以墊板、座板或敷設水泥等方式,以防止支柱之沉陷;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工作車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1050200918號) 來源
傑聖營造有限公司 2016/03/2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等工作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1050200851號) 來源
泛亞工程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2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1條之1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從事鄰接道路作業或有導致交通事故之虞之工作場所,使用於夜間之柵欄,未設有照明或反光片等設施;所設置之號誌、標示或柵欄等設施,尚不足以警告防止交通事故時,未置交通引導人員。(勞職授字第1050200580號) 來源
根基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2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8條第1項、第5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開口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外牆施工架工作臺未舖滿密接之踏板;對於外牆施工架等構件之連接部分或交叉部分,未以適當之金屬附屬配件確實連接固定,並以適當之斜撐材補強。(勞職授字第1050200596號) 來源
國城營造有限公司 2016/03/2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8條第1項、第5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開口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外牆施工架工作臺未舖滿密接之踏板;對於外牆施工架等構件之連接部分或交叉部分,未以適當之金屬附屬配件確實連接固定,並以適當之斜撐材補強。(勞職授字第1050200688號) 來源
國城營造有限公司 2016/04/0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及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落實臨近電梯直井開口旁之作業指揮及協調工作,未確實巡視工作場所,未實施連繫調整,及未指導與協助再承攬人辦理安全衛生教育訓練防災之積極作為。(勞職授字第1050200792號) 來源
中鼎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2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7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從事露天開挖超過1.5公尺之作業,未設擋土支撐。(勞職授字第1050200947號) 來源
毅成工業有限公司 2016/03/2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油壓機台之故障排除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時,未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及設置防止落下物導致危害勞工之安全設備與措施,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0962號) 來源
利晉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2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4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施工架2公尺以上開口處,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安全網等防護設備;使用之移動電線,勞工有遭受感電危害之虞,未有防止電線絕緣被破壞之設施。(勞職授字第1050200905號) 來源
豐揚工程有限公司 2016/03/2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0862號) 來源
達信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2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施工構台之護欄防護設施,因故損壞未應即補修,致勞工有發生墜落危險之虞。(勞職授字第1050200772號) 來源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2016/03/2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06條第1項第4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壓氣體容器,使用時未加固定。(勞職授字第1050200825號) 來源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2016/03/2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6條第1項第4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鑽孔機、截角機等旋轉刃具作業,未明確告知並標示勞工不得使用手套。(勞職授字第1050200822號) 來源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2016/03/2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75條第1項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3項電氣機房內堆放與電路無關之物件。(勞職授字第1050200824號) 來源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2016/04/2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固定式起重機具之吊鉤或吊具,未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勞職授字第1050201363號) 來源
天宥興業有限公司 2016/03/2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第45條、第5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從事輸送帶托輪機料刮除作業,輸送帶托輪與傳動皮帶間隙使勞工有捲夾危害之虞,未於輸送帶托輪與傳動皮帶間隙設置護罩、護圍;輸送帶未於適當位置設置有明顯標誌之緊急制動裝置,立即遮斷動力並與制動系統連動,能使勞工於遭捲夾時快速停止機械之運轉;從事輸送帶托輪機料刮除作業,未事先停止相關機械運轉,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0934號) 來源
國龎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2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各樓層外牆施工架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972號) 來源
唐金樹(即金龍汽車修理廠) 2016/03/2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16條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從事鈑金作業時,未使駕駛者依規定就位,即起動車輛機械,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0980號) 來源
鋐泰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2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高度約25公尺),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外側設置下拉桿及內側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923號) 來源
鋐泰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0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內側交叉拉桿、下拉桿)及長條型防墜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134號) 來源
麗明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2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鋼樓梯等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977號) 來源
麗明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2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外牆施工架高度超過2公尺以上開口處從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279號) 來源
崧富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2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未於內側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與長條型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985號) 來源
優生醫療社團法人優生醫院 2016/03/2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7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電氣機房內堆放與電路無關之物件。(勞職授字第1050200990號) 來源
新亞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2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橋面板伸縮縫及橋側開口邊緣從事伸縮縫清理作業時,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止墜落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0969號) 來源
世仁營造有限公司 2016/03/2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5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及3樓樓板開口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施工架等構件之連接部分或交叉部分,未以適當之金屬附屬配件確實連接固定,並以適當之斜撐材補強。(勞職授字第1050200894號) 來源
日鼎水務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2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屬局限空間之消毒池抽水作業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其垂直固定梯未設置護籠等保護裝置,未使用背負式安全帶及捲揚式防墜器。(勞職授字第1050200867號) 來源
日鼎水務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2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0861號) 來源
青鈿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2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8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高度2公尺以上外牆施工架部分工作台,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確實設置內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施工架踏板未綁結固定。(勞職授字第1050200881號) 來源
民生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24 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第39條第1項第5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未對氨等特定化學設備(氨壓縮機等)檢點蓋板、凸緣、閥或旋塞等之接合部分有否漏洩訂定操作程序,並依該程序實施作業。(勞職授字第1050200756號) 來源
陸弘營造有限公司 2016/03/2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安全支撐施工構臺邊緣開口部分,未設置護欄、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具有嚴重危害勞工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未對該場所墜落之危害連繫調整其工作必要之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0994號) 來源
得高實業有限公司 2016/03/2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安全支撐施工構臺邊緣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996號) 來源
僑梓企業有限公司 2016/03/2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將倉庫屋頂修繕作業交付承攬,未於事前告知承攬人有關屋頂修繕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職業安全衛生法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0754號) 來源
立華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2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131條第1項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梯、樓板及電梯直井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措施;對於工區挑高處模板支撐高度在5公尺以上,且面積達100平方公尺以上之模板支撐,其構築及拆除未依規定辦理;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874號) 來源
立華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2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定期或不定期召開協議會議,並留存紀錄備查,未協議高架危險作業管制及協調施工架使用上之安全設施,工作場所負責人未即指揮、監督停止有立即發生危險之虞之鋼筋組立及組模作業等;對於鋼筋組立及組模作業之工作場所未確實巡視;對於該場所高度2公尺以上之處所墜落、倒塌危害,未予以連繫調整其工作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未指導協助各承攬人對作業勞工施以必要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並留存紀錄備查。(勞職授字第1050200877號) 來源
立華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2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將模板工程及鋼筋工程交附承攬時,未於事前以書面告知各承攬人有關開口處模板、鋼筋組立作業之墜落危害及模板支撐倒塌有關危害因素及職業安全衛生法應採取之安全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0878號) 來源
春源鋼鐵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25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置連續衝壓機械(由人員收取物料),未具有防止物料收取人員身體之一部介入滑塊等動作範圍之危險界限之性能的安全護圍等防護裝置。(勞職授字第1050200966號) 來源
良和營造有限公司 2016/03/2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及樓梯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施工架工作臺設置內側交叉拉桿及雙側下拉桿,樓梯開口部分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001號) 來源
良和營造有限公司 2016/04/1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頂樓樓板及外牆施工架工作臺等,勞工有遭受墜落之虞,未於頂樓樓板開口部分設置護欄或安全網,及於外牆施工架工作臺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271號) 來源
鉅錦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2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安全支撐上方開口部分從事模板材料吊掛指揮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因墜落而致勞工遭受危險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1023號) 來源
漢忠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2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承攬人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安全支撐從事模板材料吊掛指揮作業,未協議高架危險作業管制,工作場所負責人未指揮命令停止該危險作業;對於承攬人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作業區域,未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未對於該工作場所墜落危害連繫調整其工作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致勞工有發生職業災害之虞。(勞職授字第1050201025號) 來源
豐佑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2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樓梯開口部分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外牆施工架工作臺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樓梯開口處設置護欄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029號) 來源
紹華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2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地下室部分中間樁處所開口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081號) 來源
井田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2016/03/2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內側交叉拉桿、下拉桿)及長條型防墜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954號) 來源
巨昕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2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所設烘烤箱輸送帶之傳動鏈條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有護罩、護圍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993號) 來源
禾達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2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1樓樓板等開口部分作業時,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外牆施工架工作臺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1樓樓板開口處設置護欄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998號) 來源
一鼎春營造有限公司 2016/03/2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樓梯等開口部分作業時,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外牆施工架工作臺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樓梯開口部分設置護欄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040號) 來源
佑達國際鋼管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2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吊升荷重在3公噸以上之固定式起重機1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未經檢查合格取得檢查合格證即予使用。(勞職授字第1050201054號) 來源
奇埜企業有限公司 2016/03/2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0條、第106條第1項第4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固定式起重機具之吊鉤或吊具,未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對於高壓氣體容器(液化石油氣鋼瓶),使用時未加固定。(勞職授字第1050200999號) 來源
德群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2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工作場所負責人未立即指揮停止有立即發生危險之虞之外牆施工架上泥作作業,對於高架作業未依規定設置協議組織運作並採確實巡視及積極之連繫調整作為並指導協助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勞職授字第1050200981號) 來源
德群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2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將「外牆抿石子工程」作業交付承攬,未於事前以書面具體告知該承攬人從事施工架上泥作作業有關其工作環境、墜落危害因素暨職業安全衛生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0982號) 來源
聖格建材實業有限公司 2016/03/2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泥作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等防護具。(勞職授字第1050200983號) 來源
聖格建材實業有限公司 2016/03/2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0984號) 來源
信東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2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第1項、第5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從事自動打錠機台掃除作業時,未停止該機械運轉、自動打錠機具有危險部分之安全門未設有連鎖性能。(勞職授字第1050201050號) 來源
百樂電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29 勞工作業場所容許暴露標準第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1項對於中央主管機關定有容許暴露標準之作業場所(從事鉛作業場所),未確保勞工之危害暴露低於標準值。(勞職授字第1050201096號) 來源
威鋼工業有限公司 2016/03/2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8條第1項第3款、第2項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廠房屋頂從事維修工程,未於屋頂規劃安全通道,未設置適當強度且寬度在30公分以上之踏板,未於可能墜落之範圍裝設堅固格柵或安全網等防墜設施,未指定屋頂作業主管於現場指揮或監督該作業,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0475號) 來源
甲聖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2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4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廠房屋頂維修工程高處作業,未協議高處危險作業規定,未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依規定確實巡視及連繫調整其工作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未指導及協助承攬人相關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勞職授字第1050200992號) 來源
順昇營造有限公司 2016/03/3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0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2公尺以上之屋突工作臺上從事壁面模板拆除作業之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該工作臺下方設置安全網等防護設備;未指派所僱之專任工程人員事先就預期施工時之最大荷重,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置備施工圖說,並簽章確認強度計算書及施工圖說。(勞職授字第1050200986號) 來源
順昇營造有限公司 2016/03/3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4款與承攬人及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屋突工作臺上從事壁面模板拆除危險作業之工作場所,未確實巡視;又對於該場所高度2公尺以上之處所墜落危害,未予以連繫與調整其工作場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及未指導與協助再承攬人選任經訓練合格之模板支撐作業主管在場指揮監督勞工作業。(勞職授字第1050200987號) 來源
何清祥 2016/03/3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屋突工作臺上從事壁面模板拆除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安全網等防護設施,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0988號) 來源
國睿工程有限公司 2016/03/3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屋突,從事壁面模板拆除作業之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該工作臺下方設置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989號) 來源
錏承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30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置以動力驅動之衝壓機械,未具有安全護圍。(勞職授字第1050201031號) 來源
致遠興業有限公司 2016/03/3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構臺(約12公尺)及其上下設備入口端通道開口部分從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041號) 來源
柏捷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3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板開口部分及外牆施工架與室內施工架工作臺,樓板開口部分未設置護欄,施工架工作臺內側設置交叉拉桿與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072號) 來源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3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7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設置於庫房(堆置去漬油等易燃液體)之燈具等電氣設備,未具有適合於該設置場所危險區域劃分使用之防爆性能構造(開關處配管施工不適當,未確實緊密或填塞)。(勞職授字第1050200783號) 來源
榮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3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高度2公尺以上之工作台開口邊緣從事工作台組立作業時,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作業場所,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964號) 來源
新崙分裝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3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7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作業場所有易燃液體之蒸氣、可燃性氣體或爆燃性粉塵以外之可燃性粉塵滯留,而有爆炸、火災之虞者,未依危險特性採取通風、換氣、除塵等措施外,使用之電氣機械、器具或設備,未具有適合於其設置場所危險區域劃分使用之防爆性能構造(防爆型電子磅附屬電路管線破損未有防爆性能構造)。(勞職授字第1050201000號) 來源
南亞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3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將熔解機搬運工程交付承攬,對於熔解機之搬運路線,未妥善規劃且未與承攬人進行工作之連繫與調整。(勞職授字第1050201013號) 來源
冠奕開發工程有限公司 2016/03/3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5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熔解機之搬運作業,其搬運路線之轉彎處,未妥善規劃。(勞職授字第1050201014號) 來源
順昇營造有限公司 2016/03/3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及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施工架、移動式施工架等作業及其場所,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前述作業場所及外牆施工架等作業及其場所,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施。(勞職授字第1050201045號) 來源
燁鋒輕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3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設置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吊升荷重5.1公噸之固定式起重機),其操作人員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合格即行操作。(勞職授字第1050201059號) 來源
燁鋒輕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3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7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有易燃液體之蒸氣滯留,而有爆炸、火災之虞者之去漬油(閃火點在攝氏零下30度以上,未滿攝氏零度物質),所設去漬油回收機未具有適合於其設置場所危險區域劃分使用之防爆性能構造。(勞職授字第1050201061號) 來源
協揚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3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與屋突施工架工作臺及樓梯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施工架工作臺設置雙側交叉拉桿與下拉桿,樓梯開口部分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936號) 來源
得嘉營造有限公司 2016/03/3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等工作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1050201079號) 來源
慶耀營造有限公司 2016/04/0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20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場所作業,勞工有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中間欄杆或等效設備之構材。(勞職授字第1050201048號) 來源
匯發營造有限公司 2016/04/0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0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勞工高度5公尺以上之施工架,未事先就預期施工時之最大荷重,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置備施工圖說,建立按施工圖說施作之查驗機制等。(勞職授字第1050201123號) 來源
中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0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施工架開口部分場所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及施工架工作台設置未低於施工架立柱頂點1公尺以上。(勞職授字第1050201087號) 來源
中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2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從事作業時,從事護欄組立作業,未對於該危險作業之工作場確實巡視、及未予以連繫調整其工作場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0735號) 來源
裕瑋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0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設置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友危險性之設備(高壓氣體特定設備),其操作人員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合格即行操作。(勞職授字第1050201132號) 來源
誠實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0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等易生職業災害者,未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勞職授字第1050201106號) 來源
三井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0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雖有設置協議組織並召開協議會議,惟對於作業及其場所未確實巡視;又對於該場所未予以連繫調整其工作場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及未指導與協助承攬人實施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勞職授字第1050200945號) 來源
銓嘉工程有限公司 2016/04/0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2項將工程交付再承攬人承攬時,未於事前以書面或協商紀錄告知再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職業安全衛生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0946號) 來源
雙喜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0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0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部分內外側未有下拉桿、管道間開口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另對於高度五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部分,未事先就預期施工時之最大荷重,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置備施工圖說,並指派所僱之專任工程人員簽章確認強度計算書及施工圖說及未建立按施工圖說施作之查驗機制。(勞職授字第1050201086號) 來源
森進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0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內側交叉拉桿與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995號) 來源
遠東新世紀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0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第58條、第253條及鍋爐及壓力容器安全規則第30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傳動皮帶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有護罩、護圍等設備;包裝機之捲夾點,未設置護罩、護圍或具有連鎖性能之安全門等設備;通道上使用移動電線;對於空壓機與儲氣槽之壓力表之刻度板上未明顯標示最高使用壓力。(勞職授字第1050201055號) 來源
遠東新世紀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1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1條、第22條第2項、第78條、第2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勞工工作場所之通道,未保持不致使勞工跌倒、滑倒、踩傷等之安全狀態,或採取必要之預防措施;電加熱器外蓋高溫熱表面,未設置警示標誌;對於具有捲入點之三輪機,有危害勞工之虞,未設護圍防護等設備;沈水泵浦(電壓440v),未設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勞職授字第1050201126號) 來源
良器有限公司 2016/04/0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固定式起重機之吊具,未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勞職授字第1050201039號) 來源
遠雄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0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外牆施工架未確實使用插銷連接固定。(勞職授字第1050201053號) 來源
台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0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將「E-342板式熱交換器拆清作業」交付承攬,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E-342熱交換器從事拆清作業有高溫熱水接觸危害,且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對於該場所高溫熱水燙傷危害「連繫與調整」其工作場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0975號) 來源
富雅樂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0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第1項、第2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從事梳棉機梳棉輪棉粒及雜棉之掃除作業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未停止該梳棉機之運轉;扇風機連接電路,未設置適合其規格且具有高敏感度、高速型,能確實動作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勞職授字第1050201182號) 來源
振揮營造有限公司 2016/04/0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40條第1項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5公尺以上之施工架,未事先就預期施工時之最大荷重,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置備施工圖說,並指派所僱之專任工程人員簽章確認強度計算書及施工圖說。(勞職授字第1050201187號) 來源
筌宏工程有限公司 2016/04/0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2項對於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等易生職業災害者,未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勞職授字第1050201128號) 來源
聖堃營造有限公司 2016/04/1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40條第1項、第13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5公尺以上棧橋式施工架,未事先就預期施工時之最大荷重,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置備施工圖說,並指派所僱之專任工程人員簽章確認強度計算書及施工圖說;陽台模板以施工架為支撐未訂定混凝土澆置計畫及建立按施工圖說施作之查驗機制。(勞職授字第1050201185號) 來源
笙泰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1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2公尺以上內部施工架工作臺開口,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度差超過1.5公尺以上場所作業時,未設置安全上下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164號) 來源
新億營造有限公司 2016/04/1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開口,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安全網(內設交叉拉桿、下拉桿長條型防墜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160號) 來源
凱達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1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148號) 來源
久和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1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0條第1項、第5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屋突層外牆施工架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度5公尺以上施工架之構築,未落實按施工圖說施作之查驗機制。對於施工架立柱之連接,未以制式插鞘確實連接固定。(勞職授字第1050201118號) 來源
台宇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1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7條第1項第1、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勞工於以石綿板、鐵皮板等材料構築之屋頂從事煙囪採樣檢測作業時,未於屋架或天花板支架上設置適當強度且寬度在30公分以上之踏板;未於屋架或天花板下方可能墜落範圍,裝設堅固格柵或安全網。(勞職授字第1050201038號) 來源
東慶營造有限公司 2016/04/1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內側設置交叉拉桿、內外側設置下拉桿等設施。(勞職授字第1050201043號) 來源
冠鵬營造有限公司 2016/04/1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樓板開口及施工架間臨時通道開口部分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內側設置交叉拉桿、內外側設置下拉桿,及於樓板開口及施工架間臨時通道開口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133號) 來源
統一武藏野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1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機械之掃除、上油、檢查、修理或調整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者,未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及送料;為防止他人操作該機械之起動等裝置或誤送料,未採上鎖或設置標示等措施,並設置防止落下物導致危害勞工之安全設備與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1178號) 來源
強銘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11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6條第2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16條第1項第1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廠內操作衝剪機械安全裝置,未具有安全機能不易減損及變更之構造;堆高機於駕駛者離開其位置時,未採將貨叉等放置於地面,並將原動機熄火、制動。(勞職授字第1050201201號) 來源
中鋼焊材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1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工廠所使用之升降機之升降路各樓出入口門,未有連鎖裝置,使搬器地板與樓板相差7.5公分以上時,升降路出入口門不能開啟之。(勞職授字第1050201186號) 來源
羅東鋼鐵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1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邊緣及開口部份,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握把、覆蓋等防護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1199號) 來源
羅東鋼鐵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2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4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邊緣及開口部分,勞工有墜落危險之虞,未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握把、覆蓋等防護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1270號) 來源
陳進義(即億進工程行) 2016/04/1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作業及其場所,勞工有墜落之虞,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勞職授字第1050201162號) 來源
創利工程有限公司 2016/04/1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未確實巡視;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處所墜落危害,未予以連繫調整其工作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1161號) 來源
欣森盟企業有限公司 2016/04/1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2項、第6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施工構台周圍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安全支撐上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未採取使勞工勾掛安全帶等措施;對於露天開挖作業,露天開挖作業主管未確實於作業現場辦理規定事項。(勞職授字第1050201110號) 來源
啟赫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1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協議開挖危險作業管制,未確實實施工作場所巡視,及連繫調整承攬人採取必要安全防墜設施。(勞職授字第1050201107號) 來源
金萬成鋼鐵有限公司 2016/04/1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1項事業單位工作場所發生職業災害,未實施該職業災害調查、分析及作成紀錄。(勞職授字第1050201175號) 來源
金萬成鋼鐵有限公司 2016/04/1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1176號) 來源
金萬成鋼鐵有限公司 2016/04/1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所設成型機台之傳動輪部分有危害勞工之虞,未設置護罩、護圍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177號) 來源
合新營造有限公司 2016/04/1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營建用升降機1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未經檢查合格取得檢查合格證即予使用。(勞職授字第1050201188號) 來源
東誠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1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鍋爐1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設備,未經再檢查合格即予使用。(勞職授字第1050201300號) 來源
台灣科祿格通風設備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13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所設之衝剪機械(摺床),未設有安全護圍;鋸床鋸切所需鋸齒以外部分,未加設護罩、護圍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120號) 來源
萬代福營造有限公司 2016/04/1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外牆施工架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危險之虞,未設內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部份。(勞職授字第1050201136號) 來源
中浩營建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1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將模板工程交付承攬人承攬,未於事前以書面具體告知應使用有安全之防滑梯面等符合規定之合梯。(勞職授字第1050201060號) 來源
中浩營建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1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從事作業時,未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及協調合梯上等危險作業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未指導協助承攬人選任經訓練合格之模板作業主管在場監督指揮勞工作業。(勞職授字第1050201058號) 來源
乾億工程有限公司 2016/04/1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1062號) 來源
德億營造有限公司 2016/04/1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工地2樓樓板至12樓屋突區域(高度約7~45公尺)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該處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920號) 來源
總聯不銹鋼有限公司 2016/04/13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所設之摺床有引起危害之虞之部分,未設置感應式安全裝置。(勞職授字第1050201133號) 來源
義力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1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內側設置交叉拉桿、內外側設置下拉桿等設施。(勞職授字第1050201235號) 來源
業豐營造有限公司 2016/04/1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2公尺以上施工架工作臺開口部分,未設置護欄(交叉拉桿、下拉桿)、護蓋(托架式補助板料)或安全網(長條型防墜網);未使勞工使用安全帶及樓梯(高度約3公尺)開口部分,未設置護欄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未對於該等場所墜落危害「連繫與調整」其工作場所之必要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1253號) 來源
業豐營造有限公司 2016/04/1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2公尺以上施工架工作臺及樓梯(高度約3公尺)等開口部分從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施工架設置護欄(交叉拉桿、下拉桿)、護蓋(托架式補助板料)或安全網(長條型防墜網)及樓梯設置護欄。(勞職授字第1050201254號) 來源
華新發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1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壓力容器4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設備,未經再檢查合格即予使用。(勞職授字第1050201320號) 來源
安倉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1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20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支撐架組立場所開口邊緣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護欄等防護設備;所設置之護欄,未有設置高度在35公分以上,55公分以下之中間欄杆。(勞職授字第1050201166號) 來源
鄭春鳳(即運昇土木包工業) 2016/04/1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樓梯開口部分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外牆施工架工作臺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及於樓梯開口部分設置護欄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069號) 來源
廻鄉有機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1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67條第1、5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勞工於貨車載貨台從事重量430公斤烤箱之裝載作業時,未指定專人決定作業方法及順序,並指揮作業,亦未指定專人監督勞工作業狀況,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1249號) 來源
宇祥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1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交叉拉桿及下拉桿)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268號) 來源
中鹿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1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4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未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之連繫與調整、對工作場所未確實巡視及未指導協助承攬事業單位之安全衛生教育。(勞職授字第1050201189號) 來源
東螢實業有限公司 2016/04/1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1208號) 來源
偉仰企業有限公司 2016/04/1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7條、第300條第1項及粉塵危害預防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從事噪音及粉塵作業時,未提供適當安全衛生防護具,供勞工確實使用;因機械設備所發生之聲音超過90分貝時,雇主未採取工程控制、減少勞工噪音暴露時間;對於勞工8小時日時量平均音壓級超過85分貝(91.1分貝)或暴露劑量超過百分之五十時,未使勞工戴用有效之耳塞、耳罩等防音防護具;噪音超過90分貝之工作場所,未標示並公告噪音危害之預防事項,使勞工周知;對粉塵作業場所實施通風設備運轉狀況、勞工作業情形、空氣流通效果及粉塵狀況等隨時確認,未採取必要措施、未將預防粉塵危害之必要注意事項,通告全體有關勞工。(勞職授字第1050201181號) 來源
吉豐營造有限公司 2016/04/1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屋突處施工架工作臺(高約8.5公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之虞,未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978號) 來源
禾峰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1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1樓至6樓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及3至6樓北側陽台附近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外牆施工架工作臺設置內外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及於陽台開口部分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314號) 來源
晶鷹機械有限公司 2016/04/15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9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切割機之研磨輪未設置護罩。(勞職授字第1050201261號) 來源
崑崙山營造有限公司 2016/04/1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死亡職業災害,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1221號、第1050201222號) 來源
鎂利格膠磁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1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7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所設橡膠磁鐵貼合機具有捲入點,有危害勞工之虞時,未設護圍、導輪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938號) 來源
新宏興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1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差2公尺以上(約12.5公尺工作井)開口部分從事作業,使用垂直固定梯上下,其該固定梯未設置護籠,勞工有遭受墜落之虞,未採用符合國家標準14253規定之背負式安全帶及捲揚式防墜器。(勞職授字第1050201203號) 來源
東霙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1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2公尺以上施工架工作臺及屋突樓等開口部分從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之虞,未於施工架設置護欄(交叉拉桿、下拉桿)、護蓋(托架式補助板料)或安全網(長條型防墜網)及屋突樓設置護欄。(勞職授字第1050201295號) 來源
赫基營造有限公司 2016/04/1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3樓至5樓樓梯與5樓樓板邊緣開口部分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308號) 來源
晉豪營造有限公司 2016/04/1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高度12公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勞職授字第1050201336號) 來源
宏坤營造有限公司 2016/04/1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樓梯間開口部分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施工架工作臺內側設置交叉拉桿、下拉桿及樓梯間開口部分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340號) 來源
凌廣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1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拋光機之傳動輪、傳動帶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有護罩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225號) 來源
拓佑空間工程有限公司 2016/04/1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180號) 來源
秉南營造有限公司 2016/04/1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287號) 來源
全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1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施工架作業場所,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250號) 來源
龍裕營造有限公司 2016/04/1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運作,未對於邊坡模板作業之工作場所確實巡視;未予以連繫調整其工作場所必要之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未使勞工正確使用安全帽及未指導協助承攬人之安全衛生教育。(勞職授字第1050200728號) 來源
徐日鴻(即振益土木包工業) 2016/04/1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11條之1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工程坡坎開口邊緣從事模板拆除及清理作業時,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並未使勞工確實戴用安全帽。(勞職授字第1050200730號) 來源
徐日鴻(即振益土木包工業) 2016/04/1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0732號) 來源
錦標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1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外牆施工架工作臺設置內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勞職授字第1050201329號) 來源
義格營造有限公司 2016/04/1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作業、2樓以上靠近外牆施工架平台開口從事作業,未於外牆施工架工作臺設置內側交叉拉桿及內、外側下拉桿,2樓以上靠近外牆施工架之平台開口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337號) 來源
允祥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1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外側從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下拉桿,內側未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352號) 來源
宏城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1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油壓馬達連結轉軸有危害勞工之虞知部分,未設置護罩、護圍等設備;衝壓機械,未設有安全護圍等防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1331號) 來源
東弘金屬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1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固定式起重機3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未經再檢查合格即予使用。(勞職授字第1050201282號) 來源
字洋營造有限公司 2016/04/1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版及施工架等有開口之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229號) 來源
陳清貴 2016/04/1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版及施工架等有開口之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227號) 來源
泰誠發展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2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9條之6第1項、第29條之7第1項、第37條第1項、缺氧症預防規則第4條及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從事局限空間作業,其進入許可未於雇主、工作場所負責人或現場作業主管簽署後,始得使勞工進入作業;對勞工之進出,未予確認、點名登記,並作成紀錄保存一年;使勞工從事局限空間作業,有致其缺氧或中毒之虞者,作業區域超出監視人員目視範圍者,未使勞工佩戴安全帶及可偵測人員活動情形之裝置;工作井設置之固定梯子,梯子之頂端未突出地板面60公分以上;使勞工從事缺氧危險作業時,未置備測定空氣中氧氣濃度之必要測定儀器,並採取隨時可確認空氣中氧氣濃度、硫化氫等其他有害氣體濃度之措施;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勞職授字第1050201347號) 來源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20 缺氧症預防規則第4條、第2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從事人孔內進行充氣電纜查修作業前,未確認測定儀器之狀況(四用氣體偵測器故障無法使用);使勞工進入人孔前,未確認該空間氧氣濃度、硫化氫等其他有害氣體濃度。(勞職授字第1050201281號) 來源
許祐銨(即逸軒廣告社) 2016/04/2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1159號) 來源
玖豐工程有限公司 2016/04/2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20條第1項、第45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開口處工作場所從事護欄組立作,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等防護措施;對於所設置之護欄,其杆件之強度及錨錠明顯不足且前揭橋樑墩柱之施工架上下設施未以斜撐材作適當而充分之支撐。(勞職授字第1050200736號) 來源
謝昭寶(即宜昇工程行) 2016/04/2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5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勞工於良導體機器設備內之狹小空間,或於鋼架等致有觸及高導電性接地物之虞之場所,作業時所使用之交流電焊機,未有自動電擊防止裝置。(勞職授字第1050201145號) 來源
登鍠營造有限公司 2016/04/2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下拉桿、內側交叉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349號) 來源
定坤營造有限公司 2016/04/2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230號) 來源
洪福營造有限公司 2016/04/2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231號) 來源
李明儒(即明昌土木包工業) 2016/04/2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233號) 來源
展昇營造開發有限公司 2016/04/2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234號) 來源
劉博兼 2016/04/2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死亡職業災害,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1257號、第1050201313號) 來源
宏青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2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4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勞工於作業中或通行時,有接觸絕緣被覆配線或移動電線或電氣機具、設備之虞者,未有防止絕緣被覆破壞或老化等致引起感電危害之設施。(勞職授字第1050201353號) 來源
中昇機械有限公司 2016/04/2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使其正確戴用安全帽。(勞職授字第1050201089號) 來源
上島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2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1076號) 來源
上島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2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工作場所有物體飛落之虞者,未設置防止物體飛落之設備,並供給安全帽等防護具使勞工戴用。(勞職授字第1050201077號) 來源
遠東新世紀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2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1條、第43條第1項、第58條第1項、第63條、第91條及第12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勞工工作場所之通道堆置棧板,未保持不致使勞工跌倒之安全狀態,或採取必要之預防措施;對於機械之傳動鏈條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有護罩等設備;自動倉儲(自動化機械)具捲夾危害,未於出入口設置具連鎖功能之安全門、部分粗紗機(棉紡機)高速迴轉部分(紗筒)未設置護罩或其他適當之安全裝置;固定式起重機未設有過捲預防裝置;粗紗機抽吸集塵器(屬軌道機械)未設適當信號裝置,事先通知勞工週知或採取防撞、防夾安全裝置。(勞職授字第1050201078號) 來源
吳嘉班企業有限公司 2016/04/2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第28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作業場所,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1265號) 來源
中鼎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2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未依規定確實巡視,未採積極之連繫調整作為。(勞職授字第1050201165號) 來源
中鼎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05/1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屋頂女兒牆施築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593號) 來源
遠雄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2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外牆施工架斜籬组立作業場所,未協議高架危險作業管制、作業人員進場管制及協調施工架使用上之安全設施;未確實巡視;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予以連繫調整其工作場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未指導與協助承攬人實施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勞職授字第1050201264號) 來源
遠雄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2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2樓外牆施工架工作臺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361號) 來源
遠雄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2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從事作業時,對於施工架組拆危險作業之工作場所,未確實巡視及工作連繫與調整。(勞職授字第1050201303號) 來源
遠雄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2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40條第1項、第48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5公尺以上施工架、高度5公尺以上之吊料平臺等之構築及拆除,未建立按施工圖說施作之查驗機制及所設工作臺寬度未在40公分以上並舖滿密接之踏板。(勞職授字第1050201302號) 來源
特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2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第177條第1項、第19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齒輪、傳動帶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有護罩、護圍等設備;對有易燃液體之蒸氣滯留作業場所設置之攪拌機馬達,未具有適合於其設置場所危險區域劃分使用之防爆性能構造;對甲苯、二甲基甲醯胺、丁酮配管之閥,未標示其開關方向並以顏色、形狀等標明其使用狀態並於勞工易見之位置標示其原料,材料種類,供料對象。(勞職授字第1050201202號) 來源
安榮礦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2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機械之掃除、上油、檢查、修理或調整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者,未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及送料。(勞職授字第1050201305號) 來源
謝馨瑩(即泓展土木包工業) 2016/04/2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297號) 來源
濟業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2016/04/2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外牆施工架工作臺(高度約20公尺),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內側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332號) 來源
言展營造有限公司 2016/04/2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387號) 來源
易昇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2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條第2項、第90條、第106條第1項第4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勞工從事作業,有接觸機械、器具或設備之高溫熱表面引起灼燙傷之虞時,未設置警示標誌、適當之隔熱等必要之安全設施;起重機具之吊鉤或吊具,未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對於所使用之乙炔等高壓氣體鋼瓶,未加固定。(勞職授字第1050201354號) 來源
易昇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2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1356號) 來源
李明勳(即結興建築工程行) 2016/04/2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259號) 來源
宥泓企業有限公司 2016/04/2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196號) 來源
國群營造有限公司 2016/04/2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244號) 來源
在興營造有限公司 2016/04/2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等易生職業災害者,未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勞職授字第1050200827號) 來源
羅仲秀(即技佳中古電器行) 2016/04/2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7條第1項、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從事屋頂作業,未於屋架上設置適當強度,且寬度在30公分以上之踏板或裝設安全護網、未於屋架或天花板下方可能墜落之範圍,裝設堅固格柵或安全網等防墜設施;未指定專人指揮或監督該作業,且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勞職授字第1050201266號) 來源
祐車頭實業有限公司 2016/04/22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1項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所設之衝壓機械,未具有安全護圍;對於鑽孔機具作業,勞工手指有觸及之虞,未明確告知並標示勞工不得使用手套。(勞職授字第1050201328號) 來源
笙源營造有限公司 2016/04/2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1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開口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外牆施工架之連接部分及交叉部分,未以適當之金屬附屬配件確實連接固定,並以適當之斜撐材補強;對於工地施工圍籬,未有防止倒塌之設施。(勞職授字第1050201260號) 來源
合眾紙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2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置製袋機之打孔針轉軸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有護罩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379號) 來源
協造營造有限公司 2016/04/2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2樓至3樓樓梯開口部分及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樓梯設置護欄,施工架工作臺未設置交叉拉桿、下拉桿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391號) 來源
福禹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2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固定式起重機1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未經檢查合格即予使用。(勞職授字第1050201342號) 來源
登明營造有限公司 2016/04/2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部分施工架內、外側未設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360號) 來源
大友高空實業有限公司 2016/04/2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吊升荷重在3公噸以上之固定式起重機1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未經檢查合格即予使用。(勞職授字第1050201310號) 來源
名谷營造有限公司 2016/04/2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16條第1款、第9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勞工操作之車輛系營建機械(挖溝機)從事水管吊掛作業,未規定所有人員已遠離該機械時,始得起動;不得使挖溝機從事主要用途以外之吊掛作業。(勞職授字第1050201371號) 來源
光泉牧場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25 工業用機器人危害預防標準第2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從事機械手及輸送系統異常排除作業時,未於機器人可動範圍之外側設置圍柵或護圍,出入口未標示並告知勞工於運轉中禁止進入,設置之光電式安全裝置,未有效阻斷機器人運轉。(勞職授字第1050201395號) 來源
安村營造有限公司 2016/04/2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部分施工架內、外側未設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228號) 來源
麗偉營造有限公司 2016/04/2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部分施工架內、外側未設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316號) 來源
劉振家(即元宏土木包工業) 2016/04/2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296號) 來源
張賜彰(即宏彰企業社) 2016/04/2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370號) 來源
洪源福(即福隆工程行) 2016/04/2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1357號) 來源
興中紙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2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第58條、第76條第1項、第93條、第22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馬達傳動輪、傳動帶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有護罩、護圍等設備;複捲捲胴作業機械,其作業有危害勞工之虞,未設置護罩、護圍或具有連鎖性能之安全門等設備、護圍或具有連鎖性能之安全門等設備;抄紙機初捲機散漿開口部分,未有覆蓋,護圍,高度在90公分以上之圍柵等必要設備;對於升降機之升降路1樓出入口之門未有安全裝置。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邊緣及開口部份,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握把、覆蓋等防護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1411號) 來源
震雄機械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26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2條之1第1項、第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3條第1項未依事業規模設直接隸屬雇主之專責一級管理單位及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及管理人員。(勞職授字第1050201410號) 來源
良器有限公司 2016/04/2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1393號) 來源
大榮建築鋼架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2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1150號) 來源
大榮建築鋼架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2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高度2公尺以上作業場所之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並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勞職授字第1050201157號) 來源
山發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2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確實實施工作場所之巡視。(勞職授字第1050201149號) 來源
新亞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2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1條之1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道路上有鄰接道路作業或有導致交通事故之虞之工作場所,於夜間之柵欄,未設有照明或反光片等設施,又所設置之號誌、標示或柵欄等設施。(勞職授字第1050201339號) 來源
吳嘉班企業有限公司 2016/04/2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勞工有墜落危險之虞,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勞職授字第1050201304號) 來源
大漢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2016/04/2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勞職授字第1050201365號) 來源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四區養護工程處 2016/04/2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從事作業時,雖有設置協議組織運作,但未確實巡視,未採積極之連繫調整等作為。(勞職授字第1050201274號) 來源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2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工作場所未確實巡視,未採積極具體聯繫調整作為。(勞職授字第1050201080號) 來源
旭源包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2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使用對地電壓220伏特之移動式打包機及移動式扇風機,未於各該電動機具之連接電路上設置適合其規格,具有高敏感度、高速型,能確實動作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勞職授字第1050201404號) 來源
邱金水(即金瑞祥68號漁船) 2016/04/2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1408號) 來源
惠春營造有限公司 2016/04/2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2樓至3樓外部施工架工作臺,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內外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369號) 來源
華豐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2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4樓、5樓樓板開口部分及3樓至5樓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該樓板設置護欄或安全網,施工架工作臺未設置內外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405號) 來源
高度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2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設置熱媒鍋爐1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設備,其操作人員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合格即行操作。(勞職授字第1050201418號) 來源
德同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2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內外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427號) 來源
林寶琴(即吉宏土木包工業) 2016/04/2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內外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440號) 來源
東霙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2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勞工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消防管道間開口部分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外牆施工架工作臺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消防管道間開口部分未設置護欄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452號) 來源
松業營造有限公司 2016/04/2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等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內側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466號) 來源
郭士銘(即豪銘企業社) 2016/04/27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動力驅動之衝壓機械,未具有安全護圍、安全模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344號) 來源
華美光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27 有機溶劑中毒預防規則第25條第1項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廠內噴漆區於室內儲藏有機溶劑或其混存物(油漆)時,未使用備有栓蓋之堅固容器,以免有機溶劑或其混存物之溢出、漏洩、滲洩或擴散。(勞職授字第1050201432號) 來源
志昌邱鋼鐵有限公司 2016/04/2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固定式起重機之吊鉤或吊具,未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勞職授字第1050201439號) 來源
特力屋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2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16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用堆高機時,使勞工搭載於行駛中之堆高機貨叉所承載貨物之托板上方。(勞職授字第1050201273號) 來源
閎翔營造有限公司 2016/04/2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內外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441號) 來源
詠淯營造實業有限公司 2016/04/2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該處設置內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448號) 來源
欣上原有限公司 2016/04/2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邊緣及開口部份,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握把、覆蓋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450號) 來源
喬合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2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置內外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491號) 來源
南部化成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2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8條第1項第5款、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所設電腦數值控制機械(塑膠押出成型機),未設置護罩、護圍或具有連鎖性能之安全門等設備;所設動力衝剪機械(油壓裁切機),未具有安全護圍。(勞職授字第1050201406號) 來源
洪瑞南(即瑞南企業社) 2016/04/2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7條、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1、3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勞工有暴露於高溫、低溫、非游離輻射線、生物病原體、有害氣體、蒸氣、粉塵或其他有害物之虞者,未置備適當安全衛生防護具,並使勞工確實使用;所設衝剪機械,未具有安全護圍、安全模;特定用途之專用衝剪機械或自動衝剪機械及衝剪機械之原動機、齒輪、轉軸、傳動輪、傳動帶及其他構件,有引起危害之虞者,未設置護罩、護圍、套胴、圍柵、護網、遮板或其他防止接觸危險點之適當防護物。(勞職授字第1050201426號) 來源
包憲斌(即盈豐土木包工業) 2016/04/2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449號) 來源
鄉林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2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412號) 來源
國群營造有限公司 2016/04/2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420號) 來源
皇昌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2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開口及外牆施工架上端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217號) 來源
展昇營造開發有限公司 2016/04/2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外牆施工架上端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1299號) 來源
兆銳塑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2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1430號) 來源
上捷電子有限公司 2016/04/2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97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化學設備或其附屬設備,為防止因爆炸、火災、洩漏等造成勞工之危害,未確定輸送原料、材料於化學設備或自該等設備卸收產品之有關閥、旋塞等之正常操作。(勞職授字第1050201455號) 來源
東霙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2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規定將工程交付承攬,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對於承攬人使用未具安全防滑梯面之合梯從事模板組立作業,未確實巡視;未對該場所使用未具安全防滑梯面合梯之滑落危害連繫調整其工作場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1428號) 來源
駿鴻達企業有限公司 2016/04/2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0條第1項第4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用之鋼管合梯,未有安全之防滑梯面。(勞職授字第1050201436號) 來源
永恆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2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內側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468號) 來源
郭世傑 2016/04/2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421號) 來源
新竹市私立愛丁堡美語補習班 2016/05/0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0條第1項僱用勞工時未對勞工實施一般體格檢查。(勞職授字第1050201383號) 來源
新竹市私立愛丁堡美語補習班 2016/05/0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4條第1項未會同勞工代表訂定適合其需要之安全衛生工作守則,報經勞動檢查機構備查後,公告實施。(勞職授字第1050201384號) 來源
利晉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05/0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從事作業時,工作場所負責人未確實巡視,未採積極連繫調整等作為。(勞職授字第1050201462號) 來源
蔡定綸(即旭暘工程行) 2016/05/0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與結構體間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464號) 來源
九德松益股份有限公司 2016/05/0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8條第5款及固定式起重機安全檢查構造標準第45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置電腦數值控制自動化機械具(CNC車床 )有危險之部分,未設置護罩、護圍或具有連鎖性能之安全門等設備;固定起重機操作用開關器按鈕,未於操作人員易見處標示該操作用開關器所控制之動作種類及動作方向。(勞職授字第1050201409號) 來源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2016/05/0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0853號) 來源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2016/05/1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在2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邊緣部分,勞工有墜落危險之虞,未設有是當強度之護欄等防護措施(僅以鐵鍊作為圍欄,其鐵鍊以任何方向加以荷重即顯著變形)。(勞職授字第1050201456號) 來源
冠豪營造有限公司 2016/05/0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施工架工作臺內側及樑側模等開口部分,未設置安全母索並使勞工使用安全帶,未確實巡視;未對於該等場所墜落危害連繫與調整其工作場所之必要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1444號) 來源
貫鼎有限公司 2016/05/0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樑側模開口部分從事組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之虞,未設置安全母索及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1447號) 來源
上贏興業有限公司 2016/05/0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吊升荷重在3公噸以上之固定式起重機1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未經檢查合格即予使用。(勞職授字第1050201483號) 來源
吉豐營造有限公司 2016/05/0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內側未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未確實巡視;未對於該場所高度2公尺以上之處所墜落危害連繫調整其工作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1517號) 來源
豐田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05/0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522號) 來源
樸砡營造有限公司 2016/05/0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作業、通往4樓樓梯間開口及電梯井開口,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外牆施工架工作臺設置內側交叉拉桿及內、外側下拉桿,通往4樓樓梯間開口及電梯井開口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523號) 來源
廣柏營造有限公司 2016/05/0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11條之1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版及施工架等有開口之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勞職授字第1050201419號) 來源
育恩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5/0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3條、第9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升降機之升降路各樓出入口,未使升降搬器出入口門於開啟時升降機不能開動並停止上下;對於升降機之升降路各樓出入口門,未使搬器地板與樓板相差7.5公分以上時,升降路出入口門不能開啟。(勞職授字第1050201549號) 來源
安倉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5/0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雖有設置協議組織運作,惟未確實協議執行高空工作車使用上之安全措施、未指定專人指揮監督勞工依計畫從事作業、未確實巡視、未協調及指揮停止前述作業,亦未採積極之連繫調整作為。(勞職授字第1050201276號) 來源
駿程工程有限公司 2016/05/0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28條之1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僱用勞工於使用高空工作車進行橋面修飾之作業場所,未指定專人指揮監督勞工依計畫從事高空工作車作業,及未使勞工佩戴安全帶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277號) 來源
中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05/0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5條第1項第3款及第71條第1、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施工架未在適當之垂直、水平距離處與構造物妥實連接;從事露天開挖作業,其垂直開挖最大深度在1.5公尺以上者未設擋土支撐;繪製施工圖說並指派或委請前項專業人員簽章確認其安全性後按圖施作之。(勞職授字第10502012771號) 來源
當代營造有限公司 2016/05/0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工區現場外牆施工架高度2公尺以上之工作台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內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382號) 來源
兆子星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05/0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台開口等場所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勞工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室內外施工架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385號) 來源
元茂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5/0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施工架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388號) 來源
久和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05/0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勞工於外牆施工架從事貼磚作業,未確實實施工作場所巡視,及連繫調整承攬人採取前述作業之必要安全防墜設施。(勞職授字第1050201397號) 來源
揚晉工程有限公司 2016/05/0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外牆施工架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398號) 來源
遠揚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05/0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差1.5公尺以上之作業場所未設置合格之上下設備,且高度2公尺以上之作業場所未設置合格之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482號) 來源
新竹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16/05/0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確實於協議組織協議作業人員進場管制、未對工作場所之環境清潔作業情況進行巡視、未確實指導及協助台業環境清潔維護股份有限公司辦理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勞職授字第1050201429號) 來源
巨逸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5/0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外牆施工架工作臺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內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474號) 來源
豪基營造有限公司 2016/05/0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將工程之「水電工程」交付承攬,未於作業前以書面告知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職業安全衛生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僅以每日勤前教育及危害告知單告知作業勞工,未符合規定)。(勞職授字第1050201477號) 來源
豪基營造有限公司 2016/05/0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4款與承攬人及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工作場所未確實實施指揮、監督及協調工作,對於施工架工作臺有發生墜落之虞之場所作業時,未確實巡視;未連繫調整其防止墜落之設施,對於承攬人從事水電作業,未指導及協助承攬人相關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勞職授字第1050201485號) 來源
錡品有限公司 2016/05/0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2項將該工程之「牆面切割作業」交付再承攬,未於事前以書面或召開協商會議並作成紀錄具體明確告知再承攬人,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應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對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從事牆面切割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應於工作臺開口部分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或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1484號) 來源
喜業營造有限公司 2016/05/0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吊料口開口部分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施工架工作臺內側設置交叉拉桿、下拉桿及吊料口開口部分設置護欄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495號) 來源
華春營造有限公司 2016/05/0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2F露台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施工架未於內側設置交叉拉桿、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497號) 來源
翰佳營造有限公司 2016/05/0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2F露台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施工架未於內側設置交叉拉桿、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519號) 來源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2016/05/0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立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採取工作之連繫與調整,未確實巡視。(勞職授字第1050201223號) 來源
鎧鈺有限公司 2016/05/0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2項以其事業之全部或一部分交付承欖時,未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1224號) 來源
詹文進 2016/05/0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57條第4款、第163條第1款、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5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拆除構造物時,未於拆除進行中,隨時注意控制拆除構造物之穩定性;對於拆除鋼構、鐵構件或鋼筋混凝土構件時,未有防止各該構件之突然扭轉、反彈或倒塌等之適當設備或措施;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處所進行作業,其設置工作台有困難時,未採取張掛安全網、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勞工因墜落而遭致危險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1442號、勞職授字第1050201509號) 來源
全盛鴻營造有限公司 2016/05/0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1311號) 來源
全盛鴻營造有限公司 2016/05/0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有發生倒塌、崩塌之虞之構造物或其他物體之上方、內部或其周邊場所作業者,未有防止發生倒塌、崩塌之設施。(勞職授字第10502013111號) 來源
台灣玻璃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5/0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四次承攬人同一時期、同一工作場所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有設置協議組織及使用移動式起重機之搭乘設備(吊籃)未經專業機構簽認且未有足夠強度,搭載人員從事作業,未實施連繫與調整。(勞職授字第1050201400號) 來源
台灣玻璃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5/1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5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從事濾網棉更換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施工架或其他方法設置工作台。(勞職授字第1050201700號) 來源
聯安國際消防安全設備有限公司 2016/05/0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2項將避雷器安裝工程之移動起重機起重吊掛工程交付於再承攬人承攬,未於事前告知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及有關安全衛生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14001號) 來源
新鎰營造有限公司 2016/05/0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梯等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該處設置護欄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534號) 來源
杜育芬(即育芬工程行) 2016/05/0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未於內側設置交叉拉桿、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423號) 來源
大恭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5/0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機械之掃除、上油、檢查、修理或調整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者,未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及送料。為防止他人操作該機械之起動等裝置或誤送料,未採上鎖或設置標示等措施,並設置防止落下物導致危害勞工之安全設備與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1518號) 來源
五鳳旗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5/0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條第2項、第43條第1項及第287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置攝氏70度熱水排水管,其高溫熱表面引起灼燙傷之虞時,未設置警示標誌、適當之隔熱等必要之安全設施;對攪拌槽馬達傳動軸,未加裝護罩、護圍;使勞工有暴露於高溫熱水燙傷之虞,未置備適當安全衛生防護具,並使勞工確實使用。(勞職授字第1050201494號) 來源
桃園市政府環境清潔稽查大隊 2016/05/0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57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從事垃圾清運作業時,勞工搭載於行駛中之垃圾車後方踏板,車輛搖動致有墜落之虞。(勞職授字第1050201459號) 來源
宏錩工程有限公司 2016/05/0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2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7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2公尺以上未設護籠等保護裝置之垂直固定梯、局限空間等高處作業,未採用符合國家標準14253規定之捲揚式防墜器;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僱用勞工從事露天開挖作業,其垂直開挖最大深度應妥為設計,如其深度在1.5公尺以上者,未設擋土支撐;從事缺氧危險作業時,未予適當換氣。(勞職授字第1050201469號) 來源
精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05/0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1172號) 來源
立榮清潔有限公司 2016/05/0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7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從事截流溝清潔作業時,因截流溝內有氫氧化鈉溶液,未有適當防護具,供勞工確實使用。(勞職授字第1050201122號) 來源
泰成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6/05/0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工作台高度超過2公尺以上開口處,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及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535號) 來源
建中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05/0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鄰近深度2公尺以上之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414號) 來源
友傳企業有限公司 2016/05/0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臥式熱媒鍋爐1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設備,未經檢查合格即予使用。(勞職授字第1050201367號) 來源
友傳企業有限公司 2016/05/0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8條第5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所屬工廠自動化機械(木皮裁切機)對於勞工有顯著夾、切傷危害,未設具連鎖性能安全門。(勞職授字第1050201476號) 來源
良和營造有限公司 2016/05/0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管道間開口部分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之虞,未於施工架工作臺設置交叉拉桿、下拉桿及於管道間開口部分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460號) 來源
貫銓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5/0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內側交叉拉桿與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520號) 來源
東元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2016/05/0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6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從事掀舉傾卸車維修作業,將載貨台掀起查看時,未使用安全擋塊、安全支柱等物品支撐載貨台,掀舉傾卸車未有防止載貨台驟然下落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521號) 來源
泰集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2016/05/0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等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施工架工作臺內側設置交叉拉桿、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529號) 來源
辰宇機電有限公司 2016/05/0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5條第1項、第256條、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從事緊急照明燈更換活線作業(高度在2公尺以上),未戴用絕緣用防護具或使用活線作業用器具或其他類似之器具;未架設施工架或其他方法設置工作台及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勞職授字第1050201551號) 來源
侯泰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5/0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吊升荷重在3公噸以上之固定式起重機計2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未經檢查合格即予使用。(勞職授字第1050201591號) 來源
業豐營造有限公司 2016/05/0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吊料口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594號) 來源
宏觀營造有限公司 2016/05/0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結構體東側外牆施工架及卸貨碼頭鋼構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結構體東側外牆施工架及卸貨碼頭鋼構場所,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471號) 來源
唐將營造有限公司 2016/05/0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版及施工架等有開口之場所作業,勞工有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548號) 來源
謝椎全 2016/05/0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2樓外牆進行電線遷移作業,勞工有墜落危險之虞,未架設施工架或其他方式設置工作台,未張掛安全網及未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勞職授字第1050201298號) 來源
台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5/0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96條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化學設備或其配管,操作化學設備或其配管之閥、旋塞、控制開關、按鈕等,未保持良好性能,標示其開關方向,必要時並以顏色、形狀等標明其使用狀態。(勞職授字第1050201348號) 來源
利榮營造有限公司 2016/05/0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內側與端部開口部分及透天厝棟2樓至4樓樓板開口部分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施工架工作臺設置內側交叉拉桿與下拉桿及端部開口部分護欄,樓板開口部分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538號) 來源
岩城營造有限公司 2016/05/0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在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內側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554號) 來源
協揚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5/0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等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559號) 來源
建基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5/0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及樓梯及樓板開口部分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害之虞,未於施工架工作臺設置內、外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樓梯與樓板開口部分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592號) 來源
新億營造有限公司 2016/05/0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606號) 來源
鋒富機械有限公司 2016/05/0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吊升荷重在3公噸以上固定式起重機3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未經檢查合格即予使用。(勞職授字第1050201706號) 來源
偉邦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5/0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及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梁、柱、牆、版等模板組立及邊牆鋼筋組紮等作業場所,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開口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321號) 來源
鴻翰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5/0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572號) 來源
傳承營造有限公司 2016/05/0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版及施工架等有開口之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500號) 來源
宗葆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2016/05/0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0條、第11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固定式起重機之吊鉤或吊具,未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堆高機於駕駛者離開其位置時,未採將貨叉等放置於地面,並將原動機熄火、制動。(勞職授字第1050201571號) 來源
冷研科技有限公司 2016/05/0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1596號) 來源
冷研科技有限公司 2016/05/0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廠內清理乾冰作業未對於乾冰成型機之清理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者,未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及送料。(勞職授字第1050201599號) 來源
國懋營造有限公司 2016/05/1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橋面板及上部結構邊緣及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橋面板及結構支撐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396號) 來源
台灣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6/05/1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7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勞工有暴露於高溫作業,未置備適當安全衛生防護具,並使勞工確實使用。(勞職授字第1050201446號) 來源
燿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6/05/1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確實巡視並採取防止職業災害必要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1557號) 來源
宜鼎環境科技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5/1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4條第1項、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差2公尺以上施工架平台開口,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適當強度之圍欄;對於高度差在1.5公尺以上之施工架,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558號) 來源
一穎企業有限公司 2016/05/1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廠內機台維修作業停止運轉時,未設置防止落下物導致危害勞工之安全設備與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1561號) 來源
一穎企業有限公司 2016/05/1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1562號) 來源
信鼎技術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2016/05/1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於汽輪發電機房高處從事固定式起重機維修作業,未使用安全帶等必要之防護具。(勞職授字第1050201514號) 來源
鉅程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5/1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施工架工作臺內側設置交叉拉桿、下拉桿及長條型防墜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582號) 來源
聯立鑫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5/1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定期或不定期召開協議會議;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未設置內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未確實巡視;未對於該場所墜落危害連繫調整其工作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1601號) 來源
東展營造有限公司 2016/05/1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內交叉拉桿、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539號) 來源
興洋工程有限公司 2016/05/1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施工架遮斷板處從事磁磚填縫作業及其場所,未確實巡視所設置之護蓋具有能使人員安全通過之強度;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有,勞工有遭受墜落危害之虞,未予以連繫調整其工作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1542號) 來源
興洋工程有限公司 2016/05/1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21條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遮斷板上從事外牆磁磚填縫作業及其場所,未設置具有能使人員安全通過之強度之護蓋。(勞職授字第1050201543號) 來源
中威營造有限公司 2016/05/1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將工程交付承攬,未於作業前告知承攬人有關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職業安全衛生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1362號) 來源
中威營造有限公司 2016/05/1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4款將工程交付承攬,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未設置協議組織及工作場所負責人未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工作;對於承攬人從事作業未確實巡視;未對該場所危害連繫調整其工作場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未指導協助承攬人對其勞工施以從事工作及預防災變所必要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勞職授字第1050201364號) 來源
立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05/1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高處從事觸媒冷卻器回裝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使其確實使用安全帶。(勞職授字第1050201386號) 來源
高通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5/1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1樓至7樓樓梯開口部分及外牆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1樓~7樓樓梯開口部分設置護欄,外牆施工架工作臺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633號) 來源
東霙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5/1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南側外牆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下拉桿、內側交叉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634號) 來源
今仁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5/1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8條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從事塑膠皮料捲胴收料之收料捲取機部分,其作業有危害勞工之虞,未設置護罩、護圍或具有連鎖性能之安全門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637號) 來源
功和營造有限公司 2016/05/1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及2F露台高度約4.5公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外牆施工架工作臺設置內側交叉拉桿與下拉桿及2F露台設置護欄等防墜設施。(勞職授字第1050201652號) 來源
欣築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5/1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2樓至4樓外部施工架工作臺,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交叉拉桿、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655號) 來源
慶築營造有限公司 2016/05/1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交叉拉桿、下拉桿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658號) 來源
松富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5/12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置動力驅動之衝壓機械(衝床),未設連鎖防護式、雙手起動式、感應式、拉開式或掃除式安全裝置之一。(勞職授字第1050201533號) 來源
慶讚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5/1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北側牆結構上(高度約8.5公尺)從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安全母索等防護設備,未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未確實巡視;未對於該等場所墜落危害連繫與調整其工作場所之必要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1597號) 來源
曹添祥 2016/05/1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北側牆結構(高度約8.5公尺)上從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之虞,未依規定設置安全母索,未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1598號) 來源
詠淯營造實業有限公司 2016/05/1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外牆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內外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621號) 來源
葉記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5/1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內外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及長條型防墜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627號) 來源
中一光電有限公司 2016/05/1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將工程交付承攬,未於作業前以書面具體告知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職業安全衛生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1635號) 來源
中一光電有限公司 2016/05/1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7條第1項第1、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烤漆鐵板及塑膠材質採光板所構築之廠房屋頂,未於屋架規劃安全通道、設置適當強度且寬度在30公分以上之踏板;屋架下方可能墜落之範圍,裝設堅固格柵或安全網等防墜設施。(勞職授字第1050201638號) 來源
聚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05/1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2項將工程交付再承攬,未於作業前以書面具體告知再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職業安全衛生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1640號) 來源
聚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05/1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7條第1項第1、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於以烤漆鐵板及塑膠材質採光板所構築之廠房屋頂從事作業時,未於屋架規劃安全通道、設置適當強度且寬度在30公分以上之踏板;屋架下方可能墜落之範圍,裝設堅固格柵或安全網等防墜設施。(勞職授字第1050201642號) 來源
國城營造有限公司 2016/05/1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641號) 來源
錦泰營造有限公司 2016/05/1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7條第1項第1、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於以烤漆鐵板及塑膠材質採光板所構築之廠房屋頂從事作業時,未於屋架規劃安全通道、設置適當強度且寬度在30公分以上之踏板;屋架下方可能墜落之範圍,裝設堅固格柵或安全網等防墜設施。(勞職授字第1050201643號) 來源
登田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5/1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內側設置交叉拉桿、下拉桿及長條型防護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644號) 來源
富瑄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5/1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以其事業之全部或一部分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1617號) 來源
富瑄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5/1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立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採取工作之連繫與調整,未確實巡視。(勞職授字第1050201618號) 來源
富瑄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5/1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等開口之場所作業,勞工有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616號) 來源
奕彊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5/1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2項以其事業之全部或一部分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職業安全衛生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1619號) 來源
李木泉(即穩建工程行) 2016/05/1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2項以其事業之全部或一部分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職業安全衛生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1620號) 來源
夏都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2016/05/1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1條、第43條第1項、第106條第1項第4款、第275條第1項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勞工工作場所之通道、地板、階梯,未保持不致使勞工跌倒、滑倒、踩傷等之安全狀態,或採取必要之預防措施;對於機械之原動機、轉軸、齒輪、帶輪、飛輪、傳動輪、傳動帶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有護罩、護圍、套胴、跨橋等設備;對於高壓氣體容器,不論盛裝或空容器,使用時,未加以固定;對於電氣設備發電室、變電室、或受電室內之電路附近,不得堆放任何與電路無關之物件等。(勞職授字第1050201659號) 來源
福源營造有限公司 2016/05/1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458號) 來源
萬財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5/1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第83條、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9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集塵設備馬達、輸送料(帶)馬達及成品檢查輸送帶馬達之齒輪,未有護罩、護圍等設備;佈膠臺之扇(排)風機葉片,未設護網或護圍等設備;研磨機之研磨輪,未設置護罩。(勞職授字第1050201660號) 來源
利豐包裝材料有限公司 2016/05/13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剪斷機械(塑膠袋切割機)未設安全護圍。(勞職授字第1050201611號) 來源
羅仲秀(即技佳中古電器行) 2016/05/1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1628號) 來源
宏樸營造有限公司 2016/05/1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71條第1、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入口處樓板開口、移動式施工架最上層開口、雨水池旁邊坡開口等場所作業時,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對於雨水池開挖部分,未設擋土支撐及未繪製施工圖說並指派或委請地質、土木等專業人員簽章確認其安全性後按圖施作之。(勞職授字第1050201681號) 來源
宏樸營造有限公司 2016/05/1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之連繫與調整及工作場所之巡視。(勞職授字第1050201681號) 來源
德豐銘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2016/05/1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勞工在作業中使用之物質,有因接觸而傷害皮膚感染、或經由皮膚滲透吸收而發生中毒等之虞時,未置備不浸透性防護衣、防護手套、防護靴、防護鞋等適當防護具,並使勞工使用。(勞職授字第1050201723號) 來源
大弘水泥製品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5/1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吊升荷重在3公噸以上之固定式起重機1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未經檢查合格即予使用。(勞職授字第1050201510號) 來源
大弘水泥製品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5/1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固定式起重機之過捲預防裝置損壞,未即修復。(勞職授字第1050201512號) 來源
鴻元金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05/1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固定式起重機之吊鉤或吊具,未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勞職授字第1050201555號) 來源
華茂營造有限公司 2016/05/1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部分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內外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613號) 來源
丙安科技有限公司 2016/05/1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08條第1項第5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壓氣體容器之貯存,未安穩置放並加固定及裝妥護蓋。(勞職授字第1050201691號) 來源
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 2016/05/1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06條、第28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用之高壓氣體容器(壓力約25kg/cm2),未標明所裝氣體之品名(外標氧氣但實際內裝二氧化碳),亦未加以固定;對於作業中有物體飛落或飛散,致危害勞工之虞,未備置適當之安全帽及其他防護。(勞職授字第1050201200號) 來源
紹華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5/1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2樓底板開口處,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312號) 來源
紹華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5/1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2公尺以上開口處模板材料搬運等危險作業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確實巡視,未採積極之連繫調整作為。(勞職授字第10502013121號) 來源
東裕工程有限公司 2016/05/1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第133條、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使其正確戴用安全帽;模板支撐作業主管未於作業現場指揮勞工作業;對於距地高度2公尺以上開口從事模板材料搬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3122號) 來源
吉揚國際有限公司 2016/05/1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06條第1項、第108條第1項、第124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壓氣體容器(二氧化碳鋼瓶)於使用及貯存時,未加固定及裝妥護蓋;堆高機未置備有後扶架。(勞職授字第1050201445號) 來源
柏信工程有限公司 2016/05/1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6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工作井上方架空電線電路之接近場所從事作業,未設置護圍、或於該電路四周裝置絕緣用防護裝備等設備或採取移開該電路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1629號) 來源
鴻祥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5/1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協議架空電線作業之安全措施,未確實巡視,未協調指揮作業及積極連繫調整。(勞職授字第10502016291號) 來源
邦城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5/1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672號) 來源
中宇環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05/1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45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施工架上下設備場所作業時,未於該處適當之垂直、水平距離處與構造物妥實連接(現場施工架已明顯挫曲)。(勞職授字第1050201673號) 來源
德昌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5/1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內側設置交叉拉桿、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544號) 來源
城邑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5/1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及2至7樓樓梯開口部分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施工架工作臺設置雙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樓梯開口部分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662號) 來源
薰漢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05/1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板邊緣開口部分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693號) 來源
國鈞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5/1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內側設置交叉拉桿、下拉桿及長條型防墜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703號) 來源
建大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5/1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8條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整布機之捲胴作業,有危害勞工之虞,未設置護罩、護圍或具有連鎖性能之安全門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724號) 來源
宏遠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05/16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7條第1項第1款、第8條第1項第4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辦公室設有中央管理方式之空氣調節設備之建築物室內作業場所,未每6個月監測二氧化碳濃度1次以上;廠內使用氰化鈉、硫酸等危險物之作業場所,未每6個月監測其濃度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50201671號) 來源
國登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5/1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20條第1項第6款、第62條之1第1項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除必須之進出口外,護欄未圍繞所有危險之開口部分;高度2公尺以上施工構台之覆工板等板料間隙未在3公分以下。(勞職授字第1050201687號) 來源
舜立機械廠有限公司 2016/05/1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1646號) 來源
宗聖塑膠有限公司 2016/05/1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1654號) 來源
昇恒昌股份有限公司 2016/05/1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5條、第159條、第232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工作場所之打包機,具有顯著危險處,未於適當位置設置有明顯標誌之緊急制動裝置;物料堆放有妨礙消防器具之緊急使用;工作場所之有墜落危險之場所(固定梯及碼頭作業區),未設置警告標示,並禁止與工作無關之人員進入。(勞職授字第1050201600號) 來源
財團法人宜蘭縣私立慧燈高級中學 2016/05/1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57條、第29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勞工於接近低壓電路或其支持物從事敷設、檢查、修理、油漆等作業時,未於該電路裝置絕緣用防護裝備;從事電氣工作之勞工,未使其使用電工安全帽、絕緣防護具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器具。(勞職授字第1050201648號) 來源
聯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05/1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7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勞工有暴露於含琥珀酸單[2-[(2-甲基-丙烯酰基)氧]乙基]酯有害物,未置備適當防護具,並使勞工確實使用。。(勞職授字第1050201727號) 來源
凱鴻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2016/05/1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8條第5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款對於電腦數值控制鑽孔機,其作業有危害勞工之虞,其安全門未具連鎖性能,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1507號) 來源
東鋼鋼結構股份有限公司 2016/05/1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4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承攬人勞工操作電腦數值控制鑽孔機從事鑽孔作業具有被夾危害,未確實巡視;未連繫調整其工作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未指導及協助承攬人相關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勞職授字第1050201508號) 來源
篁霖營造有限公司 2016/05/1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交叉拉桿、下拉桿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682號) 來源
瓏毅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5/1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689號) 來源
金樹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5/1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緩流池外牆頂、抽水機房頂板等開口部分,未設置護欄、護蓋(補助板料)或安全網(長條型防墜網)等防護設備,未設置安全母索及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未確實巡視;未對於該等場所墜落危害連繫與調整其工作場所之必要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1734號) 來源
金樹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5/1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緩流池外牆頂、抽水機房頂板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補助板料)或安全網(長條型防墜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735號) 來源
興鋓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5/1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緩流池外牆頂、抽水機房頂板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之虞,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補助板料)或安全網(長條型防墜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738號) 來源
鼎旺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5/1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室內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交叉拉桿、下拉桿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739號) 來源
福特六和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2016/05/1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58條第1項、第26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勞工從事高壓電路之檢查、修理等活線作業時,未使作業勞工戴用絕緣用防護具及;對於高壓活線接近作業,未指定監督人員負責指揮。(勞職授字第1050201686號) 來源
宸毅營造有限公司 2016/05/1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交叉拉桿、下拉桿及長條型防墜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378號) 來源
豪基營造有限公司 2016/05/1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板開口部分及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樓板設置護欄,施工架工作臺設置交叉拉桿、下拉桿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683號) 來源
松懋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2016/05/1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吊料口、樓梯間開口部分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施工架工作臺設置交叉拉桿、下拉桿、吊料口、樓梯間開口部分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688號) 來源
岩城營造有限公司 2016/05/1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2樓至5樓樓板開口部分及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樓板設置護欄,施工架工作臺設置交叉拉桿、下拉桿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696號) 來源
成中恆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5/1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及樓梯等開口部分,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未確實巡視;未對於該等場所墜落危害連繫與調整其工作場所之必要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1725號) 來源
成中恆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5/1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樓梯等開口部分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之虞,未設置交叉拉桿、下拉桿,樓梯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726號) 來源
竟峰營造有限公司 2016/05/1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776號) 來源
德威工程有限公司 2016/05/1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梯開口部分及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樓梯設置護欄,施工架工作臺設置交叉拉桿、下拉桿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779號) 來源
鋒富機械有限公司 2016/05/1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6條、第9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鑽孔機、截角機等旋轉刃具作業,應明確告知並標示勞工不得使用手套;固定式起重機之吊鉤或吊具,未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勞職授字第1050201708號) 來源
鋒富機械有限公司 2016/05/1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吊升荷重在3公噸以上固定式起重機2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未經檢查合格即予使用。(勞職授字第1050201706號) 來源
台灣杰士電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5/1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自動裁耳沾液機之掃除、上油、檢查、修理或調整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者,未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及送料。(勞職授字第1050201713號) 來源
利德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05/1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00條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隧道、坑道之通路未規劃作業人員專用通路。(勞職授字第1050201584號) 來源
利德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05/1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以其事業之全部或一部分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1586號) 來源
利德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05/1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立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採取工作之連繫與調整,未確實巡視。(勞職授字第1050201587號) 來源
日日興工程有限公司 2016/05/1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2項以其事業之全部或一部分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職業安全衛生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1589號) 來源
辛銳企業社 2016/05/1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之規定,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1653號) 來源
大潤發流通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5/1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5條、第230條第1項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升降機之升降路各樓出入口門,未有連鎖裝置,使搬器地板與樓板相差7.5公分以上時,升降路出入口門不能開啟之;使用之合梯未有防滑絕緣腳座套。(勞職授字第1050201762號) 來源
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 2016/05/1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工作之必要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1375號) 來源
億盛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5/1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勞工於從事鐵件作業,未確實實施工作場所巡視,及連繫調整承攬人採取必要之安全防墜設施。(勞職授字第1050201552號) 來源
新世紀興業有限公司 2016/05/1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5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鐵件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採取張掛安全網等防護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1553號) 來源
新高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5/1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20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擋土牆施工架開口、施工架與結構體間開口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擋土牆施工架,未具有高度在35公分以上,55公分以下之中間欄杆或等有效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755號) 來源
承優營造有限公司 2016/05/1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第281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20條第1項、第40條第1項、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高度在2公尺以上之支撐上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未使用安全帶;構臺護欄前方2公尺內之樓板堆放鋼筋物料;施工構台未按施工圖說施作及施工構台有變更設計施工圖說未重新製作。(勞職授字第1050201756號) 來源
力麗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5/1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第一種壓力容器2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設備,未經檢查合格即予使用。(勞職授字第1050201736號) 來源
瑞瑩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5/1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樓板及樓梯等開口部分之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施工架工作臺設置內側交叉拉桿與下拉桿,該樓板、樓梯開口部分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767號) 來源
戴勵股份有限公司 2016/05/1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2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荷重在1公噸以上之堆高機,未指派經特殊作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人員操作。(勞職授字第1050201728號) 來源
欽富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5/19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1項、第24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以動力驅動之衝壓機械及剪斷機械,未具有安全護圍、安全模、特定用途之專用衝剪機械或自動衝剪機械;置有操作用腳踏開關或腳踏板之衝壓機械,未設置防止因誤觸而導致滑塊等意外動作之腳踏開關或腳踏板之外罩。(勞職授字第1050201763號) 來源
陳美惠(即宏泰木材行) 2016/05/1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1768號) 來源
鎮遠營造有限公司 2016/05/1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屋頂等有開口之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753號) 來源
富泰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5/2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135條第1項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0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外牆施工架及電梯井開口等高度2公尺以上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以可調式鋼管支柱為模板支撐之支柱時,未以制式之金屬附屬配件為之;使用之合梯,未具堅固之構造、梯腳未具防滑絕緣腳座套及未具防滑梯面部分。(勞職授字第1050201745號) 來源
麗明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5/2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交叉拉桿、下拉桿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698號) 來源
伸格股份有限公司 2016/05/2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吊升荷重在3公噸以上固定式起重機3座,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未經檢查合格即予使用。(勞職授字第1050201729號) 來源
王哥營造有限公司 2016/05/2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樓梯間開口部分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施工架工作臺設置交叉拉桿、下拉桿,樓梯間開口部分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760號) 來源
盈勝浪板有限公司 2016/05/2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屋頂、樓層及樓梯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未設置安全母索及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之措施;對於高度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作業場所,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773號) 來源
勇鋼企業有限公司 2016/05/2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勞工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屋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及屋頂、二樓樓層及樓梯開口部分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未設置安全母索及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未確實巡視;未對於該等場所墜落危害連繫與調整其工作場所之必要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1784號) 來源
喬鼎營造有限公司 2016/05/2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下拉桿、內側交叉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797號) 來源
遠東新世紀股份有限公司 2016/05/2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98條、第287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化學設備及其附屬設備之改善、修理、清掃、拆卸等作業,未決定作業方法及順序,並事先告知有關作業勞工;從事高溫作業未置備適當之防護具,並使勞工確實使用,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1746號) 來源
遠東新世紀股份有限公司 2016/05/3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設置鍋爐1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設備,其操作人員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合格即行操作。(勞職授字第1050201665號) 來源
凱達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5/2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構台樓梯平台上下處開口,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護欄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作業場所,未提供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636號) 來源
常欣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5/2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樓梯間(高度約3公尺)及A棟1至4樓管道間開口部份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479號) 來源
長春石油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2016/05/2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承攬人於洗滌塔平台(高度約2.76公尺)上從事油漆作業,未採取連繫調整其工作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1513號) 來源
翔陽營造有限公司 2016/05/2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及1~4樓樓梯及樓板開口部分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施工架工作臺設置雙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樓梯與樓板開口部分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630號) 來源
瑞助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5/2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交叉拉桿、下拉桿)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731號) 來源
容拓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5/2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等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交叉拉桿、下拉桿)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761號) 來源
華夏海灣塑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5/23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12條之1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3條第1項對於所訂之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事項未確實執行,使勞工飲酒後從事聚氯乙烯膠皮割餘料作業,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1788號) 來源
聯晟營造有限公司 2016/05/2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內外側交叉拉桿及內外側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804號) 來源
嘉組企業有限公司 2016/05/2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內外側交叉拉桿及內外側下拉桿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822號) 來源
國福造船廠 2016/05/23 有機溶劑中毒預防規則第1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勞工使用有機溶劑從事塗裝作業及清洗施工器具時,未指定現場主管擔任有機溶劑作業主管,從事監督作業。(勞職授字第1050201807號) 來源
大祥耐火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05/2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7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搬運、使用有刺角物、凸出物時,未置備適當防護眼鏡並使勞工確實使用。(勞職授字第1050201710號) 來源
大祥耐火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05/2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1711號) 來源
士元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5/2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未設內交叉拉桿、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687號) 來源
偉基營造有限公司 2016/05/2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地下水平支撐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地下室場所作業,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751號) 來源
偉基營造有限公司 2016/06/0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版及施工架等有開口之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940號) 來源
順鑫專業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5/2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AC002工作井開口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752號) 來源
家福股份有限公司 2016/05/2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75條第1項第1款、第106條第1項第4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發電室內之電路附近,不得堆放任何與電路無關之物件;對於高壓氣體鋼瓶,未加以固定。(勞職授字第1050201754號) 來源
家福股份有限公司 2016/05/3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2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荷重在1公噸以上之堆高機,未指派經特殊作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人員操作。(勞職授字第1050201775號) 來源
富泰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5/2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工作台開口處,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1017573號) 來源
富泰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5/2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外牆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782號) 來源
富泰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5/2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外牆施工架高度超過2公尺以上之工作台開口處,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874號) 來源
宜興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5/2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梯開口部分及外牆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樓梯開口部分設置護欄,外牆施工架工作臺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697號) 來源
德威工程有限公司 2016/05/2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樓梯間開口部分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施工架工作臺設置交叉拉桿、下拉桿,樓梯間開口部分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818號) 來源
正任營造有限公司 2016/05/2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及教室外陽台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施工架工作臺內側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陽台開口部分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819號) 來源
高興昌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2016/05/2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2條第2項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從事製管機管夾座油管檢修吊掛作業時,使用之吊耳與吊掛物之結合方式,未能承受所吊物體之整體重量,使其不致脫落。(勞職授字第1050201808號) 來源
彩鴻實業有限公司 2016/05/2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5條、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升降機之升降路各樓出入口門,未有連鎖裝置,使搬器地板與樓板相差7.5公分以上時,升降路出入口門不能開啟之;衝壓機械未具有安全護圍。(勞職授字第1050201814號) 來源
富達運輸股份有限公司 2016/05/2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97條、第287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從事己內醯胺卸料作業時,未確定卸收產品之有關閥、旋塞等之正常操作及未穿著適當防護具。(勞職授字第1050201656號) 來源
集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5/2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未辦理工作之連繫與調整;未確實巡視工作場所。(勞職授字第1050201657號) 來源
永信橡膠工業有限公司 2016/05/25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置之衝剪機械(橡膠裁切機)未設置安全護圍;設置之橡膠裁切機傳動帶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有護罩、護圍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795號) 來源
力厲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5/2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8條第1項第82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電腦數值控制或其他自動化機械具有危險之部分,未設置護罩、護圍或具有連鎖性能之安全門等設備;對於射出成型機,鑄鋼造形機,打模機等,有危害勞工之虞者,未設置安全門、雙手操作式起動裝置或其他安全裝置。(勞職授字第1050201834號) 來源
雍御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5/25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77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堆高機未置警報裝置。(勞職授字第1050201817號) 來源
嘉能營造有限公司 2016/05/2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雇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勞職授字第1050201820號) 來源
嘉能營造有限公司 2016/06/2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抽水站體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206號) 來源
中華通路租賃股份有限公司 2016/05/2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53條、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7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料堆積,為防止倒塌、崩塌或掉落,未採取繩索捆綁、護網、擋樁、限制高度或變更堆積等必要設施;堆高機未於其左右各設一個方向指示器。(勞職授字第1050201811號) 來源
迦樂醫療財團法人迦樂醫院 2016/05/2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75條第1項第1款、第26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發電室內之電路附近,不得堆放任何與電路無關之物件;對於600伏特以下之電氣設備前方,未保持至少有80公分以上之水平工作空間。(勞職授字第1050201833號) 來源
大裕營造有限公司 2016/05/2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天井施工架及施工架與結構體間開口、天井、管道間開口,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803號) 來源
林美格(即金隆興668號漁船) 2016/05/2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1810號) 來源
嶔嶸有限公司 2016/05/26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置動力驅動之衝壓機械(衝床),未具有安全護圍。(勞職授字第1050201692號) 來源
睦昇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5/2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未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或長條型防護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871號) 來源
全程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5/2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機械之原動機、轉軸、齒輪、帶輪、飛輪、傳動輪、傳動帶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有護罩、護圍、套胴、跨橋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800號) 來源
志祥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5/27 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第64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使用固定式起重機具從事吊掛作業,未規定一定之運轉指揮信號,且未指派專人負責指揮,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1832號) 來源
喜提達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16/05/2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勞職授字第1050201857號) 來源
勝昌實業有限公司 2016/05/2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吊升荷重在3公噸以上之固定式起重機計2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其操作人員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合格即行操作。(勞職授字第1050201825號) 來源
大晟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5/2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天花板施工平臺開口部分及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天花板施工平臺設置護欄,施工架工作臺設置交叉拉桿、下拉桿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866號) 來源
萬家香醬園股份有限公司 2016/05/2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16條第1項第1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堆高機於駕駛者離開其位置時,未採將貨叉等放置於地面,並將原動機熄火、制動。(勞職授字第1050201843號) 來源
邦凱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5/3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固定式起重機之吊鉤或吊具,未設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勞職授字第1050201744號) 來源
展才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5/3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施工架高度超過2公尺以上之工作台開口處,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792號) 來源
立宸食品企業有限公司 2016/05/3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第1項、第94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攪拌機之調整作業有危害勞工之虞,未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升降機各樓出入口未明顯標示其積載荷重。(勞職授字第1050201905號) 來源
陳義香(即新永隆26號漁船) 2016/05/3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40203130號) 來源
中鼎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05/3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勞工從事露天開挖作業時,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亦未採積極之「連繫調整」作為。(勞職授字第1050201867號) 來源
中鼎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06/0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及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71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垂直開挖深度1.5公尺以上之排水溝,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設備及擋土支撐。(勞職授字第1050201785號) 來源
良記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5/3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71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開挖作業之工作場所從事露天開挖作業,勞工有遭受崩塌及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擋土支撐及未設置安全上下之設備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870號) 來源
壹鼎豪機械有限公司 2016/05/3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第57條第1項對於輸送帶滾輪之轉軸,未設置護罩、護圍、套胴,使勞工從事輸送帶下方水管清理作業,未停止相關機械運轉,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1835號) 來源
財嘉昌有限公司 2016/05/3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碎石機輸送帶滾輪之轉軸有危害勞工之虞,未設置護罩、護圍、套胴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778號) 來源
財嘉昌有限公司 2016/05/3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將工程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砂石製造生產作業有發生捲夾等危害因素暨依職業安全衛生法及有關安全衛生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1780號) 來源
財嘉昌有限公司 2016/05/3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該作業期間對於工作場所未實施巡視,無對承攬人工作場所輸送帶滾輪之安全設施實施連繫與調整,未協助及指導辦理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勞職授字第1050201781號) 來源
基隆市環境保護局 2016/05/3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之1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16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從事道路坑洞修補作業,有危害作業勞工之虞,未要求作業人員穿戴適當安全帽;使用車輛系營建機械(挖土機)作業時,未禁止人員進入操作半徑內,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1915號) 來源
崧富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5/3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及露臺樓板開口部分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施工架工作臺設置內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樓板開口部分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878號) 來源
賴秀英(即森銘寶工程行) 2016/05/3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死亡職業災害,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1910號) 來源
賴秀英(即森銘寶工程行) 2016/05/3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第1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升降路(電梯井)開口部分從事手推車吊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或安全網及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安全帽之措施等。(勞職授字第1050201914號) 來源
利榮營造有限公司 2016/05/3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將工程部分交付承攬,對於高處作業,未於事前以書面具體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升降路(電梯井)等工作場所之工作環境、墜落等危害因素暨職業安全衛生法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1917號) 來源
利榮營造有限公司 2016/05/3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4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高處作業,未協議高處危險作業,且未留存紀錄備查; 工作場所負責人對於高處作業,有立即發生危險之虞,未確實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命令其停止該危險作業;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升降路(電梯井)開口部分,勞工有墜落危害之虞之場所,未確實巡視及連繫調整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對於該承攬人從事高處作業,未指導及協助承攬人相關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勞職授字第1050201918號) 來源
利榮營造有限公司 2016/05/3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升降路(電梯井) 開口部分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919號) 來源
冠鈞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6/0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外牆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台等作業場所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內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848號) 來源
達固營造有限公司 2016/06/0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0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及走道等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內側交叉拉桿下拉桿、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使用之合梯未具堅固之構造、梯腳,未具止滑座套與未具安全之防滑梯面。(勞職授字第1050201865號) 來源
功和營造有限公司 2016/06/0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4款與承攬人及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具體協議作業人員進場管制及未協調垃圾管道使用上之安全設施;未確實巡視作業場所;對於作業場所有物體飛落危害之虞,未連繫調整其工作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未指導及協助承攬人及再承攬人之安全衛生教育。(勞職授字第1050201524號) 來源
功和營造有限公司 2016/06/0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將工程部分交由承攬時,未於事前以書面具體告知承攬人其工作環境、物體飛落等危害因素暨職業安全衛生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1526號) 來源
功和營造有限公司 2016/06/0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28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以升降機升降路做為垃圾管道並使勞工以投擲之方式運送廢料包時,未設置警示線及專責監視人員全時監視,並嚴禁人員進入警示線之區域內。(勞職授字第1050201894號) 來源
蔡崇寅(即木崇工程行) 2016/06/0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28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以升降機升降路做為垃圾管道並使勞工以投擲之方式運送廢料包時,未設置警示線及專責監視人員全時監視,並嚴禁人員進入警示線之區域內。(勞職授字第1050201530號) 來源
勝義發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6/0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821號) 來源
高觀實業有限公司 2016/06/0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7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置之離心機(脫水機)有捲入危害,未設置覆蓋及連鎖裝置。(勞職授字第1050201937號) 來源
郡峰營造有限公司 2016/06/0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樓梯開口部分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外牆施工架工作臺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樓梯開口部分設置護欄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956號) 來源
耀大營造有限公司 2016/06/0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958號) 來源
恒大股份有限公司 2016/06/0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包裝機前驅動滾輪檢修作業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者,未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及送料。(勞職授字第1050201999號) 來源
國森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6/0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第17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馬達之傳動帶等有惟和勞工之虞之部分,未設護罩等設備;儲存區等場所有易燃液體之蒸氣(甲苯、丙酮、正己烷、丁酮、乙酸乙酯等閃火點攝氏65度以下之有機溶劑)而有火災爆炸之虞,使用之電氣箱、電風扇、廣播器、攝影機及插座等未具有適合於其設置場所危險區域劃分使用之防爆性能構造。(勞職授字第1050201938號) 來源
國森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6/0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設置臥型爐筒煙管式鍋爐1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設備,其操作人員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合格即行操作。(勞職授字第10502019381號) 來源
力鵬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6/0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7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從事薄膜蒸發器出料管阻塞清除作業,未使勞工穿著適當防護具,並使勞工確實使用。(勞職授字第1050201793號) 來源
久億營造有限公司 2016/06/0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開口部分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施工架工作臺設置護欄(交叉拉桿、下拉桿)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959號) 來源
鄭培松(即益松鋼架工業社) 2016/06/0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5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第19條、第14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屋頂鋼樑從事鋼構組配作業,未架設施工架或其他方法設置工作臺;未使勞工使用安全帶、安全帽;未指派鋼構組配作業主管於作業現場決定作業方法,指揮勞工作業,監督勞工確實使用個人防護具,確認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之有效狀況,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1982號) 來源
杜水泉 2016/06/0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7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有危險物等其他危險性存在之虞之配管等容器,從事熔接熔斷及明火之作業發生火花,未事先清除該等物質並確認無危險之虞。(勞職授字第1050201759號) 來源
升逸企業有限公司 2016/06/0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粉碎機之排料閥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設置護罩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965號) 來源
洛城營造有限公司 2016/06/0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5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開口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外牆施工架等構件之連接部分或交叉部分,未以適當之金屬附屬配件確實連接固定,並以適當之斜撐材補強。(勞職授字第1050201995號) 來源
石秀室內設計有限公司 2016/06/0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死亡職業災害,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1924號) 來源
石秀室內設計有限公司 2016/06/0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0條第1項第3款、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使用之合梯,兩梯腳間未有金屬等硬質繫材扣牢,腳部未有防滑絕緣腳座套;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1934號) 來源
成中恆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6/0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屋突樓外牆施工架工作臺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交叉拉桿、下拉桿)、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984號) 來源
昶程有限公司 2016/06/04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以動力驅動之衝剪機械(衝床),未具有連鎖防護式、雙手啟動式、感應式、拉開式或掃除式安全裝置之一。(勞職授字第1050201847號) 來源
允誠營造有限公司 2016/06/0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40條第1項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施工構臺之構築,未事先就預期施工時之最大荷重,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置備施工圖說,並指派所僱之專任工程人員簽章確認強度計算書及施工圖說。(勞職授字第1050201960號) 來源
得利營造有限公司 2016/06/0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西側2F及屋頂工作場所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952號) 來源
統益機電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06/0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7條第1項第1、2款、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在石綿板、鐵皮板等材料構築之雞寮屋頂從事太陽能板勘查丈量作業,未於屋架或天花板支架上設置適當強度且寬度在30公分以上之踏板;未於屋架或天花板下方可能墜落範圍,裝設堅固格柵或安全網;未使勞工使用安全帶。(勞職授字第1050201973號) 來源
建高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06/0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11樓、13樓至14樓樓板開口部分及13樓至14樓外部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樓板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施工架工作臺內側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013號) 來源
國統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2016/06/0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0條、第108條第1項第5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固定式起重機之吊具,未設置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氣體存放區之氧氣鋼瓶未予以固定及裝妥護蓋貯存。(勞職授字第1050201983號) 來源
金立興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6/0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事業單位以其事業之全部或一部分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職業安全衛生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1886號) 來源
金立興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6/0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該作業期間對於工作場所未實施巡視及實施連繫與調整。(勞職授字第1050201888號) 來源
金立興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6/0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69條第1項第3、4、5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以機械從事露天開挖作業時,未指派專人指揮,以防止機械翻覆,未嚴禁操作人員以外之勞工進入營建用機械之操作半徑範圍內,未車輛機械裝設倒車或旋轉警示燈及蜂鳴器,以警示周遭其他工作人員。(勞職授字第1050201889號) 來源
黃耀新 2016/06/0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16條第1項第3款對於就業場所作業之車輛機械作業時,未禁止人員進入操作半徑內或附近有危險之虞之場所。(勞職授字第1050201890號) 來源
黃耀新 2016/06/0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0711號勞職授字第1050201891號) 來源
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6/06/0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27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堆高機之操作,其載運之貨物未保持穩固狀態。(勞職授字第1050201962號) 來源
安倉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6/0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勞工於外牆施工架工作平臺開口場所作業,未確實巡視;對於該等場所墜落危害之虞,未連繫與調整其工作場所之必要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2010號) 來源
生良機械五金有限公司 2016/06/07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16條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所設動力驅動之衝壓機械(衝床),將雙手操作更換為腳踏式操作之操作切換開關,未另設置其安全機能。(勞職授字第1050202017號) 來源
和隆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6/0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第5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置污泥輸送帶、擠條機、幫浦和餵料機等傳動帶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有護罩等設備;從事擠條機之掃除、調整等作業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者,為防止他人操作該機械之起動等裝置,未採上鎖或設置標示等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1846號) 來源
立榮清潔有限公司 2016/06/0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1844號) 來源
立榮清潔有限公司 2016/06/0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使其正確戴用安全帽。(勞職授字第1050201892號) 來源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區管理處 2016/06/0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勞工有墜落危險之虞,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勞職授字第1050201939號) 來源
建埕營造有限公司 2016/06/0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20條第1項、第40條第2項、第48條第1項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露台施工架開口、帷幕樓板開口、樓梯間施工架開口,電梯內工作台開口,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護欄、護蓋、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施工架上設置之護欄,未具有高度在35公分以上,55公分以下之中間欄杆或等效設備;對於5公尺以上吊料平台處施工架改架變更設計,未重新製作強度計算書及施工圖說;對於施工架工作臺寬度,未在40公分以上並舖滿密接之踏板;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施工架有物體飛落之虞,未設斜籬等防止物體飛落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004號) 來源
勝發營造有限公司 2016/06/0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施工架工作臺設置護欄(交叉拉桿、下拉桿)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033號) 來源
榮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06/0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之作為,未確實實施工作場所之巡視。(勞職授字第1050202001號) 來源
榮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06/0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20條第1項、第40條第2項、第48條第1項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護欄、護蓋、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施工架上設置之護欄,未具有高度在35公分以上,55公分以下之中間欄杆或等效設備;對於5公尺以上吊料平台處施工架改架變更設計,未重新製作強度計算書及施工圖說;對於施工架工作臺寬度,未在40公分以上並舖滿密接之踏板;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施工架有物體飛落之虞未設斜籬等防止物體飛落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002號) 來源
榮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06/1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梯及通風管道等開口部分及外部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樓梯及通風管道開口部分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施工架工作臺內側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082號) 來源
榮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06/1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梯及通風管道等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確實巡視;未連繫調整其工作必要之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2083號) 來源
榮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06/1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該作業期間對於工作場所未實施巡視及未施實施連繫與調整。(勞職授字第1050202062號) 來源
榮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06/1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工作場所負責人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擋土牆模板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確實巡視及連繫調整其工作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2142號) 來源
榮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06/2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2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邊緣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及部分開口邊緣使用強度不足之鋼筋作為護欄。(勞職授字第1050202170號) 來源
沅創營造有限公司 2016/06/0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處,勞工有遭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018號) 來源
伯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06/08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以動力驅動之衝壓機械,未具有安全護圍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032號) 來源
建泓營造有限公司 2016/06/0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處,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046號) 來源
鴻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06/1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20條第1項、第48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對於設置之護欄未有腳趾板及護欄杆柱之錨錠,未使整個護欄具有抵抗於上欄杆之任何一點,於任何方向加以75公斤之荷重,而無顯著變形之強度;對於設置之施工架之工作臺寬度未在40公分以上並舖滿密接之踏板。(勞職授字第1050201964號) 來源
北聯冷凍股份有限公司 2016/06/13 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第20條第1項、第5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特定化學設備之蓋板、凸緣、閥或旋塞等之接合部分,為防止前項物質自該部分漏洩,未使用墊圈密接等必要措施;對於製造、處置或使用特定化學物質之作業場所,未置備與同一工作時間作業勞工人數相同數量以上之適當必要防護具,並保持其性能及清潔,使勞工確實使用。(勞職授字第1050202043號) 來源
詠淯營造實業有限公司 2016/06/1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外牆施工架工作臺設置內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108號) 來源
馮天清(即協華畜牧場) 2016/06/1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1836號勞職授字第1050201990號) 來源
馮天清(即協華畜牧場) 2016/06/1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機械之掃除、上油、檢查、修理或調整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者,未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及送料。(勞職授字第1050201840號) 來源
宏昇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6/1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及吊料口,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028號) 來源
久和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06/1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40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5公尺以上施工架之構築,未落實按施工圖說施作之查驗機制。(勞職授字第1050201908號) 來源
國聯石材企業有限公司 2016/06/1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外牆施工架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909號) 來源
萬代福營造有限公司 2016/06/1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0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度5公尺以上施工架之構築,未落實按施工圖說施作之查驗機制。(勞職授字第1050201997號) 來源
萬代福營造有限公司 2016/06/1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5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樓梯及樓板開口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施工架等構件之連接部分或交叉部分,未以適當之金屬附屬配件確實連接固定,並以適當之斜撐材補強。(勞職授字第1050202069號) 來源
台崧起重工程有限公司 2016/06/1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2011號) 來源
台崧起重工程有限公司 2016/06/1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5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使用堆高機作業其運輸路線,未妥善規劃,並作標示;對於勞工於有車輛出入或往來之工作場所作業,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反光背心等防護衣。(勞職授字第1050202157號) 來源
好士達營造有限公司 2016/06/1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超過2公尺以上之工作台開口處,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053號) 來源
桃鼎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2016/06/1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5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施工架等構件之連接部分或交叉部分,未以適當之金屬附屬配件確實連接固定,並以適當之斜撐材補強。(勞職授字第1050202141號) 來源
奇巧調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06/1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從事切麵機麵皮掃除、調整作業,未停止切麵機相關機械運轉。(勞職授字第1050202025號) 來源
奇巧調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06/14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3條第1項事業單位未依風險及規模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及管理人員。(勞職授字第1050202026號) 來源
林振輝(即聯友工程行) 2016/06/1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勞職授字第1050202029號) 來源
信濃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6/1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施工架工作臺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084號) 來源
嘉組企業有限公司 2016/06/1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梯及通風管道開口部分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樓梯及通風管道開口部分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086號) 來源
明煌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6/1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平臺,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確實巡視;未連繫與調整其工作場所之必要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2091號) 來源
育韋鷹架有限公司 2016/06/1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拆架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先行扶手框)或安全母索並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未指定施工架組配作業主管於作業現場監督勞工確實使用個人防護具及確認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之有效狀況。(勞職授字第1050202094號) 來源
互助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6/1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20條第5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旋轉樓梯使用繩索為護欄,其杆件之強度,未使整個護欄具有抵抗於上欄杆之任何一點,於任何方向加以75公斤之荷重,而無顯著變形之強度。(勞職授字第1050202099號) 來源
岩城營造有限公司 2016/06/1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及樓板開口部分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施工架工作臺設置雙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樓板開口部分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105號) 來源
國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06/1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樓梯開口部分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外牆施工架工作臺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樓梯開口部分設置護欄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133號) 來源
陳朝金 2016/06/1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1949號勞職授字第1050202137號) 來源
陳朝金 2016/06/1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6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架空電線或電氣機具電路之接近場所從事工作物之材料吊掛等作業,與帶電體未保持規定之接近界限距離外,並未於該電路四周裝置絕緣用防護裝備等設備或採取移開該電路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1948號) 來源
鴻華營造有限公司 2016/06/1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齒槽溝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045號) 來源
日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06/1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第116條第1項第10款第177條第1項第1、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送料機之傳動輪及傳動帶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有護罩或護圍等設備;未禁止勞工站立於堆高機之貨叉所承載貨物之托板上從事作業;對於含有農藥芬普尼、紅磚粉及8-9%甲醇之粒劑攪拌槽清理作業,未依危險特性採取通風、換氣、除塵等措施外,並未指定專人於作業前測定其蒸氣、氣體之濃度及未具有適合於其設置場所危險區域劃分使用之防爆性能構造。(勞職授字第1050202023號) 來源
日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06/1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2024號) 來源
三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06/1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9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集塵設備馬達之傳動輪及傳動帶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有護罩或護圍等設備;維修區之切割研磨輪、研磨機,未設置護罩。(勞職授字第1050202030號) 來源
三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06/1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設置鍋爐1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設備,其操作人員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合格即行操作。(勞職授字第1050202031號) 來源
千多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6/1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5條、第116條第1項第1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升降機之升降路出入口門之連鎖裝置失效,未能使搬器地板與樓板相差7.5公分以上時,升降路出入口門不能開啟之;堆高機駕駛離開其位置時,未採將貨叉等放置於地面,並將原動機熄火、制動。(勞職授字第1050202060號) 來源
嘉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6/14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77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堆高機未設置警報裝置。(勞職授字第1050202063號) 來源
葆力華國際貿易有限公司 2016/06/1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機械之掃除、上油、檢查、修理或調整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者,未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及送料。(勞職授字第1050202070號) 來源
葆力華國際貿易有限公司 2016/06/1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2072號) 來源
樺正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6/1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16條第1項第1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堆高機駕駛離開其位置時,未採將貨叉等放置於地面,並將原動機熄火、制動。(勞職授字第1050202130號) 來源
沛鑫包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06/1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5條有機溶劑中毒預防規則第25條第1項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升降機之升降路各樓出入口門,未有連鎖裝置,使搬器地板與樓板相差7.5公分以上時,升降路出入口門不能開啟之;未使用備有栓蓋之堅固容器,有機溶劑或其混存物之溢出、漏洩、滲洩或擴散,未有防止與作業無關人員進入該儲藏場所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2131號) 來源
欽瑞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6/14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95條第107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置桌上型研磨機之研磨輪,未設置護罩;未具有可調整研磨輪與工作物支架之間隙在3毫米以下之工作物支架。(勞職授字第1050202132號) 來源
宏錩工程有限公司 2016/06/1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37條第1項、第28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設置之固定梯子,梯子之頂端,未突出板面60公分以上;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泥作作業,勞工有墜落危險之虞,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勞職授字第1050202122號) 來源
泰誠發展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6/1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項、第2項、第29之2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安全帶之使用,未視作業特性,依國家標準規定選用適當型式;對於2公尺以上未設護籠等保護裝置之垂直固定梯、局限空間,未採用符合國家標準14253規定之背負式安全帶及捲揚式防墜器;局限空間作業,未於作業場所入口顯而易見處所公告「事故發生時之緊急措施及緊急聯絡方式」,使作業勞工周知。(勞職授字第1050202125號) 來源
南港輪胎股份有限公司 2016/06/1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機械之掃除、上油、檢查、修理或調整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者,未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及送料。為防止他人操作該機械之起動等裝置或誤送料,未採上鎖或設置標示等措施,並設置防止落下物導致危害勞工之安全設備與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1771號) 來源
誌豐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6/1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吊升荷重3公噸以上之固定式起重機3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未經檢查合格即予使用。(勞職授字第1050202027號) 來源
臺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6/1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對於承攬人從事硫酸管路拆卸作業有硫酸接觸危害,未確實巡視;未採取積極具體作為連繫與調整之作為。(勞職授字第1050201851號) 來源
臺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6/2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置之棉改紡乾燥打包機,具有顯著危險者,未於適當位置設置有明顯標誌之緊急制動裝置。(勞職授字第1050202187號) 來源
臺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6/2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承攬人勞工於乾燥打包機處理積棉作業有被捲夾危害未確實巡視;未連繫調整其工作所必要之緊急制動等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2188號) 來源
蕭耀榮(即嘉展工程行) 2016/06/15 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第30條第1項第3、1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從事硫酸管路拆卸作業時,未確實將該物質自該作業設備排空;未使作業勞工穿著適當防護具。(勞職授字第1050201928號) 來源
建新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2016/06/1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2022號) 來源
仁擇營造有限公司 2016/06/1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開口部分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施工架工作臺內側設置交叉拉桿、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107號) 來源
員昇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6/1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梯開口部分及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樓梯設置護欄及於施工架工作臺設置交叉拉桿、下拉桿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116號) 來源
坤聯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6/1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梯間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144號) 來源
高偉營造有限公司 2016/06/1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118號) 來源
日揚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6/1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內交叉拉桿、下拉桿、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117號) 來源
詳豐工程行 2016/06/1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048號) 來源
千旺海產有限公司 2016/06/1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1961號) 來源
光楹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06/1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5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處及外牆施工架作業場所,未設置護欄、護蓋;安全網及交叉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052號) 來源
沈修毅(即仙炑企業社) 2016/06/1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將工程交付承攬時,未於作業前告知承攬人有關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職業安全衛生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2096號) 來源
沈修毅(即仙炑企業社) 2016/06/1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4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未設置協議組織;未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工作;未確實巡視作業場所;未指導協助承攬人辦理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勞職授字第1050202097號) 來源
林炎敦(即長泰五金建材行) 2016/06/1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5條第2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鐵皮屋鋼架上從事舖設浪板作業,未設置足夠強度之必要裝置或安全母索供安全帶鉤掛,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使其正確戴用,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2098號) 來源
麗明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6/1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板開口部分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樓板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114號) 來源
麗明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6/1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31條第1項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模板支撐構件連接固定處部分,未使用大型C型夾及#12鐵線等固定,及使用數量與經簽認之施工圖不符,未建立按施工圖說施作之查驗機制。(勞職授字第1050202115號) 來源
麗明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6/2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2119號勞職授字第1050202120號) 來源
雅邇發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6/1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施工架工作臺內側設置交叉拉桿、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181號) 來源
捷睿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6/06/1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5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在高度在2公尺以上之從事監視器剪線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未以架設施工架或其他方法設置工作台,及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對於使用之移動梯,未採取防止滑溜或其他防止轉動之必要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1757號) 來源
捷睿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6/06/1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1758號) 來源
健策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6/17 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第3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勞工使用硫酸從事電鍍作業時,未設置緊急沖淋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071號) 來源
台灣立凱電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06/1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7條、第300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勞工暴露於粉塵及噪音等危害之作業場所,未置備佩戴之適當安全衛生防護具。(勞職授字第1050202149號) 來源
裕航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2016/06/1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未使勞工於機械、器具或設備之操作、修理、調整及其他工作過程中,有足夠之活動空間,不得因機械、器具或設備之原料或產品等置放致對勞工活動、避難、救難有不利因素,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2090號勞職授字第1050202136號) 來源
富強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6/2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將工程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以書面或協商會議紀錄具體告知承攬人有關鋼筋組立作業之工作環境、有發生感電危害因素暨職業安全衛生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防止感電危害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1806號) 來源
富強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6/2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及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將承攬人與再承攬人納入協議組織運作,未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該作業期間對於工作場所未實施巡視。(勞職授字第10502018062號) 來源
泰源慶有限公司 2016/06/2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2項將工程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以書面或協商會議紀錄具體告知再承攬人感電危害因素,且未對電剪機電動機具之連接電路設置高敏感度、高速型之漏電斷路器及設有防止絕緣被破壞或老化等致引起感電危害之設施。(勞職授字第10502018061號) 來源
儒鑫工程有限公司 2016/06/2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使用對地電壓在150伏特以上移動式或攜帶式電動機具,或於金屬板上或鋼架上等導電性良好場所使用移動式或攜帶式電動機具,為防止因漏電而生感電危害,未於各該電動機具之連接電路上設置適合其規格,具有高敏感度、高速型,能確實動作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勞職授字第10502018063號) 來源
施文忠 2016/06/2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鋼筋上導電性良好場所使用攜帶式電動機具,未於各該電動機具之連接電路上設置適合其規格,具有高敏感度、高速型,能確實動作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18064號) 來源
廣京營造有限公司 2016/06/2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7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深度超過1.5公尺以上之露天開挖作業場所,未設擋土支撐。(勞職授字第1050201936號) 來源
健益汽車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6/2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72條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1項、第1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置衝剪機械5台以上,其衝剪機械及其安全裝置裝設有鎖式換回開關,未指定作業管理人員保管其鎖匙;衝剪機械未具有安全護圍等防護裝置;衝剪機械具有雙手操作更換為腳踏式操作之操作切換開關之機台,未具有安全護圍等防護裝置。(勞職授字第1050202146號) 來源
金槍資源回收有限公司 2016/06/2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28條之1、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4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使用高空工作車之作業,未指定專人指揮監督勞工依計畫從事作業;未使該高空作業車工作台上之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對於鋼構之組立、架設、爬升、拆除、解體或變更等作業,未指派鋼構組配作業主管於作業現場決定作業方法,指揮勞工作業、監督勞工確實使用個人防護具及確認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之有效狀況,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2145號) 來源
同成營造有限公司 2016/06/2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梯開口部分及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樓梯設置護欄,施工架工作臺設置交叉拉桿、下拉桿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176號) 來源
黃保澄(即昱興塗裝社) 2016/06/20 有機溶劑中毒預防規則第1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勞工從事有機溶劑作業時(機械噴漆塗裝),現場未置有機溶劑作業主管,從事監督作業。(勞職授字第1050202121號) 來源
梅瑞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6/2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06條第1項第4款、第25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高壓氣體容器(不論盛裝或空容器),使用時未加固定;不得於通路上使用臨時配線或移動電線。(勞職授字第1050202123號) 來源
溫士頓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2016/06/20 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第3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勞工從事特定化學物質之作業時,未於作業場所指定現場主管擔任特定化學物質作業主管,實際從事監督作業(勞職授字第1050202124號) 來源
福大自動控制機器有限公司 2016/06/20 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第23條第24條第1項、第26條、第31條、第3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移動式起重機之使用,不得超過額定荷重;對於所操作之中型移動式起重機於設置完成時,未實施荷重試驗及安定性試驗;未防止起重機構造部分之鋼材、接合處或銲接處等,有發生變形、折損或破斷等情形;未採取防止人員進入吊舉物下方及吊舉物通過人員上方之設備或措施;未設置過負荷預防裝置。(勞職授字第1050202135號) 來源
啟森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6/2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地下1F挑空區臨時傳料孔及B1車道排煙管道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193號) 來源
富築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6/2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內交叉拉桿、下拉桿、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164號) 來源
文建營造有限公司 2016/06/2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高度二公尺以上之2F電梯口及施工架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內交叉拉桿、下拉桿、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178號) 來源
真毅營造有限公司 2016/06/2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047號) 來源
銓興營造有限公司 2016/06/2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092號) 來源
騰偉營造有限公司 2016/06/2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4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勞工於作業中或通行時,有接觸絕緣被覆配線之虞,未將電線架高或加以防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106號) 來源
興億營造有限公司 2016/06/2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外牆施工架高度超過2公尺以上之工作台開口處,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127號) 來源
紹華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6/2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超過2公尺以上之工作台開口處,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140號) 來源
久年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6/2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台作業時,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及未設置護欄、護蓋及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156號) 來源
和茂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6/2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挖面南、北側邊緣開口部分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211號) 來源
宏陞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6/2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外牆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213號) 來源
昱豐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2016/06/2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182號) 來源
利榮營造有限公司 2016/06/2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外牆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內交叉拉桿、下拉桿及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外牆施工架未於適當距離與構造物妥實連接。(勞職授字第1050202088號) 來源
弘光開發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6/2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作業場所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及同處高差1.5公尺以上作業場所未設置合格上下設備部分。(勞職授字第1050202113號) 來源
羅東鋼鐵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6/2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2179號) 來源
羅東鋼鐵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6/2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9條之1、第29條之2、第29條之3、第29條之4、第29條之5、第29條之6、第29條之7、第249條、第281條第1項、第31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從事局限空間作業,未訂定危害防止計畫,未於作業場所入口顯而易見處所公告注意事項,使作業勞工周知,未於入口顯而易見處所公告禁止進入之規定,未採取連續確認氧氣、危害物質濃度之措施,未指定專人檢點該作業場所,確認換氣裝置等設施無異常,未依規定申請進入局限空間許可;使勞工從事局限空間作業,有致其缺氧或中毒之虞者,於良導體設備內之檢修工作所用之手提式照明燈,其使用電壓超過24伏特;高度2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勞工工作場所無充分之光線。(勞職授字第1050202095號) 來源
來絡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6/2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71條第5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衝床之一行程一停止機構,未保持應有之性能。(勞職授字第1050202009號) 來源
中國貨櫃運輸股份有限公司 2016/06/2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4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電焊機暨發電機之帶電部分,有因接觸或接近致發生感電之虞,未設置防止感電之絕緣被覆。(勞職授字第1050202185號) 來源
國緯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6/2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下拉桿、內側交叉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271號) 來源
同均動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6/06/2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0條第101條第1項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固定式起重機具之吊鉤,未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不得使用有顯著損傷或腐蝕之纖維索、帶作為起重升降機具之吊掛用具。(勞職授字第1050202221號) 來源
瑞泰營造有限公司 2016/06/2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7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開挖深度超過1.5公尺以上之管道推進作業工作場所,未設擋土支撐。(勞職授字第1050201151號) 來源
台灣電力股份有份公司台北供電區營運處 2016/06/2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確實巡視工作場所;未予以連繫與調整其工作場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未採積極之連繫調整作為。(勞職授字第10502011511號) 來源
祐宏科技有限公司 2016/06/2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545號) 來源
展立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6/2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超過2公尺以上之工作台開口處,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126號) 來源
博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06/2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8條第5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所設自動取出機,其作業有危害勞工之虞,未設護圍或具有連鎖性能之安全門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220號) 來源
遠揚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06/2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20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施工架工作臺採設置護欄做為防護設施時,未於該處設置腳趾板等設施。(勞職授字第1050202246號) 來源
王旭錦 2016/06/2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166號) 來源
遠雄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6/2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施工架工作台內側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交叉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167號) 來源
余瑞琪 2016/06/2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從事電梯組裝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2139號) 來源
奕鋐實業有限公司 2016/06/2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協議組織並召開協議會議,未確實巡視工作場所;未予以連繫與調整其工作場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未指導協助承攬人勞工接受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勞職授字第10502021391號) 來源
奕鋐實業有限公司 2016/06/2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未於事前以書面或協商紀錄告知該承攬人工作環境、有發生墜落危害之因素暨職業安全衛生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人員墜落防止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21391號) 來源
聯鋼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06/2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50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在高導電性接地物之虞之場所,作業時所使用之交流電焊機,未有自動電擊防止裝置。(勞職授字第1050201991號) 來源
新寶元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2016/06/2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第1項、第7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軋機之維修作業其有導致捲夾危害之虞者,未停止軋機運轉;對於具有捲入點之軋機有危害勞工之虞時,未設護圍、導輪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190號) 來源
三星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6/2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外牆施工架高度超過2公尺以上之工作台開口處,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237號) 來源
協侑營造有限公司 2016/06/2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結構物四周外牆施工架高度2公尺以上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內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247號) 來源
禹昌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6/2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2151號) 來源
禹昌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6/24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以動力驅動之衝壓機械,未設連鎖防護式、雙手操作式、感應式、拉開式或掃除式安全裝置之一。(勞職授字第1050202153號) 來源
英順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6/2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及露臺樓板開口部分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施工架工作臺設置雙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樓板開口部分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226號) 來源
國城營造有限公司 2016/06/2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276號) 來源
東展輪胎有限公司 2016/06/2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3條、第95條及升降機安全檢查構造標準第36條、第9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升降機之升降路各樓出入口,未設置堅固平滑之門、緊急剎車及連鎖裝置等安全裝置;升降機之捲揚鋼索與搬器未緊固結合,未禁止人員搭乘該升降機。(勞職授字第1050201604號) 來源
億盛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6/2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確實巡視工作場所,未連繫調整承攬人採取設置護欄等之必要安全防墜設施。(勞職授字第1050202201號) 來源
春原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6/2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217號) 來源
新世紀興業有限公司 2016/06/2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232號) 來源
佳格萊加油站股份有限公司 2016/06/2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第3款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2222號) 來源
祐翔營造有限公司 2016/06/2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7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勞工從事露天開挖作業,垂直開挖深度在1.5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最大開挖深度3.5公尺),勞工有遭受土石崩塌危險之虞,未於該場所設置擋土支撐。(勞職授字第1050202283號) 來源
莊榮宗(即大榮實業社) 2016/06/2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2223號勞職授字第1050202224號) 來源
高利起重工程有限公司 2016/06/2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2244號) 來源
國登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6/2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3條第1項未設置職業安全衛生委員會;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2250號勞職授字第1050202252號) 來源
林長闊工程有限公司 2016/06/2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死亡職業災害,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2263號) 來源
林長闊工程有限公司 2016/06/2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0條及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使勞工操作積載型移動式起重機從事鋼板吊掛作業時,對於吊掛鋼板之吊鉤,未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未使勞工戴用安全帽。(勞職授字第1050202264號) 來源
陳志明 2016/06/2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第1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陽台女兒牆外側雨庇上從事烤漆板封板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未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安全帽之措施,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2277號) 來源
國洲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6/2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板開口部分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282號) 來源
宏衡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6/2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及露臺樓板開口部分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施工架工作臺內外側設置交叉拉桿與下拉桿),樓板開口部分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291號) 來源
恆真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6/2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320號) 來源
福豐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6/2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升降機升降路等開口部分之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施工架工作臺設置內側交叉拉桿與下拉桿,升降機升降路開口部分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337號) 來源
台灣瀧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06/3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實施工作之連繫與調整及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之指導及協助。(勞職授字第1050202173號) 來源
潔如新清潔環保有限公司 2016/06/3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以鐵皮板、塑膠等材料構築之屋頂從事作業時,未規劃安全通道,於屋架或天花板支架上設置適當強度且寬度在30公分以上之踏板;未於屋架或天花板下方可能墜落之範圍,裝設堅固格柵或安全網等防墜設施;未指定專人指揮或監督該作業。(勞職授字第1050202175號) 來源
炬勝鐵工業有限公司 2016/06/3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設備平台邊緣及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握把、覆蓋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212號) 來源
沛淇實業有限公司 2016/06/3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確實巡視工作場所;未予以連繫與調整其工作場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22121號) 來源
標達企業有限公司 2016/06/3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所設打鍊機傳動輪、傳動帶,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設有適當護罩、護圍。(勞職授字第1050202248號) 來源
高堂營造有限公司 2016/06/3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樓梯開口部分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之虞,未於施工架工作臺設置交叉拉桿、下拉桿,樓梯開口部分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275號) 來源
固滿德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6/3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將「屋頂漏水修繕工程」交付承攬時,未於作業前以書面告知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及有關屋頂漏水修繕工程具墜落等危害工作之危害因素暨職業安全衛生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2289號) 來源
固滿德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6/3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4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未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對於屋頂漏水修繕工程高處作業未確實巡視,未連繫調整其工作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對於承攬人從事屋頂漏水修繕工程,未指導及協助承攬人相關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勞職授字第1050202290號) 來源
邱陳美君(即年成工業社) 2016/06/30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3條第1項事業單位未依風險及規模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及管理人員。(勞職授字第1050202292號) 來源
邱陳美君(即年成工業社) 2016/06/3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7條第1項、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在塑膠採光板等材料構築之屋頂從事作業時,未規劃安全通道,未於屋架設置適當強度且寬度在30公分以上之踏板,屋架下方可能墜落之範圍,未裝設堅固格柵或安全網等防墜設施;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2294號) 來源
高章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6/3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及樓梯開口部分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施工架工作臺設置內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樓梯開口部分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324號) 來源
鉅明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2/0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20條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海水電解室樓梯間管道間開口之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設置之護欄,高度未達90公分以上。(勞職授字第1050200422號) 來源
長佑營造有限公司 2016/07/0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5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施工架等構件之連接部分或交叉部分,未以適當之金屬附屬配件確實連接固定,並以適當之斜撐材補強。(勞職授字第1050202186號) 來源
光明國際實業有限公司 2016/07/0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16條第1項暨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就業場所作業之車輛機械,未規定駕駛者或有關人員負責執行,禁止停放於有滑落危險之斜坡,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2235號) 來源
明鑫國際實業有限公司 2016/07/0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2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荷重在1公噸以上之堆高機,未指派經特殊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人員操作。(勞職授字第1050202249號) 來源
建銘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7/0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0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度5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吊料平臺之構築及拆除,未事先就預期施工時之最大荷重,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置備施工圖說,並指派所僱之專任工程人員簽章確認強度計算書及施工圖說。(勞職授字第1050202327號) 來源
建銘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7/0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從事作業時,工作場所負責人未立即指揮停止有立即發生危險之虞之模板拆除作業,對於模板拆除危險作業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確實巡視及連繫調整等作為。(勞職授字第1050202328號) 來源
繼信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7/0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131條第1項、第135條第1項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度超過5公尺以上模板支撐有變更設計時,其強度計算書及施工圖說未重新製作;對於模板支撐可調鋼管支柱對接使用,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330號) 來源
耀億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7/0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7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2款使用空氣離子切割機切割內部殘留有油類等易燃液體且密閉之空鐵桶,未事先清除內容物並確認無危險之虞,致切割該空鐵桶時,因該鐵桶內容物蒸氣及空氣混和比例達到爆炸範圍,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2261號) 來源
千田營造有限公司 2016/07/0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條、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未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內交叉拉桿、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場所,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293號) 來源
皇家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7/0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334號) 來源
楊記水電瓦斯股份有限公司 2016/07/01 缺氧症預防規則第4條、第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勞工從事缺氧危險作業時,未置備測定空氣中氧氣濃度之必要測定儀器,並採取隨時可確認空氣中氧氣濃度、硫化氫等其他有害氣體濃度之措施;從事缺氧危險作業時,未予適當換氣,以保持該作業場所空氣中氧氣濃度在18%以上。(勞職授字第1050202362號) 來源
台日古河銅箔股份有限公司 2016/07/0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8條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置裁剪機,未於該裁剪機具有捲入危害之捲胴部分,設置護罩、護圍或具有連鎖性能之安全門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227號) 來源
聯鋼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07/0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對工作場所未確實巡視,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有墜落、倒塌危害之虞,未予以連繫調整其工作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1826號) 來源
王綿郁(即順澺工程行) 2016/07/0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827號) 來源
萬代福營造有限公司 2016/07/0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5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施工架等構件之連接部分或交叉部分,未以適當之金屬附屬配件確實連接固定,並以適當之斜撐材補強。(勞職授字第1050202067號) 來源
洛城營造有限公司 2016/07/0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5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施工架等構件之連接部分或交叉部分,未以適當之金屬附屬配件確實連接固定,並以適當之斜撐材補強。(勞職授字第1050202160號) 來源
徵信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7/0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5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施工架等構件之連接部分或交叉部分,未以適當之金屬附屬配件確實連接固定,並以適當之斜撐材補強。(勞職授字第1050202163號) 來源
聯成金屬製造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7/0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機械之掃除、上油、檢查、修理或調整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者,未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及送料;為防止他人操作該機械之起動等裝置或誤送料,未採上鎖或設置標示等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2195號) 來源
聯成金屬製造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7/0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設置吊升荷重3公噸以上固定式起重機1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其操作人員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合格即行操作。(勞職授字第1050202196號) 來源
品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07/0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84條之1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勞工使用危險物從事作業前,未確認所使用物質之危險性及製程之危險性,採取預防危害之必要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2379號) 來源
建喬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7/0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317號) 來源
勤發特殊氣體股份有限公司 2016/07/0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08條第1項第5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氣體容器儲存場內儲存高壓氣體容器(氧氣、氮氣、氬氣、二氧化碳鋼瓶),未安穩置放並加固定及裝妥護蓋。(勞職授字第1050202343號) 來源
祝旺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2016/07/0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確實實施工作場所巡視及連繫調整承攬人採取必要安全設施。(勞職授字第1050202230號) 來源
豪志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07/0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6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以機械從事露天開挖作業,未指派專人指揮及嚴禁操作人員以外之勞工進入挖土機之操作半徑範圍。(勞職授字第1050202231號) 來源
建興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7/0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安全支撐施工構臺邊緣開口部分,勞工有墜落危險之虞,未確實巡視及連繫調整其工作必要之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2338號) 來源
欣祥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7/0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交叉拉桿,下拉桿及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339號) 來源
歐陽欣業有限公司 2016/07/0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安全支撐施工構臺邊緣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348號) 來源
盛傑營造有限公司 2016/07/0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約3.4公尺)結構體西側及屋突樓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交叉拉桿、下拉桿、護蓋或安全網;未設置安全母索及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2355號) 來源
慶洋營造有限公司 2016/07/0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進入營繕工地勞工,未使其正確戴用安全帽;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內交叉拉桿、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350號) 來源
展立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7/0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204號) 來源
任泰營造有限公司 2016/07/0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內交叉拉桿、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361號) 來源
昱豐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2016/07/0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內交叉拉桿、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366號) 來源
能率倉儲設備股份有限公司 2016/07/07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所設衝剪機械(摺床、衝床),未設有安全護圍;固定式起重機具之吊鉤或吊具,未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勞職授字第1050202171號) 來源
遠揚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07/07 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28條之1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用高空工作車,從事非主要用途以外之用途之作業。(勞職授字第1050202270號) 來源
遠揚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07/2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暴露之鋼筋,未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勞職授字第1050202514號) 來源
歐迪工程有限公司 2016/07/0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5條第1項、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使勞工從事電燈安裝作業,未以架設施工架或其他方法設置工作台;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2394號) 來源
中國貨櫃運輸股份有限公司 2016/07/0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使勞工進行跨載機故障之液壓油管更換作業時,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勞工有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2402號) 來源
中鼎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07/1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局限空間電纜管道人孔井進出之工作場所,未確實實施巡視及於事前採積極之連繫調整作為。(勞職授字第1050202351號) 來源
聖鈦機電工程有限公司 2016/07/1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或採安全網等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23511號) 來源
薰漢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07/1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施工架內側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425號) 來源
坤興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7/1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屋突施工架工作臺,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確實巡視及連繫調整其工作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2436號) 來源
大昌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7/1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樓梯間開口部分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施工架工作臺設置交叉拉桿、下拉桿及於樓梯間開口部分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443號) 來源
晶碩營造有限公司 2016/07/1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16條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使用混凝土泵送車從事混凝土澆置作業時,未禁止人員(駕駛者等依規定就位者除外)進入混凝土泵送車操作半徑內,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2444號) 來源
晶碩營造有限公司 2016/07/1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將工程之混凝土澆置工作交付承攬,未於作業前告知承攬人有關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職業安全衛生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2446號) 來源
晶碩營造有限公司 2016/07/1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4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未設置協議組織及工作場所負責人未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工作;對於承攬人從事作業未確實巡視;未對該場所危害「連繫調整」其工作場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未指導及協助承攬人辦理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勞職授字第1050202447號) 來源
光億營造有限公司 2016/07/1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404號) 來源
皇昌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7/1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378號) 來源
展才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7/1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5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作業,勞工有遭受追落危險之虞,未設置交叉拉桿、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405號) 來源
華德動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07/1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未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召開協議會議並留存,未協議作業人員進場管制及協調車身配件組立工作架台使用上之安全設施,未實施工作場所之巡視,未指導及協助完成承攬人辦理安全衛生教育。(勞職授字第1050202406號) 來源
華德動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07/1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將鈑金配件組立工程交付承攬人承攬,未於事前告知承攬人有關其工作環境(高處作業墜落)之危害因素及有關安全衛生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24061號) 來源
冠良營造廠有限公司 2016/07/1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作業場所,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工作臺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432號) 來源
日勝營造有限公司 2016/07/1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台開口處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442號) 來源
溫河砂石有限公司 2016/07/1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第45條、第5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勞工於砂石加工區從事撿拾及清除輸送帶上砂石以外之樹枝、鐵塊等雜物作業,所設砂石輸送帶尾輪,未設護罩、護圍等設施;未於適當位置設置有明顯標誌之緊急制動裝置;對於勞工從事輸送帶之清除雜物作業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未停止輸送帶運轉,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2376號) 來源
和巨工程有限公司 2016/07/1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梯開口部分及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樓梯設置護欄,施工架工作臺設置交叉拉桿、下拉桿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423號) 來源
品信營造廠有限公司 2016/07/1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陽台開口及電梯井開口,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外牆施工架工作臺設置內側交叉拉桿及內側下拉桿,陽台開口及電梯井開口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431號) 來源
京督營造有限公司 2016/07/1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梯開口部分及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樓梯設置護欄,施工架工作臺設置交叉拉桿、下拉桿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448號) 來源
佶隆營造有限公司 2016/07/1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及樓梯開口部分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施工架工作臺設置雙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樓梯開口部分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464號) 來源
雍石營造有限公司 2016/07/1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之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施工架工作臺設置內側交叉拉桿與內、外側下拉桿;對於高度差在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467號) 來源
國朕營造有限公司 2016/07/1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梯、樓板開口部分及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樓梯、樓板設置護欄,施工架工作臺設置交叉拉桿、下拉桿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485號) 來源
壬寶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07/1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內交叉拉桿、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454號) 來源
高至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7/1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設置鍋爐1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設備,其操作人員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合格即行操作。(勞職授字第1050202408號) 來源
勤築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7/1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升降機之升降路各樓出入口門,未有連鎖裝置,使搬器地板與樓板相差7.5公分以上時,升降路出入口門不能開啟之。(勞職授字第1050202427號) 來源
簡單生活開發有限公司 2016/07/1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1896號) 來源
東城基企業有限公司 2016/07/1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3條第1項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勞工於有發生倒塌、崩塌之虞之構造物或其他物體之上方、內部或其周邊場所作業者,未有防止發生倒塌、崩塌之設施;對於建築構造物及其附置物,未保持安全穩固,以防止崩塌等危害,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2368號) 來源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2016/07/1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以其事業之全部或一部分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2370號) 來源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2016/07/1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協議高架危險作業管制及作業人員進場管制等事項,對於承攬人於無線電鐵塔頂上進行作業有倒塌、崩塌危害,未採積極具體連繫、調整作為。(勞職授字第1050202371號) 來源
長欣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7/1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131條第1項、第135條第1項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度6公尺以上之RC懸臂樑,未事先依模板形狀、預期之荷重及混凝土澆置方法等,依營建法規等所定具有建築、土木、結構等專長之人員或委由專業機構妥為設計,置備施工圖說,並指派所僱之專任工程人員簽章確認強度計算書及施工圖說;對於RC懸臂梁之模板支撐以可調鋼管支柱連接使用;對勞工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407號) 來源
哲良企業有限公司 2016/07/1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2410號) 來源
基聯通運有限公司 2016/07/1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64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從事鋼捲卸貨作業時,對板車上鋼捲之移動致有危害勞工之虞,未使勞工確實使用防止鋼捲移動之適當設備,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2465號) 來源
青沐有限公司 2016/07/1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4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鋼樑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安全網或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致勞工遭受危險之措施;對於鋼構組立作業,未指派鋼構組配作業主管於作業現場辦理相關事項。(勞職授字第1050202424號) 來源
利榮營造有限公司 2016/07/1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4款與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再承攬人勞工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鋼樑從事螺絲鎖固作業,未協議高架危險作業管制,工作場所負責人未指揮命令停止該危險作業,未確實巡視及未對於該工作場所墜落危害連繫調整其工作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未提供所需安全衛生教育之指導及協助(未選任訓練合格之鋼構組配作業主管在場監督勞工作業)。(勞職授字第1050202426號) 來源
晟億興塑膠電鍍廠有限公司 2016/07/1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0條、第116條第1項第1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固定式起重機具之吊鉤,未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堆高機駕駛離開其位置時,未將貨叉等放置地面,並將原動機熄火、制動。(勞職授字第1050202433號) 來源
寶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7/1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16條第1項第1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堆高機駕駛離開其位置時,未將貨叉等放置地面,並將原動機熄火、制動。(勞職授字第1050202938號) 來源
中鼎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07/1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機械之原動機、轉軸、齒輪、帶輪、飛輪、傳動輪、傳動帶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有護罩、護圍、套胴、跨橋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452號) 來源
昇豪金屬股份有限公司 2016/07/1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吊升荷重在3公噸以上之固定式起重機2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未經檢查合格即予使用。(勞職授字第1050202477號) 來源
昇豪金屬股份有限公司 2016/07/1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設置吊升荷重在3公噸以上之固定式起重機2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其操作人員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合格即行操作。(勞職授字第1050202479號) 來源
仰哲營造有限公司 2016/07/1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部施工架工作臺,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內外側交叉拉桿、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497號) 來源
泰元堂營造有限公司 2016/07/1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未設置護欄、內側交叉拉桿、下拉桿及長條型防墜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499號) 來源
成泰營造有限公司 2016/07/1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未設置協議組織;未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工作;未確實巡視作業場所。(勞職授字第1050202073號) 來源
吳宗杰(即宗杰工程行) 2016/07/1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2項將工程交付承攬時,未於作業前告知承攬人及再承攬人有關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職業安全衛生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2074號) 來源
陳榮水 2016/07/1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5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進入營繕工地勞工,未使其正確戴用安全帽;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處所進行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者,未架設施工架或其他方法設置工作台。(勞職授字第1050202075號) 來源
陳榮水 2016/07/1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2128號1050202469號) 來源
洪福營造有限公司 2016/07/1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內交叉拉桿、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496號) 來源
昇恒昌股份有限公司 2016/07/1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7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發電室內之電路附近,不得堆放任何與電路無關之物件。(勞職授字第1050202403號) 來源
強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7/1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84條第1項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為防止爆炸、火災,氧化性物質,不得使其接觸促進其分解之物質,未將氯化亞鐵溶液和氯酸鈉溶液分開儲存。(勞職授字第1050202489號) 來源
玖豐工程有限公司 2016/07/1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5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在高度在2公尺以上之處所進行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未以架設施工架或其他方法設置工作台。(勞職授字第1050202380號) 來源
中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07/1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協議模板工作架台使用上之安全設施,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作業工作場所,未確實巡視及連繫調整之作為。(勞職授字第10502023801號) 來源
富泰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7/1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8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場所作業,未設置內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措施,施工架工作臺(施工踏板)寬度未達40公分。(勞職授字第1050202466號) 來源
業昌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7/1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內外側下拉桿及內側交叉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429號) 來源
昇歷金屬股份有限公司 2016/07/1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第一種壓力容器1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設備,未經檢查合格即予使用。(勞職授字第1050202459號) 來源
昇歷金屬股份有限公司 2016/07/1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設置第一種壓力容器1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設備,其操作人員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合格即行操作。(勞職授字第1050202460號) 來源
瑞助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7/1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4款與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使該再承攬人參與協議組織,未協議使用高空工作車從事高約12公尺之屋頂鋼桁架連接盤螺栓鎖緊作業等高架作業管制事項;未對再承攬人勞工從事高空工作車作業,指導協助再承攬人辦理相關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勞職授字第1050202500號) 來源
信暐鋼構股份有限公司 2016/07/1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28條之1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使用高空工作車之作業,未於事前依作業場所之狀況、高空工作車之種類、容量等訂定包括作業方法之作業計畫。(勞職授字第1050202502號) 來源
泯峰鋼構組合有限公司 2016/07/1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28條之1第1款、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使用高空工作車從事屋頂鋼桁架連接盤螺栓鎖緊之作業時,未於事前取得高空工作車作業計畫,使作業勞工周知,並指定專人指揮監督勞工依計畫從事作業;對於在高度12公尺之高空工作車工作台,所僱勞工站立於工作台護欄之中間欄杆作業,有墜落之虞,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勞職授字第1050202504號) 來源
舜昕工業有限公司 2016/07/1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懸吊式施工架工作臺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520號) 來源
兆銳塑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7/1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84之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勞工使用危險物從事作業前,未確認所使用物質之危險性及製程之危險性,採取預防危害之必要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2390號) 來源
京騰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7/1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勞工於安全支撐上從事組配作業,未確實實施工作場所巡視及連繫調整承攬人使用安全帶等之必要安全防墜設施。(勞職授字第1050202396號) 來源
加典工程有限公司 2016/07/1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墜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2397號) 來源
力鵬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7/1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5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處所進行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未以架設施工架或其他方法設置工作台。(勞職授字第1050202389號) 來源
麗明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7/1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488號) 來源
永進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7/1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外牆施工架工作臺等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495號) 來源
大賈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7/1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內外側交叉拉桿及雙側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507號) 來源
聯鑫營造有限公司 2016/07/1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2樓至3樓)之施工架工作臺,未設置內外側下拉桿、內側交叉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528號) 來源
岩城營造有限公司 2016/07/1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梯開口部分及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樓梯設置護欄,施工架工作臺設置交叉拉桿、下拉桿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531號) 來源
瑞特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2016/07/1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空壓機之傳動輪、傳動帶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設護罩、護圍、套胴、跨橋等防護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2415號) 來源
和達機電工業有限公司 2016/07/18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衝剪機械未具有安全護圍、安全模、特定用途之專用衝剪機械或自動衝剪機械。(勞職授字第1050202476號) 來源
欽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07/1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0條、第250條暨、有機溶劑中毒預防規則第2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起重機具之吊鉤或吊具,未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對於在金屬製品等高導電性接地物之虞之場所,作業時所使用之交流電焊機,未有自動電擊防止裝置;對於室內存放有機溶劑(香蕉水)未予以密閉存放。(勞職授字第1050202484號) 來源
譁泰精機股份有限公司 2016/07/1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8條第1項第5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電腦數值控制或其他自動化機械具有危險之部分,未設置護罩、護圍或具有連鎖性能之安全門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486號) 來源
穎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07/1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5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在金屬製品等高導電性接地物之虞之場所,作業時所使用之交流電焊機,未有自動電擊防止裝置;對於曾儲存有機溶劑或其混存物之容器而有發散有機溶劑蒸氣之虞者,未將該容器予以密閉或堆積於室外之一定場所。(勞職授字第1050202455號) 來源
富聿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7/1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場所,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內交叉拉桿、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518號) 來源
冠鈞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7/1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車道施工架工作臺及端部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外側下拉桿及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542號) 來源
群益勝營造有限公司 2016/07/1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內側下拉桿、交叉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543號) 來源
宏昇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7/1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內交叉拉桿、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521號) 來源
凱柏登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7/1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7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從事佈膠機木板膠合作業,其具有捲入點之滾軋機(佈膠機)有危害勞工之虞時,未設護圍、導輪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506號) 來源
凱柏登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7/1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1項事業單位工作場所發生職業災害,未即採取必要之急救、搶救等 措施,並會同勞工代表實施調查、分析及作成紀錄。(勞職授字第1050202508號) 來源
凱柏登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7/1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2509號) 來源
宗聖塑膠有限公司 2016/07/1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82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所設置塑膠成型機之安全門,未具有非關閉狀態即無起動機械之性能。(勞職授字第1050202526號) 來源
台灣日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07/2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2535號) 來源
台灣日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07/2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7條第1項、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勞工於塑膠等材料構築之屋頂從事作業時,未規劃安全通道,未於屋架上設置適當強度且寬度在30公分以上之踏板,未於屋架下方可能墜落之範圍,裝設堅固格柵或安全網等防墜設施,未指定專人指揮或監督該作業,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勞職授字第1050202536號) 來源
申成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7/2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2565號) 來源
嘉年生化產品有限公司 2016/07/2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77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勞工從事攪拌混和桶操作時,在未停止機械運轉狀況下,伸入桶內取出內裝物。(勞職授字第1050202471號) 來源
誠實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7/2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530號) 來源
和固營造有限公司 2016/07/2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未設置護欄、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541號) 來源
胤銓營造有限公司 2016/07/2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樓梯、樓地板開口部分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之虞,未於施工架工作臺設置交叉拉桿、下拉桿,樓梯、樓地板開口部分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544號) 來源
和慶營造有限公司 2016/07/2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及升降機升降路等開口部分之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施工架工作臺設置內側交叉拉桿與內、外側下拉桿,升降機升降路開口部分設置護欄。(勞職授字第1050202556號) 來源
榮晟營造有限公司 2016/07/2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樓梯及升降機升降路等開口部分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外牆施工架工作臺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樓梯、升降機升降路等開口部分設置護欄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571號) 來源
環球營造有限公司 2016/07/2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樓梯、升降機升降路開口部分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外牆施工架工作臺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樓梯、升降機升降路等開口部分設置護欄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590號) 來源
世昌營造有限公司 2016/07/2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之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勞職授字第1050202606號) 來源
輔晉工程有限公司 2016/07/2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交叉拉桿、下拉桿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611號) 來源
勤業堂工程有限公司 2016/07/2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電梯口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548號) 來源
東展營造有限公司 2016/07/2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條第1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未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勞職授字第1050202672號) 來源
壬寶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07/2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395號) 來源
嘉原電線股份有限公司 2016/07/25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使用有機溶劑丁酮進行噴墨作業,未每6個月監測其濃度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50202492號) 來源
南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07/25 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第40條、第5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特定化學物質作業場所,未禁止勞工吸菸或飲食,未將其意旨揭示於該作業場所之顯明易見之處;對製造、處置或使用特定化學物質之作業場所,未置備與同一工作時間作業勞工人數相同數量以上之適當必要防護具,並保持其性能及清潔,使勞工確實使用。(勞職授字第1050202501號) 來源
昌吉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7/2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5條第2項、第234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勞工於2公尺以上之曝氣池上方橫樑從事拆除卡在天花板之模板作業,於該處設置工作臺有困難時,未採取張掛安全網;未使勞工使用安全帶,且勞工有落水之虞,未使勞工穿著救生衣、設置監視人員及救生設備,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2546號) 來源
岩城營造有限公司 2016/07/2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內側交叉拉桿及內、外側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554號) 來源
昱豪綜合營造有限公司 2016/07/2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該處設置下拉桿、內側交叉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578號) 來源
正昌鉅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2016/07/2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外牆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內側設置交叉拉桿、內外側設置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588號) 來源
和固營造有限公司 2016/07/2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及樓板開口部分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施工架工作臺設置雙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及於樓板開口部分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608號) 來源
阡富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2016/07/2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618號) 來源
良和營造有限公司 2016/07/2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621號) 來源
李新元(即茗程工程行) 2016/07/2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649號) 來源
磐基營造有限公司 2016/07/2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663號) 來源
怡泰營造有限公司 2016/07/2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及樓梯、樓板開口部分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施工架工作臺設置雙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樓梯、樓板開口部分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882號) 來源
怡泰營造有限公司 2016/07/2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4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未定期或不定期召開協議會議;工作場所負責人未確實實施指揮、監督及協調工作,對於樓板及樓梯與外牆施工架工作臺有發生墜落之虞之場所作業,未確實巡視;未連繫調整其防止墜落之設施,對於承攬人從事混凝土壓送作業,亦未指導及協助承攬人相關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勞職授字第1050201884號) 來源
登鍠營造有限公司 2016/07/2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外牆施工架工作臺設置內外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勞職授字第1050202627號) 來源
陳阿仁(即鄉村甕缸雞) 2016/07/2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2633號) 來源
泓廣工程有限公司 2016/07/2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樓梯開口部分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外牆施工架工作臺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樓梯開口部分設置護欄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662號) 來源
悅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7/2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交叉拉桿、下拉桿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674號) 來源
研威有限公司 2016/07/2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鑽孔機、截角機等旋轉刃具作業,未明確告知並標示勞工不得使用手套。(勞職授字第1050202624號) 來源
財團法人宜蘭縣私立親水園養護之家 2016/07/2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2568號) 來源
金怡合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7/2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0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勞工以合梯當作二工作面之上下設備使用,並未禁止勞工站立於頂板作業。(勞職授字第1050202258號) 來源
中麟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7/2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9條、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交叉拉桿、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517號) 來源
宏昇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7/2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5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室內外施工架開口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室內鋼管施工架構件之連接部分或交叉部分,未以適當之金屬附屬配件確實連接固定,並以適當之斜撐材補強。(勞職授字第1050202525號) 來源
尚玥室內裝修有限公司 2016/07/2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28條之1、第228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用高空工作車從事作業,未使該高空工作車工作台上之勞工佩戴安全帶;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移動式施工架作業,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工區出入口作業場所,未設置方便人員及車輛出入之拉開式大門;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邊緣開口之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施。(勞職授字第1050202539號) 來源
聯成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2016/07/2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8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鼓風爐、鑄鐵爐或玻璃熔解爐或處置大量高熱物之作業場所,未採取適當之防範措施並使作業勞工佩戴適當之防護具,以防止高熱物之飛散、溢出等引起之灼傷或其他危害。(勞職授字第1050202620號) 來源
宏福淋膜企業有限公司 2016/07/2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2585號) 來源
宏福淋膜企業有限公司 2016/07/2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7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置淋膜機(滾軋機)其滾輪捲入點有危害勞工之虞,未設置護圍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586號) 來源
新加坡商矽比科亞洲有限公司寶琳分公司 2016/07/2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破碎機滾輪之掃除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者,未停止破碎機運轉。(勞職授字第1050202587號) 來源
閔勝股份有限公司 2016/07/2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起重機之吊鉤,未有設置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勞職授字第1050202599號) 來源
閔勝股份有限公司 2016/07/2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有鍋爐及第一種壓力容器各1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設備,未經檢查合格即予使用。(勞職授字第1050202600號) 來源
永立營造有限公司 2016/07/2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起重機之吊鉤,未有設置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勞職授字第1050202668號) 來源
元城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7/2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協調移動式起重機使用上之安全設施,工作場所負責人未指揮命令停止該危險作業,未確實巡視及對於該工作場所物體飛落危害「連繫調整」其工作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2669號) 來源
三普環境分析股份有限公司 2016/07/27 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第50條第2、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從事硫酸溶液配製作業場所,未置備與勞工人數相同數量以上之必要防護具(防護手套、防護眼鏡),並保持其性能及清潔。(勞職授字第1050202670號) 來源
巨安營造有限公司 2016/07/2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700號) 來源
開程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2016/07/2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內交叉拉桿、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684號) 來源
益銘營造有限公司 2016/07/2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內交叉拉桿、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683號) 來源
晉欣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7/2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131條第1項第1款、第135條第1項第3款、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2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起重機具之運轉時,未採取防止吊掛物通過人員上方及人員進入吊掛物下方之設備或措施;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內交叉拉桿、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度在5公尺以上,且面積達100平方公尺以上之模板支撐,現場施作有變更設計時,其強度計算書及施工圖說未重新製作;可調鋼管支撐於調整高度時,未以制式之金屬附屬配件為之。(勞職授字第1050202660號) 來源
英士得科技有限公司 2016/07/2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2595號) 來源
英士得科技有限公司 2016/07/2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7條第1項、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在塑膠等材料構築之之屋頂從事作業時,為防止勞工踏穿墜落,未規劃安全通道,於屋架或天花板支架上設置適當強度且寬度在30公分以上之踏板;未於屋架或天花板下方可能墜落範圍,裝設堅固格柵或安全網;未指定專人指揮或監督該作業;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勞職授字第1050202596號) 來源
人合營造有限公司 2016/07/2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534號) 來源
昕慶股份有限公司 2016/07/28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對於製造、處置或使用特定化學物質及砷之作業場所,未每6個月監測其濃度1次以上;勞工噪音暴露工作日8小時日時量平均音壓級在85分貝以上之作業場所,未每6個月監測噪音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50202656號) 來源
坤興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7/2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從事模板組立作業,未確實巡視及對該等場所墜落危害連繫與調整其工作場所之必要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2632號) 來源
林能(即堃億工程行) 2016/07/2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高度2公尺以上之地樑開口部分等場所,勞工有遭受追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未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2637號) 來源
龍將營造有限公司 2016/07/2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樓梯開口部分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外牆施工架工作臺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樓梯開口部分設置護欄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681號) 來源
奕銘室內裝修有限公司 2016/07/28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60條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木材加工用圓盤鋸,未設置鋸齒接觸預防裝置。(勞職授字第1050202692號) 來源
鼎旺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7/2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露臺樓板開口部分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718號) 來源
富強鑫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7/2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2條第1項、第2項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從事射出成型機迴轉盤組裝吊掛作業時,未採取防止人員進入吊掛物下方之設備或措施;吊耳與射出成型機迴轉盤之接合方式,未能承受所吊物體之整體重量,造成迴轉盤吊耳斷裂。(勞職授字第1050202473號) 來源
興惟企業有限公司 2016/07/2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16條第1項第12款、第12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堆高機於駕駛離開其位置時,未將貨叉等放置於地面,並將原動機熄火、制動;對於荷重在1公噸以上之堆高機,未指派經特殊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人員操作。(勞職授字第1050202639號) 來源
台灣田中貴金屬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7/29 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第21條第1項、第2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用硫酸、鹽酸、硝酸等特定化學設備及附屬設備時,對特定化學設備之閥.旋塞或操作此等之開關、按鈕等,為防止誤操作致丙類第一種物質或丁類物質之漏洩,未明顯標示開閉方向;未置備該物質等漏洩時能迅速告知有關人員之警報用器具及除卻危害之必要藥劑、器具等設施;未訂定操作程序並依程序實施作業;未置備與同一工作時間作業勞工人數相同數量以上之適當必要防護具,並保持其性能及清潔,使勞工確實使用。(勞職授字第1050202682號) 來源
台灣田中貴金屬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7/29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10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實施作業環境監測前,未就作業環境危害特性、監測目的及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相關指引,規劃採樣策略,並訂定含採樣策略之作業環境監測計畫,確實執行,並依實際需要檢討更新。(勞職授字第1050202691號) 來源
遠雄悅來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6/07/2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第8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機械之原動機、轉軸、齒輪、帶輪、飛輪、傳動輪、傳動帶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應有護罩、護圍、套胴、跨橋等設備。對於扇風機之葉片,有危害勞工之虞者,未設護網或護圍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628號) 來源
連大興有限公司 2016/07/2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5條、第227條、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7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升降機之升降路各樓出入口門,未有連鎖裝置;對於從事屋頂作業,為防止勞工踏穿墜落,未規劃安全通道,未設置適當強度且寬度在30公分以上之踏板,未於屋架或天花板下方可能墜落之範圍,裝設堅固格柵或安全網等防墜設施,未指定專人指揮或監督該作業;堆高機方向指示器損壞,未即修復。(勞職授字第1050201528號) 來源
豪基營造有限公司 2016/07/2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板至屋突區域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內外側下拉桿、內側交叉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532號) 來源
陳錦訓 2016/07/2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2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板至屋突區域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內外側下拉桿、內側交叉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654號) 來源
順利寶營造有限公司 2016/07/2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外牆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設施。(勞職授字第1050202693號) 來源
國喜營造有限公司 2016/07/2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屋突樓梯、屋突管道開口部分及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樓梯、管道設置護欄,施工架工作臺設置交叉拉桿、下拉桿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749號) 來源
欣祥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0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9條、第15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配戴;工作用階梯之設置,未有適當之扶手;對於40公斤以上物品物料之搬運,未利用機械以代替人力,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2581號) 來源
謝東斌 2016/08/0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死亡災害,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2666號、第1050202764號) 來源
泰吉金屬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0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約3.5公尺)之冷卻設備上方巡視故障之送風機,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未設置安全母索及未使勞工使用安全帶、安全帽等防護具,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2775號) 來源
紀聖峰 2016/08/0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8條第1項第1、3款、第2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從事廠房屋頂防水抓漏工程,對於易踏穿材料構築之屋頂作業,未規劃安全通道,於屋架上設置適當強度且寬度在30公分以上之踏板,未於屋架下方可能墜落範圍,裝設堅固格柵或安全網,並未指派屋頂作業主管辦理指揮、檢點及監督相關事項;未使勞工使用安全帶、安全帽,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2818號) 來源
李秋明 2016/08/0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7條第1項、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勞工於鐵皮浪板、塑膠採光浪板構築之屋頂從事屋頂修繕作業時,勞工有墜落之虞,未於屋頂規劃安全通道、未設置適當強度且寬度在30公分以上之踏板、未於屋架下方可能墜落之範圍,裝設堅固格柵或安全網等防墜設施及未指定專人指揮或監督該作業,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2849號) 來源
通順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1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4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勞工從事電焊作業,有接觸交流電焊機之虞,未有防止交流電焊機絕緣被破壞或老化等致引起感電危害之設施,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2917號) 來源
李清榮 2016/08/1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20條第4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勞工於不平木材堆上操作破碎機從事木材破碎作業,未整理工作場所以預防破碎機翻倒、翻落之必要措施,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2952號) 來源
李清榮 2016/08/1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死亡災害,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2953號) 來源
曾奕翔(即久山農業機械工業社) 2016/08/1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4條第1項、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鍊運機(高度約11.6公尺)從事尺寸測量工作,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握把、覆蓋等防護措施;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2968號) 來源
運勤機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1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乾燥機上方平台從事收取捲揚機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2861號) 來源
名翔鷹架有限公司 2016/08/17 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第35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40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使用移動式起重機吊掛堆高機並乘載勞工作業時,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採取將載貨平臺確實固定等防止墜落之措施;對於高度5公尺以上之吊料平臺之構築及拆除,未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並置備施工圖說,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2979號) 來源
鄧明政(即龍的廣告社) 2016/08/1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5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勞工從事橫式廣告招牌拆除作業時,對於勞工於低壓電路從事檢查、修理等活線作業時,未使該作業勞工戴用絕緣用防護具、未使用活線作業用器具或其他類似之器具,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2963號) 來源
鄧明政(即龍的廣告社) 2016/08/1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死亡災害,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2964號) 來源
李金龍(即龍德鐵工工程行) 2016/08/1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2866號) 來源
李金龍(即龍德鐵工工程行) 2016/08/1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配戴;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屋頂、鋼樑、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處所進行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未以架設施工架或其他方法設置工作台,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2936號) 來源
佳德鐵工廠 2016/03/0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8條第1項、第2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易踏穿材料構築之屋頂作業時,未先規劃安全通道及使勞工戴用安全帽等防護具,未指派屋頂作業主管於現場辦理相關事項。(勞職授字第1050200487號) 來源
總行營造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0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確實實施工作場所巡視及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帽。(勞職授字第1050202549號) 來源
泰誠發展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0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未設置協議組織及工作場所負責人未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工作;對於承攬人從事作業未確實巡視;未對該場所危害連繫調整其工作場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2564號) 來源
泰誠發展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2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1條之2第1項、第29之5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從事道路挖掘、施工、工程材料吊運作業等作業,未於適當處所設置交通引導人員,另設置具有顏色鮮明施工背心、安全帽及指揮棒之電動旗手;從事局限空間作業前,未指定專人檢點該作業場所,確認換氣裝置等設施無異常,該作業場所無缺氧及危害物質等造成勞工危害。(勞職授字第1050202991號) 來源
高輝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0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勞工工作場所之通道、地板、階梯,未保持不致使勞工跌倒、滑倒、踩傷等之安全狀態,或採取必要之預防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2567號) 來源
大將作建築事業有限公司 2016/08/0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天井及升降機升降路等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外牆施工架工作臺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天井、升降機升降路等開口部分設置護欄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673號) 來源
展昇營造開發有限公司 2016/08/0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內交叉拉桿、下拉桿、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704號) 來源
富泰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0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2樓樓板開口工作台,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623號) 來源
富泰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2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1之1條第1項、第116條第1項及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鄰近道路作業之車輛,未設置交通引導人員;吊車作業時,未採禁止非相關人員進入之措施;對於高差1.5公尺以上之作業場所時,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050號) 來源
富泰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2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從事作業時,工作場所負責人未立即指揮停止有立即發生危險之虞之泥作作業,對於泥作危險作業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確實巡視及採取連繫調整之作為。(勞職授字第1050202965號) 來源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北區工程處 2016/08/0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未設置協議組織及工作場所負責人未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工作;對於承攬人從事作業未確實巡視;未對該場所危害連繫調整其工作場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未指導及協助承攬人辦理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勞職授字第1050202667號) 來源
祥安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2016/08/0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2項將工程交付承攬,未於作業前告知再承攬人有關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職業安全衛生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2694號) 來源
中鼎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0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從事作業時,對於承攬人從事作業未確實巡視;未對該場所危害連繫調整其工作場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2641號) 來源
良記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0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77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施工架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內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對於開挖場所有地面崩塌或土石飛落之虞時,未設置擋土支撐或張設防護網等設施。(勞職授字第1050202643號) 來源
竣瑋企業有限公司 2016/08/0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20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置施工架之護欄,上欄杆高度不足90公分。(勞職授字第1050202644號) 來源
領航營造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0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超過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台,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698號) 來源
天竣營造有限公司 2016/08/0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743號) 來源
嘉鑫營造有限公司 2016/08/0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橋墩等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746號) 來源
建順煉鋼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0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5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在良導體鐵板上作業,使用之交流電焊機未有自動電擊防止裝置(現場量測該交流電焊機無負載二次側電壓為75伏特)。(勞職授字第1050202760號) 來源
朱亭錡(即昇達實業社) 2016/08/0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鋼構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鋼構開口部分設置安全網或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之措施;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776號) 來源
長虹塑膠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0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3條、第9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升降機之升降路各樓出入口,未裝置構造堅固平滑之門(內門及2樓外門損壞),未有安全裝置;未有連鎖裝置。(勞職授字第1050202777號) 來源
李存倫(即永利興工程行 ) 2016/08/0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8條第1項第3款、第2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在屋頂上從事烤漆浪板鋪設作業,未規劃安全通道、未於屋架設置適當強度且寬度在30公分以上之踏板,屋架下方可能墜落之範圍,未裝設堅固格柵或安全網等防墜設施,未指派屋頂作業主管於現場辦理相關事項、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勞職授字第1050202642號) 來源
台綸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0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75條4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乾燥設備中,從事加熱乾燥危險物(易燃性液體甲基丙烯酸甲酯),有因靜電引起爆炸或火災之虞,未採取接地之除電裝置。(勞職授字第1050202748號) 來源
玖昱科技有限公司 2016/08/0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吊升荷重在3公噸以上之固定式起重機1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未經檢查合格即予使用。(勞職授字第1050202740號) 來源
玖昱科技有限公司 2016/08/0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設置吊升荷重在3公噸以上之固定式起重機1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其操作人員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合格即行操作。(勞職授字第1050202741號) 來源
玖昱科技有限公司 2016/08/0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5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輕鋼架屋頂從事燈具安裝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未以架設施工架或其他方法設置工作台。(勞職授字第1050202778號) 來源
國緯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0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地下1樓車道開口部分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765號) 來源
瑞瑩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0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梯及露台樓梯與樓板開口部分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811號) 來源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桃園區營業處 2016/08/0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勞工於電桿上從事配電外線工程,有發生職業災害之虞,未確實實施工作場所之巡視,未對該場所危害連繫調整其工作場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2584號) 來源
永盛電氣工程有限公司 2016/08/0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6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勞工於架空電線之接近場所從事工作物之裝設、檢查、修理等作業,勞工於作業中或通行之際,有因接觸或接近該電路引起感電之虞,未使勞工與帶電體保持規定之接近界限距離外,且未設置護圍、或於該電路四周裝置絕緣用防護裝備等設備或採取移開該電路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2601號) 來源
立華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0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5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等工作台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外牆施工架鋼管施工架構件之連接部分或交叉部分,未以適當之金屬附屬配件確實連接固定,並以適當之斜撐材補強。(勞職授字第1050202728號) 來源
立華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0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下拉桿、內側交叉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903號) 來源
吉隆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0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1條之1第1項、第22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用移動梯從事維修作業時,未於工作場所設置適當交通號誌、標示並使受警告者清晰獲知;未採取防止移動梯滑溜或其他防止轉動之必要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2737號) 來源
瑞林營造有限公司 2016/08/0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內交叉拉桿、下拉桿、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699號) 來源
貴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0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內交叉拉桿、下拉桿、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695號) 來源
京欣有限公司 2016/08/0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2451號、1050202453號) 來源
京欣有限公司 2016/08/0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使其正確戴用;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作業場所,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786號) 來源
升富營造有限公司 2016/08/0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內交叉拉桿、下拉桿、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759號) 來源
久年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0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5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及天井施工架工作台開口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外牆及天井鋼管施工架構件之連接部分或交叉部分,未以適當之金屬附屬配件確實連接固定,並以適當之斜撐材補強。(勞職授字第1050202042號) 來源
元華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0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吊升荷重3公噸以上之固定式起重機5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未經檢查合格即予使用。(勞職授字第1050202701號) 來源
泰瑋營造有限公司 2016/08/0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及升降機升降路出入口樓板開口部分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施工架工作臺設置內側交叉拉桿及雙側下拉桿,升降機升降路出入口之樓板開口部分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810號) 來源
大同綜合訊電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0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5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勞工從事冷氣活線配線作業,未使其戴用絕緣用防護具。(勞職授字第1050202769號) 來源
三井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0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665號) 來源
遠碩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0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橋樑墩柱橋面板邊緣開口從事橋面板拆除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工作場所有物體飛落之虞者,未設置防止物體飛落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797號) 來源
伯騰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0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外牆施工架工作臺設置內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821號) 來源
廣源土木包工業 2016/08/0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下拉桿、內側交叉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856號) 來源
陳勝忠(即原保工程行) 2016/08/0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起重機具之吊具,未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以膠帶捆綁致其之裝置失效)。(勞職授字第1050202820號) 來源
王心柔(即鼎峰企業工程行) 2016/08/0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使其正確戴用。(勞職授字第1050202802號) 來源
李文石(即祐誠工程行) 2016/08/0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內交叉拉桿、下拉桿、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鋼構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766號) 來源
洪仁傑(即仁傑油漆工程行) 2016/08/0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作業場所,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805號) 來源
員山窯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0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第1項、第7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機械之掃除、上油、檢查、修理或調整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者,未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及送料;對於滾輾橡膠、橡膠化合物、合成樹脂之滾輾機或其它具有危害之滾輾機,未裝有災害發生時被害者能自己易於操縱之緊急制動裝置。(勞職授字第1050202761號) 來源
吉米營造有限公司 2016/08/0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5條、第5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等工作台及樓梯開口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外牆施工架,未於適當之垂直、水平距離處與構造物妥實連接;外牆鋼管施工架構件之連接部分或交叉部分,未以適當之金屬附屬配件確實連接固定,並以適當之斜撐材補強。(勞職授字第1050202774號) 來源
鴻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0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部份從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內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806號) 來源
百陞營造有限公司 2016/08/0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台開口處,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823號) 來源
興銘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0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貫流式熱媒鍋爐1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設備,未經檢查合格即予使用。(勞職授字第1050202851號) 來源
良和營造有限公司 2016/08/0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下拉桿、內側交叉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864號) 來源
李秋明 2016/08/0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2854號) 來源
鑫鋒國際企業有限公司 2016/08/0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第116條第1項第12款、有機溶劑中毒預防規則第2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衝剪機械皮帶輪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有護罩、護圍、套胴、跨橋等設備;堆高機駕駛者離開其位置時,未採將貨叉等放置於地面,並將原動機熄火、制動;室內儲藏甲苯,未使用有栓蓋之堅固容器。(勞職授字第1050202780號) 來源
福清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0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隧道、坑道開挖作業,未就開挖現場及周圍之地表、地質及地層之狀況,採取適當措施,以防止發生落磐危害。(勞職授字第1050202281號) 來源
吳偉誌(即協立土木包工業) 2016/08/0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3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勞工於橫隔兩地之通行時,未設置扶手、踏板、梯等適當之通行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708號) 來源
台灣松下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0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5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天井、屋突施工架工作台開口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外牆、天井、屋突施工架鋼管施工架構件之連接部分或交叉部分,未以適當之金屬附屬配件確實連接固定,並以適當之斜撐材補強。(勞職授字第1050202725號) 來源
洛城營造有限公司 2016/08/0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5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及樓板開口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外牆鋼管施工架構件之連接部分或交叉部分,未以適當之金屬附屬配件確實連接固定,並以適當之斜撐材補強。(勞職授字第1050202795號) 來源
嘉福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0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20條第7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護欄前方2公尺內之樓板、地板,堆放物料。(勞職授字第1050202796號) 來源
景文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2016/08/0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829號) 來源
春竹營造有限公司 2016/08/0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及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屋頂、鋼樑、開口部分、階梯、樓梯、坡道、工作臺、擋土牆、擋土支撐、施工構臺、橋樑墩柱及橋樑上部結構、橋臺等場所作業,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844號) 來源
應德建設有限公司 2016/08/0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下拉桿、內側交叉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838號) 來源
應德建設有限公司 2016/08/0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將工程交付承攬時,未於作業前以書面告知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職業安全衛生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2839號) 來源
應德建設有限公司 2016/08/0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4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及未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工作;對於外牆貼磁磚危險性作業之工作場所未確實巡視;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處所有墜落危害,未予以連繫調整其工作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未指導及協助承攬人辦理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勞職授字第1050202840號) 來源
福懋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0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退漿機之滾輪傳動齒輪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有護罩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753號) 來源
頭份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0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5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堆置物料,為防止倒塌、崩塌或掉落,未採取繩索捆綁、護網、擋樁、限制高度或變更堆積等必要設施,並禁止與作業無關人員進入等場所。(勞職授字第1050202873號) 來源
璟豐營造有限公司 2016/08/0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791號) 來源
和友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1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0條、第228條、第28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起重機具之吊鉤或吊具,未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勞工有發生墜落危險之虞,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勞職授字第1050202580號) 來源
遠東巨城購物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新竹分公司 2016/08/10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設有中央管理方式之空氣調節設備之建築物室內作業場所,未每6個月監測二氧化碳濃度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50202756號) 來源
福保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1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7條、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第21條第1項、第2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勞工有暴露於高溫、低溫、非游離輻射線、生物病原體、有害氣體、蒸氣、粉塵或其他有害物之虞者,未置備適當安全衛生防護具,並使勞工確實使用;對特定化學設備之閥.旋塞或操作此等之開關、按鈕等,為防止誤操作致丙類第一種物質或丁類物質之漏洩,未明顯標示開閉方向;對供輸原料材料及其他物質於特定化學設備,未於勞工易見之處標示該原料、材料及其他物料之種類,輸送對象設備及其他必要事項。(勞職授字第1050202793號) 來源
台灣村上有限公司 2016/08/10 有機溶劑中毒預防規則第6條第1項、第25條、粉塵危害預防標準第2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使用甲苯、乙二醇丁醚從事上膠及清洗作業,未於各該作業場所設置密閉設備、局部排氣裝置或整體換氣裝置;於室內儲藏有機溶劑或其混存物時,未使用備有栓蓋之堅固容器,以免有機溶劑或其混存物之溢出、漏洩、滲洩或擴散,該儲藏場所未將有機溶劑蒸氣排除於室外;使勞工於噴砂作業場所,未公告粉塵作業場所禁止飲食或吸菸,並揭示於明顯易見之處所。(勞職授字第1050202794號) 來源
名牌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1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5條、第116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升降機之升降路於1樓出入口門,未有連鎖裝置,使搬器地板與樓板相差7.5公分以上時,升降路出入口門不能開啟之;堆高機於駕駛者離開其位置時,未將其制動。(勞職授字第1050202888號) 來源
彰原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1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下拉桿、內側交叉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833號) 來源
互祐營造有限公司 2016/08/1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梯及樓板等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920號) 來源
辰峰企業有限公司 2016/08/1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53條、第228條、第25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鋼柱等物料之堆置,未採取檔樁、限制高度等防止倒塌之設施;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之鋼柱上作業,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鋼架、金屬製品等有觸及高導電性接地物之虞之場所,使用之交流電焊機進行焊接作業,未有自動電擊防止裝置。(勞職授字第1050202782號) 來源
金鉉工程有限公司 2016/08/1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53條、第228條、第25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鋼柱等物料之堆置,未採取檔樁、限制高度等防止倒塌之設施;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之鋼柱上作業,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鋼架、金屬製品等有觸及高導電性接地物之虞之場所,使用之交流電焊機進行焊接作業,未有自動電擊防止裝置。(勞職授字第1050202783號) 來源
中國鋼鐵結構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1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5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鋼柱等物料之堆置,未採取檔樁、限制高度等防止倒塌之設施。(勞職授字第1050202784號) 來源
中國鋼鐵結構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1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未設置協議組織及工作場所負責人未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工作;對於承攬人從事作業未確實巡視;未對該場所危害「連繫調整」其工作場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2785號) 來源
全家企業有限公司 2016/08/1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3條、有機溶劑中毒預防規則第2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噪音場所噴砂作業,未置備耳塞、耳罩等防護具,並使勞工確實戴用;對於室內儲藏有機溶劑(油漆)時,未使用備有栓蓋之堅固容器,以免有機溶劑或其混存物之溢出、漏洩、滲洩或擴散。(勞職授字第1050202799號) 來源
蘇王玉(即國泰企業社) 2016/08/10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7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堆高機未於其左右各設一個方向指示器。(勞職授字第1050202800號) 來源
建朋工程有限公司 2016/08/1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53條、第228條、第25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鋼柱等物料之堆置,未採取檔樁、限制高度等防止倒塌之設施;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之鋼柱上作業,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鋼架、金屬製品等有觸及高導電性接地物之虞之場所,使用之交流電焊機進行焊接作業,未有自動電擊防止裝置。(勞職授字第1050202801號) 來源
潤泰全球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1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機械之掃除、上油、檢查、修理或調整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者,未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及送料。(勞職授字第1050202710號) 來源
嘉里大榮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1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16條第1項第6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就業場所作業之車輛機械,未禁止停放於有滑落危險之虞之斜坡。(勞職授字第1050202727號) 來源
嘉里大榮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2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59條第1項、第22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堆放之物料(棧板),不得妨礙消防器具之緊急使用;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水塔構台邊緣及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及其他防護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2967號) 來源
遠雄海洋公園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1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第8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機械之原動機、轉軸、齒輪、帶輪、飛輪、傳動輪、傳動帶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有護罩、護圍、套胴、跨橋等設備;對於扇風機之葉片,有危害勞工之虞者,未設護網或護圍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763號) 來源
協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1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2公尺以上工作平台邊緣,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等防止墜落之防護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2808號) 來源
業昌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1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下拉桿、內側交叉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909號) 來源
茂仁電機業有限公司 2016/08/1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5條、升降機安全檢查構造標準第21條第1項第1款、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升降機之升降路各樓出入口門,未有連鎖裝置,使搬器地板與樓板相差7.5公分以上時,升降路出入口門不能開啟之;升降機之升降路未有其圍護物,使升降路外面之人、物均不能與搬器或配重接觸;鉚沖區之動力衝剪機械(鉚合機),未具有安全護圍。(勞職授字第1050202852號) 來源
萬瑞育樂有限公司 2016/08/1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08條第1項、第224條第1項、第227條第1項、第232條、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貯存氧氣及乙炔高壓氣體鋼瓶,未將加以固定及裝妥護蓋;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鐵皮板屋頂上從事帳篷曝曬作業,勞工有墜落危害之虞,未於鐵皮板屋頂邊緣設置護欄,未規劃安全通道,未設置適當強度且寬度30公分以上踏板,未於鐵皮板屋頂下方設置安全網,未設置警告標示,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及安全帽等防護具。(勞職授字第1050202767號) 來源
又廣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1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從事作業時,工作場所負責人未立即指揮停止有立即發生危險之虞之施工架拆除作業,對於施工架拆除危險作業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確實巡視,未採積極之連繫調整作為。(勞職授字第1050202901號) 來源
瑞泰鷹架企業有限公司 2016/08/1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2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拆除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設置有困難或因作業之需要臨時將護欄等防護設備拆除者,未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致勞工遭受危險之措施;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場所作業,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902號) 來源
錦石企業有限公司 2016/08/12 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第38條第1項第1款、第35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外牆清洗作業搭載清洗作業勞工之搭乘設備,未委託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專業機構簽認,即使勞工使用移動式起重機吊掛搭乘設備搭載勞工從事外牆清洗作業。(勞職授字第1050202815號) 來源
永續鷹架企業有限公司 2016/08/1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置護欄(扶手框)或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2924號) 來源
建基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1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工作場所負責人對於高度在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拆除作業之工作場所未確實巡視;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處所有墜落危害,未予以連繫調整其工作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2926號) 來源
基米臻工室內裝修有限公司 2016/08/1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下拉桿、內側交叉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927號) 來源
聚熱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1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滾輪機馬達尾端轉軸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有護罩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882號) 來源
立烽企業有限公司 2016/08/1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9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為防止含有有害物(一氧化碳)之廢氣等廢棄物危害勞工,廚房靜電除油煙機排氣導管脫落,未採取必要防護措施,排出廢棄之。(勞職授字第1050202905號) 來源
頡欣機械有限公司 2016/08/1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0條、第177條第1項第3款、第243條第1項、第25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固定式起重機之吊具,未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對於噴漆室作業場所有易燃液體(甲苯)之蒸氣,使用之電氣機械、器具或設備,未具有適合於其設置場所危險區域劃分使用之防爆性能構造;對於加工區使用對地電壓220伏特之移動式切割機,未於各該電動機具之連接電路上設置適合其規格,具有高敏感度、高速型,能確實動作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使用之交流電焊機,未有自動電擊防止裝置(無負載時二次側量測電壓為73.5V)。(勞職授字第1050202933號) 來源
蕭惠玲 2016/08/1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下拉桿、內側交叉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891號) 來源
中租迪和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1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7條第1項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烤漆鋼板及塑膠材質採光板所構築屋頂從事太陽能發電系統設備維修、保養及勘查作業,未於屋架(採光板)下方可能墜落之範圍,裝設堅固格柵或安全網等防墜設施。(勞職授字第1050202898號) 來源
加州營造有限公司 2016/08/1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及樓梯開口部分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外牆施工架工作臺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樓梯開口部分設置護欄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939號) 來源
鉅東營造有限公司 2016/08/1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及樓梯及樓板開口部分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施工架工作臺設置內側交叉拉桿及雙側下拉桿,樓梯及樓板開口部分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974號) 來源
林洋陞 2016/08/1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2842號) 來源
林洋陞 2016/08/1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貨櫃屋屋頂(高度約2.3公尺)從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之虞,未設置安全母索,未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2846號) 來源
瑞勝紙器有限公司 2016/08/1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8條第5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電腦數值控制紙容器成型機具危險之部分,其作業有危害勞工之虞,未設置具有連鎖性能之安全門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881號) 來源
百達精密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1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7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勞工有暴露於高溫之虞,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衛生防護具。(勞職授字第1050202906號) 來源
小叮噹科學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1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83條、第106條第1項、第108條第1項、第196條第1項、第275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置扇風機之葉片,未設護網或護圍等設備;瓦斯高壓氣體容器貯存場所,未於適當處設置警戒標示;對於高壓氣體容器使用時,未加固定;瓦斯配管之閥、旋塞、控制開關等,未標示其開關方向;發電室不得堆放任何與電路無關之物件。(勞職授字第1050202494號) 來源
臺灣石門農田水利會 2016/08/1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2630號) 來源
勤美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1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2945號) 來源
千瑞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1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5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未以金屬附屬配件確實連接固定;於該作業場所從事鋼筋綁紮作業,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023號) 來源
千瑞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1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未設置協議組織;未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工作;未確實巡視作業場所。(勞職授字第1050203024號) 來源
新林營造有限公司 2016/08/1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下拉桿、內側交叉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913號) 來源
農生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1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在2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邊緣及開口部份,勞工有遭受落危險之虞者,未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覆蓋等防護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2934號) 來源
呈峰營造有限公司 2016/08/1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柱筋組紮用施工架工作臺、樓板、天井及施工架工作臺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交叉拉桿、下拉桿、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972號) 來源
聖堃營造有限公司 2016/08/1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848號) 來源
殷承實業有限公司 2016/08/1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室外陽台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850號) 來源
鼎旺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1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5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工地鋼筋堆置物料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鋼筋堆置物料倒塌、崩塌壓傷危險之虞,未採取擋樁、限制高度或變更堆積等防止倒塌、崩塌或掉落必要設施。(勞職授字第1050202859號) 來源
國城營造有限公司 2016/08/1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20條第5款、第23條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基礎開挖區施工構臺護欄,未依規定於任何方向加以75公斤之荷重,而無顯著變形之強度;基礎安全支撐鋼樑上安全母索繫固之錨錠,未能承受每人2300公斤之拉力。(勞職授字第1050202876號) 來源
麗明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1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勞工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圍施工架工作臺上從事作業有墜落危害之虞,未確實巡視;未連繫調整其工作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2958號) 來源
麗明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1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梯及外牆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樓梯設置護欄,施工架工作臺設置內側設置交叉拉桿、內外側設置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009號) 來源
麗明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3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59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等工作台及樓梯開口等場所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外牆鋼管施工架構件之連接部分或交叉部分,未以適當之金屬附屬配件確實連接固定,並以適當之斜撐材補強;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天井施工架工作台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014號) 來源
麗明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3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內交叉拉桿、下拉桿、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138號) 來源
名將石材有限公司 2016/08/1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內側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未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2961號) 來源
觀淑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1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將工程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以書面具體告知承攬人對於移動式起重機之使用,不得乘載或吊升勞工從事作業等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2975號) 來源
觀淑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1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4款與承攬人及再承攬人共同作業,未將再承攬人納入協議組織,對於承攬人以移動式起重機吊掛堆高機並乘載勞工作業,未採取防止墜落之措施,工作場所負責人未指揮命令停止該危險作業,未確實巡視,未連繫調整其工作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未對承攬人提供所需安全衛生教育之指導及協助(堆高機操作人員未接受荷重在1公噸以上之堆高機操作人員特殊作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勞職授字第1050202977號) 來源
力霸起重工程有限公司 2016/08/17 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第35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40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使用移動式起重機吊掛堆高機並乘載勞工作業時,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採取將載貨平臺確實固定等防止墜落之措施,另對於高度5公尺以上之吊料平臺之構築及拆除,未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並置備施工圖說。(勞職授字第1050202978號) 來源
鄭翠娟(即超鼎企業工程行) 2016/08/1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2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起重機具之運轉,未於運轉時採取防止吊掛物通過人員上方及人員進入吊掛物下方之設備或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2970號) 來源
李金隆(即新立達工程行) 2016/08/1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使其正確使用。(勞職授字第1050202944號) 來源
三詰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1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01條第1項第2款、第116條第1項第1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用有顯著損傷或腐蝕之纖維索、帶作為起重升降機具之吊掛用具(纖維帶有明顯損傷);堆高機於駕駛者離開其位置時,未採將貨叉等放置於地面,並將原動機熄火、制動。(勞職授字第1050202997號) 來源
州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1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01條第1項第2款、第116條第1項第1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用有顯著損傷或腐蝕之纖維索、帶作為起重升降機具之吊掛用具(纖維帶有明顯損傷);堆高機於駕駛者離開其位置時,未採將貨叉等放置於地面,並將原動機熄火、制動。(勞職授字第1050202998號) 來源
東弘金屬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1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熔礦爐、熔鐵爐、玻璃熔解爐、或其他高溫操作場所,為防止爆炸或高熱物飛出,未有適當防護裝置並使勞工確實使用。(勞職授字第1050203017號) 來源
宏萊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1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機械之掃除、上油、檢查、修理或調整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者,未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及送料。(勞職授字第1050203020號) 來源
鳳記國際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17 有機溶劑中毒預防規則第19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59條第1項第6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從事有機溶劑作業時,未指定現場主管擔任有機溶劑作業主管,從事監督作業;對物料之堆放,妨礙消防器具之緊急使用。(勞職授字第1050203018號) 來源
富瑞營造有限公司 2016/08/1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超過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台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937號) 來源
良和營造有限公司 2016/08/1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施工架高度超過2公尺以上之工作台開口處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983號) 來源
良和營造有限公司 2016/08/1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工作台開口處,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差1.5公尺以上之作業場所,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938號) 來源
玖成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1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勞工有遭受註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內側交叉拉桿及內、外側下拉桿、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992號) 來源
中鼎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1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48條第1項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部分施工架工作臺(高度約10公尺)踏板,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將該處踏板綁結固定,使其無脫落或位移之虞。(勞職授字第1050203047號) 來源
兆郡營造有限公司 2016/08/1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2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外牆施工架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內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816號) 來源
正隆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1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機械之掃除、上油、檢查、修理或調整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者,未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及送料。(勞職授字第1050202843號) 來源
全成倉儲物流有限公司 2016/08/1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1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駕駛貨車,於駕駛者離開其位置時,未將原動機熄火。(勞職授字第1050202860號) 來源
頂鈞室內裝修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1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230條第1項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用合梯從事輕隔間作業,合梯兩梯腳間未有金屬等硬質繫材扣牢。(勞職授字第1050202940號) 來源
亞弈營造有限公司 2016/08/1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外牆施工架工作臺設置內側交叉拉桿及內、外側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053號) 來源
豐華食品機械有限公司 2016/08/1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拋光機傳動鏈條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設置護罩或護圍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986號) 來源
一路發國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1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16條第1項第5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駕駛之車輛機械附載重型半拖車超過限載重量,未依據製造廠商規定之安全度及最大使用荷重等操作。(勞職授字第1050202900號) 來源
建瀚營造有限公司 2016/08/1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第19條第1項、第40條第1項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內交叉拉桿、下拉桿、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度5公尺以上施工架之構築及拆除,未事先就預期施工時之最大荷重,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置備施工圖說,並指派所僱之專任工程人員簽章確認強度計算書及施工圖說。(勞職授字第1050202904號) 來源
承順營造有限公司 2016/08/1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8條第1項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內交叉拉桿、下拉桿、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施工架工作臺寬度,未在40公分以上並舖滿密接之踏板。(勞職授字第1050202911號) 來源
富丞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2016/08/1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內交叉拉桿、下拉桿、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993號) 來源
義格營造有限公司 2016/08/2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外牆施工架工作臺設置內側交叉拉桿及內、外側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055號) 來源
華茂營造有限公司 2016/08/2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外牆施工架工作臺設置內側交叉拉桿及內、外側下拉桿等防護設備;部分踏板未舖滿。(勞職授字第1050203092號) 來源
隆和春營造有限公司 2016/08/2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2720號) 來源
隆和春營造有限公司 2016/08/2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未於該場所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722號) 來源
上禾營造有限公司 2016/08/2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66條、第71條第1、2項、第12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垂直開挖深度達1.5公尺以上者,未指定露天開挖作業主管;未設擋土支撐;未繪製施工圖說,並指派或委請前項專業人員簽章確認其安全性後按圖施作之;未禁止使用鋼筋作為拉索支持物、工作架或起重支持架。(勞職授字第1050203091號) 來源
雅明營造有限公司 2016/08/2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內交叉拉桿、下拉桿、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003號) 來源
正明土木包工業 2016/08/2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內交叉拉桿、下拉桿、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004號) 來源
青暉營造有限公司 2016/08/2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內交叉拉桿、下拉桿、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005號) 來源
鼎信營造有限公司 2016/08/2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內交叉拉桿、下拉桿、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002號) 來源
東璋營造有限公司 2016/08/2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內交叉拉桿、下拉桿、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007號) 來源
吉鑫土木包工業 2016/08/2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內交叉拉桿、下拉桿、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006號) 來源
曾琬琳(即皇家汽車旅館) 2016/08/2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將工程交付承攬,未於作業前告知承攬人有關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職業安全衛生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3025號) 來源
曾琬琳(即皇家汽車旅館) 2016/08/2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未設置協議組織及工作場所負責人未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工作;對於承攬人從事作業未確實巡視;未對該場所危害「連繫調整」其工作場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未指導及協助承攬人辦理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勞職授字第1050203016號) 來源
萬士益冷氣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2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7條、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塑膠材料構築之屋頂工作場所作業,未規劃安全通道,於屋架或天花板支架上設置適當強度且寬度在30公分以上之踏板,未於屋架或天花板下方可能墜落之範圍,裝設堅固格柵或安全網等防墜設施,未指定專人指揮或監督該作業;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勞職授字第1050203010號) 來源
芊品食品有限公司 2016/08/2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7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置之安全門,其通道堆置物品。(勞職授字第1050203051號) 來源
佑笙木業有限公司 2016/08/2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3036號) 來源
嘉福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2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5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堆置物料,為防止倒塌,未採取繩索捆綁、護網、擋樁、限制高度或變更堆積等必要設施,並禁止與作業無關人員進入該等場所。(勞職授字第1050202607號) 來源
嘉福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2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2616號) 來源
中華紙漿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2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第1項、第101條第1項、第15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所設輸送帶機械之調整有導致捲夾危害之虞者,未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及送料;使用有顯著損傷之纖維帶作為起重升降機具之吊掛用具;堆置紙堆傾斜,未採取繩索捆綁、限制高度或變更堆積等必要設施。(勞職授字第1050202951號) 來源
環藝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2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第19條第1項、第20條第1項、第45條第1項、第48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0條、第24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施工架與結構體間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施工架開口設置之護欄,未具有高度在35公分以上,55公分以下之中間欄杆或等效設備;對於高度5公尺以上施工架之構築及拆除,未事先就預期施工時之最大荷重,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置備施工圖說,並指派所僱之專任工程人員簽章確認強度計算書及施工圖說;對於施工架未在適當之垂直、水平距離處與構造物妥實連接;對於施工架工作臺寬度未在40公分以上並舖滿密接之踏板;對於捲揚機起重機具之吊鉤,未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對勞工於作業中或通行時,有接觸絕緣被覆配線或移動電線或電氣機具、設備之虞者,未有防止絕緣被覆破壞或老化等致引起感電危害之設施。(勞職授字第1050202976號) 來源
京泰營造有限公司 2016/08/2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8條第1項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第2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對於施工架未以斜撐材作適當而充分之支撐;對於施工架工作臺寬度,未在40公分以上並舖滿密接之踏板,其支撐點未綁結固定使其無脫落或位移之虞;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場所,未設上下設備;對於使用對地電壓在150伏特以上臨時電盤之場所,未於各該電動機具之連接電路上設置適合其規格,具有高敏感度、高速型,能確實動作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勞職授字第1050202982號) 來源
萬洲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2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5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勞工於低壓電路從事檢查、修理等活線作業,未使該作業勞工戴用絕緣用防護具。(勞職授字第1050203026號) 來源
誠永營造有限公司 2016/08/2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12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暴露之鋼筋未將尖端彎曲或加蓋。(勞職授字第1050203034號) 來源
國原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2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045號) 來源
榮璋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23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95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08條、第24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置之研磨機,未設有護罩;高壓氣體容器之貯放,未加固定;對於電氣變壓器,如勞工於作業中或通行時,有因接近致發生感電之虞者,未設防止感電之護圍。(勞職授字第1050203054號) 來源
湯城營造有限公司 2016/08/2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之1條、第19條第1項、第40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外牆施工架工作台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度5公尺以上施工架之構築及拆除,未指派所僱之專任工程人員簽章確認強度計算書及施工圖說。(勞職授字第1050203058號) 來源
彰春工業有限公司 2016/08/2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8條第5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置之電腦數值控制(CNC)銑床,其作業有危害勞工之虞,未設置具連鎖性能之安全門。(勞職授字第1050202907號) 來源
全新浪板實業有限公司 2016/08/2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勞工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屋頂從事浪板更新作業,有墜落之危害,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勞職授字第1050202980號) 來源
立豪投資有限公司 2016/08/2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屋頂從事太陽能發電系統設備維修、保養及勘查作業,未於工作場所邊緣及開口部份,設適當強度之圍欄等防護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3079號) 來源
翔虹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2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交叉拉桿、下拉桿、護欄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088號) 來源
瑝國事務機器有限公司 2016/08/2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將工程交付承攬,未於作業前告知承攬人有關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職業安全衛生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2707號) 來源
瑝國事務機器有限公司 2016/08/2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升降機之升降路各樓出入口門,未有連鎖裝置,使搬器地板與樓板相差7.5公分以上時,升降路出入口門不能開啟之。(勞職授字第1050202702號) 來源
張振源(即九禾實業社) 2016/08/2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2706號) 來源
瑝國事務機器有限公司 2016/08/2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未設置協議組織及工作場所負責人未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工作;對於承攬人從事作業未確實巡視;未對該場所危害「連繫調整」其工作場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未指導及協助承攬人辦理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勞職授字第1050202709號) 來源
群貫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2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對於承攬人從事作業未確實巡視;未對該場所危害「連繫調整」其工作場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2959號) 來源
兆赫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23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3條第1項未依事業風險規模,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及管理人員。(勞職授字第1050202969號) 來源
恆祥龍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2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3052號) 來源
捷堡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2016/08/2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5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大廳施工架等工作台開口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外牆鋼管施工架構件之連接部分或交叉部分,未以適當之金屬附屬配件確實連接固定,並以適當之斜撐材補強。(勞職授字第1050202935號) 來源
中興電工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2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75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發電室不得放置與電路無關之物(紙箱、圓鍬、輪胎、衣架等)。(勞職授字第1050202962號) 來源
萬洲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2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未確實巡視作業場所。(勞職授字第1050203022號) 來源
彭逢玉(即永華土木包工業) 2016/08/2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2項將工程交付再承攬人,對交付承攬之鍋爐房屋頂工作環境有發生墜落危害之虞,未將職業安全衛生法及相關安全衛生應採取之措施告知再承攬人,且無書面告知紀錄。(勞職授字第1050203030號) 來源
邱昌志(即通盛企業社) 2016/08/2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7條第1項、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從事屋頂作業有踏穿墜落之虞時,未規劃安全通道,未於屋架或天花板支架上設置適當強度且寬度在30公分以上之踏板,未於屋架或天花板下方可能墜落之範圍,裝設堅固格柵或安全網等防墜設施;勞工有墜落之虞,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勞職授字第1050203031號) 來源
乾亨營造有限公司 2016/08/2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超過2公尺以上之樓板開口處,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072號) 來源
菇王食品企業有限公司 2016/08/2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升降機之升降路各樓出入口門,未有連鎖裝置,使搬器地板與樓板相差7.5公分以上時,升降路出入口門不能開啟之。(勞職授字第1050202955號) 來源
益鐵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24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置動力驅動之衝壓機械(衝床),未設安全護圍。(勞職授字第1050202984號) 來源
台懋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2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深2.3公尺桶槽)桶槽邊緣,勞工有墜落危險之虞,未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握把、覆蓋等防護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2987號) 來源
國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2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梯及外牆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樓梯設置護欄,施工架工作臺設置內側設置交叉拉桿、內外側設置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093號) 來源
韋鴻企業有限公司 2016/08/2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82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射出成型機等有危害勞工之虞者,未設置雙手操作式啟動裝置。(雙手離開起動裝置後手仍可到達正在合模之模具捲夾危害處,未符合雙手操作式起動裝置之本質安全)(勞職授字第1050202738號) 來源
進泰營造有限公司 2016/08/2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內交叉拉桿、下拉桿、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104號) 來源
萬全營造有限公司 2016/08/2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內交叉拉桿、下拉桿、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103號) 來源
達漢營造有限公司 2016/08/2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內交叉拉桿、下拉桿、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105號) 來源
嘉梁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2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地板邊緣開口及吊料開口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930號) 來源
嘉梁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2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定期或不定期召開協議會議,並留存紀錄備查,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2樓陽台樓地板邊緣開口及吊料開口等場所作業時,未確實巡視及採取連繫調整之作為。(勞職授字第10502029301號) 來源
大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2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機械停止運轉時,有彈簧等彈性元件、液壓、氣壓或真空蓄能等殘壓引起之危險者,未採釋壓、關斷或阻隔等適當設備或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2966號) 來源
復登針織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2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4條、第9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升降機之各樓出入口及搬器,未標示其積載荷重或乘載之最高人數,且未規定使用時不得超過限制;對升降機之升降路各樓出入口門,未有連鎖裝置,使搬器地板與樓板相差7.5公分以上時,升降路出入口門不能開啟之。(勞職授字第1050203116號) 來源
鉅皇營造有限公司 2016/08/2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等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內、外側下拉桿及內側交叉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102號) 來源
晶品開發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2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內側交叉拉桿及內、外側下拉桿、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115號) 來源
吉笙實業有限公司 2016/08/2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切斷機之傳動帶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有護罩、護圍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125號) 來源
聖昌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2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及樓板邊緣開口部分之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施工架工作臺設置內側交叉拉桿與內、外側下拉桿,樓板邊緣開口部分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130號) 來源
亞聖營造有限公司 2016/08/2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內外側下拉桿、內側交叉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141號) 來源
紫陽營造有限公司 2016/08/2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屋頂、地下1樓至屋突樓梯、2樓及3樓樓板開口部分及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屋頂設置安全網,樓梯、樓板設置護欄,施工架工作臺設置交叉拉桿、下拉桿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143號) 來源
六福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2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59條第1項、第275條第1項、鍋爐及壓力容器安全規則第18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物料之堆放,阻礙電氣室主要出入口(通道);電氣室堆放與電路無關之物件(桌子、廢棄塑膠桶等);鍋爐設置場所,未依規定於明顯處設置禁止進入標示。(勞職授字第1050202819號) 來源
友達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桃園分公司 2016/08/26 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第23條、第25條、第36條、第39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9條之3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使用硫酸等特定化學物質時,未置備該物質等漏洩時能迅速告知有關人員之警報用器具及除卻危害之必要藥劑、器具等設施;對供輸原料材料及其他物質於特定化學設備,未於勞工易見之處標示該原料、材料及其他物料之種類,輸送對象設備及其他必要事項;使勞工於頂樓從事處置或使用硫酸化學物質時,未設置洗眼、沐浴、漱口、更衣及洗衣等設備;未就規定事項訂定操作程序並依程序實施作業;未置備與同一工作時間作業勞工人數相同數量以上之適當必要防護具,並保持其性能及清潔,使勞工確實使用;未禁止作業無關人員進入局限空間之作業場所,並於入口顯而易見處所公告禁止進入之規定。(勞職授字第1050203098號) 來源
億東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2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1樓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等易發生職業災害者,未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對於工作場所之通道,未保持不致使勞工跌倒等安全狀態即採取必要之預防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3120號) 來源
興安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2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71條第1、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垂直開挖深度1.5公尺以上之露天開挖作業場所,未設置擋土支撐及未按設計之擋土支撐施工圖說按圖,施作擋土襯板。(勞職授字第1050203124號) 來源
利榮營造有限公司 2016/08/2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樓梯間開口部分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施工架工作臺設置交叉拉桿、下拉桿,樓梯間開口部分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190號) 來源
川睦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2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支撐排架場所及樓板開口部分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支撐排架場所設置護欄或安全網,樓板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193號) 來源
葉添根 2016/08/2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勞職授字第1050202989號) 來源
葉添根 2016/08/2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2990號、第1050202988號) 來源
源昌木業製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2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53條、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60條第1項第1、2款、第62條、第6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木材等物料堆置,未採取繩索捆綁、護網、擋樁、限制高度或變更堆積等必要設施,並禁止與作業無關人員進入該等場所;圓盤鋸未設置反撥預防裝置及鋸齒接觸預防裝置,未設置遮斷動力時可使旋轉中圓鋸軸停止之制動裝置(緊急停止按鈕失效),皮帶輪未設置覆蓋。(勞職授字第1050203113號) 來源
舜展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2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及第243條第1項、第25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使用對地電壓220伏特之移動式切割機及移動式風扇,未於該電動機具之連接電路上設置適合其規格,具有高敏感度、高速型,能確實動作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使用之交流電焊機(無負載時二次側量測電壓分別為61.1伏特及68.1伏特),未有自動電擊防止裝置。(勞職授字第1050203114號) 來源
偉基營造有限公司 2016/08/2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內交叉拉桿、下拉桿、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071號) 來源
八大家營造有限公司 2016/08/2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使其正確戴用;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內交叉拉桿、下拉桿、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069號) 來源
趙清安(即四海起重工程行) 2016/08/2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2960號) 來源
竹風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2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電梯直井吊料平台處從事砂子吊料作業場所,未設置防止物體飛落之設備,對於具危險性作業之場所未確實巡視機採取連繫調整之作為;未指導與協助承攬人實施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勞職授字第1050202677號) 來源
永豐餘工業用紙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2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未設置協議組織,未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及協調之工作。(勞職授字第1050203109號) 來源
永豐餘工業用紙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2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將工程交付承攬時,未於作業前告知承攬人有關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職業安全衛生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3111號) 來源
璞盛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2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地板周圍開口附近,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樓地板周圍開口部分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188號) 來源
築陽土木包工業 2016/08/2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內交叉拉桿、下拉桿、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127號) 來源
台灣比菲多醱酵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2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機械之掃除、上油、檢查、修理或調整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者,未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及送料。(勞職授字第1050203107號) 來源
宏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2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固定式起重機3座(吊升荷重 5公噸),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未經檢查合格即予使用。(勞職授字第1050203064號) 來源
晶悅國際飯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3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第83條、第95條、鍋爐及壓力容器安全規則第1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馬達之轉軸有危害勞工之虞,未設有護罩等設備;風扇機之葉片,未設護網等設備;對於升降機之升降路2樓出入口門,未設連鎖裝置,使搬器地板與樓板相差7.5公分以上時,升降路出入口門不能開啟之;小型鍋爐之壓力表,未標示最高使用壓力之位置。(勞職授字第1050203090號) 來源
理成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3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外牆施工架工作台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交叉拉桿、下拉桿及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122號) 來源
長新建築物管理維護有限公司 2016/08/3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吊升荷重3.03公噸移動式起重機1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未經檢查合格即予使用。(勞職授字第1050203126號) 來源
長新建築物管理維護有限公司 2016/08/3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1條之1第1項、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第35條第2項、第38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用移動式起重機於鄰接道路之工作場所從事作業時,未設置能使受警告者清晰獲知之交通號誌、標示或柵欄;搭乘於移動式起重機之搭乘設備從事高處作業,未佩戴安全帶;未將移動式起重機之外伸撐座全部伸出。(勞職授字第1050203129號) 來源
聚豐清潔企業有限公司 2016/08/3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將工程交付承攬時,未於作業前告知承攬人有關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職業安全衛生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3139號) 來源
伯皇營造有限公司 2016/08/3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端部、內外側開口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對於施工架未在適當之垂直、水平距離處與構造物妥實連接;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場所作業,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155號) 來源
葉惠珍(即煌煜工程行) 2016/08/3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拆除高處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勞職授字第1050203160號) 來源
協侑營造有限公司 2016/08/3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管道間開口部分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204號) 來源
得貹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3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205號) 來源
全美營造有限公司 2016/08/3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夾層樓板開口部分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施。(勞職授字第1050203212號) 來源
震勵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3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第101條第1項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置大型車床操作側轉軸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有護罩、護圍、套胴、跨橋等設備;不得使用有顯著損傷或腐蝕之纖維索、帶,作為起重升降機具之吊掛用具。(勞職授字第1050203073號) 來源
和暉營造有限公司 2016/08/3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內交叉拉桿、下拉桿、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181號) 來源
翰佳營造有限公司 2016/08/3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內交叉拉桿、下拉桿、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167號) 來源
潤美實業有限公司 2016/08/3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項、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第38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時,勞工有墜落之虞,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使用移動式起重機吊掛搭乘設備進行作業,該吊掛搭乘設備未有委託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專業機構簽認。(勞職授字第1050202946號) 來源
張聖謙(即宏銘棚架舞台企業) 2016/08/3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0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用之合梯,其兩梯腳間未有金屬等硬質繫材扣牢,且腳部未有防滑絕緣腳座套。(勞職授字第1050202947號) 來源
大愛生命事業有限公司 2016/08/3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3070號) 來源
南桃園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3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屋頂上進行有線電視線路查修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未使用安全帶等其他必要之防護具(勞職授字第1050203151號) 來源
同立營造有限公司 2016/08/3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從事作業,未設置協議組織,工作場所負責人未立即指揮停止有立即發生危險之虞之施工架拆除作業,對於施工架拆除危險作業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確實巡視及採取連繫調整之作為。(勞職授字第1050203161號) 來源
余立振(即立東土木包工業) 2016/08/3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3175號) 來源
協侑營造有限公司 2016/08/3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20條第7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施工構台護欄前方2公尺內之覆工板堆放模板、鋼筋、水電管線材等物料,未依規定於護欄前方2公尺內不得堆放任何物料。(勞職授字第1050203156號) 來源
許丁瑞香 2016/08/3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交叉拉桿、下拉桿、護欄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239號) 來源
正為鋼鐵有限公司 2016/09/0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 條之1、第1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C型鋼架開口部分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未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墜措施,未提供安全帽使其正確戴用,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3206號) 來源
正為鋼鐵有限公司 2016/09/0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死亡災害,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3207號) 來源
盛遠國際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09/0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55之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勞工以捲揚機等吊運物料時,捲揚吊索通路有與人員碰觸之虞之場所,未加防護或有其他安全設施,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32481號) 來源
張慶宏(即保順工程行) 2016/09/0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3254號) 來源
張慶宏(即保順工程行) 2016/09/1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49條從事橋梁箱室端部開口邊緣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致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3255號) 來源
三叔公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09/0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粉體攪拌機台之掃除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時,未停止相關機械運轉,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3260號) 來源
龍坊工程有限公司 2016/09/0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9條之3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勞工從事煤艙平台清理作業,未禁止作業無關人員進入局限空間之作業場所,並於入口顯而易見處所公告禁止進入,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3367號) 來源
周戊林(即錦隆工程行) 2016/09/2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4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天井施工架工作臺場所作業,勞工有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下拉桿等防護設備,未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施工架組配作業主管未於作業現場辦理決定作業方法,指揮勞工作業、監督勞工確實使用個人防護具、確認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之有效狀況等規定事項,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3558號) 來源
周戊林(即錦隆工程行) 2016/09/3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用尼龍繩吊掛施工架立架作業時,勞工有遭受物體飛落危險之虞,未採取防止物體飛落之設備及措施,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3610號) 來源
茂淂有限公司 2016/09/2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5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水泥電桿易滑動、滾動物件之堆放,未採取繩索捆綁、護網、擋樁、限制高度或變更堆積等必要設施,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3446號) 來源
許義森 2016/09/2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3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樑下垂板上從事模板組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之措施,指派模板支撐作業主管於作業現場決定作業方法,指揮勞工作業、監督勞工確實使用個人防護具、確認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之有效狀況等規定事項,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3576號) 來源
中鼎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02/1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7條、第20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營造工程用之模板、施工架等材料拆除後,未採取拔除或釘入凸出之鐵釘、鐵條等防護措施及未依規定設置之護欄。(勞職授字第1050200419號) 來源
中鼎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02/1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49條對於營造工程用之模板、施工架等材料拆除後,未採取拔除或釘入凸出之鐵釘、鐵條等防護措施及未依規定設置之護欄,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0421號) 來源
中鼎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09/0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確實協議安裝不鏽鋼牆面使用之捲揚機吊掛作業使用上之安全措施,未確實巡視,及指揮停止使用捲揚機吊掛安裝外牆浪板相關作業,未於事前採積極之連繫調整作為。(勞職授字第1050203248號) 來源
雅信鑄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9/0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將屋頂浪板更換工程交付承攬,未於事前告知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屋頂浪板更換作業有發生墜落等危害因素暨依職業安全衛生法及有關安全衛生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3118號) 來源
樺駿企業有限公司 2016/09/0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7條第1項、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勞工於屋頂從事作業時,未規劃安全通道,於屋架或天花板支架上設置適當強度且寬度在30公分以上之踏板;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帽及安全帶之防護具。(勞職授字第1050203119號) 來源
良有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9/0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處所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195號) 來源
巧新科技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9/0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8條第5款、第28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置之自動化機械,未設置護罩、護圍或具有連鎖性能之安全門等設備;對於高溫操作場所,為防止高熱物飛出,未使勞工正確使用適當之防護具。(勞職授字第1050203008號) 來源
建興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9/0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2項對於有暴露鋼筋之場所,勞工有遭受穿刺危險之虞,未採取彎曲、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勞職授字第1050203159號) 來源
彬旂營造有限公司 2016/09/0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板至屋突區域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勞工有遭受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內外側下拉桿及內側交叉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238號) 來源
笙耀營造有限公司 2016/09/0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作業勞工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交叉拉桿、下拉桿、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180號) 來源
桃園市政府環境清潔稽查大隊 2016/09/0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57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行駛中之垃圾車或資源回收車,未使勞工搭乘於不因車輛搖動致有墜落之虞之位置。(勞職授字第1050201701號) 來源
比力倉儲設備股份有限公司 2016/09/02 有機溶劑中毒預防規則第6條第1項、第7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7條、第58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勞工從事對機械設備以有機溶劑混存物(松香水及香蕉水)進行清洗或擦拭之作業,未設置密閉設備、局部排氣裝置或整體換氣裝置;使勞工對機械設備從事補(噴)漆作業(汽車噴漆及底漆),未設置密閉設備或局部排氣裝置;未使勞工確實使用適當之安全衛生防護具;CNC銑床,未有連鎖性能之安全門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094號) 來源
新亞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2016/09/0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5條第1項、第71條第1、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邊緣及施工架工作台及端部開口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擋土牆施工架,未在適當之垂直、水平距離處與構造物妥實連接;垂直開挖深度在1.5公尺以上之露天開挖場所,未設擋土支撐且未有擋土支撐施工圖說。(勞職授字第1050203123號) 來源
理成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09/0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確實協議執行吊掛做作業等使用上之安全措施,及起重吊掛危險作業管制,對於吊掛污水管等危險性作業之工作場所,未確實巡視,,未採積極之連繫調整作為。(勞職授字第1050203137號) 來源
聯鋼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09/0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5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工作台開口及開挖區開口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安全網等防護設備;上下設備施工架,未在適當之垂直、水平距離處與構造物妥實連接;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213號) 來源
鴻欣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9/0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5條第1項、第73條第2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工作台開口及開挖區開口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安全網等防護設備;上下設備施工架,未在適當之垂直、水平距離處與構造物妥實連接;對於擋土支撐拆除,未擬訂拆除計畫據以執行(拔除鋼軌樁後未回填);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214號) 來源
億隆營造有限公司 2016/09/0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施工架工作臺設置雙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勞職授字第1050203220號) 來源
陸弘營造有限公司 2016/09/0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陽臺樓板開口部分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240號) 來源
亞弈營造有限公司 2016/09/0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樓梯間、結構體邊緣開口部分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施工架工作臺設置交叉拉桿、下拉桿,樓梯間、結構體邊緣開口部分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269號) 來源
台灣大陽日酸股份有限公司 2016/09/0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7條、第29條之5、第29條之6第1項、缺氧症預防規則第4條、第5條、第24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勞工有暴露於有害氣體、蒸氣或其他有害物之虞者,未置備適當安全衛生防護具,並使勞工確實使用;使勞工於有危害勞工之虞之局限空間從事作業前,未指定專人檢點該作業場所,確認換氣裝置等設施無異常,該作業場所無缺氧及危害物質等造成勞工危害;其進入許可未由雇主、工作場所負責人或現場作業主管簽署後,始得使勞工進入作業;未置備測定空氣中氧氣濃度之必要測定儀器,並採取隨時可確認空氣中氧氣濃度、硫化氫等其他有害氣體濃度之措施;未予適當換氣,以保持該作業場所空氣中氧氣濃度在18%以上。(勞職授字第1050203100號) 來源
元隆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2016/09/0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0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工作場所貯存之高壓氣體容器,未加固定及裝妥護蓋。(勞職授字第1050203243號) 來源
泉錩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9/05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置衝壓機械(衝床)未設連鎖防護式、雙手操作式、感應式、拉開式或掃除式安全裝置之一。(勞職授字第1050203075號) 來源
張樵榕(即新芊澍企業社) 2016/09/05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2、3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置衝壓機械(衝床),未設置連鎖防護式、雙手操作式、感應式、拉開式或掃除式安裝置之一,衝壓機械(衝床)之轉軸、傳動輪有引起危害之虞未設置護罩、護圍。(勞職授字第1050203110號) 來源
升旺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9/0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吊升荷重在3公噸以上之固定式起重機,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未經檢查合格即予使用。(勞職授字第1050203216號) 來源
升旺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9/0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置升降機之升降路各樓層出入口門,未有連鎖裝置,使搬器地板與樓板相差7.5公分以上時,升降路出入口門不能開啟之。(勞職授字第1050203218號) 來源
磐富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9/0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止墜落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3217號) 來源
磐富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9/0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勞工站立於合梯組立模板作業,未使勞工使用安全帶;未確實巡視;對於該等場所墜落危害,未連繫與調整其工作場所之必要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3221號) 來源
寅材工程有限公司 2016/09/0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0條、第281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3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勞工站立合梯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之虞,使用之合梯未有安全之防滑梯面,且兩梯腳間未有金屬等硬質繫材扣牢,腳部未有防滑絕緣腳座套,並未禁止勞工站立於頂板作業;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或設置適當之施工架等設施。(勞職授字第1050203224號) 來源
宏連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9/0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交叉拉桿、下拉桿、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作業場所,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250號) 來源
老爺營造有限公司 2016/09/0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交叉拉桿、下拉桿、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270號) 來源
蕭森河(即大宇土木包工業) 2016/09/0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交叉拉桿、下拉桿、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272號) 來源
仲台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9/0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內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236號) 來源
胡昌宏 2016/09/0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之1條、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屋頂及開口部分作業時,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910號) 來源
陳盛城(即瑞裕土木包工業) 2016/09/0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內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264號) 來源
億達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09/0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交叉拉桿、下拉桿、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284號) 來源
佳大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09/0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旋轉洩料機械異常排除作業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未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及送料。(勞職授字第1050203292號) 來源
佳大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09/0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3293號) 來源
仲台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9/0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施工架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內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2641號) 來源
天葉有限公司 2016/09/07 職業安全衛生法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第1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金屬切割機之傳動帶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有護罩、護圍等設備;對於吊升荷重2.8噸之固定式起重機設置完成,未有實施荷重試驗即供勞工使用。(勞職授字第1050202529號) 來源
楹泰工程有限公司 2016/09/0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41條、第24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用電焊機進行樓梯踏板電焊作業,其所操作之電焊機二次側帶電位置,未有防止感店之絕緣被覆;電焊柄破損,未有絕緣及耐熱性。(勞職授字第1050203237號) 來源
新竹高爾夫俱樂部股份有限公司 2016/09/0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3235號) 來源
周必先(即台灣省基隆市私立培德高職附設汽車駕駛人訓練班) 2016/09/0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83條、第108條、第2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室內工作場所之扇風機之葉片,未設護網或護圍等設備;工作場所貯存之高壓氣體,可燃性氣體(乙炔)及氧氣之鋼瓶,未分開貯存,亦未加固定及裝妥護蓋;使用之空氣壓縮機(220V),未裝設漏電斷路器,未將其金屬製外殼非帶電部分依規定接地。(勞職授字第1050203263號) 來源
萬代福營造有限公司 2016/09/0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第2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施工架與結構體間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使用對地電壓在150伏特以上移動式或攜帶式電動機具之地下室臨時電盤之潮濕場所,未於各該電動機具之連接電路上設置適合其規格,具有高敏感度、高速型,能確實動作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勞職授字第10502032361號) 來源
欽昌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2016/09/0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交叉拉桿、下拉桿、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358號) 來源
全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9/0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4條、第275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升降機各樓層出入口,未於明顯處標示其積載荷重或乘載之最高人數;發電室堆放與電路無關之物(貨品架)。(勞職授字第1050203198號) 來源
欣中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 2016/09/0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77條第1項第1、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作業場所有可燃性氣體滯留,而有爆炸、火災之虞,未採取通風與換氣等措施、未指定專人對於前述氣體之濃度於作業前測定;使用之破碎機未具防爆性能構造。(勞職授字第1050203257號) 來源
國緯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9/0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內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232號) 來源
信榮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2016/09/0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升降機升降路邊緣開口部分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279號) 來源
世紀鋼鐵結構股份有限公司 2016/09/0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板邊緣開口將護欄拆除從事鋼承板切割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因墜落而致勞工遭受危險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3280號) 來源
慧日營造有限公司 2016/09/0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之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置內側交叉拉桿與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294號) 來源
義格營造有限公司 2016/09/0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梯、樓板開口部分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296號) 來源
東譽營造有限公司 2016/09/0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內外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304號) 來源
晨禎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9/0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車道區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下拉桿、內側交叉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307號) 來源
正力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9/0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從事作業時,未確時實施連繫、調整及巡視其工作場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未指導協助承攬人之勞工接受從事工作及預防災變所必要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勞職授字第1050203256號) 來源
達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09/0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勞工於天花板從事電線拉設作業時,有發生墜落危害之虞,未確實實施工作場所巡視,及連繫調整承攬人採取前述作業之必要安全防墜設施。(勞職授字第1050202602號) 來源
李魁元(即逸群工程行) 2016/09/0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7條第1項、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夾層天花板從事作業,未採取防止踏穿墜落之相關設施;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之防護具。(勞職授字第1050202604號) 來源
銓銘金屬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9/0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置3座固定式起重機(吊升荷重2公噸2座、15公噸1座)之吊具,未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勞職授字第1050203241號) 來源
雅霖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9/09 有機溶劑中毒預防規則第19條、第26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7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勞工使用甲苯等從事有機溶劑之塗飾作業,未指定現場主管擔任有機溶劑作業主管;未將堆放之有機溶劑空桶密閉或堆積於室外;使勞工暴露於有害蒸氣,未配戴呼吸防護具。(勞職授字第1050203245號) 來源
雅霖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9/09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使用含甲苯等之木工塗料從事有機溶劑塗飾作業,未每6個月監測其濃度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50203315號) 來源
遠揚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09/0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及安全網部分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278號) 來源
利晉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09/0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從事作業時,工作場所負責人未確實巡視,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帽。(勞職授字第1050203321號) 來源
北昌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9/0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之1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08條、第230條第1項、第25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進入營繕工程作業場所施作人員,配戴安全帽未確實扣掛頤帶;氧氣乙炔鋼瓶,未妥置且加護蓋;現場使用之合梯梯腳,未具金屬等硬質繫材扣牢;通路上使用移動電線未妥為防護。(勞職授字第1050203322號) 來源
鬍鬚張股份有限公司 2016/09/0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3359號) 來源
双邦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9/0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8條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所設之定型機,其作業有危害勞工之虞,未設置護罩、護圍。(勞職授字第1050203157號) 來源
巨星車業有限公司 2016/09/0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3183號) 來源
巨星車業有限公司 2016/09/09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1、3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置動力驅動之衝壓機械,未具有安全護圍。(勞職授字第1050203184號) 來源
巨星車業有限公司 2016/09/0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吊升荷重在3公噸以上之固定式起重機1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未經檢查合格即予使用。(勞職授字第1050203182號) 來源
基立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2016/09/0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198條第1、3款、第287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勞工從事化學反應槽拆管清潔作業,未指定專人,未事先告知作業勞工決定作業方法及順序;未將入口閥加鎖,使其無法擅動,未設有不准開啟之標示或設監視人員監視,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衛生防護具(防護眼鏡)。(勞職授字第1050203277號) 來源
安順裝卸股份有限公司 2016/09/0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4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局限空間(缺氧危險)作業有立即發生缺氧危險之虞,未確實巡視,未連繫調整作為,未指導及協助承攬事業之安全衛生教育。(勞職授字第1050203301號) 來源
安順裝卸股份有限公司 2016/09/0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9條之3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碼頭船隻清艙作業,未禁止作業無關人員進入局限空間之作業場所,並於入口顯而易見處所公告禁止進入。(勞職授字第1050203302號) 來源
環達營造有限公司 2016/09/0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施工架內側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242號) 來源
盛傑營造有限公司 2016/09/0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從事外部施工架拆除作業,未使勞工使用安全帶,未確實巡視;對於該工作場所墜落危害,未連繫調整其工作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3253號) 來源
秉閎企業有限公司 2016/09/0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從事外部施工架拆除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因墜落而致勞工遭受危險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3265號) 來源
陳啟明 2016/09/0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7條第1項第1、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易踏穿材料構築之屋頂從事作業時,未規劃安全通道,於屋架上設置適當強度且寬度在30公分以上之踏板、於屋架下方可能墜落之範圍,裝設堅固格柵或安全網等防墜設。(勞職授字第1050203327號) 來源
良和營造有限公司 2016/09/0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交叉拉桿、下拉桿、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308號) 來源
吳崇榮 2016/09/0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77條第1項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作業場所有可燃性氣體滯留,而有爆炸、火災之虞者,未依危險特性採取通風、換氣等措施外,並指定專人對於前述氣體之濃度,於作業前測定之。(勞職授字第1050203191號) 來源
謝孟珍 2016/09/0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3339號) 來源
謝孟珍 2016/09/0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3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置之固定梯子,頂端未突出板面60公分以上。(勞職授字第1050203335號) 來源
全國加油站股份有限公司 2016/09/1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0條第2項、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作業,使用合梯當作上下設備;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等防護具。(勞職授字第1050203164號) 來源
家福股份有限公司 2016/09/1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75條第1項、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77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發電室堆置補土、燈泡等與電路無關之物件;堆高機未設置警報裝置。(勞職授字第1050203228號) 來源
家福股份有限公司 2016/09/1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53條第1項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進貨區棧板堆放,未採取限制高度或變更堆積等必要設施,以防止倒塌。(勞職授字第1050203341號) 來源
利德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09/1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22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橋面模板組立作業及其工作場所所設置之安全網張掛方式,未符合國家標準。(勞職授字第1050203377號) 來源
悅華大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6/09/1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08條第1項、第29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工作場所之液化石油氣桶之貯存,未加固定;對於工作場所之冷凍櫃(-22度C),未於明顯易見之處所設置警告標示。(勞職授字第1050203375號) 來源
三井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09/1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梯間、升降機/升降路、結構體邊緣開口部分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分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381號) 來源
元城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9/1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及樓梯等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施工架工作臺開口部分內側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樓梯開口部分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382號) 來源
莊順成 2016/09/1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3320號) 來源
莊順成 2016/09/1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5條第1項、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處所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未架設施工架或其他方法設置工作台;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勞職授字第1050203323號) 來源
黃勝次 2016/09/1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屋頂鋼構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305號) 來源
富詮營造有限公司 2016/09/1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交叉拉桿、下拉桿、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313號) 來源
捷堡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2016/09/1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5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大廳施工架等工作台開口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外牆鋼管施工架構件之連接部分或交叉部分,未以適當之金屬附屬配件確實連接固定,並以適當之斜撐材補強。(勞職授字第1050203275號) 來源
臺灣日通國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16/09/1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1條、第224條第2項、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勞工工作場所之通道、地板、階梯,未保持不致使勞工跌倒、滑倒、踩傷等之安全狀態,或採取必要之預防措施;作業之需要臨時將圍欄等拆除,未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因墜落而致勞工遭受危險之措施;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帽、安全帶。(勞職授字第1050203328號) 來源
臺灣日通國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16/09/12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2條之1第1項、第3條第1項、第10條、第12條之1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3條第1項事業單位未依規模及風險設直接隸屬雇主之專責一級管理單位;未置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未設職業安全衛生委員會;未訂定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規章。(勞職授字第1050203363號) 來源
臺灣日通國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16/09/12 危害性化學品標示及通識規則第5條第1項、第12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0條第1項對於柴油儲槽,未依規定明顯標示危害內容;未依規定提供勞工柴油之安全資料表。(勞職授字第1050203365號) 來源
遠雄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9/1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從事作業時,工作場所負責人未立即指揮停止有立即發生危險之虞之構台、支撐組裝作業,對於構台、支撐組裝危險作業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確實巡視,未採積極之連繫調整作為。(勞職授字第1050203366號) 來源
昶旺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9/1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第281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構台、支撐組裝作業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構台、支撐組裝高處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設置護欄等設備有困難,未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致勞工遭受危險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3368號) 來源
啟裕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2016/09/1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吊升荷重5公噸之固定式起重機1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未經檢查合格即予使用。(勞職授字第1050203369號) 來源
啟裕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2016/09/1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設置吊升荷重5公噸之固定式起重機1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其操作人員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合格即行操作。(勞職授字第1050203370號) 來源
啟裕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2016/09/1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第1項、第90條、第17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機械之掃除、上油、檢查、修理或調整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者,未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及送料;對於起重機具之吊鉤,未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塗佈作業場所有易燃液體之蒸氣(內含二甲苯、乙酸丁酯等)而有爆炸火災之虞,使用之電氣機械(燈具等),未具有適合於其設置場所危險區域劃分使用之防爆性能構造。(勞職授字第1050203372號) 來源
維靖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9/1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72條第1項、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置衝剪機械5台以上時,未指定作業管理人員負責衝剪機械及其安全裝置裝設有鎖式換回開關時,應保管其鎖匙;以動力驅動之衝壓機械,未有安全護圍。(勞職授字第1050203383號) 來源
蔡俊源(即建家土木包工業) 2016/09/1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交叉拉桿、下拉桿、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318號) 來源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6/09/1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確實巡視;未確實連繫調整其工作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未對於該承攬人指導及協助相關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勞職授字第1050203319號) 來源
羅一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2016/09/1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84條第1項第4款、有機溶劑中毒預防規則第2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用去漬油之易燃液體,未遠離有發火源之虞之物。對於儲存去漬油之容器有發散有機溶劑蒸氣之虞者,未將該容器予以密閉。(勞職授字第1050203330號) 來源
晉瑜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9/1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7條、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8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勞工有暴露於高溫作業場所,未置備適當安全衛生防護具,並使勞工確實使用;堆高機未設置後扶架。(勞職授字第1050203194號) 來源
晉瑜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9/2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3390號) 來源
寬鴻工程有限公司 2016/09/1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2956號) 來源
健和興端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6/09/1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機械之掃除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未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及送料。(勞職授字第1050203271號) 來源
泰晟發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9/1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使其正確戴用安全帽;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底板樓板開口部分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施工架工作臺內側設置交叉拉桿、內外側設置下拉桿,樓板開口部分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342號) 來源
晉豪營造有限公司 2016/09/1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內側交叉拉桿及內、外側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371號) 來源
誠陽營造有限公司 2016/09/1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梯、樓板開口部分及外牆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樓梯、樓板開口部分設置護欄,外牆施工架工作臺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379號) 來源
車之輪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2016/09/13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107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桌上用研磨機,未具有可調整研磨輪與工作物支架之間隙在3毫米以下之工作物支架。(勞職授字第1050203405號) 來源
蕭文裕 2016/09/1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超過2公尺之施工架側邊開口部份,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340號) 來源
環藝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9/1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第19條第1項、第20條第1項、第40條第1項、第45條第1項、第48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0條、第24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施工架與結構體間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施工架開口設置之護欄,未具有高度在35公分以上,55公分以下之中間欄杆或等效設備;對於高度5公尺以上施工架之構築及拆除,未事先就預期施工時之最大荷重,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置備施工圖說,並指派所僱之專任工程人員簽章確認強度計算書及施工圖說;對於施工架未在適當之垂直、水平距離處與構造物妥實連接;對於施工架工作臺寬度,未在40公分以上並舖滿密接之踏板;對於捲揚機起重機具之吊鉤,未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對勞工於作業中或通行時,有接觸絕緣被覆配線或移動電線或電氣機具、設備之虞者,未有防止絕緣被覆破壞或老化等致引起感電危害之設施。(勞職授字第1050203249號) 來源
南亞電路板股份有限公司 2016/09/1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7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勞工有暴露於高溫、低溫、非游離輻射線、生物病原體、有害氣體、蒸氣、粉塵或其他有害物之虞者,未確實戴用適當之防護具。(勞職授字第1050203400號) 來源
弘光開發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9/1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條、第11條之1、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未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對於使用對地電壓在150伏特以上移動式或攜帶式電動機具(攪拌機),未於各該電動機具之連接電路上設置適合其規格,具有高敏感度、高速型,能確實動作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線路接於一次側)。(勞職授字第1050203401號) 來源
弘昌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09/1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第45條第1項第3款、第5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施工架未以斜撐材作適當而充分之支撐,施工架未在適當之垂直、水平距離處與構造物妥實連接;施工架構件之連接部分或交叉部分未以適當之金屬附屬配件確實連接固定。(勞職授字第1050203406號) 來源
德寶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9/1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垃圾管道口及其周邊樓板邊緣開口部分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299號) 來源
允星營造有限公司 2016/09/1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頂樓梯開口部分及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樓梯設置護欄,施工架工作臺設置交叉拉桿、下拉桿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384號) 來源
協侑營造有限公司 2016/09/1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通往開挖面樓梯側邊開口部分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413號) 來源
協侑營造有限公司 2016/09/1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條、第11之1條、第19條第1項、第25條、第135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0條第1項、第25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未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F樓梯間工作台及車道上方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預留開口未予封閉;對於使用可調式鋼管支撐,以鋼筋替代制式之金屬附屬配件;現場使用之合梯,梯腳間未使用金屬等硬質繫材扣牢及未使用防滑梯面;通路上使用移動電線未妥為防護。(勞職授字第1050203334號) 來源
協侑營造有限公司 2016/09/1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未確實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及巡視工作場所。(勞職授字第10502033341號) 來源
建佃企業有限公司 2016/09/1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之1條、第25條、135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0條第1項、第25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樓板預留開口未予封閉;作業場所使用之可調式鋼管支撐,以鋼筋替代制式之金屬附屬配件;作業場所使用之合梯,其梯腳間未使用金屬等硬質繫材扣牢及未有安全防滑梯面;通路上使用移動電線未妥為防護(勞職授字第1050203336號) 來源
周金昌(即元品工程行) 2016/09/1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條、第11之1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0條第1項、第25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樓板預留鋼筋未彎曲尖端或加套等其他防護措施;從事施作人員未配置安全帽;對於F樓梯間工作台及車道上方高度2公尺以上作業場所,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使用合梯,其梯腳間未使用金屬等硬質繫材扣牢及未有安全防滑梯面;通路上使用移動電線未妥為防護。(勞職授字第1050203337號) 來源
至興精機股份有限公司 2016/09/1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機械之檢查、修理或調整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未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及送料。(勞職授字第1050203268號) 來源
立全營造有限公司 2016/09/1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6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高度2公尺以上之屋頂平台開口部分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架空電線或電氣機具電路之接近場所從事施工架組立作業時,勞工於作業中有因接觸或接近該電路引起感電之虞者,未使勞工與帶電體保持規定之接近界限距離,且於該電路四周裝置絕緣用防護裝備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244號) 來源
立全營造有限公司 2016/09/1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4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未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確實巡視,對於該場所感電危害,未連繫調整其工作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3246號) 來源
林建順(即大業工程行) 2016/09/1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6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架空電線或電氣機具電路之接近場所從事施工架組立作業時,勞工於作業中有因接觸或接近該電路引起感電之虞者,未使勞工與帶電體保持規定之接近界限距離,且於該電路四周裝置絕緣用防護裝備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247號) 來源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2016/09/1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5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勞工有接觸高壓電路引起感電危險之虞,未在距離頭上、身側及腳下60公分以內之高壓電路設置絕緣用防護裝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414號) 來源
登田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9/1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陽台開口部分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施工架工作臺設置交叉拉桿、下拉桿,陽台開口部分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415號) 來源
義格營造有限公司 2016/09/1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內側交叉拉桿及內側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459號) 來源
申棟實業有限公司 2016/09/1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升降機之升降路各樓出入口門,未有連鎖裝置,使搬器地板與樓板相差7.5公分以上時,升降路出入口門不能開啟之。(勞職授字第1050203429號) 來源
東俊男 2016/09/1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作業勞工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對於高度超過2公尺之鋼樑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1050203408號) 來源
東俊男 2016/09/1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1項事業單位工作場所發生職業災害,雇主未會同勞工代表實施調查、分析及作成紀錄。(勞職授字1050202872號) 來源
東俊男 2016/09/1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1050202869號) 來源
世久營造探勘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09/2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未確實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及巡視工作場所。(勞職授字第1050203425號) 來源
工鼎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2016/09/2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起重機具之吊具,未有確實防止所吊支撐材料脫落之裝置。(勞職授字第1050203426號) 來源
中宇環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09/2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2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2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輸送帶鋼結構通風頂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水平安全母索等防護設備;勞工未確實使用背負式安全帶及捲揚式防墜器,或採安全網等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3440號) 來源
真毅營造有限公司 2016/09/2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1條之2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使用道路作業之工作場所,未使勞工戴有反光帶之安全帽,未穿著顏色鮮明有反光帶之施工背心,以利辨識。(勞職授字第1050203466號) 來源
輝豐紙管有限公司 2016/09/2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第5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置之捲管機其傳動皮帶捲入點處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設護罩、護圍;對於機械之掃除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未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及送料。(勞職授字第1050203202號) 來源
輝豐紙管有限公司 2016/09/2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3203號) 來源
圖騰包裝股份有限公司 2016/09/2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8條第5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所設紙杯自動化成形機,其作業有危害勞工之虞,未設置護罩、護圍或具有連鎖性能之安全門。(勞職授字第1050203251號) 來源
博翊機械工業有限公司 2016/09/2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機械之調整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未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及送料。(勞職授字第1050203357號) 來源
佳圜工程有限公司 2016/09/2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3417號) 來源
佳圜工程有限公司 2016/09/20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60條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木材加工用圓盤鋸,未設置鋸齒接觸預防裝置。(勞職授字第1050203418號) 來源
岩城營造有限公司 2016/09/2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內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422號) 來源
富有營造有限公司 2016/09/2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及樓梯及樓板開口部分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施工架工作臺設置內側交叉拉桿及雙側下拉桿,樓梯與樓板開口部分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438號) 來源
仰哲營造有限公司 2016/09/2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梯、升降機升降路開口部分及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樓梯、升降機升降路等開口部分設置護欄,施工架工作臺設置交叉拉桿、下拉桿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451號) 來源
竹益瓦斯有限公司 2016/09/2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高壓氣體特定設備2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設備,未經檢查合格即予使用。(勞職授字第1050202826號) 來源
竹益瓦斯有限公司 2016/09/2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設置高壓氣體特定設備2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設備,其操作人員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合格即行操作。(勞職授字第1050202834號) 來源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中區工程處 2016/09/2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就擋土支撐設置情形確實巡視,未對於該場所土石崩塌危害連繫調整其工作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3462號) 來源
廣鑫營造有限公司 2016/09/2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地下水箱入口邊緣開口部分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410號) 來源
鴻丞營造有限公司 2016/09/2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8條第1項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及施工架工作臺寬度未在40公分以上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交叉拉桿、下拉桿、安全網及設置寬度40公分以上工作臺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421號) 來源
登鍠營造有限公司 2016/09/2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內側交叉拉桿及雙側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454號) 來源
士元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9/2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置內、外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455號) 來源
冠豪營造有限公司 2016/09/2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部施工架工作臺及樓板開口部分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施工架工作臺內側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樓板開口部分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511號) 來源
晟光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9/2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勞工有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內外側下拉桿及內側交叉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505號) 來源
羅鈺室內裝修工程有限公司 2016/09/2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勞工有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內外側下拉桿及內側交叉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506號) 來源
三代營造有限公司 2016/09/2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高度二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未設內交叉拉桿、下拉桿),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432號) 來源
南僑營造有限公司 2016/09/2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交叉拉桿、下拉桿、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435號) 來源
貫統食品有限公司 2016/09/2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3402號) 來源
貫統食品有限公司 2016/09/2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84條第1項第4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廠內烘烤爐使用乙醇,未遠離煙火或有發火源之虞之物,未經許可不得灌注、蒸發或加熱。(勞職授字第1050203404號) 來源
穎霖機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9/2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固定式起重機之吊具,未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勞職授字第1050203447號) 來源
洛城營造有限公司 2016/09/2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5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E動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使用國家標準CNS4750型式之施工架,未符合國家標準同等以上之規定;其他型式之施工架,其構材之材料抗拉強度、試驗強度及製造,未符合國家標準CNS4750同等以上之規定。(勞職授字第1050203423號) 來源
福住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9/2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22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4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勞工墜落時之拋物線預測路徑範圍,使用於結構物四周之安全網,未依規定延伸適當之距離;對於勞工於作業中或通行時,有接觸移動電線之虞者,未有防止絕緣被覆破壞或老化等致引起感電危害之設施。(勞職授字第1050203441號) 來源
弘運營造有限公司 2016/09/2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及樓梯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施工架工作臺設置內側交叉拉桿及雙側下拉桿,樓梯開口部分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484號) 來源
裕翔營造有限公司 2016/09/2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之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內側交叉拉桿與內、外側下拉桿等防護設備;且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503號) 來源
瑞助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9/2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污水處理池頂板開口部分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519號) 來源
富貿五金有限公司 2016/09/2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3297號) 來源
國全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9/2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機械之檢查、修理或調整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未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勞職授字第1050203112號) 來源
義盟興眼鏡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9/22 有機溶劑中毒預防規則第1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勞工使用有機溶劑稀釋油墨印刷及去除商標之油墨時,未指定現場主管擔任有機溶劑作業主管,從事監督作業。(勞職授字第1050203452號) 來源
陞麥國際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09/2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2項承攬人將工程交付再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再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3449號) 來源
陳榮陞(即暐昌企業社) 2016/09/2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7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從事輸送25%氫氧化鈉溶液配管之拆管作業,未置備適當之手套、圍裙、裹腿、安全鞋、安全帽、防護眼鏡、防毒口罩、安全面罩等並使勞工確實使用。(勞職授字第1050203450號) 來源
太平保溫耐火材料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9/23 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0條第1項、第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高度2公尺以上之工作台開口部分及工作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工作台等之構築及拆除,未事先就預期施工時之最大荷重,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置備施工圖說,並指派所僱之專任工程人員簽章確認強度計算書;施工圖說以及構築施工架之材料,有顯著之損壞、變形或腐蝕。(勞職授字第1050202711號) 來源
中華紙漿股份有限公司花蓮廠 2016/09/2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未確實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及巡視工作場所。(勞職授字第1050202931號) 來源
匯揚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9/2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3419號) 來源
麗多國際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2016/09/2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4條、第275條第1項、第22條第2項、第299條第1項及鍋爐與壓力容器安全規則第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升降機各樓層出入口,未明顯標示積載荷重或乘載之最高人數;發電室及受電室放置與電路無關之物(木板、椅子、塑膠板等);對於蒸烤箱之高溫熱表面引起灼燙傷之虞時,未設置警示標誌;對於冷凍庫(處置大量低溫物體或顯著寒冷之場所),未於明顯易見之處所設置警告標示牌;鍋爐設置場所未與受電室及游泳池水循環裝置明顯區隔。(勞職授字第1050203444號) 來源
一協榮股份有限公司 2016/09/2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機械之原動機、轉軸、齒輪、帶輪、飛輪、傳動輪、傳動帶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有護罩、護圍、套胴、跨橋等設備;以動力驅動之衝壓機械及剪斷機械,未具有安全護圍。(勞職授字第1050203492號) 來源
中發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9/2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6條、固定式起重機安全檢查構造標準第45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機械之掃除、上油、檢查、修理或調整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者,未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及送料;為防止他人操作該機械之起動等裝置或誤送料,未採上鎖或設置標示等措施;於地面上操作,並隨荷物移動之固定起重機,其操作用開關器,未於操作人員易見處標示該操作用開關器所控制之動作種類及動作方向。(勞職授字第1050203517號) 來源
謝碧桃(即正峯工程行) 2016/09/2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3303號) 來源
成中恆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9/2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4款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天井施工架工作臺,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確實巡視;未確實連繫調整其工作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未對於該承攬人指導及協助相關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勞職授字第1050203525號) 來源
百年鋼實業有限公司 2016/09/2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2項將工程交付承攬,對於高處作業,未於事前以書面具體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天井施工架工作臺等工作場所之工作環境、墜落等危害因素暨職業安全衛生法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3526號) 來源
泉棸營造有限公司 2016/09/2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交叉拉桿、下拉桿、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458號) 來源
中發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9/26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對製造、處置或使用有機溶劑之作業場所,未每6個月監測其濃度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50203397號) 來源
國立陽明大學附設醫院 2016/09/26 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2條第1項事業單位之同一工作場所,勞工人數在300人以上者,未僱用或特約從事勞工健康服務之醫師及僱用從事勞工健康服務之護理人員,辦理臨廠健康服務。(勞職授字第1050203556號) 來源
東霙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9/2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4款與承攬人及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樑下垂板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確實巡視;未確實連繫調整其工作場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未指導及協助再承攬人相關安全衛生教育訓練、選任經訓練合格之模板支撐作業主管於現場辦理規定事項。(勞職授字第1050203573號) 來源
鄭寅材(即寅材工程行) 2016/09/2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2項將部分工程交付承攬,對於模板工程高處作業,未於事前以書面具體告知再承攬人有關模板工作場所之工作環境、墜落等危害因素暨職業安全衛生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3575號) 來源
維力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9/2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乾燥機之清潔作業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未停止該乾燥機運轉。(勞職授字第1050203295號) 來源
久鉅營造有限公司 2016/09/2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樓梯開口部分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外牆施工架工作臺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樓梯開口部分設置護欄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521號) 來源
瑞昇營造有限公司 2016/09/2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及樓板開口部分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施工架工作臺設置內側交叉拉桿及雙側下拉桿,樓板開口部分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527號) 來源
久木營造有限公司 2016/09/2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交叉拉桿、下拉桿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564號) 來源
玉揚營造有限公司 2016/09/2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及樓梯之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施工架工作臺設置內側交叉拉桿與下拉桿,開口部分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578號) 來源
麒輝企業有限公司 2016/09/2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設置吊升荷重在3公噸以上之固定式起重機1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其操作人員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合格即行操作。(勞職授字第1050203579號) 來源
麒輝企業有限公司 2016/09/2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吊升荷重在3公噸以上之固定式起重機1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未經檢查合格即予使用。(勞職授字第1050203580號) 來源
江興營造有限公司 2016/09/2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屋突樓梯開口部分及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樓梯開口部分設置護欄,施工架工作臺設置交叉拉桿、下拉桿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601號) 來源
達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09/2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2項將工程交付承攬,未於事前告知再承攬人有關從事冷氣機安裝作業之工作環境危害因素及應採取之防範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3571號) 來源
順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09/2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與承攬人及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協議作業人員進場管制及屋頂高處危險作業管制,工作場所負責人未確實巡視並指揮,未採積極具之連繫調整作為要求,未指導協助再承攬人勞工使其接受必要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勞職授字第1050203568號) 來源
鉅明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9/2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2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等場所,所設置之護蓋表面未漆黃色及未具有防止滑溜、掉落、掀起或移動。(勞職授字第1050203477號) 來源
春原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9/2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55條之1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模板鐵角材吊掛整理等作業,捲揚機之吊鉤未具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勞職授字第1050203490號) 來源
本燔餐飲有限公司 2016/09/2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4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升降機之各樓出入口,未明顯標示其積載荷重。(勞職授字第1050203498號) 來源
四貝企業有限公司 2016/09/2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吊升荷重3公噸以上之固定式起重機1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未經檢查合格即予使用。(勞職授字第1050203504號) 來源
宏祐營造事業有限公司 2016/09/2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梯開口部分及外牆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樓梯開口部分設置護欄,外牆施工架工作臺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548號) 來源
國泰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9/2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外牆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內側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566號) 來源
雅騰電機股份有限公司 2016/09/2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從事調整立式射出成型機模具校正作業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未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勞職授字第1050203613號) 來源
中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09/3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雍銓營造工程有限公司,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協議開挖管制及協調開挖作業使用上之安全措施,對於從事車輛營建機械管路開挖作業等有危害之工作場所,未確實巡視,對於該場所撞擊危害,未於事前採積極之連繫調整作為。(勞職授字第10502034571號) 來源
中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09/3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將工程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34572號) 來源
小蒙牛餐飲有限公司 2016/09/3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08條、第241條、第29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工作場所貯存之高壓氣體(二氧化碳)容器,未加固定;使用中之冰水機空調主機,其電氣開關箱無外蓋且露出帶電部位,未設防止感電之護圍或絕緣被覆;處置大量低溫物體或顯著寒冷之場所,未設置警告標示牌,並禁止非與從事作業有關之人員進入。(勞職授字第1050203493號) 來源
億瓏車業有限公司 2016/09/3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3499號) 來源
宏順工程有限公司 2016/09/3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工區現場結構物四周外牆施工架高度2公尺以上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及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550號) 來源
宏林營造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9/3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5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天井施工架工作台及樓板開口等工作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天井鋼管施工架構件之連接部分或交叉部分,未以適當之金屬附屬配件確實連接固定,並以適當之斜撐材補強。(勞職授字第1050203563號) 來源
振城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9/3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2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中間樁及地下3樓頂層模板開口等工作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設置之護欄,未具有高度90公分以上之上欄杆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560號) 來源
科治新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09/3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7條、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第2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勞工有暴露於高溫、低溫、非游離輻射線、生物病原體、有害氣體、蒸氣、粉塵或其他有害物之虞者,未使勞工確實使用防護具;使用硫酸(丁類特定化學物質),未置備硫酸漏洩時能迅速告知有關人員之警報用器具及除卻危害之必要藥劑、器具等設施。(勞職授字第1050203577號) 來源
永續鷹架企業有限公司 2016/09/3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2項將部分工程交付再承攬時,未於事前以書面具體告知承攬人對於吊掛施工架材料等作業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3611號) 來源
齊裕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9/3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款與承攬人及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將再承攬人納入協議組織,對於該單位以尼龍繩吊掛施工架立架之作業,物體飛落危害之虞,工作場所負責人未「指揮」命令停止該危險作業,未確實巡視,未確實連繫調整其工作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3612號) 來源
彰晟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09/3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內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080號) 來源
勗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09/3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板開口部分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598號) 來源
銓湧營造有限公司 2016/09/3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第19條第1項、第129條第9款、第14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板開口部分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對於樓板暴露之鋼筋,未採取彎曲、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對於模板拆除後之物料,未妥為整理堆放。(勞職授字第1050203604號) 來源
尊義營造有限公司 2016/09/3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下拉桿、內側交叉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608號) 來源
協信營造有限公司 2016/09/3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梯口開口部分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609號) 來源
泰瑋營造有限公司 2016/09/3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及樓梯開口部分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施工架工作臺設置內側交叉拉桿及內側下拉桿,樓梯開口部分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619號) 來源
傳奇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9/3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及樓梯間開口部分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施工架工作臺設置交叉拉桿、下拉桿,樓梯間開口部分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635號) 來源
慶和國際實業有限公司 2016/09/3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3584號) 來源
鼎陞工程有限公司 2016/09/30 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第23條、移動式起重機安全檢查構造標準第31條、第45條第1項第2款第3目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移動式起重機之使用,已超額定荷重;未設置過負荷預防裝置;移動式起重機起伏支持鋼索已腐蝕劣化未更換。(勞職授字第1050203514號) 來源
黃永鵬(即巧力行) 2016/10/0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5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堆置物料(鋁板),為防止倒塌危害,未採取繩索捆綁、擋樁等必要設施,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3639號) 來源
創聚環境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0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49條第1款道路外側邊緣之欄杆因鏽蝕支撐力不足而突然斷裂,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3679號) 來源
楊明輝 2016/10/1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3562號) 來源
何東隆(即利鑫廣告工程行) 2016/10/1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37條第1項第8款、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勞工從事廣告T型柱維修作業,對於廣告T型柱固定爬梯之梯長連續超過6公尺時,未每隔9公尺以下設一平台,未於距梯底2公尺以上部分,設置護籠或其他保護裝置;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廣告T型柱固定爬梯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帽及安全帶等防護設備,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3721號) 來源
萬茂工業有限公司 2016/10/1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輸煤皮帶機下方(高度約29公尺)從事底板更換工作,勞工有墜落之虞,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等防護設備,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3798號) 來源
黃忠寶(即正遠企業社) 2016/10/1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3709號) 來源
黃忠寶(即正遠企業社) 2016/10/1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橫樑開口部分清潔作業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致勞工遭受危險之措施,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3710號) 來源
豪健有限公司 2016/10/2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49條第1款勞工駕駛預拌混凝土車配合修補混凝土路面作業時,重約50公噸之岩石掉落擊中預拌混凝土車車頭,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3933號) 來源
李佩青(即嘉泰商號) 2016/10/2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第3款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3916號) 來源
李佩青(即嘉泰商號) 2016/10/2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49條第1款勞工配送飲料時,自貨物上墜落,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3968號) 來源
林忠明 2016/10/2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帽;對於2公尺以上外牆施工架工作台與結構體之間開口,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3661號) 來源
泯峰鋼構組合有限公司 2016/10/2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28條之1第1款、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使用高空工作車從事屋頂鋼桁架連接盤螺栓鎖緊之作業,未於事前取得高空工作車作業計畫,使作業勞工周知,並指定專人指揮監督勞工依計畫從事作業;對於在高度12公尺之高空工作車工作台,勞工站立於工作台護欄之中間欄杆作業,有墜落之虞,未使該員確實使用安全帶,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4024號) 來源
東大紙業有限公司 2016/10/2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49條第1款勞工於廢水處理區從事護欄延伸工程時,因腦血管疾病急性發作跌入水池內,未及時發現進行搶救,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3908號) 來源
建埕營造有限公司 2016/10/3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2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移動式起重機具之運轉,未於運轉時採取防止吊掛物通過人員上方及人員進入吊掛物下方之設備或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3838號) 來源
璞承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0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之1條、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案全帽,並使其正確使用;對於高度2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作業場所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內外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554號) 來源
金春福營造有限公司 2016/10/0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06條、第10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勞工有遭受穿刺危險之虞者,未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對於高壓氣體容器使用貯存,盛裝容器和空容器未分區放置及安穩置放並加固定及裝妥護蓋。(勞職授字第1050203590號) 來源
傑瀚營造有限公司 2016/10/0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0條第1項、第45條第1項、第59條第1項、第77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第22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之施工便道、擋土牆牆身施工架作業及擋土牆頂板模板組立等工作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度差超過1.5公尺之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施工便道與擋土牆基礎底板使用之移動梯,未採取防止滑溜或其他防止轉動之必要措施;對於高度5公尺以上之擋土牆牆身施工架,未使用國家標準CNS4750型式之施工架,未以斜撐材作適當而充分之支撐,未在適當之垂直、水平距離處與構造物妥實連接,及未事先就預期施工時之最大荷重,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置備施工圖說,並指派所僱之專任工程人員簽章確認強度計算書及施工圖說,並建立按施工圖說施作之查驗機制;對於施工便道開挖場所有地面崩塌或土石飛落之虞時,未依地質及環境狀況,設置適當邊坡保護等方法或張設防護網等設施。(勞職授字第1050203602號) 來源
游松山(即新協興機械廠) 2016/10/0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吊升荷重在3公噸以上之固定式起重機,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未經檢查合格即予使用。(勞職授字第1050203482號) 來源
游松山(即新協興機械廠) 2016/10/0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設置吊升荷重在3公噸以上之固定式起重機,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其操作人員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合格即行操作。(勞職授字第1050203483號) 來源
榆莊室內裝修工程有限公司 2016/10/0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之裝修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勞職授字第1050203630號) 來源
瑞寶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0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外牆施工架工作臺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交叉拉桿、下拉桿及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638號) 來源
億東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0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40條第2項、第45條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工程外部施工架變更設計時(固定方式變更),未重新就預期施工時之最大荷重,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置備施工圖說,並指派所僱之專任工程人員簽章確認強度計算書及施工圖說;對於外部施工架之穩定,未在適當之垂直、水平距離設置繫牆桿與構造物妥實連接。(勞職授字第1050203641號) 來源
世久營造探勘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0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16條第1項、第225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東側鄰標組合屋旁臨時分電箱旁樓地板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作業使用之挖土機,未規定駕駛者或有關人員負責執行,不得使該機械供為主要用途以外之用途(使用挖土機挖斗作為人員之搭乘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445號) 來源
英發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0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9條之3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未禁止作業無關人員進入局限空間之作業場所,並於入口顯而易見處所公告禁止進入。(勞職授字第1050203640號) 來源
茂順密封元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0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封口機之帶輪、傳動帶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有護罩、護圍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634號) 來源
協侑營造有限公司 2016/10/0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0條第1項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板、樓梯開口部分及外部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樓板開口部分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樓梯開口部分設置護欄,施工架工作臺內側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度5公尺以上之外部施工架之構築,未先就預期施工時之最大荷重,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置備施工圖說,並指派所僱之專任工程人員簽章確認強度計算書及施工圖說。(勞職授字第1050203670號) 來源
協侑營造有限公司 2016/10/1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天井區各樓層外牆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559號) 來源
協侑營造有限公司 2016/10/1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未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確實巡視,未對於該場所墜落危害連繫調整其工作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未指導及協助再承攬人相關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勞職授字第1050203561號) 來源
協侑營造有限公司 2016/10/1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將工程交付承攬人時,未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防止物體飛落應採取安全衛生規定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3675號) 來源
協侑營造有限公司 2016/10/1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第1項4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工作場所人員及車輛機械出入口處,未設置管制人員並管制出入人員,非有適當防護具不得讓其出入。(勞職授字第1050203775號) 來源
協侑營造有限公司 2016/10/1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夾層廊道雨遮場所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704號) 來源
協侑營造有限公司 2016/10/1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4款與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加入協議組織,對於清潔工程高處作業,未協議高處(架)危險作業,且未留存紀錄備查;工作場所負責人未確實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命令其停止該危險作業,未確實巡視,未對於該場所墜落危害連繫調整其工作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未指導及協助再承攬人相關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勞職授字第1050203705號) 來源
協侑營造有限公司 2016/10/24 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第63條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從事吊掛鋼筋作業,未使所吊荷物於起重機之重量在額定荷重值之下。(勞職授字第1050203797號) 來源
裕益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0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3520號) 來源
岩城營造有限公司 2016/10/0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內外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637號) 來源
岩城營造有限公司 2016/10/2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部施工架工作臺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847號) 來源
喬鼎營造有限公司 2016/10/0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內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671號) 來源
長益友室內裝修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0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0條第1項第3款、第281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3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站立高度2公尺以上之合梯(高度約2.4公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之虞,使用之合梯兩梯腳間未有金屬等硬質繫材扣牢,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或藉由高空工作車、設置適當之施工架等設施供勞工使用。(勞職授字第1050203618號) 來源
德昌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0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交叉拉桿、下拉桿等防護設備,或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595號) 來源
德昌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0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站立高度2公尺以上之合梯(高度約2.4公尺)組立天花板作業,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未確實巡視,未對於該等場所墜落危害連繫與調整其工作場所之必要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3673號) 來源
德昌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2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板開口部分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設置護欄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920號) 來源
宏衡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0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736號) 來源
坤聯旺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0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施工構臺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668號) 來源
坤聯旺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0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施工構臺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668號) 來源
達瑞營造有限公司 2016/10/0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等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內、外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722號) 來源
宜坤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0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外牆施工架作業場所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及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555號) 來源
晟權精密工業有限公司 2016/10/0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72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置衝壓機械5台以上,其作業管理人員未保管衝剪機械及其安全裝置裝設有鎖式換回開關之鎖匙。(勞職授字第1050203615號) 來源
金順隆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0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鑽孔機之調整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未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勞職授字第1050203631號) 來源
華通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0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第1項、第198條第1項、第287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去膜槽拆卸噴管之維修作業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未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及送料;對於化學設備之修理、拆卸等作業,未指定專人,決定作業方法及順序,並事先告知有關作業勞工;對於勞工有暴露於高溫、低溫、非游離輻射線、生物病原體、有害氣體、蒸氣、粉塵或其他有害物之虞者,未使勞工確實使用防護具。(勞職授字第1050203648號) 來源
日上科技有限公司 2016/10/0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0條、第101條、第23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固定式起重機之吊具,未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使用有顯著損傷之纖維帶作為起重機之吊掛用具;勞工於吊舉物下方作業,未設置防止物體飛落之設備,未提供安全帽等防護具,使勞工使用。(勞職授字第1050203650號) 來源
帝壹雷射精機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0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58條、第90條、第108條、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固定式起重機安全檢查構造標準第4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鑽孔機之傳動皮帶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有護罩等設備;電腦數值控制自動化機械具有危險之部分,未設置具有連鎖性能之安全門等設備;對於起重機之吊具,未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高壓氣體鋼瓶未固定;摺床未設置防護裝置;固定式起重機操作用開關器,電纜線作為支撐操作用開關器重量之引索。(勞職授字第1050203652號) 來源
弘鉅機械有限公司 2016/10/0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8條、第108條、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9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置電腦數值控制自動化機械具有危險之部分,未設置護罩、護圍或具有連鎖性能之安全門等設備;高壓氣體鋼瓶未固定;研磨機以外之研磨輪,未設有護罩。(勞職授字第1050203653號) 來源
鈺麒精密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0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5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勞工從事拆卸低壓3相380伏特馬達Y型接頭進行更換相位之活線作業,未提供絕緣防護具,未有拆接電線作業安全衛生作業標準可供遵循。(勞職授字第1050203149號) 來源
勇達營造有限公司 2016/10/0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及樓梯開口部分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施工架工作臺設置內側交叉拉桿及雙側下拉桿,樓梯開口部分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727號) 來源
聖復企業有限公司 2016/10/11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以動力驅動之衝壓機械,未具有安全護圍。(勞職授字第1050203718號) 來源
豐泰開發資產有限公司 2016/10/1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升降機升降路、樓梯開口部分及外牆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升降機升降路、樓梯開口部分設置護欄,外牆施工架工作臺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732號) 來源
許俸瑞(即堅強防水防銹工程行) 2016/10/1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內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742號) 來源
藍國華(即藍園土木包工業) 2016/10/1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內外側下拉桿及交叉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755號) 來源
嘉隆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1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吊升荷重5.06公噸之固定式起重機1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未經檢查合格即予使用。(勞職授字第1050203697號) 來源
嘉隆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1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設置吊升荷重5.06公噸之固定式起重機1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其操作人員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合格即行操作。(勞職授字第1050203706號) 來源
千葆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11 工業用機器人危害預防標準第21條、有機溶劑中毒預防規則第1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對工業用機器人可動範圍外側,未設置圍柵護圍;使勞工從事有機溶劑作業時,未指定現場主管擔任有機溶劑作業主管,從事監督作業。(勞職授字第1050203688號) 來源
湯道平 2016/10/1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726號) 來源
袺宸室內裝修設計有限公司 2016/10/1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729號) 來源
昇達橡膠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1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第1項、第43條第1項、第24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拆卸油管時,未設置防止貨車尾門落下之設備與其他保護措施;對於抽氣設備之帶輪有危害勞工之虞部分,未有護罩等設備;對於電焊機輸出端帶電部分,有因接觸發生桿電之虞,未設防止感電之絕緣被覆(絕緣被覆損壞)。(勞職授字第1050203496號) 來源
震雄機械廠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1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8條第1項、第90條、第10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電腦數值控制自動化機械具有危險之部分,未設置護罩、護圍或具有連鎖性能之安全門等設備;對於起重機具之吊具,未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高壓氣體鋼瓶未固定,氧氣鋼瓶與可燃性氣體(乙炔)鋼瓶未分開儲存。(勞職授字第1050203530號) 來源
震雄機械廠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1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8條第1項、第90條、第101條、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電腦數值控制自動化機械具有危險之部分,未設置護罩、護圍或具有連鎖性能之安全門等設備;對於起重機具之吊具,未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使用有顯著損傷或腐蝕之纖維帶作為起重升降機具之吊掛用具;摺床未設置防護裝置。(勞職授字第1050203532號) 來源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2016/10/1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3553號) 來源
臺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1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第56條、第116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反應槽之攪拌機轉軸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有護罩等設備;鑽孔機旋轉刃具作業,勞工手指有觸及之虞,未明確告知並標示勞工不得使用手套;堆高機於駕駛者離開其位置時,未制動。(勞職授字第1050203626號) 來源
青健有限公司 2016/10/1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從事拆除模板作業時,未採取防止物體飛落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3627號) 來源
高祐精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1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7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勞工有暴露於高溫之虞,未置備適當安全衛生防護具,並使勞工確實使用。(勞職授字第1050203632號) 來源
韋立營造有限公司 2016/10/1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深度超過2公尺以上之地面一樓工地清潔作業開口處,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654號) 來源
國恭營造有限公司 2016/10/1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692號) 來源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1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工作場所,勞工有墜落危險之虞,未確實巡視,未連繫與調整其工作場所之必要安全防護或措施,未採取積極具體作為要求承攬人作業時設置安全網或安全母索及確實使用安全帶。(勞職授字第1050203799號) 來源
吳武政 2016/10/1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內外側下拉桿及內側交叉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768號) 來源
三合居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1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592號) 來源
阜洋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2016/10/1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內側交叉拉桿及內外側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766號) 來源
井田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2016/10/1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769號) 來源
成濟營造有限公司 2016/10/1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內側下拉桿及交叉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776號) 來源
凱撒衛浴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1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3條、第9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升降機之升降路各樓出入口,未裝置構造堅固平滑之門及2樓升降路出入口處所設置之門;未連鎖裝置,使搬器地板與樓板相差7.5公分以上時,升降路出入口門不能開啟之。(勞職授字第1050203605號) 來源
瑞助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1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5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等工作台開口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外牆施工架構件之連接部分或交叉部分,未以適當之金屬附屬配件確實連接固定,並以適當之斜撐材補強。(勞職授字第1050203534號) 來源
瑞助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1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空橋開口部分及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空橋開口部分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施工架工作臺設置內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817號) 來源
富羿營造有限公司 2016/10/1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條、第11之1條、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未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2樓板邊緣及電梯等開口,未於樓板邊於設護欄,電梯開口設置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2樓版邊緣高處作業,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勞職授字第1050203681號) 來源
唯秀營造有限公司 2016/10/1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5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施工架內側構件之連接部分或交叉部分,未以適當之金屬附屬配件確實連接固定,並以適當之斜撐材補強。(勞職授字第1050203684號) 來源
興億營造有限公司 2016/10/1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5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天井及管道口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施工架設置交叉拉桿及踏板,未於天井及管道間開口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對施工架構件之連接部分或交叉部分,未以適當之金屬附屬配件確實連接固定,並以適當之斜撐材補強。(勞職授字第1050203686號) 來源
豐田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1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3754號) 來源
侑進工程有限公司 2016/10/1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2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15樓牆面模板角材置放於高處等場所,位能超過12公斤•公尺之物件(重約12公斤)有飛落之虞者,未予以固定妥善。(勞職授字第1050203676號) 來源
昌富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13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衝壓機械(衝床)未有安全護圍。(勞職授字第1050203744號) 來源
長鴻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1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1條之2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從事道路作業,作業人員未戴有反光帶之安全帽,及未穿著顏色鮮明有反光帶之施工背心。(勞職授字第1050203753號) 來源
聯銓氣體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1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7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勞工有暴露於高溫氣體之虞者,未置備適當安全衛生防護具,並使勞工確實使用。(勞職授字第1050203523號) 來源
應州工程有限公司 2016/10/1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682號) 來源
日泰營造有限公司 2016/10/1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條、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未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對於高度在2公尺以上開口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度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689號) 來源
工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1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20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設置之護欄,使用繩索護欄及高度不足90公分以上。(勞職授字第1050203695號) 來源
豐凱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14 有機溶劑中毒預防規則第19條、第2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勞工從事有機溶劑作業(二甲苯、甲酚)時,未指定現場主管擔任有機溶劑作業主管,從事監督作業;對於室內儲藏有機溶劑或其混存物時,未使用備有栓蓋之堅固容器,以免有機溶劑或其混存物之溢出、漏洩、滲洩或擴散。(勞職授字第1050203717號) 來源
觀文農業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1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設置第一種壓力容器5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設備械,其操作人員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合格即行操作。(勞職授字第1050203720號) 來源
遠東新世紀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1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第一種壓力容器5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設備,未經檢查合格即予使用。(勞職授字第1050203865號) 來源
冠皇工程有限公司 2016/10/1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2項將工程部分交付再承攬人承攬,未於事前以書面具體告知再承攬人有關工作場所之工作環境、墜落等危害因素暨職業安全衛生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3699號) 來源
千原營造有限公司 2016/10/1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及樓板開口部分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施工架工作臺設置內側交叉拉桿及雙側下拉桿,樓板開口部分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770號) 來源
弘偉土木包工業有限公司 2016/10/1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梯開口部分及外牆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樓梯設置護欄,外牆施工架工作臺設置交叉拉桿、下拉桿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778號) 來源
良益土木包工業 2016/10/1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812號) 來源
立景土木包工業 2016/10/1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800號) 來源
良乙營造有限公司 2016/10/1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801號) 來源
家福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1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1條之2第1項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使用道路作業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戴有反光帶之安全帽,及穿著顏色鮮明有反光帶之施工背心,以利辨識。(勞職授字第1050203795號) 來源
家福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1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16條、第29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堆高機於駕駛者離開駕駛位置時,未將貨叉放置於地面;對於顯著寒冷之場所,未於明顯易見之處所設置警告標示牌。(勞職授字第1050203749號) 來源
生豐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2016/10/1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協議高架危險作業管制、作業人員進場管制,未確實巡視,未對於該場所墜落危害連繫調整其工作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未指導及協助再承攬人相關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勞職授字第1050203716號) 來源
壢都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1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等工作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741號) 來源
良濟實業有限公司 2016/10/1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3700號) 來源
良濟實業有限公司 2016/10/1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衝剪機械之傳動帶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有護罩、護圍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702號) 來源
展全營造有限公司 2016/10/1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751號) 來源
政嘉工程有限公司 2016/10/1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2312號) 來源
政嘉工程有限公司 2016/10/1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2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距地高度2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及其他必要防護具等。(勞職授字第1050202314號) 來源
黃奕丞(即米嵐義式屋) 2016/10/1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1條、第22條第2項、第287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勞工工作場所之通道,未保持不致使勞工滑倒之安全狀態;盛裝攝氏98度熱水之塑膠容器有引起灼燙傷之虞,未設置警示標誌;勞工作業與高溫熱水接觸,未置備適當安全衛生防護具,並使勞工確實使用。(勞職授字第1050203158號) 來源
東森海洋溫泉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1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9條之3、第159條第1項、鍋爐及壓力容器安全規則第14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局限空間作業場所,未於入口顯而易見處所公告禁止進入之規定;消防設施前堆置桌子、電鍋等妨礙消防器具之緊急使用;熱水鍋爐操作人員,未經相當等級以上之鍋爐操作人員訓練合格或鍋爐操作技能檢定合格。(勞職授字第1050203177號) 來源
天葉有限公司 2016/10/1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3698號) 來源
遠揚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1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2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置之護欄,未具有中間欄杆及腳趾板等構材。(勞職授字第1050203728號) 來源
中國鋼鐵結構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1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起重機具之吊鉤,未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勞職授字第1050203730號) 來源
長庚醫療財團法人林口長庚紀念醫院 2016/10/1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未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勞職授字第1050203765號) 來源
保旺塑膠有限公司 2016/10/1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塑膠浪板押出機之後端牽引機傳動螺桿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設護罩、護圍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662號) 來源
祺濬有限公司 2016/10/18 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第35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垂直高度20公尺以下之摩天輪維修平臺(高約6公尺)安裝之高處作業,使用移動式起重機之使用,應以吊物為限,不得乘載或吊升勞工從事作業。(勞職授字第1050203740號) 來源
義格營造有限公司 2016/10/1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及樓板開口部分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施工架工作臺設置內側交叉拉桿及雙側下拉桿,樓板開口部分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804號) 來源
元發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1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外牆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819號) 來源
立達倉儲設備有限公司 2016/10/1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7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搬運具有銳利邊緣之角鋼,未置備適當之手套並使勞工正確使用。(勞職授字第1050203172號) 來源
傳神營造有限公司 2016/10/1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施工架工作台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及鋪以密接之踏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552號) 來源
謝明穎 2016/10/1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0條第1項、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6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使用之合梯,未設置兩梯腳間硬質繫材及防滑絕緣腳座套,未有安全防滑梯面;使用之圓盤鋸,未設置鋸齒接觸預防裝置。(勞職授字第1050203693號) 來源
上銓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1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75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2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使用之變壓器,未設置防感電之圍柵;地下室停車機坑設置之護欄,未具有高度90公分以上之上欄杆、高度在35公分以上,55公分以下之中間欄杆等構材,護欄未具有抵抗於上欄杆之任何一點,於任何方向加以75公斤之荷重,而無顯著變形之強度。(勞職授字第1050203696號) 來源
三和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1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第1項、第93條、第9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自動裁料機之調整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未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及送料;升降機之升降路1樓出入口,未有安全裝置,使升降搬器及升降路出入口之任一門開啟時升降機不能開動,及升降機在開動中任一門開啟時能停止上下;未有連鎖裝置,使搬器地板與樓板相差7.5公分以上時,升降路出入口門不能開啟之。(勞職授字第1050203731號) 來源
安榮礦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1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第106條、第124條、第224條第1項、第241條、第275條第1項、粉塵危害預防標準第2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切割機之傳動帶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有護罩等設備;堆高機未設有後扶架;乙炔鋼瓶未加固定;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邊緣及開口,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等防護措施;電焊機電極電線接線端子部分帶電體,未設防止感電之絕緣被覆;變電室堆放與電路無關之物件;未公告及揭示粉塵作業場所禁止飲食或吸菸於工廠明顯易見之處所。(勞職授字第1050203772號) 來源
安榮礦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19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特定粉塵作業場所,未每6個月或作業條件改變時監測粉塵濃度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50203773號) 來源
金樹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1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靜置池頂部開口部分、內側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靜置池頂部開口部分設置護欄,施工架工作臺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859號) 來源
瑞家營造有限公司 2016/10/1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878號) 來源
皇富營造有限公司 2016/10/1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開口部分,未設置護欄、交叉拉桿、下拉桿及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896號) 來源
老楊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1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第3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餅乾成型機之掃除必須在運轉狀態下施行者,未於危險之部分設置護罩、護圍等安全設施或使用不致危及勞工身體之足夠長度之作業用具。(勞職授字第1050203789號) 來源
惠喆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1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835號) 來源
款宏工程有限公司 2016/10/1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808號) 來源
力麗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2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之第一種壓力容器,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設備,未經檢查合格即予使用。(勞職授字第1050203665號) 來源
福鎰銅器有限公司 2016/10/20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2、3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所設衝剪機械(衝床),未設置連鎖防護式、雙手操作式、感應式、拉開式或掃除式安裝置之一;轉軸、傳動帶有引起危害之虞,未設置護罩、護圍之適當防護物。(勞職授字第1050203849號) 來源
高泰富隆企業有限公司 2016/10/2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66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洗溝機鋸輪未設置刃部接觸預防裝置。(勞職授字第1050203781號) 來源
陳頤侖(即勁富工程行) 2016/10/2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7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使勞工從事木材、廢料清運作業時,對於搬運、置放、使用有刺角物、凸出物等,未置備適當之安全鞋、安全帽等並使勞工確實使用。(勞職授字第10502038117號) 來源
振園億有限公司 2016/10/2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814號) 來源
宏亞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2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300條之1、第324條之2第1項、第324條之3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2項勞工人數達100人以上者,雇主應依作業環境特性,訂定聽力保護計畫據以執行;使勞工從事輪班、夜間工作、長時間工作等作業,為避免勞工因異常工作負荷促發疾病,未採取下列疾病預防措施,作成執行紀錄並留存3年;為預防勞工於執行職務,因他人行為致遭受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未採取下列暴力預防措施,作成執行紀錄並留存3年。(勞職授字第1050203680號) 來源
東和鋼鐵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2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3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從事鋼軋延機台換輥作業有跨越側向導引器間隔之需求,未設置適當踏板、扶手等通行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876號) 來源
展域營造有限公司 2016/10/2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4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未設置協議組織,工作場所負責人未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工作,未確實巡視,未連繫調整其工作場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未指導及協助承攬人辦理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勞職授字第1050203900號) 來源
宇祥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2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板邊緣開口部分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932號) 來源
誠實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2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板開口部分及外部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樓板開口部分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施工架工作臺內側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939號) 來源
振榮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2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901號) 來源
福璘營造有限公司 2016/10/2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887號) 來源
億誠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2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7條、粉塵危害預防標準第19條第1項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勞工使用有機溶劑(甲苯)擦拭橡膠混煉機時,未使其確實使用安全衛生防護具;勞工於粉塵作業區從事粉塵作業時,未將預防粉塵危害之必要注意事項,通告全體有關勞工。(勞職授字第1050203842號) 來源
大昌玻璃有限公司 2016/10/2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5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2項對於玻璃材料之堆置物料,未採取繩索捆綁、護網、擋樁等必要設施。(勞職授字第1050203714號) 來源
成熹照明科技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2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4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高度2公尺以上邊緣及開口部分,未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等防護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3803號) 來源
魏茂增 2016/10/2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4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在2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危險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3810號) 來源
逢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2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切料機之掃除作業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者,未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及送料。(勞職授字第1050203790號) 來源
富觀營造有限公司 2016/10/2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對於設置之單層框式施工架位置不當,因施力有導致施工架翻倒及勞工墜落受傷之虞,未依規確實巡視,未連繫調整其工作場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3845號) 來源
良和營造有限公司 2016/10/2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906號) 來源
德元營造有限公司 2016/10/2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907號) 來源
榮晟營造有限公司 2016/10/2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樓梯等開口部分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外牆施工架工作臺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樓梯開口部分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950號) 來源
遠雄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2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天井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交叉拉桿、下拉桿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978號) 來源
遠雄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2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協議施工架高架危險作業管制及協調施工架使用上之安全設施,未確實巡視;未對於該場所墜落危害連繫調整其工作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36611號) 來源
寬宏營造有限公司 2016/10/2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889號) 來源
台光電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25 鍋爐及壓力容器安全規則第1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鍋爐之操作管理,未僱用專任操作人員,於鍋爐運轉中使其從事與鍋爐操作無關之工作。(勞職授字第1050203656號) 來源
北聯冷凍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2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將維修工程交付承攬,未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3868號) 來源
北聯冷凍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2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有液氨噴濺危害之工作場所未設置協議組織,未採積極具體之聯繫調整。(勞職授字第1050203869號) 來源
北聯冷凍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26 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第20條第2項、第21條第1項、第25條、第39條、第5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製冰用氨低壓存桶之液位控制器下方閥件,未密接造成洩漏;其附屬開關未標示開閉方向;輸送管線未標示物料、輸送對象;未訂定操作程序;未使勞工作業配戴必要之防護具。(勞職授字第1050203867號) 來源
陳炳揚(即名揚企業社) 2016/10/25 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第20條第2項、第37條第1項、第39條、第5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製冰用氨低壓存桶之液位控制器下方閥件,未密接造成洩漏;未於作業場所指定現場主管擔任特定化學物質作業主管;未訂定操作程序;未使勞工作業配戴必要之防護具。(勞職授字第1050203870號) 來源
普來利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2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4條第1項、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物料平台,勞工有墜落危害之虞,未設置適當強度之圍欄等防護措施;對於高度差超過1.5公尺以上場所作業,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955號) 來源
正新橡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2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噴粉機馬達之傳動齒輪及鏈條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有護罩、護圍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894號) 來源
南僑營造有限公司 2016/10/2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975號) 來源
亞鼎營造有限公司 2016/10/2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977號) 來源
明徽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2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伸線機之線材掃除或調整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未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及送料。(勞職授字第1050203998號) 來源
詠進吉企業有限公司 2016/10/2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3436號、第1050203614號) 來源
誌豐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2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72條、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1項、第16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置衝剪機械5台以上,其管理人員未保管衝剪機械及其安全裝置裝設有鎖式換回開關之鎖匙;未具有安全護圍。(勞職授字第1050203708號) 來源
俊侑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2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印刷機之傳動齒輪組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有護罩、護圍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915號) 來源
瑞昇營造有限公司 2016/10/2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928號) 來源
誼福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2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高度2公尺以上之屋頂層開口部分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及使作業勞工使用安全帶。(勞職授字第1050203969號) 來源
八禾營造有限公司 2016/10/2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樓梯及天井等開口部分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外牆施工架工作臺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樓梯、天井開口部分設置護欄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989號) 來源
噔隍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2016/10/2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交叉拉桿、下拉桿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施工架之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991號) 來源
韋盛營造有限公司 2016/10/2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004號) 來源
富士亨國際科技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2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72條、5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置之衝壓機械5台以上,其管理人員未保管衝剪機械及其安全裝置裝設有鎖式換回開關之鎖匙;鑽孔機旋轉刃具作業,勞工手指有觸及之虞,未標示勞工不得使用手套。(勞職授字第1050203780號) 來源
太裕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2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工作台與結構體間開口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909號) 來源
宗聖營造有限公司 2016/10/2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995號) 來源
東霙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2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交叉拉桿、下拉桿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施工架之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941號) 來源
東霙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2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工作場所負責人對於起重機具之運轉,吊掛施工架物料作業有立即發生危險之虞,未指揮命令停止該危險作業;對於吊掛物未能確保平衡,且吊耳及吊掛物之結合方式未能承受所吊物體之整體重量等具有嚴重危害,未確實巡視,未連繫調整其工作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3944號) 來源
永立營造有限公司 2016/10/2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2條第2項第1、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從事起重機具之運轉,吊掛施工架物料作業,吊耳位置及數量,未能確保吊掛物之平衡;未妥善設計吊耳與吊掛物之結合方式,使能承受所吊物體之整體重量,使其不致脫落。(勞職授字第1050203946號) 來源
崇友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2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升降機升降路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度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947號) 來源
永明營造有限公司 2016/10/2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891號) 來源
榮邦土木包工業 2016/10/2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013號) 來源
進泰營造有限公司 2016/10/2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001號) 來源
昱豐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2016/10/2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014號) 來源
正興營造有限公司 2016/10/2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009號) 來源
富丞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2016/10/2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006號) 來源
許富傑 2016/10/2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016號) 來源
台灣村田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2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危險作業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將再承攬人納入協議組織運作,未確實巡視,未採積極連繫調整作為。(勞職授字第1050203687號) 來源
達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2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5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外牆鋼管施工架構件之連接部分或交叉部分,未以適當之金屬附屬配件確實連接固定,並以適當之斜撐材補強。(勞職授字第1050203691號) 來源
富強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2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超過2公尺以上之銜接走廊樓板開口處,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792號) 來源
啟裕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2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3965號) 來源
聯揚營造有限公司 2016/10/2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129條第9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及升降機升降路開口部分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施工架工作臺設置雙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升降機升降路開口部分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樓板暴露之鋼筋,未採取彎曲、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勞職授字第1050203897號) 來源
合隆發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2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021號) 來源
詠淯營造實業有限公司 2016/10/2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034號) 來源
麗明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2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升降機升降路內側工作臺開口部分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067號) 來源
金山壓鑄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2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4012號) 來源
佶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28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特定化學物質(硫酸)之作業場所,未每6個月監測其濃度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50203926號) 來源
佶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31 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第25條、第39條、第40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9條之3、第29條之1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硫酸特定化學設備,管路未標示該原料,輸送對象設備及其他必要事項;未訂定操作程序並依程序實施作業;未公告禁止吸煙或飲食;生物池內部屬局限空間之作業場所,未於入口顯而易見處所公告禁止進入之規定;未訂定局限空間危害防止計畫,並使現場作業主管、監視人員、作業勞工及相關承攬人依循辦理。(勞職授字第1050203929號) 來源
全旺營造有限公司 2016/10/3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使其正確戴用安全帽;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交叉拉桿、下拉桿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081號) 來源
馮新能(即弘豆工程行) 2016/11/0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第1款勞動場所發生死亡災害,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3937號) 來源
馮新能(即弘豆工程行) 2016/11/0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第1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2公尺以上之斜屋頂上邊緣開口從事掛瓦條丈量及切割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未使勞工使用安全帶及正確戴用安全帽,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4028號) 來源
治捷防蝕科技有限公司 2016/11/0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63條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從事卸煤機桁架切割作業,未設置防止各該構件倒塌之適當設備或措施,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4074號) 來源
懌龍企業有限公司 2016/11/07 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第40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從事移動式起重機檢修、調整作業時,未指定作業監督人員,從事監督指揮工作;工作場所有物體飛落之虞者,未設置防止物體飛落之設備及使勞工戴用安全帽等防護具,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4079號) 來源
黃啟通(即保證責任台灣省事業廢棄物處理設備利用合作社) 2016/11/0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49條第1款鏟土機未有安全桿連鎖裝置,致勞工誤踩鏟斗臂上升裝置,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4125號) 來源
劉國安 2016/11/0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59條第4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鋼管施工架連接部分,未以適當之金屬附屬配件確實連接固定,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4116號、第1050204117號) 來源
永鋒工程有限公司 2016/11/0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戶外遮雨板平台作業 ,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4183號) 來源
曾文輝(即文榮工程行) 2016/11/1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49條第1款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第5樓電梯樓板開口,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未使勞工正確戴用安全帽,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4177號) 來源
立順興資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11/1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第45條及第5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三層篩機之輸送帶傳動輪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設置護圍等設備;未於適當位置設置有明顯標誌之緊急制動裝置;掃除作業時,未停止相關機械運轉,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4363號) 來源
廖淑美(福長76號漁船) 2016/11/17 異常氣壓危害預防標準第39條第1項第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勞工從事潛水作業前,未指定潛水作業現場主管,負責規劃及指揮潛水作業,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4180號) 來源
游松山(即新協興機械廠) 2016/11/1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5條第1項、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衝床上方從事組裝作業,勞工有墜落危險之虞,未架設施工架或其他方法設置工作台;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及安全帽,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4377號) 來源
尚順文創產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11/2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56條、第225條第1項、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從事低壓電路檢查、修理等活線作業時,未使作業勞工戴用絕緣用防護具,或使用活線作業用器具或其他類似之器具;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未以架設施工架或其他方法設置工作台;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4364號) 來源
麒輝企業有限公司 2016/11/2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21條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從事挖土機車體底盤之切割維修作業,未指定專人決定挖土機車體切割維修作業之順序並指揮作業,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4371號) 來源
六健工程有限公司 2016/11/2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49條第1款勞工從事低壓路燈線修復前置工作時(樹木修剪),因昇空車基座螺栓斷裂,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4439號) 來源
木利營造有限公司 2016/11/2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2條第1項、第10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起重機之運轉,未採取防止人員進入吊掛物下方之設備或措施;使用有顯著有損傷之纖維索,作為起重升降機具之吊掛用具,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規定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4359號) 來源
百惠塑膠工業有限公司 2016/11/2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5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堆置物料,未採取繩索捆綁、護網、擋樁、限制高度或變更堆積等必要設施,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規定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4411號) 來源
建順煉鋼股份有限公司 2016/11/2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從事十字旋轉盤檢作業,未停止相關機械運轉,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4501號) 來源
多多科技有限公司 2016/11/3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之措施,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4268號) 來源
林惠荊(即台曜企業社) 2016/11/3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0條之1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勞工於有車輛出入、往來之廠區道路進行清掃作業時,未明顯設置警戒標示,未置備反光背心等防護衣,使勞工確實使用,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4415號) 來源
廣億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2016/11/3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64條、第167條、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第6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為防止載貨台物料之移動致有危害勞工之虞,未提供勞工防止物料移動之適當設備,並使勞工使用;使勞工於載貨台從事單一之重量超越100公斤以上物料裝卸時,未指定專人決定作業方法、順序及止與作業無關人員進入作業場所,並指揮作業;對於使用起重機具從事吊掛作業之勞工,引導荷物下降至地面,未確認荷物之排列、放置安定後,將吊掛用具卸離荷物,致發生第37條第2項規定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4520號) 來源
花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016/11/3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49條第1款使勞工從事蘭花溫室屋頂換修工程作業時,未先規劃安全通道,於屋架上設置適當強度,且寬度在30公分以上之踏板,並於下方適當範圍裝設堅固格柵或安全網等防墜設施,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4441號) 來源
三井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11/0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確實巡視工作場所,未指導及協助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勞職授字第1050201749號) 來源
昶旺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11/01 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第3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從事移動式起重機吊掛作業時,未採取防止人員進入吊舉物下方之設備或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17491號) 來源
標揚工程有限公司 2016/11/01 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第39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63條、第7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從事移動式起重機吊掛作業時,未採取防止人員進入吊舉物下方之設備或措施;對於拆除鋼構時,未有防止各該構件反彈或倒塌等之適當設備或措施;使勞工從事鋼構擋土支撐螺栓拆除作業等,未設有訓練合格之擋土支撐作業主管在場監督指揮勞工作業。(勞職授字第10502017492號) 來源
衛生福利部樂生療養院 2016/11/01 優先管理化學品之指定及運作管理辦法第6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4條第2項使勞工使用甲醛,未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並登錄於指定之資訊網站。(勞職授字第1050203739號) 來源
遠東新世紀股份有限公司 2016/11/0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8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捲胴之滾輪部分,其作業有危害勞工之虞,所設護圍未能有效防止勞工遭受捲夾之危害。(勞職授字第1050203911號) 來源
富泰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11/0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及、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地下室擋土支撐及開挖作業場所,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966號) 來源
佳邦營造有限公司 2016/11/0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條、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等易生職業災害者,未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鋼構組立作業場所開口部分,勞工有遭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972號) 來源
醫療財團法人羅許基金會羅東博愛醫院 2016/11/0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3979號) 來源
科治新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11/0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3994號) 來源
美商科磊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2016/11/0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將工程部分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以書面或協商會議紀錄告知承攬人有關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職業安全衛生法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4011號) 來源
全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11/0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75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發電室堆放與電路無關之物件。(勞職授字第1050204047號) 來源
南亞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11/0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98條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化學設備之換管維修作業,未關斷連接蒸氣冷凝水歧管後端閥,以致發生高溫水蒸氣噴濺作業勞工之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3848號) 來源
南亞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11/0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固液分離機作業人員,未實施工作上之連繫與調整,未區確實巡視工作場所。(勞職授字第1050203853號) 來源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6/11/0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承攬人之勞工從事卸煤機桁架切割等動火作業,並未事先申請假日施工及動火許可,未落實執行動火危險作業之管制及作業人員進場管制等危害防止措施的連繫與調整。(勞職授字第1050204076號) 來源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6/11/0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未實施工作上之連繫與調整,未確實巡視工作場所。(勞職授字第10502033781號) 來源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6/11/2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將工程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4431號) 來源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6/11/2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從事作業時,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確實巡視工作場所,未指導及協助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勞職授字第1050204433號) 來源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6/11/1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使用車輛作業等勞工有被撞危害之虞工作場所,未確實巡視,未採積極具體之連繫、調整作為。(勞職授字第1050204311號) 來源
國連企業有限公司 2016/11/0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0條第1項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使用之合梯,兩梯腳間未有金屬等硬質繫材扣牢。(勞職授字第1050204089號) 來源
正大營造有限公司 2016/11/0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樓板及樓梯開口部分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施工架工作臺設置內側交叉拉桿及雙側下拉桿,樓板、樓梯開口部分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096號) 來源
建基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11/0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內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094號) 來源
良和營造有限公司 2016/11/01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12條之1第1項、第7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3條第1項未有安全衛生管理執行紀錄或文件代替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計畫;未訂定自動檢查計畫且未實施自動檢查,經通知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勞職授字第1050203935號) 來源
良和營造有限公司 2016/11/0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124號) 來源
良和營造有限公司 2016/11/0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1050204060號) 來源
巨佳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11/0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5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外牆施工架作業場所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及安全網等防護設備;通路上使用臨時配線或移動電線。(勞職授字第1050203767號) 來源
明鑫起重工程有限公司 2016/11/0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吊升荷重10公噸固定式起重機2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未經檢查合格即予使用。(勞職授字第1050203976號) 來源
東培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11/0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切削單人機之轉軸突出處有危害勞工之虞部分,未有護罩或護圍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031號) 來源
利芃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2016/11/0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4040號) 來源
泰豐輪胎股份有限公司 2016/11/0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16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勞工搭載於堆高機之貨叉所承載貨物之棧板。(勞職授字第1050204041號) 來源
聯鋼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11/0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場所作業,未設置使勞工能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075號) 來源
聯鋼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11/0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確實巡視工作場所。(勞職授字第1050204026號) 來源
聯鋼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11/0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勞工於有發生倒塌、崩塌之周邊場所作業,未有防止倒塌、崩塌之設施。(勞職授字第10502040261號) 來源
聯鋼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11/1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確實實施工作場所之巡視;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4288號) 來源
傑茂營造有限公司 2016/11/0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之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內側交叉拉桿與內、外側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作業場所,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069號) 來源
魏岑凌(即伽祥工程行) 2016/11/0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0條、第281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3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使用之合梯,兩梯腳間未有金屬等硬質繫材扣牢與安全之防滑梯面,並未禁止勞工站立於頂板作業;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對於不能藉梯子、高空工作車或其他方法安全完成之2公尺以上高處營造作業,未設置適當之施工架。(勞職授字第1050204082號) 來源
順億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11/0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勞工站立於合梯從事組立模板作業,有發生墜落危害之虞,未確實巡視;未連繫與調整其工作場所之必要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4085號) 來源
和億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11/0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內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090號) 來源
大鎮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11/0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交叉拉桿、下拉桿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154號) 來源
向昌營造有限公司 2016/11/0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內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101號) 來源
上申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2016/11/0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4019號) 來源
東元精電股份有限公司 2016/11/0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電腦數值控制自動化機械具,未有安全門連鎖裝置性能(安全裝置關閉)。(勞職授字第1050204027號) 來源
成濟營造有限公司 2016/11/0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內外側下拉桿、內側交叉拉桿及端部封閉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131號) 來源
鍾佳縉 2016/11/0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內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162號) 來源
茂淂有限公司 2016/11/0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54條第1項、第26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電路開路後從事該電路、該電路支持物、或接近該電路工作物之檢查、修理等作業時,未確認電路開路,未將電路放電消除殘留電荷,並以檢電器具檢查,以確認其已停電;對相電壓11,000伏特、對地電壓6,600伏特之停電作業,活線作業及活線接近作業,未指定監督人員負責指揮。(勞職授字第1050203378號) 來源
北昌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11/0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實施工作上之連繫與調整,未確實巡視工作場所。(勞職授字第1050203924號) 來源
忠裕工程有限公司 2016/11/0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之1條、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進入營造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使其正確戴用安全帽,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結構物四周外牆施工架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925號) 來源
豐景順營造有限公司 2016/11/0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08條第1項、第230條第1項、第253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7條、第19條第1項、高架作業勞工保護措施標準第8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高壓氣體(氧、乙炔)鋼瓶未安穩放置及裝妥護蓋;使用之合梯未具堅固構造,梯腳間未具金屬硬質繫材及防滑絕緣腳座套,未具安全之防滑梯面;通路上使用臨時配線或移動電線;對於營造工程用之模板、施工架等材料拆除後,未採取拔除或釘入凸出之鐵釘、鐵條等防護措施;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外牆施工架作業場所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有飲酒之勞工,不得使其從事高架作業。(勞職授字第1050204048號) 來源
蘇澳港裝卸股份有限公司 2016/11/04 碼頭裝卸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44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貨艙、甲板或陸上裝卸作業時,未禁止勞工進入吊舉物下方及其他有發生危害之虞之區域。(勞職授字第1050204052號) 來源
奇羽企業有限公司 2016/11/0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16條第1項、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第40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就業場所作業之車輛機械,未使駕駛者或有關人員負責執行,依製造廠商規定之安全度及最大使用荷重等操作;對於移動式起重機之檢修、調整、操作、組配或拆卸等,因強風有危害作業勞工之虞時,未禁止工作。(勞職授字第1050204054號) 來源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 2016/11/0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及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未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勞職授字第1050204056號) 來源
遠揚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11/0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53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條、第3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通路上使用臨時配線或移動電線;工作場所預留鋼筋,未採取彎曲尖端或加套等其他防護設施;對於物料堆疊,其高度超過1.8公尺。(勞職授字第1050204066號) 來源
展才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11/0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20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未具有高度在35公分以上、55公分以下之中間欄杆或等效設備;對於使用對地電壓在150伏特以上移動式電動機具(泥作用220V攪拌機),未有連接電路上設置適合其規格,具有高敏感度、高速型,能確實動作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勞職授字第1050204070號) 來源
宥林工程有限公司 2016/11/0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7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差2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露天開挖作業,深度超過1.5公尺以上,未設擋土支撐。(勞職授字第1050204163號) 來源
翰昌營造事業有限公司 2016/11/0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20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樓梯開口、電梯開口、電梯工作台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對於施工架開口設置之護欄未具有高度在35公分以上,55公分以下之中間欄杆或等效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127號) 來源
建銘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11/0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從事作業時,未將再承攬人納入協議組織,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確實巡視工作場所,未指導及協助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勞職授字第1050204080號) 來源
曾彩菱(即頂聖工程行) 2016/11/0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2項將工程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再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4084號) 來源
永裕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11/0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之施工架與結構體間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073號) 來源
恆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11/07 有機溶劑中毒預防規則第7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使用異丙醇、正己烷從事噴漆作業時,未於作業場所設置密閉設備或局部排氣裝置。(勞職授字第1050204110號) 來源
合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11/07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7條第1項第1、3款、第8條第1項第4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設有中央管理方式之空氣調節設備之建築物室內作業場所,未每6個月監測二氧化碳濃度1次以上;勞工噪音暴露工作日8小時日時量平均音壓級在85分貝以上之作業場所,未每6個月監測噪音1次以上;使用硫酸作業場所,未每6個月監測其濃度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50204142號) 來源
晨禎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11/0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雙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169號) 來源
辰揚電機工程有限公司 2016/11/0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勞職授字第1050204179號) 來源
巨然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11/0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內側交叉拉桿及內外側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189號) 來源
台伸營造有限公司 2016/11/0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梯、樓板、升降機升降路開口部分及外牆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樓梯、樓板、升降機升降路開口部分設置護欄或安全網,外牆施工架工作臺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202號) 來源
南亞瓦斯興業有限公司 2016/11/0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設置液化石油氣高壓氣體容器1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設備,其操作人員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合格即行操作。(勞職授字第1050204095號) 來源
東勝電氣股份有限公司 2016/11/0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5條、固定式起重機安全檢查構造標準第4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升降機之升降路各樓出入口門,未有連鎖裝置,使搬器地板與樓板相差7.5公分以上時,升降路出入口門不能開啟之;固定式起重機操作用開關器,使用電纜線作為支撐操作用開關器重量之引索。(勞職授字第1050203948號) 來源
全家便利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6/11/0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9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未於明顯易見之處所(處置大量低溫物體或顯著寒冷之場所)設置警告標示牌,並禁止非與從事作業有關之人員進入。(勞職授字第1050204068號) 來源
合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11/08 鍋爐及壓力容器安全規則第1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鍋爐之操作管理,僱用之專任操作人員於鍋爐運轉中仍使其從事鍋爐操作無關之工作。(勞職授字第1050204132號) 來源
儒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11/0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7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用鐵絲綑綁橡膠墊作業有危害勞工之虞時,未穿戴防護眼鏡等並使勞工確實使用。(勞職授字第1050204185號) 來源
地健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11/0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第58條第1項第9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馬達之皮帶輪及皮帶有危害勞工之虞,未有護罩等設備;對於平札機,其作業有危害勞工之虞,未設有連鎖性能之安全門等設備(裝置已失效);升降機之升降路各樓出入口門,未有連鎖裝置,使搬器地板與樓板相差7.5公分以上時升降路出入口門不能開啟之。(勞職授字第1050204196號) 來源
天勗金屬有限公司 2016/11/0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第3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從事機械調整合模作業必須在運轉狀態下施行,未於機械危險之部分設置護罩、護圍等安全設施。(勞職授字第1050204122號) 來源
佳泰土木工程有限公司 2016/11/0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內側交叉拉桿及內外側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151號) 來源
壬寶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11/0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鋼樑開口部分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安全網或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墜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4225號) 來源
華築營造有限公司 2016/11/0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內側下拉桿及交叉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239號) 來源
台灣薄膜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11/0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4161號) 來源
宏林營造廠股份有限公司 2016/11/0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確實巡視工作場所,未指導及協助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勞職授字第1050204156號) 來源
宏林營造廠股份有限公司 2016/11/0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陽台戶外遮雨板平台與施工架間開口部分工作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160號) 來源
東元電機股份有限公司 2016/11/0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勞工從事鋁壓鑄作業時,未使用能適當防止高熱物飛出危害勞工之袖套等防護具或其他適當之防護裝置。(勞職授字第1050204025號) 來源
順通水泥製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11/0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2項將工程交付再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再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40262號) 來源
萬巧玲(即啟大起重工程行) 2016/11/09 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第29條第1項、第3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以移動式起重機進行起重吊掛作業,未於作業前進行事前調查現場危害因素、使用條件限制及作業需求等情況,或要求委託施工者告知,並以檢點表逐項確認;未確實調查該起重機作業範圍之地形、作業空間、運搬物重量與所用起重機種類、型式及性能等,並適當決定移動式起重機之作業方法、吊掛方法及運搬路徑等及採必要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40263號) 來源
永大興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11/0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事業單位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實施工作上之連繫與調整,未每日巡視工作場所。(勞職授字第1050204057號) 來源
永大興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11/0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將工程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4061號) 來源
良達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11/0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40條第1項、第48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5公尺以上施工架之構築,未確實建立按施工圖說施作之查驗機制;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施工架設置之工作臺,踏板間縫隙大於3公分以上。(勞職授字第1050204064號) 來源
智宇精密機電股份有限公司 2016/11/0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5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勞工從事低壓檢查、修理等活線作業,未確實使勞工戴用安全帽及使用絕緣用防護具,或使用活線作業用器具。(勞職授字第1050204065號) 來源
新宜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2016/11/0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條、第11條之1、第19條第1項、第20條第1項、第45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第24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未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施工架開口設置之護欄,未具有高度在35公分以上,55公分以下之中間欄杆或等效設備;對於施工架未在適當之垂直、水平距離處與構造物妥實連接;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使用對地電壓在150伏特以上臨時電(220V),未於各該電動機具之連接電路上設置漏電斷路器。(勞職授字第1050204121號) 來源
詹勳欽 2016/11/0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之1條、第19條第1項、第40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於營造工地之現場施作人員未戴安全帽、外牆施工架高度2公尺以上作業場所,未依規定設置內側交叉拉桿、下拉桿及外側交叉拉桿、現場未具專任工程人員簽認知施工架施工圖說及強度計算書等部分。(勞職授字第1050204152號) 來源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2016/11/0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共同作業,未設置協議組織,未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實施工作之連繫與調整,未確實實施工作場所之巡視。(勞職授字第1050204181號) 來源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2016/11/1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從事作業時,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確實巡視工作場所,未指導及協助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勞職授字第1050204269號) 來源
品信營造廠有限公司 2016/11/0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內、外側下拉桿及內側交叉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153號) 來源
林清波 2016/11/1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55條之1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用捲揚機進行砂漿料吊運作業所設置之吊鉤,未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勞職授字第1050203821號) 來源
暉正工業有限公司 2016/11/1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共同作業,未設置協議組織,未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實施工作之連繫與調整,未確實實施工作場所之巡視。(勞職授字第1050203902號) 來源
晃茂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11/1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08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條、第7條、第11之1條、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高壓氣體氧氣、乙炔鋼瓶,未妥置且加裝護蓋;拆模後澆置面,未拔除螺桿及其他凸出物等防護措施;工作場所預留之鋼筋,未彎曲尖端或加套等防護設施;進入營繕工作場所施作人員,未使勞工正確配戴安全帽;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外牆施工架作業場所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內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208號) 來源
達昱營造有限公司 2016/11/1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及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使用對地電壓在150伏特以上之臨時電箱(220V),未於各該電動機具之連接電路上設置適合其規格,具有高敏感度、高速型,能確實動作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勞職授字第1050204227號) 來源
昭雄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11/1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超過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台開口處,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237號) 來源
台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2016/11/1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未實施工作上之連繫與調整,未確實巡視工作場所。(勞職授字第1050203677號) 來源
歐惠卿(即金泰企業社) 2016/11/1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2項將工程交付承攬,未於事前告知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職業安全衛生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3678號) 來源
力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11/11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第7條第1項、第10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特定粉塵作業場所,未每6個月監測其濃度1次以上;設有中央管理方式之空氣調節設備之建築物室內作業場所,未每6個月監測二氧化碳濃度1次以上;實施作業環境監測前,未就作業環境危害特性、監測目的及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相關指引,規劃採樣策略,並訂定含採樣策略之作業環境監測計畫。(勞職授字第1050204134號) 來源
力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11/11 粉塵危害預防標準第6條、第19條第1項、第2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特定粉塵發生源,未設置局部排氣裝置;未將預防粉塵危害之必要注意事項通告全體有關勞工;未公告粉塵作業場所禁止飲食或吸菸,並揭示於明顯易見之處所。(勞職授字第1050204140號) 來源
中鼎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11/1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勞職授字第1050204158號) 來源
廣輝工程企業有限公司 2016/11/1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5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設備組立工作場所進行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未以架設施工架或其他方法設置工作台。(勞職授字第10502041581號) 來源
國庭營造有限公司 2016/11/1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203號) 來源
瑞泰纖維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11/1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4206號) 來源
瑞泰纖維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11/1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5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堆置物料,為防止倒塌、崩塌或掉落,未採取繩索捆綁、護網、擋樁、限制高度或變更堆積等必要設施,並禁止與作業無關人員進入該等場所。(勞職授字第1050204207號) 來源
伸仁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2016/11/1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7條第1項、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勞工於鐵皮浪板、塑膠採光罩構築之屋頂從事屋頂修繕作業時,有墜落之虞,未於屋頂規劃安全通道,未設置適當強度且寬度在30公分以上之踏板,未於屋架下方可能墜落之範圍,裝設堅固格柵或安全網等防墜設施,未指定專人指揮或監督該作業;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勞職授字第1050202886號) 來源
皇益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2016/11/1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設置鍋爐1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設備,其操作人員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合格即行操作。(勞職授字第1050204104號) 來源
長成營造有限公司 2016/11/1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內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147號) 來源
全豐營造有限公司 2016/11/1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板開口部分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232號) 來源
彰晟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11/1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11條之1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內、外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對於進入該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勞職授字第1050204240號) 來源
張又升(即友誠土木包工業) 2016/11/1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及樓梯開口部分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外牆施工架工作臺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樓梯開口部分設置護欄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259號) 來源
立穩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11/1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及樓梯間開口部分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施工架工作臺設置交叉拉桿、下拉桿,樓梯間開口部分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290號) 來源
新程工程有限公司 2016/11/1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第5樓電梯樓板開口,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176號) 來源
新程工程有限公司 2016/11/1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2項將工程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再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4175號) 來源
龍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11/1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從事作業時,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確實巡視工作場所,未指導及協助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勞職授字第1050204173號) 來源
龍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11/1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將工程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再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4172號) 來源
新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2016/11/1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工作場所地板,未保持不致使勞工跌倒、滑倒、踩傷等之安全狀態,或採取必要之預防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4164號) 來源
振城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11/1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圍欄、握把、覆蓋等防護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4043號) 來源
遠雄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11/1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作業場所,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作業場所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內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220號) 來源
東霙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11/1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2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污水池開口部分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採取加蓋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242號) 來源
振昇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11/1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248號) 來源
沈啟光(即萬庫土木包工業) 2016/11/1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內側交叉拉桿及內、外側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295號) 來源
巨曜營造有限公司 2016/11/1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2項將工程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再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4250號) 來源
巨曜營造有限公司 2016/11/1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勞工有墜落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251號) 來源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11/1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從事作業時,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確實巡視工作場所,未指導及協助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勞職授字第1050204249號) 來源
賀聲樂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6/11/1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紡金台布輪之傳動帶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有護罩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271號) 來源
承隆智能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11/1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135號) 來源
保富工程有限公司 2016/11/15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6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模板作業使用之木材加工用圓盤鋸,未設鋸齒接觸預防裝置。(勞職授字第1050204135號) 來源
齊裕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11/1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未實施工作之連繫與調整,未確實實施工作場所之巡視。(勞職授字第1050204139號) 來源
齊裕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11/1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台,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1391號) 來源
齊裕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11/2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21條第2款、第6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筏基開口部分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具有防止滑溜、掉落、掀起或移動之護蓋,並於護蓋表面漆以黃色、書以警告訊息。(勞職授字第1050204449號) 來源
千潤工程行 2016/11/1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上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安全網等防護設備;施工架踏板支撐點,未有綁結固定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1392號) 來源
吉翁企業有限公司 2016/11/1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40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5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拆除,未事先就預期施工時之最大荷重,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置備施工圖說,並指派所僱之專任工程人員簽章確認強度計算書及施工圖說。(勞職授字第10502041393號) 來源
瑞助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11/1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48條第1項第1款、第44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上作業,未供給足夠強度之工作臺;未經常予以適當之保養並維持各部分之牢穩。(勞職授字第1050204209號) 來源
賴信州(即東霖工程行) 2016/11/1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第3款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4212號) 來源
威宇環保有限公司 2016/11/1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臥式打包機之掃除作業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者,未停止相關機械運轉或送料。(勞職授字第1050204244號) 來源
鼎大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2016/11/1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工作場所負責人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鋼樑組立作業,有發生墜落危險之虞,未指揮命令停止該危險作業,未確實巡視及連繫調整其工作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4245號) 來源
彬盛金屬有限公司 2016/11/1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鋼構開口部分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安全網或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4246號) 來源
振源營造有限公司 2016/11/1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高度約2公尺至10.2公尺)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內側交叉拉桿及內外側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284號) 來源
玖承營造有限公司 2016/11/1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及樓梯等開口部分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施工架工作臺設置內側交叉拉桿及雙側下拉桿,樓梯開口部分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323號) 來源
文建營造有限公司 2016/11/1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1050204319號) 來源
柯氏營造有限公司 2016/11/1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1050204274號) 來源
崇達電子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6/11/1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6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空心圓棒拋光機械之高速迴轉部分易發生危險者,未裝置護罩、護蓋或其他適當之安全裝置。(勞職授字第1050204155號) 來源
精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11/16 有機溶劑中毒預防規則第20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77條第2項、第287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用有機溶劑(丙酮)擦拭機台,未使有機溶劑作業主管監督個人防護具之使用;對提供給勞工使用之個人防護具(呼吸防護具)之使用未依國家標準 CNS 14258 Z3035 4.3.2規定進行面體與顏面間之密合檢查;未置備適當之防護具(防毒面具)使勞工確實使用。(勞職授字第1050204222號) 來源
昱程營造有限公司 2016/11/1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從事作業時,未確實實施工作場所之巡視;未指導與協助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勞職授字第1050204262號) 來源
權順重機有限公司 2016/11/1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將工程交付再承攬人承攬,對於塔式吊車地面拆解吊掛作業場所之物體飛落危害,未於事前以書面方式告知再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職業安全衛生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4263號) 來源
弘展基礎工程專業營造有限公司 2016/11/16 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第26條、第4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用移動式起重機從事吊掛作業,其負荷次數及吊升荷物之重量,不得超過該起重機設計時之負荷條件,並未防止起重機構造部分之鋼材、接合處或銲接處等,有發生變形、折損或破斷等情形;移動式起重機之操作,有以搖撼伸臂或拖拉物件等不當方式從事起重作業。(勞職授字第1050204289號) 來源
薰漢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11/1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筏基坑開口部分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樓板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314號) 來源
阜洋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2016/11/1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下拉桿、內側交叉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342號) 來源
玉騰營造有限公司 2016/11/1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內側交叉拉桿及內、外側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372號) 來源
台灣百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11/1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延押滾輪機之掃除或調整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者,未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及送料。(勞職授字第1050204343號) 來源
瑪亞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11/16 工業用機器人危害預防標準第21條、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95條、第106條第3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75條第1項第5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電焊機械手未設置有安全裝置之柵護圍;桌上用研磨機,未設置護罩;桌上用研磨機未設置專用接地端子等可供接地之構造;電氣箱未設置防止工作人員感電之圍柵、屏障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312號) 來源
徠益工程有限公司 2016/11/16 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第63條第1項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使用起重機具從事吊掛作業,未使其檢視荷物之形狀、大小及材質等特性,選用適當吊掛用具及採取正確吊掛方法。(勞職授字第1050204261號) 來源
車之輪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2016/11/16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3條第1項事業單位未依規模設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或管理人員,經通知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勞職授字第1050204235號) 來源
桃園航勤股份有限公司 2016/11/1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空壓機之傳動帶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有護罩、護圍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341號) 來源
騰湘企業有限公司 2016/11/1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2項將工程交付再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該再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4265號) 來源
山隆通運股份有限公司 2016/11/1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4310號) 來源
翔富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11/1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板至屋突區域外牆施工架工作臺,未設置護欄、內外側下拉桿及內側交叉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313號) 來源
亞洲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11/1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4條第1項、第228條、第277條第2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40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台,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防墜等防護措施;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施工架,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個人防護具或防護器具有關呼吸防護具之選擇、使用及維護方法,未依國家標準 CNS 14258 Z3035辦理。(勞職授字第1050204195號) 來源
台清股份有限公司 2016/11/1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4條第1項、第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工作台邊緣及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有圍欄等防墜措施;空氣壓縮機、馬達之傳動帶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有護罩、護圍、套胴、跨橋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320號) 來源
萬好企業有限公司 2016/11/1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廣告招牌鋼架開口處進行廣告招牌鋼架拆除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及安全帽等必要之防護具。(勞職授字第1050204348號) 來源
井田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2016/11/1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及樓板開口部分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施工架工作臺設置內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樓板開口部分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388號) 來源
台灣松下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11/2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外牆施工架之工作台,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017號) 來源
仁昱機械有限公司 2016/11/2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隊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岸置橋式起重機前端維修平台開口處進行油漆除銹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及安全帽等必要之防護具。(勞職授字第1050204322號) 來源
鈺順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11/2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2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荷重1公噸以上之堆高機,未指派經特殊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人員操作。(勞職授字第1050204346號) 來源
鈺順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11/2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吊升荷重15公噸之固定式起重機4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未經檢查合格即予使用。(勞職授字第1050204347號) 來源
福發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11/2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織布機之傳動皮帶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有護罩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389號) 來源
成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11/21 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第16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散布有二異氰酸甲苯之室內發泡作業場所,未採取密閉設備或局部排氣裝置。(勞職授字第1050204321號) 來源
國升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11/2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4258號) 來源
海洋營造有限公司 2016/11/2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及頂樓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內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408號) 來源
樹全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11/2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交叉拉桿、下拉桿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419號) 來源
大三億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11/2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工作場所之物體飛落危害,未確實巡視及連繫調整,未採取工作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施。(勞職授字第1050204355號) 來源
宜昌起重企業有限公司 2016/11/2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2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起重機之運轉,未採取防止人員進入吊掛物下方之設備或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4356號) 來源
新亞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2016/11/2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20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第232條、第9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平台施工架、構台開口等工作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未設置警告標示;設置之護欄高度不足九十公分以上,杆柱、杆件有顯著變形,護欄旁堆放物料;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起重機具之吊鉤或吊具,未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勞職授字第1050204216號) 來源
胡孝淞(即新通企業行) 2016/11/2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08條、第116條、第126條、第24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高壓啟體氧氣及乙炔鋼瓶之貯存,未分開貯存且未加以固定;堆高機於駕駛者離開位置時,未將貨叉等放置於地面;對於荷重在1公噸以上之堆高機,指派未經特殊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之勞工操作;空氣壓縮機本體上之無熔絲開關金屬帶電接點,未設防止感電之護圍或絕緣被覆。(勞職授字第1050204234號) 來源
中華紙漿股份有限公司 2016/11/2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5條、第116條第1項、第164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壓包機之運轉具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設置緊急制動裝置;堆高機於駕駛者離開其位置時,未制動;載運漿包之載貨台,未提供勞工防止物料移動之適當設備或防止台車及物料傾導之設備,並應規定勞工使用。(勞職授字第1050204252號) 來源
晟權精密工業有限公司 2016/11/2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4254號、第1050204255號) 來源
台灣阿克蘇諾貝爾塗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11/2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77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個人防護具或防護器具有關呼吸防護具之選擇、使用及維護方法,未依國家標準 CNS 14258 Z3035辦理。(勞職授字第1050204275號) 來源
振興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11/2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作業場所外牆施工架,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內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292號) 來源
光輝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11/2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6條、第90條、第108條、第116條、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9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鑽孔機等旋轉刃具作業,未明確告知並標示勞工不得使用手套;固定式起重機使用吊具之吊鉤,未設置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裝置;高壓氣體氧氣及乙炔鋼瓶貯存,未加以固定,堆高機於駕駛者離開位置時,未將堆高機熄火、制動及未將貨叉放置地面;砂輪機未設置護罩。(勞職授字第1050204305號) 來源
高力熱處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11/2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77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個人防護具或防護器具有關呼吸防護具之選擇、使用及維護方法,未依國家標準 CNS 14258 Z3035辦理。(勞職授字第1050204315號) 來源
暐順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11/2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5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施工架未於適當之水平距離處與構造物妥實連接;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325號) 來源
泛亞工程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2016/11/2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12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暴露之鋼筋,未將尖端彎曲或加蓋;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及暴露之鋼筋未採取彎曲或加蓋。(勞職授字第1050204330號) 來源
泛亞工程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2016/11/2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53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條、第20條第1項、第7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通路上使用臨時配線或移動電線;預留鋼筋未彎曲尖端或加套等其他防護措施;開挖處所設置護欄之上欄杆高度不足90公分;垂直開挖深度大於1.5公尺以上,未設擋土支撐。(勞職授字第1050204395號) 來源
鑫來實業有限公司 2016/11/2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3條、第94條、第95條、第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升降機之升降路1樓出入口,未裝置構造堅固平滑之門;升降機之各樓出入口及搬器內,未明顯標示積載荷重;升降機之升降路各樓出入口門,未設連鎖裝置,使搬器地板與樓板相差7.5公分以上時,升降路出入口門不能開啟之;對於角鋼衝剪機之傳動帶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有護罩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333號) 來源
友成塑膠股份有限公司 2016/11/2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0條、第95條、固定式起重機安全檢查構造標準第45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置之固定式起重機吊具,未設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升降機之出入口門,未設連鎖裝置,使搬器地板與樓板相差7.5公分以上時,升降路出入口門不能開啟之;固定起重機之開關器,未有控制之動作種類及動作方向之標示。(勞職授字第1050204370號) 來源
立達倉儲設備有限公司 2016/11/2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4379號) 來源
陳愛琳(即新宏春號漁船) 2016/11/2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4381號) 來源
利晉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11/2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施工架開口處,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391號) 來源
品源營造有限公司 2016/11/2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及電梯開口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交叉拉桿、長下拉桿、護欄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使用對地電壓在150伏特以上移動式或攜帶式電動機具之220V臨時用電設備,未於各該電動機具之連接電路上設置適合其規格,具有高敏感度、高速型,能確實動作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勞職授字第1050204417號) 來源
川氏營造有限公司 2016/11/2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工作場所負責人未確實執行指揮、監督及協調之作業,未確實巡視,未連繫調整其工作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4308號) 來源
林寶珠(即永昌工程行) 2016/11/2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3條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有發生倒塌崩塌之虞之構造物(磚牆),未於其上方、內部或其周邊設置防止發生倒塌崩塌等防護設施。(勞職授字第1050204309號) 來源
林寶珠(即永昌工程行) 2016/11/2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4340號) 來源
唐安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2016/11/2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梯開口部分及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樓梯設置護欄,施工架工作臺設置交叉拉桿、下拉桿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479號) 來源
宏宥機電有限公司 2016/11/2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屋頂鋼梁間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度差在1.5公尺已少之場所作業,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428號) 來源
川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11/2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5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處所進行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未以架設施工架或其他方法設置工作台。(勞職授字第1050204296號) 來源
新亞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2016/11/2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第24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勞工於作業中或通行時,有接觸移動電線之虞者,未有防止絕緣被覆破壞或老化等致引起感電危害之設施。(勞職授字第1050204214號) 來源
林宸緯(即鈞富工程行) 2016/11/2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勞職授字第1050204294號) 來源
東雷多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11/24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6條、第83條、287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動力驅動之衝壓機械(摺床),未設置安全護圍;對鑽孔機等旋轉刃具作業,未明確告知並標示勞工不得使用手套;扇風機之葉片,未設護網或護圍等設備;對勞工暴露於有害蒸氣未置備適當安全衛生防護具,並使勞工確實使用且未使有機溶劑作業主管實施監督工作。(勞職授字第1050204375號) 來源
九德松益股份有限公司 2016/11/2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將工程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4383號) 來源
九德松益股份有限公司 2016/11/24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對於勞工使用有機溶劑(油漆所含之甲苯及二甲苯)實施噴漆作業之作業場所,未每6個月測定監測其濃度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50204386號) 來源
徵昌營造有限公司 2016/11/2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超過2公尺以上之開口處,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度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387號) 來源
徵昌營造有限公司 2016/11/2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及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鋼樑組立作業等場所,勞工有墜落危險之虞,未確實巡視,未積極採取連繫調整之作為。(勞職授字第10502043871號) 來源
林宸緯(即鈞富工程行) 2016/11/2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4399號) 來源
寬宏營造有限公司 2016/11/2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交叉拉桿、下拉桿、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456號) 來源
福圓營造有限公司 2016/11/2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工作場所之周圍,部分區域未設置適當之固定式圍籬。(勞職授字第1050203930號) 來源
山爵營造有限公司 2016/11/2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屋頂、施工架工作臺,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安全網、護欄、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440號) 來源
薰漢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11/2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483號) 來源
郭崑源(即杉源企業社) 2016/11/2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77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刨木薄片機之齒輪、傳動輪及傳動帶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設置護罩或護圍等設備;堆高機未設置警報裝置。(勞職授字第1050204450號) 來源
榮陞營造有限公司 2016/11/2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內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468號) 來源
岩城營造有限公司 2016/11/2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升降機升降路開口部分及樓梯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施工架工作臺設置內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升降機升降路開口部分及樓梯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470號) 來源
利榮營造有限公司 2016/11/2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交叉拉桿、下拉桿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481號) 來源
承紘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11/2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梯旁管道間開口部分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499號) 來源
立穩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11/2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梯等開口部分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505號) 來源
偉邦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11/2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未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勞職授字第1050204458號) 來源
傳承營造有限公司 2016/11/2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勞職授字第1050204452號) 來源
程怡瑋(即台南高師傅滷味) 2016/11/2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條、第287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置高溫熱容器其表面有引起灼燙傷之虞時,未設置警示標誌、適當之隔熱等必要之安全設施;未置備適當安全衛生防護具使勞工確實使用。(勞職授字第1050203745號) 來源
連大興有限公司 2016/11/2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5條、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7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升降機之升降路各樓出入口門,未有連鎖裝置,使搬器地板與樓板相差7.5公分以上時,升降路出入口門不能開啟之;堆高機未有方向指示器。(勞職授字第1050204293號) 來源
協和冷凍廠股份有限公司 2016/11/2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3條、第9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升降機之升降路各樓出入口門,未裝置構造堅固平滑之門;未有連鎖裝置,使搬器地板與樓板相差7.5公分以上時,升降路出入口門不能開啟之。(勞職授字第1050204349號) 來源
永堅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2016/11/2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0條第1項、第253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條、第7條、第11之1條、第20條第1項、第2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用之合梯,未具堅固之構造,兩梯腳間未具硬質繫材 ,腳部未具止滑絕緣腳座套,未具防滑梯面;通路上使用臨時配線或移動電線;預留鋼筋未彎曲尖端或加套等其他防護措施;拆卸後之模板,未拔除凸出之鐵釘;進入營繕場所,施作人員未使其正確配戴安全帽;護欄前方2公尺內之地板,堆置物料;對暫不使用之開口,未採取加蓋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394號) 來源
品伽有限公司 2016/11/2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3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從事浪板拆除作業,勞工有墜落危險之虞,未使用高空工作車或設置適當之施工架。(勞職授字第1050203420號) 來源
山水國際開發有限公司 2016/11/2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升降機之升降路各樓出入口,未有安全裝置,使升降搬器及升降路各樓出入口之任一門開啟時升降機不能開動,及升降機在開動中任一門開啟時能停止上下。(勞職授字第1050204459號) 來源
詠淯營造實業有限公司 2016/11/2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內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523號) 來源
台灣巴斯夫股份有限公司 2016/11/3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及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未實施工作上之連繫與調整。(勞職授字第1050204266號) 來源
玄通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11/3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將工程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職業安全衛生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4267號) 來源
台灣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6/11/3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指導及協助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勞職授字第1050204412號) 來源
高素如(即福祥企業社) 2016/11/3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2項將工程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再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4413號) 來源
協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11/30 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53條、特定化學物質危害標準第3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物料堆置,未採取綑綁、護網、擋樁、限制高度等其他必要措施;對於處置及使用硫酸之作業場所,未設置緊急沖淋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418號) 來源
億東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11/3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確實巡視工作場所。(勞職授字第1050204467號) 來源
群山工程有限公司 2016/11/3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55條之1、第230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以捲揚機吊運物料時,吊鉤未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使用之合梯,未有腳部防滑絕緣腳座套及安全防滑梯面。(勞職授字第1050204469號) 來源
台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11/3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從事作業時,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確實巡視工作場所,未指導及協助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勞職授字第1050204522號) 來源
台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11/3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將工程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4438號) 來源
富田營造有限公司 2016/12/0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27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駕駛荷重2.5公噸之堆高機從事搬運鋼套管作業,其載運之鋼套管未保持穩固狀態,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4464號) 來源
石梅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0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勞工工作場所之通道、地板、階梯,未保持不致使勞工跌倒、滑倒、踩傷等之安全狀態,或採取必要之預防措施,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4247號) 來源
九和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0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死亡災害,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4616號) 來源
良有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0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4425號) 來源
良有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0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實施工作上之連繫與調整,未確實巡視工作場所,未指導及協助相關承攬事業實施安全衛生教育。(勞職授字第1050204426號) 來源
鴻御工程有限公司 2016/12/0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開口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4427號) 來源
馬鳴山企業有限公司 2016/12/0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死亡災害,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4593號) 來源
馬鳴山企業有限公司 2016/12/0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49條第1款勞工從事屋頂維修作業,發生墜落危害,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4608號) 來源
固昇工程有限公司 2016/12/0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8條第1項、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高處屋頂作業,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未於屋架上設置適當強度,且寬度在30公分以上之踏板;未於下方適當範圍裝設堅固格柵或安全網;未指派屋頂作業主管於現場辦理相關事項,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4567號) 來源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0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54條、第25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電路開路之開關於作業中,未上鎖或標示「禁止送電」、「停電作業中」,未將該停電作業範圍以藍帶或網加圍,並懸掛「停電作業區」標誌,有電部分則以紅帶或網加圍,並懸掛「有電危險區」標誌;對於高壓或特高壓電路,非用於啟斷負載電流之空斷開關及分段開關(隔離開關) ,為防止操作錯誤,未設置足以顯示該電路為無負載之指示燈或指示器,使操作勞工易於識別該電路確無負載,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4575號) 來源
潔康企業有限公司 2016/12/0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7條第1項、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勞工於以石綿板構築之屋頂上從事拆除舊有貫流式蒸汽鍋爐之煙囪作業,未規劃安全通道,未設置適當強度且寬度在30公分以上之踏板,未裝設安全網等防墜設施、未指定專人指揮或監督該作業,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4660號) 來源
永明造紙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0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7條第1項、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勞工於以鐵皮板構築之屋頂上從事排風扇維修作業,未規劃安全通道,未設置適當強度且寬度在30公分以上之踏板,未裝設安全網等防墜設施、未指定專人指揮或監督該作業,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4297號) 來源
李明昌(即安順工程行) 2016/12/1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1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33條第1項第1至5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勞工工作場所之通道,未保不致使勞工跌倒、滑倒之安全狀態;對於模板支撐組配、拆除(以下簡稱模板支撐)作業,未指派模板支撐作業主管於作業現場辦理決定作業方法,指揮勞工作業,未實施檢點,檢查材料、工具、器具等,並汰換其不良品,未監督勞工確實使用個人防護具,未確認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之有效狀況,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4701號) 來源
東生紡織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1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從事機械之、掃除、上油、檢查、修理或調整,未事先停止相關機械運轉,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4609號) 來源
陳朝榮(即東茂工程行) 2016/12/1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死亡災害,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4811號) 來源
陳朝榮(即東茂工程行) 2016/12/1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49條第1款勞工從事屋頂維修作業,發生墜落危害,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4813號) 來源
盈勝浪板有限公司 2016/12/1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5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鋼樑從事浪板拆除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以架設施工架或其他方法設置工作台;採取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等防墜措施,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4847號) 來源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2016/12/2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49條第1款從事號誌維修作業時遭列車撞擊,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4891號) 來源
張漢章(即大乙土木包工業) 2016/12/2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11之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屋頂開口邊緣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確實使勞工使用安全帶、安全帽,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4582號) 來源
磊庭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0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將部分工程交付承攬時,未具體告知堆高機搬運鋼套管作業有發生物體飛落等危害因素及採取之防災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4466號) 來源
磊庭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0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4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以堆高機搬運鋼套管作業有發生物體飛落之虞之場所,未確實巡視,未連繫調整其物體飛落防止之必要安全防護設施或措施,未指導及協助承攬人選任經訓練合格之荷重在1公噸以上之堆高機操作人員及辦理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勞職授字第1050204547號) 來源
銓湧營造有限公司 2016/12/0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第19條第1項、第2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內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對於置放於施工架高處,位能超過12公斤•公尺之物件有飛落之虞者,未予以固定之。(勞職授字第1050204454號) 來源
鉅皇營造有限公司 2016/12/0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及樓梯等開口部分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施工架工作臺設置雙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樓梯開口部分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512號) 來源
大壹營造有限公司 2016/12/0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高度2公尺以上之鋼樑、樓梯開口部分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並使作業勞工使用安全帶。(勞職授字第1050204585號) 來源
生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0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9條之1第2項第3款、第29條之2第1項第2款、第29條之5第1項、第29條之6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勞工於局限空間從事作業前,未依作業可能引起之危害訂定通風換氣實施方式;未於作業場所入口顯而易見處所公告進入該場所時應採取之措施",使作業勞工周知;未指定專人檢點作業場所,確認換氣裝置等設施無異常;進入許可未由雇主、工作場所負責人或現場作業主管簽署後,始得使勞工進入作業。"(勞職授字第1050204488號) 來源
濟生化學製藥廠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0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08條第1項、第224條第1項、第281條第1項、鍋爐及壓力容器安全規則第18條第1項、第30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壓氣體之貯存,未安穩置放;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維修平台,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有適當強度之護欄等防護措施,未設護籠或捲揚式防墜器;對於鍋爐房設置場所,未將鍋爐檢查合格證及鍋爐操作人員資格證件揭示於明處所;鍋爐等壓力容器之壓力表之刻度,未明顯標示最高使用壓力之位置。(勞職授字第1050204490號) 來源
洛城營造有限公司 2016/12/0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條、第19條第1項、第20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未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工作台、開口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樓梯護欄杆柱、杆件之強度未符合規定。(勞職授字第1050204509號) 來源
洛城營造有限公司 2016/12/0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實施工作上之連繫與調整,未確實巡視工作場所。(勞職授字第1050204510號) 來源
薰漢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0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第4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拆除高處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對於高度5公尺以上施工架之拆除作業,未指定施工架組配作業主管於作業現場監督勞工個人防護具之使用。(勞職授字第1050204548號) 來源
英建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0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實施工作上之連繫與調整,未確實巡視工作場所。(勞職授字第1050204577號) 來源
鑫昌興業有限公司 2016/12/0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開口部分,勞工有遭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578號) 來源
榮勝機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0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4055號) 來源
劉興曜 2016/12/0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8條第1項第3款、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屋頂作業,未於屋架上設置適當強度且寬度在30公分以上之踏板,並於下方適當範圍裝設堅固格柵或安全網等防墜設施;未指派屋頂作業主管於現場辦理相關事項。(勞職授字第1050204558號) 來源
瑞助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0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場所,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581號) 來源
啟宇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0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屋頂開口部分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589號) 來源
葉文來(即祥來企業社) 2016/12/0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5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及屋頂模板開口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外牆鋼管施工架,未使用國家標準CNS4750型式之施工架,未符合國家標準同等以上之規定。(勞職授字第1050204078號) 來源
全國砂石廠 2016/12/0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5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進行屋頂浪板檢修作業,勞工有墜落危險之虞,未已架設工作檯,未提供勞工安全帶等防止墜落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4197號) 來源
全國砂石廠 2016/12/0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4199號) 來源
瑞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05 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第16條、第32條、粉塵危害預防標準第2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散布有丙類第一種物質或第三種物質之氣體、蒸氣或粉塵之室內作業場所,未設置密閉設備或局部排氣裝置;對於製造處置乙和丙類或設置特定化學設備之作業場所,未禁止無關人員進入並揭示於顯明意見之處;對於粉塵作業場所,未於明顯易見之處公告禁止飲食或吸菸等標示。(勞職授字第1050204286號) 來源
瑞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05 優先管理化學品之指定及運作管理辦法第6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4條第2項使勞工使用三氧化鉻(屬優先管理化學品;六價鉻化合物),未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並登錄於指定之資訊網站。(勞職授字第1050204304號) 來源
達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0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4378號) 來源
捷堡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2016/12/0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第253條及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之1條、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通路上使用臨時配線或移動電線;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外牆施工架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471號) 來源
麗明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0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邊緣、樓梯工作台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668號) 來源
麗明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2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工作場所負責人未指揮命令停止感電危險作業,未確實巡視,未連繫調整其工作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4922號) 來源
麗明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2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高處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害之虞之場所,未確實巡視,未連繫與調整其工作場所之必要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4843號) 來源
全坤參工程有限公司 2016/12/0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邊緣、樓梯工作台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6681號) 來源
珈陞工程有限公司 2016/12/0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邊緣、樓梯工作台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6682號) 來源
長陽工程有限公司 2016/12/0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邊緣、樓梯工作台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6683號) 來源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0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款將部分工程交付承攬時,對於承攬人從事儀控線路配管吊掛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工作場所,未確實巡視,未連繫與調整其工作場所之必要安全防護或措施,未採取積極具體作為以防止墜落危害。(勞職授字第1050204037號) 來源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0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5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勞工於低壓電路從事檢查、修理等活線作業時,未使作業勞工戴用絕緣用防護具,或使用活線作業用器具或其他類似之器具(勞職授字第1050204590號) 來源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0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勞職授字第1050204607號) 來源
久興電機有限公司 2016/12/0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20條第1項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梯間走道平台護欄旁從事儀控線路配管吊掛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確實使其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所設置之護欄未符規定之高度。(勞職授字第1050204038號) 來源
賴金貝 2016/12/0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4517號) 來源
達昱營造有限公司 2016/12/0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鋼構開口部分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403號) 來源
亞聖營造有限公司 2016/12/0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內側交叉拉桿及內、外側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527號) 來源
坤興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0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537號) 來源
和固營造有限公司 2016/12/0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內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587號) 來源
第寶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2016/12/0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置內、外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588號) 來源
陳惠娜(即大昌工程行) 2016/12/0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升降機升降路、屋頂鋼構開口部分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升降機升降路開口部分設置護欄,屋頂鋼構開口部分設置安全網,並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4618號) 來源
美琪瑪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0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未確實落實工作之連繫與調整、未依確實巡視工作場所,未指導及協助相關承攬事業實施安全衛生教育。(勞職授字第1050204571號) 來源
美琪瑪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0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將工程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4573號) 來源
美琪瑪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14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第10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特定化學物質之作業場所,未每6個月監測錳及其化合物濃度1次以上;實施作業環境監測前,未就作業環境危害特性、監測目的及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相關指引,規劃採樣策略,並訂定含採樣策略之作業環境監測計畫。(勞職授字第1050204542號) 來源
美琪瑪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1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97條第1項、第287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化學設備或其附屬設備,為防止因爆炸、火災、洩漏等造成勞工之危害,未確定該等設備卸收產品之有關閥、旋塞等之正常操作;未使勞工確實戴用適當之防護具。(勞職授字第1050204543號) 來源
洋基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0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電梯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550號) 來源
全強環球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0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94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勞工使用柴油從事作業前,未確認所使用物質之危害性,並採取預防危害之必要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4276號) 來源
翰元建設有限公司 2016/12/0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承攬人有關從事發電機油料補充作業之工作環境有吸入有害物之危害因素及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4273號) 來源
翰元建設有限公司 2016/12/0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實施工作上之連繫與調整,未確實巡視工作場所,未指導及協助相關承攬事業實施安全衛生教育。(勞職授字第1050204272號) 來源
茂生營造有限公司 2016/12/0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598號) 來源
盛展泓精密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05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以動驅動之衝剪機械,未設置安全護圍、安全模等設施。(勞職授字第1050204557號) 來源
盛展泓精密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0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4556號) 來源
勤億蛋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0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5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在2公尺以上之處所進行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未以架設施工架或其他方法設置工作台。(勞職授字第1050204579號) 來源
莊昇茂(即台昇實業社) 2016/12/0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將工程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承攬人作業場所有關勞工從事屋頂作業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之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職業安全衛生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4591號) 來源
莊昇茂(即台昇實業社) 2016/12/0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確實落實工作之連繫與調整,未依確實巡視工作場所,未指導及協助相關承攬事業實施安全衛生教育。(勞職授字第1050204592號) 來源
中鼎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0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從事作業時,未實施工作上之連繫與調整,未確實巡視工作場所。(勞職授字第1050204396號) 來源
維京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0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作業場所進行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4398號) 來源
文暉營造事業有限公司 2016/12/0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外牆施工架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485號) 來源
東碱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06 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第5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製造、處置或使用特定化學物質之作業場所,未置備與同一工作時間作業勞工人數相同數量以上之適當必要防護具,並保持其性能及清潔,使勞工確實使用。(勞職授字第1050204518號) 來源
勝堡村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0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3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端部開口及施工架與帷幕牆間通行開口等,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勞工於橫隔兩地之通行時,未設置扶手、踏板、梯等適當之通行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544號) 來源
尤輝(即順昇工程行) 2016/12/0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4562號) 來源
中興電工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0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實施工作上之連繫與調整,未確實巡視工作場所,未指導及協助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勞職授字第1050204570號) 來源
周明照(即強信工程行) 2016/12/0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施工架作業場所,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工作台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572號) 來源
威合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0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4584號) 來源
豐本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0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枕頭棉絮填充機之棉絮輸送帶傳動鏈條調整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未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及送料。(勞職授字第1050204382號) 來源
力鵬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0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7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勞工進行熱水管線濾網拆清作業,未致備防護衣等適當之防護具,並使勞工確實使用。(勞職授字第1050204533號) 來源
建大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0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捲取機之襯布調整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時,未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及送料。(勞職授字第1050204303號) 來源
二億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0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設置第一種壓力容器1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設備,其操作人員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合格即行操作。(勞職授字第1050204555號) 來源
遠雄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0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4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使用臨時配電箱及照明燈等臨時用電設備之工作場所,未確實巡視,未連繫與調整其工作場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施或措施,未指導及協助承攬人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勞職授字第1050204628號) 來源
遠雄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2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梯間、管道間開口部分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948號) 來源
榮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0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交叉拉桿、下拉桿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630號) 來源
台全電機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07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以動力驅動之衝壓機械及剪斷機械,未具有安全護圍、安全模、特定用途之專用衝剪機械或自動衝剪機械。(勞職授字第1050204253號) 來源
宇工程有限公司 2016/12/07 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第3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移動式起重機作業,未採取防止人員進入吊舉物下方及吊舉物通過人員上方之設備或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4563號) 來源
啟赫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0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地下室閥基口及傳料口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564號) 來源
深耕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0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外牆施工架作業場所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內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569號) 來源
東元電機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0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77條、第22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提供給勞工使用之個人呼吸防護具,未依國家標準 CNS 14258 Z3035實施密合度試驗;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邊緣及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等防護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4476號) 來源
芃達交通企業有限公司 2016/12/0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52條、第15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以堆高機進行物料搬運作業時,未事先清除運輸路徑之阻礙物及採取必要措施,其運輸路線未妥善規劃。(勞職授字第1050204611號) 來源
榮金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0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條第1項、第19條第1項、第22條第1項、第32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55條之1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暴露之鋼筋、鋼材,未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內側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對於設置之安全網,未即清除掉落於安全網之材料、垃圾;對於鋼材之儲存,未將鋼材重量等顯明標示;對於捲揚機未於安裝前核對並確認設計資料及強度計算書等缺失。(勞職授字第1050204617號) 來源
國瑞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0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9條第4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用之移動梯,未有採取防止滑溜或轉動之必要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4437號) 來源
良和營造有限公司 2016/12/0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各樓層鋼構體鋼樑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安全網或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之措施;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各樓層鋼構間作業場所,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541號) 來源
良和營造有限公司 2016/12/1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交叉拉桿、下拉桿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776號) 來源
良和營造有限公司 2016/12/1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管道間、樓梯等開口部分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施工架工作臺設置內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管道間與樓梯開口部分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788號) 來源
良和營造有限公司 2016/12/1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內側交叉拉桿及內外側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752號) 來源
良和營造有限公司 2016/12/1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樓板及樓梯等開口部分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施工架工作臺設置雙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樓板與樓梯開口部分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766號) 來源
仕明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0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地樑開口,從事模板組配作業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未確實巡視,未連繫與調整其工作場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施或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4597號) 來源
三源勇工程有限公司 2016/12/0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使勞工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地樑開口從事模板組配作業時,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該處設置安全網或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致勞工遭受危險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4619號) 來源
黋憻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0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內、外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勞職授字第1050204626號) 來源
松懋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2016/12/0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板開口部分及外牆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樓板開口部分設置護欄或安全網,及於外牆施工架工作臺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659號) 來源
立大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0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設置之鍋爐1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設備,其操作人員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合格即行操作。(勞職授字第1050204663號) 來源
桃園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08 職業安全設施規則第61條、第108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金屬加工用之圓盤鋸,未設置鋸齒接觸預防裝置;高壓氣體(乙炔)之貯存,未加以固定、裝妥護蓋及貯存處附近,任意放置其他物品(勞職授字第1050204144號) 來源
中柱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0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4條第1項、第232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台邊緣及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握把、覆蓋等防護措施;未設置警告標示,並禁止與工作無關之人員進入。(勞職授字第1050204594號) 來源
根基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0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外牆施工架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641號) 來源
鼎耀營造有限公司 2016/12/08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置油壓成型機(衝剪機械),未設置連鎖防護式、雙手操作式、感應式、拉開式或掃除式安裝置之一。(勞職授字第1050204484號) 來源
啟宏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0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之虞,未設置內側交叉拉桿及內、外側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576號) 來源
隆泰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0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1條之2第5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使用道路作業之工作場所,勞工從事工程材料吊運作業時,未於適當處所設置交通引導人員。(勞職授字第1050204636號) 來源
谷昌瀝青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0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砂石輸送帶之馬達傳動鏈條及尾輪轉軸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有護罩、護圍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650號) 來源
銓祐營造有限公司 2016/12/0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及樓板開口部分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施工架工作臺設置雙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樓板開口部分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652號) 來源
水硯室內裝修設計工程有限公司 2016/12/0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內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681號) 來源
樺達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0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內側交叉拉桿及內、外側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687號) 來源
佶鑫營造有限公司 2016/12/0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669號) 來源
翔宏營造有限公司 2016/12/0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682號) 來源
三本營造有限公司 2016/12/0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680號) 來源
廈興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0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4條第1項、第5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邊緣及開口部份,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有適當強度之圍欄、握把、覆蓋等防護措施;對於噴砂機粉塵清理作業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未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勞職授字第1050204653號) 來源
順隆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2016/12/0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外牆施工架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506號) 來源
振興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0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5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下拉桿及交叉拉桿等防護設備;施工架構材之材料抗拉強度等,未符合國家標準CNS4750同等以上之規定。(勞職授字第1050204643號) 來源
興億營造有限公司 2016/12/0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3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及樓梯處所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不能藉梯子或其他方法安全完成之2公尺以上高處施工架處所營造作業,未設置適當之施工架。(勞職授字第1050204667號) 來源
宇榮高爾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0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82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所設成型機,有危害勞工之虞,未設置安全門、雙手操作式起動裝置或其他安全裝置。(勞職授字第1050204634號) 來源
明係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0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1項事業單位工作場所發生職業災害,未會同勞工代表實施調查、分析及作成紀錄。(勞職授字第1050204642號) 來源
經緯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0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外牆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內側交叉拉桿及內、外側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671號) 來源
至祥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0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及頂樓樓梯開口部分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外牆施工架工作臺設置內側下拉桿、交叉拉桿,頂樓樓梯開口部分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720號) 來源
松業營造有限公司 2016/12/0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內外側交叉拉桿、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722號) 來源
恆真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0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梯開口部分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723號) 來源
泰力得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2016/12/0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內側下拉桿及交叉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729號) 來源
義格營造有限公司 2016/12/1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外牆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交叉拉桿及內外側設置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718號) 來源
盧志剛 2016/12/1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內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737號) 來源
亞弈營造有限公司 2016/12/1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內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度差超過1.5公尺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之上下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747號) 來源
王碧雲(即魔樹屋親子餐廳) 2016/12/1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1050204559號) 來源
和平工業區專用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1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1條、第232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工作場所之通道、地板、階梯,未保持不致使勞工跌倒、滑倒、踩傷等之安全狀態,或採取必要之預防措施;對於勞工有墜落危險之場所,未設置警告標示,並禁止與工作無關之人員進入。(勞職授字第1050204492號) 來源
臺灣控制閥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1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06條第1項、第24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壓氣體容器,使用時未固定;對於電焊作業使用之焊接柄,未有相當之絕緣耐力及耐熱性。(勞職授字第1050204627號) 來源
臺灣控制閥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1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0條、第108條、第277條、固定式起重機安全檢查構造標準第4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起重機具之吊鉤,未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對於高壓氣體之貯存,可燃性氣體、有毒性氣體及氧氣之鋼瓶,未分開貯存,未裝妥護蓋;對於從事有害性化學品及砂磨處理導致粉塵作業,提供勞工使用之個人呼吸防護具,未依國家標準 CNS 14258 Z3035實施密合度試驗;對於固定式起重機操作用開關器,以電纜線作為支撐操作用開關器重量之引索。(勞職授字第1050204521號) 來源
程怡瑋(即台南高師傅滷味) 2016/12/1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4661號) 來源
蘇澳港裝卸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1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4657號) 來源
郭永豐(即瓦厝工程行) 2016/12/1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4732號) 來源
郭永豐(即瓦厝工程行) 2016/12/1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8條第1項第3款及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使勞工於易踏穿材料(石綿瓦)構築之屋頂作業,未先規劃安全通道,未設置適當強度且寬度在30公分以上之踏板,未於下方適當範圍裝設堅固格柵或安全網等防墜設施,未指派屋頂作業主管於現場辦理相關事項。(勞職授字第1050204733號) 來源
全旺營造有限公司 2016/12/1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樓板開口部分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施工架工作臺設置內側交叉拉桿及內、外側下拉桿,樓板開口部分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770號) 來源
昇明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2016/12/1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下拉桿、內側交叉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780號) 來源
宏晉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2016/12/1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交叉拉桿、下拉桿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781號) 來源
久木營造有限公司 2016/12/1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外牆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交叉拉桿及內外側設置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801號) 來源
昌德營造有限公司 2016/12/1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下拉桿及內側交叉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823號) 來源
瑋懋營造有限公司 2016/12/1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實施工作上之連繫與調整,未確實巡視工作場所,未指導及協助相關承攬事業實施安全衛生教育。(勞職授字第1050204708號) 來源
瑋懋營造有限公司 2016/12/1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將工程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4707號) 來源
瑋懋營造有限公司 2016/12/1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2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梯場所,未使整個護欄具有抵抗於上欄杆之任何一點,於任何方向加以75公斤之荷重,而無顯著變形之強度。(勞職授字第1050204703號) 來源
登山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1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超過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及工作台,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361號) 來源
東森休閒育樂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1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8條、第28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工作場所有物體飛落之虞者,未設置防止物體飛落之設備,並供給安全帽等防護具,使勞工戴用。(勞職授字第1050204524號) 來源
東森休閒育樂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1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45241號) 來源
溫莎堡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1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工作場所之通道、地板、階梯,未保持不致使勞工跌倒、滑倒、踩傷等之安全狀態,或採取必要之預防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4624號) 來源
儒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1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4704號) 來源
台灣塔槽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1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工作平台邊緣,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等防止墜落之防護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4716號) 來源
玖泰顥有限公司 2016/12/1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第3款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4327號) 來源
景利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14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3條第1項事業單位未依規模設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或管理人員,經通知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勞職授字第1050204529號) 來源
鼎耀營造有限公司 2016/12/1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內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728號) 來源
品呈營造企業有限公司 2016/12/1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內側交叉拉桿及內、外側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744號) 來源
國城營造有限公司 2016/12/1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筏基樑開口部分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或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4750號) 來源
國城營造有限公司 2016/12/1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筏基樑上模板組立作業,未確實巡視,未連繫調整其工作必要之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4753號) 來源
吳三奇(即政順工程行) 2016/12/1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勞工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筏基樑上從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4755號) 來源
郁欽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1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交叉拉桿、下拉桿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806號) 來源
呈峰營造有限公司 2016/12/1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29條第9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樓板暴露之預留鋼筋,未對暴露之鋼筋採取彎曲、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勞職授字第1050204809號) 來源
郭崑旺(即興旺木材行) 2016/12/1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臥式三筒型鍋爐1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設備,未經檢查合格即予使用。(勞職授字第1050204786號) 來源
達先實業有限公司 2016/12/1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7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易引起火災及爆炸危險之場所,設置有火花、電弧或用高溫成為發火源之虞之機械、器具或設備等。(勞職授字第1050204210號) 來源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1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施工地點附近之油料抽油口,地面留有殘油有發生火災危害之虞,未予以連繫調整其工作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4615號) 來源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2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確實巡視工作場所。(勞職授字第1050204702號) 來源
長津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15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16條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操作衝剪機械,操作模式自雙手操作更換為腳踏式操作,未另設其他安全裝置(衝床之光電式安全裝置未開啟)。(勞職授字第1050204664號) 來源
名偉廣告有限公司 2016/12/1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將部分工程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以書面或協商會議紀錄方式告知承攬人有關帆布廣告拆掛作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職業安全衛生法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4805號) 來源
張光輝 2016/12/1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5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高處從事帆布廣告防颱拆掛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未以架設施工架或其他方法設置工作台。(勞職授字第1050204039號) 來源
海洋營造有限公司 2016/12/1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內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754號) 來源
海洋營造有限公司 2016/12/1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878號) 來源
黃興良 2016/12/1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及樓梯等開口部分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施工架工作臺設置雙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樓板開口部分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758號) 來源
鴻煜工程有限公司 2016/12/1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內外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797號) 來源
鈺昇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1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712號) 來源
德庚營造有限公司 2016/12/1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787號) 來源
慧豐營造有限公司 2016/12/1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430號) 來源
凱傳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1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塑膠混合桶下方螺桿輸送機故障排除作業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未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及送料。(勞職授字第1050204745號) 來源
台灣林內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16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95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8條、第22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以動力驅動之衝剪機械(摺床),未具有安全護圍等防護裝置;使用手持式研磨機之研磨輪,未設置護罩;CNC銑床於運轉中,有危害勞工之虞,未設置具有連鎖性能之安全門無=等設備;對於高度在2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邊緣及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握把、覆蓋等防護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4705號) 來源
尚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1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從事消防工程勘查作業,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勞職授字第1050204814號) 來源
上品傳動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16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置衝床(衝剪機械),未有連鎖防護式、雙手操作式、感應式、拉開式或掃除式安裝置之一。(勞職授字第1050204710號) 來源
上品傳動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1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4711號) 來源
林金發 2016/12/1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8條第1項、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勞工於易踏穿材料(塑膠採光浪板)構築之屋頂從事維修作業,未頂規劃安全通道,未設置適當強度且寬度在30公分以上之踏板,未設堅固格柵或安全網等防墜設施,未指定屋頂作業主管於現場辦理規定事項。(勞職授字第1050204717號) 來源
綠碁環境事業有限公司 2016/12/1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第3款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4829號) 來源
賴東塍 2016/12/1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外牆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內側交叉拉桿及內外側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764號) 來源
上欣工程有限公司 2016/12/1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交叉拉桿及下拉桿,或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4793號) 來源
鉅松營造有限公司 2016/12/1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交叉拉桿及下拉桿,或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4794號) 來源
鉅松營造有限公司 2016/12/1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4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工作場所負責人對於施工架工程高處(架)作業,有立即發生危險之虞,未確實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確實巡視,未連繫調整其工作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未指導及協助承攬人相關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勞職授字第1050204795號) 來源
悅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1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未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勞職授字第1050204825號) 來源
八田營造有限公司 2016/12/1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778號) 來源
巨東土木包工業 2016/12/1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756號) 來源
翰佳營造有限公司 2016/12/1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鋼構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鋼構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808號) 來源
正新橡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1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操作成型機,調整胎邊膠捲曲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未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及送料。(勞職授字第1050204444號) 來源
正新橡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2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8條第5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自動化貽面膠裁切機,其作業有危害勞工之虞,未設置具有連鎖性能之安全門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746號) 來源
正新橡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2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8條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護布捲取機之捲胴,其作業有危害勞工之虞,未設置護罩、護圍或具有連鎖性能之安全門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958號) 來源
陳政榮(即亞群工程行) 2016/12/1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將部分工程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以書面具體告知承攬人工作環境、墜落危害因素暨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4848號) 來源
陳政榮(即亞群工程行) 2016/12/1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鋼樑從事浪板拆除作業,工作場所負責人未指揮」命令停止該危險作業,未確實巡視,未連繫調整其工作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4849號) 來源
徐志鑫(即佳泰鷹架工程行) 2016/12/1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內側交叉拉桿及內、外側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830號) 來源
張桉城(即安城工程行) 2016/12/1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6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接近架空電線從事組立施工架之場所,勞工有遭受感電危險之虞,未設置護圍、或於電路四周裝置絕緣用防護裝備等設備或採取移開該電路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4839號) 來源
廣歷營造有限公司 2016/12/1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工作場所負責人未指揮命令停止該危險作業,未確實巡視,未連繫調整其工作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4840號) 來源
國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1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樓梯開口部分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外牆施工架工作臺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樓梯開口部分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845號) 來源
榮信建設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1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吊料口開口部分、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吊料口開口部分設置護欄,施工架工作臺設置內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895號) 來源
群益勝營造有限公司 2016/12/1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升降機升降路開口部分、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升降機升降路開口部分設置護欄,施工架工作臺設置內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910號) 來源
合成興有限公司 2016/12/19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動力驅動之衝壓機械及剪斷機械,未具有安全護圍、安全模、特定用途之專用衝剪機械或自動衝剪機械。(勞職授字第1050204818號) 來源
合成興有限公司 2016/12/1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4820號) 來源
光洋應用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1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84條之1第2項、第198條第1項第1款、第287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乙醇還原槽該化學製程所使用之原、物料及其反應產物,未分析評估其危害及反應特性,並採取必要措施;對於乙醇還原槽球閥拆卸作業,未指派專人決定作業方法及順序並事先告知勞工;未置備適當安全衛生防護具並使勞工確實使用。(勞職授字第1050204445號) 來源
鄧坤松(即忠信工程行) 2016/12/2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0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作業場所,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使勞工配戴並使用安全帶等其他必要之防護具,未設置內側交叉拉桿、下拉桿及外側交叉拉桿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度5公尺以上施工架之構築,未有專任工程人員簽章確認之強度計算書及施工圖說。(勞職授字第1050204819號) 來源
中乙祥營造工程公司 2016/12/2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5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台開口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外牆鋼管施工架,未使用國家標準CNS4750型式之施工架,未符合國家標準同等以上之規定。(勞職授字第1050204844號) 來源
洪福營造有限公司 2016/12/2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部施工架工作臺,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880號) 來源
富堂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2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之虞,未設置內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900號) 來源
上廣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2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內外側交叉拉桿及內外側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934號) 來源
昶佑營造有限公司 2016/12/2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915號) 來源
宏源預拌混凝土有限公司 2016/12/2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8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扇風機之葉片,有危害勞工之虞者,未設護網或護圍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850號) 來源
宏源預拌混凝土有限公司 2016/12/2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第3款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4851號) 來源
敬鵬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2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未採取工作之連繫與調整。(勞職授字第1050204715號) 來源
敬鵬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2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98條第1項、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第50條、第2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化學設備管路之維修作業,未將閥等加鎖,使其無法擅動,未設有不准開啟之標示或設監視人員監視;未使勞工於作業中確實使用適當防護具;供輸原料材料及其他物質於特定化學設備(含氨9%),未於勞工易見之處標示該原料、材料及其他物料之種類,輸送對象設備及其他必要事項。(勞職授字第1050204719號) 來源
英建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2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98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化學設備管路之維修作業,未將閥等加鎖,使其無法擅動,未設有不准開啟之標示或設監視人員監視。(勞職授字第1050204727號) 來源
全徽道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21 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第35條第2項、第38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用移動式起重機吊掛搭乘設備搭載勞工從事作業時,未使勞工佩戴安全帶;該搭乘設備未於事前委託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專業機構簽認;未將移動式起重機之外伸撐座全部伸出。(勞職授字第1050204824號) 來源
李明貴 2016/12/2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第3款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4832號) 來源
欣築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2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部施工架工作臺,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內側交叉拉桿及內外側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763號) 來源
陳家宬(即宥勝土木包工業) 2016/12/2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將部分工程交由承攬人承攬時,未於事前以書面告知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4859號) 來源
富有營造有限公司 2016/12/2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及樓板等開口部分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施工架工作臺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樓板開口部分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883號) 來源
岩城營造有限公司 2016/12/2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內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907號) 來源
巨東土木包工業 2016/12/2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914號) 來源
業群機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2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08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高壓氣體氬氣鋼瓶之貯存,未安穩置放並加固定及裝妥護蓋。(勞職授字第1050204694號) 來源
富宸自動控制有限公司 2016/12/2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5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勞工於低壓電路從事檢查、修理等活線作業時,未使勞工戴用絕緣用防護具,或使用活線作業用器具或其他類似之器具。(勞職授字第1050204874號) 來源
摩特動力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22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3條第1項事業單位未依規模設置專職職業安全衛管理人員,經通知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勞職授字第1050204868號) 來源
翔聯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2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4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電焊作業使用之焊接柄,未有相當之絕緣耐力及耐熱性。(勞職授字第1050204921號) 來源
東盟營造有限公司 2016/12/2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內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929號) 來源
互助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2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及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協議高架危險作業管制,對於勞工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未確實巡視,未實施工作上之連繫與調整等作為。(勞職授字第1050204045號) 來源
振源興業有限公司 2016/12/2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大樑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0451號) 來源
宜誠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2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條、第2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鋼材、鐵件、鋁件及其他材料等易生職業災害者,未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護欄前方2公尺內之樓板、地板堆放模板物料。(勞職授字第1050204826號) 來源
台塑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2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切割剝離洗淨機機器手臂之檢修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未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勞職授字第1050204905號) 來源
世明科技實業有限公司 2016/12/2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5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處所進行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未以架設施工架或其他方法設置工作臺。(勞職授字第1050204897號) 來源
賴世明企業有限公司 2016/12/23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以動力驅動之衝床機械,未設置安全護圍、雙手操作式、感應式、拉開式或掃除式等安全裝置之一。(勞職授字第1050204951號) 來源
彰億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2016/12/2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954號) 來源
東霙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2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955號) 來源
京督營造有限公司 2016/12/2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樓梯、升降機升降路開口部分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外牆施工架工作臺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樓梯、升降機升降路開口部分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979號) 來源
誠實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2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987號) 來源
賀群營造有限公司 2016/12/2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938號) 來源
中華紙漿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2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第9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割紙器馬達齒輪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有護罩、護圍等設備;對於升降機之升降路各樓出入口,未裝置構造堅固平滑之門並應有安全裝置,使升降搬器及升降路出入口之任一門開啟時升降機不能開動,及升降機在開動中任一門開啟時能停止上下。(勞職授字第1050204904號) 來源
廣野精機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2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機械之原動機、轉軸、齒輪、帶輪、飛輪、傳動輪、傳動帶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有護罩、護圍、套胴、跨橋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816號) 來源
新林營造有限公司 2016/12/2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952號) 來源
偉基營造有限公司 2016/12/2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978號) 來源
日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2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將工程交付承攬人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承攬人作業場所有關勞工從事屋頂作業之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職業安全衛生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4695號) 來源
日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2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工作場所負責人未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實施工作上之連繫與調整,未確實巡視工作場所。(勞職授字第1050204696號) 來源
中鋼焊材廠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2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第15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分捲機之傳動輪及傳動帶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設置護罩或護圍等設備;對於40公斤以上物料之搬運,以人力車輛或工具搬運之。(勞職授字第1050204785號) 來源
永聖包裝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2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4916號) 來源
永聖包裝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2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第1項事業單位工作場所發生職業災害,未會同勞工代表實施調查、分析及作成紀錄。(勞職授字第1050204917號) 來源
永聖包裝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2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7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滾軋機具有捲入點有危害勞工之虞,未設護圍、導輪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918號) 來源
台南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2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7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勞工有暴露於高溫、低溫、非游離輻射線、生物病原體、有害氣體、蒸氣、粉塵或其他有害物之虞者,未置備適當安全衛生防護具,並使勞工確實使用。(勞職授字第1050204919號) 來源
中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2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從事作業時,工作場所負責人未立即指揮停止有立即發生危險之虞之開挖作業,未實施工作上之連繫與調整,未確實巡視工作場所。(勞職授字第1050204906號) 來源
萬鎰營造有限公司 2016/12/2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工作場所有發生滑倒之虞之墩柱間工作場所之通道,及臨時放置鋼模支承墊周圍,未採取必要之預防滑倒設備或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4683號) 來源
聯鋼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2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實施工作上之連繫與調整,未確實巡視工作場所。(勞職授字第1050204684號) 來源
信協企業有限公司 2016/12/2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機械之掃除、上油、檢查、修理或調整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者,未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及送料。(勞職授字第1050204709號) 來源
根基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2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實施工作上之連繫與調整,未確實巡視工作場所。(勞職授字第1050204740號) 來源
峰民企業有限公司 2016/12/2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工作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742號) 來源
大漢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2016/12/2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施工架與結構體間開口及RF管道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790號) 來源
廣輝工程企業有限公司 2016/12/2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鋼構樓版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蓋、護欄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791號) 來源
水美工程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2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3條、第94條、第95條、第108條第1項、第232條、第275條第1項及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8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升降機(斗昇機)之升降路出入口,未有安全裝置,未有連鎖裝置;對於升降機(斗昇機)之出入口及搬器內,未明顯標示積載荷重;對於氧氣及乙炔高壓氣體容器於貯存時,未裝妥護蓋;儲槽之固定梯,勞工有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警告標示;發電機室放置與電路無關之物品(腳踏車及菸蒂筒等);堆高機未置備有後扶架。(勞職授字第1050204810號) 來源
雍銓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2016/12/2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71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管道露天開挖作業,連城路口管道開挖(2.5m深度)未依擋土支撐圖說按圖施作。(勞職授字第1050204903號) 來源
銧晟工程有限公司 2016/12/2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從事分離式冷氣機安裝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為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等防護具。(勞職授字第1050204971號) 來源
陳金連 2016/12/2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4樓遮雨棚從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安全網或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4980號) 來源
永翔洗衣企業有限公司 2016/12/2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8條第1項第5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置之全自動隧道式洗衣設備柵欄具有危險之部分,未設置具有連鎖性能之安全門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993號) 來源
燦坤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2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將工程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4973號) 來源
快三電商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2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2項將工程交付再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再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4975號) 來源
首朋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2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第58條第1項、第90條、第93條及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1項、第24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機械之輸送帶等有危害勞工之虞,未設置護罩等設備;自動化焊接機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設置護罩、護圍或具有連鎖性能之安全門等設備;固定式起重機之吊具,未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升降機之升降路各樓出入口,未裝置構造堅固平滑之門,並未有安全裝置,使升降搬器及升降路出入口之任一門開啟時升降機不能開動,及升降機在開動中任一門開啟時能停止上下;以動力驅動之衝床有危害勞工之虞,未設置護圍等設備;設有操作用腳踏開關,未設置防止誤觸之腳踏板護罩。(勞職授字第1050204621號) 來源
北昌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2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之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現場施作人員,未確實使其配戴安全帽部分。(勞職授字第1050204658號) 來源
全勝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2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梯間、電梯井等作業場所開口,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679號) 來源
世仁營造有限公司 2016/12/2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板開口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圍欄、握把、覆蓋等防護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4757號) 來源
得協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2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5條、第5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台開口等工作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外牆施工架,未於適當之垂直、水平距離處與構造物妥實連接;對於外牆鋼管施工架未使用國家標準CNS4750型式之施工架,未符合國家標準同等以上之規定。(勞職授字第1050204768號) 來源
台灣松下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2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5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台開口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施工架未使用國家標準CNS4750型式,未符合國家標準同等以上之規定。(勞職授字第1050204769號) 來源
三陽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2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75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電器開關室(低壓受電室),堆放任何與電路無關之物件。(勞職授字第1050204836號) 來源
統億瓦斯分裝有限公司 2016/12/2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第171條第1項、高壓氣體勞工安全規則第6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馬達傳動軸等具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有護罩、護圍等設備;液化石油氣灌裝作業場所為易引起火災及爆炸危險之場所,設置有火花、電弧或用高溫成為發火源之虞之機械;液化石油氣分裝作業場所,未設可探測該洩漏氣體之警報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838號) 來源
金車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2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未實施工作上之連繫與調整,未確實巡視工作場所。(勞職授字第1050204841號) 來源
統億瓦斯分裝有限公司 2016/12/2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設置高壓氣體特定設備1座(臥型液化石油氣貯槽),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設備,其操作人員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合格即行操作。(勞職授字第1050204842號) 來源
品承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2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5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及樓梯開口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外牆鋼管施工架未使用國家標準CNS4750型式之施工架,未符合國家標準同等以上之規定。(勞職授字第1050204846號) 來源
輝力企業有限公司 2016/12/2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機械之原動機、轉軸、齒輪、帶輪、飛輪、傳動輪、傳動帶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有護罩、護圍、套胴、跨橋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926號) 來源
長庚醫療財團法人基隆長庚紀念醫院 2016/12/2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4937號) 來源
永沛食品工業有限公司 2016/12/2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送料機退料孔餘料清除作業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未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及送料。(勞職授字第1050204129號) 來源
漢益營造有限公司 2016/12/2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及樓梯開口部分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內側設置交叉拉桿及內外側設置下拉桿,樓梯開口部分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984號) 來源
騰駿營造有限公司 2016/12/2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內側下拉桿、交叉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5014號) 來源
巨佳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2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內側下拉桿、交叉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5016號) 來源
臺南市白河區公所 2016/12/2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將工程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5021號) 來源
林國港(即晶揚水電材料行) 2016/12/2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2項將工程交付再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再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5018號) 來源
新科光電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2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9條第1項、第57條第1項、鍋爐及壓力容器安全規則第18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工作用階梯,未有適當之扶手;對於機械之掃除、上油、檢查、修理或調整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者,未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及送料;對於鍋爐設置場所,未將鍋爐檢查合格證影本揭示於明顯處所。(勞職授字第1050204148號) 來源
華科食品有限公司 2016/12/2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第5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機械之原動機、轉軸、齒輪、帶輪、飛輪、傳動輪、傳動帶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有護罩、護圍、套胴、跨橋等設備,對於機械之掃除、上油、檢查、修理或調整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者,未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及送料。(勞職授字第1050204678號) 來源
雙喜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2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之1條、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差1.5公尺以上之施工架作業場所,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進入營繕工程之施作人員,未使其確實配戴安全帽;對於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高作業場所,未設置內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760號) 來源
聯承機械有限公司 2016/12/2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高作業場所,未設置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822號) 來源
工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2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實施工作上之連繫與調整,未確實巡視工作場所。(勞職授字第1050204869號) 來源
李文地(即文萓工程行) 2016/12/2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50204871號) 來源
李文地(即文萓工程行) 2016/12/2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8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坑道作業為防止落磐或土石崩塌危害勞工,未確實清除浮石。(勞職授字第1050204872號) 來源
中華通路租賃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2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16條第1項、第12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堆高機於駕駛離開位置時,未採將貨叉放置於地面;對於荷重在1公噸以上之堆高機,未指派經特殊作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人員操作。(勞職授字第1050204876號) 來源
長榮航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2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邊緣及開口部份,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握把、覆蓋等防護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4890號) 來源
晃茂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2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差1.5公尺以上作業場所,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898號) 來源
聯陽氣體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2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75條第1項、第177條第1項、第196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置之柴油槽有因靜電引起火災之虞,未裝接設有去除靜電之裝置;液化石油氣分裝作業場所,使用電器未具有適合其場所危險區域劃分使用之防爆性能構造;設置之液化石油氣配管,為防止供料錯誤,造成危險,未於勞工易見處標示原料、材料種類及其他必要事項。(勞職授字第1050204927號) 來源
紹華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2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外牆施工架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內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作業場所,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946號) 來源
新得利倉儲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2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26條、第15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荷重在1公噸以上之堆高機,未指派經特殊作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人員操作;對於物料之堆放,妨礙消防栓之緊急使用。(勞職授字第1050204953號) 來源
正隆股份有限公司大園紙器廠 2016/12/2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機械之掃除、上油、檢查、修理或調整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者,未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及送料。(勞職授字第1050204956號) 來源
東展煤氣灌裝有限公司 2016/12/2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7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液化石油氣壓縮馬達區易引起火災及爆炸危險之場所,所設置馬達漏電斷路器其接線盒因生鏽,使漏電斷路器有火花、電弧或用高溫成為發火源之虞。(勞職授字第1050204976號) 來源
天成輸配電工程有限公司 2016/12/29 缺氧症預防規則第5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勞工進入人孔內部從事作業,未全程使用機械通風裝置連續換氣,未於作業期間使用測定空氣中氧氣濃度之必要測定儀器,確保作業場所空氣中氧氣濃度在18%以上。(勞職授字第1050204860號) 來源
李佳芬(即亞慶工程行) 2016/12/2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起重機具之吊具,未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勞職授字第1050204939號) 來源
長榮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2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將工程交付承攬,未於事前告知承攬人有關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職業安全衛生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5058號) 來源
長榮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2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及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對於吊運鐵板作業有脫落危險之虞,未確實巡視,未連繫調整其工作場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5059號) 來源
總督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2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貨物升降機升降路開口部分、貨物升降機升降路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貨物升降機升降路開口部分設置護欄,施工架工作臺設置內、外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5079號) 來源
陞豈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2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2項將工程交付承攬,未於事前告知承攬人有關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職業安全衛生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5083號) 來源
勤隆橡膠有限公司 2016/12/3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82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加硫成型機進行成型作業,有危害勞工之虞,未設置安全門、雙手操作式啟動裝置或其他安全裝置(光電感應裝置失效)。(勞職授字第1050204995號) 來源
順億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3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地下3樓預留孔開口部分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5033號) 來源
陳雪青 2016/12/3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29條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作業中利用鋼筋結構作為通道時,未於表面舖以木板。(勞職授字第1050205060號) 來源
永舜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3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梯邊緣開口部分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5064號) 來源
佑松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3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4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梯開口部分、樓板及外部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該樓梯開口部分設置護欄,施工架工作臺內側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對於臨時用電無熔絲開關接線端子之帶電部分裸露,勞工於作業中或通行時,有因接觸或接近致發生感電之虞,未於無熔絲開關設防止感電之護圍或絕緣被覆。(勞職授字第1050205065號) 來源
悅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3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4款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有跌倒危害之虞之場所,未確實巡視,未連繫調整其工作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未指導及協助承攬人、再承攬人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勞職授字第1050205067號) 來源
上禾營造有限公司 2016/12/3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0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使用之合梯,未使兩梯腳間有金屬等硬質繫材扣牢,腳部未有防滑絕緣腳座套,未有安全之防滑梯面;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5090號) 來源
鑫業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01/0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8條第5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自動化機械(自動電鍍機)具有危險之部分,未設置護罩、護圍或具有連鎖性能之安全門等設備,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5040號) 來源
日揚公寓大廈管理維護有限公司 2017/01/0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49條第1款使勞工使用220伏特高壓清洗機於潮濕之景觀池內進行清洗作業,未具有高敏感度、高速型,能確實動作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失效),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5102號) 來源
華揚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1/0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2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起重機之運轉,未於運轉時採取防止吊掛物通過人員上方及人員進入吊掛物下方之設備或措施,使用吊掛用載具(太空包),未有足夠強度,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0029號) 來源
祐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01/09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使用甲苯作業場所(屬有機溶劑中毒預防規則規定之第二種有機溶劑),未每6個月監測其濃度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50205087號) 來源
強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1/13 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第23條、第3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處置丁類物質(硫酸)1公噸,未置備該物質等漏洩時能迅速告知有關人員之警報用器具及除卻危害之必要藥劑、器具等設施;未設置洗眼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227號) 來源
頭份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1/1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5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鋼胚儲放堆置(高度約1.8公尺),未採取擋樁、限制高度或變更堆積等必要設施。(勞職授字第1060200048號) 來源
李龍傑 2017/02/0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49條第1款使勞工於高度2公尺以上(約5.6公尺)屋頂從事鐵皮更換作業,發生墜落危害,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0405號) 來源
錦美紙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0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7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作業場所有易燃液體之蒸氣(甲醇、閃火點12度)有爆炸火災之虞,使用之電氣設備(燈具),未具有適合於其設置場所危險區域劃分使用之防爆性能構造。(勞職授字第1060200286號) 來源
賴榮貴(即超勤皮革洗衣店) 2017/02/08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使用有機溶劑(四氯乙烯)之作業場所,未每6個月監測其濃度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60200517號) 來源
立城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1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條、第19條第1項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第24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工作場所預留之鋼筋,未採取彎曲尖端或以加蓋、加套等防護措;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開口部分(結構物四周、電梯井施工架工作台及車道上方),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度差超過1.5公尺以上作業場所,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之上下設備;對勞工於作業中或通行時,有接觸移動電線,未有防止絕緣被壞引起感電危害之設施。(勞職授字第1060200243號) 來源
冠利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13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第4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對於電鍍作業處置及使用特定化學物質(鎳及其化合物)之作業場所,未每6個月監測其濃度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60200624號) 來源
名冠宏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13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第4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對於電鍍作業處置或使用特定化學物質(如氰化鈉、鎳及其化合物)之作業場所,未每6個月監測其濃度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60200625號) 來源
和昌精密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13 有機溶劑中毒預防規則第6條第1項第2款、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7條、第300條第1項第4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室內作業場所(組裝區)從事甲醇溶劑之作業,未設置密閉設備、局部排氣裝置或整體換氣裝置;對於勞工有暴露於(甲醇)有害氣體、蒸氣時,未置備適當安全衛生防護具,並使勞工確實使用;對於勞工8小時日時量平均音壓級超過85分貝時,未使勞工戴用有效之耳塞、耳罩等防音防護具。(勞職授字第1060200456號) 來源
台灣積水化成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1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0條、第177條第1項、第22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固定式起重機具之吊鉤或吊具,未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對於作業場所有易燃液體之蒸氣(苯乙烯等閃火點攝氏65度以下之有機溶劑),而有火災爆炸之虞,使用之電氣箱、插座、緊急照明燈及燈具等,未具有適合於其設置場所危險區域劃分使用之防爆性能構造;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重油桶槽頂及含浸區工作台等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握把、覆蓋等防護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0629號) 來源
台技塑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2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5條第1項、177條第1項、第224條第1項、第2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升降機之升降路各樓出入口門,未有連鎖裝置,使搬器地板與樓板相差7.5公分以上時,升降路出入口門不能開啟之;對於作業場所有易燃液體之蒸氣(甲苯及乙酸乙酯等閃火點攝氏65度以下之有機溶劑)、可燃性氣體(丙烷及丁烷)置劉,而有火災爆炸之虞,使用排風扇之電動機及電流流通之燈具等,未具有適合於其設置場所危險區域劃分使用之防爆性能構造;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放置平台等開口,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握把、覆蓋等防護措施;使用對地電壓在150伏特以上電動機具,未於連接電路上設置適合其規格,具有高敏感度、高速型,能確實動作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勞職授字第1060200759號) 來源
合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24 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第90條、第191條、固定式起重機安全檢查構造標準第45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機械之傳動軸、齒輪及傳動鍊條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設有護罩等設備;固定式起重機之吊鉤,未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裝有液鹼(氫氧化鈉)和硫酸之容器,有引起火災、危險之虞,未單獨儲放;固定式起重機吊升荷重1公噸操作用開關器按鈕未標示動作種類及動作方向。(勞職授字第1060200736號) 來源
猛揮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2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超過1.5公尺以上之(C棟天井)場所,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C棟3~7樓外牆、天井)、樓梯(D棟)及樓版(D棟RF、C棟夾層)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885號) 來源
夏嵩林(即永剛工程行) 2017/03/0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42條、第13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混凝土澆置作業前,未詳細檢查模板支撐各部份之連接及斜撐是否安全(牆模斜撐與地面僅以鐵釘固定),未指派模板支撐作業主管於作業現場實施檢點,檢查模板支撐材料,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0816號) 來源
台灣斯巴克環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2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2條、第31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有墜落危險之場所(車輛檢修廠),未確實禁止與工作無關之人員進入,且未有充分之光線,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1346號) 來源
大新竹廣告工程有限公司 2017/03/0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6條、第94條、第106條第1項、第108條第1項、第241條、第243條第1項、第246條、第284條第1項、第287條、有機溶劑中毒預防規則第1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鑽孔機等旋轉刃具作業,未明確告知並標示勞工不得使用手套;對於升降機各樓出入口及搬器,未明顯標示其積載荷重;對於高壓氣體容器(二氧化碳鋼瓶),使用時未固定;對於高壓氣體(二氧化碳鋼瓶)貯存處附近,任意放置其他物品;使用操作電壓220伏特之線鋸機,未於連接電路上設置適合其規格,具有高敏感度、高速型,能確實動作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電氣機具(電焊機兩座)之帶電部分,有因接觸 或接近致發生感電之虞,未設防止感電之護圍或絕緣被覆;對於以電焊從事熔接,熔斷等作業,未置備安全面罩,防護眼鏡及防護手套等,並使勞工確實戴用;對於勞工有暴露於有害氣體(噴漆作業)未置備適當安全衛生防護具,並使勞工確實使用;使勞工從事有機溶劑(噴漆)作業,未指定現場主管從事監督作業。(勞職授字第1060200665號) 來源
台灣惠爾得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02 優先管理化學品之指定及運作管理辦法第6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4條第2項使用甲醛(致癌物質第一級)之優先管理化學品,未於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日起6個月內報請備查。(勞職授字第1060200715號) 來源
安暘有限公司 2017/03/0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9條第1項、第108條第1項、第224條第1項、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固定梯之設置,未設有適當扶手;對於高壓氣體(二氧化碳)容器之貯存,未加固定;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清洗區域和烤漆區工作場所邊緣及開口部份,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等防護措施;以動力驅動之衝壓機械,未具有安全護圍。(勞職授字第1060200783號) 來源
信大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0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08條第1項、第241條、第2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壓氣體(乙炔及氧氣)容器,未分開貯存,未安穩置放並加固定及裝妥護蓋;交流電焊機之帶電部分,勞工於作業中有因接觸 或接近致發生感電之虞,未設防止感電之護圍或絕緣被覆;使用對地電壓在150伏特以上移動式高壓沖水機,未於各該電動機具之連接電路上設置適合其規格,具有高敏感度、高速型,能確實動作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勞職授字第1060200834號) 來源
豐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06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對於攪拌室內處置、使用第二種有機溶劑(甲苯、丙酮、異丙醇、環己酮、乙二醇丁醚)之作業場所,未每6個月監測其濃度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60200947號) 來源
南寶國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09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第4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對於廢水區處置或使用特定化學物質(如硫酸)之作業場所,未於每6個月監測其濃度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60201094號) 來源
展宇科技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1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7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倉庫區及現場二樓等場所有易燃液體之蒸氣(等閃火點攝氏65度以下之有機溶劑),而有火災爆炸之虞,使用開關箱、廣播器、攝影機、照明開關及電流流通之照明燈具等未具有適合於其設置場所危險區域劃分使用之防爆性能構造。(勞職授字第1060200960號) 來源
愛之味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16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對於包裝區室內場所處置、使用第二種有機溶劑(丙酮、丁酮、異丙醇)之作業場所,未每6個月監測其濃度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60201230號) 來源
台灣櫻宮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1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7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製造生產現場等場所有易燃液體之蒸氣(甲苯、二甲苯、丁酮、乙酸乙酯及乙酸丁酯等閃火點攝氏65度以下之有機溶劑),而有火災爆炸之虞,使用電氣箱、插座及插頭等未具有適合於其設置場所危險區域劃分使用之防爆性能構造。(勞職授字第1060201193號) 來源
三皇化工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1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5條第1項、第17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升降機之升降路各樓出入口門,未有連鎖裝置,使搬器地板與樓板相差7.5公分以上時,升降路出入口門不能開啟之;樹脂課等場所有易燃液體之蒸氣(甲苯、苯乙烯、甲醇及異丙醇等閃火點攝氏65度以下之有機溶劑),而有火災爆炸之虞,使用電風扇、警報指示燈、緊急照明燈、插座、電氣箱、插頭及電氣開關等未具有適合於其設置場所危險區域劃分使用之防爆性能構造。(勞職授字第1060201219號) 來源
元昶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27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使用有機溶劑(甲醇)之作業場所,未每6個月監測其濃度一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60201383號) 來源
康那香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2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暨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第3款受處分人於廠室內處置、使用第二種有機溶劑(甲苯、正己烷)之作業場所,未於該場所每6個月監測其濃度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60201386號) 來源
東方錶面工藝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27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7條第1項第3款、第8條第1項第4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對於噪音作業場所,未每6個月監測噪音1次以上;對於電鍍(鑄)作業場所使用鎳及其化合物作為電鍍原料,未每6個月監測其濃度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60201422號) 來源
石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0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設置高壓氣體特定設備(圓筒型液化石油氣貯槽)2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設備,其操作人員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合格即行操作。(勞職授字第1060201333號) 來源
基隆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1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第108條、第175條、第2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動力噴霧機之帶輪、皮帶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有護罩等設備;高壓氣體(乙炔及氧氣)之貯存,未分開貯存,未裝妥護蓋;對於收存危險物(柴油)之液槽車、儲槽等設備有因靜電引起爆炸或火災之虞,未採取接地或其他去除靜電之裝置;對於在潮濕場所使用對地電壓在220伏特之洗車機,為防止因漏電而生感電危害,未於連接電路上設置漏電斷路器。(勞職授字第1060201628號) 來源
天成元有限公司 2017/04/1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16條第1項第10款、第28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勞工搭載於堆高機之貨叉所承載貨物之托板、撬板及其他堆高機(乘坐席以外)部分;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未使其確實戴用安全帽。(勞職授字第1060201752號) 來源
政盟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13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對於從事有機溶劑(甲醇及二甲苯)作業,未每6個月監測有機溶劑濃度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60201701號) 來源
宜鋒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2017/04/2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條、第19條第1項、第40條第1項、第71條、第77條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0條、第116條第1項、第228條、第24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未採取彎曲、加蓋或加護套等防護設施;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沉箱開口處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對於沉箱工作井內懸吊式施工架工作台之構築,未事先就預期施工時之最大荷重,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置備施工圖說,及未建立按施工圖說施作之查驗機制;對於沉箱工作井深度在1.5公尺以上及有地面崩塌、土石飛落之虞時之露天開挖作業場所,未依地質及環境狀況,設置適當擋土支撐、邊坡保護等設施,未經具有地質、土木等專長人員簽認其安全性,未繪製施工圖說,並指派或委請前項專業人員簽章確認其安全性後按圖施作之;對於起重機具之吊鉤或吊具,未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對於就業場所作業之車輛機械,使車輛系營建機械供為主要用途以外之用途(使用吊籃作為工作井內之工作台使用);對於高度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沉箱工作井作業,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勞工於作業中通行時,有接觸移動電線之虞者,未有防止絕緣被覆破壞或老化等致引起感電危害之設施。(勞職授字第1060201696號) 來源
展宇科技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7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作業場所有易燃液體之蒸氣(丁酮、異丙醇及甲苯等閃火點攝氏65度以下之有機溶劑),而有引起火災及爆炸危險之虞,使用之電氣箱、排風扇、插座及電流流通之照明燈具等未具防爆性能構造。(勞職授字第1060201783號) 來源
億豐金屬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22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16條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置衝剪機械(衝床),於雙手操作更換為腳踏式操作時,未設置連鎖防護式等其他安全裝置,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2169號) 來源
大才營造有限公司 2017/05/2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8條、第19條第1項、第40條第1項、第45條第1項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高度2公尺以上之屋頂及鋼構開口部分等作業場所,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及未設置安全上下設備;對於勞工從事斜度大於34度(高底比為2比3)之屋頂作業者,未設置適當之護欄,支承穩妥且寬度在40公分以上之適當工作臺,未設置堅固錨錠之安全母索等裝置;對於廠房屋頂高度5公尺以上施工架上下設備構築,未以斜撐材作適當而充分之支撐,未於適當之垂直方向以不超過5.5公尺、水平方向以不超過7.5公尺為限之水平距離處與構造物妥實連接,未事先就預期施工時之最大荷重,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置備施工圖說,及未建立按施工圖說施作之查驗機制。(勞職授字第1060202337號) 來源
漢鴻交通有限公司 2017/05/3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41條、第243條第1項及鍋爐及壓力容器安全規則第3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工作場所使用之空氣壓縮機(使用電壓220V),其電源及繼電器開關之帶電部分,未設外蓋或其他防止感電之裝置;未於其連接電路上裝設漏電斷路器;未於其空氣筒之壓力表刻度板上,明顯標示最高使用壓力之位置。(勞職授字第1060202384號) 來源
冠博營造有限公司 2017/06/0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8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有易踏穿材料(天花板)之屋頂作業,未規劃安全通道,於屋架上設置適當強度,且寬度在30公分以上之踏板,並於下方適當範圍裝設堅固格柵或安全網等防墜設施。(勞職授字第1060202296號) 來源
金山壓鑄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07 工業用機器人危害預防標準第21條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於工廠內之工業用機器人可動範圍之外側所設置之圍柵,未依規定設置出入口標示並告知勞工於運轉中禁止進入,並應採取下列措施之一:(1)出入口應設置光電式安全裝置或安全墊(2)在出入口應設置門扉或張設支柱穩定、從其四周容易識別之繩索、鏈條等,且於開啟門扉或繩索、鏈條脫開時,其緊急停止裝置應具有可立即發生動作之機能;直鋸機之轉軸,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設置護罩、護圍、套胴、跨橋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2619號) 來源
嘉成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2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35條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以可調鋼管支柱為屋突頂板(高約5.1公尺)模板支撐之支柱時,違反可調鋼管支柱不得連接使用。(勞職授字第1060202845號) 來源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竹東分院 2017/07/11 優先管理化學品之指定及運作管理辦法第6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4條第2項使勞工使用甲醛(屬優先管理化學品;致癌物質第1级),未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並登錄於指定之資訊網站。(勞職授字第1060202918號) 來源
春原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1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8條及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20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工作場所有物體飛落之虞者(鋼構橋段)未設置防止物體飛落之設備,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板開口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對於依規定設置之護欄未有腳趾板。(勞職授字第10602030991號) 來源
啟森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1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0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外牆)開口部分場所,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及對於高度5公尺以上施工架之構築及拆除,未於事先就預期施工時之最大荷重,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置備施工圖說,並指派所僱之專任工程人員簽章確認強度計算書及施工圖說。(勞職授字第1060203198號) 來源
山隆通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1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16條、第280條之1及第31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從事車輛運輸作業時,對於工作場所未有充分之光線,且於車輛系營建機械(鏟裝機)作業時,未禁止人員進入操作半徑內或附近有危險之虞之場所,且於有車輛出入或往來之工作場所作業時,未明顯設置警戒標示,亦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反光背心等防護衣,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2940號) 來源
福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2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施工架(含車道)高度超過2公尺以上之工作臺,未設置護欄、護蓋。(勞職授字第10602027341號) 來源
政松企業社 2017/07/28 林場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因伐倒木(或懸掛木)等易生滾落、滑動導致勞工危險之地區,未禁止勞工進入,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3317號) 來源
陳淑君(即君悅企業社) 2017/07/3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9條第4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勞工從事加油亭天花板粉刷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以適當之金屬附屬配件確實連接固定施工架構材之連接部分(施工架工作平台護欄上欄杆與立柱等構材之連接部分僅以塑膠繩綁住),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第3款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3354號) 來源
長佑營造有限公司 2017/08/0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第230條第1項及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之1條、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高差1.5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平台,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工區現場使用之合梯(未具堅固構造、梯腳間未具硬質繫材扣牢及未具防滑梯面;對於工區內人員未佩戴安全帽及B1F車道上方搭設之高度2公尺以上工作平台,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3421號) 來源
樂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0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3條及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1項於工廠內衝剪機械未具有安全護圍;建築物昇降設備臨時使用升降機(積載荷重1.4公噸),對於升降機之升降路各樓出入口,未裝置構造堅固平滑之門並應有安全裝置,使升降搬器及升降路出入口之任一門開啟時升降機不能開動。(勞職授字第1060203429號) 來源
永富加油站有限公司 2017/08/0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41條鍋爐及壓力容器安全規則第3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工作場所之抽氣機(使用中,交流電220V),其電源開關電極端帶電部分,勞工於作業中或通行時,有因接觸或接近致發生感電之虞者,未設防止感電之護圍或絕緣被覆;空壓機之壓力表之刻度板上,未明顯標示最高使用壓力之位置(勞職授字第1060203473號) 來源
廣泰金屬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0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63條、第153條、第22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工廠內供線機係高速迴轉體,未裝置護罩,護蓋或其他適當之安全裝置;對於堆置物料,為防止倒塌、崩塌或掉落,未採取繩索捆綁、護網、擋樁、限制高度或變更堆積等必要設施,並禁止與作業無關人員進入該等場所;輸送帶2公尺以上作業平台及桶裝機作業區(深度2公尺)之工作場所邊緣及開口部份,未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握把、覆蓋等防護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3549號) 來源
燿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1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9條第1項、第76條第2項、第177條第1項、第25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工作臺階梯未設扶手;廢水廠之攪拌機開口部分未設護罩等設備;使用單甲基醚丙二醇醋酸酯(閃火點攝氏42度),電燈、電氣箱、插座及插頭未有適合於其設置場所危險區域劃分使用之防爆性能構造;廢水廠之通路上使用臨時配線。(勞職授字第1060203598號) 來源
聯河鋁業有限公司 2017/08/1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第57條第3項、第90條、第101條第1項、第224條第1項、第280條及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勞工從事鋁材裁切作業,裁切機之轉軸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有護罩、護圍、套胴、跨橋等設備;從事固定式起重機吊掛作業,固定式起重機未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吊掛用具(纖維索)有顯著損傷,於固定式起重機吊掛作業中有物體飛落之虞,未置備有適當之安全帽及其他防護;裁切機之轉軸必須在運轉狀態下故障排除(使用倒退鍵),未於危險之部分設置護罩、護圍等安全設施或使用不致危及勞工身體之足夠長度之作業用具;裁切機送料區之地面凹槽(高差2公尺以上),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握把、覆蓋等防護措施;裁切機未具有安全護圍勞工。(勞職授字第1060203649號) 來源
源文興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1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6條第1項第1、3、4款、第16條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置動力驅動之衝壓機械,勞工有被夾壓之虞,未於該衝壓機械之操作切換開關於雙手操作更換為腳踏式操作之狀態下,設置具有同標準(連鎖防護式、感應式、拉開式或掃除式等安全裝置)所定安全機能之一,致勞工於衝壓機械之操作切換開關在腳踏操作模式狀態下,使勞工遭夾壓,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3725號) 來源
金鴻順企業有限公司 2017/08/24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使勞工從事有機溶劑作業,未每6個月監測有機溶劑(甲苯)濃度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60203697號) 來源
玉盛國際企業有限公司 2017/08/2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機械(壓麵粉機)之掃除,未停止機械運轉及送料,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3624號) 來源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工作場所平台之前後側邊緣(高度約4.5公尺),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握把等防護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3837號) 來源
有晟實業有限公司 2017/08/29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16條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置之衝壓機械(衝床),有導致捲夾危害勞工之虞,將雙手操作更換為腳踏式操作之操作切換開關,未有符合連鎖防護式、拉開式、感應式或掃除式之安全機能,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3839號) 來源
東進砂布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2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16條第6、1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未將就業場所使用堆高機之相關安全規定納入安全衛生工作守則,亦未訂定堆高機作業安全衛生作業標準供勞工遵循,所僱勞工從事堆高機搬運打包廢棄土方作業,將堆高機停放於路面斜度約7度之斜坡,離開堆高機於壕溝內工作,未將堆高機制動、熄火且未採用防止滑落之設備或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1725號) 來源
黃俊暉(即詠聖水電工程行) 2017/06/0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之職業災害,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2593號) 來源
天葆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0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第45條、第5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人造纖維延伸機之延伸輪與人造纖維絲間具有捲夾危害,於該延伸機未設置護罩、護圍、未於適當位置設置有明顯標誌之緊急制動裝置及停止該延伸機之延伸輪運轉,致勞工從事人造纖維延伸作業時,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3828號) 來源
台中精機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01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所設摺床,勞工有遭受捲夾危害之虞,未依規定設置感應式安全裝置。(勞職授字第1060203933號) 來源
德元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0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3948號) 來源
通勇營造有限公司 2017/09/0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3973號) 來源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0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1、2、3款與承攬人共同作業時,未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未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勞職授字第1060203770號) 來源
金標營造有限公司 2017/09/0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1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就業場所作業之車輛機械,未使駕駛者或有關人員負責執行:車輛系營建機械作業時,禁止人員(駕駛者等依規定就位者除外)進入操作半徑內或附近有危險之虞之場所。(勞職授字第10602037701號) 來源
翔鼎實木企業有限公司 2017/09/04 違反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雇主對於手推刨床未設置符合規定之刃部接觸預防裝置,致發生勞工於操作手推刨床遭割傷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03918號) 來源
翔鼎實木企業有限公司 2017/09/0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1項發生勞工操作手推刨床遭割傷之職業災害,未實施該職業災害調查、分析及作成紀錄。(勞職授字第10602003916號) 來源
北回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0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7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勞工從事鋁自動充填機之打印模更換作業時,未有防止於停止時,因振動接觸,或其他意外原因驟然開動之裝置,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3910號) 來源
欣業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0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第250條及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衝壓機械,未具有安全護圍、安全模,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另製管作業區製管機馬達之轉軸,未有護罩、護圍等設備,及勞工在有觸及高導電性接地物之鋼板上使用之交流電焊機 (無負載時二次側量測電壓為64.3伏特),未有自動電擊防止裝置。(勞職授字第1060203929號) 來源
台灣杰士電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0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5條、有機溶劑中毒預防規則第2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升降機之升降路各樓出入口門,未有連鎖裝置,使搬器地板與樓板相差7.5公分以上時,升降路出入口門不能開啟之;對於裝有第二種有機溶劑(二甲苯)容器,未將該容器予以密閉或堆積於室外之一定場所。(勞職授字第10602003851號) 來源
台灣杰士電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04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使用第二種有機溶劑之作業場所,未於該場所每6個月監測其濃度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602003852號) 來源
和昌精密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04 有機溶劑中毒預防規則第6條第1項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廠內組裝區室內場所使勞工從事第二種有機溶劑或混存物之作業(甲醇),未於該場所設置密閉設備、局部排氣裝置或整體換氣裝置。(勞職授字第10602003900號) 來源
和昌精密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04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廠內清洗作業區室內場所處置、使用第二種有機溶劑(正己烷)之作業場所,未於該場所每6個月監測其濃度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602003901號) 來源
台灣杰士電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04 危害性化學品標示及通識規則第5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廠內場所對裝有危害性化學品之容器(二甲苯),未依規定之分類及危害圖式明顯標示,所用文字以中文為主,必要時並輔以作業勞工所能瞭解之外文。(勞職授字第1060203850號) 來源
聯鑫營造有限公司 2017/09/0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未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未指導及協助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勞職授字第1060203924號) 來源
劉修銅(即南彰工程行) 2017/09/0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3925號) 來源
大牛廣告有限公司 2017/09/0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6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勞工於建築物屋頂之廣告招牌鐵架上進行廣告帆布防颱拆掛作業,該廣告帆布鄰近電壓11.4KV高壓線路,勞工有遭受感電危險之虞,未依規定使勞工與帶電體保持規定之接近界限距離,並設置護圍、或於該電路四周裝置絕緣用防護裝備等設備,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3936號) 來源
聯鑫營造有限公司 2017/09/0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3966號) 來源
旭源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0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2、3款與承攬人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勞職授字第1060203752號) 來源
旭源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0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3753號) 來源
俊侑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0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2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荷重在1公噸以上之堆高機,未指派經特殊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人員操作。(勞職授字第1060203920號) 來源
崧驊營造有限公司 2017/09/0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132條第1項第6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模板支撐之支柱之基礎,未依土質狀況注意場撐基地週邊之排水,豪大雨後,不得積水。(勞職授字第1060203987號) 來源
達聯營造有限公司 2017/09/0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勞職授字第1060203950號) 來源
江秀理(即金理工程行) 2017/09/0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3951號) 來源
華盛營建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0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勞職授字第1060203985號) 來源
嘉懋企業有限公司 2017/09/0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3986號) 來源
盟雅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0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以其事業之全部或一部分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3990號) 來源
盟雅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0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未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未指導及協助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勞職授字第1060203991號) 來源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0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4條、第9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置之升降機搬器內,未標示其積載荷重;升降機1樓出入口門設置之連鎖裝置故障,未能使搬器地板與樓板相差7.5公分以上時,出入口門不能開啟。(勞職授字第1060203314號) 來源
陳志杰 2017/09/0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3520號) 來源
互立機電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0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1、2、3款與承攬人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未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勞職授字第1060203522號) 來源
助群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0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3523號) 來源
金槍資源回收有限公司 2017/09/0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28條之1及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4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使用高空工作車從事鋼樑拆除作業時,未指派高空工作車專責指揮人員、未確實使勞工將安全帶扣掛在高空工作車工作台及未指派鋼構組配作業主管於現場指揮監督勞工作業。(勞職授字第1060203527號) 來源
建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0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3914號) 來源
桃園航勤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0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之職業災害,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3923號) 來源
新亞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0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1條、第24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該工作場所之通道、地板、階梯,未保持不致使勞工跌倒、滑倒、踩傷等之安全狀態採取必要之預防措施;對於勞工於作業中或通行時,有接觸絕緣被覆配線或移動電線或電氣機具、設備之虞者,未有防止絕緣被覆破壞或老化等致引起感電危害之設施。(勞職授字第1060203934號) 來源
世紀鋼鐵結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0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1條、第24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該工作場所之通道、地板、階梯,未保持不致使勞工跌倒、滑倒、踩傷等之安全狀態採取必要之預防措施;對於勞工於作業中或通行時,有接觸絕緣被覆配線或移動電線或電氣機具、設備之虞者,未有防止絕緣被覆破壞或老化等致引起感電危害之設施。(勞職授字第1060203935號) 來源
久田營造有限公司 2017/09/0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40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懸吊式施工架之構築及拆除,未事先就預期施工時之最大荷重,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置備施工圖說,並指派所僱之專任工程人員簽章確認強度計算書及施工圖說。(勞職授字第1060204013號) 來源
德賢塑膠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0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作業區押出機馬達之齒輪未有護罩、護圍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4025號) 來源
辰星營造有限公司 2017/09/0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款與承攬人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未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勞職授字第1060203938號) 來源
森程企業有限公司 2017/09/0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2項將工程部分交付再承攬時,未於事前以書面具體告知再承攬人有關工作場所之工作環境、被刺等危害因素暨職業安全衛生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3939號) 來源
明仁工程有限公司 2017/09/0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之職業災害,雇主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3940號) 來源
明仁工程有限公司 2017/09/0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從事道路邊坡防護之工作場所不平整之通道,勞工有遭受跌倒危險之虞,未依規定於擋土牆上方之平臺工作場所之通道保持不致使勞工跌倒等之安全狀態,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3941號) 來源
巧新科技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0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設置之固定式起重機,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其操作人員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之合格人員充任之。(勞職授字第1060204046號) 來源
展才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0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4048號) 來源
萬代福營造有限公司 2017/09/0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4058號) 來源
達辰工程有限公司 2017/09/0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之職業災害,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3692號) 來源
達辰工程有限公司 2017/09/07 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勞工於高度2公尺以上電梯直井開口處從事吊運工作用梯子時,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確實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護具。(勞職授字第10602036921號) 來源
金揚營造有限公司 2017/09/0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2、3款與承攬人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勞職授字第10602036922號) 來源
碩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0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8條、護第15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有CNC車床屬電腦數值控制機械,對於具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設置護罩、護圍或具有連鎖性能之安全門等設備;以手推車搬運貨物時,對於貨物未限制高度未採取繩索捆綁、護網、擋樁、限制高度或變更堆積等必要設施。(勞職授字第1060203778號) 來源
鴻助紙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0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之職業災害,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3889號) 來源
大成長城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0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73條第1項、第108條、第243條第1項、第29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勞工使用離心機械(脫水機)未裝置覆蓋及連鎖裝置;乙炔、氧氣鋼瓶未安穩置放並加固定及裝妥護蓋;潮濕場所之高壓沖水機未有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冷藏庫(顯著寒冷之場所)未於明顯易見之處所設置警告標示牌,並禁止非與從事作業有關之人員進入。(勞職授字第1060203890號) 來源
展慶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0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0條第1項、第45條第1項、第59條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未設置安全上下設備;對於高度5公尺以上大梁底面施工架,未以斜撐材作適當而充分之支撐,未於適當之垂直方向以不超過5.5公尺、水平方向以不超過7.5公尺為限之水平距離處與構造物妥實連接,未事先就預期施工時之最大荷重,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置備施工圖說,及未建立按施工圖說施作之查驗機制;及對於前述施工架未使用國家標準CNS4750型式之施工架可調基座鈑構造。(勞職授字第1060203971號) 來源
全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0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53條、第26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1樓辦公室出口旁堆置貨物至天花板,高度約2.88公尺,未採取繩索捆綁、護網、擋樁、限制高度或變更堆積等必要設施,並禁止與作業無關人員進入該等場所及對於1樓進貨區通道旁600伏特以下之電氣設備前方,未有80公分以上之水平工作空間。(勞職授字第1060203999號) 來源
乾佑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0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5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勞工在有觸及高導電性接地物之鋼板上使用之交流電焊機 (無負載時二次側量測電壓為78.4伏特),未有自動電擊防止裝置。(勞職授字第1060204011號) 來源
台灣日邦樹脂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0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2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操作荷重在1公噸堆高機操人員,未指派經特殊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人員操作。(勞職授字第1060204026號) 來源
大詠城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08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9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置研磨機,對於勞工使用該研磨機從事研磨作業有物體飛落危害之虞,未依規定於該研磨機設置護罩。(勞職授字第1060203963號) 來源
誌輝紙器有限公司 2017/09/0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7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印刷機之捲入點危險處,有導致捲夾危害之虞,未依規定設置護圍、導輪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3988號) 來源
欣興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0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9條之3、第31條第1項、第58條、第8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局限空間之作業場所,未於入口顯而易見處所公告禁止作業無關人員進入之規定;地下1樓電控盤與馬達之間通道寬度小於80公分;電鍍線之自動化機械設備具有危險之部分未設置護罩、護圍或具有連鎖性能之安全門等設備;雇主對於扇風機之葉片,有危害勞工之虞,未設護網或護圍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3783號) 來源
偉鉅金屬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0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61條、第90條、第108條、第243條第1項及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1項、第24條、第9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廠內之金屬加工用圓盤鋸未設置鋸齒接觸預防裝置;固定式起重機之吊鉤所裝設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裝置損壞未有功能;貯存高壓氣體鋼瓶未加固定及裝妥護蓋;電壓220V移動式高速切割砂輪機未設置高敏感度、高速型之漏電斷路器;衝剪機械未設置安全護圍;衝剪機械之腳踏開關未設置外罩及砂輪機未設置護罩。(勞職授字第1060203895號) 來源
元璋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0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0條、第22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固定式起重機具之吊具未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廣場區高度2公尺以上之夾層平台工作場所開口邊緣,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握把、覆蓋等防護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3932號) 來源
盈吉裝潢有限公司 2017/09/0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0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使用之合梯,兩梯腳間無金屬等硬質繫材扣牢,腳部未設防滑絕緣腳座套。(勞職授字第1060203942號) 來源
宏文電機企業有限公司 2017/09/0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5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通路上所使用之移動電線未架高。(勞職授字第1060203943號) 來源
漢固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1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5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於鋼架等致有觸及高導電性接地物之虞之場所,作業時所使用之交流電焊機,未裝有自動電擊防止裝置。(勞職授字第1060203989號) 來源
頤達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1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差1.5公尺以上帽梁場所作業時,未於該處設置安全上下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4022號) 來源
堆高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2017/09/1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9條之6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營造工地未使施作人員戴用安全帽;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於有危害勞工之虞之局限空間從事作業時,對勞工之進出,未予確認、點名登記。(勞職授字第1060204007號) 來源
南億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1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使用之升降機之升降路1樓及2樓出入口門無連鎖裝置,使搬器地板與樓板相差7.5公分以上時,升降路出入口門不能開啟之。(勞職授字第1060203997號) 來源
有春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11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衝剪機械,未有安全護圍、安全模等,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3906號) 來源
順德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1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置收料機,其卸料作業屬自動化具有夾傷危害及該收料機具有捲入點危害,未依規定設置護罩、護圍或具有連鎖性能之安全門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3944號) 來源
國城營造有限公司 2017/09/1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4083號) 來源
林清明 2017/09/1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之職業災害,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3064號) 來源
茗源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1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第1項、第58條第5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置之寶特瓶自動套標機,具有切割捲夾危害之部分,未依規定停止該機械運轉及設置護罩、護圍或具有連鎖性能之安全門等設備,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4065號) 來源
旭嶸紙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1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8條第1項第5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款使勞工從事芯紙接紙機(該機為電腦數值控制之自動化機械)牽紙作業有危害勞工之虞,未設置護罩、護圍或具有連鎖裝置之安全門等設備,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4085號) 來源
旭嶸紙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1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死亡災害,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4086號) 來源
常詠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1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勞職授字第1060204101號) 來源
勤明工程有限公司 2017/09/1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之職業災害,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3544號) 來源
天主教仁慈醫療財團法人仁慈醫院 2017/09/12 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第3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勞工從事特定化學物質之作業時,未指定現場主管擔任特定化學物質作業主管,實際從事監督作業。(勞職授字第1060203790號) 來源
明新科技大學 2017/09/1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83條、第277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藥品室內之扇風機之葉片,未設護網或護圍等設備;對於實驗室內處置使用有機溶劑(甲醇等)、強酸、強鹼、酯類等不同危害特性化學物質,就呼吸防護具之選擇、使用未依國家標準 CNS 14258 Z3035辦理。(勞職授字第1060203801號) 來源
鍵祥資訊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1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5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勞工使用鑿地機鑿除柏油地面,未禁止於通路上使用電源延長線,且未設置防護車輛或其他物體通過該電源線不致損傷其絕緣被覆之設備或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3844號) 來源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1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1條、第230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勞工工作場所之通道、地板、階梯,未保持不致使勞工跌倒、滑倒、踩傷等之安全狀態,或採取必要之預防措施及使用之合梯,未符合梯腳與地面之角度應在75度以內,且兩梯腳間有金屬等硬質繫材扣牢,腳部有防滑絕緣腳座套。(勞職授字第1060203845號) 來源
金準工程有限公司 2017/09/1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之職業災害,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3853號) 來源
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1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77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生產過程產生粉塵微粒,勞工有粉塵暴露之虞,雇主對於勞工使用之個人呼吸防護具之選擇、使用及維護未依國家標準 CNS 14258 Z3035辦理(未實施暴露評估並依評估結果選用適當及適合個人使用之呼吸防護具)。(勞職授字第1060203908號) 來源
大成長城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12 高壓氣體勞工安全規則第193條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24條、第10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冷媒設備所使用之容器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實施之超音波探傷檢查合格;廠內之2台堆高機未設置後扶架;氧氣、乙炔之鋼瓶未分開儲存且未加蓋。(勞職授字第1060203909號) 來源
中福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1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2、3款與承攬人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勞職授字第1060203926號) 來源
建揚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2017/09/1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及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之1、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搭設之施工架,高差1.5公尺以上作業場所,未依規定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施作人員未配戴或未正確配戴安全帽及施工架,高度2公尺以上開口邊緣處作業場所,部分未依規定設置內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39261號) 來源
宸都營造有限公司 2017/09/1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35條、第116條、第228條、第229條第1項及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之1條、第19條第1項第69條第1項、第7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勞工於橫隔兩地之通行時,未設置扶手、踏板、梯等適當之通行設備;挖土機於負載情況下行駛;高差1.5公尺以上作業場所,未依規定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工區現場使用之移動梯未有堅固之構造;施作人員未依規定配戴安全帽;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開挖機械操作半徑未採防止操作人員以外之勞工進入之措施及垂直開挖深度1.5公尺以上作業場所,未設擋土支撐。(勞職授字第10602039262號) 來源
金準工程有限公司 2017/09/1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3958號) 來源
勤明工程有限公司 2017/09/1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55-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使勞工以捲揚機等吊運物料時,捲揚吊索通路有與人員碰觸,未加防護或有其他安全設施。(勞職授字第1060203961號) 來源
紹華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1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勞職授字第1060203962號) 來源
天主教仁慈醫療財團法人仁慈醫院 2017/09/1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4條第2項對於優先管理化學品(環氧乙烷及甲醛),未將相關運作資料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勞職授字第1060203965號) 來源
天赫工程有限公司 2017/09/1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08條、第230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壓氣體之貯存,未安穩置放並加固定及裝妥護蓋;對於使用之合梯,兩梯腳間未有金屬等硬質繫材扣牢,梯腳未有防滑絕緣腳座套。(勞職授字第1060204016號) 來源
春原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1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0條第1項、第45條第1項、第59條第1項第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第24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施工架部分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之上下設備;對於高度5公尺以上施工架之構築,未使用國家標準CNS4750型式之施工架,構件之連接部分或交叉部分,未以適當之金屬附屬配件確實連接固定,並以適當之斜撐材補強,部分未於適當之垂直方向以不超過5.5公尺、水平方向以不超過7.5公尺為限之水平距離處與構造物妥實連接;未事先就預期施工時之最大荷重,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置備施工圖說,及未建立按施工圖說施作之查驗機制;對於作業中或通行時接觸絕緣被覆配線或移動電線或電氣機具、設備之虞者,未有防止絕緣被覆破壞或老化等致引起感電危害之設施。(勞職授字第1060204054號) 來源
春原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1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1、2、3款與承攬人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未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勞職授字第1060204055號) 來源
華夏海灣塑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1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7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勞工從事PVC粉漿汽提塔沖水閥墊片更換作業,該作業有使勞工暴露於高溫危害之虞,未使勞工使用適當安全面罩、防護衣,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4034號) 來源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1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以其事業之全部或一部分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3814號) 來源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1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1、2款與承攬人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未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3816號) 來源
燿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1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8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廠內之自動化設備電鍍線電路板傳送帶設備,勞工有捲夾危害之虞,未設護罩護圍。(勞職授字第1060203946號) 來源
燿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13 優先管理化學品之指定及運作管理辦法第6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4條第2項使用之化銅還原劑(含甲醛15%),屬致癌物質一級之優先管理化學品,未將運作者基本資料及優先管理化學品運作資料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勞職授字第1060203947號) 來源
燿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1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未採取工作場所之巡視必要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3949號) 來源
馬拉松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1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第1項、第43條第1項、第9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塑膠壓出機之上油、檢查作業,未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及送料;設置之塑膠壓出機齒輪,未設有護罩等防護設備;固定式起重機具之吊鉤未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勞職授字第1060204012號) 來源
日月光半導體製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1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第3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機械之掃除、上油、檢查、修理或調整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者,應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及送料。前項工作必須在運轉狀態下施行者未於危險之部分設置護罩、護圍等安全設施或使用不致危及勞工身體之足夠長度之作業用具。(勞職授字第1060204043號) 來源
萬洲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1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勞工工作場所之通道、地板、階梯,未保持不致使勞工跌倒、滑倒、踩傷等之安全狀態,或採取必要之預防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4051號) 來源
更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1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76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預拌桶開口部份之接觸而危害勞工之虞,雇主未有護圍等設備,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4053號) 來源
占暉光學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1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6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樓梯間之廠務辦公室內設有低壓配電箱之電氣設備,且於電氣設備前堆置書架、辦公桌、文件及書籍等物件。對於600伏特以下之電氣設備前方,未至少應有80公分以上之水平工作空間。(勞職授字第1060204001號) 來源
國城營造有限公司 2017/09/1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1、2款與承攬人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未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3945號) 來源
毅富營造有限公司 2017/09/1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1、2、3款與承攬人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未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勞職授字第1060203957號) 來源
億盛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1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2、3款與承攬人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勞職授字第1060203980號) 來源
億盛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1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5條第1項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施工架未以斜撐材作適當而充分之支撐;對勞工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移動式施工架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39801號) 來源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臺灣北區電信分公司新北營運處 2017/09/1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11條之1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營造工地未使施作人員戴用安全帽;對勞工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移動式施工架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1F移動式施工架作業勞工未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勞職授字第10602039802號) 來源
傑客室內設計有限公司 2017/09/1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0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營造工地未使施作人員戴用安全帽;對於使用之合梯,兩梯腳間未有金屬等硬質繫材扣牢及未有安全之防滑梯面。(勞職授字第10602039803號) 來源
濟生醫藥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1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15條、第12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堆高機未裝置名牌或標示荷重;對於荷重在1公噸以上之堆高機指派未經特殊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人員操作。(勞職授字第1060204050號) 來源
陳正義 2017/09/1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之職業災害,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4084號) 來源
屏南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1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16條第9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就業場所作業之車輛機械,使車輛系營建機械供為主要用途以外之用途(挖土機進行吊掛作業)。(勞職授字第1060204121號) 來源
穎佳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1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8條第1項第5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廠內所設CNC加工機(車床),未設置具有連鎖性能之安全門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4136號) 來源
港洲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1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4152號) 來源
育隆造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1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第83條、第224條第1項、第243條第1項及粉塵危害預防標準第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攪拌槽之轉軸未有護罩、護圍;扇風機所設護網有破損情形;高度2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邊緣及開口部份未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以及高壓清洗機未於該電動機具之連接電路上設置適合其規格,具有高敏感度、高速型,能確實動作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勞工於室內將粉狀礦物(碳酸鈣)混入攪拌槽,對於該混入或散布之處所未設置密閉設備、局部排氣裝置或維持濕潤狀態。(勞職授字第1060203887號) 來源
統茂營造有限公司 2017/09/1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之職業災害,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3974號) 來源
麗明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1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2、3款與承攬人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勞職授字第1060203976號) 來源
忠財工程有限公司 2017/09/1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項及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22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勞工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之模板組立作業,未確實使勞工使用安全帶並使其確實勾掛,且對於設置之安全網張掛網結距離超過75公分,未符合國家標準CNS14252Z2115安全網之規定。(勞職授字第1060203977號) 來源
燿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15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6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3條第1項為第一類事業且勞工人數在1000人以上,未於總機構或其他地區事業單位設直接隸屬雇主之專責一級管理單位,及未置甲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師及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各1人。(勞職授字第1060203994號) 來源
燿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1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工作用階梯未設扶手。(勞職授字第1060204070號) 來源
互助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1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構台場所作業,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施工構台未設護欄)(勞職授字第1060204015號) 來源
萬在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18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第4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對於有機溶劑(丙酮及異丁醇)作業場所,未每6個月監測其濃度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60204108號) 來源
台綸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1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第1項、第7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置裁切機之裁刀後方係具有捲入點之滾軋機,具有捲夾危害之部分,未依規定停止該機械運轉及設置護圍或導輪等設備,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4114號) 來源
一五一絲綢織品有限公司 2017/09/1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7條工作場所之建築物,未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依建築法規及本法有關安全衛生之規定設計。(勞職授字第1060203307號) 來源
春竹營造有限公司 2017/09/1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及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12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施工架高差超過1.5公尺,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及對於1樓外側施工架下方及1樓停車場出入口暴露之鋼筋未將尖端彎曲或加蓋。(勞職授字第1060204047號) 來源
泛亞工程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1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項6條第1項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4129號) 來源
長欣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1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4132號) 來源
良達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1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及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及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4172號) 來源
寶島陽光再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1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以其事業之全部或一部分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4170號) 來源
寶島陽光再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1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未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未指導及協助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勞職授字第1060204169號) 來源
光旭綠能有限公司 2017/09/1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2項以其事業之全部或一部分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再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4171號) 來源
憶慶營造有限公司 2017/09/1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4198號) 來源
勝堡村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1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2、3款與承攬人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勞職授字第1060204057號) 來源
勝堡村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1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2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高度超過2公尺以上之護蓋,未以有效方法防止掉落之設施,使勞工有遭受墜落之虞。(勞職授字第10602040571號) 來源
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 2017/09/1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條第2項、第57條第1項、第5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燙金機上模具加熱功能有高溫熱表面引起灼燙傷之虞,未設置警示標示、適當隔熱等必要安全設施,因連續作動之燙金機入料名片歪斜,未停止該機械運轉勞工進行調整作業,且該燙金機為連續自動作業,屬自動化機械,未於該機械之上下模壓合口有危害處設置護罩或護圍等安全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4059號) 來源
中鼎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1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2、3款與承攬人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勞職授字第1060204060號) 來源
中鼎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1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條、第19條第1項、第2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等易生職業災害者,未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臨時性開口處使用之護蓋,表面未漆以黃色並書以警告訊息。(勞職授字第10602040601號) 來源
良記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1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6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未嚴禁操作人員以外之勞工進入營建用機械之操作半徑範圍內。(勞職授字第10602040602號) 來源
廣輝工程企業有限公司 2017/09/1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勞工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煙道吊裝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40603號) 來源
萬代福營造有限公司 2017/09/1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外牆施工架高度超過2公尺以上之工作台開口處,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4064號) 來源
鳳高電力工程有限公司 2017/09/2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營造工地未使施作人員戴用安全帽。(勞職授字第1060204134號) 來源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2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1、2、3款與承攬人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未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勞職授字第1060204128號) 來源
旭泰刺繡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2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以其事業之全部或一部分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4192號) 來源
南亞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2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未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勞職授字第1060204109號) 來源
李虎生(即展聯工程行) 2017/09/2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5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將氣體冷卻器之端蓋卸下後,僅設置枕木擋樁將該端蓋固定於地面,該端蓋仍有滾動、倒塌危害勞工之虞,未依規定以手拉吊車吊掛或其他方式使該端蓋固定穩妥,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4113號) 來源
巨剛營造有限公司 2017/09/2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4216號) 來源
台灣松下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2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條、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等易生職業災害者,未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3983號) 來源
洛城營造有限公司 2017/09/2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5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外牆鋼管施工架未使用國家標準CNS4750型式之施工架且未符合國家標準同等以上之規定。(勞職授字第1060203992號) 來源
得協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2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6條、第28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在2公尺以上之作業場所,有遇強風,大雨等惡劣氣候,未使勞工停止作業,且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勞職授字第1060204020號) 來源
邦城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2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2、3款與承攬人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勞職授字第1060204107號) 來源
和吉工程有限公司 2017/09/2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項及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2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勞工於該工程高度2公尺以上開口處以合梯從事泥作粉刷吊線作業時,未確實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護具、於護欄前方2公尺內使用合梯未採取適當安全設施足以防止墜落。(勞職授字第10602041071號) 來源
紘騏工程有限公司 2017/09/2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高度2公尺以上開口處從事施工架組立作業時,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確實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護具。(勞職授字第10602041072號) 來源
處厚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2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5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外牆鋼管施工架未使用國家標準CNS4750型式。(勞職授字第1060204112號) 來源
言鋼工業有限公司 2017/09/2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以其事業之全部或一部分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4099號) 來源
言鋼工業有限公司 2017/09/2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未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勞職授字第1060204100號) 來源
言鋼工業有限公司 2017/09/2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內側交叉拉桿及內、外側下拉桿,端部未設護欄)等防護設施。(勞職授字第1060204102號) 來源
鑫興電焊工程有限公司 2017/09/2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之職業災害,雇主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4103號) 來源
鑫興電焊工程有限公司 2017/09/2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4120號) 來源
中鼎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2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未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勞職授字第1060204150號) 來源
十裕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2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43條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施工架之構築場所,勞工有遭受倒塌危險之虞,未依規定構築施工架之材料不得有顯著變形。(勞職授字第1060204151號) 來源
嘉昇機電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2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固定式起重機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未經勞動檢查機構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代行檢查機構檢查合格即予使用。(勞職授字第1060204207號) 來源
滄海圖書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2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2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荷重在1公噸以上之堆高機,未依規定指派經特殊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人員操作。(勞職授字第1060204209號) 來源
許文俊(即增泓工程行) 2017/09/2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工作井開口部分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4215號) 來源
呈峰營造有限公司 2017/09/2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4258號) 來源
宏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2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45條、第48條第1項、第5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勞工使用施工架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施工架未以斜撐材作適當而充分之支撐;對於施工架之基礎地面未平整、夯實緊密,亦未襯以適當材質之墊材,以防止滑動或不均勻沈陷;其對於施工架之工作臺(寬度1.2公尺)未舖滿密接之踏板,亦未綁結固定,使其無脫落或位移之虞;對於裝有腳輪之移動式施工架之腳部未以有效方法固定之(腳輪未煞車)。(勞職授字第1060203972號) 來源
三星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2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第225條第1項、第230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勞工使用高度2公尺以上之合梯進行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未以架設施工架或其他方法設置工作台;對於合梯兩梯腳間未有金屬等硬質繫材扣牢。(勞職授字第1060203998號) 來源
大陸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2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20條第1項、第102條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0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從事鋼筋組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及對於設置上下設備之護欄,未具有高度90公分以上之上欄杆、腳趾板等構材;對於隧道襯砌作業主管未於作業現場實施檢點,檢查材料、工具、器具等,並汰換其不良品;對於工作場所高壓氣體容器,不論盛裝或空容器,使用時未妥善管理、整理。(勞職授字第1060204004號) 來源
吳金泰 2017/09/2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2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操作挖土機進行整地挖除廢土作業時,未事先調查該作業場所之地形狀況,未整理工作場所以預防該挖土機之翻倒、翻落等必要措施,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4105號) 來源
南都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22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第4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對於有機溶劑(正己烷)作業場所,未每6個月監測其濃度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60204154號) 來源
御宮庭建設有限公司 2017/09/2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2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就裝修作業指派工作場所負責人於現場管理、指揮監督作業,對於高約1.7公尺之施工架工作臺通道等場所,勞工有發生跌倒危險之虞,未保持不致使勞工跌倒之安全狀態,或採取必要之預防措施,致派遣至該工地接受工作場所負責人指揮從事勞動之勞工,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4182號) 來源
大地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2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通風口開口部分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開口部分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4206號) 來源
大左營造有限公司 2017/09/2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4251號) 來源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2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5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物料儲存,為防止因氣候變化或自然發火發生危險者,未採取與外界隔離及溫濕控制等適當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3589號) 來源
德晉金屬設計工坊 2017/09/2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08條、第22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壓氣體鋼瓶之貯存,未安穩置放並加固定及裝妥護蓋;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施工架邊緣及開口部份,未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握把、覆蓋等防護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3952號) 來源
大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2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3款與承攬人共同作業時,未巡視工作場所。(勞職授字第1060203954號) 來源
威神企業有限公司 2017/09/2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以其事業之全部或一部分交付承攬時,應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4155號) 來源
利晉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2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3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以鋼管施工架作為模板支撐之支柱,未依規定設置水平繫條。(勞職授字第1060204056號) 來源
陳晉勳 2017/09/2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勞動場所發生亡災害,雇主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4200號) 來源
新進豐機械有限公司 2017/09/2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16條第1項第1款、第12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就業場所作業之車輛機械,未規定駕駛者或有關人員負責執行,除非所有人員已遠離該機械,否則不得起動,及對於荷重在1公噸以上之堆高機,未指派經特殊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人員操作,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第1款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4222號) 來源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2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第3款勞動場所發生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之職業災害,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4226號) 來源
林育良(即新穎工程行) 2017/09/2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9條之1、2、5、6、7、有機溶劑中毒預防規則第6條第1項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勞工進入地下水池內從事防水作業,使用甲苯及二甲苯等第二種有機溶劑屬局限空間作業及儲槽內之有機溶劑危險場所作業,有發生中毒危險之虞,未先確認該局限空間內有無可能引起勞工缺氧、中毒、感電、塌陷、被夾、被捲及火災、爆炸等危害,如有危害之虞者,應訂定危害防止計畫,並使現場作業主管、監視人員、作業勞工及相關承攬人依循辦理;使勞工於局限空間從事作業,有危害勞工之虞時,未於作業場所入口顯而易見處所公告注意事項,使作業勞工周知;未使勞工於有危害勞工之虞之局限空間從事作業前,指定專人檢點該作業場所,確認換氣裝置等設施無異常,該作業場所無缺氧及危害物質等造成勞工危害;使勞工於有危害勞工之虞之局限空間從事作業時,其進入許可未由雇主、工作場所負責人或現場作業主管簽署後,始得使勞工進入作業;使勞工從事局限空間作業,有致其缺氧或中毒之虞者,未置備可以動力或機械輔助吊升之緊急救援設備;使勞工於室內作業場所或儲槽等之作業場所,從事有關第二種有機溶劑或其混存物之作業,未於各該作業場所設置密閉設備、局部排氣裝置或整體換氣裝置。(勞職授字第1060204239號) 來源
明興開發企業有限公司 2017/09/2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之職業災害,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4061號) 來源
明興開發企業有限公司 2017/09/2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5條第1項、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勞工有墜落之危害,未依規定以架設施工架或其他方法設置工作台及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勞職授字第1060204063號) 來源
辰翔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2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勞工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4188號) 來源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 2017/09/2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2、3款與承攬人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勞職授字第1060203292號) 來源
潤泰精密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2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324條之1第2項、第324條之2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2項使勞工從事重複性作業,未依所訂之人因性危害預防計畫據以執行;使勞工從事夜間工作,異常工作負荷促發疾病預防未有執行紀錄或文件。(勞職授字第1060204118號) 來源
華通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2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9條、第43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工作用階梯未設扶手;攪拌機轉軸之附屬固定具,非埋頭型且未設置護罩。(勞職授字第1060204264號) 來源
建濠源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2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2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設置之護蓋,未具有防止滑溜、掉落、掀起或移動。(勞職授字第1060204275號) 來源
精進木型有限公司 2017/09/26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60條第1項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廠區內之木材加工用圓盤鋸,未設置鋸齒接觸預防裝置。(勞職授字第1060204273號) 來源
台昌樹脂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26 危害性化學品標示及通識規則第5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0條第1項於廠內場所對裝有危害性化學品之容器,未依規定之分類及危害圖式明顯標示。(勞職授字第1060204236號) 來源
台昌樹脂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26 有機溶劑中毒預防規則第26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7條、12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室內場所使用第二種有機溶劑(甲苯)容器,未將該容器予以密閉或堆積於室外之一定場所;對於室內場所使勞工有暴露於有害氣體、蒸氣(於從事第二種有機溶劑或混存物之作業(甲苯)),未置備適當安全衛生防護具,並使勞工確實使用;對於荷重在1公噸以上之堆高機未指派經特殊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人員操作。(勞職授字第1060204235號) 來源
三恒金屬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26 有機溶劑中毒預防規則第2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鑄造區室內場所使用第二種有機溶劑(甲醇)容器,未將該容器予以密閉或堆積於室外之一定場所;對於鑄造區室內場所使勞工從事有暴露於有害氣體、蒸氣(於從事第二種有機溶劑或混存物之作業(甲醇))研磨特定粉塵作業,未置備適當安全衛生防護具,並使勞工確實使用。(勞職授字第1060204229號) 來源
三恒金屬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26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第2款、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鑄造區室內場所處置、使用第二種有機溶劑(甲醇)之作業場所,未於該場所每六個月監測其濃度一次以上;鑄造區室內場所(研磨區使用綠細砂從事研磨作業)有特定粉塵作業場所,未於該場所每6個月監測其濃度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60204231號) 來源
三恒金屬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26 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12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鑄造區室內場所使勞工從事研磨(綠細砂)有特別危害健康之粉塵作業,未依附表10所定項目實施特殊健康檢查(勞職授字第1060204232號) 來源
張瑋哲(即鴻哲企業社) 2017/09/2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臥型爐筒煙管式蒸汽鍋爐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設備,未經勞動檢查機構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代行檢查機構檢查合格即予使用。(勞職授字第1060204294號) 來源
鼎(金勇)機電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26 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6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2項未設置合格急救人員辦理急救事宜。(勞職授字第1060204135號) 來源
鼎(金勇)機電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26 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1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0條第1項未對勞工定期實施一般健康檢查。(勞職授字第1060204138號) 來源
豐景順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2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2、3款與承攬人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勞職授字第1060204146號) 來源
新崙分裝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2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1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工作場所作業之堆高機,當其駕駛者離開其駕駛位置時,未使用手剎車、輪檔或其他制動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4160號) 來源
仁福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2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4223號) 來源
中麟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2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20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護欄前方2公尺內之樓板、地板,堆放模板等物料。(勞職授字第1060204224號) 來源
助群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2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4244號) 來源
虹京金屬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27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第4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儲存區內處置或使用特定化學物質(如硫酸)之作業場所,未於該場所每6個月監測其濃度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60204142號) 來源
虹京金屬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2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之職業災害,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4141號) 來源
尚純紙器有限公司 2017/09/2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勞工從事裁切紙管作業,勞工有顯著被切割捲夾危害之虞,未依規定於切管機轉軸設置護罩進行裁切紙管作業。(勞職授字第1060204194號) 來源
建高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2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4316號) 來源
山隆通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2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之職業災害,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4168號) 來源
首捷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2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2、3款與承攬人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勞職授字第1060204181號) 來源
遠揚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2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0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施;對高度5公尺以上重型施工架之構築未建立按施工圖說施作之查驗機制。(勞職授字第1060204184號) 來源
大陸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2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1、2、3款與承攬人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未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勞職授字第1060204202號) 來源
大三億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2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暴露之鐵件等易生職業災害者,未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勞職授字第1060204237號) 來源
李麗花(即均泰企業社) 2017/09/2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1.5公尺以上之鋼樑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之虞,未於該處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4240號) 來源
台灣保來得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2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7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置之離心機,勞工有遭受捲夾危害之虞,覆蓋未依規定設置安全連鎖裝置。(勞職授字第1060204310號) 來源
晟權精密工業有限公司 2017/09/2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之職業災害,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3931號) 來源
洲義營造有限公司 2017/09/2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與承攬人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未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未指導及協助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勞職授字第1060204072號) 來源
洪順工程行 2017/09/2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之1條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營造工地未使施作人員戴用安全帽;對於該場所之裝修施工架平台,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4073號) 來源
洪順工程行 2017/09/2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之職業災害,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4074號) 來源
精銘塑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28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77條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5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置之堆高機警報裝置故障;消防設備前方堆置物料妨礙消防器具之緊急使用。(勞職授字第1060204205號) 來源
鼎正有限公司 2017/09/2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之職業災害,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4250號) 來源
范嫦姿(自然人) 2017/09/2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8條第1項第1款、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工作場所周圍,未設適當之固定式圍籬,並於顯著位置裝設警告標示;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勞工於高差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作業,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4252號) 來源
國城營造有限公司 2017/09/2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4297號) 來源
冠耀精密有限公司 2017/09/2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27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未依規定保持堆高機載運之貨物穩固、防止翻倒,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4305號) 來源
羅德貴 2017/09/29 有機溶劑中毒預防規則第6條第1項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使勞工於防火巷內使用撥水劑(含有甲苯等有機溶劑)從事外牆防水工程,勞工有暴露於有害物之虞,未設置局部排氣裝置或整體換氣裝置,並於作業時間內有效運轉。(勞職授字第1060204307號) 來源
梁順安 2017/09/2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以其事業之全部或一部分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4327號) 來源
財團法人食品工業發展研究所 2017/09/2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08條、第277條第2項、第29-1條及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第36條、有機溶劑中毒預防規則第2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氮氣高壓氣體之貯存,未安穩置放並加固定及未裝妥護蓋;實驗室處置使用硫酸、醇類等不同危害特性化學物質呼吸防護具之選擇、使用未依國家標準 CNS 14258 Z3035辦理;使勞工於污水處理槽之局限空間從事作業前,未訂定危害防止計畫:使勞工處置或使用硫酸等特定化學物質時,未設置緊急沖淋設備;於室內有機溶劑混存物廢液儲藏場所未有將有機溶劑蒸氣排除於室外之設施。(勞職授字第1060203967號) 來源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 2017/09/2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4條第1項、第243條第1項及鍋爐及壓力容器安全規則第3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2公尺以上平台邊緣未設置圍欄、握把等防護措施;所設置之空氣壓縮機(電壓380伏特)未設置高敏感度、高速型之漏電斷路器;第一種壓力容器(立式高壓閃化槽)及第二種壓力容器(空氣壓縮機),其壓力錶之刻度板上,未標示最高使用壓力位置。(勞職授字第1060204145號) 來源
中華大學 2017/09/2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83條、第277條第2項及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第36條、第3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實驗室扇風機之葉片,未設護網或護圍等設備;處置使用有機溶劑(甲醇等)、酸類、酯類等不同危害特性化學物質,對於呼吸防護具之選擇、使用未依國家標準 CNS 14258 Z3035辦理;另處置硫酸丁類特定化學物質未設置緊急沖淋設備,亦未指定現場主管擔任特定化學物質作業主管,實際從事監督作業。(勞職授字第1060204187號) 來源
臺灣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2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以其事業之全部或一部分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告該承攬人有關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4193號) 來源
臺灣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2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樓梯板鏽蝕截換開口,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防護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4204號) 來源
誼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2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之職業災害,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4210號) 來源
財團法人食品工業發展研究所 2017/09/2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4條第2項對於優先管理化學品甲醛,未將相關運作資料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勞職授字第1060204260號) 來源
協俐鑄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3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5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砂模(砂箱)直立置放,為防止倒塌、崩塌或掉落,未採取繩索捆綁、護網、擋樁、限制高度或變更堆積等必要設施。(勞職授字第1060204296號) 來源
陳允欽 2017/09/3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勞動場所發生死亡災害,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勞職授字第1060204367號) 來源
陳允欽 2017/09/3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8條、第28條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款使勞工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石綿瓦屋頂上從事拆除石綿瓦屋頂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規劃安全通道,未於屋架上設置適當強度且寬度在30公分以上之踏板,未於屋架下方適當範圍裝設堅固格柵或安全網等防墜設施,亦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且未指派屋頂作業主管於現場辦理規定事項,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4368號) 來源
健泰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3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3條第1項、第94條、第95條及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第7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設置之升降機,於升降機一樓出入口,未裝置出入口門,升降路各樓出入口門未設有安全裝置,使升降搬器及升降路出入口之任一門開啟時升降機不能開動,及升降機在開動中任一門開啟時能停止上下;對於升降機各樓出入口及搬器,未標示其積載荷重;對於升降機之升降路各樓出入口門,未設有連鎖裝置,使搬器地板與樓板相差7.5公分以上時,升降路出入口門不能開啟之;未將升降機之操作方法及故障時之處置方法等,揭示於使用該升降機有關人員易見處。(勞職授字第1060203290號) 來源
林忠賀(即大圓油漆工程行) 2015/07/0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之規定,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對於進入營繕工程作業場所從事油漆粉刷作業(高度約168公分),未使勞工正確戴用安全帽,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之規定,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40202208號) 來源
巨道營造有限公司 2015/07/0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0條第1項第1款、第46條第1項第2款、第59條第1項第4款、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害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懸吊式施工架、高度5公尺以上施工架等之構築,未事先就預期施工時之最大荷重,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置備施工圖說,並指派所僱之專任工程人員簽章確認強度計算書及施工圖說;對施工架構件之連接部分或交叉部分,未以適當之金屬附屬配件確實連接固定;未依規定於施工架上不得放置動力機械及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115號) 來源
彰晟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07/0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2~4樓樓梯、2樓樓板邊緣)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依規定於該處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556號) 來源
國城營造有限公司 2015/07/0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4樓及5樓樓板)開口部分、外牆施工架工作臺(高度約15.3公尺),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依規定於該處樓板設置護欄或安全網、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內側設置交叉拉桿、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572號) 來源
南仁湖育樂股份有限公司 2015/07/1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升降機之升降路各樓出入口門,未有連鎖裝置(功能異常),使搬器地板與樓板相差7.5公分以上時,升降路出入門不能開啟之。(勞職授字第1040202559號) 來源
新月盛營造有限公司 2015/07/1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3.2公尺)之屋頂場所作業時,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3.2公尺)之屋頂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727號) 來源
森碁營造有限公司 2015/07/1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條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工作場所(4樓樓板)動線,未落實防止跌倒之危害;對其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易生職業災害,未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勞職授字第1040202426號) 來源
精英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7/1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高度2公尺以上之天井內側施工架工作臺(高度16~25.6公尺)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施工架工作臺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809號) 來源
和億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7/1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高度約3.4公尺至5.1公尺)及污水池2樓樓板東北側邊緣(高度約3公尺)等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依規定於外牆施工架工作臺設置護欄(下拉桿、內側交叉拉桿)及於污水池2樓樓板東北側邊緣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外牆施工架)作業,未依規定設置使能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874號) 來源
劉懿豎 2015/07/2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依規定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3.2公尺)之場所作業,未依規定設置安全上下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212號) 來源
久聯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07/2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77條第1項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有易燃液體之蒸氣(環己烷等閃火點65度以下之有機溶劑)滯留,而有火災、爆炸之虞,使用之電線等未具有適合於其設置場所危險區域劃分使用之防爆性能構造。(勞職授字第10402024871號) 來源
聖恩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7/2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工作場所負責人對於高度在2公尺以上(高約22尺)之外牆施工架拆除作業有立即發生危險之虞,未「指揮」命令停止該危險作業;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外牆施工架三角托架平臺開口部分,未設護欄或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之措施,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亦未對於該場所墜落危害「連繫調整」其工作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致勞工有發生職業災害之虞。(勞職授字第1040202384號) 來源
隆興營造有限公司 2015/07/2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0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及吊料口)開口部分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害之虞,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高度5公尺以上施工架之構築及拆除,未事先就預期施工時之最大荷重,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置備施工圖說,並指派所僱之專任工程人員簽章確認強度計算書及施工圖說。(勞職授字第1040202566號) 來源
誠實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7/2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10樓管道間及樓梯)開口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害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492號) 來源
榮金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07/3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機房1樓板、月台延伸雨棚以及主站筏基及地樑等)開口邊緣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害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防止墜落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611號) 來源
明成鐵工業廠 2015/08/0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應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269號) 來源
東生營造有限公司 2015/08/0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8條、第243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工作場所有物體飛落之虞者,未依規定供給安全帽等防護具使勞工戴用;對於使用對地電壓在150伏特以上移動式電動機具(220伏特空氣壓縮機電路開關),為防止因漏電而生感電危害,未設置適合其規格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害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欄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594號) 來源
宜陽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0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高度2公尺以上(3樓~9樓樓板)開口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欄,施工架工作臺內側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959號) 來源
北昌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0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0條及第48條第1項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1樓排架開口及外部施工架間工作台)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度5公尺以上施工架之構築,未事先就預期施工時之最大荷重,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置備施工圖說,並指派所僱之專任工程人員簽章確認強度計算書及施工圖說;未建立按施工圖說施作之查驗機制,工作臺寬度未在四十公分以上。(勞職授字第1040202712號) 來源
朝穩企業有限公司 2015/08/0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8條第1項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差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害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度5公尺以上施工架,工作臺寬度未在四十公分以上並舖滿密接之踏板。(勞職授字第1040202442號) 來源
齊裕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0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條、第19條第1項、第40條第1項、第48條第1項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等易生職業災害者,未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對於高差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場所作業,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5公尺以上施工架,未事先就預期施工時之最大荷重,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置備施工圖說;工作臺寬度未在四十公分以上並舖滿密接之踏板。(勞職授字第1040202419號) 來源
長欣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1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3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地面及樓板)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不能藉梯子或其他方法安全完成之2公尺以上高處營造作業,未設置適當之施工架。(勞職授字第1040202751號) 來源
國城營造有限公司 2015/08/1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內側開口、G棟排風管道間開口、1樓施工架)開口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勞職授字1040202777號) 來源
皇欽室內裝修工程有限公司 2015/08/1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2項、第40條第1項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之規定,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第1款之職業災害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臨時吊料平台(高度約32公尺)從事石膏板吊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定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對於高度5公尺以上施工架之構築,未事先就預期施工時之最大荷重,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置備施工圖說,並指派所僱之專任工程人員簽章確認強度計算書及施工圖說,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之規定,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第1款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40202680號) 來源
信暐鋼構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1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3樓鋼樑上方)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40202704號) 來源
山發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1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第21樓層管道間及天井含施工架)作業場所,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第21樓層樓梯、電梯、管道間、天井含施工架及外牆施工架與結構體間隙)等作業場所,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863號) 來源
萬代福營造有限公司 2015/08/1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就作業人員進場管制及「協調」高架(處)工作場所安全措施;工作場所負責人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樓板邊緣模板組立作業有立即發生危險之虞,未「指揮」命令停止該危險作業;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開口部分,未設置護欄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亦未對於該場所墜落危害「連繫調整」其工作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勞職授字第1040202715號) 來源
中南海營造有限公司 2015/08/1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部施工架、2至4樓樓梯及樓板)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定於該處外部施工架開口部分設置雙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並於樓梯及樓板開口部分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745號) 來源
宏成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2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及3樓大講堂之施工架、2樓通風口)開口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害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851號) 來源
方隆工程有限公司 2015/08/2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起重機之吊具(從事人孔吊掛作業),為防止與吊架或捲揚眮接觸、碰撞,未裝設有過捲預防裝置。(勞職授字第1040202769號) 來源
長欣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2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支撐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支撐架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900號) 來源
常詠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2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0條第1巷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差2公尺以上之(3樓樓板)開口部分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5公尺以上施工架,未事先就預期施工時之最大荷重,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勞職授字第1040202929號) 來源
元順興營造有限公司 2015/08/2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5條第1項第3款、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場所作業時,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設置施工架供勞工作業,未在適當之垂直、水平距離處與構造物妥實連接,其間隔在垂直方向以不超過5.5公尺,水平方向以不超過7.5公尺為限。(勞職授字第1040202815號) 來源
李黃麗華(即尚進水電工程行) 2015/08/2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場所作業時,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819號) 來源
堡勝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09/0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4條第1項、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距地面高度約2.3公尺衝二區模具存放平台)之工作場所邊緣,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定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防護措施,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964號) 來源
得嘉營造有限公司 2015/09/03 營造安全衛生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0條第1項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及吊料口)開口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另對於懸臂式施工架及高度5公尺以上施工架之構築及拆除,未依規定事先就預期施工時之最大荷重,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置備施工圖說,並指派所僱之專任工程人員簽章確認強度計算書及施工圖說。(勞職授字第1040203050號) 來源
中福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9/1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地下室1樓樓板及夾層)開口部分,勞工有墜落危險之虞,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110號) 來源
崇巽有限公司 2015/09/1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地下室1樓樓板及夾層)開口部分,勞工有墜落危險之虞,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111號) 來源
遠揚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09/1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2樓移動式施工架工作臺)開口部分,未依規定設置護欄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149號) 來源
忠佑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9/2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支撐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支撐架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185號) 來源
京莊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9/2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支撐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支撐架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257號) 來源
陽明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9/2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支撐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支撐架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259號) 來源
億升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09/3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第196條第1項第2款、第224條第1項、第228條、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乾燥箱馬達轉軸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有護罩、護圍;天然氣開關閥未標示其開關方向;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夾層配件倉)之工作場所邊緣,未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等防護措施;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衝剪機械未具有安全護圍。(勞職授字第1040203289號) 來源
鋐廣鋼架有限公司 2015/09/3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2樓~6樓樓板)開口部分,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282號) 來源
有陞工程有限公司 2015/10/05 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第35條第2項第1款、第38條第1項第1款、第2、3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第23條第1、6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對勞工於高度2公尺以上以移動式起重機吊掛搭乘設備上從事作業時,未防止搭乘設備傾覆脫落;該搭乘設備(工作臺)未依規定妥予安全設計並經專業機構簽認;使用移動式起重機載人從事作業前,未依作業風險因素,事前擬訂作業方法、作業程序、安全作業標準及作業安全檢核表,使作業勞工遵行;未指派適當人員實施作業前檢點、作業中查核及自動檢查等措施;未使勞工正確戴用安全帽;提供勞工使用之安全帶強度不足且其材料、強度未符合國家標準,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之規定,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40203382號) 來源
有陞工程有限公司 2015/10/05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12條之1第1項、第7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3條第1項未依事業單位之規模、性質,訂定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計畫,要求各級主管及負責指揮、監督之有關人員執行(勞工人數在30人以下之事業單位,得以安全衛生管理執行紀錄或文件代替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計畫);未依規定訂定自動檢查計畫,實施自動檢查。(勞職授字第1040203399號) 來源
泓宜實業有限公司 2015/10/1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高壓氣體特定設備(液化丁烷儲槽)1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設備,未經勞動檢查機構或代行檢查機構檢查合格取得檢查合格證即行使用。(勞職授字第1040203409號) 來源
涷珜營造有限公司 2015/10/1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2~4樓樓梯開口)之開口部分,未設置護欄,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內側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502號) 來源
上邑工程有限公司 2015/10/1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使勞工於高度2公尺以上(14樓女兒牆底部結構體)邊緣開口從事二丁掛磁磚作業時,未依規定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安全網或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因墜落而致勞工遭受危險之措施,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之規定,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40203506號) 來源
聚巨豐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16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7條第1項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勞工噪音暴露工作日8小時日時量平均音壓級85分貝以上之作業場所(如成型組及滾牙組),未於每6個月監測噪音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40203480號) 來源
恒耀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16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7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對設有中央管理方式之空氣調節設備之建築物室內作業場所(如辦公室),未於每6個月監測二氧化碳濃度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40203500號) 來源
瀚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20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置動力驅動之衝壓機械(衝床)3台,未設連鎖防護式、雙手起動式、感應式、拉開式或掃除式安全裝置之一。(勞職授字第1040203307號) 來源
允泰國際企業有限公司 2015/10/2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勞工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C型鋼架(高度7公尺)上作業時,未以架設施工架或其他方法設置工作臺,且未張掛安全網;使勞工使用安全帶時,未設置足夠強度之必要裝置或安全母索,供安全帶鉤掛。(勞職授字第1040203557號) 來源
利榮營造有限公司 2015/10/2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20條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7樓升降機升降路開口部分(高度約19.2公尺)設置之護欄,未依規定於該處設置具有高度90公分以上之上欄杆、高度在35公分以上,55公分以下之中間欄杆或等效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656號) 來源
佳憲水電工程有限公司 2015/10/2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5條第1項、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屋頂邊緣開口(高度6.3公尺)處從事樹枝修剪工作時,未依規定架設施工架或其他方法設置工作台;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之規定,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40203708號) 來源
台灣鄭美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2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使用之鍋爐1座(其傳熱面積為211平方公尺,最高使用壓力為每平方公分10公斤),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設備,其操作人員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合格即行操作。(勞職授字第1040203560號) 來源
遠雄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2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完成營建用升降機1座(積載荷重:900公斤),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未經勞動檢查機構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代行檢查機構檢查合格即予使用。(勞職授字第1040203680號) 來源
仕強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3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集水井(1k+650)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703號) 來源
捷揚營造有限公司 2015/11/0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外牆施工架(高約13.6公尺)工作臺,未設置護欄(內交叉拉桿、下拉桿)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818號) 來源
國立體育大學 2015/11/0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游泳池室內池二樓平台高度4.7公尺)從事開窗作業,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亦未採用安全網。(勞職授字第1040203740號) 來源
安倉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11/1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施工架第1至2層(高度約1.7至3.4公尺)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亦未對於該等場所墜落危害「連繫與調整」其工作場所之必要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致勞工有發生職業災害之虞。(勞職授字第1040203847號) 來源
森耕工程有限公司 2015/11/1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勞工於施工架第1至2層(高度約1.7至3.4公尺)之場所從事作業時,勞工有遭受墜落之虞,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849號) 來源
麥箖有限公司 2015/11/1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16條第1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對於就業場所(倉庫前停車棚)作業之堆高機,未使駕駛者離開其位置時將貨叉放置於地面,並將原動機熄火,致發生勞工自停車棚支架經由堆高機頂蓬處返回地面時,因左腳碰觸堆高機桅桿之啟動桿,致其頭部被夾在堆高機桅桿與頂蓬支架間,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40203905號) 來源
欣昱晟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11/1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26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電氣箱前置放雜物,未保持有水平工作空間(未依規定對於600伏特以下之電氣設備前方,至少應有80公分以上之水平工作空間)。(勞職授字第1040203764號) 來源
瑞助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11/1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入口處雨遮型鋼上方開口部分,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入口處雨遮型鋼上方場所(高差超過1.5公尺),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892號) 來源
陳平順(即松樺工程行) 2015/11/1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13條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使勞工於構造物(混凝土地界及其上方之圍籬)有發生倒塌之虞之場所作業,未設置防止發生倒塌之設施,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40203923號) 來源
逸家工程有限公司 2015/11/2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5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從事庫板隔間工程時,勞工站立於合梯約2.4公尺處作業,使用合梯(總高度3公尺)於2公尺以上作業,未採取勞工防止墜落措施。(勞職授字第1040203983號) 來源
協侑營造有限公司 2015/11/2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未設置護欄(內側交叉拉桿、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亦未對於該場所2公尺以上處所墜落危害「連繫調整」其工作場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致勞工有發生職業災害之虞。(勞職授字第1040204000號) 來源
中懋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2015/11/3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處置或使用特定化學物質(硫酸)之作業場所,未每6個月監測其濃度一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40204029號) 來源
精英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2015/12/0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勞工於外牆施工架(高度約6.8公尺)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及其部分工作臺開口部分未設置護欄(交叉拉桿、下拉桿)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未對於該等場所墜落危害「連繫與調整」其工作場所之必要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致勞工有發生職業災害之虞。(勞職授字第1040204089號) 來源
駿丞企業有限公司 2015/12/0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外牆施工架工作臺(高度約6.8公尺)開口部分從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之虞,未設置護欄(交叉拉桿、下拉桿)等防止墜落之措施,亦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4090號) 來源
豐榮營造有限公司 2015/12/0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或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措施;對於高差1.5公尺以上(約4公尺之屋頂)鋼構場所作業,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4093號) 來源
徐志豪(即永全鷹架工程行) 2015/12/1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3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使勞工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拉梯從事施工架三角架(高約4.2公尺)拆除作業,未依規定於2公尺以上高處營造作業設置適當之施工架,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40204252號) 來源
建豪環保企業有限公司 2015/12/1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21條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使勞工從事車輛系營建機械(鏟裝機)之修理或附屬裝置之安裝、拆卸等作業時,未就該作業指定專人負責決定作業順序並指揮作業,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40204265號) 來源
新光華造紙股份有限公司 2015/12/1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廠房內所設複捲機底部設有導電良好之金屬板,並於該金屬板上設有2部移動式送風馬達(電壓220伏特),未於該送風馬達之電路上設置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勞職授字第1040204130號) 來源
增誠科技有限公司 2015/12/1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7條第3項供應防爆型氣體偵測器(共計73台),事前未依規定於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申報網站登錄,並於其產製或輸入之產品明顯處張貼安全標示,以供識別。(勞職授字第1040204256號) 來源
得勝起重工程有限公司 2015/12/1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勞工於安全支撐水平樑(高度分別約為5公尺、7公尺)上從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之虞,未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40204292號) 來源
國洲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12/1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勞工於安全支撐水平樑(高度分別為5公尺、7公尺)上從事作業,未設置安全母索系統,亦未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亦未對於該等場所墜落危害「連繫與調整」其工作場所之必要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致勞工有發生職業災害之虞。(勞職授字第1040204293號) 來源
陳坤利(即全通水電工程行) 2015/12/1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約4.2公尺)之屋頂從事太陽光電發電系統機電安裝作業,有墜落之危害,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勞職授字第1040204271號) 來源
億陽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12/1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承攬人勞工於高度2公尺以上(約4.2公尺)之屋頂從事太陽光電發電系統機電安裝作業,未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等,對具嚴重危害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亦未對於該場所之墜落危害「連繫與調整」其工作場所之必要安全防護或措施,亦即未採取積極具體作為要求承攬人依規定作業時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以防止墜落危害。(勞職授字第1040204272號) 來源
何玉萍(即磊鑫工程行) 2015/12/2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使勞工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從事營造作業,未於該施工架工作臺外側開口部分設置護欄(未置下拉桿)等防護設備,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40204362號) 來源
譚英義 2015/12/2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第1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使勞工於屋頂鋼樑開口部分欲從事敲除鋼樑上自攻螺絲作業(距地面高度約3公尺),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使其正確戴用;未於開口部分設置護欄、安全網及使勞工使用安全帶,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40204384號) 來源
木川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12/2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77條第1項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廠內噴漆室存有易燃液體之蒸氣(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及乙酸丁酯等閃火點攝氏65度以下之有機溶劑)而有火災爆炸之虞,使用之燈具及電氣箱,未具有適合於其設置場所危險區域劃分使用之防爆性能構造。(勞職授字第1040204295號) 來源
暉盛環保工程有限公司 2015/12/2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約4公尺塑膠分類工作平台)開口從事塑膠分類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防護具,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40204437號) 來源
盛傑營造有限公司 2015/12/3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營建用升降機1座(積載荷重:1000公斤),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未經勞動檢查機構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代行檢查機構檢查合格,即使用該營建用升降機從事作業。(勞職授字第1040204516號) 來源
真毅營造有限公司 2015/12/2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缺氧症預防規則第1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差2公尺以上(工作井深度10公尺)開口邊緣從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置護欄、護蓋、安全網或配掛安全帶之防墜設施;使勞工於缺氧危險場所或其鄰接場所作業時(工作井內部及周圍作業),未將有罹患缺氧症之虞之事項、進入該場所時應採取之措施、事故發生時之緊急措施及緊急聯絡方式、空氣呼吸器等呼吸防護具、安全帶等、測定儀器、換氣設備、聯絡設備等之保管場所、缺氧作業主管姓名公告於作業場所入口顯而易見之處所。(勞職授字第1040204352號) 來源
邱月嬌(即瑩昌工程行) 2016/01/1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第19條、第13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場所從事模板工程作業,未於該施工架工作臺開口部分,設置護欄(下拉桿),未使勞工使用安全帶、安全帽之措施及指派模板支撐作業主管於作業現場決定作業方法,指揮勞工作業、監督勞工確實使用個人防護具、確認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之有效狀況等規定事項,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0014號) 來源
宏坤營造有限公司 2016/01/1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4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模板工程高處作業,未依規定協議高架(處)危險作業,且未留存紀錄備查; 工作場所負責人對於模板工程高處作業,有立即發生危險之虞,未確實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命令其停止該危險作業;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開口部分未設置護欄(未置下拉桿),亦未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安全帽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亦未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處所墜落危害「連繫調整」其工作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對於該承攬人從事模板工程高處作業,亦未指導及協助承攬人相關安全衛生教育訓練、選任經訓練合格之模板支撐作業主管於現場辦理規定事項。(勞職授字第1050200016號) 來源
京利工程有限公司 2016/01/1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4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模板工程高處作業,未協議高架(處)危險作業,且未留存紀錄備查;工作場所負責人對於模板工程高處作業,有立即發生危險之虞,未確實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命令其停止該危險作業;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內側開口部分未設置護欄(交叉拉桿及下拉桿),亦未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亦未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處所墜落危害「連繫調整」其工作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對於該承攬人從事模板工程高處作業,亦未指導及協助承攬人相關安全衛生教育訓練、選任經訓練合格之模板支撐作業主管於現場辦理規定事項。(勞職授字第1050200057號) 來源
周呈文(即大眾工程行) 2016/01/1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3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場所從事模板工程作業,未於該施工架工作臺內側開口部分設置護欄(交叉拉桿及下拉桿),未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之措施及未指派模板支撐作業主管於作業現場決定作業方法,指揮勞工作業、監督勞工確實使用個人防護具、確認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之有效狀況等規定事項,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0059號) 來源
蔡元旺 2016/01/1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49條第1款使勞工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屋頂(約10公尺)從事石綿瓦換修作業,不慎踏穿石綿瓦墜落地面,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0099號) 來源
賴明楷(即友誠工程行) 2016/01/1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5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2公尺以上高處營造作業(右鄰2樓閣樓磚牆修補作業),未設置適當之工作臺。(勞職授字第1040204412號) 來源
陳國寶 2016/01/2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8條第1項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使勞工於雨遮上(高度約4.5公尺)從事作業時,未於屋架上設置適當強度,且寬度在30公分以上之踏板,並於下方適當範圍裝設堅固格柵或安全網等防墜設施,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0154號) 來源
隆大營建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1/2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0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工區現場使用之合梯不符法規規定(踏板寬度不足、繫材強度不足、未具安全之防滑梯面) ;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結構物外牆施工架從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置內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部份。(勞職授字第1050200182號) 來源
得勝起重工程有限公司 2016/01/2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勞工於安全支撐水平樑(高度約3.2公尺)上從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之虞,未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0321號) 來源
協侑營造有限公司 2016/01/2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勞工於安全支撐水平樑(高度約3.2公尺)上從事作業,未設置安全母索,未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亦未對於該等場所墜落危害「連繫與調整」其工作場所之必要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致勞工有發生職業災害之虞。(勞職授字第1050200323號) 來源
宥穎工程有限公司 2016/01/3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陰井邊緣開口部分(深度約4.5公尺)從事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未設置符合規定之護欄、護蓋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369號) 來源
中鼎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02/1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勞工於電氣室施工架(高度約3.4公尺)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其工作臺開口部分未設置護欄(交叉拉桿、下拉桿)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亦未對於該等場所墜落危害「連繫與調整」其工作場所之必要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致勞工有發生職業災害之虞。(勞職授字第1050200503號) 來源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 2016/02/0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5條第1項、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在高度2公尺(約3.2公尺樹上)以上之處所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未以架設施工架或其他方法設置工作台;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0385號) 來源
岱盟工程有限公司 2016/02/1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高度2公尺以上之夾層樓板(約為4.2公尺)開口部分從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之虞者,未設置安全母索及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0479號) 來源
成中恆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2/1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勞工於夾層樓板(約4.2公尺)開口部分未設置護欄、安全網,未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未對於該等場所墜落危害「連繫與調整」其工作場所之必要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0480號) 來源
南京新星記營造廠有限公司 2016/02/1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營建用升降機1座(積載荷重:900公斤),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未經檢查合格取得檢查合格證即予使用。(勞職授字第1050200481號) 來源
盛遠土木包工業 2016/02/1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勞工於345Kv電氣室施工架工作臺(高度約3.4公尺)開口部分從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置護欄(交叉拉桿、下拉桿);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505號) 來源
寶慶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2/1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6樓電梯間等)開口部分作業時,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護欄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555號) 來源
豐源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2/1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固定式起重機(吊升荷重:12.735噸/5噸)2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未經檢查合格取得檢查合格證即予使用。(勞職授字第1050200515號) 來源
泰濂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2/22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置之衝剪機械(折床及沖壓床),未設置安全護圍;升降機之升降路各樓出入口門,未有連鎖裝置,使搬器地板與樓板相差7.5公分以上時,升降路出入口門不能開啟之。(勞職授字第1050200390號) 來源
禾峰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2/2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營建用升降機2座(積載荷重:960公斤),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未經檢查合格取得檢查合格證即予使用。(勞職授字第1050200507號) 來源
彰原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2/2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5樓至7樓樓梯及樓板)邊緣開口部分作業時,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置護欄、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581號) 來源
吉米營造有限公司 2016/02/2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部施工架工作臺(高度2公尺~32公尺)從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內側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621號) 來源
允久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02/2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車道上方平臺(高約6.7公尺)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且具有嚴重危害勞工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亦未對該場所墜落之危害「連繫調整」其工作必要之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0641號) 來源
貫銓營造有限公司 2016/02/2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工地A棟2樓樓板至10樓屋突區域(高度3.4~29.1公尺)及B棟2樓樓板至11樓屋突區域(高度3.4~32.3公尺)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從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593號) 來源
安平商行 2016/02/2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吊升荷重5公噸移動式起重機(車號665-BS)1座,其吊升荷重為五公噸,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未經檢查合格取得檢查合格證即予使用。(勞職授字第1050200626號) 來源
元華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0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設置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吊升荷重11.3公噸固定式起重機),其操作人員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合格即行操作。(勞職授字第1050200518號) 來源
育綸通訊企業有限公司 2016/03/0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2樓頂屋突,高度約2.9公尺)開口部分從事基地台天線護板維護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284號) 來源
良和營造有限公司 2016/03/0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內側設交叉拉桿、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差1.5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650號) 來源
泛亞工程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0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第25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橋面板上施工架及工作台)開口邊緣從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措施;對於高度差超過1.5公尺以上作業場所(橋樑箱室),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橋樑箱室內作業所使用之交流電焊機,未設置自動電擊防止裝置。(勞職授字第1050200590號) 來源
萬代福營造有限公司 2016/03/1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高度約34公尺)從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內側交叉拉桿及內側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787號) 來源
辰鋼電鍍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04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第4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處置或使用特定化學物質(硫酸及鎳等化物)之作業場所,未每6個月監測其濃度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50200704號) 來源
遠東新世紀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0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設置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設備(鍋爐3座),其操作人員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合格即行操作。(勞職授字第1050200766號) 來源
鑫鎂工程企業有限公司 2016/03/1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設置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吊升荷重3公噸以上之移動式起重機),其操作人員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合格即行操作。(勞職授字第1050200842號) 來源
鑫鎂工程企業有限公司 2016/03/1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設置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吊升荷重3公噸以上之移動式起重機),其操作人員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合格即行操作,於作業過程中因不熟悉操作方法及操作不當,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0844號) 來源
麗明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1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勞工在牌樓(高度約2.4公尺)及屋突樓(高度約2.8公尺)開口部分從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安全網等、安全母索及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護措施;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未對於該等場所墜落危害「連繫與調整」其工作場所之必要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0852號) 來源
張晉維 2016/03/1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8條、第11條之1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屋頂(具有採光罩),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工地外牆施工架與鄰房之境界線處設置圍籬,並於明顯位置裝設警告標示;未提供勞工適當之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0769號) 來源
韋立營造有限公司 2016/03/1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屋頂(具有採光罩),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工地外牆施工架與鄰房之境界線處設置圍籬,並於明顯位置裝設警告標示,致承攬人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0770號) 來源
大舜鈑金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1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設置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吊升荷重3公噸以上固定式起重機),其操作人員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合格即行操作。(勞職授字第1050200897號) 來源
生達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1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4款與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易引起火災及爆炸危險之場所(T01廢水廠儲存甲苯及二甲苯廢溶液),未依規定設置協議組織,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並「指揮」,且亦未指導協助再承攬人之安全衛生教育。(勞職授字第1050200900號) 來源
協崑工程有限公司 2016/03/1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設置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吊升荷重3公噸以上固定式起重機),其操作人員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合格即行操作。(勞職授字第1050200906號) 來源
吳長昇事業有限公司 2016/03/2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8條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從事整經機下盤頭(捲胴)作業有危害勞工之虞,未設置護罩、護圍或具有連鎖裝置之安全門等設備,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0958號) 來源
鋐泰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2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高度約25公尺),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外側設置下拉桿及內側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923號) 來源
致遠興業有限公司 2016/03/3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構臺(約12公尺)及其上下設備入口端通道開口部分從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041號) 來源
遠東新世紀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1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1條、第22條第2項、第78條、第2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勞工工作場所之通道,未保持不致使勞工跌倒、滑倒、踩傷等之安全狀態,或採取必要之預防措施;電加熱器外蓋高溫熱表面,未設置警示標誌;對於具有捲入點之三輪機,有危害勞工之虞,未設護圍防護等設備;沈水泵浦(電壓440v),未設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勞職授字第1050201126號) 來源
德億營造有限公司 2016/04/1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工地2樓樓板至12樓屋突區域(高度約7~45公尺)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該處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920號) 來源
業豐營造有限公司 2016/04/1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2公尺以上施工架工作臺開口部分,未設置護欄(交叉拉桿、下拉桿)、護蓋(托架式補助板料)或安全網(長條型防墜網);未使勞工使用安全帶及樓梯(高度約3公尺)開口部分,未設置護欄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未對於該等場所墜落危害「連繫與調整」其工作場所之必要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1253號) 來源
業豐營造有限公司 2016/04/1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2公尺以上施工架工作臺及樓梯(高度約3公尺)等開口部分從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施工架設置護欄(交叉拉桿、下拉桿)、護蓋(托架式補助板料)或安全網(長條型防墜網)及樓梯設置護欄。(勞職授字第1050201254號) 來源
吉豐營造有限公司 2016/04/1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屋突處施工架工作臺(高約8.5公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之虞,未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978號) 來源
新宏興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1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差2公尺以上(約12.5公尺工作井)開口部分從事作業,使用垂直固定梯上下,其該固定梯未設置護籠,勞工有遭受墜落之虞,未採用符合國家標準14253規定之背負式安全帶及捲揚式防墜器。(勞職授字第1050201203號) 來源
晉豪營造有限公司 2016/04/1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高度12公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勞職授字第1050201336號) 來源
濟業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2016/04/2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外牆施工架工作臺(高度約20公尺),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內側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332號) 來源
辰宇機電有限公司 2016/05/0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5條第1項、第256條、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從事緊急照明燈更換活線作業(高度在2公尺以上),未戴用絕緣用防護具或使用活線作業用器具或其他類似之器具;未架設施工架或其他方法設置工作台及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勞職授字第1050201551號) 來源
慶讚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5/1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北側牆結構上(高度約8.5公尺)從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安全母索等防護設備,未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未確實巡視;未對於該等場所墜落危害連繫與調整其工作場所之必要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1597號) 來源
曹添祥 2016/05/1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北側牆結構(高度約8.5公尺)上從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之虞,未依規定設置安全母索,未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1598號) 來源
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 2016/05/1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06條、第28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用之高壓氣體容器(壓力約25kg/cm2),未標明所裝氣體之品名(外標氧氣但實際內裝二氧化碳),亦未加以固定;對於作業中有物體飛落或飛散,致危害勞工之虞,未備置適當之安全帽及其他防護。(勞職授字第1050201200號) 來源
聯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05/1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7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勞工有暴露於含琥珀酸單[2-[(2-甲基-丙烯酰基)氧]乙基]酯有害物,未置備適當防護具,並使勞工確實使用。。(勞職授字第1050201727號) 來源
常欣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5/2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樓梯間(高度約3公尺)及A棟1至4樓管道間開口部份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479號) 來源
國森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6/0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第17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馬達之傳動帶等有惟和勞工之虞之部分,未設護罩等設備;儲存區等場所有易燃液體之蒸氣(甲苯、丙酮、正己烷、丁酮、乙酸乙酯等閃火點攝氏65度以下之有機溶劑)而有火災爆炸之虞,使用之電氣箱、電風扇、廣播器、攝影機及插座等未具有適合於其設置場所危險區域劃分使用之防爆性能構造。(勞職授字第1050201938號) 來源
祐翔營造有限公司 2016/06/2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7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勞工從事露天開挖作業,垂直開挖深度在1.5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最大開挖深度3.5公尺),勞工有遭受土石崩塌危險之虞,未於該場所設置擋土支撐。(勞職授字第1050202283號) 來源
盛傑營造有限公司 2016/07/0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約3.4公尺)結構體西側及屋突樓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交叉拉桿、下拉桿、護蓋或安全網;未設置安全母索及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2355號) 來源
富泰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7/1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8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場所作業,未設置內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措施,施工架工作臺(施工踏板)寬度未達40公分。(勞職授字第1050202466號) 來源
聯鑫營造有限公司 2016/07/1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2樓至3樓)之施工架工作臺,未設置內外側下拉桿、內側交叉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528號) 來源
泰吉金屬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0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約3.5公尺)之冷卻設備上方巡視故障之送風機,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未設置安全母索及未使勞工使用安全帶、安全帽等防護具,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2775號) 來源
建順煉鋼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0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5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在良導體鐵板上作業,使用之交流電焊機未有自動電擊防止裝置(現場量測該交流電焊機無負載二次側電壓為75伏特)。(勞職授字第1050202760號) 來源
長虹塑膠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0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3條、第9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升降機之升降路各樓出入口,未裝置構造堅固平滑之門(內門及2樓外門損壞),未有安全裝置;未有連鎖裝置。(勞職授字第1050202777號) 來源
頡欣機械有限公司 2016/08/1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0條、第177條第1項第3款、第243條第1項、第25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固定式起重機之吊具,未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對於噴漆室作業場所有易燃液體(甲苯)之蒸氣,使用之電氣機械、器具或設備,未具有適合於其設置場所危險區域劃分使用之防爆性能構造;對於加工區使用對地電壓220伏特之移動式切割機,未於各該電動機具之連接電路上設置適合其規格,具有高敏感度、高速型,能確實動作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使用之交流電焊機,未有自動電擊防止裝置(無負載時二次側量測電壓為73.5V)。(勞職授字第1050202933號) 來源
林洋陞 2016/08/1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貨櫃屋屋頂(高度約2.3公尺)從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之虞,未設置安全母索,未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2846號) 來源
中鼎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1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48條第1項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部分施工架工作臺(高度約10公尺)踏板,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將該處踏板綁結固定,使其無脫落或位移之虞。(勞職授字第1050203047號) 來源
台懋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2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深2.3公尺桶槽)桶槽邊緣,勞工有墜落危險之虞,未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握把、覆蓋等防護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2987號) 來源
舜展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2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及第243條第1項、第25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使用對地電壓220伏特之移動式切割機及移動式風扇,未於該電動機具之連接電路上設置適合其規格,具有高敏感度、高速型,能確實動作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使用之交流電焊機(無負載時二次側量測電壓分別為61.1伏特及68.1伏特),未有自動電擊防止裝置。(勞職授字第1050203114號) 來源
宏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2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固定式起重機3座(吊升荷重 5公噸),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未經檢查合格即予使用。(勞職授字第1050203064號) 來源
鴻欣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9/0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5條第1項、第73條第2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工作台開口及開挖區開口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安全網等防護設備;上下設備施工架,未在適當之垂直、水平距離處與構造物妥實連接;對於擋土支撐拆除,未擬訂拆除計畫據以執行(拔除鋼軌樁後未回填);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214號) 來源
周必先(即台灣省基隆市私立培德高職附設汽車駕駛人訓練班) 2016/09/0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83條、第108條、第2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室內工作場所之扇風機之葉片,未設護網或護圍等設備;工作場所貯存之高壓氣體,可燃性氣體(乙炔)及氧氣之鋼瓶,未分開貯存,亦未加固定及裝妥護蓋;使用之空氣壓縮機(220V),未裝設漏電斷路器,未將其金屬製外殼非帶電部分依規定接地。(勞職授字第1050203263號) 來源
悅華大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6/09/1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08條第1項、第29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工作場所之液化石油氣桶之貯存,未加固定;對於工作場所之冷凍櫃(-22度C),未於明顯易見之處所設置警告標示。(勞職授字第1050203375號) 來源
黃永鵬(即巧力行) 2016/10/0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5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堆置物料(鋁板),為防止倒塌危害,未採取繩索捆綁、擋樁等必要設施,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3639號) 來源
萬茂工業有限公司 2016/10/1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輸煤皮帶機下方(高度約29公尺)從事底板更換工作,勞工有墜落之虞,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等防護設備,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3798號) 來源
長益友室內裝修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0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0條第1項第3款、第281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3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站立高度2公尺以上之合梯(高度約2.4公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之虞,使用之合梯兩梯腳間未有金屬等硬質繫材扣牢,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或藉由高空工作車、設置適當之施工架等設施供勞工使用。(勞職授字第1050203618號) 來源
德昌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0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站立高度2公尺以上之合梯(高度約2.4公尺)組立天花板作業,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未確實巡視,未對於該等場所墜落危害連繫與調整其工作場所之必要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3673號) 來源
侑進工程有限公司 2016/10/1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2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15樓牆面模板角材置放於高處等場所,位能超過12公斤•公尺之物件(重約12公斤)有飛落之虞者,未予以固定妥善。(勞職授字第1050203676號) 來源
祺濬有限公司 2016/10/18 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第35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垂直高度20公尺以下之摩天輪維修平臺(高約6公尺)安裝之高處作業,使用移動式起重機之使用,應以吊物為限,不得乘載或吊升勞工從事作業。(勞職授字第1050203740號) 來源
佶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28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特定化學物質(硫酸)之作業場所,未每6個月監測其濃度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50203926號) 來源
六健工程有限公司 2016/11/2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49條第1款勞工從事低壓路燈線修復前置工作時(樹木修剪),因昇空車基座螺栓斷裂,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4439號) 來源
豐景順營造有限公司 2016/11/0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08條第1項、第230條第1項、第253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7條、第19條第1項、高架作業勞工保護措施標準第8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高壓氣體(氧、乙炔)鋼瓶未安穩放置及裝妥護蓋;使用之合梯未具堅固構造,梯腳間未具金屬硬質繫材及防滑絕緣腳座套,未具安全之防滑梯面;通路上使用臨時配線或移動電線;對於營造工程用之模板、施工架等材料拆除後,未採取拔除或釘入凸出之鐵釘、鐵條等防護措施;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外牆施工架作業場所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有飲酒之勞工,不得使其從事高架作業。(勞職授字第1050204048號) 來源
地健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11/0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第58條第1項第9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馬達之皮帶輪及皮帶有危害勞工之虞,未有護罩等設備;對於平札機,其作業有危害勞工之虞,未設有連鎖性能之安全門等設備(裝置已失效);升降機之升降路各樓出入口門,未有連鎖裝置,使搬器地板與樓板相差7.5公分以上時升降路出入口門不能開啟之。(勞職授字第1050204196號) 來源
新宜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2016/11/0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條、第11條之1、第19條第1項、第20條第1項、第45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第24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未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施工架開口設置之護欄,未具有高度在35公分以上,55公分以下之中間欄杆或等效設備;對於施工架未在適當之垂直、水平距離處與構造物妥實連接;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使用對地電壓在150伏特以上臨時電(220V),未於各該電動機具之連接電路上設置漏電斷路器。(勞職授字第1050204121號) 來源
達昱營造有限公司 2016/11/1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及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使用對地電壓在150伏特以上之臨時電箱(220V),未於各該電動機具之連接電路上設置適合其規格,具有高敏感度、高速型,能確實動作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勞職授字第1050204227號) 來源
振源營造有限公司 2016/11/1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高度約2公尺至10.2公尺)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內側交叉拉桿及內外側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284號) 來源
精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11/16 有機溶劑中毒預防規則第20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77條第2項、第287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用有機溶劑(丙酮)擦拭機台,未使有機溶劑作業主管監督個人防護具之使用;對提供給勞工使用之個人防護具(呼吸防護具)之使用未依國家標準 CNS 14258 Z3035 4.3.2規定進行面體與顏面間之密合檢查;未置備適當之防護具(防毒面具)使勞工確實使用。(勞職授字第1050204222號) 來源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0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54條、第25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電路開路之開關於作業中,未上鎖或標示「禁止送電」、「停電作業中」,未將該停電作業範圍以藍帶或網加圍,並懸掛「停電作業區」標誌,有電部分則以紅帶或網加圍,並懸掛「有電危險區」標誌;對於高壓或特高壓電路,非用於啟斷負載電流之空斷開關及分段開關(隔離開關) ,為防止操作錯誤,未設置足以顯示該電路為無負載之指示燈或指示器,使操作勞工易於識別該電路確無負載,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4575號) 來源
台灣林內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16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95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8條、第22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以動力驅動之衝剪機械(摺床),未具有安全護圍等防護裝置;使用手持式研磨機之研磨輪,未設置護罩;CNC銑床於運轉中,有危害勞工之虞,未設置具有連鎖性能之安全門無=等設備;對於高度在2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邊緣及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握把、覆蓋等防護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4705號) 來源
林金發 2016/12/1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8條第1項、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勞工於易踏穿材料(塑膠採光浪板)構築之屋頂從事維修作業,未頂規劃安全通道,未設置適當強度且寬度在30公分以上之踏板,未設堅固格柵或安全網等防墜設施,未指定屋頂作業主管於現場辦理規定事項。(勞職授字第1050204717號) 來源
敬鵬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2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98條第1項、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第50條、第2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化學設備管路之維修作業,未將閥等加鎖,使其無法擅動,未設有不准開啟之標示或設監視人員監視;未使勞工於作業中確實使用適當防護具;供輸原料材料及其他物質於特定化學設備(含氨9%),未於勞工易見之處標示該原料、材料及其他物料之種類,輸送對象設備及其他必要事項。(勞職授字第1050204719號) 來源
雍銓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2016/12/2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71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管道露天開挖作業,連城路口管道開挖(2.5m深度)未依擋土支撐圖說按圖施作。(勞職授字第1050204903號) 來源
鑫業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01/0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8條第5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自動化機械(自動電鍍機)具有危險之部分,未設置護罩、護圍或具有連鎖性能之安全門等設備,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5040號) 來源
日揚公寓大廈管理維護有限公司 2017/01/0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49條第1款使勞工使用220伏特高壓清洗機於潮濕之景觀池內進行清洗作業,未具有高敏感度、高速型,能確實動作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失效),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5102號) 來源
華揚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1/0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2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起重機之運轉,未於運轉時採取防止吊掛物通過人員上方及人員進入吊掛物下方之設備或措施,使用吊掛用載具(太空包),未有足夠強度,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0029號) 來源
祐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01/09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使用甲苯作業場所(屬有機溶劑中毒預防規則規定之第二種有機溶劑),未每6個月監測其濃度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50205087號) 來源
強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1/13 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第23條、第3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處置丁類物質(硫酸)1公噸,未置備該物質等漏洩時能迅速告知有關人員之警報用器具及除卻危害之必要藥劑、器具等設施;未設置洗眼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227號) 來源
頭份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1/1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5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鋼胚儲放堆置(高度約1.8公尺),未採取擋樁、限制高度或變更堆積等必要設施。(勞職授字第1060200048號) 來源
李龍傑 2017/02/0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49條第1款使勞工於高度2公尺以上(約5.6公尺)屋頂從事鐵皮更換作業,發生墜落危害,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0405號) 來源
錦美紙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0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7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作業場所有易燃液體之蒸氣(甲醇、閃火點12度)有爆炸火災之虞,使用之電氣設備(燈具),未具有適合於其設置場所危險區域劃分使用之防爆性能構造。(勞職授字第1060200286號) 來源
賴榮貴(即超勤皮革洗衣店) 2017/02/08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使用有機溶劑(四氯乙烯)之作業場所,未每6個月監測其濃度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60200517號) 來源
立城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1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條、第19條第1項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第24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工作場所預留之鋼筋,未採取彎曲尖端或以加蓋、加套等防護措;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開口部分(結構物四周、電梯井施工架工作台及車道上方),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度差超過1.5公尺以上作業場所,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之上下設備;對勞工於作業中或通行時,有接觸移動電線,未有防止絕緣被壞引起感電危害之設施。(勞職授字第1060200243號) 來源
冠利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13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第4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對於電鍍作業處置及使用特定化學物質(鎳及其化合物)之作業場所,未每6個月監測其濃度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60200624號) 來源
名冠宏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13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第4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對於電鍍作業處置或使用特定化學物質(如氰化鈉、鎳及其化合物)之作業場所,未每6個月監測其濃度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60200625號) 來源
和昌精密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13 有機溶劑中毒預防規則第6條第1項第2款、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7條、第300條第1項第4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室內作業場所(組裝區)從事甲醇溶劑之作業,未設置密閉設備、局部排氣裝置或整體換氣裝置;對於勞工有暴露於(甲醇)有害氣體、蒸氣時,未置備適當安全衛生防護具,並使勞工確實使用;對於勞工8小時日時量平均音壓級超過85分貝時,未使勞工戴用有效之耳塞、耳罩等防音防護具。(勞職授字第1060200456號) 來源
台灣積水化成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1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0條、第177條第1項、第22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固定式起重機具之吊鉤或吊具,未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對於作業場所有易燃液體之蒸氣(苯乙烯等閃火點攝氏65度以下之有機溶劑),而有火災爆炸之虞,使用之電氣箱、插座、緊急照明燈及燈具等,未具有適合於其設置場所危險區域劃分使用之防爆性能構造;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重油桶槽頂及含浸區工作台等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握把、覆蓋等防護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0629號) 來源
台技塑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2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5條第1項、177條第1項、第224條第1項、第2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升降機之升降路各樓出入口門,未有連鎖裝置,使搬器地板與樓板相差7.5公分以上時,升降路出入口門不能開啟之;對於作業場所有易燃液體之蒸氣(甲苯及乙酸乙酯等閃火點攝氏65度以下之有機溶劑)、可燃性氣體(丙烷及丁烷)置劉,而有火災爆炸之虞,使用排風扇之電動機及電流流通之燈具等,未具有適合於其設置場所危險區域劃分使用之防爆性能構造;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放置平台等開口,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握把、覆蓋等防護措施;使用對地電壓在150伏特以上電動機具,未於連接電路上設置適合其規格,具有高敏感度、高速型,能確實動作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勞職授字第1060200759號) 來源
合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24 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第90條、第191條、固定式起重機安全檢查構造標準第45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機械之傳動軸、齒輪及傳動鍊條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設有護罩等設備;固定式起重機之吊鉤,未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裝有液鹼(氫氧化鈉)和硫酸之容器,有引起火災、危險之虞,未單獨儲放;固定式起重機吊升荷重1公噸操作用開關器按鈕未標示動作種類及動作方向。(勞職授字第1060200736號) 來源
猛揮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2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超過1.5公尺以上之(C棟天井)場所,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C棟3~7樓外牆、天井)、樓梯(D棟)及樓版(D棟RF、C棟夾層)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885號) 來源
夏嵩林(即永剛工程行) 2017/03/0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42條、第13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混凝土澆置作業前,未詳細檢查模板支撐各部份之連接及斜撐是否安全(牆模斜撐與地面僅以鐵釘固定),未指派模板支撐作業主管於作業現場實施檢點,檢查模板支撐材料,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0816號) 來源
台灣斯巴克環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2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2條、第31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有墜落危險之場所(車輛檢修廠),未確實禁止與工作無關之人員進入,且未有充分之光線,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1346號) 來源
大新竹廣告工程有限公司 2017/03/0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6條、第94條、第106條第1項、第108條第1項、第241條、第243條第1項、第246條、第284條第1項、第287條、有機溶劑中毒預防規則第1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鑽孔機等旋轉刃具作業,未明確告知並標示勞工不得使用手套;對於升降機各樓出入口及搬器,未明顯標示其積載荷重;對於高壓氣體容器(二氧化碳鋼瓶),使用時未固定;對於高壓氣體(二氧化碳鋼瓶)貯存處附近,任意放置其他物品;使用操作電壓220伏特之線鋸機,未於連接電路上設置適合其規格,具有高敏感度、高速型,能確實動作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電氣機具(電焊機兩座)之帶電部分,有因接觸 或接近致發生感電之虞,未設防止感電之護圍或絕緣被覆;對於以電焊從事熔接,熔斷等作業,未置備安全面罩,防護眼鏡及防護手套等,並使勞工確實戴用;對於勞工有暴露於有害氣體(噴漆作業)未置備適當安全衛生防護具,並使勞工確實使用;使勞工從事有機溶劑(噴漆)作業,未指定現場主管從事監督作業。(勞職授字第1060200665號) 來源
台灣惠爾得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02 優先管理化學品之指定及運作管理辦法第6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4條第2項使用甲醛(致癌物質第一級)之優先管理化學品,未於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日起6個月內報請備查。(勞職授字第1060200715號) 來源
安暘有限公司 2017/03/0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9條第1項、第108條第1項、第224條第1項、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固定梯之設置,未設有適當扶手;對於高壓氣體(二氧化碳)容器之貯存,未加固定;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清洗區域和烤漆區工作場所邊緣及開口部份,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等防護措施;以動力驅動之衝壓機械,未具有安全護圍。(勞職授字第1060200783號) 來源
信大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0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08條第1項、第241條、第2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壓氣體(乙炔及氧氣)容器,未分開貯存,未安穩置放並加固定及裝妥護蓋;交流電焊機之帶電部分,勞工於作業中有因接觸 或接近致發生感電之虞,未設防止感電之護圍或絕緣被覆;使用對地電壓在150伏特以上移動式高壓沖水機,未於各該電動機具之連接電路上設置適合其規格,具有高敏感度、高速型,能確實動作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勞職授字第1060200834號) 來源
豐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06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對於攪拌室內處置、使用第二種有機溶劑(甲苯、丙酮、異丙醇、環己酮、乙二醇丁醚)之作業場所,未每6個月監測其濃度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60200947號) 來源
南寶國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09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第4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對於廢水區處置或使用特定化學物質(如硫酸)之作業場所,未於每6個月監測其濃度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60201094號) 來源
展宇科技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1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7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倉庫區及現場二樓等場所有易燃液體之蒸氣(等閃火點攝氏65度以下之有機溶劑),而有火災爆炸之虞,使用開關箱、廣播器、攝影機、照明開關及電流流通之照明燈具等未具有適合於其設置場所危險區域劃分使用之防爆性能構造。(勞職授字第1060200960號) 來源
愛之味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16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對於包裝區室內場所處置、使用第二種有機溶劑(丙酮、丁酮、異丙醇)之作業場所,未每6個月監測其濃度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60201230號) 來源
台灣櫻宮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1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7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製造生產現場等場所有易燃液體之蒸氣(甲苯、二甲苯、丁酮、乙酸乙酯及乙酸丁酯等閃火點攝氏65度以下之有機溶劑),而有火災爆炸之虞,使用電氣箱、插座及插頭等未具有適合於其設置場所危險區域劃分使用之防爆性能構造。(勞職授字第1060201193號) 來源
三皇化工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1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5條第1項、第17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升降機之升降路各樓出入口門,未有連鎖裝置,使搬器地板與樓板相差7.5公分以上時,升降路出入口門不能開啟之;樹脂課等場所有易燃液體之蒸氣(甲苯、苯乙烯、甲醇及異丙醇等閃火點攝氏65度以下之有機溶劑),而有火災爆炸之虞,使用電風扇、警報指示燈、緊急照明燈、插座、電氣箱、插頭及電氣開關等未具有適合於其設置場所危險區域劃分使用之防爆性能構造。(勞職授字第1060201219號) 來源
元昶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27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使用有機溶劑(甲醇)之作業場所,未每6個月監測其濃度一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60201383號) 來源
康那香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2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暨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第3款受處分人於廠室內處置、使用第二種有機溶劑(甲苯、正己烷)之作業場所,未於該場所每6個月監測其濃度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60201386號) 來源
東方錶面工藝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27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7條第1項第3款、第8條第1項第4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對於噪音作業場所,未每6個月監測噪音1次以上;對於電鍍(鑄)作業場所使用鎳及其化合物作為電鍍原料,未每6個月監測其濃度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60201422號) 來源
石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0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設置高壓氣體特定設備(圓筒型液化石油氣貯槽)2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設備,其操作人員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合格即行操作。(勞職授字第1060201333號) 來源
基隆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1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第108條、第175條、第2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動力噴霧機之帶輪、皮帶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有護罩等設備;高壓氣體(乙炔及氧氣)之貯存,未分開貯存,未裝妥護蓋;對於收存危險物(柴油)之液槽車、儲槽等設備有因靜電引起爆炸或火災之虞,未採取接地或其他去除靜電之裝置;對於在潮濕場所使用對地電壓在220伏特之洗車機,為防止因漏電而生感電危害,未於連接電路上設置漏電斷路器。(勞職授字第1060201628號) 來源
天成元有限公司 2017/04/1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16條第1項第10款、第28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勞工搭載於堆高機之貨叉所承載貨物之托板、撬板及其他堆高機(乘坐席以外)部分;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未使其確實戴用安全帽。(勞職授字第1060201752號) 來源
政盟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13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對於從事有機溶劑(甲醇及二甲苯)作業,未每6個月監測有機溶劑濃度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60201701號) 來源
宜鋒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2017/04/2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條、第19條第1項、第40條第1項、第71條、第77條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0條、第116條第1項、第228條、第24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未採取彎曲、加蓋或加護套等防護設施;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沉箱開口處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對於沉箱工作井內懸吊式施工架工作台之構築,未事先就預期施工時之最大荷重,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置備施工圖說,及未建立按施工圖說施作之查驗機制;對於沉箱工作井深度在1.5公尺以上及有地面崩塌、土石飛落之虞時之露天開挖作業場所,未依地質及環境狀況,設置適當擋土支撐、邊坡保護等設施,未經具有地質、土木等專長人員簽認其安全性,未繪製施工圖說,並指派或委請前項專業人員簽章確認其安全性後按圖施作之;對於起重機具之吊鉤或吊具,未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對於就業場所作業之車輛機械,使車輛系營建機械供為主要用途以外之用途(使用吊籃作為工作井內之工作台使用);對於高度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沉箱工作井作業,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勞工於作業中通行時,有接觸移動電線之虞者,未有防止絕緣被覆破壞或老化等致引起感電危害之設施。(勞職授字第1060201696號) 來源
展宇科技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7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作業場所有易燃液體之蒸氣(丁酮、異丙醇及甲苯等閃火點攝氏65度以下之有機溶劑),而有引起火災及爆炸危險之虞,使用之電氣箱、排風扇、插座及電流流通之照明燈具等未具防爆性能構造。(勞職授字第1060201783號) 來源
億豐金屬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22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16條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置衝剪機械(衝床),於雙手操作更換為腳踏式操作時,未設置連鎖防護式等其他安全裝置,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2169號) 來源
大才營造有限公司 2017/05/2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8條、第19條第1項、第40條第1項、第45條第1項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高度2公尺以上之屋頂及鋼構開口部分等作業場所,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及未設置安全上下設備;對於勞工從事斜度大於34度(高底比為2比3)之屋頂作業者,未設置適當之護欄,支承穩妥且寬度在40公分以上之適當工作臺,未設置堅固錨錠之安全母索等裝置;對於廠房屋頂高度5公尺以上施工架上下設備構築,未以斜撐材作適當而充分之支撐,未於適當之垂直方向以不超過5.5公尺、水平方向以不超過7.5公尺為限之水平距離處與構造物妥實連接,未事先就預期施工時之最大荷重,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置備施工圖說,及未建立按施工圖說施作之查驗機制。(勞職授字第1060202337號) 來源
漢鴻交通有限公司 2017/05/3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41條、第243條第1項及鍋爐及壓力容器安全規則第3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工作場所使用之空氣壓縮機(使用電壓220V),其電源及繼電器開關之帶電部分,未設外蓋或其他防止感電之裝置;未於其連接電路上裝設漏電斷路器;未於其空氣筒之壓力表刻度板上,明顯標示最高使用壓力之位置。(勞職授字第1060202384號) 來源
冠博營造有限公司 2017/06/0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8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有易踏穿材料(天花板)之屋頂作業,未規劃安全通道,於屋架上設置適當強度,且寬度在30公分以上之踏板,並於下方適當範圍裝設堅固格柵或安全網等防墜設施。(勞職授字第1060202296號) 來源
金山壓鑄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07 工業用機器人危害預防標準第21條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於工廠內之工業用機器人可動範圍之外側所設置之圍柵,未依規定設置出入口標示並告知勞工於運轉中禁止進入,並應採取下列措施之一:(1)出入口應設置光電式安全裝置或安全墊(2)在出入口應設置門扉或張設支柱穩定、從其四周容易識別之繩索、鏈條等,且於開啟門扉或繩索、鏈條脫開時,其緊急停止裝置應具有可立即發生動作之機能;直鋸機之轉軸,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設置護罩、護圍、套胴、跨橋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2619號) 來源
嘉成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2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35條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以可調鋼管支柱為屋突頂板(高約5.1公尺)模板支撐之支柱時,違反可調鋼管支柱不得連接使用。(勞職授字第1060202845號) 來源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竹東分院 2017/07/11 優先管理化學品之指定及運作管理辦法第6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4條第2項使勞工使用甲醛(屬優先管理化學品;致癌物質第1级),未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並登錄於指定之資訊網站。(勞職授字第1060202918號) 來源
春原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1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8條及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20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工作場所有物體飛落之虞者(鋼構橋段)未設置防止物體飛落之設備,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板開口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對於依規定設置之護欄未有腳趾板。(勞職授字第10602030991號) 來源
啟森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1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0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外牆)開口部分場所,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及對於高度5公尺以上施工架之構築及拆除,未於事先就預期施工時之最大荷重,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置備施工圖說,並指派所僱之專任工程人員簽章確認強度計算書及施工圖說。(勞職授字第1060203198號) 來源
山隆通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1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16條、第280條之1及第31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從事車輛運輸作業時,對於工作場所未有充分之光線,且於車輛系營建機械(鏟裝機)作業時,未禁止人員進入操作半徑內或附近有危險之虞之場所,且於有車輛出入或往來之工作場所作業時,未明顯設置警戒標示,亦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反光背心等防護衣,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2940號) 來源
福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2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施工架(含車道)高度超過2公尺以上之工作臺,未設置護欄、護蓋。(勞職授字第10602027341號) 來源
政松企業社 2017/07/28 林場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因伐倒木(或懸掛木)等易生滾落、滑動導致勞工危險之地區,未禁止勞工進入,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3317號) 來源
陳淑君(即君悅企業社) 2017/07/3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9條第4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勞工從事加油亭天花板粉刷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以適當之金屬附屬配件確實連接固定施工架構材之連接部分(施工架工作平台護欄上欄杆與立柱等構材之連接部分僅以塑膠繩綁住),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第3款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3354號) 來源
長佑營造有限公司 2017/08/0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第230條第1項及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之1條、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高差1.5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平台,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工區現場使用之合梯(未具堅固構造、梯腳間未具硬質繫材扣牢及未具防滑梯面;對於工區內人員未佩戴安全帽及B1F車道上方搭設之高度2公尺以上工作平台,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3421號) 來源
樂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0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3條及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1項於工廠內衝剪機械未具有安全護圍;建築物昇降設備臨時使用升降機(積載荷重1.4公噸),對於升降機之升降路各樓出入口,未裝置構造堅固平滑之門並應有安全裝置,使升降搬器及升降路出入口之任一門開啟時升降機不能開動。(勞職授字第1060203429號) 來源
永富加油站有限公司 2017/08/0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41條鍋爐及壓力容器安全規則第3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工作場所之抽氣機(使用中,交流電220V),其電源開關電極端帶電部分,勞工於作業中或通行時,有因接觸或接近致發生感電之虞者,未設防止感電之護圍或絕緣被覆;空壓機之壓力表之刻度板上,未明顯標示最高使用壓力之位置(勞職授字第1060203473號) 來源
廣泰金屬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0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63條、第153條、第22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工廠內供線機係高速迴轉體,未裝置護罩,護蓋或其他適當之安全裝置;對於堆置物料,為防止倒塌、崩塌或掉落,未採取繩索捆綁、護網、擋樁、限制高度或變更堆積等必要設施,並禁止與作業無關人員進入該等場所;輸送帶2公尺以上作業平台及桶裝機作業區(深度2公尺)之工作場所邊緣及開口部份,未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握把、覆蓋等防護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3549號) 來源
燿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1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9條第1項、第76條第2項、第177條第1項、第25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工作臺階梯未設扶手;廢水廠之攪拌機開口部分未設護罩等設備;使用單甲基醚丙二醇醋酸酯(閃火點攝氏42度),電燈、電氣箱、插座及插頭未有適合於其設置場所危險區域劃分使用之防爆性能構造;廢水廠之通路上使用臨時配線。(勞職授字第1060203598號) 來源
聯河鋁業有限公司 2017/08/1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第57條第3項、第90條、第101條第1項、第224條第1項、第280條及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勞工從事鋁材裁切作業,裁切機之轉軸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有護罩、護圍、套胴、跨橋等設備;從事固定式起重機吊掛作業,固定式起重機未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吊掛用具(纖維索)有顯著損傷,於固定式起重機吊掛作業中有物體飛落之虞,未置備有適當之安全帽及其他防護;裁切機之轉軸必須在運轉狀態下故障排除(使用倒退鍵),未於危險之部分設置護罩、護圍等安全設施或使用不致危及勞工身體之足夠長度之作業用具;裁切機送料區之地面凹槽(高差2公尺以上),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握把、覆蓋等防護措施;裁切機未具有安全護圍勞工。(勞職授字第1060203649號) 來源
源文興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1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6條第1項第1、3、4款、第16條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置動力驅動之衝壓機械,勞工有被夾壓之虞,未於該衝壓機械之操作切換開關於雙手操作更換為腳踏式操作之狀態下,設置具有同標準(連鎖防護式、感應式、拉開式或掃除式等安全裝置)所定安全機能之一,致勞工於衝壓機械之操作切換開關在腳踏操作模式狀態下,使勞工遭夾壓,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3725號) 來源
金鴻順企業有限公司 2017/08/24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使勞工從事有機溶劑作業,未每6個月監測有機溶劑(甲苯)濃度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60203697號) 來源
玉盛國際企業有限公司 2017/08/2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機械(壓麵粉機)之掃除,未停止機械運轉及送料,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3624號) 來源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工作場所平台之前後側邊緣(高度約4.5公尺),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握把等防護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3837號) 來源
有晟實業有限公司 2017/08/29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16條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置之衝壓機械(衝床),有導致捲夾危害勞工之虞,將雙手操作更換為腳踏式操作之操作切換開關,未有符合連鎖防護式、拉開式、感應式或掃除式之安全機能,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3839號) 來源
欣業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0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第250條及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衝壓機械,未具有安全護圍、安全模,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另製管作業區製管機馬達之轉軸,未有護罩、護圍等設備,及勞工在有觸及高導電性接地物之鋼板上使用之交流電焊機 (無負載時二次側量測電壓為64.3伏特),未有自動電擊防止裝置。(勞職授字第1060203929號) 來源
和昌精密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04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廠內清洗作業區室內場所處置、使用第二種有機溶劑(正己烷)之作業場所,未於該場所每6個月監測其濃度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602003901號) 來源
乾佑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0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5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勞工在有觸及高導電性接地物之鋼板上使用之交流電焊機 (無負載時二次側量測電壓為78.4伏特),未有自動電擊防止裝置。(勞職授字第1060204011號) 來源
旭嶸紙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1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8條第1項第5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款使勞工從事芯紙接紙機(該機為電腦數值控制之自動化機械)牽紙作業有危害勞工之虞,未設置護罩、護圍或具有連鎖裝置之安全門等設備,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4085號) 來源
燿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13 優先管理化學品之指定及運作管理辦法第6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4條第2項使用之化銅還原劑(含甲醛15%),屬致癌物質一級之優先管理化學品,未將運作者基本資料及優先管理化學品運作資料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勞職授字第1060203947號) 來源
燿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15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6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3條第1項為第一類事業且勞工人數在1000人以上,未於總機構或其他地區事業單位設直接隸屬雇主之專責一級管理單位,及未置甲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師及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各1人。(勞職授字第1060203994號) 來源
宏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2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45條、第48條第1項、第5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勞工使用施工架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施工架未以斜撐材作適當而充分之支撐;對於施工架之基礎地面未平整、夯實緊密,亦未襯以適當材質之墊材,以防止滑動或不均勻沈陷;其對於施工架之工作臺(寬度1.2公尺)未舖滿密接之踏板,亦未綁結固定,使其無脫落或位移之虞;對於裝有腳輪之移動式施工架之腳部未以有效方法固定之(腳輪未煞車)。(勞職授字第1060203972號) 來源
台昌樹脂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26 有機溶劑中毒預防規則第26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7條、12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室內場所使用第二種有機溶劑(甲苯)容器,未將該容器予以密閉或堆積於室外之一定場所;對於室內場所使勞工有暴露於有害氣體、蒸氣(於從事第二種有機溶劑或混存物之作業(甲苯)),未置備適當安全衛生防護具,並使勞工確實使用;對於荷重在1公噸以上之堆高機未指派經特殊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人員操作。(勞職授字第1060204235號) 來源
三恒金屬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26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第2款、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鑄造區室內場所處置、使用第二種有機溶劑(甲醇)之作業場所,未於該場所每六個月監測其濃度一次以上;鑄造區室內場所(研磨區使用綠細砂從事研磨作業)有特定粉塵作業場所,未於該場所每6個月監測其濃度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60204231號) 來源
三恒金屬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26 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12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鑄造區室內場所使勞工從事研磨(綠細砂)有特別危害健康之粉塵作業,未依附表10所定項目實施特殊健康檢查(勞職授字第1060204232號) 來源
虹京金屬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27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第4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儲存區內處置或使用特定化學物質(如硫酸)之作業場所,未於該場所每6個月監測其濃度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60204142號) 來源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 2017/09/2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4條第1項、第243條第1項及鍋爐及壓力容器安全規則第3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2公尺以上平台邊緣未設置圍欄、握把等防護措施;所設置之空氣壓縮機(電壓380伏特)未設置高敏感度、高速型之漏電斷路器;第一種壓力容器(立式高壓閃化槽)及第二種壓力容器(空氣壓縮機),其壓力錶之刻度板上,未標示最高使用壓力位置。(勞職授字第1060204145號) 來源
林忠賀(即大圓油漆工程行) 2015/07/0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之規定,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對於進入營繕工程作業場所從事油漆粉刷作業(高度約168公分),未使勞工正確戴用安全帽,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之規定,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40202208號) 來源
巨道營造有限公司 2015/07/0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0條第1項第1款、第46條第1項第2款、第59條第1項第4款、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害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懸吊式施工架、高度5公尺以上施工架等之構築,未事先就預期施工時之最大荷重,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置備施工圖說,並指派所僱之專任工程人員簽章確認強度計算書及施工圖說;對施工架構件之連接部分或交叉部分,未以適當之金屬附屬配件確實連接固定;未依規定於施工架上不得放置動力機械及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115號) 來源
彰晟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07/0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2~4樓樓梯、2樓樓板邊緣)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依規定於該處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556號) 來源
國城營造有限公司 2015/07/0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4樓及5樓樓板)開口部分、外牆施工架工作臺(高度約15.3公尺),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依規定於該處樓板設置護欄或安全網、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內側設置交叉拉桿、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572號) 來源
南仁湖育樂股份有限公司 2015/07/1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升降機之升降路各樓出入口門,未有連鎖裝置(功能異常),使搬器地板與樓板相差7.5公分以上時,升降路出入門不能開啟之。(勞職授字第1040202559號) 來源
新月盛營造有限公司 2015/07/1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3.2公尺)之屋頂場所作業時,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3.2公尺)之屋頂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727號) 來源
森碁營造有限公司 2015/07/1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條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工作場所(4樓樓板)動線,未落實防止跌倒之危害;對其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易生職業災害,未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勞職授字第1040202426號) 來源
精英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7/1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高度2公尺以上之天井內側施工架工作臺(高度16~25.6公尺)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施工架工作臺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809號) 來源
和億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7/1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高度約3.4公尺至5.1公尺)及污水池2樓樓板東北側邊緣(高度約3公尺)等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依規定於外牆施工架工作臺設置護欄(下拉桿、內側交叉拉桿)及於污水池2樓樓板東北側邊緣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外牆施工架)作業,未依規定設置使能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874號) 來源
劉懿豎 2015/07/2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依規定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3.2公尺)之場所作業,未依規定設置安全上下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212號) 來源
久聯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07/2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77條第1項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有易燃液體之蒸氣(環己烷等閃火點65度以下之有機溶劑)滯留,而有火災、爆炸之虞,使用之電線等未具有適合於其設置場所危險區域劃分使用之防爆性能構造。(勞職授字第10402024871號) 來源
聖恩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7/2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工作場所負責人對於高度在2公尺以上(高約22尺)之外牆施工架拆除作業有立即發生危險之虞,未「指揮」命令停止該危險作業;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外牆施工架三角托架平臺開口部分,未設護欄或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之措施,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亦未對於該場所墜落危害「連繫調整」其工作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致勞工有發生職業災害之虞。(勞職授字第1040202384號) 來源
隆興營造有限公司 2015/07/2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0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及吊料口)開口部分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害之虞,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高度5公尺以上施工架之構築及拆除,未事先就預期施工時之最大荷重,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置備施工圖說,並指派所僱之專任工程人員簽章確認強度計算書及施工圖說。(勞職授字第1040202566號) 來源
誠實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7/2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10樓管道間及樓梯)開口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害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492號) 來源
榮金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07/3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機房1樓板、月台延伸雨棚以及主站筏基及地樑等)開口邊緣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害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防止墜落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611號) 來源
明成鐵工業廠 2015/08/0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應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269號) 來源
東生營造有限公司 2015/08/0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8條、第243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工作場所有物體飛落之虞者,未依規定供給安全帽等防護具使勞工戴用;對於使用對地電壓在150伏特以上移動式電動機具(220伏特空氣壓縮機電路開關),為防止因漏電而生感電危害,未設置適合其規格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害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欄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594號) 來源
宜陽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0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高度2公尺以上(3樓~9樓樓板)開口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欄,施工架工作臺內側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959號) 來源
北昌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0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0條及第48條第1項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1樓排架開口及外部施工架間工作台)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度5公尺以上施工架之構築,未事先就預期施工時之最大荷重,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置備施工圖說,並指派所僱之專任工程人員簽章確認強度計算書及施工圖說;未建立按施工圖說施作之查驗機制,工作臺寬度未在四十公分以上。(勞職授字第1040202712號) 來源
朝穩企業有限公司 2015/08/0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8條第1項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差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害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度5公尺以上施工架,工作臺寬度未在四十公分以上並舖滿密接之踏板。(勞職授字第1040202442號) 來源
齊裕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0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條、第19條第1項、第40條第1項、第48條第1項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等易生職業災害者,未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對於高差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場所作業,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5公尺以上施工架,未事先就預期施工時之最大荷重,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置備施工圖說;工作臺寬度未在四十公分以上並舖滿密接之踏板。(勞職授字第1040202419號) 來源
長欣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1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3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地面及樓板)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不能藉梯子或其他方法安全完成之2公尺以上高處營造作業,未設置適當之施工架。(勞職授字第1040202751號) 來源
國城營造有限公司 2015/08/1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內側開口、G棟排風管道間開口、1樓施工架)開口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勞職授字1040202777號) 來源
皇欽室內裝修工程有限公司 2015/08/1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2項、第40條第1項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之規定,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第1款之職業災害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臨時吊料平台(高度約32公尺)從事石膏板吊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定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對於高度5公尺以上施工架之構築,未事先就預期施工時之最大荷重,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置備施工圖說,並指派所僱之專任工程人員簽章確認強度計算書及施工圖說,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之規定,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第1款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40202680號) 來源
信暐鋼構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1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3樓鋼樑上方)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40202704號) 來源
山發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1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第21樓層管道間及天井含施工架)作業場所,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第21樓層樓梯、電梯、管道間、天井含施工架及外牆施工架與結構體間隙)等作業場所,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863號) 來源
萬代福營造有限公司 2015/08/1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就作業人員進場管制及「協調」高架(處)工作場所安全措施;工作場所負責人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樓板邊緣模板組立作業有立即發生危險之虞,未「指揮」命令停止該危險作業;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開口部分,未設置護欄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亦未對於該場所墜落危害「連繫調整」其工作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勞職授字第1040202715號) 來源
中南海營造有限公司 2015/08/1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部施工架、2至4樓樓梯及樓板)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定於該處外部施工架開口部分設置雙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並於樓梯及樓板開口部分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745號) 來源
宏成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2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及3樓大講堂之施工架、2樓通風口)開口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害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851號) 來源
方隆工程有限公司 2015/08/2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起重機之吊具(從事人孔吊掛作業),為防止與吊架或捲揚眮接觸、碰撞,未裝設有過捲預防裝置。(勞職授字第1040202769號) 來源
長欣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2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支撐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支撐架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900號) 來源
常詠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2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0條第1巷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差2公尺以上之(3樓樓板)開口部分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5公尺以上施工架,未事先就預期施工時之最大荷重,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勞職授字第1040202929號) 來源
元順興營造有限公司 2015/08/2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5條第1項第3款、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場所作業時,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設置施工架供勞工作業,未在適當之垂直、水平距離處與構造物妥實連接,其間隔在垂直方向以不超過5.5公尺,水平方向以不超過7.5公尺為限。(勞職授字第1040202815號) 來源
李黃麗華(即尚進水電工程行) 2015/08/2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場所作業時,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819號) 來源
堡勝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09/0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4條第1項、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距地面高度約2.3公尺衝二區模具存放平台)之工作場所邊緣,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定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防護措施,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964號) 來源
得嘉營造有限公司 2015/09/03 營造安全衛生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0條第1項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及吊料口)開口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另對於懸臂式施工架及高度5公尺以上施工架之構築及拆除,未依規定事先就預期施工時之最大荷重,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置備施工圖說,並指派所僱之專任工程人員簽章確認強度計算書及施工圖說。(勞職授字第1040203050號) 來源
中福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9/1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地下室1樓樓板及夾層)開口部分,勞工有墜落危險之虞,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110號) 來源
崇巽有限公司 2015/09/1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地下室1樓樓板及夾層)開口部分,勞工有墜落危險之虞,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111號) 來源
遠揚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09/1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2樓移動式施工架工作臺)開口部分,未依規定設置護欄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149號) 來源
忠佑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9/2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支撐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支撐架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185號) 來源
京莊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9/2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支撐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支撐架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257號) 來源
陽明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9/2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支撐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支撐架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259號) 來源
億升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09/3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第196條第1項第2款、第224條第1項、第228條、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乾燥箱馬達轉軸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有護罩、護圍;天然氣開關閥未標示其開關方向;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夾層配件倉)之工作場所邊緣,未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等防護措施;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衝剪機械未具有安全護圍。(勞職授字第1040203289號) 來源
鋐廣鋼架有限公司 2015/09/3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2樓~6樓樓板)開口部分,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282號) 來源
有陞工程有限公司 2015/10/05 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第35條第2項第1款、第38條第1項第1款、第2、3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第23條第1、6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對勞工於高度2公尺以上以移動式起重機吊掛搭乘設備上從事作業時,未防止搭乘設備傾覆脫落;該搭乘設備(工作臺)未依規定妥予安全設計並經專業機構簽認;使用移動式起重機載人從事作業前,未依作業風險因素,事前擬訂作業方法、作業程序、安全作業標準及作業安全檢核表,使作業勞工遵行;未指派適當人員實施作業前檢點、作業中查核及自動檢查等措施;未使勞工正確戴用安全帽;提供勞工使用之安全帶強度不足且其材料、強度未符合國家標準,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之規定,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40203382號) 來源
有陞工程有限公司 2015/10/05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12條之1第1項、第7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3條第1項未依事業單位之規模、性質,訂定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計畫,要求各級主管及負責指揮、監督之有關人員執行(勞工人數在30人以下之事業單位,得以安全衛生管理執行紀錄或文件代替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計畫);未依規定訂定自動檢查計畫,實施自動檢查。(勞職授字第1040203399號) 來源
泓宜實業有限公司 2015/10/1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高壓氣體特定設備(液化丁烷儲槽)1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設備,未經勞動檢查機構或代行檢查機構檢查合格取得檢查合格證即行使用。(勞職授字第1040203409號) 來源
涷珜營造有限公司 2015/10/1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2~4樓樓梯開口)之開口部分,未設置護欄,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內側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502號) 來源
上邑工程有限公司 2015/10/1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使勞工於高度2公尺以上(14樓女兒牆底部結構體)邊緣開口從事二丁掛磁磚作業時,未依規定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安全網或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因墜落而致勞工遭受危險之措施,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之規定,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40203506號) 來源
聚巨豐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16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7條第1項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勞工噪音暴露工作日8小時日時量平均音壓級85分貝以上之作業場所(如成型組及滾牙組),未於每6個月監測噪音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40203480號) 來源
恒耀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16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7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對設有中央管理方式之空氣調節設備之建築物室內作業場所(如辦公室),未於每6個月監測二氧化碳濃度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40203500號) 來源
瀚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20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置動力驅動之衝壓機械(衝床)3台,未設連鎖防護式、雙手起動式、感應式、拉開式或掃除式安全裝置之一。(勞職授字第1040203307號) 來源
允泰國際企業有限公司 2015/10/2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勞工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C型鋼架(高度7公尺)上作業時,未以架設施工架或其他方法設置工作臺,且未張掛安全網;使勞工使用安全帶時,未設置足夠強度之必要裝置或安全母索,供安全帶鉤掛。(勞職授字第1040203557號) 來源
利榮營造有限公司 2015/10/2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20條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7樓升降機升降路開口部分(高度約19.2公尺)設置之護欄,未依規定於該處設置具有高度90公分以上之上欄杆、高度在35公分以上,55公分以下之中間欄杆或等效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656號) 來源
佳憲水電工程有限公司 2015/10/2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5條第1項、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屋頂邊緣開口(高度6.3公尺)處從事樹枝修剪工作時,未依規定架設施工架或其他方法設置工作台;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之規定,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40203708號) 來源
台灣鄭美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2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使用之鍋爐1座(其傳熱面積為211平方公尺,最高使用壓力為每平方公分10公斤),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設備,其操作人員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合格即行操作。(勞職授字第1040203560號) 來源
遠雄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2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完成營建用升降機1座(積載荷重:900公斤),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未經勞動檢查機構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代行檢查機構檢查合格即予使用。(勞職授字第1040203680號) 來源
仕強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3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集水井(1k+650)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703號) 來源
捷揚營造有限公司 2015/11/0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外牆施工架(高約13.6公尺)工作臺,未設置護欄(內交叉拉桿、下拉桿)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818號) 來源
國立體育大學 2015/11/0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游泳池室內池二樓平台高度4.7公尺)從事開窗作業,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亦未採用安全網。(勞職授字第1040203740號) 來源
安倉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11/1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施工架第1至2層(高度約1.7至3.4公尺)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亦未對於該等場所墜落危害「連繫與調整」其工作場所之必要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致勞工有發生職業災害之虞。(勞職授字第1040203847號) 來源
森耕工程有限公司 2015/11/1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勞工於施工架第1至2層(高度約1.7至3.4公尺)之場所從事作業時,勞工有遭受墜落之虞,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849號) 來源
麥箖有限公司 2015/11/1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16條第1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對於就業場所(倉庫前停車棚)作業之堆高機,未使駕駛者離開其位置時將貨叉放置於地面,並將原動機熄火,致發生勞工自停車棚支架經由堆高機頂蓬處返回地面時,因左腳碰觸堆高機桅桿之啟動桿,致其頭部被夾在堆高機桅桿與頂蓬支架間,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40203905號) 來源
欣昱晟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11/1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26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電氣箱前置放雜物,未保持有水平工作空間(未依規定對於600伏特以下之電氣設備前方,至少應有80公分以上之水平工作空間)。(勞職授字第1040203764號) 來源
瑞助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11/1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入口處雨遮型鋼上方開口部分,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入口處雨遮型鋼上方場所(高差超過1.5公尺),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892號) 來源
陳平順(即松樺工程行) 2015/11/1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13條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使勞工於構造物(混凝土地界及其上方之圍籬)有發生倒塌之虞之場所作業,未設置防止發生倒塌之設施,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40203923號) 來源
逸家工程有限公司 2015/11/2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5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從事庫板隔間工程時,勞工站立於合梯約2.4公尺處作業,使用合梯(總高度3公尺)於2公尺以上作業,未採取勞工防止墜落措施。(勞職授字第1040203983號) 來源
協侑營造有限公司 2015/11/2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未設置護欄(內側交叉拉桿、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亦未對於該場所2公尺以上處所墜落危害「連繫調整」其工作場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致勞工有發生職業災害之虞。(勞職授字第1040204000號) 來源
中懋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2015/11/3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處置或使用特定化學物質(硫酸)之作業場所,未每6個月監測其濃度一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40204029號) 來源
精英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2015/12/0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勞工於外牆施工架(高度約6.8公尺)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及其部分工作臺開口部分未設置護欄(交叉拉桿、下拉桿)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未對於該等場所墜落危害「連繫與調整」其工作場所之必要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致勞工有發生職業災害之虞。(勞職授字第1040204089號) 來源
駿丞企業有限公司 2015/12/0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外牆施工架工作臺(高度約6.8公尺)開口部分從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之虞,未設置護欄(交叉拉桿、下拉桿)等防止墜落之措施,亦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4090號) 來源
豐榮營造有限公司 2015/12/0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或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措施;對於高差1.5公尺以上(約4公尺之屋頂)鋼構場所作業,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4093號) 來源
徐志豪(即永全鷹架工程行) 2015/12/1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3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使勞工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拉梯從事施工架三角架(高約4.2公尺)拆除作業,未依規定於2公尺以上高處營造作業設置適當之施工架,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40204252號) 來源
建豪環保企業有限公司 2015/12/1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21條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使勞工從事車輛系營建機械(鏟裝機)之修理或附屬裝置之安裝、拆卸等作業時,未就該作業指定專人負責決定作業順序並指揮作業,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40204265號) 來源
新光華造紙股份有限公司 2015/12/1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廠房內所設複捲機底部設有導電良好之金屬板,並於該金屬板上設有2部移動式送風馬達(電壓220伏特),未於該送風馬達之電路上設置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勞職授字第1040204130號) 來源
增誠科技有限公司 2015/12/1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7條第3項供應防爆型氣體偵測器(共計73台),事前未依規定於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申報網站登錄,並於其產製或輸入之產品明顯處張貼安全標示,以供識別。(勞職授字第1040204256號) 來源
得勝起重工程有限公司 2015/12/1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勞工於安全支撐水平樑(高度分別約為5公尺、7公尺)上從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之虞,未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40204292號) 來源
國洲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12/1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勞工於安全支撐水平樑(高度分別為5公尺、7公尺)上從事作業,未設置安全母索系統,亦未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亦未對於該等場所墜落危害「連繫與調整」其工作場所之必要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致勞工有發生職業災害之虞。(勞職授字第1040204293號) 來源
陳坤利(即全通水電工程行) 2015/12/1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約4.2公尺)之屋頂從事太陽光電發電系統機電安裝作業,有墜落之危害,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勞職授字第1040204271號) 來源
億陽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12/1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承攬人勞工於高度2公尺以上(約4.2公尺)之屋頂從事太陽光電發電系統機電安裝作業,未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等,對具嚴重危害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亦未對於該場所之墜落危害「連繫與調整」其工作場所之必要安全防護或措施,亦即未採取積極具體作為要求承攬人依規定作業時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以防止墜落危害。(勞職授字第1040204272號) 來源
何玉萍(即磊鑫工程行) 2015/12/2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使勞工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從事營造作業,未於該施工架工作臺外側開口部分設置護欄(未置下拉桿)等防護設備,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40204362號) 來源
譚英義 2015/12/2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第1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使勞工於屋頂鋼樑開口部分欲從事敲除鋼樑上自攻螺絲作業(距地面高度約3公尺),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使其正確戴用;未於開口部分設置護欄、安全網及使勞工使用安全帶,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40204384號) 來源
木川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12/2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77條第1項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廠內噴漆室存有易燃液體之蒸氣(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及乙酸丁酯等閃火點攝氏65度以下之有機溶劑)而有火災爆炸之虞,使用之燈具及電氣箱,未具有適合於其設置場所危險區域劃分使用之防爆性能構造。(勞職授字第1040204295號) 來源
暉盛環保工程有限公司 2015/12/2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約4公尺塑膠分類工作平台)開口從事塑膠分類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防護具,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40204437號) 來源
盛傑營造有限公司 2015/12/3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營建用升降機1座(積載荷重:1000公斤),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未經勞動檢查機構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代行檢查機構檢查合格,即使用該營建用升降機從事作業。(勞職授字第1040204516號) 來源
真毅營造有限公司 2015/12/2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缺氧症預防規則第1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差2公尺以上(工作井深度10公尺)開口邊緣從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置護欄、護蓋、安全網或配掛安全帶之防墜設施;使勞工於缺氧危險場所或其鄰接場所作業時(工作井內部及周圍作業),未將有罹患缺氧症之虞之事項、進入該場所時應採取之措施、事故發生時之緊急措施及緊急聯絡方式、空氣呼吸器等呼吸防護具、安全帶等、測定儀器、換氣設備、聯絡設備等之保管場所、缺氧作業主管姓名公告於作業場所入口顯而易見之處所。(勞職授字第1040204352號) 來源
邱月嬌(即瑩昌工程行) 2016/01/1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第19條、第13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場所從事模板工程作業,未於該施工架工作臺開口部分,設置護欄(下拉桿),未使勞工使用安全帶、安全帽之措施及指派模板支撐作業主管於作業現場決定作業方法,指揮勞工作業、監督勞工確實使用個人防護具、確認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之有效狀況等規定事項,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0014號) 來源
宏坤營造有限公司 2016/01/1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4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模板工程高處作業,未依規定協議高架(處)危險作業,且未留存紀錄備查; 工作場所負責人對於模板工程高處作業,有立即發生危險之虞,未確實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命令其停止該危險作業;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開口部分未設置護欄(未置下拉桿),亦未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安全帽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亦未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處所墜落危害「連繫調整」其工作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對於該承攬人從事模板工程高處作業,亦未指導及協助承攬人相關安全衛生教育訓練、選任經訓練合格之模板支撐作業主管於現場辦理規定事項。(勞職授字第1050200016號) 來源
京利工程有限公司 2016/01/1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4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模板工程高處作業,未協議高架(處)危險作業,且未留存紀錄備查;工作場所負責人對於模板工程高處作業,有立即發生危險之虞,未確實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命令其停止該危險作業;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內側開口部分未設置護欄(交叉拉桿及下拉桿),亦未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亦未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處所墜落危害「連繫調整」其工作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對於該承攬人從事模板工程高處作業,亦未指導及協助承攬人相關安全衛生教育訓練、選任經訓練合格之模板支撐作業主管於現場辦理規定事項。(勞職授字第1050200057號) 來源
周呈文(即大眾工程行) 2016/01/1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3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場所從事模板工程作業,未於該施工架工作臺內側開口部分設置護欄(交叉拉桿及下拉桿),未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之措施及未指派模板支撐作業主管於作業現場決定作業方法,指揮勞工作業、監督勞工確實使用個人防護具、確認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之有效狀況等規定事項,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0059號) 來源
蔡元旺 2016/01/1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49條第1款使勞工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屋頂(約10公尺)從事石綿瓦換修作業,不慎踏穿石綿瓦墜落地面,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0099號) 來源
賴明楷(即友誠工程行) 2016/01/1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5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2公尺以上高處營造作業(右鄰2樓閣樓磚牆修補作業),未設置適當之工作臺。(勞職授字第1040204412號) 來源
陳國寶 2016/01/2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8條第1項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使勞工於雨遮上(高度約4.5公尺)從事作業時,未於屋架上設置適當強度,且寬度在30公分以上之踏板,並於下方適當範圍裝設堅固格柵或安全網等防墜設施,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0154號) 來源
隆大營建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1/2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0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工區現場使用之合梯不符法規規定(踏板寬度不足、繫材強度不足、未具安全之防滑梯面) ;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結構物外牆施工架從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置內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部份。(勞職授字第1050200182號) 來源
得勝起重工程有限公司 2016/01/2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勞工於安全支撐水平樑(高度約3.2公尺)上從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之虞,未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0321號) 來源
協侑營造有限公司 2016/01/2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勞工於安全支撐水平樑(高度約3.2公尺)上從事作業,未設置安全母索,未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亦未對於該等場所墜落危害「連繫與調整」其工作場所之必要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致勞工有發生職業災害之虞。(勞職授字第1050200323號) 來源
宥穎工程有限公司 2016/01/3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陰井邊緣開口部分(深度約4.5公尺)從事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未設置符合規定之護欄、護蓋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369號) 來源
中鼎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02/1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勞工於電氣室施工架(高度約3.4公尺)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其工作臺開口部分未設置護欄(交叉拉桿、下拉桿)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亦未對於該等場所墜落危害「連繫與調整」其工作場所之必要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致勞工有發生職業災害之虞。(勞職授字第1050200503號) 來源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 2016/02/0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5條第1項、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在高度2公尺(約3.2公尺樹上)以上之處所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未以架設施工架或其他方法設置工作台;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0385號) 來源
岱盟工程有限公司 2016/02/1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高度2公尺以上之夾層樓板(約為4.2公尺)開口部分從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之虞者,未設置安全母索及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0479號) 來源
成中恆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2/1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勞工於夾層樓板(約4.2公尺)開口部分未設置護欄、安全網,未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未對於該等場所墜落危害「連繫與調整」其工作場所之必要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0480號) 來源
南京新星記營造廠有限公司 2016/02/1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營建用升降機1座(積載荷重:900公斤),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未經檢查合格取得檢查合格證即予使用。(勞職授字第1050200481號) 來源
盛遠土木包工業 2016/02/1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勞工於345Kv電氣室施工架工作臺(高度約3.4公尺)開口部分從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置護欄(交叉拉桿、下拉桿);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505號) 來源
寶慶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2/1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6樓電梯間等)開口部分作業時,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護欄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555號) 來源
豐源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2/1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固定式起重機(吊升荷重:12.735噸/5噸)2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未經檢查合格取得檢查合格證即予使用。(勞職授字第1050200515號) 來源
泰濂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2/22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置之衝剪機械(折床及沖壓床),未設置安全護圍;升降機之升降路各樓出入口門,未有連鎖裝置,使搬器地板與樓板相差7.5公分以上時,升降路出入口門不能開啟之。(勞職授字第1050200390號) 來源
禾峰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2/2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營建用升降機2座(積載荷重:960公斤),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未經檢查合格取得檢查合格證即予使用。(勞職授字第1050200507號) 來源
彰原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2/2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5樓至7樓樓梯及樓板)邊緣開口部分作業時,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置護欄、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581號) 來源
吉米營造有限公司 2016/02/2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部施工架工作臺(高度2公尺~32公尺)從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內側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621號) 來源
允久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02/2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車道上方平臺(高約6.7公尺)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且具有嚴重危害勞工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亦未對該場所墜落之危害「連繫調整」其工作必要之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0641號) 來源
貫銓營造有限公司 2016/02/2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工地A棟2樓樓板至10樓屋突區域(高度3.4~29.1公尺)及B棟2樓樓板至11樓屋突區域(高度3.4~32.3公尺)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從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593號) 來源
安平商行 2016/02/2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吊升荷重5公噸移動式起重機(車號665-BS)1座,其吊升荷重為五公噸,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未經檢查合格取得檢查合格證即予使用。(勞職授字第1050200626號) 來源
元華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0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設置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吊升荷重11.3公噸固定式起重機),其操作人員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合格即行操作。(勞職授字第1050200518號) 來源
育綸通訊企業有限公司 2016/03/0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2樓頂屋突,高度約2.9公尺)開口部分從事基地台天線護板維護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284號) 來源
良和營造有限公司 2016/03/0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內側設交叉拉桿、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差1.5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650號) 來源
泛亞工程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0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第25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橋面板上施工架及工作台)開口邊緣從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措施;對於高度差超過1.5公尺以上作業場所(橋樑箱室),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橋樑箱室內作業所使用之交流電焊機,未設置自動電擊防止裝置。(勞職授字第1050200590號) 來源
萬代福營造有限公司 2016/03/1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高度約34公尺)從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內側交叉拉桿及內側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787號) 來源
辰鋼電鍍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04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第4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處置或使用特定化學物質(硫酸及鎳等化物)之作業場所,未每6個月監測其濃度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50200704號) 來源
遠東新世紀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0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設置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設備(鍋爐3座),其操作人員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合格即行操作。(勞職授字第1050200766號) 來源
鑫鎂工程企業有限公司 2016/03/1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設置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吊升荷重3公噸以上之移動式起重機),其操作人員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合格即行操作。(勞職授字第1050200842號) 來源
鑫鎂工程企業有限公司 2016/03/1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設置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吊升荷重3公噸以上之移動式起重機),其操作人員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合格即行操作,於作業過程中因不熟悉操作方法及操作不當,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0844號) 來源
麗明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1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勞工在牌樓(高度約2.4公尺)及屋突樓(高度約2.8公尺)開口部分從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安全網等、安全母索及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護措施;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未對於該等場所墜落危害「連繫與調整」其工作場所之必要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0852號) 來源
張晉維 2016/03/1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8條、第11條之1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屋頂(具有採光罩),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工地外牆施工架與鄰房之境界線處設置圍籬,並於明顯位置裝設警告標示;未提供勞工適當之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0769號) 來源
韋立營造有限公司 2016/03/1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屋頂(具有採光罩),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工地外牆施工架與鄰房之境界線處設置圍籬,並於明顯位置裝設警告標示,致承攬人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0770號) 來源
大舜鈑金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1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設置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吊升荷重3公噸以上固定式起重機),其操作人員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合格即行操作。(勞職授字第1050200897號) 來源
生達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1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4款與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易引起火災及爆炸危險之場所(T01廢水廠儲存甲苯及二甲苯廢溶液),未依規定設置協議組織,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並「指揮」,且亦未指導協助再承攬人之安全衛生教育。(勞職授字第1050200900號) 來源
協崑工程有限公司 2016/03/1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設置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吊升荷重3公噸以上固定式起重機),其操作人員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合格即行操作。(勞職授字第1050200906號) 來源
吳長昇事業有限公司 2016/03/2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8條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從事整經機下盤頭(捲胴)作業有危害勞工之虞,未設置護罩、護圍或具有連鎖裝置之安全門等設備,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0958號) 來源
鋐泰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2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高度約25公尺),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外側設置下拉桿及內側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923號) 來源
致遠興業有限公司 2016/03/3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構臺(約12公尺)及其上下設備入口端通道開口部分從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041號) 來源
遠東新世紀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1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1條、第22條第2項、第78條、第2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勞工工作場所之通道,未保持不致使勞工跌倒、滑倒、踩傷等之安全狀態,或採取必要之預防措施;電加熱器外蓋高溫熱表面,未設置警示標誌;對於具有捲入點之三輪機,有危害勞工之虞,未設護圍防護等設備;沈水泵浦(電壓440v),未設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勞職授字第1050201126號) 來源
德億營造有限公司 2016/04/1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工地2樓樓板至12樓屋突區域(高度約7~45公尺)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該處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920號) 來源
業豐營造有限公司 2016/04/1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2公尺以上施工架工作臺開口部分,未設置護欄(交叉拉桿、下拉桿)、護蓋(托架式補助板料)或安全網(長條型防墜網);未使勞工使用安全帶及樓梯(高度約3公尺)開口部分,未設置護欄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未對於該等場所墜落危害「連繫與調整」其工作場所之必要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1253號) 來源
業豐營造有限公司 2016/04/1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2公尺以上施工架工作臺及樓梯(高度約3公尺)等開口部分從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施工架設置護欄(交叉拉桿、下拉桿)、護蓋(托架式補助板料)或安全網(長條型防墜網)及樓梯設置護欄。(勞職授字第1050201254號) 來源
吉豐營造有限公司 2016/04/1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屋突處施工架工作臺(高約8.5公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之虞,未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978號) 來源
新宏興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1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差2公尺以上(約12.5公尺工作井)開口部分從事作業,使用垂直固定梯上下,其該固定梯未設置護籠,勞工有遭受墜落之虞,未採用符合國家標準14253規定之背負式安全帶及捲揚式防墜器。(勞職授字第1050201203號) 來源
晉豪營造有限公司 2016/04/1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高度12公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勞職授字第1050201336號) 來源
濟業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2016/04/2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外牆施工架工作臺(高度約20公尺),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內側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332號) 來源
辰宇機電有限公司 2016/05/0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5條第1項、第256條、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從事緊急照明燈更換活線作業(高度在2公尺以上),未戴用絕緣用防護具或使用活線作業用器具或其他類似之器具;未架設施工架或其他方法設置工作台及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勞職授字第1050201551號) 來源
慶讚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5/1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北側牆結構上(高度約8.5公尺)從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安全母索等防護設備,未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未確實巡視;未對於該等場所墜落危害連繫與調整其工作場所之必要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1597號) 來源
曹添祥 2016/05/1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北側牆結構(高度約8.5公尺)上從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之虞,未依規定設置安全母索,未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1598號) 來源
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 2016/05/1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06條、第28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用之高壓氣體容器(壓力約25kg/cm2),未標明所裝氣體之品名(外標氧氣但實際內裝二氧化碳),亦未加以固定;對於作業中有物體飛落或飛散,致危害勞工之虞,未備置適當之安全帽及其他防護。(勞職授字第1050201200號) 來源
聯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05/1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7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勞工有暴露於含琥珀酸單[2-[(2-甲基-丙烯酰基)氧]乙基]酯有害物,未置備適當防護具,並使勞工確實使用。。(勞職授字第1050201727號) 來源
常欣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5/2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樓梯間(高度約3公尺)及A棟1至4樓管道間開口部份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479號) 來源
國森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6/0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第17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馬達之傳動帶等有惟和勞工之虞之部分,未設護罩等設備;儲存區等場所有易燃液體之蒸氣(甲苯、丙酮、正己烷、丁酮、乙酸乙酯等閃火點攝氏65度以下之有機溶劑)而有火災爆炸之虞,使用之電氣箱、電風扇、廣播器、攝影機及插座等未具有適合於其設置場所危險區域劃分使用之防爆性能構造。(勞職授字第1050201938號) 來源
祐翔營造有限公司 2016/06/2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7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勞工從事露天開挖作業,垂直開挖深度在1.5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最大開挖深度3.5公尺),勞工有遭受土石崩塌危險之虞,未於該場所設置擋土支撐。(勞職授字第1050202283號) 來源
盛傑營造有限公司 2016/07/0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約3.4公尺)結構體西側及屋突樓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交叉拉桿、下拉桿、護蓋或安全網;未設置安全母索及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2355號) 來源
富泰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7/1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8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場所作業,未設置內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措施,施工架工作臺(施工踏板)寬度未達40公分。(勞職授字第1050202466號) 來源
聯鑫營造有限公司 2016/07/1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2樓至3樓)之施工架工作臺,未設置內外側下拉桿、內側交叉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528號) 來源
泰吉金屬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0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約3.5公尺)之冷卻設備上方巡視故障之送風機,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未設置安全母索及未使勞工使用安全帶、安全帽等防護具,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2775號) 來源
建順煉鋼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0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5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在良導體鐵板上作業,使用之交流電焊機未有自動電擊防止裝置(現場量測該交流電焊機無負載二次側電壓為75伏特)。(勞職授字第1050202760號) 來源
長虹塑膠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0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3條、第9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升降機之升降路各樓出入口,未裝置構造堅固平滑之門(內門及2樓外門損壞),未有安全裝置;未有連鎖裝置。(勞職授字第1050202777號) 來源
頡欣機械有限公司 2016/08/1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0條、第177條第1項第3款、第243條第1項、第25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固定式起重機之吊具,未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對於噴漆室作業場所有易燃液體(甲苯)之蒸氣,使用之電氣機械、器具或設備,未具有適合於其設置場所危險區域劃分使用之防爆性能構造;對於加工區使用對地電壓220伏特之移動式切割機,未於各該電動機具之連接電路上設置適合其規格,具有高敏感度、高速型,能確實動作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使用之交流電焊機,未有自動電擊防止裝置(無負載時二次側量測電壓為73.5V)。(勞職授字第1050202933號) 來源
林洋陞 2016/08/1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貨櫃屋屋頂(高度約2.3公尺)從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之虞,未設置安全母索,未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2846號) 來源
中鼎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1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48條第1項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部分施工架工作臺(高度約10公尺)踏板,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將該處踏板綁結固定,使其無脫落或位移之虞。(勞職授字第1050203047號) 來源
台懋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2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深2.3公尺桶槽)桶槽邊緣,勞工有墜落危險之虞,未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握把、覆蓋等防護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2987號) 來源
舜展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2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及第243條第1項、第25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使用對地電壓220伏特之移動式切割機及移動式風扇,未於該電動機具之連接電路上設置適合其規格,具有高敏感度、高速型,能確實動作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使用之交流電焊機(無負載時二次側量測電壓分別為61.1伏特及68.1伏特),未有自動電擊防止裝置。(勞職授字第1050203114號) 來源
宏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2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固定式起重機3座(吊升荷重 5公噸),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未經檢查合格即予使用。(勞職授字第1050203064號) 來源
鴻欣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9/0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5條第1項、第73條第2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工作台開口及開挖區開口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安全網等防護設備;上下設備施工架,未在適當之垂直、水平距離處與構造物妥實連接;對於擋土支撐拆除,未擬訂拆除計畫據以執行(拔除鋼軌樁後未回填);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214號) 來源
周必先(即台灣省基隆市私立培德高職附設汽車駕駛人訓練班) 2016/09/0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83條、第108條、第2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室內工作場所之扇風機之葉片,未設護網或護圍等設備;工作場所貯存之高壓氣體,可燃性氣體(乙炔)及氧氣之鋼瓶,未分開貯存,亦未加固定及裝妥護蓋;使用之空氣壓縮機(220V),未裝設漏電斷路器,未將其金屬製外殼非帶電部分依規定接地。(勞職授字第1050203263號) 來源
悅華大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6/09/1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08條第1項、第29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工作場所之液化石油氣桶之貯存,未加固定;對於工作場所之冷凍櫃(-22度C),未於明顯易見之處所設置警告標示。(勞職授字第1050203375號) 來源
黃永鵬(即巧力行) 2016/10/0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5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堆置物料(鋁板),為防止倒塌危害,未採取繩索捆綁、擋樁等必要設施,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3639號) 來源
萬茂工業有限公司 2016/10/1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輸煤皮帶機下方(高度約29公尺)從事底板更換工作,勞工有墜落之虞,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等防護設備,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3798號) 來源
長益友室內裝修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0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0條第1項第3款、第281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3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站立高度2公尺以上之合梯(高度約2.4公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之虞,使用之合梯兩梯腳間未有金屬等硬質繫材扣牢,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或藉由高空工作車、設置適當之施工架等設施供勞工使用。(勞職授字第1050203618號) 來源
德昌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0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站立高度2公尺以上之合梯(高度約2.4公尺)組立天花板作業,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未確實巡視,未對於該等場所墜落危害連繫與調整其工作場所之必要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3673號) 來源
侑進工程有限公司 2016/10/1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2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15樓牆面模板角材置放於高處等場所,位能超過12公斤•公尺之物件(重約12公斤)有飛落之虞者,未予以固定妥善。(勞職授字第1050203676號) 來源
祺濬有限公司 2016/10/18 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第35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垂直高度20公尺以下之摩天輪維修平臺(高約6公尺)安裝之高處作業,使用移動式起重機之使用,應以吊物為限,不得乘載或吊升勞工從事作業。(勞職授字第1050203740號) 來源
佶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28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特定化學物質(硫酸)之作業場所,未每6個月監測其濃度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50203926號) 來源
六健工程有限公司 2016/11/2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49條第1款勞工從事低壓路燈線修復前置工作時(樹木修剪),因昇空車基座螺栓斷裂,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4439號) 來源
豐景順營造有限公司 2016/11/0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08條第1項、第230條第1項、第253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7條、第19條第1項、高架作業勞工保護措施標準第8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高壓氣體(氧、乙炔)鋼瓶未安穩放置及裝妥護蓋;使用之合梯未具堅固構造,梯腳間未具金屬硬質繫材及防滑絕緣腳座套,未具安全之防滑梯面;通路上使用臨時配線或移動電線;對於營造工程用之模板、施工架等材料拆除後,未採取拔除或釘入凸出之鐵釘、鐵條等防護措施;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外牆施工架作業場所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有飲酒之勞工,不得使其從事高架作業。(勞職授字第1050204048號) 來源
地健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11/0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第58條第1項第9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馬達之皮帶輪及皮帶有危害勞工之虞,未有護罩等設備;對於平札機,其作業有危害勞工之虞,未設有連鎖性能之安全門等設備(裝置已失效);升降機之升降路各樓出入口門,未有連鎖裝置,使搬器地板與樓板相差7.5公分以上時升降路出入口門不能開啟之。(勞職授字第1050204196號) 來源
新宜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2016/11/0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條、第11條之1、第19條第1項、第20條第1項、第45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第24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未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施工架開口設置之護欄,未具有高度在35公分以上,55公分以下之中間欄杆或等效設備;對於施工架未在適當之垂直、水平距離處與構造物妥實連接;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使用對地電壓在150伏特以上臨時電(220V),未於各該電動機具之連接電路上設置漏電斷路器。(勞職授字第1050204121號) 來源
達昱營造有限公司 2016/11/1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及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使用對地電壓在150伏特以上之臨時電箱(220V),未於各該電動機具之連接電路上設置適合其規格,具有高敏感度、高速型,能確實動作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勞職授字第1050204227號) 來源
振源營造有限公司 2016/11/1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高度約2公尺至10.2公尺)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內側交叉拉桿及內外側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284號) 來源
精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11/16 有機溶劑中毒預防規則第20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77條第2項、第287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用有機溶劑(丙酮)擦拭機台,未使有機溶劑作業主管監督個人防護具之使用;對提供給勞工使用之個人防護具(呼吸防護具)之使用未依國家標準 CNS 14258 Z3035 4.3.2規定進行面體與顏面間之密合檢查;未置備適當之防護具(防毒面具)使勞工確實使用。(勞職授字第1050204222號) 來源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0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54條、第25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電路開路之開關於作業中,未上鎖或標示「禁止送電」、「停電作業中」,未將該停電作業範圍以藍帶或網加圍,並懸掛「停電作業區」標誌,有電部分則以紅帶或網加圍,並懸掛「有電危險區」標誌;對於高壓或特高壓電路,非用於啟斷負載電流之空斷開關及分段開關(隔離開關) ,為防止操作錯誤,未設置足以顯示該電路為無負載之指示燈或指示器,使操作勞工易於識別該電路確無負載,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4575號) 來源
台灣林內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16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95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8條、第22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以動力驅動之衝剪機械(摺床),未具有安全護圍等防護裝置;使用手持式研磨機之研磨輪,未設置護罩;CNC銑床於運轉中,有危害勞工之虞,未設置具有連鎖性能之安全門無=等設備;對於高度在2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邊緣及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握把、覆蓋等防護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4705號) 來源
林金發 2016/12/1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8條第1項、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勞工於易踏穿材料(塑膠採光浪板)構築之屋頂從事維修作業,未頂規劃安全通道,未設置適當強度且寬度在30公分以上之踏板,未設堅固格柵或安全網等防墜設施,未指定屋頂作業主管於現場辦理規定事項。(勞職授字第1050204717號) 來源
敬鵬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2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98條第1項、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第50條、第2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化學設備管路之維修作業,未將閥等加鎖,使其無法擅動,未設有不准開啟之標示或設監視人員監視;未使勞工於作業中確實使用適當防護具;供輸原料材料及其他物質於特定化學設備(含氨9%),未於勞工易見之處標示該原料、材料及其他物料之種類,輸送對象設備及其他必要事項。(勞職授字第1050204719號) 來源
雍銓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2016/12/2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71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管道露天開挖作業,連城路口管道開挖(2.5m深度)未依擋土支撐圖說按圖施作。(勞職授字第1050204903號) 來源
鑫業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01/0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8條第5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自動化機械(自動電鍍機)具有危險之部分,未設置護罩、護圍或具有連鎖性能之安全門等設備,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5040號) 來源
日揚公寓大廈管理維護有限公司 2017/01/0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49條第1款使勞工使用220伏特高壓清洗機於潮濕之景觀池內進行清洗作業,未具有高敏感度、高速型,能確實動作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失效),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5102號) 來源
華揚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1/0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2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起重機之運轉,未於運轉時採取防止吊掛物通過人員上方及人員進入吊掛物下方之設備或措施,使用吊掛用載具(太空包),未有足夠強度,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0029號) 來源
祐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01/09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使用甲苯作業場所(屬有機溶劑中毒預防規則規定之第二種有機溶劑),未每6個月監測其濃度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50205087號) 來源
強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1/13 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第23條、第3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處置丁類物質(硫酸)1公噸,未置備該物質等漏洩時能迅速告知有關人員之警報用器具及除卻危害之必要藥劑、器具等設施;未設置洗眼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227號) 來源
頭份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1/1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5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鋼胚儲放堆置(高度約1.8公尺),未採取擋樁、限制高度或變更堆積等必要設施。(勞職授字第1060200048號) 來源
李龍傑 2017/02/0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49條第1款使勞工於高度2公尺以上(約5.6公尺)屋頂從事鐵皮更換作業,發生墜落危害,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0405號) 來源
錦美紙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0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7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作業場所有易燃液體之蒸氣(甲醇、閃火點12度)有爆炸火災之虞,使用之電氣設備(燈具),未具有適合於其設置場所危險區域劃分使用之防爆性能構造。(勞職授字第1060200286號) 來源
賴榮貴(即超勤皮革洗衣店) 2017/02/08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使用有機溶劑(四氯乙烯)之作業場所,未每6個月監測其濃度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60200517號) 來源
立城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1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條、第19條第1項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第24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工作場所預留之鋼筋,未採取彎曲尖端或以加蓋、加套等防護措;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開口部分(結構物四周、電梯井施工架工作台及車道上方),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度差超過1.5公尺以上作業場所,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之上下設備;對勞工於作業中或通行時,有接觸移動電線,未有防止絕緣被壞引起感電危害之設施。(勞職授字第1060200243號) 來源
冠利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13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第4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對於電鍍作業處置及使用特定化學物質(鎳及其化合物)之作業場所,未每6個月監測其濃度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60200624號) 來源
名冠宏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13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第4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對於電鍍作業處置或使用特定化學物質(如氰化鈉、鎳及其化合物)之作業場所,未每6個月監測其濃度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60200625號) 來源
和昌精密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13 有機溶劑中毒預防規則第6條第1項第2款、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7條、第300條第1項第4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室內作業場所(組裝區)從事甲醇溶劑之作業,未設置密閉設備、局部排氣裝置或整體換氣裝置;對於勞工有暴露於(甲醇)有害氣體、蒸氣時,未置備適當安全衛生防護具,並使勞工確實使用;對於勞工8小時日時量平均音壓級超過85分貝時,未使勞工戴用有效之耳塞、耳罩等防音防護具。(勞職授字第1060200456號) 來源
台灣積水化成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1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0條、第177條第1項、第22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固定式起重機具之吊鉤或吊具,未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對於作業場所有易燃液體之蒸氣(苯乙烯等閃火點攝氏65度以下之有機溶劑),而有火災爆炸之虞,使用之電氣箱、插座、緊急照明燈及燈具等,未具有適合於其設置場所危險區域劃分使用之防爆性能構造;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重油桶槽頂及含浸區工作台等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握把、覆蓋等防護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0629號) 來源
台技塑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2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5條第1項、177條第1項、第224條第1項、第2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升降機之升降路各樓出入口門,未有連鎖裝置,使搬器地板與樓板相差7.5公分以上時,升降路出入口門不能開啟之;對於作業場所有易燃液體之蒸氣(甲苯及乙酸乙酯等閃火點攝氏65度以下之有機溶劑)、可燃性氣體(丙烷及丁烷)置劉,而有火災爆炸之虞,使用排風扇之電動機及電流流通之燈具等,未具有適合於其設置場所危險區域劃分使用之防爆性能構造;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放置平台等開口,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握把、覆蓋等防護措施;使用對地電壓在150伏特以上電動機具,未於連接電路上設置適合其規格,具有高敏感度、高速型,能確實動作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勞職授字第1060200759號) 來源
合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24 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第90條、第191條、固定式起重機安全檢查構造標準第45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機械之傳動軸、齒輪及傳動鍊條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設有護罩等設備;固定式起重機之吊鉤,未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裝有液鹼(氫氧化鈉)和硫酸之容器,有引起火災、危險之虞,未單獨儲放;固定式起重機吊升荷重1公噸操作用開關器按鈕未標示動作種類及動作方向。(勞職授字第1060200736號) 來源
猛揮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2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超過1.5公尺以上之(C棟天井)場所,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C棟3~7樓外牆、天井)、樓梯(D棟)及樓版(D棟RF、C棟夾層)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885號) 來源
夏嵩林(即永剛工程行) 2017/03/0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42條、第13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混凝土澆置作業前,未詳細檢查模板支撐各部份之連接及斜撐是否安全(牆模斜撐與地面僅以鐵釘固定),未指派模板支撐作業主管於作業現場實施檢點,檢查模板支撐材料,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0816號) 來源
台灣斯巴克環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2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2條、第31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有墜落危險之場所(車輛檢修廠),未確實禁止與工作無關之人員進入,且未有充分之光線,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1346號) 來源
大新竹廣告工程有限公司 2017/03/0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6條、第94條、第106條第1項、第108條第1項、第241條、第243條第1項、第246條、第284條第1項、第287條、有機溶劑中毒預防規則第1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鑽孔機等旋轉刃具作業,未明確告知並標示勞工不得使用手套;對於升降機各樓出入口及搬器,未明顯標示其積載荷重;對於高壓氣體容器(二氧化碳鋼瓶),使用時未固定;對於高壓氣體(二氧化碳鋼瓶)貯存處附近,任意放置其他物品;使用操作電壓220伏特之線鋸機,未於連接電路上設置適合其規格,具有高敏感度、高速型,能確實動作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電氣機具(電焊機兩座)之帶電部分,有因接觸 或接近致發生感電之虞,未設防止感電之護圍或絕緣被覆;對於以電焊從事熔接,熔斷等作業,未置備安全面罩,防護眼鏡及防護手套等,並使勞工確實戴用;對於勞工有暴露於有害氣體(噴漆作業)未置備適當安全衛生防護具,並使勞工確實使用;使勞工從事有機溶劑(噴漆)作業,未指定現場主管從事監督作業。(勞職授字第1060200665號) 來源
台灣惠爾得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02 優先管理化學品之指定及運作管理辦法第6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4條第2項使用甲醛(致癌物質第一級)之優先管理化學品,未於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日起6個月內報請備查。(勞職授字第1060200715號) 來源
安暘有限公司 2017/03/0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9條第1項、第108條第1項、第224條第1項、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固定梯之設置,未設有適當扶手;對於高壓氣體(二氧化碳)容器之貯存,未加固定;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清洗區域和烤漆區工作場所邊緣及開口部份,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等防護措施;以動力驅動之衝壓機械,未具有安全護圍。(勞職授字第1060200783號) 來源
信大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0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08條第1項、第241條、第2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壓氣體(乙炔及氧氣)容器,未分開貯存,未安穩置放並加固定及裝妥護蓋;交流電焊機之帶電部分,勞工於作業中有因接觸 或接近致發生感電之虞,未設防止感電之護圍或絕緣被覆;使用對地電壓在150伏特以上移動式高壓沖水機,未於各該電動機具之連接電路上設置適合其規格,具有高敏感度、高速型,能確實動作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勞職授字第1060200834號) 來源
豐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06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對於攪拌室內處置、使用第二種有機溶劑(甲苯、丙酮、異丙醇、環己酮、乙二醇丁醚)之作業場所,未每6個月監測其濃度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60200947號) 來源
南寶國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09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第4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對於廢水區處置或使用特定化學物質(如硫酸)之作業場所,未於每6個月監測其濃度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60201094號) 來源
展宇科技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1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7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倉庫區及現場二樓等場所有易燃液體之蒸氣(等閃火點攝氏65度以下之有機溶劑),而有火災爆炸之虞,使用開關箱、廣播器、攝影機、照明開關及電流流通之照明燈具等未具有適合於其設置場所危險區域劃分使用之防爆性能構造。(勞職授字第1060200960號) 來源
愛之味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16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對於包裝區室內場所處置、使用第二種有機溶劑(丙酮、丁酮、異丙醇)之作業場所,未每6個月監測其濃度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60201230號) 來源
台灣櫻宮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1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7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製造生產現場等場所有易燃液體之蒸氣(甲苯、二甲苯、丁酮、乙酸乙酯及乙酸丁酯等閃火點攝氏65度以下之有機溶劑),而有火災爆炸之虞,使用電氣箱、插座及插頭等未具有適合於其設置場所危險區域劃分使用之防爆性能構造。(勞職授字第1060201193號) 來源
三皇化工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1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5條第1項、第17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升降機之升降路各樓出入口門,未有連鎖裝置,使搬器地板與樓板相差7.5公分以上時,升降路出入口門不能開啟之;樹脂課等場所有易燃液體之蒸氣(甲苯、苯乙烯、甲醇及異丙醇等閃火點攝氏65度以下之有機溶劑),而有火災爆炸之虞,使用電風扇、警報指示燈、緊急照明燈、插座、電氣箱、插頭及電氣開關等未具有適合於其設置場所危險區域劃分使用之防爆性能構造。(勞職授字第1060201219號) 來源
元昶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27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使用有機溶劑(甲醇)之作業場所,未每6個月監測其濃度一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60201383號) 來源
康那香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2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暨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第3款受處分人於廠室內處置、使用第二種有機溶劑(甲苯、正己烷)之作業場所,未於該場所每6個月監測其濃度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60201386號) 來源
東方錶面工藝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27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7條第1項第3款、第8條第1項第4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對於噪音作業場所,未每6個月監測噪音1次以上;對於電鍍(鑄)作業場所使用鎳及其化合物作為電鍍原料,未每6個月監測其濃度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60201422號) 來源
石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0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設置高壓氣體特定設備(圓筒型液化石油氣貯槽)2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設備,其操作人員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合格即行操作。(勞職授字第1060201333號) 來源
基隆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1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第108條、第175條、第2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動力噴霧機之帶輪、皮帶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有護罩等設備;高壓氣體(乙炔及氧氣)之貯存,未分開貯存,未裝妥護蓋;對於收存危險物(柴油)之液槽車、儲槽等設備有因靜電引起爆炸或火災之虞,未採取接地或其他去除靜電之裝置;對於在潮濕場所使用對地電壓在220伏特之洗車機,為防止因漏電而生感電危害,未於連接電路上設置漏電斷路器。(勞職授字第1060201628號) 來源
天成元有限公司 2017/04/1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16條第1項第10款、第28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勞工搭載於堆高機之貨叉所承載貨物之托板、撬板及其他堆高機(乘坐席以外)部分;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未使其確實戴用安全帽。(勞職授字第1060201752號) 來源
政盟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13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對於從事有機溶劑(甲醇及二甲苯)作業,未每6個月監測有機溶劑濃度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60201701號) 來源
宜鋒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2017/04/2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條、第19條第1項、第40條第1項、第71條、第77條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0條、第116條第1項、第228條、第24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未採取彎曲、加蓋或加護套等防護設施;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沉箱開口處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對於沉箱工作井內懸吊式施工架工作台之構築,未事先就預期施工時之最大荷重,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置備施工圖說,及未建立按施工圖說施作之查驗機制;對於沉箱工作井深度在1.5公尺以上及有地面崩塌、土石飛落之虞時之露天開挖作業場所,未依地質及環境狀況,設置適當擋土支撐、邊坡保護等設施,未經具有地質、土木等專長人員簽認其安全性,未繪製施工圖說,並指派或委請前項專業人員簽章確認其安全性後按圖施作之;對於起重機具之吊鉤或吊具,未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對於就業場所作業之車輛機械,使車輛系營建機械供為主要用途以外之用途(使用吊籃作為工作井內之工作台使用);對於高度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沉箱工作井作業,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勞工於作業中通行時,有接觸移動電線之虞者,未有防止絕緣被覆破壞或老化等致引起感電危害之設施。(勞職授字第1060201696號) 來源
展宇科技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7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作業場所有易燃液體之蒸氣(丁酮、異丙醇及甲苯等閃火點攝氏65度以下之有機溶劑),而有引起火災及爆炸危險之虞,使用之電氣箱、排風扇、插座及電流流通之照明燈具等未具防爆性能構造。(勞職授字第1060201783號) 來源
億豐金屬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22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16條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置衝剪機械(衝床),於雙手操作更換為腳踏式操作時,未設置連鎖防護式等其他安全裝置,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2169號) 來源
大才營造有限公司 2017/05/2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8條、第19條第1項、第40條第1項、第45條第1項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高度2公尺以上之屋頂及鋼構開口部分等作業場所,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及未設置安全上下設備;對於勞工從事斜度大於34度(高底比為2比3)之屋頂作業者,未設置適當之護欄,支承穩妥且寬度在40公分以上之適當工作臺,未設置堅固錨錠之安全母索等裝置;對於廠房屋頂高度5公尺以上施工架上下設備構築,未以斜撐材作適當而充分之支撐,未於適當之垂直方向以不超過5.5公尺、水平方向以不超過7.5公尺為限之水平距離處與構造物妥實連接,未事先就預期施工時之最大荷重,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置備施工圖說,及未建立按施工圖說施作之查驗機制。(勞職授字第1060202337號) 來源
漢鴻交通有限公司 2017/05/3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41條、第243條第1項及鍋爐及壓力容器安全規則第3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工作場所使用之空氣壓縮機(使用電壓220V),其電源及繼電器開關之帶電部分,未設外蓋或其他防止感電之裝置;未於其連接電路上裝設漏電斷路器;未於其空氣筒之壓力表刻度板上,明顯標示最高使用壓力之位置。(勞職授字第1060202384號) 來源
冠博營造有限公司 2017/06/0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8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有易踏穿材料(天花板)之屋頂作業,未規劃安全通道,於屋架上設置適當強度,且寬度在30公分以上之踏板,並於下方適當範圍裝設堅固格柵或安全網等防墜設施。(勞職授字第1060202296號) 來源
金山壓鑄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07 工業用機器人危害預防標準第21條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於工廠內之工業用機器人可動範圍之外側所設置之圍柵,未依規定設置出入口標示並告知勞工於運轉中禁止進入,並應採取下列措施之一:(1)出入口應設置光電式安全裝置或安全墊(2)在出入口應設置門扉或張設支柱穩定、從其四周容易識別之繩索、鏈條等,且於開啟門扉或繩索、鏈條脫開時,其緊急停止裝置應具有可立即發生動作之機能;直鋸機之轉軸,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設置護罩、護圍、套胴、跨橋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2619號) 來源
嘉成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2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35條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以可調鋼管支柱為屋突頂板(高約5.1公尺)模板支撐之支柱時,違反可調鋼管支柱不得連接使用。(勞職授字第1060202845號) 來源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竹東分院 2017/07/11 優先管理化學品之指定及運作管理辦法第6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4條第2項使勞工使用甲醛(屬優先管理化學品;致癌物質第1级),未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並登錄於指定之資訊網站。(勞職授字第1060202918號) 來源
春原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1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8條及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20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工作場所有物體飛落之虞者(鋼構橋段)未設置防止物體飛落之設備,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板開口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對於依規定設置之護欄未有腳趾板。(勞職授字第10602030991號) 來源
啟森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1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0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外牆)開口部分場所,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及對於高度5公尺以上施工架之構築及拆除,未於事先就預期施工時之最大荷重,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置備施工圖說,並指派所僱之專任工程人員簽章確認強度計算書及施工圖說。(勞職授字第1060203198號) 來源
山隆通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1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16條、第280條之1及第31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從事車輛運輸作業時,對於工作場所未有充分之光線,且於車輛系營建機械(鏟裝機)作業時,未禁止人員進入操作半徑內或附近有危險之虞之場所,且於有車輛出入或往來之工作場所作業時,未明顯設置警戒標示,亦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反光背心等防護衣,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2940號) 來源
福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2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施工架(含車道)高度超過2公尺以上之工作臺,未設置護欄、護蓋。(勞職授字第10602027341號) 來源
政松企業社 2017/07/28 林場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因伐倒木(或懸掛木)等易生滾落、滑動導致勞工危險之地區,未禁止勞工進入,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3317號) 來源
陳淑君(即君悅企業社) 2017/07/3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9條第4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勞工從事加油亭天花板粉刷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以適當之金屬附屬配件確實連接固定施工架構材之連接部分(施工架工作平台護欄上欄杆與立柱等構材之連接部分僅以塑膠繩綁住),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第3款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3354號) 來源
長佑營造有限公司 2017/08/0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第230條第1項及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之1條、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高差1.5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平台,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工區現場使用之合梯(未具堅固構造、梯腳間未具硬質繫材扣牢及未具防滑梯面;對於工區內人員未佩戴安全帽及B1F車道上方搭設之高度2公尺以上工作平台,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3421號) 來源
樂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0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3條及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1項於工廠內衝剪機械未具有安全護圍;建築物昇降設備臨時使用升降機(積載荷重1.4公噸),對於升降機之升降路各樓出入口,未裝置構造堅固平滑之門並應有安全裝置,使升降搬器及升降路出入口之任一門開啟時升降機不能開動。(勞職授字第1060203429號) 來源
永富加油站有限公司 2017/08/0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41條鍋爐及壓力容器安全規則第3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工作場所之抽氣機(使用中,交流電220V),其電源開關電極端帶電部分,勞工於作業中或通行時,有因接觸或接近致發生感電之虞者,未設防止感電之護圍或絕緣被覆;空壓機之壓力表之刻度板上,未明顯標示最高使用壓力之位置(勞職授字第1060203473號) 來源
廣泰金屬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0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63條、第153條、第22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工廠內供線機係高速迴轉體,未裝置護罩,護蓋或其他適當之安全裝置;對於堆置物料,為防止倒塌、崩塌或掉落,未採取繩索捆綁、護網、擋樁、限制高度或變更堆積等必要設施,並禁止與作業無關人員進入該等場所;輸送帶2公尺以上作業平台及桶裝機作業區(深度2公尺)之工作場所邊緣及開口部份,未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握把、覆蓋等防護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3549號) 來源
燿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1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9條第1項、第76條第2項、第177條第1項、第25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工作臺階梯未設扶手;廢水廠之攪拌機開口部分未設護罩等設備;使用單甲基醚丙二醇醋酸酯(閃火點攝氏42度),電燈、電氣箱、插座及插頭未有適合於其設置場所危險區域劃分使用之防爆性能構造;廢水廠之通路上使用臨時配線。(勞職授字第1060203598號) 來源
聯河鋁業有限公司 2017/08/1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第57條第3項、第90條、第101條第1項、第224條第1項、第280條及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勞工從事鋁材裁切作業,裁切機之轉軸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有護罩、護圍、套胴、跨橋等設備;從事固定式起重機吊掛作業,固定式起重機未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吊掛用具(纖維索)有顯著損傷,於固定式起重機吊掛作業中有物體飛落之虞,未置備有適當之安全帽及其他防護;裁切機之轉軸必須在運轉狀態下故障排除(使用倒退鍵),未於危險之部分設置護罩、護圍等安全設施或使用不致危及勞工身體之足夠長度之作業用具;裁切機送料區之地面凹槽(高差2公尺以上),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握把、覆蓋等防護措施;裁切機未具有安全護圍勞工。(勞職授字第1060203649號) 來源
源文興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1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6條第1項第1、3、4款、第16條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置動力驅動之衝壓機械,勞工有被夾壓之虞,未於該衝壓機械之操作切換開關於雙手操作更換為腳踏式操作之狀態下,設置具有同標準(連鎖防護式、感應式、拉開式或掃除式等安全裝置)所定安全機能之一,致勞工於衝壓機械之操作切換開關在腳踏操作模式狀態下,使勞工遭夾壓,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3725號) 來源
金鴻順企業有限公司 2017/08/24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使勞工從事有機溶劑作業,未每6個月監測有機溶劑(甲苯)濃度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60203697號) 來源
玉盛國際企業有限公司 2017/08/2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機械(壓麵粉機)之掃除,未停止機械運轉及送料,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3624號) 來源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工作場所平台之前後側邊緣(高度約4.5公尺),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握把等防護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3837號) 來源
有晟實業有限公司 2017/08/29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16條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置之衝壓機械(衝床),有導致捲夾危害勞工之虞,將雙手操作更換為腳踏式操作之操作切換開關,未有符合連鎖防護式、拉開式、感應式或掃除式之安全機能,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3839號) 來源
欣業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0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第250條及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衝壓機械,未具有安全護圍、安全模,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另製管作業區製管機馬達之轉軸,未有護罩、護圍等設備,及勞工在有觸及高導電性接地物之鋼板上使用之交流電焊機 (無負載時二次側量測電壓為64.3伏特),未有自動電擊防止裝置。(勞職授字第1060203929號) 來源
和昌精密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04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廠內清洗作業區室內場所處置、使用第二種有機溶劑(正己烷)之作業場所,未於該場所每6個月監測其濃度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602003901號) 來源
乾佑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0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5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勞工在有觸及高導電性接地物之鋼板上使用之交流電焊機 (無負載時二次側量測電壓為78.4伏特),未有自動電擊防止裝置。(勞職授字第1060204011號) 來源
旭嶸紙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1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8條第1項第5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款使勞工從事芯紙接紙機(該機為電腦數值控制之自動化機械)牽紙作業有危害勞工之虞,未設置護罩、護圍或具有連鎖裝置之安全門等設備,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4085號) 來源
燿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13 優先管理化學品之指定及運作管理辦法第6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4條第2項使用之化銅還原劑(含甲醛15%),屬致癌物質一級之優先管理化學品,未將運作者基本資料及優先管理化學品運作資料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勞職授字第1060203947號) 來源
燿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15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6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3條第1項為第一類事業且勞工人數在1000人以上,未於總機構或其他地區事業單位設直接隸屬雇主之專責一級管理單位,及未置甲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師及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各1人。(勞職授字第1060203994號) 來源
宏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2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45條、第48條第1項、第5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勞工使用施工架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施工架未以斜撐材作適當而充分之支撐;對於施工架之基礎地面未平整、夯實緊密,亦未襯以適當材質之墊材,以防止滑動或不均勻沈陷;其對於施工架之工作臺(寬度1.2公尺)未舖滿密接之踏板,亦未綁結固定,使其無脫落或位移之虞;對於裝有腳輪之移動式施工架之腳部未以有效方法固定之(腳輪未煞車)。(勞職授字第1060203972號) 來源
台昌樹脂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26 有機溶劑中毒預防規則第26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7條、12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室內場所使用第二種有機溶劑(甲苯)容器,未將該容器予以密閉或堆積於室外之一定場所;對於室內場所使勞工有暴露於有害氣體、蒸氣(於從事第二種有機溶劑或混存物之作業(甲苯)),未置備適當安全衛生防護具,並使勞工確實使用;對於荷重在1公噸以上之堆高機未指派經特殊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人員操作。(勞職授字第1060204235號) 來源
三恒金屬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26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第2款、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鑄造區室內場所處置、使用第二種有機溶劑(甲醇)之作業場所,未於該場所每六個月監測其濃度一次以上;鑄造區室內場所(研磨區使用綠細砂從事研磨作業)有特定粉塵作業場所,未於該場所每6個月監測其濃度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60204231號) 來源
三恒金屬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26 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12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鑄造區室內場所使勞工從事研磨(綠細砂)有特別危害健康之粉塵作業,未依附表10所定項目實施特殊健康檢查(勞職授字第1060204232號) 來源
虹京金屬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27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第4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儲存區內處置或使用特定化學物質(如硫酸)之作業場所,未於該場所每6個月監測其濃度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60204142號) 來源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 2017/09/2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4條第1項、第243條第1項及鍋爐及壓力容器安全規則第3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2公尺以上平台邊緣未設置圍欄、握把等防護措施;所設置之空氣壓縮機(電壓380伏特)未設置高敏感度、高速型之漏電斷路器;第一種壓力容器(立式高壓閃化槽)及第二種壓力容器(空氣壓縮機),其壓力錶之刻度板上,未標示最高使用壓力位置。(勞職授字第1060204145號) 來源
林忠賀(即大圓油漆工程行) 2015/07/0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之規定,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對於進入營繕工程作業場所從事油漆粉刷作業(高度約168公分),未使勞工正確戴用安全帽,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之規定,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40202208號) 來源
巨道營造有限公司 2015/07/0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0條第1項第1款、第46條第1項第2款、第59條第1項第4款、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害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懸吊式施工架、高度5公尺以上施工架等之構築,未事先就預期施工時之最大荷重,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置備施工圖說,並指派所僱之專任工程人員簽章確認強度計算書及施工圖說;對施工架構件之連接部分或交叉部分,未以適當之金屬附屬配件確實連接固定;未依規定於施工架上不得放置動力機械及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115號) 來源
彰晟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07/0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2~4樓樓梯、2樓樓板邊緣)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依規定於該處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556號) 來源
國城營造有限公司 2015/07/0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4樓及5樓樓板)開口部分、外牆施工架工作臺(高度約15.3公尺),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依規定於該處樓板設置護欄或安全網、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內側設置交叉拉桿、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572號) 來源
南仁湖育樂股份有限公司 2015/07/1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升降機之升降路各樓出入口門,未有連鎖裝置(功能異常),使搬器地板與樓板相差7.5公分以上時,升降路出入門不能開啟之。(勞職授字第1040202559號) 來源
新月盛營造有限公司 2015/07/1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3.2公尺)之屋頂場所作業時,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3.2公尺)之屋頂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727號) 來源
森碁營造有限公司 2015/07/1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條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工作場所(4樓樓板)動線,未落實防止跌倒之危害;對其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易生職業災害,未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勞職授字第1040202426號) 來源
精英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7/1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高度2公尺以上之天井內側施工架工作臺(高度16~25.6公尺)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施工架工作臺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809號) 來源
和億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7/1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高度約3.4公尺至5.1公尺)及污水池2樓樓板東北側邊緣(高度約3公尺)等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依規定於外牆施工架工作臺設置護欄(下拉桿、內側交叉拉桿)及於污水池2樓樓板東北側邊緣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外牆施工架)作業,未依規定設置使能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874號) 來源
劉懿豎 2015/07/2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依規定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3.2公尺)之場所作業,未依規定設置安全上下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212號) 來源
久聯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07/2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77條第1項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有易燃液體之蒸氣(環己烷等閃火點65度以下之有機溶劑)滯留,而有火災、爆炸之虞,使用之電線等未具有適合於其設置場所危險區域劃分使用之防爆性能構造。(勞職授字第10402024871號) 來源
聖恩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7/2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工作場所負責人對於高度在2公尺以上(高約22尺)之外牆施工架拆除作業有立即發生危險之虞,未「指揮」命令停止該危險作業;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外牆施工架三角托架平臺開口部分,未設護欄或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之措施,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亦未對於該場所墜落危害「連繫調整」其工作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致勞工有發生職業災害之虞。(勞職授字第1040202384號) 來源
隆興營造有限公司 2015/07/2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0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及吊料口)開口部分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害之虞,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高度5公尺以上施工架之構築及拆除,未事先就預期施工時之最大荷重,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置備施工圖說,並指派所僱之專任工程人員簽章確認強度計算書及施工圖說。(勞職授字第1040202566號) 來源
誠實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7/2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10樓管道間及樓梯)開口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害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492號) 來源
榮金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07/3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機房1樓板、月台延伸雨棚以及主站筏基及地樑等)開口邊緣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害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防止墜落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611號) 來源
明成鐵工業廠 2015/08/0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應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269號) 來源
東生營造有限公司 2015/08/0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8條、第243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工作場所有物體飛落之虞者,未依規定供給安全帽等防護具使勞工戴用;對於使用對地電壓在150伏特以上移動式電動機具(220伏特空氣壓縮機電路開關),為防止因漏電而生感電危害,未設置適合其規格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害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欄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594號) 來源
宜陽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0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高度2公尺以上(3樓~9樓樓板)開口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欄,施工架工作臺內側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959號) 來源
北昌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0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0條及第48條第1項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1樓排架開口及外部施工架間工作台)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度5公尺以上施工架之構築,未事先就預期施工時之最大荷重,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置備施工圖說,並指派所僱之專任工程人員簽章確認強度計算書及施工圖說;未建立按施工圖說施作之查驗機制,工作臺寬度未在四十公分以上。(勞職授字第1040202712號) 來源
朝穩企業有限公司 2015/08/0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8條第1項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差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害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度5公尺以上施工架,工作臺寬度未在四十公分以上並舖滿密接之踏板。(勞職授字第1040202442號) 來源
齊裕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0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條、第19條第1項、第40條第1項、第48條第1項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等易生職業災害者,未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對於高差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場所作業,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5公尺以上施工架,未事先就預期施工時之最大荷重,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置備施工圖說;工作臺寬度未在四十公分以上並舖滿密接之踏板。(勞職授字第1040202419號) 來源
長欣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1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3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地面及樓板)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不能藉梯子或其他方法安全完成之2公尺以上高處營造作業,未設置適當之施工架。(勞職授字第1040202751號) 來源
國城營造有限公司 2015/08/1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內側開口、G棟排風管道間開口、1樓施工架)開口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勞職授字1040202777號) 來源
皇欽室內裝修工程有限公司 2015/08/1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2項、第40條第1項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之規定,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第1款之職業災害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臨時吊料平台(高度約32公尺)從事石膏板吊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定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對於高度5公尺以上施工架之構築,未事先就預期施工時之最大荷重,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置備施工圖說,並指派所僱之專任工程人員簽章確認強度計算書及施工圖說,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之規定,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第1款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40202680號) 來源
信暐鋼構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1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3樓鋼樑上方)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40202704號) 來源
山發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1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第21樓層管道間及天井含施工架)作業場所,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第21樓層樓梯、電梯、管道間、天井含施工架及外牆施工架與結構體間隙)等作業場所,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863號) 來源
萬代福營造有限公司 2015/08/1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就作業人員進場管制及「協調」高架(處)工作場所安全措施;工作場所負責人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樓板邊緣模板組立作業有立即發生危險之虞,未「指揮」命令停止該危險作業;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開口部分,未設置護欄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亦未對於該場所墜落危害「連繫調整」其工作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勞職授字第1040202715號) 來源
中南海營造有限公司 2015/08/1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部施工架、2至4樓樓梯及樓板)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定於該處外部施工架開口部分設置雙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並於樓梯及樓板開口部分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745號) 來源
宏成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2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及3樓大講堂之施工架、2樓通風口)開口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害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851號) 來源
方隆工程有限公司 2015/08/2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起重機之吊具(從事人孔吊掛作業),為防止與吊架或捲揚眮接觸、碰撞,未裝設有過捲預防裝置。(勞職授字第1040202769號) 來源
長欣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2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支撐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支撐架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900號) 來源
常詠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2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0條第1巷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差2公尺以上之(3樓樓板)開口部分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5公尺以上施工架,未事先就預期施工時之最大荷重,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勞職授字第1040202929號) 來源
元順興營造有限公司 2015/08/2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5條第1項第3款、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場所作業時,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設置施工架供勞工作業,未在適當之垂直、水平距離處與構造物妥實連接,其間隔在垂直方向以不超過5.5公尺,水平方向以不超過7.5公尺為限。(勞職授字第1040202815號) 來源
李黃麗華(即尚進水電工程行) 2015/08/2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場所作業時,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819號) 來源
堡勝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09/0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4條第1項、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距地面高度約2.3公尺衝二區模具存放平台)之工作場所邊緣,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定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防護措施,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964號) 來源
得嘉營造有限公司 2015/09/03 營造安全衛生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0條第1項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及吊料口)開口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另對於懸臂式施工架及高度5公尺以上施工架之構築及拆除,未依規定事先就預期施工時之最大荷重,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置備施工圖說,並指派所僱之專任工程人員簽章確認強度計算書及施工圖說。(勞職授字第1040203050號) 來源
中福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9/1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地下室1樓樓板及夾層)開口部分,勞工有墜落危險之虞,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110號) 來源
崇巽有限公司 2015/09/1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地下室1樓樓板及夾層)開口部分,勞工有墜落危險之虞,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111號) 來源
遠揚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09/1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2樓移動式施工架工作臺)開口部分,未依規定設置護欄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149號) 來源
忠佑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9/2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支撐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支撐架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185號) 來源
京莊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9/2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支撐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支撐架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257號) 來源
陽明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9/2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支撐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支撐架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259號) 來源
億升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09/3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第196條第1項第2款、第224條第1項、第228條、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乾燥箱馬達轉軸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有護罩、護圍;天然氣開關閥未標示其開關方向;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夾層配件倉)之工作場所邊緣,未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等防護措施;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衝剪機械未具有安全護圍。(勞職授字第1040203289號) 來源
鋐廣鋼架有限公司 2015/09/3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2樓~6樓樓板)開口部分,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282號) 來源
有陞工程有限公司 2015/10/05 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第35條第2項第1款、第38條第1項第1款、第2、3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第23條第1、6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對勞工於高度2公尺以上以移動式起重機吊掛搭乘設備上從事作業時,未防止搭乘設備傾覆脫落;該搭乘設備(工作臺)未依規定妥予安全設計並經專業機構簽認;使用移動式起重機載人從事作業前,未依作業風險因素,事前擬訂作業方法、作業程序、安全作業標準及作業安全檢核表,使作業勞工遵行;未指派適當人員實施作業前檢點、作業中查核及自動檢查等措施;未使勞工正確戴用安全帽;提供勞工使用之安全帶強度不足且其材料、強度未符合國家標準,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之規定,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40203382號) 來源
有陞工程有限公司 2015/10/05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12條之1第1項、第7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3條第1項未依事業單位之規模、性質,訂定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計畫,要求各級主管及負責指揮、監督之有關人員執行(勞工人數在30人以下之事業單位,得以安全衛生管理執行紀錄或文件代替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計畫);未依規定訂定自動檢查計畫,實施自動檢查。(勞職授字第1040203399號) 來源
泓宜實業有限公司 2015/10/1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高壓氣體特定設備(液化丁烷儲槽)1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設備,未經勞動檢查機構或代行檢查機構檢查合格取得檢查合格證即行使用。(勞職授字第1040203409號) 來源
涷珜營造有限公司 2015/10/1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2~4樓樓梯開口)之開口部分,未設置護欄,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內側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502號) 來源
上邑工程有限公司 2015/10/1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使勞工於高度2公尺以上(14樓女兒牆底部結構體)邊緣開口從事二丁掛磁磚作業時,未依規定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安全網或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因墜落而致勞工遭受危險之措施,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之規定,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40203506號) 來源
聚巨豐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16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7條第1項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勞工噪音暴露工作日8小時日時量平均音壓級85分貝以上之作業場所(如成型組及滾牙組),未於每6個月監測噪音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40203480號) 來源
恒耀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16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7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對設有中央管理方式之空氣調節設備之建築物室內作業場所(如辦公室),未於每6個月監測二氧化碳濃度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40203500號) 來源
瀚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20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置動力驅動之衝壓機械(衝床)3台,未設連鎖防護式、雙手起動式、感應式、拉開式或掃除式安全裝置之一。(勞職授字第1040203307號) 來源
允泰國際企業有限公司 2015/10/2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勞工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C型鋼架(高度7公尺)上作業時,未以架設施工架或其他方法設置工作臺,且未張掛安全網;使勞工使用安全帶時,未設置足夠強度之必要裝置或安全母索,供安全帶鉤掛。(勞職授字第1040203557號) 來源
利榮營造有限公司 2015/10/2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20條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7樓升降機升降路開口部分(高度約19.2公尺)設置之護欄,未依規定於該處設置具有高度90公分以上之上欄杆、高度在35公分以上,55公分以下之中間欄杆或等效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656號) 來源
佳憲水電工程有限公司 2015/10/2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5條第1項、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屋頂邊緣開口(高度6.3公尺)處從事樹枝修剪工作時,未依規定架設施工架或其他方法設置工作台;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之規定,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40203708號) 來源
台灣鄭美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2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使用之鍋爐1座(其傳熱面積為211平方公尺,最高使用壓力為每平方公分10公斤),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設備,其操作人員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合格即行操作。(勞職授字第1040203560號) 來源
遠雄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2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完成營建用升降機1座(積載荷重:900公斤),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未經勞動檢查機構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代行檢查機構檢查合格即予使用。(勞職授字第1040203680號) 來源
仕強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3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集水井(1k+650)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703號) 來源
捷揚營造有限公司 2015/11/0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外牆施工架(高約13.6公尺)工作臺,未設置護欄(內交叉拉桿、下拉桿)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818號) 來源
國立體育大學 2015/11/0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游泳池室內池二樓平台高度4.7公尺)從事開窗作業,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亦未採用安全網。(勞職授字第1040203740號) 來源
安倉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11/1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施工架第1至2層(高度約1.7至3.4公尺)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亦未對於該等場所墜落危害「連繫與調整」其工作場所之必要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致勞工有發生職業災害之虞。(勞職授字第1040203847號) 來源
森耕工程有限公司 2015/11/1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勞工於施工架第1至2層(高度約1.7至3.4公尺)之場所從事作業時,勞工有遭受墜落之虞,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849號) 來源
麥箖有限公司 2015/11/1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16條第1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對於就業場所(倉庫前停車棚)作業之堆高機,未使駕駛者離開其位置時將貨叉放置於地面,並將原動機熄火,致發生勞工自停車棚支架經由堆高機頂蓬處返回地面時,因左腳碰觸堆高機桅桿之啟動桿,致其頭部被夾在堆高機桅桿與頂蓬支架間,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40203905號) 來源
欣昱晟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11/1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26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電氣箱前置放雜物,未保持有水平工作空間(未依規定對於600伏特以下之電氣設備前方,至少應有80公分以上之水平工作空間)。(勞職授字第1040203764號) 來源
瑞助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11/1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入口處雨遮型鋼上方開口部分,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入口處雨遮型鋼上方場所(高差超過1.5公尺),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892號) 來源
陳平順(即松樺工程行) 2015/11/1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13條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使勞工於構造物(混凝土地界及其上方之圍籬)有發生倒塌之虞之場所作業,未設置防止發生倒塌之設施,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40203923號) 來源
逸家工程有限公司 2015/11/2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5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從事庫板隔間工程時,勞工站立於合梯約2.4公尺處作業,使用合梯(總高度3公尺)於2公尺以上作業,未採取勞工防止墜落措施。(勞職授字第1040203983號) 來源
協侑營造有限公司 2015/11/2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未設置護欄(內側交叉拉桿、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亦未對於該場所2公尺以上處所墜落危害「連繫調整」其工作場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致勞工有發生職業災害之虞。(勞職授字第1040204000號) 來源
中懋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2015/11/3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處置或使用特定化學物質(硫酸)之作業場所,未每6個月監測其濃度一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40204029號) 來源
精英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2015/12/0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勞工於外牆施工架(高度約6.8公尺)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及其部分工作臺開口部分未設置護欄(交叉拉桿、下拉桿)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未對於該等場所墜落危害「連繫與調整」其工作場所之必要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致勞工有發生職業災害之虞。(勞職授字第1040204089號) 來源
駿丞企業有限公司 2015/12/0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外牆施工架工作臺(高度約6.8公尺)開口部分從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之虞,未設置護欄(交叉拉桿、下拉桿)等防止墜落之措施,亦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4090號) 來源
豐榮營造有限公司 2015/12/0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或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措施;對於高差1.5公尺以上(約4公尺之屋頂)鋼構場所作業,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4093號) 來源
徐志豪(即永全鷹架工程行) 2015/12/1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3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使勞工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拉梯從事施工架三角架(高約4.2公尺)拆除作業,未依規定於2公尺以上高處營造作業設置適當之施工架,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40204252號) 來源
建豪環保企業有限公司 2015/12/1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21條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使勞工從事車輛系營建機械(鏟裝機)之修理或附屬裝置之安裝、拆卸等作業時,未就該作業指定專人負責決定作業順序並指揮作業,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40204265號) 來源
新光華造紙股份有限公司 2015/12/1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廠房內所設複捲機底部設有導電良好之金屬板,並於該金屬板上設有2部移動式送風馬達(電壓220伏特),未於該送風馬達之電路上設置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勞職授字第1040204130號) 來源
增誠科技有限公司 2015/12/1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7條第3項供應防爆型氣體偵測器(共計73台),事前未依規定於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申報網站登錄,並於其產製或輸入之產品明顯處張貼安全標示,以供識別。(勞職授字第1040204256號) 來源
得勝起重工程有限公司 2015/12/1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勞工於安全支撐水平樑(高度分別約為5公尺、7公尺)上從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之虞,未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40204292號) 來源
國洲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12/1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勞工於安全支撐水平樑(高度分別為5公尺、7公尺)上從事作業,未設置安全母索系統,亦未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亦未對於該等場所墜落危害「連繫與調整」其工作場所之必要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致勞工有發生職業災害之虞。(勞職授字第1040204293號) 來源
陳坤利(即全通水電工程行) 2015/12/1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約4.2公尺)之屋頂從事太陽光電發電系統機電安裝作業,有墜落之危害,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勞職授字第1040204271號) 來源
億陽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12/1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承攬人勞工於高度2公尺以上(約4.2公尺)之屋頂從事太陽光電發電系統機電安裝作業,未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等,對具嚴重危害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亦未對於該場所之墜落危害「連繫與調整」其工作場所之必要安全防護或措施,亦即未採取積極具體作為要求承攬人依規定作業時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以防止墜落危害。(勞職授字第1040204272號) 來源
何玉萍(即磊鑫工程行) 2015/12/2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使勞工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從事營造作業,未於該施工架工作臺外側開口部分設置護欄(未置下拉桿)等防護設備,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40204362號) 來源
譚英義 2015/12/2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第1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使勞工於屋頂鋼樑開口部分欲從事敲除鋼樑上自攻螺絲作業(距地面高度約3公尺),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使其正確戴用;未於開口部分設置護欄、安全網及使勞工使用安全帶,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40204384號) 來源
木川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12/2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77條第1項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廠內噴漆室存有易燃液體之蒸氣(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及乙酸丁酯等閃火點攝氏65度以下之有機溶劑)而有火災爆炸之虞,使用之燈具及電氣箱,未具有適合於其設置場所危險區域劃分使用之防爆性能構造。(勞職授字第1040204295號) 來源
暉盛環保工程有限公司 2015/12/2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約4公尺塑膠分類工作平台)開口從事塑膠分類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防護具,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40204437號) 來源
盛傑營造有限公司 2015/12/3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營建用升降機1座(積載荷重:1000公斤),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未經勞動檢查機構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代行檢查機構檢查合格,即使用該營建用升降機從事作業。(勞職授字第1040204516號) 來源
真毅營造有限公司 2015/12/2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缺氧症預防規則第1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差2公尺以上(工作井深度10公尺)開口邊緣從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置護欄、護蓋、安全網或配掛安全帶之防墜設施;使勞工於缺氧危險場所或其鄰接場所作業時(工作井內部及周圍作業),未將有罹患缺氧症之虞之事項、進入該場所時應採取之措施、事故發生時之緊急措施及緊急聯絡方式、空氣呼吸器等呼吸防護具、安全帶等、測定儀器、換氣設備、聯絡設備等之保管場所、缺氧作業主管姓名公告於作業場所入口顯而易見之處所。(勞職授字第1040204352號) 來源
邱月嬌(即瑩昌工程行) 2016/01/1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第19條、第13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場所從事模板工程作業,未於該施工架工作臺開口部分,設置護欄(下拉桿),未使勞工使用安全帶、安全帽之措施及指派模板支撐作業主管於作業現場決定作業方法,指揮勞工作業、監督勞工確實使用個人防護具、確認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之有效狀況等規定事項,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0014號) 來源
宏坤營造有限公司 2016/01/1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4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模板工程高處作業,未依規定協議高架(處)危險作業,且未留存紀錄備查; 工作場所負責人對於模板工程高處作業,有立即發生危險之虞,未確實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命令其停止該危險作業;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開口部分未設置護欄(未置下拉桿),亦未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安全帽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亦未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處所墜落危害「連繫調整」其工作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對於該承攬人從事模板工程高處作業,亦未指導及協助承攬人相關安全衛生教育訓練、選任經訓練合格之模板支撐作業主管於現場辦理規定事項。(勞職授字第1050200016號) 來源
京利工程有限公司 2016/01/1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4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模板工程高處作業,未協議高架(處)危險作業,且未留存紀錄備查;工作場所負責人對於模板工程高處作業,有立即發生危險之虞,未確實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命令其停止該危險作業;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內側開口部分未設置護欄(交叉拉桿及下拉桿),亦未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亦未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處所墜落危害「連繫調整」其工作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對於該承攬人從事模板工程高處作業,亦未指導及協助承攬人相關安全衛生教育訓練、選任經訓練合格之模板支撐作業主管於現場辦理規定事項。(勞職授字第1050200057號) 來源
周呈文(即大眾工程行) 2016/01/1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3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場所從事模板工程作業,未於該施工架工作臺內側開口部分設置護欄(交叉拉桿及下拉桿),未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之措施及未指派模板支撐作業主管於作業現場決定作業方法,指揮勞工作業、監督勞工確實使用個人防護具、確認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之有效狀況等規定事項,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0059號) 來源
蔡元旺 2016/01/1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49條第1款使勞工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屋頂(約10公尺)從事石綿瓦換修作業,不慎踏穿石綿瓦墜落地面,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0099號) 來源
賴明楷(即友誠工程行) 2016/01/1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5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2公尺以上高處營造作業(右鄰2樓閣樓磚牆修補作業),未設置適當之工作臺。(勞職授字第1040204412號) 來源
陳國寶 2016/01/2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8條第1項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使勞工於雨遮上(高度約4.5公尺)從事作業時,未於屋架上設置適當強度,且寬度在30公分以上之踏板,並於下方適當範圍裝設堅固格柵或安全網等防墜設施,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0154號) 來源
隆大營建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1/2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0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工區現場使用之合梯不符法規規定(踏板寬度不足、繫材強度不足、未具安全之防滑梯面) ;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結構物外牆施工架從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置內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部份。(勞職授字第1050200182號) 來源
得勝起重工程有限公司 2016/01/2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勞工於安全支撐水平樑(高度約3.2公尺)上從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之虞,未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0321號) 來源
協侑營造有限公司 2016/01/2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勞工於安全支撐水平樑(高度約3.2公尺)上從事作業,未設置安全母索,未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亦未對於該等場所墜落危害「連繫與調整」其工作場所之必要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致勞工有發生職業災害之虞。(勞職授字第1050200323號) 來源
宥穎工程有限公司 2016/01/3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陰井邊緣開口部分(深度約4.5公尺)從事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未設置符合規定之護欄、護蓋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369號) 來源
中鼎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02/1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勞工於電氣室施工架(高度約3.4公尺)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其工作臺開口部分未設置護欄(交叉拉桿、下拉桿)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亦未對於該等場所墜落危害「連繫與調整」其工作場所之必要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致勞工有發生職業災害之虞。(勞職授字第1050200503號) 來源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 2016/02/0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5條第1項、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在高度2公尺(約3.2公尺樹上)以上之處所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未以架設施工架或其他方法設置工作台;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0385號) 來源
岱盟工程有限公司 2016/02/1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高度2公尺以上之夾層樓板(約為4.2公尺)開口部分從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之虞者,未設置安全母索及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0479號) 來源
成中恆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2/1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勞工於夾層樓板(約4.2公尺)開口部分未設置護欄、安全網,未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未對於該等場所墜落危害「連繫與調整」其工作場所之必要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0480號) 來源
南京新星記營造廠有限公司 2016/02/1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營建用升降機1座(積載荷重:900公斤),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未經檢查合格取得檢查合格證即予使用。(勞職授字第1050200481號) 來源
盛遠土木包工業 2016/02/1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勞工於345Kv電氣室施工架工作臺(高度約3.4公尺)開口部分從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置護欄(交叉拉桿、下拉桿);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505號) 來源
寶慶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2/1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6樓電梯間等)開口部分作業時,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護欄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555號) 來源
豐源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2/1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固定式起重機(吊升荷重:12.735噸/5噸)2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未經檢查合格取得檢查合格證即予使用。(勞職授字第1050200515號) 來源
泰濂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2/22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置之衝剪機械(折床及沖壓床),未設置安全護圍;升降機之升降路各樓出入口門,未有連鎖裝置,使搬器地板與樓板相差7.5公分以上時,升降路出入口門不能開啟之。(勞職授字第1050200390號) 來源
禾峰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2/2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營建用升降機2座(積載荷重:960公斤),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未經檢查合格取得檢查合格證即予使用。(勞職授字第1050200507號) 來源
彰原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2/2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5樓至7樓樓梯及樓板)邊緣開口部分作業時,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置護欄、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581號) 來源
吉米營造有限公司 2016/02/2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部施工架工作臺(高度2公尺~32公尺)從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內側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621號) 來源
允久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02/2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車道上方平臺(高約6.7公尺)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且具有嚴重危害勞工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亦未對該場所墜落之危害「連繫調整」其工作必要之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0641號) 來源
貫銓營造有限公司 2016/02/2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工地A棟2樓樓板至10樓屋突區域(高度3.4~29.1公尺)及B棟2樓樓板至11樓屋突區域(高度3.4~32.3公尺)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從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593號) 來源
安平商行 2016/02/2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吊升荷重5公噸移動式起重機(車號665-BS)1座,其吊升荷重為五公噸,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未經檢查合格取得檢查合格證即予使用。(勞職授字第1050200626號) 來源
元華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0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設置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吊升荷重11.3公噸固定式起重機),其操作人員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合格即行操作。(勞職授字第1050200518號) 來源
育綸通訊企業有限公司 2016/03/0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2樓頂屋突,高度約2.9公尺)開口部分從事基地台天線護板維護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284號) 來源
良和營造有限公司 2016/03/0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內側設交叉拉桿、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差1.5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650號) 來源
泛亞工程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0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第25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橋面板上施工架及工作台)開口邊緣從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措施;對於高度差超過1.5公尺以上作業場所(橋樑箱室),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橋樑箱室內作業所使用之交流電焊機,未設置自動電擊防止裝置。(勞職授字第1050200590號) 來源
萬代福營造有限公司 2016/03/1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高度約34公尺)從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內側交叉拉桿及內側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787號) 來源
辰鋼電鍍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04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第4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處置或使用特定化學物質(硫酸及鎳等化物)之作業場所,未每6個月監測其濃度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50200704號) 來源
遠東新世紀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0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設置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設備(鍋爐3座),其操作人員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合格即行操作。(勞職授字第1050200766號) 來源
鑫鎂工程企業有限公司 2016/03/1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設置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吊升荷重3公噸以上之移動式起重機),其操作人員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合格即行操作。(勞職授字第1050200842號) 來源
鑫鎂工程企業有限公司 2016/03/1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設置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吊升荷重3公噸以上之移動式起重機),其操作人員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合格即行操作,於作業過程中因不熟悉操作方法及操作不當,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0844號) 來源
麗明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1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勞工在牌樓(高度約2.4公尺)及屋突樓(高度約2.8公尺)開口部分從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安全網等、安全母索及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護措施;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未對於該等場所墜落危害「連繫與調整」其工作場所之必要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0852號) 來源
張晉維 2016/03/1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8條、第11條之1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屋頂(具有採光罩),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工地外牆施工架與鄰房之境界線處設置圍籬,並於明顯位置裝設警告標示;未提供勞工適當之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0769號) 來源
韋立營造有限公司 2016/03/1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屋頂(具有採光罩),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工地外牆施工架與鄰房之境界線處設置圍籬,並於明顯位置裝設警告標示,致承攬人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0770號) 來源
大舜鈑金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1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設置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吊升荷重3公噸以上固定式起重機),其操作人員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合格即行操作。(勞職授字第1050200897號) 來源
生達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1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4款與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易引起火災及爆炸危險之場所(T01廢水廠儲存甲苯及二甲苯廢溶液),未依規定設置協議組織,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並「指揮」,且亦未指導協助再承攬人之安全衛生教育。(勞職授字第1050200900號) 來源
協崑工程有限公司 2016/03/1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設置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吊升荷重3公噸以上固定式起重機),其操作人員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合格即行操作。(勞職授字第1050200906號) 來源
吳長昇事業有限公司 2016/03/2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8條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從事整經機下盤頭(捲胴)作業有危害勞工之虞,未設置護罩、護圍或具有連鎖裝置之安全門等設備,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0958號) 來源
鋐泰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2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高度約25公尺),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外側設置下拉桿及內側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923號) 來源
致遠興業有限公司 2016/03/3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構臺(約12公尺)及其上下設備入口端通道開口部分從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041號) 來源
遠東新世紀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1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1條、第22條第2項、第78條、第2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勞工工作場所之通道,未保持不致使勞工跌倒、滑倒、踩傷等之安全狀態,或採取必要之預防措施;電加熱器外蓋高溫熱表面,未設置警示標誌;對於具有捲入點之三輪機,有危害勞工之虞,未設護圍防護等設備;沈水泵浦(電壓440v),未設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勞職授字第1050201126號) 來源
德億營造有限公司 2016/04/1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工地2樓樓板至12樓屋突區域(高度約7~45公尺)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該處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920號) 來源
業豐營造有限公司 2016/04/1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2公尺以上施工架工作臺開口部分,未設置護欄(交叉拉桿、下拉桿)、護蓋(托架式補助板料)或安全網(長條型防墜網);未使勞工使用安全帶及樓梯(高度約3公尺)開口部分,未設置護欄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未對於該等場所墜落危害「連繫與調整」其工作場所之必要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1253號) 來源
業豐營造有限公司 2016/04/1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2公尺以上施工架工作臺及樓梯(高度約3公尺)等開口部分從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施工架設置護欄(交叉拉桿、下拉桿)、護蓋(托架式補助板料)或安全網(長條型防墜網)及樓梯設置護欄。(勞職授字第1050201254號) 來源
吉豐營造有限公司 2016/04/1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屋突處施工架工作臺(高約8.5公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之虞,未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978號) 來源
新宏興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1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差2公尺以上(約12.5公尺工作井)開口部分從事作業,使用垂直固定梯上下,其該固定梯未設置護籠,勞工有遭受墜落之虞,未採用符合國家標準14253規定之背負式安全帶及捲揚式防墜器。(勞職授字第1050201203號) 來源
晉豪營造有限公司 2016/04/1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高度12公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勞職授字第1050201336號) 來源
濟業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2016/04/2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外牆施工架工作臺(高度約20公尺),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內側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332號) 來源
辰宇機電有限公司 2016/05/0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5條第1項、第256條、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從事緊急照明燈更換活線作業(高度在2公尺以上),未戴用絕緣用防護具或使用活線作業用器具或其他類似之器具;未架設施工架或其他方法設置工作台及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勞職授字第1050201551號) 來源
慶讚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5/1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北側牆結構上(高度約8.5公尺)從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安全母索等防護設備,未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未確實巡視;未對於該等場所墜落危害連繫與調整其工作場所之必要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1597號) 來源
曹添祥 2016/05/1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北側牆結構(高度約8.5公尺)上從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之虞,未依規定設置安全母索,未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1598號) 來源
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 2016/05/1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06條、第28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用之高壓氣體容器(壓力約25kg/cm2),未標明所裝氣體之品名(外標氧氣但實際內裝二氧化碳),亦未加以固定;對於作業中有物體飛落或飛散,致危害勞工之虞,未備置適當之安全帽及其他防護。(勞職授字第1050201200號) 來源
聯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05/1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7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勞工有暴露於含琥珀酸單[2-[(2-甲基-丙烯酰基)氧]乙基]酯有害物,未置備適當防護具,並使勞工確實使用。。(勞職授字第1050201727號) 來源
常欣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5/2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樓梯間(高度約3公尺)及A棟1至4樓管道間開口部份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479號) 來源
國森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6/0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第17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馬達之傳動帶等有惟和勞工之虞之部分,未設護罩等設備;儲存區等場所有易燃液體之蒸氣(甲苯、丙酮、正己烷、丁酮、乙酸乙酯等閃火點攝氏65度以下之有機溶劑)而有火災爆炸之虞,使用之電氣箱、電風扇、廣播器、攝影機及插座等未具有適合於其設置場所危險區域劃分使用之防爆性能構造。(勞職授字第1050201938號) 來源
祐翔營造有限公司 2016/06/2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7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勞工從事露天開挖作業,垂直開挖深度在1.5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最大開挖深度3.5公尺),勞工有遭受土石崩塌危險之虞,未於該場所設置擋土支撐。(勞職授字第1050202283號) 來源
盛傑營造有限公司 2016/07/0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約3.4公尺)結構體西側及屋突樓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交叉拉桿、下拉桿、護蓋或安全網;未設置安全母索及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2355號) 來源
富泰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7/1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8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場所作業,未設置內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措施,施工架工作臺(施工踏板)寬度未達40公分。(勞職授字第1050202466號) 來源
聯鑫營造有限公司 2016/07/1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2樓至3樓)之施工架工作臺,未設置內外側下拉桿、內側交叉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528號) 來源
泰吉金屬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0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約3.5公尺)之冷卻設備上方巡視故障之送風機,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未設置安全母索及未使勞工使用安全帶、安全帽等防護具,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2775號) 來源
建順煉鋼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0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5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在良導體鐵板上作業,使用之交流電焊機未有自動電擊防止裝置(現場量測該交流電焊機無負載二次側電壓為75伏特)。(勞職授字第1050202760號) 來源
長虹塑膠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0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3條、第9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升降機之升降路各樓出入口,未裝置構造堅固平滑之門(內門及2樓外門損壞),未有安全裝置;未有連鎖裝置。(勞職授字第1050202777號) 來源
頡欣機械有限公司 2016/08/1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0條、第177條第1項第3款、第243條第1項、第25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固定式起重機之吊具,未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對於噴漆室作業場所有易燃液體(甲苯)之蒸氣,使用之電氣機械、器具或設備,未具有適合於其設置場所危險區域劃分使用之防爆性能構造;對於加工區使用對地電壓220伏特之移動式切割機,未於各該電動機具之連接電路上設置適合其規格,具有高敏感度、高速型,能確實動作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使用之交流電焊機,未有自動電擊防止裝置(無負載時二次側量測電壓為73.5V)。(勞職授字第1050202933號) 來源
林洋陞 2016/08/1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貨櫃屋屋頂(高度約2.3公尺)從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之虞,未設置安全母索,未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2846號) 來源
中鼎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1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48條第1項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部分施工架工作臺(高度約10公尺)踏板,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將該處踏板綁結固定,使其無脫落或位移之虞。(勞職授字第1050203047號) 來源
台懋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2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深2.3公尺桶槽)桶槽邊緣,勞工有墜落危險之虞,未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握把、覆蓋等防護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2987號) 來源
舜展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2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及第243條第1項、第25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使用對地電壓220伏特之移動式切割機及移動式風扇,未於該電動機具之連接電路上設置適合其規格,具有高敏感度、高速型,能確實動作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使用之交流電焊機(無負載時二次側量測電壓分別為61.1伏特及68.1伏特),未有自動電擊防止裝置。(勞職授字第1050203114號) 來源
宏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2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固定式起重機3座(吊升荷重 5公噸),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未經檢查合格即予使用。(勞職授字第1050203064號) 來源
鴻欣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9/0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5條第1項、第73條第2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工作台開口及開挖區開口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安全網等防護設備;上下設備施工架,未在適當之垂直、水平距離處與構造物妥實連接;對於擋土支撐拆除,未擬訂拆除計畫據以執行(拔除鋼軌樁後未回填);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214號) 來源
周必先(即台灣省基隆市私立培德高職附設汽車駕駛人訓練班) 2016/09/0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83條、第108條、第2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室內工作場所之扇風機之葉片,未設護網或護圍等設備;工作場所貯存之高壓氣體,可燃性氣體(乙炔)及氧氣之鋼瓶,未分開貯存,亦未加固定及裝妥護蓋;使用之空氣壓縮機(220V),未裝設漏電斷路器,未將其金屬製外殼非帶電部分依規定接地。(勞職授字第1050203263號) 來源
悅華大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6/09/1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08條第1項、第29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工作場所之液化石油氣桶之貯存,未加固定;對於工作場所之冷凍櫃(-22度C),未於明顯易見之處所設置警告標示。(勞職授字第1050203375號) 來源
黃永鵬(即巧力行) 2016/10/0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5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堆置物料(鋁板),為防止倒塌危害,未採取繩索捆綁、擋樁等必要設施,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3639號) 來源
萬茂工業有限公司 2016/10/1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輸煤皮帶機下方(高度約29公尺)從事底板更換工作,勞工有墜落之虞,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等防護設備,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3798號) 來源
長益友室內裝修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0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0條第1項第3款、第281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3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站立高度2公尺以上之合梯(高度約2.4公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之虞,使用之合梯兩梯腳間未有金屬等硬質繫材扣牢,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或藉由高空工作車、設置適當之施工架等設施供勞工使用。(勞職授字第1050203618號) 來源
德昌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0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站立高度2公尺以上之合梯(高度約2.4公尺)組立天花板作業,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未確實巡視,未對於該等場所墜落危害連繫與調整其工作場所之必要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3673號) 來源
侑進工程有限公司 2016/10/1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2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15樓牆面模板角材置放於高處等場所,位能超過12公斤•公尺之物件(重約12公斤)有飛落之虞者,未予以固定妥善。(勞職授字第1050203676號) 來源
祺濬有限公司 2016/10/18 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第35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垂直高度20公尺以下之摩天輪維修平臺(高約6公尺)安裝之高處作業,使用移動式起重機之使用,應以吊物為限,不得乘載或吊升勞工從事作業。(勞職授字第1050203740號) 來源
佶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28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特定化學物質(硫酸)之作業場所,未每6個月監測其濃度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50203926號) 來源
六健工程有限公司 2016/11/2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49條第1款勞工從事低壓路燈線修復前置工作時(樹木修剪),因昇空車基座螺栓斷裂,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4439號) 來源
豐景順營造有限公司 2016/11/0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08條第1項、第230條第1項、第253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7條、第19條第1項、高架作業勞工保護措施標準第8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高壓氣體(氧、乙炔)鋼瓶未安穩放置及裝妥護蓋;使用之合梯未具堅固構造,梯腳間未具金屬硬質繫材及防滑絕緣腳座套,未具安全之防滑梯面;通路上使用臨時配線或移動電線;對於營造工程用之模板、施工架等材料拆除後,未採取拔除或釘入凸出之鐵釘、鐵條等防護措施;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外牆施工架作業場所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有飲酒之勞工,不得使其從事高架作業。(勞職授字第1050204048號) 來源
地健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11/0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第58條第1項第9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馬達之皮帶輪及皮帶有危害勞工之虞,未有護罩等設備;對於平札機,其作業有危害勞工之虞,未設有連鎖性能之安全門等設備(裝置已失效);升降機之升降路各樓出入口門,未有連鎖裝置,使搬器地板與樓板相差7.5公分以上時升降路出入口門不能開啟之。(勞職授字第1050204196號) 來源
新宜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2016/11/0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條、第11條之1、第19條第1項、第20條第1項、第45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第24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未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施工架開口設置之護欄,未具有高度在35公分以上,55公分以下之中間欄杆或等效設備;對於施工架未在適當之垂直、水平距離處與構造物妥實連接;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使用對地電壓在150伏特以上臨時電(220V),未於各該電動機具之連接電路上設置漏電斷路器。(勞職授字第1050204121號) 來源
達昱營造有限公司 2016/11/1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及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使用對地電壓在150伏特以上之臨時電箱(220V),未於各該電動機具之連接電路上設置適合其規格,具有高敏感度、高速型,能確實動作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勞職授字第1050204227號) 來源
振源營造有限公司 2016/11/1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高度約2公尺至10.2公尺)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內側交叉拉桿及內外側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284號) 來源
精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11/16 有機溶劑中毒預防規則第20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77條第2項、第287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用有機溶劑(丙酮)擦拭機台,未使有機溶劑作業主管監督個人防護具之使用;對提供給勞工使用之個人防護具(呼吸防護具)之使用未依國家標準 CNS 14258 Z3035 4.3.2規定進行面體與顏面間之密合檢查;未置備適當之防護具(防毒面具)使勞工確實使用。(勞職授字第1050204222號) 來源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0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54條、第25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電路開路之開關於作業中,未上鎖或標示「禁止送電」、「停電作業中」,未將該停電作業範圍以藍帶或網加圍,並懸掛「停電作業區」標誌,有電部分則以紅帶或網加圍,並懸掛「有電危險區」標誌;對於高壓或特高壓電路,非用於啟斷負載電流之空斷開關及分段開關(隔離開關) ,為防止操作錯誤,未設置足以顯示該電路為無負載之指示燈或指示器,使操作勞工易於識別該電路確無負載,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4575號) 來源
台灣林內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16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95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8條、第22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以動力驅動之衝剪機械(摺床),未具有安全護圍等防護裝置;使用手持式研磨機之研磨輪,未設置護罩;CNC銑床於運轉中,有危害勞工之虞,未設置具有連鎖性能之安全門無=等設備;對於高度在2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邊緣及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握把、覆蓋等防護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4705號) 來源
林金發 2016/12/1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8條第1項、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勞工於易踏穿材料(塑膠採光浪板)構築之屋頂從事維修作業,未頂規劃安全通道,未設置適當強度且寬度在30公分以上之踏板,未設堅固格柵或安全網等防墜設施,未指定屋頂作業主管於現場辦理規定事項。(勞職授字第1050204717號) 來源
敬鵬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2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98條第1項、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第50條、第2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化學設備管路之維修作業,未將閥等加鎖,使其無法擅動,未設有不准開啟之標示或設監視人員監視;未使勞工於作業中確實使用適當防護具;供輸原料材料及其他物質於特定化學設備(含氨9%),未於勞工易見之處標示該原料、材料及其他物料之種類,輸送對象設備及其他必要事項。(勞職授字第1050204719號) 來源
雍銓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2016/12/2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71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管道露天開挖作業,連城路口管道開挖(2.5m深度)未依擋土支撐圖說按圖施作。(勞職授字第1050204903號) 來源
鑫業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01/0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8條第5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自動化機械(自動電鍍機)具有危險之部分,未設置護罩、護圍或具有連鎖性能之安全門等設備,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5040號) 來源
日揚公寓大廈管理維護有限公司 2017/01/0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49條第1款使勞工使用220伏特高壓清洗機於潮濕之景觀池內進行清洗作業,未具有高敏感度、高速型,能確實動作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失效),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5102號) 來源
華揚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1/0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2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起重機之運轉,未於運轉時採取防止吊掛物通過人員上方及人員進入吊掛物下方之設備或措施,使用吊掛用載具(太空包),未有足夠強度,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0029號) 來源
祐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01/09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使用甲苯作業場所(屬有機溶劑中毒預防規則規定之第二種有機溶劑),未每6個月監測其濃度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50205087號) 來源
強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1/13 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第23條、第3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處置丁類物質(硫酸)1公噸,未置備該物質等漏洩時能迅速告知有關人員之警報用器具及除卻危害之必要藥劑、器具等設施;未設置洗眼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227號) 來源
頭份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1/1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5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鋼胚儲放堆置(高度約1.8公尺),未採取擋樁、限制高度或變更堆積等必要設施。(勞職授字第1060200048號) 來源
李龍傑 2017/02/0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49條第1款使勞工於高度2公尺以上(約5.6公尺)屋頂從事鐵皮更換作業,發生墜落危害,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0405號) 來源
錦美紙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0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7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作業場所有易燃液體之蒸氣(甲醇、閃火點12度)有爆炸火災之虞,使用之電氣設備(燈具),未具有適合於其設置場所危險區域劃分使用之防爆性能構造。(勞職授字第1060200286號) 來源
賴榮貴(即超勤皮革洗衣店) 2017/02/08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使用有機溶劑(四氯乙烯)之作業場所,未每6個月監測其濃度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60200517號) 來源
立城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1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條、第19條第1項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第24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工作場所預留之鋼筋,未採取彎曲尖端或以加蓋、加套等防護措;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開口部分(結構物四周、電梯井施工架工作台及車道上方),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度差超過1.5公尺以上作業場所,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之上下設備;對勞工於作業中或通行時,有接觸移動電線,未有防止絕緣被壞引起感電危害之設施。(勞職授字第1060200243號) 來源
冠利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13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第4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對於電鍍作業處置及使用特定化學物質(鎳及其化合物)之作業場所,未每6個月監測其濃度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60200624號) 來源
名冠宏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13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第4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對於電鍍作業處置或使用特定化學物質(如氰化鈉、鎳及其化合物)之作業場所,未每6個月監測其濃度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60200625號) 來源
和昌精密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13 有機溶劑中毒預防規則第6條第1項第2款、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7條、第300條第1項第4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室內作業場所(組裝區)從事甲醇溶劑之作業,未設置密閉設備、局部排氣裝置或整體換氣裝置;對於勞工有暴露於(甲醇)有害氣體、蒸氣時,未置備適當安全衛生防護具,並使勞工確實使用;對於勞工8小時日時量平均音壓級超過85分貝時,未使勞工戴用有效之耳塞、耳罩等防音防護具。(勞職授字第1060200456號) 來源
台灣積水化成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1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0條、第177條第1項、第22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固定式起重機具之吊鉤或吊具,未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對於作業場所有易燃液體之蒸氣(苯乙烯等閃火點攝氏65度以下之有機溶劑),而有火災爆炸之虞,使用之電氣箱、插座、緊急照明燈及燈具等,未具有適合於其設置場所危險區域劃分使用之防爆性能構造;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重油桶槽頂及含浸區工作台等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握把、覆蓋等防護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0629號) 來源
台技塑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2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5條第1項、177條第1項、第224條第1項、第2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升降機之升降路各樓出入口門,未有連鎖裝置,使搬器地板與樓板相差7.5公分以上時,升降路出入口門不能開啟之;對於作業場所有易燃液體之蒸氣(甲苯及乙酸乙酯等閃火點攝氏65度以下之有機溶劑)、可燃性氣體(丙烷及丁烷)置劉,而有火災爆炸之虞,使用排風扇之電動機及電流流通之燈具等,未具有適合於其設置場所危險區域劃分使用之防爆性能構造;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放置平台等開口,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握把、覆蓋等防護措施;使用對地電壓在150伏特以上電動機具,未於連接電路上設置適合其規格,具有高敏感度、高速型,能確實動作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勞職授字第1060200759號) 來源
合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24 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第90條、第191條、固定式起重機安全檢查構造標準第45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機械之傳動軸、齒輪及傳動鍊條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設有護罩等設備;固定式起重機之吊鉤,未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裝有液鹼(氫氧化鈉)和硫酸之容器,有引起火災、危險之虞,未單獨儲放;固定式起重機吊升荷重1公噸操作用開關器按鈕未標示動作種類及動作方向。(勞職授字第1060200736號) 來源
猛揮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2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超過1.5公尺以上之(C棟天井)場所,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C棟3~7樓外牆、天井)、樓梯(D棟)及樓版(D棟RF、C棟夾層)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885號) 來源
夏嵩林(即永剛工程行) 2017/03/0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42條、第13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混凝土澆置作業前,未詳細檢查模板支撐各部份之連接及斜撐是否安全(牆模斜撐與地面僅以鐵釘固定),未指派模板支撐作業主管於作業現場實施檢點,檢查模板支撐材料,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0816號) 來源
台灣斯巴克環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2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2條、第31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有墜落危險之場所(車輛檢修廠),未確實禁止與工作無關之人員進入,且未有充分之光線,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1346號) 來源
大新竹廣告工程有限公司 2017/03/0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6條、第94條、第106條第1項、第108條第1項、第241條、第243條第1項、第246條、第284條第1項、第287條、有機溶劑中毒預防規則第1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鑽孔機等旋轉刃具作業,未明確告知並標示勞工不得使用手套;對於升降機各樓出入口及搬器,未明顯標示其積載荷重;對於高壓氣體容器(二氧化碳鋼瓶),使用時未固定;對於高壓氣體(二氧化碳鋼瓶)貯存處附近,任意放置其他物品;使用操作電壓220伏特之線鋸機,未於連接電路上設置適合其規格,具有高敏感度、高速型,能確實動作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電氣機具(電焊機兩座)之帶電部分,有因接觸 或接近致發生感電之虞,未設防止感電之護圍或絕緣被覆;對於以電焊從事熔接,熔斷等作業,未置備安全面罩,防護眼鏡及防護手套等,並使勞工確實戴用;對於勞工有暴露於有害氣體(噴漆作業)未置備適當安全衛生防護具,並使勞工確實使用;使勞工從事有機溶劑(噴漆)作業,未指定現場主管從事監督作業。(勞職授字第1060200665號) 來源
台灣惠爾得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02 優先管理化學品之指定及運作管理辦法第6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4條第2項使用甲醛(致癌物質第一級)之優先管理化學品,未於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日起6個月內報請備查。(勞職授字第1060200715號) 來源
安暘有限公司 2017/03/0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9條第1項、第108條第1項、第224條第1項、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固定梯之設置,未設有適當扶手;對於高壓氣體(二氧化碳)容器之貯存,未加固定;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清洗區域和烤漆區工作場所邊緣及開口部份,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等防護措施;以動力驅動之衝壓機械,未具有安全護圍。(勞職授字第1060200783號) 來源
信大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0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08條第1項、第241條、第2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壓氣體(乙炔及氧氣)容器,未分開貯存,未安穩置放並加固定及裝妥護蓋;交流電焊機之帶電部分,勞工於作業中有因接觸 或接近致發生感電之虞,未設防止感電之護圍或絕緣被覆;使用對地電壓在150伏特以上移動式高壓沖水機,未於各該電動機具之連接電路上設置適合其規格,具有高敏感度、高速型,能確實動作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勞職授字第1060200834號) 來源
豐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06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對於攪拌室內處置、使用第二種有機溶劑(甲苯、丙酮、異丙醇、環己酮、乙二醇丁醚)之作業場所,未每6個月監測其濃度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60200947號) 來源
南寶國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09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第4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對於廢水區處置或使用特定化學物質(如硫酸)之作業場所,未於每6個月監測其濃度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60201094號) 來源
展宇科技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1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7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倉庫區及現場二樓等場所有易燃液體之蒸氣(等閃火點攝氏65度以下之有機溶劑),而有火災爆炸之虞,使用開關箱、廣播器、攝影機、照明開關及電流流通之照明燈具等未具有適合於其設置場所危險區域劃分使用之防爆性能構造。(勞職授字第1060200960號) 來源
愛之味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16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對於包裝區室內場所處置、使用第二種有機溶劑(丙酮、丁酮、異丙醇)之作業場所,未每6個月監測其濃度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60201230號) 來源
台灣櫻宮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1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7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製造生產現場等場所有易燃液體之蒸氣(甲苯、二甲苯、丁酮、乙酸乙酯及乙酸丁酯等閃火點攝氏65度以下之有機溶劑),而有火災爆炸之虞,使用電氣箱、插座及插頭等未具有適合於其設置場所危險區域劃分使用之防爆性能構造。(勞職授字第1060201193號) 來源
三皇化工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1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5條第1項、第17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升降機之升降路各樓出入口門,未有連鎖裝置,使搬器地板與樓板相差7.5公分以上時,升降路出入口門不能開啟之;樹脂課等場所有易燃液體之蒸氣(甲苯、苯乙烯、甲醇及異丙醇等閃火點攝氏65度以下之有機溶劑),而有火災爆炸之虞,使用電風扇、警報指示燈、緊急照明燈、插座、電氣箱、插頭及電氣開關等未具有適合於其設置場所危險區域劃分使用之防爆性能構造。(勞職授字第1060201219號) 來源
元昶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27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使用有機溶劑(甲醇)之作業場所,未每6個月監測其濃度一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60201383號) 來源
康那香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2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暨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第3款受處分人於廠室內處置、使用第二種有機溶劑(甲苯、正己烷)之作業場所,未於該場所每6個月監測其濃度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60201386號) 來源
東方錶面工藝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27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7條第1項第3款、第8條第1項第4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對於噪音作業場所,未每6個月監測噪音1次以上;對於電鍍(鑄)作業場所使用鎳及其化合物作為電鍍原料,未每6個月監測其濃度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60201422號) 來源
石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0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設置高壓氣體特定設備(圓筒型液化石油氣貯槽)2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設備,其操作人員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合格即行操作。(勞職授字第1060201333號) 來源
基隆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1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第108條、第175條、第2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動力噴霧機之帶輪、皮帶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有護罩等設備;高壓氣體(乙炔及氧氣)之貯存,未分開貯存,未裝妥護蓋;對於收存危險物(柴油)之液槽車、儲槽等設備有因靜電引起爆炸或火災之虞,未採取接地或其他去除靜電之裝置;對於在潮濕場所使用對地電壓在220伏特之洗車機,為防止因漏電而生感電危害,未於連接電路上設置漏電斷路器。(勞職授字第1060201628號) 來源
天成元有限公司 2017/04/1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16條第1項第10款、第28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勞工搭載於堆高機之貨叉所承載貨物之托板、撬板及其他堆高機(乘坐席以外)部分;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未使其確實戴用安全帽。(勞職授字第1060201752號) 來源
政盟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13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對於從事有機溶劑(甲醇及二甲苯)作業,未每6個月監測有機溶劑濃度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60201701號) 來源
宜鋒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2017/04/2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條、第19條第1項、第40條第1項、第71條、第77條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0條、第116條第1項、第228條、第24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未採取彎曲、加蓋或加護套等防護設施;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沉箱開口處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對於沉箱工作井內懸吊式施工架工作台之構築,未事先就預期施工時之最大荷重,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置備施工圖說,及未建立按施工圖說施作之查驗機制;對於沉箱工作井深度在1.5公尺以上及有地面崩塌、土石飛落之虞時之露天開挖作業場所,未依地質及環境狀況,設置適當擋土支撐、邊坡保護等設施,未經具有地質、土木等專長人員簽認其安全性,未繪製施工圖說,並指派或委請前項專業人員簽章確認其安全性後按圖施作之;對於起重機具之吊鉤或吊具,未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對於就業場所作業之車輛機械,使車輛系營建機械供為主要用途以外之用途(使用吊籃作為工作井內之工作台使用);對於高度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沉箱工作井作業,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勞工於作業中通行時,有接觸移動電線之虞者,未有防止絕緣被覆破壞或老化等致引起感電危害之設施。(勞職授字第1060201696號) 來源
展宇科技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7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作業場所有易燃液體之蒸氣(丁酮、異丙醇及甲苯等閃火點攝氏65度以下之有機溶劑),而有引起火災及爆炸危險之虞,使用之電氣箱、排風扇、插座及電流流通之照明燈具等未具防爆性能構造。(勞職授字第1060201783號) 來源
億豐金屬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22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16條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置衝剪機械(衝床),於雙手操作更換為腳踏式操作時,未設置連鎖防護式等其他安全裝置,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2169號) 來源
大才營造有限公司 2017/05/2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8條、第19條第1項、第40條第1項、第45條第1項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高度2公尺以上之屋頂及鋼構開口部分等作業場所,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及未設置安全上下設備;對於勞工從事斜度大於34度(高底比為2比3)之屋頂作業者,未設置適當之護欄,支承穩妥且寬度在40公分以上之適當工作臺,未設置堅固錨錠之安全母索等裝置;對於廠房屋頂高度5公尺以上施工架上下設備構築,未以斜撐材作適當而充分之支撐,未於適當之垂直方向以不超過5.5公尺、水平方向以不超過7.5公尺為限之水平距離處與構造物妥實連接,未事先就預期施工時之最大荷重,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置備施工圖說,及未建立按施工圖說施作之查驗機制。(勞職授字第1060202337號) 來源
漢鴻交通有限公司 2017/05/3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41條、第243條第1項及鍋爐及壓力容器安全規則第3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工作場所使用之空氣壓縮機(使用電壓220V),其電源及繼電器開關之帶電部分,未設外蓋或其他防止感電之裝置;未於其連接電路上裝設漏電斷路器;未於其空氣筒之壓力表刻度板上,明顯標示最高使用壓力之位置。(勞職授字第1060202384號) 來源
冠博營造有限公司 2017/06/0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8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有易踏穿材料(天花板)之屋頂作業,未規劃安全通道,於屋架上設置適當強度,且寬度在30公分以上之踏板,並於下方適當範圍裝設堅固格柵或安全網等防墜設施。(勞職授字第1060202296號) 來源
金山壓鑄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07 工業用機器人危害預防標準第21條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於工廠內之工業用機器人可動範圍之外側所設置之圍柵,未依規定設置出入口標示並告知勞工於運轉中禁止進入,並應採取下列措施之一:(1)出入口應設置光電式安全裝置或安全墊(2)在出入口應設置門扉或張設支柱穩定、從其四周容易識別之繩索、鏈條等,且於開啟門扉或繩索、鏈條脫開時,其緊急停止裝置應具有可立即發生動作之機能;直鋸機之轉軸,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設置護罩、護圍、套胴、跨橋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2619號) 來源
嘉成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2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35條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以可調鋼管支柱為屋突頂板(高約5.1公尺)模板支撐之支柱時,違反可調鋼管支柱不得連接使用。(勞職授字第1060202845號) 來源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竹東分院 2017/07/11 優先管理化學品之指定及運作管理辦法第6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4條第2項使勞工使用甲醛(屬優先管理化學品;致癌物質第1级),未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並登錄於指定之資訊網站。(勞職授字第1060202918號) 來源
春原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1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8條及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20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工作場所有物體飛落之虞者(鋼構橋段)未設置防止物體飛落之設備,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板開口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對於依規定設置之護欄未有腳趾板。(勞職授字第10602030991號) 來源
啟森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1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0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外牆)開口部分場所,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及對於高度5公尺以上施工架之構築及拆除,未於事先就預期施工時之最大荷重,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置備施工圖說,並指派所僱之專任工程人員簽章確認強度計算書及施工圖說。(勞職授字第1060203198號) 來源
山隆通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1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16條、第280條之1及第31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從事車輛運輸作業時,對於工作場所未有充分之光線,且於車輛系營建機械(鏟裝機)作業時,未禁止人員進入操作半徑內或附近有危險之虞之場所,且於有車輛出入或往來之工作場所作業時,未明顯設置警戒標示,亦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反光背心等防護衣,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2940號) 來源
福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2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施工架(含車道)高度超過2公尺以上之工作臺,未設置護欄、護蓋。(勞職授字第10602027341號) 來源
政松企業社 2017/07/28 林場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因伐倒木(或懸掛木)等易生滾落、滑動導致勞工危險之地區,未禁止勞工進入,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3317號) 來源
陳淑君(即君悅企業社) 2017/07/3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9條第4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勞工從事加油亭天花板粉刷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以適當之金屬附屬配件確實連接固定施工架構材之連接部分(施工架工作平台護欄上欄杆與立柱等構材之連接部分僅以塑膠繩綁住),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第3款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3354號) 來源
長佑營造有限公司 2017/08/0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第230條第1項及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之1條、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高差1.5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平台,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工區現場使用之合梯(未具堅固構造、梯腳間未具硬質繫材扣牢及未具防滑梯面;對於工區內人員未佩戴安全帽及B1F車道上方搭設之高度2公尺以上工作平台,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3421號) 來源
樂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0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3條及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1項於工廠內衝剪機械未具有安全護圍;建築物昇降設備臨時使用升降機(積載荷重1.4公噸),對於升降機之升降路各樓出入口,未裝置構造堅固平滑之門並應有安全裝置,使升降搬器及升降路出入口之任一門開啟時升降機不能開動。(勞職授字第1060203429號) 來源
永富加油站有限公司 2017/08/0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41條鍋爐及壓力容器安全規則第3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工作場所之抽氣機(使用中,交流電220V),其電源開關電極端帶電部分,勞工於作業中或通行時,有因接觸或接近致發生感電之虞者,未設防止感電之護圍或絕緣被覆;空壓機之壓力表之刻度板上,未明顯標示最高使用壓力之位置(勞職授字第1060203473號) 來源
廣泰金屬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0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63條、第153條、第22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工廠內供線機係高速迴轉體,未裝置護罩,護蓋或其他適當之安全裝置;對於堆置物料,為防止倒塌、崩塌或掉落,未採取繩索捆綁、護網、擋樁、限制高度或變更堆積等必要設施,並禁止與作業無關人員進入該等場所;輸送帶2公尺以上作業平台及桶裝機作業區(深度2公尺)之工作場所邊緣及開口部份,未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握把、覆蓋等防護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3549號) 來源
燿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1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9條第1項、第76條第2項、第177條第1項、第25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工作臺階梯未設扶手;廢水廠之攪拌機開口部分未設護罩等設備;使用單甲基醚丙二醇醋酸酯(閃火點攝氏42度),電燈、電氣箱、插座及插頭未有適合於其設置場所危險區域劃分使用之防爆性能構造;廢水廠之通路上使用臨時配線。(勞職授字第1060203598號) 來源
聯河鋁業有限公司 2017/08/1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第57條第3項、第90條、第101條第1項、第224條第1項、第280條及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勞工從事鋁材裁切作業,裁切機之轉軸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有護罩、護圍、套胴、跨橋等設備;從事固定式起重機吊掛作業,固定式起重機未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吊掛用具(纖維索)有顯著損傷,於固定式起重機吊掛作業中有物體飛落之虞,未置備有適當之安全帽及其他防護;裁切機之轉軸必須在運轉狀態下故障排除(使用倒退鍵),未於危險之部分設置護罩、護圍等安全設施或使用不致危及勞工身體之足夠長度之作業用具;裁切機送料區之地面凹槽(高差2公尺以上),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握把、覆蓋等防護措施;裁切機未具有安全護圍勞工。(勞職授字第1060203649號) 來源
源文興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1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6條第1項第1、3、4款、第16條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置動力驅動之衝壓機械,勞工有被夾壓之虞,未於該衝壓機械之操作切換開關於雙手操作更換為腳踏式操作之狀態下,設置具有同標準(連鎖防護式、感應式、拉開式或掃除式等安全裝置)所定安全機能之一,致勞工於衝壓機械之操作切換開關在腳踏操作模式狀態下,使勞工遭夾壓,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3725號) 來源
金鴻順企業有限公司 2017/08/24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使勞工從事有機溶劑作業,未每6個月監測有機溶劑(甲苯)濃度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60203697號) 來源
玉盛國際企業有限公司 2017/08/2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機械(壓麵粉機)之掃除,未停止機械運轉及送料,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3624號) 來源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工作場所平台之前後側邊緣(高度約4.5公尺),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握把等防護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3837號) 來源
有晟實業有限公司 2017/08/29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16條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置之衝壓機械(衝床),有導致捲夾危害勞工之虞,將雙手操作更換為腳踏式操作之操作切換開關,未有符合連鎖防護式、拉開式、感應式或掃除式之安全機能,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3839號) 來源
欣業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0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第250條及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衝壓機械,未具有安全護圍、安全模,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另製管作業區製管機馬達之轉軸,未有護罩、護圍等設備,及勞工在有觸及高導電性接地物之鋼板上使用之交流電焊機 (無負載時二次側量測電壓為64.3伏特),未有自動電擊防止裝置。(勞職授字第1060203929號) 來源
和昌精密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04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廠內清洗作業區室內場所處置、使用第二種有機溶劑(正己烷)之作業場所,未於該場所每6個月監測其濃度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602003901號) 來源
乾佑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0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5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勞工在有觸及高導電性接地物之鋼板上使用之交流電焊機 (無負載時二次側量測電壓為78.4伏特),未有自動電擊防止裝置。(勞職授字第1060204011號) 來源
旭嶸紙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1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8條第1項第5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款使勞工從事芯紙接紙機(該機為電腦數值控制之自動化機械)牽紙作業有危害勞工之虞,未設置護罩、護圍或具有連鎖裝置之安全門等設備,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4085號) 來源
燿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13 優先管理化學品之指定及運作管理辦法第6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4條第2項使用之化銅還原劑(含甲醛15%),屬致癌物質一級之優先管理化學品,未將運作者基本資料及優先管理化學品運作資料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勞職授字第1060203947號) 來源
燿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15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6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3條第1項為第一類事業且勞工人數在1000人以上,未於總機構或其他地區事業單位設直接隸屬雇主之專責一級管理單位,及未置甲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師及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各1人。(勞職授字第1060203994號) 來源
宏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2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45條、第48條第1項、第5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勞工使用施工架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施工架未以斜撐材作適當而充分之支撐;對於施工架之基礎地面未平整、夯實緊密,亦未襯以適當材質之墊材,以防止滑動或不均勻沈陷;其對於施工架之工作臺(寬度1.2公尺)未舖滿密接之踏板,亦未綁結固定,使其無脫落或位移之虞;對於裝有腳輪之移動式施工架之腳部未以有效方法固定之(腳輪未煞車)。(勞職授字第1060203972號) 來源
台昌樹脂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26 有機溶劑中毒預防規則第26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7條、12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室內場所使用第二種有機溶劑(甲苯)容器,未將該容器予以密閉或堆積於室外之一定場所;對於室內場所使勞工有暴露於有害氣體、蒸氣(於從事第二種有機溶劑或混存物之作業(甲苯)),未置備適當安全衛生防護具,並使勞工確實使用;對於荷重在1公噸以上之堆高機未指派經特殊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人員操作。(勞職授字第1060204235號) 來源
三恒金屬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26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第2款、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鑄造區室內場所處置、使用第二種有機溶劑(甲醇)之作業場所,未於該場所每六個月監測其濃度一次以上;鑄造區室內場所(研磨區使用綠細砂從事研磨作業)有特定粉塵作業場所,未於該場所每6個月監測其濃度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60204231號) 來源
三恒金屬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26 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12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鑄造區室內場所使勞工從事研磨(綠細砂)有特別危害健康之粉塵作業,未依附表10所定項目實施特殊健康檢查(勞職授字第1060204232號) 來源
虹京金屬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27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第4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儲存區內處置或使用特定化學物質(如硫酸)之作業場所,未於該場所每6個月監測其濃度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60204142號) 來源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 2017/09/2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4條第1項、第243條第1項及鍋爐及壓力容器安全規則第3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2公尺以上平台邊緣未設置圍欄、握把等防護措施;所設置之空氣壓縮機(電壓380伏特)未設置高敏感度、高速型之漏電斷路器;第一種壓力容器(立式高壓閃化槽)及第二種壓力容器(空氣壓縮機),其壓力錶之刻度板上,未標示最高使用壓力位置。(勞職授字第1060204145號) 來源
林忠賀(即大圓油漆工程行) 2015/07/0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之規定,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對於進入營繕工程作業場所從事油漆粉刷作業(高度約168公分),未使勞工正確戴用安全帽,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之規定,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40202208號) 來源
巨道營造有限公司 2015/07/0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0條第1項第1款、第46條第1項第2款、第59條第1項第4款、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害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懸吊式施工架、高度5公尺以上施工架等之構築,未事先就預期施工時之最大荷重,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置備施工圖說,並指派所僱之專任工程人員簽章確認強度計算書及施工圖說;對施工架構件之連接部分或交叉部分,未以適當之金屬附屬配件確實連接固定;未依規定於施工架上不得放置動力機械及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115號) 來源
彰晟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07/0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2~4樓樓梯、2樓樓板邊緣)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依規定於該處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556號) 來源
國城營造有限公司 2015/07/0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4樓及5樓樓板)開口部分、外牆施工架工作臺(高度約15.3公尺),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依規定於該處樓板設置護欄或安全網、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內側設置交叉拉桿、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572號) 來源
南仁湖育樂股份有限公司 2015/07/1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升降機之升降路各樓出入口門,未有連鎖裝置(功能異常),使搬器地板與樓板相差7.5公分以上時,升降路出入門不能開啟之。(勞職授字第1040202559號) 來源
新月盛營造有限公司 2015/07/1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3.2公尺)之屋頂場所作業時,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3.2公尺)之屋頂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727號) 來源
森碁營造有限公司 2015/07/1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條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工作場所(4樓樓板)動線,未落實防止跌倒之危害;對其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易生職業災害,未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勞職授字第1040202426號) 來源
精英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7/1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高度2公尺以上之天井內側施工架工作臺(高度16~25.6公尺)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施工架工作臺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809號) 來源
和億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7/1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高度約3.4公尺至5.1公尺)及污水池2樓樓板東北側邊緣(高度約3公尺)等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依規定於外牆施工架工作臺設置護欄(下拉桿、內側交叉拉桿)及於污水池2樓樓板東北側邊緣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外牆施工架)作業,未依規定設置使能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874號) 來源
大雅電氣工程有限公司 2015/07/1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41條、第29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3款,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使勞工從事電源佈線作業,對於配電箱內比流器旁電源線帶電裸露端子,勞工有發生感電之虞,未設防止感電之護圍或絕緣被覆,未使勞工使用絕緣防護具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器具,違反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41條、第29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中1字第1041018191號) 來源
劉懿豎 2015/07/2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依規定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3.2公尺)之場所作業,未依規定設置安全上下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212號) 來源
聯孟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07/2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使勞工於鍋爐房屋頂從事水溝清理作業,未規劃安全通道、未設置適當強度且寬度在30公分以上之踏板、未裝設堅固格柵或安全網等防墜設施及未指定專人指揮或監督該作業,違反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之規定,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中1字第1040408034號) 來源
久聯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07/2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77條第1項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有易燃液體之蒸氣(環己烷等閃火點65度以下之有機溶劑)滯留,而有火災、爆炸之虞,使用之電線等未具有適合於其設置場所危險區域劃分使用之防爆性能構造。(勞職授字第10402024871號) 來源
聖恩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7/2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工作場所負責人對於高度在2公尺以上(高約22尺)之外牆施工架拆除作業有立即發生危險之虞,未「指揮」命令停止該危險作業;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外牆施工架三角托架平臺開口部分,未設護欄或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之措施,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亦未對於該場所墜落危害「連繫調整」其工作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致勞工有發生職業災害之虞。(勞職授字第1040202384號) 來源
隆興營造有限公司 2015/07/2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0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及吊料口)開口部分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害之虞,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高度5公尺以上施工架之構築及拆除,未事先就預期施工時之最大荷重,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置備施工圖說,並指派所僱之專任工程人員簽章確認強度計算書及施工圖說。(勞職授字第1040202566號) 來源
誠實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7/2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10樓管道間及樓梯)開口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害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492號) 來源
榮金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07/3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機房1樓板、月台延伸雨棚以及主站筏基及地樑等)開口邊緣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害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防止墜落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611號) 來源
明成鐵工業廠 2015/08/0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應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269號) 來源
東生營造有限公司 2015/08/0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8條、第243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工作場所有物體飛落之虞者,未依規定供給安全帽等防護具使勞工戴用;對於使用對地電壓在150伏特以上移動式電動機具(220伏特空氣壓縮機電路開關),為防止因漏電而生感電危害,未設置適合其規格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害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欄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594號) 來源
宜陽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0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高度2公尺以上(3樓~9樓樓板)開口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欄,施工架工作臺內側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959號) 來源
北昌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0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0條及第48條第1項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1樓排架開口及外部施工架間工作台)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度5公尺以上施工架之構築,未事先就預期施工時之最大荷重,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置備施工圖說,並指派所僱之專任工程人員簽章確認強度計算書及施工圖說;未建立按施工圖說施作之查驗機制,工作臺寬度未在四十公分以上。(勞職授字第1040202712號) 來源
朝穩企業有限公司 2015/08/0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8條第1項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差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害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度5公尺以上施工架,工作臺寬度未在四十公分以上並舖滿密接之踏板。(勞職授字第1040202442號) 來源
齊裕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0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條、第19條第1項、第40條第1項、第48條第1項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等易生職業災害者,未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對於高差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場所作業,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5公尺以上施工架,未事先就預期施工時之最大荷重,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置備施工圖說;工作臺寬度未在四十公分以上並舖滿密接之踏板。(勞職授字第1040202419號) 來源
長欣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1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3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地面及樓板)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不能藉梯子或其他方法安全完成之2公尺以上高處營造作業,未設置適當之施工架。(勞職授字第1040202751號) 來源
國城營造有限公司 2015/08/1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內側開口、G棟排風管道間開口、1樓施工架)開口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勞職授字1040202777號) 來源
皇欽室內裝修工程有限公司 2015/08/1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2項、第40條第1項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之規定,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第1款之職業災害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臨時吊料平台(高度約32公尺)從事石膏板吊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定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對於高度5公尺以上施工架之構築,未事先就預期施工時之最大荷重,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置備施工圖說,並指派所僱之專任工程人員簽章確認強度計算書及施工圖說,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之規定,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第1款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40202680號) 來源
信暐鋼構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1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3樓鋼樑上方)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40202704號) 來源
山發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1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第21樓層管道間及天井含施工架)作業場所,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第21樓層樓梯、電梯、管道間、天井含施工架及外牆施工架與結構體間隙)等作業場所,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863號) 來源
萬代福營造有限公司 2015/08/1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就作業人員進場管制及「協調」高架(處)工作場所安全措施;工作場所負責人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樓板邊緣模板組立作業有立即發生危險之虞,未「指揮」命令停止該危險作業;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開口部分,未設置護欄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亦未對於該場所墜落危害「連繫調整」其工作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勞職授字第1040202715號) 來源
中南海營造有限公司 2015/08/1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部施工架、2至4樓樓梯及樓板)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定於該處外部施工架開口部分設置雙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並於樓梯及樓板開口部分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745號) 來源
宏成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2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及3樓大講堂之施工架、2樓通風口)開口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害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851號) 來源
方隆工程有限公司 2015/08/2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起重機之吊具(從事人孔吊掛作業),為防止與吊架或捲揚眮接觸、碰撞,未裝設有過捲預防裝置。(勞職授字第1040202769號) 來源
長欣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2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支撐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支撐架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900號) 來源
常詠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2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0條第1巷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差2公尺以上之(3樓樓板)開口部分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5公尺以上施工架,未事先就預期施工時之最大荷重,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勞職授字第1040202929號) 來源
元順興營造有限公司 2015/08/2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5條第1項第3款、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場所作業時,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設置施工架供勞工作業,未在適當之垂直、水平距離處與構造物妥實連接,其間隔在垂直方向以不超過5.5公尺,水平方向以不超過7.5公尺為限。(勞職授字第1040202815號) 來源
李黃麗華(即尚進水電工程行) 2015/08/2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場所作業時,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819號) 來源
堡勝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09/0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4條第1項、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距地面高度約2.3公尺衝二區模具存放平台)之工作場所邊緣,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定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防護措施,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964號) 來源
得嘉營造有限公司 2015/09/03 營造安全衛生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0條第1項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及吊料口)開口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另對於懸臂式施工架及高度5公尺以上施工架之構築及拆除,未依規定事先就預期施工時之最大荷重,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置備施工圖說,並指派所僱之專任工程人員簽章確認強度計算書及施工圖說。(勞職授字第1040203050號) 來源
中福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9/1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地下室1樓樓板及夾層)開口部分,勞工有墜落危險之虞,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110號) 來源
崇巽有限公司 2015/09/1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地下室1樓樓板及夾層)開口部分,勞工有墜落危險之虞,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111號) 來源
遠揚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09/1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2樓移動式施工架工作臺)開口部分,未依規定設置護欄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149號) 來源
忠佑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9/2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支撐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支撐架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185號) 來源
京莊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9/2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支撐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支撐架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257號) 來源
陽明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9/2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支撐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支撐架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259號) 來源
億升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09/3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第196條第1項第2款、第224條第1項、第228條、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乾燥箱馬達轉軸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有護罩、護圍;天然氣開關閥未標示其開關方向;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夾層配件倉)之工作場所邊緣,未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等防護措施;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衝剪機械未具有安全護圍。(勞職授字第1040203289號) 來源
鋐廣鋼架有限公司 2015/09/3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2樓~6樓樓板)開口部分,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282號) 來源
有陞工程有限公司 2015/10/05 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第35條第2項第1款、第38條第1項第1款、第2、3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第23條第1、6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對勞工於高度2公尺以上以移動式起重機吊掛搭乘設備上從事作業時,未防止搭乘設備傾覆脫落;該搭乘設備(工作臺)未依規定妥予安全設計並經專業機構簽認;使用移動式起重機載人從事作業前,未依作業風險因素,事前擬訂作業方法、作業程序、安全作業標準及作業安全檢核表,使作業勞工遵行;未指派適當人員實施作業前檢點、作業中查核及自動檢查等措施;未使勞工正確戴用安全帽;提供勞工使用之安全帶強度不足且其材料、強度未符合國家標準,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之規定,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40203382號) 來源
有陞工程有限公司 2015/10/05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12條之1第1項、第7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3條第1項未依事業單位之規模、性質,訂定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計畫,要求各級主管及負責指揮、監督之有關人員執行(勞工人數在30人以下之事業單位,得以安全衛生管理執行紀錄或文件代替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計畫);未依規定訂定自動檢查計畫,實施自動檢查。(勞職授字第1040203399號) 來源
泓宜實業有限公司 2015/10/1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高壓氣體特定設備(液化丁烷儲槽)1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設備,未經勞動檢查機構或代行檢查機構檢查合格取得檢查合格證即行使用。(勞職授字第1040203409號) 來源
涷珜營造有限公司 2015/10/1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2~4樓樓梯開口)之開口部分,未設置護欄,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內側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502號) 來源
上邑工程有限公司 2015/10/1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使勞工於高度2公尺以上(14樓女兒牆底部結構體)邊緣開口從事二丁掛磁磚作業時,未依規定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安全網或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因墜落而致勞工遭受危險之措施,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之規定,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40203506號) 來源
聚巨豐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16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7條第1項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勞工噪音暴露工作日8小時日時量平均音壓級85分貝以上之作業場所(如成型組及滾牙組),未於每6個月監測噪音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40203480號) 來源
恒耀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16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7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對設有中央管理方式之空氣調節設備之建築物室內作業場所(如辦公室),未於每6個月監測二氧化碳濃度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40203500號) 來源
瀚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20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置動力驅動之衝壓機械(衝床)3台,未設連鎖防護式、雙手起動式、感應式、拉開式或掃除式安全裝置之一。(勞職授字第1040203307號) 來源
允泰國際企業有限公司 2015/10/2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勞工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C型鋼架(高度7公尺)上作業時,未以架設施工架或其他方法設置工作臺,且未張掛安全網;使勞工使用安全帶時,未設置足夠強度之必要裝置或安全母索,供安全帶鉤掛。(勞職授字第1040203557號) 來源
利榮營造有限公司 2015/10/2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20條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7樓升降機升降路開口部分(高度約19.2公尺)設置之護欄,未依規定於該處設置具有高度90公分以上之上欄杆、高度在35公分以上,55公分以下之中間欄杆或等效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656號) 來源
佳憲水電工程有限公司 2015/10/2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5條第1項、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屋頂邊緣開口(高度6.3公尺)處從事樹枝修剪工作時,未依規定架設施工架或其他方法設置工作台;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之規定,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40203708號) 來源
台灣鄭美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2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使用之鍋爐1座(其傳熱面積為211平方公尺,最高使用壓力為每平方公分10公斤),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設備,其操作人員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合格即行操作。(勞職授字第1040203560號) 來源
遠雄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2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完成營建用升降機1座(積載荷重:900公斤),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未經勞動檢查機構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代行檢查機構檢查合格即予使用。(勞職授字第1040203680號) 來源
仕強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3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集水井(1k+650)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703號) 來源
捷揚營造有限公司 2015/11/0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外牆施工架(高約13.6公尺)工作臺,未設置護欄(內交叉拉桿、下拉桿)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818號) 來源
國立體育大學 2015/11/0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游泳池室內池二樓平台高度4.7公尺)從事開窗作業,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亦未採用安全網。(勞職授字第1040203740號) 來源
安倉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11/1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施工架第1至2層(高度約1.7至3.4公尺)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亦未對於該等場所墜落危害「連繫與調整」其工作場所之必要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致勞工有發生職業災害之虞。(勞職授字第1040203847號) 來源
森耕工程有限公司 2015/11/1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勞工於施工架第1至2層(高度約1.7至3.4公尺)之場所從事作業時,勞工有遭受墜落之虞,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849號) 來源
麥箖有限公司 2015/11/1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16條第1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對於就業場所(倉庫前停車棚)作業之堆高機,未使駕駛者離開其位置時將貨叉放置於地面,並將原動機熄火,致發生勞工自停車棚支架經由堆高機頂蓬處返回地面時,因左腳碰觸堆高機桅桿之啟動桿,致其頭部被夾在堆高機桅桿與頂蓬支架間,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40203905號) 來源
欣昱晟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11/1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26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電氣箱前置放雜物,未保持有水平工作空間(未依規定對於600伏特以下之電氣設備前方,至少應有80公分以上之水平工作空間)。(勞職授字第1040203764號) 來源
瑞助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11/1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入口處雨遮型鋼上方開口部分,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入口處雨遮型鋼上方場所(高差超過1.5公尺),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892號) 來源
陳平順(即松樺工程行) 2015/11/1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13條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使勞工於構造物(混凝土地界及其上方之圍籬)有發生倒塌之虞之場所作業,未設置防止發生倒塌之設施,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40203923號) 來源
逸家工程有限公司 2015/11/2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5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從事庫板隔間工程時,勞工站立於合梯約2.4公尺處作業,使用合梯(總高度3公尺)於2公尺以上作業,未採取勞工防止墜落措施。(勞職授字第1040203983號) 來源
協侑營造有限公司 2015/11/2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未設置護欄(內側交叉拉桿、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亦未對於該場所2公尺以上處所墜落危害「連繫調整」其工作場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致勞工有發生職業災害之虞。(勞職授字第1040204000號) 來源
中懋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2015/11/3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處置或使用特定化學物質(硫酸)之作業場所,未每6個月監測其濃度一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40204029號) 來源
精英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2015/12/0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勞工於外牆施工架(高度約6.8公尺)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及其部分工作臺開口部分未設置護欄(交叉拉桿、下拉桿)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未對於該等場所墜落危害「連繫與調整」其工作場所之必要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致勞工有發生職業災害之虞。(勞職授字第1040204089號) 來源
駿丞企業有限公司 2015/12/0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外牆施工架工作臺(高度約6.8公尺)開口部分從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之虞,未設置護欄(交叉拉桿、下拉桿)等防止墜落之措施,亦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4090號) 來源
豐榮營造有限公司 2015/12/0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或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措施;對於高差1.5公尺以上(約4公尺之屋頂)鋼構場所作業,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4093號) 來源
徐志豪(即永全鷹架工程行) 2015/12/1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3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使勞工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拉梯從事施工架三角架(高約4.2公尺)拆除作業,未依規定於2公尺以上高處營造作業設置適當之施工架,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40204252號) 來源
建豪環保企業有限公司 2015/12/1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21條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使勞工從事車輛系營建機械(鏟裝機)之修理或附屬裝置之安裝、拆卸等作業時,未就該作業指定專人負責決定作業順序並指揮作業,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40204265號) 來源
新光華造紙股份有限公司 2015/12/1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廠房內所設複捲機底部設有導電良好之金屬板,並於該金屬板上設有2部移動式送風馬達(電壓220伏特),未於該送風馬達之電路上設置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勞職授字第1040204130號) 來源
增誠科技有限公司 2015/12/1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7條第3項供應防爆型氣體偵測器(共計73台),事前未依規定於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申報網站登錄,並於其產製或輸入之產品明顯處張貼安全標示,以供識別。(勞職授字第1040204256號) 來源
得勝起重工程有限公司 2015/12/1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勞工於安全支撐水平樑(高度分別約為5公尺、7公尺)上從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之虞,未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40204292號) 來源
國洲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12/1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勞工於安全支撐水平樑(高度分別為5公尺、7公尺)上從事作業,未設置安全母索系統,亦未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亦未對於該等場所墜落危害「連繫與調整」其工作場所之必要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致勞工有發生職業災害之虞。(勞職授字第1040204293號) 來源
陳坤利(即全通水電工程行) 2015/12/1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約4.2公尺)之屋頂從事太陽光電發電系統機電安裝作業,有墜落之危害,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勞職授字第1040204271號) 來源
億陽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12/1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承攬人勞工於高度2公尺以上(約4.2公尺)之屋頂從事太陽光電發電系統機電安裝作業,未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等,對具嚴重危害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亦未對於該場所之墜落危害「連繫與調整」其工作場所之必要安全防護或措施,亦即未採取積極具體作為要求承攬人依規定作業時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以防止墜落危害。(勞職授字第1040204272號) 來源
何玉萍(即磊鑫工程行) 2015/12/2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使勞工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從事營造作業,未於該施工架工作臺外側開口部分設置護欄(未置下拉桿)等防護設備,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40204362號) 來源
譚英義 2015/12/2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第1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使勞工於屋頂鋼樑開口部分欲從事敲除鋼樑上自攻螺絲作業(距地面高度約3公尺),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使其正確戴用;未於開口部分設置護欄、安全網及使勞工使用安全帶,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40204384號) 來源
木川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12/2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77條第1項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廠內噴漆室存有易燃液體之蒸氣(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及乙酸丁酯等閃火點攝氏65度以下之有機溶劑)而有火災爆炸之虞,使用之燈具及電氣箱,未具有適合於其設置場所危險區域劃分使用之防爆性能構造。(勞職授字第1040204295號) 來源
暉盛環保工程有限公司 2015/12/2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約4公尺塑膠分類工作平台)開口從事塑膠分類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防護具,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40204437號) 來源
盛傑營造有限公司 2015/12/3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營建用升降機1座(積載荷重:1000公斤),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未經勞動檢查機構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代行檢查機構檢查合格,即使用該營建用升降機從事作業。(勞職授字第1040204516號) 來源
真毅營造有限公司 2015/12/2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缺氧症預防規則第1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差2公尺以上(工作井深度10公尺)開口邊緣從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置護欄、護蓋、安全網或配掛安全帶之防墜設施;使勞工於缺氧危險場所或其鄰接場所作業時(工作井內部及周圍作業),未將有罹患缺氧症之虞之事項、進入該場所時應採取之措施、事故發生時之緊急措施及緊急聯絡方式、空氣呼吸器等呼吸防護具、安全帶等、測定儀器、換氣設備、聯絡設備等之保管場所、缺氧作業主管姓名公告於作業場所入口顯而易見之處所。(勞職授字第1040204352號) 來源
邱月嬌(即瑩昌工程行) 2016/01/1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第19條、第13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場所從事模板工程作業,未於該施工架工作臺開口部分,設置護欄(下拉桿),未使勞工使用安全帶、安全帽之措施及指派模板支撐作業主管於作業現場決定作業方法,指揮勞工作業、監督勞工確實使用個人防護具、確認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之有效狀況等規定事項,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0014號) 來源
宏坤營造有限公司 2016/01/1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4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模板工程高處作業,未依規定協議高架(處)危險作業,且未留存紀錄備查; 工作場所負責人對於模板工程高處作業,有立即發生危險之虞,未確實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命令其停止該危險作業;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開口部分未設置護欄(未置下拉桿),亦未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安全帽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亦未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處所墜落危害「連繫調整」其工作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對於該承攬人從事模板工程高處作業,亦未指導及協助承攬人相關安全衛生教育訓練、選任經訓練合格之模板支撐作業主管於現場辦理規定事項。(勞職授字第1050200016號) 來源
京利工程有限公司 2016/01/1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4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模板工程高處作業,未協議高架(處)危險作業,且未留存紀錄備查;工作場所負責人對於模板工程高處作業,有立即發生危險之虞,未確實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命令其停止該危險作業;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內側開口部分未設置護欄(交叉拉桿及下拉桿),亦未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亦未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處所墜落危害「連繫調整」其工作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對於該承攬人從事模板工程高處作業,亦未指導及協助承攬人相關安全衛生教育訓練、選任經訓練合格之模板支撐作業主管於現場辦理規定事項。(勞職授字第1050200057號) 來源
周呈文(即大眾工程行) 2016/01/1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3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場所從事模板工程作業,未於該施工架工作臺內側開口部分設置護欄(交叉拉桿及下拉桿),未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之措施及未指派模板支撐作業主管於作業現場決定作業方法,指揮勞工作業、監督勞工確實使用個人防護具、確認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之有效狀況等規定事項,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0059號) 來源
蔡元旺 2016/01/1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49條第1款使勞工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屋頂(約10公尺)從事石綿瓦換修作業,不慎踏穿石綿瓦墜落地面,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0099號) 來源
賴明楷(即友誠工程行) 2016/01/1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5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2公尺以上高處營造作業(右鄰2樓閣樓磚牆修補作業),未設置適當之工作臺。(勞職授字第1040204412號) 來源
陳國寶 2016/01/2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8條第1項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使勞工於雨遮上(高度約4.5公尺)從事作業時,未於屋架上設置適當強度,且寬度在30公分以上之踏板,並於下方適當範圍裝設堅固格柵或安全網等防墜設施,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0154號) 來源
隆大營建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1/2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0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工區現場使用之合梯不符法規規定(踏板寬度不足、繫材強度不足、未具安全之防滑梯面) ;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結構物外牆施工架從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置內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部份。(勞職授字第1050200182號) 來源
得勝起重工程有限公司 2016/01/2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勞工於安全支撐水平樑(高度約3.2公尺)上從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之虞,未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0321號) 來源
協侑營造有限公司 2016/01/2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勞工於安全支撐水平樑(高度約3.2公尺)上從事作業,未設置安全母索,未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亦未對於該等場所墜落危害「連繫與調整」其工作場所之必要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致勞工有發生職業災害之虞。(勞職授字第1050200323號) 來源
宥穎工程有限公司 2016/01/3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陰井邊緣開口部分(深度約4.5公尺)從事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未設置符合規定之護欄、護蓋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369號) 來源
中鼎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02/1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勞工於電氣室施工架(高度約3.4公尺)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其工作臺開口部分未設置護欄(交叉拉桿、下拉桿)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亦未對於該等場所墜落危害「連繫與調整」其工作場所之必要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致勞工有發生職業災害之虞。(勞職授字第1050200503號) 來源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 2016/02/0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5條第1項、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在高度2公尺(約3.2公尺樹上)以上之處所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未以架設施工架或其他方法設置工作台;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0385號) 來源
岱盟工程有限公司 2016/02/1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高度2公尺以上之夾層樓板(約為4.2公尺)開口部分從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之虞者,未設置安全母索及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0479號) 來源
成中恆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2/1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勞工於夾層樓板(約4.2公尺)開口部分未設置護欄、安全網,未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未對於該等場所墜落危害「連繫與調整」其工作場所之必要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0480號) 來源
南京新星記營造廠有限公司 2016/02/1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營建用升降機1座(積載荷重:900公斤),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未經檢查合格取得檢查合格證即予使用。(勞職授字第1050200481號) 來源
盛遠土木包工業 2016/02/1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勞工於345Kv電氣室施工架工作臺(高度約3.4公尺)開口部分從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置護欄(交叉拉桿、下拉桿);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505號) 來源
寶慶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2/1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6樓電梯間等)開口部分作業時,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護欄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555號) 來源
豐源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2/1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固定式起重機(吊升荷重:12.735噸/5噸)2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未經檢查合格取得檢查合格證即予使用。(勞職授字第1050200515號) 來源
泰濂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2/22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置之衝剪機械(折床及沖壓床),未設置安全護圍;升降機之升降路各樓出入口門,未有連鎖裝置,使搬器地板與樓板相差7.5公分以上時,升降路出入口門不能開啟之。(勞職授字第1050200390號) 來源
禾峰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2/2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營建用升降機2座(積載荷重:960公斤),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未經檢查合格取得檢查合格證即予使用。(勞職授字第1050200507號) 來源
彰原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2/2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5樓至7樓樓梯及樓板)邊緣開口部分作業時,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置護欄、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581號) 來源
吉米營造有限公司 2016/02/2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部施工架工作臺(高度2公尺~32公尺)從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內側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621號) 來源
允久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02/2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車道上方平臺(高約6.7公尺)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且具有嚴重危害勞工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亦未對該場所墜落之危害「連繫調整」其工作必要之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0641號) 來源
貫銓營造有限公司 2016/02/2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工地A棟2樓樓板至10樓屋突區域(高度3.4~29.1公尺)及B棟2樓樓板至11樓屋突區域(高度3.4~32.3公尺)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從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593號) 來源
安平商行 2016/02/2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吊升荷重5公噸移動式起重機(車號665-BS)1座,其吊升荷重為五公噸,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未經檢查合格取得檢查合格證即予使用。(勞職授字第1050200626號) 來源
元華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0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設置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吊升荷重11.3公噸固定式起重機),其操作人員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合格即行操作。(勞職授字第1050200518號) 來源
育綸通訊企業有限公司 2016/03/0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2樓頂屋突,高度約2.9公尺)開口部分從事基地台天線護板維護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284號) 來源
良和營造有限公司 2016/03/0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內側設交叉拉桿、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差1.5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650號) 來源
泛亞工程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0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第25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橋面板上施工架及工作台)開口邊緣從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措施;對於高度差超過1.5公尺以上作業場所(橋樑箱室),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橋樑箱室內作業所使用之交流電焊機,未設置自動電擊防止裝置。(勞職授字第1050200590號) 來源
萬代福營造有限公司 2016/03/1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高度約34公尺)從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內側交叉拉桿及內側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787號) 來源
辰鋼電鍍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04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第4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處置或使用特定化學物質(硫酸及鎳等化物)之作業場所,未每6個月監測其濃度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50200704號) 來源
遠東新世紀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0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設置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設備(鍋爐3座),其操作人員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合格即行操作。(勞職授字第1050200766號) 來源
鑫鎂工程企業有限公司 2016/03/1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設置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吊升荷重3公噸以上之移動式起重機),其操作人員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合格即行操作。(勞職授字第1050200842號) 來源
鑫鎂工程企業有限公司 2016/03/1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設置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吊升荷重3公噸以上之移動式起重機),其操作人員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合格即行操作,於作業過程中因不熟悉操作方法及操作不當,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0844號) 來源
麗明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1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勞工在牌樓(高度約2.4公尺)及屋突樓(高度約2.8公尺)開口部分從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安全網等、安全母索及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護措施;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未對於該等場所墜落危害「連繫與調整」其工作場所之必要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0852號) 來源
張晉維 2016/03/1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8條、第11條之1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屋頂(具有採光罩),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工地外牆施工架與鄰房之境界線處設置圍籬,並於明顯位置裝設警告標示;未提供勞工適當之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0769號) 來源
韋立營造有限公司 2016/03/1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屋頂(具有採光罩),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工地外牆施工架與鄰房之境界線處設置圍籬,並於明顯位置裝設警告標示,致承攬人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0770號) 來源
大舜鈑金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1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設置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吊升荷重3公噸以上固定式起重機),其操作人員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合格即行操作。(勞職授字第1050200897號) 來源
生達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1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4款與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易引起火災及爆炸危險之場所(T01廢水廠儲存甲苯及二甲苯廢溶液),未依規定設置協議組織,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並「指揮」,且亦未指導協助再承攬人之安全衛生教育。(勞職授字第1050200900號) 來源
協崑工程有限公司 2016/03/1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設置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吊升荷重3公噸以上固定式起重機),其操作人員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合格即行操作。(勞職授字第1050200906號) 來源
吳長昇事業有限公司 2016/03/2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8條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從事整經機下盤頭(捲胴)作業有危害勞工之虞,未設置護罩、護圍或具有連鎖裝置之安全門等設備,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0958號) 來源
鋐泰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2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高度約25公尺),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外側設置下拉桿及內側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923號) 來源
致遠興業有限公司 2016/03/3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構臺(約12公尺)及其上下設備入口端通道開口部分從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041號) 來源
遠東新世紀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1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1條、第22條第2項、第78條、第2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勞工工作場所之通道,未保持不致使勞工跌倒、滑倒、踩傷等之安全狀態,或採取必要之預防措施;電加熱器外蓋高溫熱表面,未設置警示標誌;對於具有捲入點之三輪機,有危害勞工之虞,未設護圍防護等設備;沈水泵浦(電壓440v),未設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勞職授字第1050201126號) 來源
德億營造有限公司 2016/04/1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工地2樓樓板至12樓屋突區域(高度約7~45公尺)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該處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920號) 來源
業豐營造有限公司 2016/04/1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2公尺以上施工架工作臺開口部分,未設置護欄(交叉拉桿、下拉桿)、護蓋(托架式補助板料)或安全網(長條型防墜網);未使勞工使用安全帶及樓梯(高度約3公尺)開口部分,未設置護欄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未對於該等場所墜落危害「連繫與調整」其工作場所之必要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1253號) 來源
業豐營造有限公司 2016/04/1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2公尺以上施工架工作臺及樓梯(高度約3公尺)等開口部分從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施工架設置護欄(交叉拉桿、下拉桿)、護蓋(托架式補助板料)或安全網(長條型防墜網)及樓梯設置護欄。(勞職授字第1050201254號) 來源
吉豐營造有限公司 2016/04/1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屋突處施工架工作臺(高約8.5公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之虞,未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978號) 來源
新宏興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1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差2公尺以上(約12.5公尺工作井)開口部分從事作業,使用垂直固定梯上下,其該固定梯未設置護籠,勞工有遭受墜落之虞,未採用符合國家標準14253規定之背負式安全帶及捲揚式防墜器。(勞職授字第1050201203號) 來源
晉豪營造有限公司 2016/04/1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高度12公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勞職授字第1050201336號) 來源
濟業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2016/04/2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外牆施工架工作臺(高度約20公尺),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內側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332號) 來源
辰宇機電有限公司 2016/05/0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5條第1項、第256條、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從事緊急照明燈更換活線作業(高度在2公尺以上),未戴用絕緣用防護具或使用活線作業用器具或其他類似之器具;未架設施工架或其他方法設置工作台及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勞職授字第1050201551號) 來源
慶讚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5/1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北側牆結構上(高度約8.5公尺)從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安全母索等防護設備,未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未確實巡視;未對於該等場所墜落危害連繫與調整其工作場所之必要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1597號) 來源
曹添祥 2016/05/1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北側牆結構(高度約8.5公尺)上從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之虞,未依規定設置安全母索,未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1598號) 來源
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 2016/05/1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06條、第28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用之高壓氣體容器(壓力約25kg/cm2),未標明所裝氣體之品名(外標氧氣但實際內裝二氧化碳),亦未加以固定;對於作業中有物體飛落或飛散,致危害勞工之虞,未備置適當之安全帽及其他防護。(勞職授字第1050201200號) 來源
聯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05/1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7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勞工有暴露於含琥珀酸單[2-[(2-甲基-丙烯酰基)氧]乙基]酯有害物,未置備適當防護具,並使勞工確實使用。。(勞職授字第1050201727號) 來源
常欣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5/2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樓梯間(高度約3公尺)及A棟1至4樓管道間開口部份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479號) 來源
國森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6/0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第17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馬達之傳動帶等有惟和勞工之虞之部分,未設護罩等設備;儲存區等場所有易燃液體之蒸氣(甲苯、丙酮、正己烷、丁酮、乙酸乙酯等閃火點攝氏65度以下之有機溶劑)而有火災爆炸之虞,使用之電氣箱、電風扇、廣播器、攝影機及插座等未具有適合於其設置場所危險區域劃分使用之防爆性能構造。(勞職授字第1050201938號) 來源
祐翔營造有限公司 2016/06/2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7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勞工從事露天開挖作業,垂直開挖深度在1.5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最大開挖深度3.5公尺),勞工有遭受土石崩塌危險之虞,未於該場所設置擋土支撐。(勞職授字第1050202283號) 來源
盛傑營造有限公司 2016/07/0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約3.4公尺)結構體西側及屋突樓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交叉拉桿、下拉桿、護蓋或安全網;未設置安全母索及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2355號) 來源
富泰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7/1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8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場所作業,未設置內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措施,施工架工作臺(施工踏板)寬度未達40公分。(勞職授字第1050202466號) 來源
聯鑫營造有限公司 2016/07/1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2樓至3樓)之施工架工作臺,未設置內外側下拉桿、內側交叉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528號) 來源
泰吉金屬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0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約3.5公尺)之冷卻設備上方巡視故障之送風機,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未設置安全母索及未使勞工使用安全帶、安全帽等防護具,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2775號) 來源
建順煉鋼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0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5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在良導體鐵板上作業,使用之交流電焊機未有自動電擊防止裝置(現場量測該交流電焊機無負載二次側電壓為75伏特)。(勞職授字第1050202760號) 來源
長虹塑膠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0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3條、第9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升降機之升降路各樓出入口,未裝置構造堅固平滑之門(內門及2樓外門損壞),未有安全裝置;未有連鎖裝置。(勞職授字第1050202777號) 來源
頡欣機械有限公司 2016/08/1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0條、第177條第1項第3款、第243條第1項、第25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固定式起重機之吊具,未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對於噴漆室作業場所有易燃液體(甲苯)之蒸氣,使用之電氣機械、器具或設備,未具有適合於其設置場所危險區域劃分使用之防爆性能構造;對於加工區使用對地電壓220伏特之移動式切割機,未於各該電動機具之連接電路上設置適合其規格,具有高敏感度、高速型,能確實動作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使用之交流電焊機,未有自動電擊防止裝置(無負載時二次側量測電壓為73.5V)。(勞職授字第1050202933號) 來源
林洋陞 2016/08/1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貨櫃屋屋頂(高度約2.3公尺)從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之虞,未設置安全母索,未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2846號) 來源
中鼎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1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48條第1項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部分施工架工作臺(高度約10公尺)踏板,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將該處踏板綁結固定,使其無脫落或位移之虞。(勞職授字第1050203047號) 來源
台懋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2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深2.3公尺桶槽)桶槽邊緣,勞工有墜落危險之虞,未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握把、覆蓋等防護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2987號) 來源
舜展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2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及第243條第1項、第25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使用對地電壓220伏特之移動式切割機及移動式風扇,未於該電動機具之連接電路上設置適合其規格,具有高敏感度、高速型,能確實動作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使用之交流電焊機(無負載時二次側量測電壓分別為61.1伏特及68.1伏特),未有自動電擊防止裝置。(勞職授字第1050203114號) 來源
宏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2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固定式起重機3座(吊升荷重 5公噸),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未經檢查合格即予使用。(勞職授字第1050203064號) 來源
鴻欣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9/0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5條第1項、第73條第2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工作台開口及開挖區開口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安全網等防護設備;上下設備施工架,未在適當之垂直、水平距離處與構造物妥實連接;對於擋土支撐拆除,未擬訂拆除計畫據以執行(拔除鋼軌樁後未回填);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214號) 來源
周必先(即台灣省基隆市私立培德高職附設汽車駕駛人訓練班) 2016/09/0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83條、第108條、第2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室內工作場所之扇風機之葉片,未設護網或護圍等設備;工作場所貯存之高壓氣體,可燃性氣體(乙炔)及氧氣之鋼瓶,未分開貯存,亦未加固定及裝妥護蓋;使用之空氣壓縮機(220V),未裝設漏電斷路器,未將其金屬製外殼非帶電部分依規定接地。(勞職授字第1050203263號) 來源
悅華大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6/09/1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08條第1項、第29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工作場所之液化石油氣桶之貯存,未加固定;對於工作場所之冷凍櫃(-22度C),未於明顯易見之處所設置警告標示。(勞職授字第1050203375號) 來源
黃永鵬(即巧力行) 2016/10/0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5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堆置物料(鋁板),為防止倒塌危害,未採取繩索捆綁、擋樁等必要設施,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3639號) 來源
萬茂工業有限公司 2016/10/1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輸煤皮帶機下方(高度約29公尺)從事底板更換工作,勞工有墜落之虞,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等防護設備,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3798號) 來源
長益友室內裝修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0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0條第1項第3款、第281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3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站立高度2公尺以上之合梯(高度約2.4公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之虞,使用之合梯兩梯腳間未有金屬等硬質繫材扣牢,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或藉由高空工作車、設置適當之施工架等設施供勞工使用。(勞職授字第1050203618號) 來源
德昌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0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站立高度2公尺以上之合梯(高度約2.4公尺)組立天花板作業,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未確實巡視,未對於該等場所墜落危害連繫與調整其工作場所之必要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3673號) 來源
侑進工程有限公司 2016/10/1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2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15樓牆面模板角材置放於高處等場所,位能超過12公斤•公尺之物件(重約12公斤)有飛落之虞者,未予以固定妥善。(勞職授字第1050203676號) 來源
祺濬有限公司 2016/10/18 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第35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垂直高度20公尺以下之摩天輪維修平臺(高約6公尺)安裝之高處作業,使用移動式起重機之使用,應以吊物為限,不得乘載或吊升勞工從事作業。(勞職授字第1050203740號) 來源
佶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28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特定化學物質(硫酸)之作業場所,未每6個月監測其濃度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50203926號) 來源
六健工程有限公司 2016/11/2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49條第1款勞工從事低壓路燈線修復前置工作時(樹木修剪),因昇空車基座螺栓斷裂,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4439號) 來源
豐景順營造有限公司 2016/11/0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08條第1項、第230條第1項、第253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7條、第19條第1項、高架作業勞工保護措施標準第8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高壓氣體(氧、乙炔)鋼瓶未安穩放置及裝妥護蓋;使用之合梯未具堅固構造,梯腳間未具金屬硬質繫材及防滑絕緣腳座套,未具安全之防滑梯面;通路上使用臨時配線或移動電線;對於營造工程用之模板、施工架等材料拆除後,未採取拔除或釘入凸出之鐵釘、鐵條等防護措施;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外牆施工架作業場所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有飲酒之勞工,不得使其從事高架作業。(勞職授字第1050204048號) 來源
地健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11/0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第58條第1項第9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馬達之皮帶輪及皮帶有危害勞工之虞,未有護罩等設備;對於平札機,其作業有危害勞工之虞,未設有連鎖性能之安全門等設備(裝置已失效);升降機之升降路各樓出入口門,未有連鎖裝置,使搬器地板與樓板相差7.5公分以上時升降路出入口門不能開啟之。(勞職授字第1050204196號) 來源
新宜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2016/11/0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條、第11條之1、第19條第1項、第20條第1項、第45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第24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未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施工架開口設置之護欄,未具有高度在35公分以上,55公分以下之中間欄杆或等效設備;對於施工架未在適當之垂直、水平距離處與構造物妥實連接;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使用對地電壓在150伏特以上臨時電(220V),未於各該電動機具之連接電路上設置漏電斷路器。(勞職授字第1050204121號) 來源
達昱營造有限公司 2016/11/1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及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使用對地電壓在150伏特以上之臨時電箱(220V),未於各該電動機具之連接電路上設置適合其規格,具有高敏感度、高速型,能確實動作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勞職授字第1050204227號) 來源
振源營造有限公司 2016/11/1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高度約2公尺至10.2公尺)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內側交叉拉桿及內外側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284號) 來源
精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11/16 有機溶劑中毒預防規則第20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77條第2項、第287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用有機溶劑(丙酮)擦拭機台,未使有機溶劑作業主管監督個人防護具之使用;對提供給勞工使用之個人防護具(呼吸防護具)之使用未依國家標準 CNS 14258 Z3035 4.3.2規定進行面體與顏面間之密合檢查;未置備適當之防護具(防毒面具)使勞工確實使用。(勞職授字第1050204222號) 來源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0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54條、第25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電路開路之開關於作業中,未上鎖或標示「禁止送電」、「停電作業中」,未將該停電作業範圍以藍帶或網加圍,並懸掛「停電作業區」標誌,有電部分則以紅帶或網加圍,並懸掛「有電危險區」標誌;對於高壓或特高壓電路,非用於啟斷負載電流之空斷開關及分段開關(隔離開關) ,為防止操作錯誤,未設置足以顯示該電路為無負載之指示燈或指示器,使操作勞工易於識別該電路確無負載,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4575號) 來源
台灣林內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16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95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8條、第22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以動力驅動之衝剪機械(摺床),未具有安全護圍等防護裝置;使用手持式研磨機之研磨輪,未設置護罩;CNC銑床於運轉中,有危害勞工之虞,未設置具有連鎖性能之安全門無=等設備;對於高度在2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邊緣及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握把、覆蓋等防護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4705號) 來源
林金發 2016/12/1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8條第1項、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勞工於易踏穿材料(塑膠採光浪板)構築之屋頂從事維修作業,未頂規劃安全通道,未設置適當強度且寬度在30公分以上之踏板,未設堅固格柵或安全網等防墜設施,未指定屋頂作業主管於現場辦理規定事項。(勞職授字第1050204717號) 來源
敬鵬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2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98條第1項、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第50條、第2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化學設備管路之維修作業,未將閥等加鎖,使其無法擅動,未設有不准開啟之標示或設監視人員監視;未使勞工於作業中確實使用適當防護具;供輸原料材料及其他物質於特定化學設備(含氨9%),未於勞工易見之處標示該原料、材料及其他物料之種類,輸送對象設備及其他必要事項。(勞職授字第1050204719號) 來源
雍銓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2016/12/2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71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管道露天開挖作業,連城路口管道開挖(2.5m深度)未依擋土支撐圖說按圖施作。(勞職授字第1050204903號) 來源
鑫業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01/0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8條第5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自動化機械(自動電鍍機)具有危險之部分,未設置護罩、護圍或具有連鎖性能之安全門等設備,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5040號) 來源
日揚公寓大廈管理維護有限公司 2017/01/0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49條第1款使勞工使用220伏特高壓清洗機於潮濕之景觀池內進行清洗作業,未具有高敏感度、高速型,能確實動作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失效),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5102號) 來源
華揚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1/0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2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起重機之運轉,未於運轉時採取防止吊掛物通過人員上方及人員進入吊掛物下方之設備或措施,使用吊掛用載具(太空包),未有足夠強度,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0029號) 來源
祐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01/09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使用甲苯作業場所(屬有機溶劑中毒預防規則規定之第二種有機溶劑),未每6個月監測其濃度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50205087號) 來源
強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1/13 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第23條、第3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處置丁類物質(硫酸)1公噸,未置備該物質等漏洩時能迅速告知有關人員之警報用器具及除卻危害之必要藥劑、器具等設施;未設置洗眼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227號) 來源
頭份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1/1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5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鋼胚儲放堆置(高度約1.8公尺),未採取擋樁、限制高度或變更堆積等必要設施。(勞職授字第1060200048號) 來源
李龍傑 2017/02/0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49條第1款使勞工於高度2公尺以上(約5.6公尺)屋頂從事鐵皮更換作業,發生墜落危害,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0405號) 來源
錦美紙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0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7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作業場所有易燃液體之蒸氣(甲醇、閃火點12度)有爆炸火災之虞,使用之電氣設備(燈具),未具有適合於其設置場所危險區域劃分使用之防爆性能構造。(勞職授字第1060200286號) 來源
賴榮貴(即超勤皮革洗衣店) 2017/02/08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使用有機溶劑(四氯乙烯)之作業場所,未每6個月監測其濃度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60200517號) 來源
立城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1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條、第19條第1項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第24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工作場所預留之鋼筋,未採取彎曲尖端或以加蓋、加套等防護措;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開口部分(結構物四周、電梯井施工架工作台及車道上方),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度差超過1.5公尺以上作業場所,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之上下設備;對勞工於作業中或通行時,有接觸移動電線,未有防止絕緣被壞引起感電危害之設施。(勞職授字第1060200243號) 來源
冠利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13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第4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對於電鍍作業處置及使用特定化學物質(鎳及其化合物)之作業場所,未每6個月監測其濃度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60200624號) 來源
名冠宏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13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第4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對於電鍍作業處置或使用特定化學物質(如氰化鈉、鎳及其化合物)之作業場所,未每6個月監測其濃度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60200625號) 來源
和昌精密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13 有機溶劑中毒預防規則第6條第1項第2款、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7條、第300條第1項第4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室內作業場所(組裝區)從事甲醇溶劑之作業,未設置密閉設備、局部排氣裝置或整體換氣裝置;對於勞工有暴露於(甲醇)有害氣體、蒸氣時,未置備適當安全衛生防護具,並使勞工確實使用;對於勞工8小時日時量平均音壓級超過85分貝時,未使勞工戴用有效之耳塞、耳罩等防音防護具。(勞職授字第1060200456號) 來源
台灣積水化成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1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0條、第177條第1項、第22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固定式起重機具之吊鉤或吊具,未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對於作業場所有易燃液體之蒸氣(苯乙烯等閃火點攝氏65度以下之有機溶劑),而有火災爆炸之虞,使用之電氣箱、插座、緊急照明燈及燈具等,未具有適合於其設置場所危險區域劃分使用之防爆性能構造;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重油桶槽頂及含浸區工作台等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握把、覆蓋等防護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0629號) 來源
台技塑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2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5條第1項、177條第1項、第224條第1項、第2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升降機之升降路各樓出入口門,未有連鎖裝置,使搬器地板與樓板相差7.5公分以上時,升降路出入口門不能開啟之;對於作業場所有易燃液體之蒸氣(甲苯及乙酸乙酯等閃火點攝氏65度以下之有機溶劑)、可燃性氣體(丙烷及丁烷)置劉,而有火災爆炸之虞,使用排風扇之電動機及電流流通之燈具等,未具有適合於其設置場所危險區域劃分使用之防爆性能構造;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放置平台等開口,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握把、覆蓋等防護措施;使用對地電壓在150伏特以上電動機具,未於連接電路上設置適合其規格,具有高敏感度、高速型,能確實動作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勞職授字第1060200759號) 來源
合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24 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第90條、第191條、固定式起重機安全檢查構造標準第45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機械之傳動軸、齒輪及傳動鍊條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設有護罩等設備;固定式起重機之吊鉤,未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裝有液鹼(氫氧化鈉)和硫酸之容器,有引起火災、危險之虞,未單獨儲放;固定式起重機吊升荷重1公噸操作用開關器按鈕未標示動作種類及動作方向。(勞職授字第1060200736號) 來源
猛揮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2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超過1.5公尺以上之(C棟天井)場所,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C棟3~7樓外牆、天井)、樓梯(D棟)及樓版(D棟RF、C棟夾層)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885號) 來源
夏嵩林(即永剛工程行) 2017/03/0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42條、第13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混凝土澆置作業前,未詳細檢查模板支撐各部份之連接及斜撐是否安全(牆模斜撐與地面僅以鐵釘固定),未指派模板支撐作業主管於作業現場實施檢點,檢查模板支撐材料,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0816號) 來源
台灣斯巴克環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2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2條、第31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有墜落危險之場所(車輛檢修廠),未確實禁止與工作無關之人員進入,且未有充分之光線,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1346號) 來源
大新竹廣告工程有限公司 2017/03/0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6條、第94條、第106條第1項、第108條第1項、第241條、第243條第1項、第246條、第284條第1項、第287條、有機溶劑中毒預防規則第1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鑽孔機等旋轉刃具作業,未明確告知並標示勞工不得使用手套;對於升降機各樓出入口及搬器,未明顯標示其積載荷重;對於高壓氣體容器(二氧化碳鋼瓶),使用時未固定;對於高壓氣體(二氧化碳鋼瓶)貯存處附近,任意放置其他物品;使用操作電壓220伏特之線鋸機,未於連接電路上設置適合其規格,具有高敏感度、高速型,能確實動作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電氣機具(電焊機兩座)之帶電部分,有因接觸 或接近致發生感電之虞,未設防止感電之護圍或絕緣被覆;對於以電焊從事熔接,熔斷等作業,未置備安全面罩,防護眼鏡及防護手套等,並使勞工確實戴用;對於勞工有暴露於有害氣體(噴漆作業)未置備適當安全衛生防護具,並使勞工確實使用;使勞工從事有機溶劑(噴漆)作業,未指定現場主管從事監督作業。(勞職授字第1060200665號) 來源
台灣惠爾得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02 優先管理化學品之指定及運作管理辦法第6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4條第2項使用甲醛(致癌物質第一級)之優先管理化學品,未於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日起6個月內報請備查。(勞職授字第1060200715號) 來源
安暘有限公司 2017/03/0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9條第1項、第108條第1項、第224條第1項、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固定梯之設置,未設有適當扶手;對於高壓氣體(二氧化碳)容器之貯存,未加固定;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清洗區域和烤漆區工作場所邊緣及開口部份,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等防護措施;以動力驅動之衝壓機械,未具有安全護圍。(勞職授字第1060200783號) 來源
信大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0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08條第1項、第241條、第2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壓氣體(乙炔及氧氣)容器,未分開貯存,未安穩置放並加固定及裝妥護蓋;交流電焊機之帶電部分,勞工於作業中有因接觸 或接近致發生感電之虞,未設防止感電之護圍或絕緣被覆;使用對地電壓在150伏特以上移動式高壓沖水機,未於各該電動機具之連接電路上設置適合其規格,具有高敏感度、高速型,能確實動作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勞職授字第1060200834號) 來源
豐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06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對於攪拌室內處置、使用第二種有機溶劑(甲苯、丙酮、異丙醇、環己酮、乙二醇丁醚)之作業場所,未每6個月監測其濃度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60200947號) 來源
南寶國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09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第4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對於廢水區處置或使用特定化學物質(如硫酸)之作業場所,未於每6個月監測其濃度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60201094號) 來源
展宇科技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1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7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倉庫區及現場二樓等場所有易燃液體之蒸氣(等閃火點攝氏65度以下之有機溶劑),而有火災爆炸之虞,使用開關箱、廣播器、攝影機、照明開關及電流流通之照明燈具等未具有適合於其設置場所危險區域劃分使用之防爆性能構造。(勞職授字第1060200960號) 來源
愛之味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16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對於包裝區室內場所處置、使用第二種有機溶劑(丙酮、丁酮、異丙醇)之作業場所,未每6個月監測其濃度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60201230號) 來源
台灣櫻宮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1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7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製造生產現場等場所有易燃液體之蒸氣(甲苯、二甲苯、丁酮、乙酸乙酯及乙酸丁酯等閃火點攝氏65度以下之有機溶劑),而有火災爆炸之虞,使用電氣箱、插座及插頭等未具有適合於其設置場所危險區域劃分使用之防爆性能構造。(勞職授字第1060201193號) 來源
三皇化工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1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5條第1項、第17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升降機之升降路各樓出入口門,未有連鎖裝置,使搬器地板與樓板相差7.5公分以上時,升降路出入口門不能開啟之;樹脂課等場所有易燃液體之蒸氣(甲苯、苯乙烯、甲醇及異丙醇等閃火點攝氏65度以下之有機溶劑),而有火災爆炸之虞,使用電風扇、警報指示燈、緊急照明燈、插座、電氣箱、插頭及電氣開關等未具有適合於其設置場所危險區域劃分使用之防爆性能構造。(勞職授字第1060201219號) 來源
元昶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27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使用有機溶劑(甲醇)之作業場所,未每6個月監測其濃度一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60201383號) 來源
康那香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2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暨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第3款受處分人於廠室內處置、使用第二種有機溶劑(甲苯、正己烷)之作業場所,未於該場所每6個月監測其濃度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60201386號) 來源
東方錶面工藝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27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7條第1項第3款、第8條第1項第4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對於噪音作業場所,未每6個月監測噪音1次以上;對於電鍍(鑄)作業場所使用鎳及其化合物作為電鍍原料,未每6個月監測其濃度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60201422號) 來源
石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0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設置高壓氣體特定設備(圓筒型液化石油氣貯槽)2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設備,其操作人員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合格即行操作。(勞職授字第1060201333號) 來源
基隆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1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第108條、第175條、第2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動力噴霧機之帶輪、皮帶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有護罩等設備;高壓氣體(乙炔及氧氣)之貯存,未分開貯存,未裝妥護蓋;對於收存危險物(柴油)之液槽車、儲槽等設備有因靜電引起爆炸或火災之虞,未採取接地或其他去除靜電之裝置;對於在潮濕場所使用對地電壓在220伏特之洗車機,為防止因漏電而生感電危害,未於連接電路上設置漏電斷路器。(勞職授字第1060201628號) 來源
天成元有限公司 2017/04/1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16條第1項第10款、第28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勞工搭載於堆高機之貨叉所承載貨物之托板、撬板及其他堆高機(乘坐席以外)部分;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未使其確實戴用安全帽。(勞職授字第1060201752號) 來源
政盟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13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對於從事有機溶劑(甲醇及二甲苯)作業,未每6個月監測有機溶劑濃度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60201701號) 來源
宜鋒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2017/04/2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條、第19條第1項、第40條第1項、第71條、第77條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0條、第116條第1項、第228條、第24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未採取彎曲、加蓋或加護套等防護設施;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沉箱開口處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對於沉箱工作井內懸吊式施工架工作台之構築,未事先就預期施工時之最大荷重,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置備施工圖說,及未建立按施工圖說施作之查驗機制;對於沉箱工作井深度在1.5公尺以上及有地面崩塌、土石飛落之虞時之露天開挖作業場所,未依地質及環境狀況,設置適當擋土支撐、邊坡保護等設施,未經具有地質、土木等專長人員簽認其安全性,未繪製施工圖說,並指派或委請前項專業人員簽章確認其安全性後按圖施作之;對於起重機具之吊鉤或吊具,未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對於就業場所作業之車輛機械,使車輛系營建機械供為主要用途以外之用途(使用吊籃作為工作井內之工作台使用);對於高度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沉箱工作井作業,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勞工於作業中通行時,有接觸移動電線之虞者,未有防止絕緣被覆破壞或老化等致引起感電危害之設施。(勞職授字第1060201696號) 來源
展宇科技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7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作業場所有易燃液體之蒸氣(丁酮、異丙醇及甲苯等閃火點攝氏65度以下之有機溶劑),而有引起火災及爆炸危險之虞,使用之電氣箱、排風扇、插座及電流流通之照明燈具等未具防爆性能構造。(勞職授字第1060201783號) 來源
億豐金屬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22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16條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置衝剪機械(衝床),於雙手操作更換為腳踏式操作時,未設置連鎖防護式等其他安全裝置,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2169號) 來源
大才營造有限公司 2017/05/2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8條、第19條第1項、第40條第1項、第45條第1項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高度2公尺以上之屋頂及鋼構開口部分等作業場所,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及未設置安全上下設備;對於勞工從事斜度大於34度(高底比為2比3)之屋頂作業者,未設置適當之護欄,支承穩妥且寬度在40公分以上之適當工作臺,未設置堅固錨錠之安全母索等裝置;對於廠房屋頂高度5公尺以上施工架上下設備構築,未以斜撐材作適當而充分之支撐,未於適當之垂直方向以不超過5.5公尺、水平方向以不超過7.5公尺為限之水平距離處與構造物妥實連接,未事先就預期施工時之最大荷重,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置備施工圖說,及未建立按施工圖說施作之查驗機制。(勞職授字第1060202337號) 來源
漢鴻交通有限公司 2017/05/3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41條、第243條第1項及鍋爐及壓力容器安全規則第3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工作場所使用之空氣壓縮機(使用電壓220V),其電源及繼電器開關之帶電部分,未設外蓋或其他防止感電之裝置;未於其連接電路上裝設漏電斷路器;未於其空氣筒之壓力表刻度板上,明顯標示最高使用壓力之位置。(勞職授字第1060202384號) 來源
冠博營造有限公司 2017/06/0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8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有易踏穿材料(天花板)之屋頂作業,未規劃安全通道,於屋架上設置適當強度,且寬度在30公分以上之踏板,並於下方適當範圍裝設堅固格柵或安全網等防墜設施。(勞職授字第1060202296號) 來源
金山壓鑄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07 工業用機器人危害預防標準第21條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於工廠內之工業用機器人可動範圍之外側所設置之圍柵,未依規定設置出入口標示並告知勞工於運轉中禁止進入,並應採取下列措施之一:(1)出入口應設置光電式安全裝置或安全墊(2)在出入口應設置門扉或張設支柱穩定、從其四周容易識別之繩索、鏈條等,且於開啟門扉或繩索、鏈條脫開時,其緊急停止裝置應具有可立即發生動作之機能;直鋸機之轉軸,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設置護罩、護圍、套胴、跨橋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2619號) 來源
嘉成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2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35條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以可調鋼管支柱為屋突頂板(高約5.1公尺)模板支撐之支柱時,違反可調鋼管支柱不得連接使用。(勞職授字第1060202845號) 來源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竹東分院 2017/07/11 優先管理化學品之指定及運作管理辦法第6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4條第2項使勞工使用甲醛(屬優先管理化學品;致癌物質第1级),未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並登錄於指定之資訊網站。(勞職授字第1060202918號) 來源
春原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1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8條及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20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工作場所有物體飛落之虞者(鋼構橋段)未設置防止物體飛落之設備,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板開口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對於依規定設置之護欄未有腳趾板。(勞職授字第10602030991號) 來源
啟森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1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0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外牆)開口部分場所,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及對於高度5公尺以上施工架之構築及拆除,未於事先就預期施工時之最大荷重,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置備施工圖說,並指派所僱之專任工程人員簽章確認強度計算書及施工圖說。(勞職授字第1060203198號) 來源
山隆通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1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16條、第280條之1及第31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從事車輛運輸作業時,對於工作場所未有充分之光線,且於車輛系營建機械(鏟裝機)作業時,未禁止人員進入操作半徑內或附近有危險之虞之場所,且於有車輛出入或往來之工作場所作業時,未明顯設置警戒標示,亦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反光背心等防護衣,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2940號) 來源
福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2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施工架(含車道)高度超過2公尺以上之工作臺,未設置護欄、護蓋。(勞職授字第10602027341號) 來源
政松企業社 2017/07/28 林場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因伐倒木(或懸掛木)等易生滾落、滑動導致勞工危險之地區,未禁止勞工進入,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3317號) 來源
陳淑君(即君悅企業社) 2017/07/3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9條第4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勞工從事加油亭天花板粉刷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以適當之金屬附屬配件確實連接固定施工架構材之連接部分(施工架工作平台護欄上欄杆與立柱等構材之連接部分僅以塑膠繩綁住),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第3款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3354號) 來源
長佑營造有限公司 2017/08/0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第230條第1項及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之1條、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高差1.5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平台,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工區現場使用之合梯(未具堅固構造、梯腳間未具硬質繫材扣牢及未具防滑梯面;對於工區內人員未佩戴安全帽及B1F車道上方搭設之高度2公尺以上工作平台,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3421號) 來源
樂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0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3條及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1項於工廠內衝剪機械未具有安全護圍;建築物昇降設備臨時使用升降機(積載荷重1.4公噸),對於升降機之升降路各樓出入口,未裝置構造堅固平滑之門並應有安全裝置,使升降搬器及升降路出入口之任一門開啟時升降機不能開動。(勞職授字第1060203429號) 來源
永富加油站有限公司 2017/08/0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41條鍋爐及壓力容器安全規則第3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工作場所之抽氣機(使用中,交流電220V),其電源開關電極端帶電部分,勞工於作業中或通行時,有因接觸或接近致發生感電之虞者,未設防止感電之護圍或絕緣被覆;空壓機之壓力表之刻度板上,未明顯標示最高使用壓力之位置(勞職授字第1060203473號) 來源
廣泰金屬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0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63條、第153條、第22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工廠內供線機係高速迴轉體,未裝置護罩,護蓋或其他適當之安全裝置;對於堆置物料,為防止倒塌、崩塌或掉落,未採取繩索捆綁、護網、擋樁、限制高度或變更堆積等必要設施,並禁止與作業無關人員進入該等場所;輸送帶2公尺以上作業平台及桶裝機作業區(深度2公尺)之工作場所邊緣及開口部份,未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握把、覆蓋等防護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3549號) 來源
燿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1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9條第1項、第76條第2項、第177條第1項、第25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工作臺階梯未設扶手;廢水廠之攪拌機開口部分未設護罩等設備;使用單甲基醚丙二醇醋酸酯(閃火點攝氏42度),電燈、電氣箱、插座及插頭未有適合於其設置場所危險區域劃分使用之防爆性能構造;廢水廠之通路上使用臨時配線。(勞職授字第1060203598號) 來源
聯河鋁業有限公司 2017/08/1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第57條第3項、第90條、第101條第1項、第224條第1項、第280條及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勞工從事鋁材裁切作業,裁切機之轉軸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有護罩、護圍、套胴、跨橋等設備;從事固定式起重機吊掛作業,固定式起重機未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吊掛用具(纖維索)有顯著損傷,於固定式起重機吊掛作業中有物體飛落之虞,未置備有適當之安全帽及其他防護;裁切機之轉軸必須在運轉狀態下故障排除(使用倒退鍵),未於危險之部分設置護罩、護圍等安全設施或使用不致危及勞工身體之足夠長度之作業用具;裁切機送料區之地面凹槽(高差2公尺以上),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握把、覆蓋等防護措施;裁切機未具有安全護圍勞工。(勞職授字第1060203649號) 來源
源文興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1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6條第1項第1、3、4款、第16條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置動力驅動之衝壓機械,勞工有被夾壓之虞,未於該衝壓機械之操作切換開關於雙手操作更換為腳踏式操作之狀態下,設置具有同標準(連鎖防護式、感應式、拉開式或掃除式等安全裝置)所定安全機能之一,致勞工於衝壓機械之操作切換開關在腳踏操作模式狀態下,使勞工遭夾壓,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3725號) 來源
金鴻順企業有限公司 2017/08/24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使勞工從事有機溶劑作業,未每6個月監測有機溶劑(甲苯)濃度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60203697號) 來源
玉盛國際企業有限公司 2017/08/2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機械(壓麵粉機)之掃除,未停止機械運轉及送料,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3624號) 來源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工作場所平台之前後側邊緣(高度約4.5公尺),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握把等防護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3837號) 來源
有晟實業有限公司 2017/08/29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16條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置之衝壓機械(衝床),有導致捲夾危害勞工之虞,將雙手操作更換為腳踏式操作之操作切換開關,未有符合連鎖防護式、拉開式、感應式或掃除式之安全機能,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3839號) 來源
欣業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0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第250條及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衝壓機械,未具有安全護圍、安全模,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另製管作業區製管機馬達之轉軸,未有護罩、護圍等設備,及勞工在有觸及高導電性接地物之鋼板上使用之交流電焊機 (無負載時二次側量測電壓為64.3伏特),未有自動電擊防止裝置。(勞職授字第1060203929號) 來源
和昌精密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04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廠內清洗作業區室內場所處置、使用第二種有機溶劑(正己烷)之作業場所,未於該場所每6個月監測其濃度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602003901號) 來源
乾佑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0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5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勞工在有觸及高導電性接地物之鋼板上使用之交流電焊機 (無負載時二次側量測電壓為78.4伏特),未有自動電擊防止裝置。(勞職授字第1060204011號) 來源
旭嶸紙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1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8條第1項第5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款使勞工從事芯紙接紙機(該機為電腦數值控制之自動化機械)牽紙作業有危害勞工之虞,未設置護罩、護圍或具有連鎖裝置之安全門等設備,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4085號) 來源
燿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13 優先管理化學品之指定及運作管理辦法第6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4條第2項使用之化銅還原劑(含甲醛15%),屬致癌物質一級之優先管理化學品,未將運作者基本資料及優先管理化學品運作資料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勞職授字第1060203947號) 來源
燿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15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6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3條第1項為第一類事業且勞工人數在1000人以上,未於總機構或其他地區事業單位設直接隸屬雇主之專責一級管理單位,及未置甲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師及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各1人。(勞職授字第1060203994號) 來源
宏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2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45條、第48條第1項、第5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勞工使用施工架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施工架未以斜撐材作適當而充分之支撐;對於施工架之基礎地面未平整、夯實緊密,亦未襯以適當材質之墊材,以防止滑動或不均勻沈陷;其對於施工架之工作臺(寬度1.2公尺)未舖滿密接之踏板,亦未綁結固定,使其無脫落或位移之虞;對於裝有腳輪之移動式施工架之腳部未以有效方法固定之(腳輪未煞車)。(勞職授字第1060203972號) 來源
台昌樹脂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26 有機溶劑中毒預防規則第26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7條、12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室內場所使用第二種有機溶劑(甲苯)容器,未將該容器予以密閉或堆積於室外之一定場所;對於室內場所使勞工有暴露於有害氣體、蒸氣(於從事第二種有機溶劑或混存物之作業(甲苯)),未置備適當安全衛生防護具,並使勞工確實使用;對於荷重在1公噸以上之堆高機未指派經特殊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人員操作。(勞職授字第1060204235號) 來源
三恒金屬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26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第2款、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鑄造區室內場所處置、使用第二種有機溶劑(甲醇)之作業場所,未於該場所每六個月監測其濃度一次以上;鑄造區室內場所(研磨區使用綠細砂從事研磨作業)有特定粉塵作業場所,未於該場所每6個月監測其濃度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60204231號) 來源
三恒金屬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26 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12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鑄造區室內場所使勞工從事研磨(綠細砂)有特別危害健康之粉塵作業,未依附表10所定項目實施特殊健康檢查(勞職授字第1060204232號) 來源
虹京金屬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27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第4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儲存區內處置或使用特定化學物質(如硫酸)之作業場所,未於該場所每6個月監測其濃度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60204142號) 來源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 2017/09/2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4條第1項、第243條第1項及鍋爐及壓力容器安全規則第3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2公尺以上平台邊緣未設置圍欄、握把等防護措施;所設置之空氣壓縮機(電壓380伏特)未設置高敏感度、高速型之漏電斷路器;第一種壓力容器(立式高壓閃化槽)及第二種壓力容器(空氣壓縮機),其壓力錶之刻度板上,未標示最高使用壓力位置。(勞職授字第1060204145號) 來源
林忠賀(即大圓油漆工程行) 2015/07/0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之規定,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對於進入營繕工程作業場所從事油漆粉刷作業(高度約168公分),未使勞工正確戴用安全帽,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之規定,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40202208號) 來源
巨道營造有限公司 2015/07/0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0條第1項第1款、第46條第1項第2款、第59條第1項第4款、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害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懸吊式施工架、高度5公尺以上施工架等之構築,未事先就預期施工時之最大荷重,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置備施工圖說,並指派所僱之專任工程人員簽章確認強度計算書及施工圖說;對施工架構件之連接部分或交叉部分,未以適當之金屬附屬配件確實連接固定;未依規定於施工架上不得放置動力機械及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115號) 來源
彰晟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07/0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2~4樓樓梯、2樓樓板邊緣)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依規定於該處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556號) 來源
國城營造有限公司 2015/07/0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4樓及5樓樓板)開口部分、外牆施工架工作臺(高度約15.3公尺),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依規定於該處樓板設置護欄或安全網、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內側設置交叉拉桿、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572號) 來源
南仁湖育樂股份有限公司 2015/07/1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升降機之升降路各樓出入口門,未有連鎖裝置(功能異常),使搬器地板與樓板相差7.5公分以上時,升降路出入門不能開啟之。(勞職授字第1040202559號) 來源
新月盛營造有限公司 2015/07/1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3.2公尺)之屋頂場所作業時,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3.2公尺)之屋頂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727號) 來源
森碁營造有限公司 2015/07/1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條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工作場所(4樓樓板)動線,未落實防止跌倒之危害;對其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易生職業災害,未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勞職授字第1040202426號) 來源
精英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7/1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高度2公尺以上之天井內側施工架工作臺(高度16~25.6公尺)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施工架工作臺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809號) 來源
和億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7/1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高度約3.4公尺至5.1公尺)及污水池2樓樓板東北側邊緣(高度約3公尺)等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依規定於外牆施工架工作臺設置護欄(下拉桿、內側交叉拉桿)及於污水池2樓樓板東北側邊緣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外牆施工架)作業,未依規定設置使能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874號) 來源
大雅電氣工程有限公司 2015/07/1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41條、第29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3款,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使勞工從事電源佈線作業,對於配電箱內比流器旁電源線帶電裸露端子,勞工有發生感電之虞,未設防止感電之護圍或絕緣被覆,未使勞工使用絕緣防護具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器具,違反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41條、第29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中1字第1041018191號) 來源
劉懿豎 2015/07/2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依規定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3.2公尺)之場所作業,未依規定設置安全上下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212號) 來源
聯孟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07/2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使勞工於鍋爐房屋頂從事水溝清理作業,未規劃安全通道、未設置適當強度且寬度在30公分以上之踏板、未裝設堅固格柵或安全網等防墜設施及未指定專人指揮或監督該作業,違反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之規定,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中1字第1040408034號) 來源
久聯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07/2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77條第1項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有易燃液體之蒸氣(環己烷等閃火點65度以下之有機溶劑)滯留,而有火災、爆炸之虞,使用之電線等未具有適合於其設置場所危險區域劃分使用之防爆性能構造。(勞職授字第10402024871號) 來源
聖恩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7/2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工作場所負責人對於高度在2公尺以上(高約22尺)之外牆施工架拆除作業有立即發生危險之虞,未「指揮」命令停止該危險作業;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外牆施工架三角托架平臺開口部分,未設護欄或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之措施,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亦未對於該場所墜落危害「連繫調整」其工作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致勞工有發生職業災害之虞。(勞職授字第1040202384號) 來源
隆興營造有限公司 2015/07/2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0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及吊料口)開口部分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害之虞,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高度5公尺以上施工架之構築及拆除,未事先就預期施工時之最大荷重,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置備施工圖說,並指派所僱之專任工程人員簽章確認強度計算書及施工圖說。(勞職授字第1040202566號) 來源
誠實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7/2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10樓管道間及樓梯)開口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害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492號) 來源
榮金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07/3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機房1樓板、月台延伸雨棚以及主站筏基及地樑等)開口邊緣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害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防止墜落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611號) 來源
明成鐵工業廠 2015/08/0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應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269號) 來源
東生營造有限公司 2015/08/0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8條、第243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工作場所有物體飛落之虞者,未依規定供給安全帽等防護具使勞工戴用;對於使用對地電壓在150伏特以上移動式電動機具(220伏特空氣壓縮機電路開關),為防止因漏電而生感電危害,未設置適合其規格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害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欄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594號) 來源
宜陽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0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高度2公尺以上(3樓~9樓樓板)開口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欄,施工架工作臺內側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959號) 來源
北昌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0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0條及第48條第1項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1樓排架開口及外部施工架間工作台)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度5公尺以上施工架之構築,未事先就預期施工時之最大荷重,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置備施工圖說,並指派所僱之專任工程人員簽章確認強度計算書及施工圖說;未建立按施工圖說施作之查驗機制,工作臺寬度未在四十公分以上。(勞職授字第1040202712號) 來源
朝穩企業有限公司 2015/08/0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8條第1項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差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害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度5公尺以上施工架,工作臺寬度未在四十公分以上並舖滿密接之踏板。(勞職授字第1040202442號) 來源
齊裕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0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條、第19條第1項、第40條第1項、第48條第1項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等易生職業災害者,未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對於高差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場所作業,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5公尺以上施工架,未事先就預期施工時之最大荷重,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置備施工圖說;工作臺寬度未在四十公分以上並舖滿密接之踏板。(勞職授字第1040202419號) 來源
長欣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1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3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地面及樓板)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不能藉梯子或其他方法安全完成之2公尺以上高處營造作業,未設置適當之施工架。(勞職授字第1040202751號) 來源
國城營造有限公司 2015/08/1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內側開口、G棟排風管道間開口、1樓施工架)開口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勞職授字1040202777號) 來源
皇欽室內裝修工程有限公司 2015/08/1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2項、第40條第1項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之規定,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第1款之職業災害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臨時吊料平台(高度約32公尺)從事石膏板吊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定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對於高度5公尺以上施工架之構築,未事先就預期施工時之最大荷重,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置備施工圖說,並指派所僱之專任工程人員簽章確認強度計算書及施工圖說,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之規定,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第1款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40202680號) 來源
信暐鋼構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1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3樓鋼樑上方)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40202704號) 來源
山發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1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第21樓層管道間及天井含施工架)作業場所,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第21樓層樓梯、電梯、管道間、天井含施工架及外牆施工架與結構體間隙)等作業場所,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863號) 來源
萬代福營造有限公司 2015/08/1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就作業人員進場管制及「協調」高架(處)工作場所安全措施;工作場所負責人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樓板邊緣模板組立作業有立即發生危險之虞,未「指揮」命令停止該危險作業;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開口部分,未設置護欄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亦未對於該場所墜落危害「連繫調整」其工作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勞職授字第1040202715號) 來源
中南海營造有限公司 2015/08/1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部施工架、2至4樓樓梯及樓板)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定於該處外部施工架開口部分設置雙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並於樓梯及樓板開口部分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745號) 來源
宏成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2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及3樓大講堂之施工架、2樓通風口)開口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害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851號) 來源
方隆工程有限公司 2015/08/2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起重機之吊具(從事人孔吊掛作業),為防止與吊架或捲揚眮接觸、碰撞,未裝設有過捲預防裝置。(勞職授字第1040202769號) 來源
長欣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2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支撐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支撐架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900號) 來源
常詠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2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0條第1巷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差2公尺以上之(3樓樓板)開口部分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5公尺以上施工架,未事先就預期施工時之最大荷重,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勞職授字第1040202929號) 來源
元順興營造有限公司 2015/08/2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5條第1項第3款、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場所作業時,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設置施工架供勞工作業,未在適當之垂直、水平距離處與構造物妥實連接,其間隔在垂直方向以不超過5.5公尺,水平方向以不超過7.5公尺為限。(勞職授字第1040202815號) 來源
李黃麗華(即尚進水電工程行) 2015/08/2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場所作業時,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819號) 來源
堡勝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09/0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4條第1項、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距地面高度約2.3公尺衝二區模具存放平台)之工作場所邊緣,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定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防護措施,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964號) 來源
得嘉營造有限公司 2015/09/03 營造安全衛生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0條第1項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及吊料口)開口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另對於懸臂式施工架及高度5公尺以上施工架之構築及拆除,未依規定事先就預期施工時之最大荷重,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置備施工圖說,並指派所僱之專任工程人員簽章確認強度計算書及施工圖說。(勞職授字第1040203050號) 來源
中福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9/1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地下室1樓樓板及夾層)開口部分,勞工有墜落危險之虞,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110號) 來源
崇巽有限公司 2015/09/1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地下室1樓樓板及夾層)開口部分,勞工有墜落危險之虞,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111號) 來源
遠揚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09/1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2樓移動式施工架工作臺)開口部分,未依規定設置護欄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149號) 來源
忠佑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9/2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支撐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支撐架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185號) 來源
京莊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9/2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支撐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支撐架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257號) 來源
陽明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9/2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支撐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支撐架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259號) 來源
億升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09/3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第196條第1項第2款、第224條第1項、第228條、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乾燥箱馬達轉軸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有護罩、護圍;天然氣開關閥未標示其開關方向;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夾層配件倉)之工作場所邊緣,未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等防護措施;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衝剪機械未具有安全護圍。(勞職授字第1040203289號) 來源
鋐廣鋼架有限公司 2015/09/3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2樓~6樓樓板)開口部分,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282號) 來源
有陞工程有限公司 2015/10/05 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第35條第2項第1款、第38條第1項第1款、第2、3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第23條第1、6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對勞工於高度2公尺以上以移動式起重機吊掛搭乘設備上從事作業時,未防止搭乘設備傾覆脫落;該搭乘設備(工作臺)未依規定妥予安全設計並經專業機構簽認;使用移動式起重機載人從事作業前,未依作業風險因素,事前擬訂作業方法、作業程序、安全作業標準及作業安全檢核表,使作業勞工遵行;未指派適當人員實施作業前檢點、作業中查核及自動檢查等措施;未使勞工正確戴用安全帽;提供勞工使用之安全帶強度不足且其材料、強度未符合國家標準,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之規定,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40203382號) 來源
有陞工程有限公司 2015/10/05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12條之1第1項、第7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3條第1項未依事業單位之規模、性質,訂定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計畫,要求各級主管及負責指揮、監督之有關人員執行(勞工人數在30人以下之事業單位,得以安全衛生管理執行紀錄或文件代替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計畫);未依規定訂定自動檢查計畫,實施自動檢查。(勞職授字第1040203399號) 來源
泓宜實業有限公司 2015/10/1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高壓氣體特定設備(液化丁烷儲槽)1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設備,未經勞動檢查機構或代行檢查機構檢查合格取得檢查合格證即行使用。(勞職授字第1040203409號) 來源
涷珜營造有限公司 2015/10/1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2~4樓樓梯開口)之開口部分,未設置護欄,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內側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502號) 來源
上邑工程有限公司 2015/10/1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使勞工於高度2公尺以上(14樓女兒牆底部結構體)邊緣開口從事二丁掛磁磚作業時,未依規定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安全網或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因墜落而致勞工遭受危險之措施,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之規定,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40203506號) 來源
聚巨豐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16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7條第1項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勞工噪音暴露工作日8小時日時量平均音壓級85分貝以上之作業場所(如成型組及滾牙組),未於每6個月監測噪音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40203480號) 來源
恒耀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16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7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對設有中央管理方式之空氣調節設備之建築物室內作業場所(如辦公室),未於每6個月監測二氧化碳濃度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40203500號) 來源
瀚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20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置動力驅動之衝壓機械(衝床)3台,未設連鎖防護式、雙手起動式、感應式、拉開式或掃除式安全裝置之一。(勞職授字第1040203307號) 來源
允泰國際企業有限公司 2015/10/2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勞工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C型鋼架(高度7公尺)上作業時,未以架設施工架或其他方法設置工作臺,且未張掛安全網;使勞工使用安全帶時,未設置足夠強度之必要裝置或安全母索,供安全帶鉤掛。(勞職授字第1040203557號) 來源
利榮營造有限公司 2015/10/2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20條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7樓升降機升降路開口部分(高度約19.2公尺)設置之護欄,未依規定於該處設置具有高度90公分以上之上欄杆、高度在35公分以上,55公分以下之中間欄杆或等效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656號) 來源
佳憲水電工程有限公司 2015/10/2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5條第1項、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屋頂邊緣開口(高度6.3公尺)處從事樹枝修剪工作時,未依規定架設施工架或其他方法設置工作台;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之規定,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40203708號) 來源
台灣鄭美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2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使用之鍋爐1座(其傳熱面積為211平方公尺,最高使用壓力為每平方公分10公斤),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設備,其操作人員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合格即行操作。(勞職授字第1040203560號) 來源
遠雄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2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完成營建用升降機1座(積載荷重:900公斤),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未經勞動檢查機構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代行檢查機構檢查合格即予使用。(勞職授字第1040203680號) 來源
仕強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3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集水井(1k+650)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703號) 來源
捷揚營造有限公司 2015/11/0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外牆施工架(高約13.6公尺)工作臺,未設置護欄(內交叉拉桿、下拉桿)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818號) 來源
國立體育大學 2015/11/0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游泳池室內池二樓平台高度4.7公尺)從事開窗作業,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亦未採用安全網。(勞職授字第1040203740號) 來源
安倉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11/1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施工架第1至2層(高度約1.7至3.4公尺)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亦未對於該等場所墜落危害「連繫與調整」其工作場所之必要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致勞工有發生職業災害之虞。(勞職授字第1040203847號) 來源
森耕工程有限公司 2015/11/1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勞工於施工架第1至2層(高度約1.7至3.4公尺)之場所從事作業時,勞工有遭受墜落之虞,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849號) 來源
麥箖有限公司 2015/11/1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16條第1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對於就業場所(倉庫前停車棚)作業之堆高機,未使駕駛者離開其位置時將貨叉放置於地面,並將原動機熄火,致發生勞工自停車棚支架經由堆高機頂蓬處返回地面時,因左腳碰觸堆高機桅桿之啟動桿,致其頭部被夾在堆高機桅桿與頂蓬支架間,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40203905號) 來源
欣昱晟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11/1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26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電氣箱前置放雜物,未保持有水平工作空間(未依規定對於600伏特以下之電氣設備前方,至少應有80公分以上之水平工作空間)。(勞職授字第1040203764號) 來源
瑞助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11/1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入口處雨遮型鋼上方開口部分,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入口處雨遮型鋼上方場所(高差超過1.5公尺),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892號) 來源
陳平順(即松樺工程行) 2015/11/1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13條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使勞工於構造物(混凝土地界及其上方之圍籬)有發生倒塌之虞之場所作業,未設置防止發生倒塌之設施,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40203923號) 來源
逸家工程有限公司 2015/11/2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5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從事庫板隔間工程時,勞工站立於合梯約2.4公尺處作業,使用合梯(總高度3公尺)於2公尺以上作業,未採取勞工防止墜落措施。(勞職授字第1040203983號) 來源
協侑營造有限公司 2015/11/2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未設置護欄(內側交叉拉桿、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亦未對於該場所2公尺以上處所墜落危害「連繫調整」其工作場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致勞工有發生職業災害之虞。(勞職授字第1040204000號) 來源
中懋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2015/11/3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處置或使用特定化學物質(硫酸)之作業場所,未每6個月監測其濃度一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40204029號) 來源
精英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2015/12/0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勞工於外牆施工架(高度約6.8公尺)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及其部分工作臺開口部分未設置護欄(交叉拉桿、下拉桿)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未對於該等場所墜落危害「連繫與調整」其工作場所之必要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致勞工有發生職業災害之虞。(勞職授字第1040204089號) 來源
駿丞企業有限公司 2015/12/0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外牆施工架工作臺(高度約6.8公尺)開口部分從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之虞,未設置護欄(交叉拉桿、下拉桿)等防止墜落之措施,亦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4090號) 來源
豐榮營造有限公司 2015/12/0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或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措施;對於高差1.5公尺以上(約4公尺之屋頂)鋼構場所作業,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4093號) 來源
徐志豪(即永全鷹架工程行) 2015/12/1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3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使勞工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拉梯從事施工架三角架(高約4.2公尺)拆除作業,未依規定於2公尺以上高處營造作業設置適當之施工架,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40204252號) 來源
建豪環保企業有限公司 2015/12/1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21條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使勞工從事車輛系營建機械(鏟裝機)之修理或附屬裝置之安裝、拆卸等作業時,未就該作業指定專人負責決定作業順序並指揮作業,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40204265號) 來源
新光華造紙股份有限公司 2015/12/1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廠房內所設複捲機底部設有導電良好之金屬板,並於該金屬板上設有2部移動式送風馬達(電壓220伏特),未於該送風馬達之電路上設置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勞職授字第1040204130號) 來源
增誠科技有限公司 2015/12/1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7條第3項供應防爆型氣體偵測器(共計73台),事前未依規定於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申報網站登錄,並於其產製或輸入之產品明顯處張貼安全標示,以供識別。(勞職授字第1040204256號) 來源
得勝起重工程有限公司 2015/12/1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勞工於安全支撐水平樑(高度分別約為5公尺、7公尺)上從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之虞,未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40204292號) 來源
國洲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12/1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勞工於安全支撐水平樑(高度分別為5公尺、7公尺)上從事作業,未設置安全母索系統,亦未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亦未對於該等場所墜落危害「連繫與調整」其工作場所之必要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致勞工有發生職業災害之虞。(勞職授字第1040204293號) 來源
陳坤利(即全通水電工程行) 2015/12/1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約4.2公尺)之屋頂從事太陽光電發電系統機電安裝作業,有墜落之危害,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勞職授字第1040204271號) 來源
億陽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12/1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承攬人勞工於高度2公尺以上(約4.2公尺)之屋頂從事太陽光電發電系統機電安裝作業,未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等,對具嚴重危害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亦未對於該場所之墜落危害「連繫與調整」其工作場所之必要安全防護或措施,亦即未採取積極具體作為要求承攬人依規定作業時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以防止墜落危害。(勞職授字第1040204272號) 來源
何玉萍(即磊鑫工程行) 2015/12/2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使勞工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從事營造作業,未於該施工架工作臺外側開口部分設置護欄(未置下拉桿)等防護設備,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40204362號) 來源
譚英義 2015/12/2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第1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使勞工於屋頂鋼樑開口部分欲從事敲除鋼樑上自攻螺絲作業(距地面高度約3公尺),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使其正確戴用;未於開口部分設置護欄、安全網及使勞工使用安全帶,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40204384號) 來源
木川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12/2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77條第1項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廠內噴漆室存有易燃液體之蒸氣(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及乙酸丁酯等閃火點攝氏65度以下之有機溶劑)而有火災爆炸之虞,使用之燈具及電氣箱,未具有適合於其設置場所危險區域劃分使用之防爆性能構造。(勞職授字第1040204295號) 來源
暉盛環保工程有限公司 2015/12/2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約4公尺塑膠分類工作平台)開口從事塑膠分類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防護具,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40204437號) 來源
盛傑營造有限公司 2015/12/3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營建用升降機1座(積載荷重:1000公斤),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未經勞動檢查機構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代行檢查機構檢查合格,即使用該營建用升降機從事作業。(勞職授字第1040204516號) 來源
真毅營造有限公司 2015/12/2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缺氧症預防規則第1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差2公尺以上(工作井深度10公尺)開口邊緣從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置護欄、護蓋、安全網或配掛安全帶之防墜設施;使勞工於缺氧危險場所或其鄰接場所作業時(工作井內部及周圍作業),未將有罹患缺氧症之虞之事項、進入該場所時應採取之措施、事故發生時之緊急措施及緊急聯絡方式、空氣呼吸器等呼吸防護具、安全帶等、測定儀器、換氣設備、聯絡設備等之保管場所、缺氧作業主管姓名公告於作業場所入口顯而易見之處所。(勞職授字第1040204352號) 來源
邱月嬌(即瑩昌工程行) 2016/01/1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第19條、第13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場所從事模板工程作業,未於該施工架工作臺開口部分,設置護欄(下拉桿),未使勞工使用安全帶、安全帽之措施及指派模板支撐作業主管於作業現場決定作業方法,指揮勞工作業、監督勞工確實使用個人防護具、確認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之有效狀況等規定事項,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0014號) 來源
宏坤營造有限公司 2016/01/1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4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模板工程高處作業,未依規定協議高架(處)危險作業,且未留存紀錄備查; 工作場所負責人對於模板工程高處作業,有立即發生危險之虞,未確實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命令其停止該危險作業;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開口部分未設置護欄(未置下拉桿),亦未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安全帽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亦未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處所墜落危害「連繫調整」其工作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對於該承攬人從事模板工程高處作業,亦未指導及協助承攬人相關安全衛生教育訓練、選任經訓練合格之模板支撐作業主管於現場辦理規定事項。(勞職授字第1050200016號) 來源
京利工程有限公司 2016/01/1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4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模板工程高處作業,未協議高架(處)危險作業,且未留存紀錄備查;工作場所負責人對於模板工程高處作業,有立即發生危險之虞,未確實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命令其停止該危險作業;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內側開口部分未設置護欄(交叉拉桿及下拉桿),亦未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亦未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處所墜落危害「連繫調整」其工作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對於該承攬人從事模板工程高處作業,亦未指導及協助承攬人相關安全衛生教育訓練、選任經訓練合格之模板支撐作業主管於現場辦理規定事項。(勞職授字第1050200057號) 來源
周呈文(即大眾工程行) 2016/01/1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3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場所從事模板工程作業,未於該施工架工作臺內側開口部分設置護欄(交叉拉桿及下拉桿),未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之措施及未指派模板支撐作業主管於作業現場決定作業方法,指揮勞工作業、監督勞工確實使用個人防護具、確認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之有效狀況等規定事項,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0059號) 來源
蔡元旺 2016/01/1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49條第1款使勞工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屋頂(約10公尺)從事石綿瓦換修作業,不慎踏穿石綿瓦墜落地面,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0099號) 來源
賴明楷(即友誠工程行) 2016/01/1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5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2公尺以上高處營造作業(右鄰2樓閣樓磚牆修補作業),未設置適當之工作臺。(勞職授字第1040204412號) 來源
陳國寶 2016/01/2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8條第1項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使勞工於雨遮上(高度約4.5公尺)從事作業時,未於屋架上設置適當強度,且寬度在30公分以上之踏板,並於下方適當範圍裝設堅固格柵或安全網等防墜設施,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0154號) 來源
隆大營建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1/2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0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工區現場使用之合梯不符法規規定(踏板寬度不足、繫材強度不足、未具安全之防滑梯面) ;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結構物外牆施工架從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置內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部份。(勞職授字第1050200182號) 來源
得勝起重工程有限公司 2016/01/2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勞工於安全支撐水平樑(高度約3.2公尺)上從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之虞,未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0321號) 來源
協侑營造有限公司 2016/01/2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勞工於安全支撐水平樑(高度約3.2公尺)上從事作業,未設置安全母索,未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亦未對於該等場所墜落危害「連繫與調整」其工作場所之必要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致勞工有發生職業災害之虞。(勞職授字第1050200323號) 來源
宥穎工程有限公司 2016/01/3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陰井邊緣開口部分(深度約4.5公尺)從事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未設置符合規定之護欄、護蓋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369號) 來源
中鼎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02/1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勞工於電氣室施工架(高度約3.4公尺)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其工作臺開口部分未設置護欄(交叉拉桿、下拉桿)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亦未對於該等場所墜落危害「連繫與調整」其工作場所之必要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致勞工有發生職業災害之虞。(勞職授字第1050200503號) 來源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 2016/02/0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5條第1項、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在高度2公尺(約3.2公尺樹上)以上之處所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未以架設施工架或其他方法設置工作台;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0385號) 來源
岱盟工程有限公司 2016/02/1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高度2公尺以上之夾層樓板(約為4.2公尺)開口部分從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之虞者,未設置安全母索及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0479號) 來源
成中恆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2/1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勞工於夾層樓板(約4.2公尺)開口部分未設置護欄、安全網,未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未對於該等場所墜落危害「連繫與調整」其工作場所之必要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0480號) 來源
南京新星記營造廠有限公司 2016/02/1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營建用升降機1座(積載荷重:900公斤),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未經檢查合格取得檢查合格證即予使用。(勞職授字第1050200481號) 來源
盛遠土木包工業 2016/02/1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勞工於345Kv電氣室施工架工作臺(高度約3.4公尺)開口部分從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置護欄(交叉拉桿、下拉桿);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505號) 來源
寶慶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2/1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6樓電梯間等)開口部分作業時,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護欄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555號) 來源
豐源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2/1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固定式起重機(吊升荷重:12.735噸/5噸)2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未經檢查合格取得檢查合格證即予使用。(勞職授字第1050200515號) 來源
泰濂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2/22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置之衝剪機械(折床及沖壓床),未設置安全護圍;升降機之升降路各樓出入口門,未有連鎖裝置,使搬器地板與樓板相差7.5公分以上時,升降路出入口門不能開啟之。(勞職授字第1050200390號) 來源
禾峰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2/2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營建用升降機2座(積載荷重:960公斤),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未經檢查合格取得檢查合格證即予使用。(勞職授字第1050200507號) 來源
彰原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2/2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5樓至7樓樓梯及樓板)邊緣開口部分作業時,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置護欄、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581號) 來源
吉米營造有限公司 2016/02/2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部施工架工作臺(高度2公尺~32公尺)從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內側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621號) 來源
允久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02/2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車道上方平臺(高約6.7公尺)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且具有嚴重危害勞工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亦未對該場所墜落之危害「連繫調整」其工作必要之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0641號) 來源
貫銓營造有限公司 2016/02/2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工地A棟2樓樓板至10樓屋突區域(高度3.4~29.1公尺)及B棟2樓樓板至11樓屋突區域(高度3.4~32.3公尺)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從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593號) 來源
安平商行 2016/02/2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吊升荷重5公噸移動式起重機(車號665-BS)1座,其吊升荷重為五公噸,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未經檢查合格取得檢查合格證即予使用。(勞職授字第1050200626號) 來源
元華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0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設置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吊升荷重11.3公噸固定式起重機),其操作人員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合格即行操作。(勞職授字第1050200518號) 來源
育綸通訊企業有限公司 2016/03/0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2樓頂屋突,高度約2.9公尺)開口部分從事基地台天線護板維護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284號) 來源
良和營造有限公司 2016/03/0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內側設交叉拉桿、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差1.5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650號) 來源
泛亞工程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0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第25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橋面板上施工架及工作台)開口邊緣從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措施;對於高度差超過1.5公尺以上作業場所(橋樑箱室),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橋樑箱室內作業所使用之交流電焊機,未設置自動電擊防止裝置。(勞職授字第1050200590號) 來源
萬代福營造有限公司 2016/03/1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高度約34公尺)從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內側交叉拉桿及內側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787號) 來源
辰鋼電鍍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04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第4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處置或使用特定化學物質(硫酸及鎳等化物)之作業場所,未每6個月監測其濃度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50200704號) 來源
遠東新世紀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0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設置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設備(鍋爐3座),其操作人員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合格即行操作。(勞職授字第1050200766號) 來源
鑫鎂工程企業有限公司 2016/03/1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設置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吊升荷重3公噸以上之移動式起重機),其操作人員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合格即行操作。(勞職授字第1050200842號) 來源
鑫鎂工程企業有限公司 2016/03/1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設置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吊升荷重3公噸以上之移動式起重機),其操作人員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合格即行操作,於作業過程中因不熟悉操作方法及操作不當,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0844號) 來源
麗明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1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勞工在牌樓(高度約2.4公尺)及屋突樓(高度約2.8公尺)開口部分從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安全網等、安全母索及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護措施;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未對於該等場所墜落危害「連繫與調整」其工作場所之必要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0852號) 來源
張晉維 2016/03/1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8條、第11條之1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屋頂(具有採光罩),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工地外牆施工架與鄰房之境界線處設置圍籬,並於明顯位置裝設警告標示;未提供勞工適當之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0769號) 來源
韋立營造有限公司 2016/03/1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屋頂(具有採光罩),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工地外牆施工架與鄰房之境界線處設置圍籬,並於明顯位置裝設警告標示,致承攬人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0770號) 來源
大舜鈑金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1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設置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吊升荷重3公噸以上固定式起重機),其操作人員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合格即行操作。(勞職授字第1050200897號) 來源
生達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1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4款與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易引起火災及爆炸危險之場所(T01廢水廠儲存甲苯及二甲苯廢溶液),未依規定設置協議組織,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並「指揮」,且亦未指導協助再承攬人之安全衛生教育。(勞職授字第1050200900號) 來源
協崑工程有限公司 2016/03/1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設置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吊升荷重3公噸以上固定式起重機),其操作人員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合格即行操作。(勞職授字第1050200906號) 來源
吳長昇事業有限公司 2016/03/2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8條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從事整經機下盤頭(捲胴)作業有危害勞工之虞,未設置護罩、護圍或具有連鎖裝置之安全門等設備,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0958號) 來源
鋐泰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2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高度約25公尺),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外側設置下拉桿及內側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923號) 來源
致遠興業有限公司 2016/03/3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構臺(約12公尺)及其上下設備入口端通道開口部分從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041號) 來源
遠東新世紀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1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1條、第22條第2項、第78條、第2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勞工工作場所之通道,未保持不致使勞工跌倒、滑倒、踩傷等之安全狀態,或採取必要之預防措施;電加熱器外蓋高溫熱表面,未設置警示標誌;對於具有捲入點之三輪機,有危害勞工之虞,未設護圍防護等設備;沈水泵浦(電壓440v),未設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勞職授字第1050201126號) 來源
德億營造有限公司 2016/04/1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工地2樓樓板至12樓屋突區域(高度約7~45公尺)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該處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920號) 來源
業豐營造有限公司 2016/04/1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2公尺以上施工架工作臺開口部分,未設置護欄(交叉拉桿、下拉桿)、護蓋(托架式補助板料)或安全網(長條型防墜網);未使勞工使用安全帶及樓梯(高度約3公尺)開口部分,未設置護欄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未對於該等場所墜落危害「連繫與調整」其工作場所之必要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1253號) 來源
業豐營造有限公司 2016/04/1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2公尺以上施工架工作臺及樓梯(高度約3公尺)等開口部分從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施工架設置護欄(交叉拉桿、下拉桿)、護蓋(托架式補助板料)或安全網(長條型防墜網)及樓梯設置護欄。(勞職授字第1050201254號) 來源
吉豐營造有限公司 2016/04/1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屋突處施工架工作臺(高約8.5公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之虞,未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978號) 來源
新宏興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1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差2公尺以上(約12.5公尺工作井)開口部分從事作業,使用垂直固定梯上下,其該固定梯未設置護籠,勞工有遭受墜落之虞,未採用符合國家標準14253規定之背負式安全帶及捲揚式防墜器。(勞職授字第1050201203號) 來源
晉豪營造有限公司 2016/04/1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高度12公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勞職授字第1050201336號) 來源
濟業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2016/04/2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外牆施工架工作臺(高度約20公尺),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內側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332號) 來源
辰宇機電有限公司 2016/05/0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5條第1項、第256條、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從事緊急照明燈更換活線作業(高度在2公尺以上),未戴用絕緣用防護具或使用活線作業用器具或其他類似之器具;未架設施工架或其他方法設置工作台及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勞職授字第1050201551號) 來源
慶讚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5/1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北側牆結構上(高度約8.5公尺)從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安全母索等防護設備,未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未確實巡視;未對於該等場所墜落危害連繫與調整其工作場所之必要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1597號) 來源
曹添祥 2016/05/1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北側牆結構(高度約8.5公尺)上從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之虞,未依規定設置安全母索,未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1598號) 來源
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 2016/05/1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06條、第28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用之高壓氣體容器(壓力約25kg/cm2),未標明所裝氣體之品名(外標氧氣但實際內裝二氧化碳),亦未加以固定;對於作業中有物體飛落或飛散,致危害勞工之虞,未備置適當之安全帽及其他防護。(勞職授字第1050201200號) 來源
聯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05/1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7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勞工有暴露於含琥珀酸單[2-[(2-甲基-丙烯酰基)氧]乙基]酯有害物,未置備適當防護具,並使勞工確實使用。。(勞職授字第1050201727號) 來源
常欣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5/2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樓梯間(高度約3公尺)及A棟1至4樓管道間開口部份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479號) 來源
國森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6/0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第17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馬達之傳動帶等有惟和勞工之虞之部分,未設護罩等設備;儲存區等場所有易燃液體之蒸氣(甲苯、丙酮、正己烷、丁酮、乙酸乙酯等閃火點攝氏65度以下之有機溶劑)而有火災爆炸之虞,使用之電氣箱、電風扇、廣播器、攝影機及插座等未具有適合於其設置場所危險區域劃分使用之防爆性能構造。(勞職授字第1050201938號) 來源
祐翔營造有限公司 2016/06/2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7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勞工從事露天開挖作業,垂直開挖深度在1.5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最大開挖深度3.5公尺),勞工有遭受土石崩塌危險之虞,未於該場所設置擋土支撐。(勞職授字第1050202283號) 來源
盛傑營造有限公司 2016/07/0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約3.4公尺)結構體西側及屋突樓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交叉拉桿、下拉桿、護蓋或安全網;未設置安全母索及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2355號) 來源
富泰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7/1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8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場所作業,未設置內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措施,施工架工作臺(施工踏板)寬度未達40公分。(勞職授字第1050202466號) 來源
聯鑫營造有限公司 2016/07/1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2樓至3樓)之施工架工作臺,未設置內外側下拉桿、內側交叉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528號) 來源
泰吉金屬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0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約3.5公尺)之冷卻設備上方巡視故障之送風機,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未設置安全母索及未使勞工使用安全帶、安全帽等防護具,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2775號) 來源
建順煉鋼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0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5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在良導體鐵板上作業,使用之交流電焊機未有自動電擊防止裝置(現場量測該交流電焊機無負載二次側電壓為75伏特)。(勞職授字第1050202760號) 來源
長虹塑膠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0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3條、第9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升降機之升降路各樓出入口,未裝置構造堅固平滑之門(內門及2樓外門損壞),未有安全裝置;未有連鎖裝置。(勞職授字第1050202777號) 來源
頡欣機械有限公司 2016/08/1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0條、第177條第1項第3款、第243條第1項、第25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固定式起重機之吊具,未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對於噴漆室作業場所有易燃液體(甲苯)之蒸氣,使用之電氣機械、器具或設備,未具有適合於其設置場所危險區域劃分使用之防爆性能構造;對於加工區使用對地電壓220伏特之移動式切割機,未於各該電動機具之連接電路上設置適合其規格,具有高敏感度、高速型,能確實動作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使用之交流電焊機,未有自動電擊防止裝置(無負載時二次側量測電壓為73.5V)。(勞職授字第1050202933號) 來源
林洋陞 2016/08/1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貨櫃屋屋頂(高度約2.3公尺)從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之虞,未設置安全母索,未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2846號) 來源
中鼎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1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48條第1項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部分施工架工作臺(高度約10公尺)踏板,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將該處踏板綁結固定,使其無脫落或位移之虞。(勞職授字第1050203047號) 來源
台懋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2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深2.3公尺桶槽)桶槽邊緣,勞工有墜落危險之虞,未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握把、覆蓋等防護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2987號) 來源
舜展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2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及第243條第1項、第25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使用對地電壓220伏特之移動式切割機及移動式風扇,未於該電動機具之連接電路上設置適合其規格,具有高敏感度、高速型,能確實動作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使用之交流電焊機(無負載時二次側量測電壓分別為61.1伏特及68.1伏特),未有自動電擊防止裝置。(勞職授字第1050203114號) 來源
宏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2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固定式起重機3座(吊升荷重 5公噸),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未經檢查合格即予使用。(勞職授字第1050203064號) 來源
鴻欣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9/0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5條第1項、第73條第2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工作台開口及開挖區開口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安全網等防護設備;上下設備施工架,未在適當之垂直、水平距離處與構造物妥實連接;對於擋土支撐拆除,未擬訂拆除計畫據以執行(拔除鋼軌樁後未回填);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214號) 來源
周必先(即台灣省基隆市私立培德高職附設汽車駕駛人訓練班) 2016/09/0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83條、第108條、第2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室內工作場所之扇風機之葉片,未設護網或護圍等設備;工作場所貯存之高壓氣體,可燃性氣體(乙炔)及氧氣之鋼瓶,未分開貯存,亦未加固定及裝妥護蓋;使用之空氣壓縮機(220V),未裝設漏電斷路器,未將其金屬製外殼非帶電部分依規定接地。(勞職授字第1050203263號) 來源
悅華大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6/09/1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08條第1項、第29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工作場所之液化石油氣桶之貯存,未加固定;對於工作場所之冷凍櫃(-22度C),未於明顯易見之處所設置警告標示。(勞職授字第1050203375號) 來源
黃永鵬(即巧力行) 2016/10/0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5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堆置物料(鋁板),為防止倒塌危害,未採取繩索捆綁、擋樁等必要設施,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3639號) 來源
萬茂工業有限公司 2016/10/1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輸煤皮帶機下方(高度約29公尺)從事底板更換工作,勞工有墜落之虞,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等防護設備,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3798號) 來源
長益友室內裝修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0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0條第1項第3款、第281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3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站立高度2公尺以上之合梯(高度約2.4公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之虞,使用之合梯兩梯腳間未有金屬等硬質繫材扣牢,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或藉由高空工作車、設置適當之施工架等設施供勞工使用。(勞職授字第1050203618號) 來源
德昌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0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站立高度2公尺以上之合梯(高度約2.4公尺)組立天花板作業,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未確實巡視,未對於該等場所墜落危害連繫與調整其工作場所之必要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3673號) 來源
侑進工程有限公司 2016/10/1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2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15樓牆面模板角材置放於高處等場所,位能超過12公斤•公尺之物件(重約12公斤)有飛落之虞者,未予以固定妥善。(勞職授字第1050203676號) 來源
祺濬有限公司 2016/10/18 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第35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垂直高度20公尺以下之摩天輪維修平臺(高約6公尺)安裝之高處作業,使用移動式起重機之使用,應以吊物為限,不得乘載或吊升勞工從事作業。(勞職授字第1050203740號) 來源
佶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28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特定化學物質(硫酸)之作業場所,未每6個月監測其濃度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50203926號) 來源
六健工程有限公司 2016/11/2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49條第1款勞工從事低壓路燈線修復前置工作時(樹木修剪),因昇空車基座螺栓斷裂,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4439號) 來源
豐景順營造有限公司 2016/11/0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08條第1項、第230條第1項、第253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7條、第19條第1項、高架作業勞工保護措施標準第8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高壓氣體(氧、乙炔)鋼瓶未安穩放置及裝妥護蓋;使用之合梯未具堅固構造,梯腳間未具金屬硬質繫材及防滑絕緣腳座套,未具安全之防滑梯面;通路上使用臨時配線或移動電線;對於營造工程用之模板、施工架等材料拆除後,未採取拔除或釘入凸出之鐵釘、鐵條等防護措施;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外牆施工架作業場所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有飲酒之勞工,不得使其從事高架作業。(勞職授字第1050204048號) 來源
地健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11/0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第58條第1項第9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馬達之皮帶輪及皮帶有危害勞工之虞,未有護罩等設備;對於平札機,其作業有危害勞工之虞,未設有連鎖性能之安全門等設備(裝置已失效);升降機之升降路各樓出入口門,未有連鎖裝置,使搬器地板與樓板相差7.5公分以上時升降路出入口門不能開啟之。(勞職授字第1050204196號) 來源
新宜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2016/11/0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條、第11條之1、第19條第1項、第20條第1項、第45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第24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未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施工架開口設置之護欄,未具有高度在35公分以上,55公分以下之中間欄杆或等效設備;對於施工架未在適當之垂直、水平距離處與構造物妥實連接;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使用對地電壓在150伏特以上臨時電(220V),未於各該電動機具之連接電路上設置漏電斷路器。(勞職授字第1050204121號) 來源
達昱營造有限公司 2016/11/1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及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使用對地電壓在150伏特以上之臨時電箱(220V),未於各該電動機具之連接電路上設置適合其規格,具有高敏感度、高速型,能確實動作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勞職授字第1050204227號) 來源
振源營造有限公司 2016/11/1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高度約2公尺至10.2公尺)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內側交叉拉桿及內外側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284號) 來源
精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11/16 有機溶劑中毒預防規則第20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77條第2項、第287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用有機溶劑(丙酮)擦拭機台,未使有機溶劑作業主管監督個人防護具之使用;對提供給勞工使用之個人防護具(呼吸防護具)之使用未依國家標準 CNS 14258 Z3035 4.3.2規定進行面體與顏面間之密合檢查;未置備適當之防護具(防毒面具)使勞工確實使用。(勞職授字第1050204222號) 來源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0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54條、第25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電路開路之開關於作業中,未上鎖或標示「禁止送電」、「停電作業中」,未將該停電作業範圍以藍帶或網加圍,並懸掛「停電作業區」標誌,有電部分則以紅帶或網加圍,並懸掛「有電危險區」標誌;對於高壓或特高壓電路,非用於啟斷負載電流之空斷開關及分段開關(隔離開關) ,為防止操作錯誤,未設置足以顯示該電路為無負載之指示燈或指示器,使操作勞工易於識別該電路確無負載,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4575號) 來源
台灣林內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16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95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8條、第22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以動力驅動之衝剪機械(摺床),未具有安全護圍等防護裝置;使用手持式研磨機之研磨輪,未設置護罩;CNC銑床於運轉中,有危害勞工之虞,未設置具有連鎖性能之安全門無=等設備;對於高度在2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邊緣及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握把、覆蓋等防護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4705號) 來源
林金發 2016/12/1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8條第1項、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勞工於易踏穿材料(塑膠採光浪板)構築之屋頂從事維修作業,未頂規劃安全通道,未設置適當強度且寬度在30公分以上之踏板,未設堅固格柵或安全網等防墜設施,未指定屋頂作業主管於現場辦理規定事項。(勞職授字第1050204717號) 來源
敬鵬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2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98條第1項、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第50條、第2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化學設備管路之維修作業,未將閥等加鎖,使其無法擅動,未設有不准開啟之標示或設監視人員監視;未使勞工於作業中確實使用適當防護具;供輸原料材料及其他物質於特定化學設備(含氨9%),未於勞工易見之處標示該原料、材料及其他物料之種類,輸送對象設備及其他必要事項。(勞職授字第1050204719號) 來源
雍銓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2016/12/2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71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管道露天開挖作業,連城路口管道開挖(2.5m深度)未依擋土支撐圖說按圖施作。(勞職授字第1050204903號) 來源
鑫業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01/0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8條第5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自動化機械(自動電鍍機)具有危險之部分,未設置護罩、護圍或具有連鎖性能之安全門等設備,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5040號) 來源
日揚公寓大廈管理維護有限公司 2017/01/0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49條第1款使勞工使用220伏特高壓清洗機於潮濕之景觀池內進行清洗作業,未具有高敏感度、高速型,能確實動作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失效),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5102號) 來源
華揚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1/0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2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起重機之運轉,未於運轉時採取防止吊掛物通過人員上方及人員進入吊掛物下方之設備或措施,使用吊掛用載具(太空包),未有足夠強度,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0029號) 來源
祐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01/09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使用甲苯作業場所(屬有機溶劑中毒預防規則規定之第二種有機溶劑),未每6個月監測其濃度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50205087號) 來源
強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1/13 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第23條、第3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處置丁類物質(硫酸)1公噸,未置備該物質等漏洩時能迅速告知有關人員之警報用器具及除卻危害之必要藥劑、器具等設施;未設置洗眼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227號) 來源
頭份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1/1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5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鋼胚儲放堆置(高度約1.8公尺),未採取擋樁、限制高度或變更堆積等必要設施。(勞職授字第1060200048號) 來源
李龍傑 2017/02/0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49條第1款使勞工於高度2公尺以上(約5.6公尺)屋頂從事鐵皮更換作業,發生墜落危害,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0405號) 來源
錦美紙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0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7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作業場所有易燃液體之蒸氣(甲醇、閃火點12度)有爆炸火災之虞,使用之電氣設備(燈具),未具有適合於其設置場所危險區域劃分使用之防爆性能構造。(勞職授字第1060200286號) 來源
賴榮貴(即超勤皮革洗衣店) 2017/02/08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使用有機溶劑(四氯乙烯)之作業場所,未每6個月監測其濃度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60200517號) 來源
立城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1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條、第19條第1項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第24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工作場所預留之鋼筋,未採取彎曲尖端或以加蓋、加套等防護措;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開口部分(結構物四周、電梯井施工架工作台及車道上方),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度差超過1.5公尺以上作業場所,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之上下設備;對勞工於作業中或通行時,有接觸移動電線,未有防止絕緣被壞引起感電危害之設施。(勞職授字第1060200243號) 來源
冠利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13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第4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對於電鍍作業處置及使用特定化學物質(鎳及其化合物)之作業場所,未每6個月監測其濃度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60200624號) 來源
名冠宏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13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第4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對於電鍍作業處置或使用特定化學物質(如氰化鈉、鎳及其化合物)之作業場所,未每6個月監測其濃度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60200625號) 來源
和昌精密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13 有機溶劑中毒預防規則第6條第1項第2款、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7條、第300條第1項第4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室內作業場所(組裝區)從事甲醇溶劑之作業,未設置密閉設備、局部排氣裝置或整體換氣裝置;對於勞工有暴露於(甲醇)有害氣體、蒸氣時,未置備適當安全衛生防護具,並使勞工確實使用;對於勞工8小時日時量平均音壓級超過85分貝時,未使勞工戴用有效之耳塞、耳罩等防音防護具。(勞職授字第1060200456號) 來源
台灣積水化成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1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0條、第177條第1項、第22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固定式起重機具之吊鉤或吊具,未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對於作業場所有易燃液體之蒸氣(苯乙烯等閃火點攝氏65度以下之有機溶劑),而有火災爆炸之虞,使用之電氣箱、插座、緊急照明燈及燈具等,未具有適合於其設置場所危險區域劃分使用之防爆性能構造;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重油桶槽頂及含浸區工作台等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握把、覆蓋等防護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0629號) 來源
台技塑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2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5條第1項、177條第1項、第224條第1項、第2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升降機之升降路各樓出入口門,未有連鎖裝置,使搬器地板與樓板相差7.5公分以上時,升降路出入口門不能開啟之;對於作業場所有易燃液體之蒸氣(甲苯及乙酸乙酯等閃火點攝氏65度以下之有機溶劑)、可燃性氣體(丙烷及丁烷)置劉,而有火災爆炸之虞,使用排風扇之電動機及電流流通之燈具等,未具有適合於其設置場所危險區域劃分使用之防爆性能構造;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放置平台等開口,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握把、覆蓋等防護措施;使用對地電壓在150伏特以上電動機具,未於連接電路上設置適合其規格,具有高敏感度、高速型,能確實動作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勞職授字第1060200759號) 來源
合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24 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第90條、第191條、固定式起重機安全檢查構造標準第45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機械之傳動軸、齒輪及傳動鍊條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設有護罩等設備;固定式起重機之吊鉤,未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裝有液鹼(氫氧化鈉)和硫酸之容器,有引起火災、危險之虞,未單獨儲放;固定式起重機吊升荷重1公噸操作用開關器按鈕未標示動作種類及動作方向。(勞職授字第1060200736號) 來源
猛揮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2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超過1.5公尺以上之(C棟天井)場所,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C棟3~7樓外牆、天井)、樓梯(D棟)及樓版(D棟RF、C棟夾層)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885號) 來源
夏嵩林(即永剛工程行) 2017/03/0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42條、第13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混凝土澆置作業前,未詳細檢查模板支撐各部份之連接及斜撐是否安全(牆模斜撐與地面僅以鐵釘固定),未指派模板支撐作業主管於作業現場實施檢點,檢查模板支撐材料,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0816號) 來源
台灣斯巴克環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2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2條、第31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有墜落危險之場所(車輛檢修廠),未確實禁止與工作無關之人員進入,且未有充分之光線,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1346號) 來源
大新竹廣告工程有限公司 2017/03/0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6條、第94條、第106條第1項、第108條第1項、第241條、第243條第1項、第246條、第284條第1項、第287條、有機溶劑中毒預防規則第1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鑽孔機等旋轉刃具作業,未明確告知並標示勞工不得使用手套;對於升降機各樓出入口及搬器,未明顯標示其積載荷重;對於高壓氣體容器(二氧化碳鋼瓶),使用時未固定;對於高壓氣體(二氧化碳鋼瓶)貯存處附近,任意放置其他物品;使用操作電壓220伏特之線鋸機,未於連接電路上設置適合其規格,具有高敏感度、高速型,能確實動作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電氣機具(電焊機兩座)之帶電部分,有因接觸 或接近致發生感電之虞,未設防止感電之護圍或絕緣被覆;對於以電焊從事熔接,熔斷等作業,未置備安全面罩,防護眼鏡及防護手套等,並使勞工確實戴用;對於勞工有暴露於有害氣體(噴漆作業)未置備適當安全衛生防護具,並使勞工確實使用;使勞工從事有機溶劑(噴漆)作業,未指定現場主管從事監督作業。(勞職授字第1060200665號) 來源
台灣惠爾得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02 優先管理化學品之指定及運作管理辦法第6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4條第2項使用甲醛(致癌物質第一級)之優先管理化學品,未於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日起6個月內報請備查。(勞職授字第1060200715號) 來源
安暘有限公司 2017/03/0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9條第1項、第108條第1項、第224條第1項、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固定梯之設置,未設有適當扶手;對於高壓氣體(二氧化碳)容器之貯存,未加固定;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清洗區域和烤漆區工作場所邊緣及開口部份,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等防護措施;以動力驅動之衝壓機械,未具有安全護圍。(勞職授字第1060200783號) 來源
信大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0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08條第1項、第241條、第2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壓氣體(乙炔及氧氣)容器,未分開貯存,未安穩置放並加固定及裝妥護蓋;交流電焊機之帶電部分,勞工於作業中有因接觸 或接近致發生感電之虞,未設防止感電之護圍或絕緣被覆;使用對地電壓在150伏特以上移動式高壓沖水機,未於各該電動機具之連接電路上設置適合其規格,具有高敏感度、高速型,能確實動作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勞職授字第1060200834號) 來源
豐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06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對於攪拌室內處置、使用第二種有機溶劑(甲苯、丙酮、異丙醇、環己酮、乙二醇丁醚)之作業場所,未每6個月監測其濃度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60200947號) 來源
南寶國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09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第4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對於廢水區處置或使用特定化學物質(如硫酸)之作業場所,未於每6個月監測其濃度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60201094號) 來源
展宇科技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1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7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倉庫區及現場二樓等場所有易燃液體之蒸氣(等閃火點攝氏65度以下之有機溶劑),而有火災爆炸之虞,使用開關箱、廣播器、攝影機、照明開關及電流流通之照明燈具等未具有適合於其設置場所危險區域劃分使用之防爆性能構造。(勞職授字第1060200960號) 來源
愛之味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16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對於包裝區室內場所處置、使用第二種有機溶劑(丙酮、丁酮、異丙醇)之作業場所,未每6個月監測其濃度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60201230號) 來源
台灣櫻宮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1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7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製造生產現場等場所有易燃液體之蒸氣(甲苯、二甲苯、丁酮、乙酸乙酯及乙酸丁酯等閃火點攝氏65度以下之有機溶劑),而有火災爆炸之虞,使用電氣箱、插座及插頭等未具有適合於其設置場所危險區域劃分使用之防爆性能構造。(勞職授字第1060201193號) 來源
三皇化工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1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5條第1項、第17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升降機之升降路各樓出入口門,未有連鎖裝置,使搬器地板與樓板相差7.5公分以上時,升降路出入口門不能開啟之;樹脂課等場所有易燃液體之蒸氣(甲苯、苯乙烯、甲醇及異丙醇等閃火點攝氏65度以下之有機溶劑),而有火災爆炸之虞,使用電風扇、警報指示燈、緊急照明燈、插座、電氣箱、插頭及電氣開關等未具有適合於其設置場所危險區域劃分使用之防爆性能構造。(勞職授字第1060201219號) 來源
元昶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27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使用有機溶劑(甲醇)之作業場所,未每6個月監測其濃度一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60201383號) 來源
康那香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2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暨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第3款受處分人於廠室內處置、使用第二種有機溶劑(甲苯、正己烷)之作業場所,未於該場所每6個月監測其濃度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60201386號) 來源
東方錶面工藝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27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7條第1項第3款、第8條第1項第4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對於噪音作業場所,未每6個月監測噪音1次以上;對於電鍍(鑄)作業場所使用鎳及其化合物作為電鍍原料,未每6個月監測其濃度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60201422號) 來源
石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0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設置高壓氣體特定設備(圓筒型液化石油氣貯槽)2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設備,其操作人員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合格即行操作。(勞職授字第1060201333號) 來源
基隆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1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第108條、第175條、第2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動力噴霧機之帶輪、皮帶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有護罩等設備;高壓氣體(乙炔及氧氣)之貯存,未分開貯存,未裝妥護蓋;對於收存危險物(柴油)之液槽車、儲槽等設備有因靜電引起爆炸或火災之虞,未採取接地或其他去除靜電之裝置;對於在潮濕場所使用對地電壓在220伏特之洗車機,為防止因漏電而生感電危害,未於連接電路上設置漏電斷路器。(勞職授字第1060201628號) 來源
天成元有限公司 2017/04/1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16條第1項第10款、第28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勞工搭載於堆高機之貨叉所承載貨物之托板、撬板及其他堆高機(乘坐席以外)部分;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未使其確實戴用安全帽。(勞職授字第1060201752號) 來源
政盟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13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對於從事有機溶劑(甲醇及二甲苯)作業,未每6個月監測有機溶劑濃度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60201701號) 來源
宜鋒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2017/04/2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條、第19條第1項、第40條第1項、第71條、第77條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0條、第116條第1項、第228條、第24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未採取彎曲、加蓋或加護套等防護設施;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沉箱開口處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對於沉箱工作井內懸吊式施工架工作台之構築,未事先就預期施工時之最大荷重,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置備施工圖說,及未建立按施工圖說施作之查驗機制;對於沉箱工作井深度在1.5公尺以上及有地面崩塌、土石飛落之虞時之露天開挖作業場所,未依地質及環境狀況,設置適當擋土支撐、邊坡保護等設施,未經具有地質、土木等專長人員簽認其安全性,未繪製施工圖說,並指派或委請前項專業人員簽章確認其安全性後按圖施作之;對於起重機具之吊鉤或吊具,未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對於就業場所作業之車輛機械,使車輛系營建機械供為主要用途以外之用途(使用吊籃作為工作井內之工作台使用);對於高度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沉箱工作井作業,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勞工於作業中通行時,有接觸移動電線之虞者,未有防止絕緣被覆破壞或老化等致引起感電危害之設施。(勞職授字第1060201696號) 來源
展宇科技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7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作業場所有易燃液體之蒸氣(丁酮、異丙醇及甲苯等閃火點攝氏65度以下之有機溶劑),而有引起火災及爆炸危險之虞,使用之電氣箱、排風扇、插座及電流流通之照明燈具等未具防爆性能構造。(勞職授字第1060201783號) 來源
億豐金屬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22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16條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置衝剪機械(衝床),於雙手操作更換為腳踏式操作時,未設置連鎖防護式等其他安全裝置,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2169號) 來源
大才營造有限公司 2017/05/2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8條、第19條第1項、第40條第1項、第45條第1項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高度2公尺以上之屋頂及鋼構開口部分等作業場所,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及未設置安全上下設備;對於勞工從事斜度大於34度(高底比為2比3)之屋頂作業者,未設置適當之護欄,支承穩妥且寬度在40公分以上之適當工作臺,未設置堅固錨錠之安全母索等裝置;對於廠房屋頂高度5公尺以上施工架上下設備構築,未以斜撐材作適當而充分之支撐,未於適當之垂直方向以不超過5.5公尺、水平方向以不超過7.5公尺為限之水平距離處與構造物妥實連接,未事先就預期施工時之最大荷重,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置備施工圖說,及未建立按施工圖說施作之查驗機制。(勞職授字第1060202337號) 來源
漢鴻交通有限公司 2017/05/3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41條、第243條第1項及鍋爐及壓力容器安全規則第3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工作場所使用之空氣壓縮機(使用電壓220V),其電源及繼電器開關之帶電部分,未設外蓋或其他防止感電之裝置;未於其連接電路上裝設漏電斷路器;未於其空氣筒之壓力表刻度板上,明顯標示最高使用壓力之位置。(勞職授字第1060202384號) 來源
冠博營造有限公司 2017/06/0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8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有易踏穿材料(天花板)之屋頂作業,未規劃安全通道,於屋架上設置適當強度,且寬度在30公分以上之踏板,並於下方適當範圍裝設堅固格柵或安全網等防墜設施。(勞職授字第1060202296號) 來源
金山壓鑄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07 工業用機器人危害預防標準第21條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於工廠內之工業用機器人可動範圍之外側所設置之圍柵,未依規定設置出入口標示並告知勞工於運轉中禁止進入,並應採取下列措施之一:(1)出入口應設置光電式安全裝置或安全墊(2)在出入口應設置門扉或張設支柱穩定、從其四周容易識別之繩索、鏈條等,且於開啟門扉或繩索、鏈條脫開時,其緊急停止裝置應具有可立即發生動作之機能;直鋸機之轉軸,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設置護罩、護圍、套胴、跨橋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2619號) 來源
嘉成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2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35條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以可調鋼管支柱為屋突頂板(高約5.1公尺)模板支撐之支柱時,違反可調鋼管支柱不得連接使用。(勞職授字第1060202845號) 來源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竹東分院 2017/07/11 優先管理化學品之指定及運作管理辦法第6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4條第2項使勞工使用甲醛(屬優先管理化學品;致癌物質第1级),未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並登錄於指定之資訊網站。(勞職授字第1060202918號) 來源
春原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1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8條及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20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工作場所有物體飛落之虞者(鋼構橋段)未設置防止物體飛落之設備,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板開口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對於依規定設置之護欄未有腳趾板。(勞職授字第10602030991號) 來源
啟森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1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0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外牆)開口部分場所,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及對於高度5公尺以上施工架之構築及拆除,未於事先就預期施工時之最大荷重,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置備施工圖說,並指派所僱之專任工程人員簽章確認強度計算書及施工圖說。(勞職授字第1060203198號) 來源
山隆通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1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16條、第280條之1及第31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從事車輛運輸作業時,對於工作場所未有充分之光線,且於車輛系營建機械(鏟裝機)作業時,未禁止人員進入操作半徑內或附近有危險之虞之場所,且於有車輛出入或往來之工作場所作業時,未明顯設置警戒標示,亦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反光背心等防護衣,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2940號) 來源
福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2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施工架(含車道)高度超過2公尺以上之工作臺,未設置護欄、護蓋。(勞職授字第10602027341號) 來源
政松企業社 2017/07/28 林場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因伐倒木(或懸掛木)等易生滾落、滑動導致勞工危險之地區,未禁止勞工進入,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3317號) 來源
陳淑君(即君悅企業社) 2017/07/3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9條第4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勞工從事加油亭天花板粉刷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以適當之金屬附屬配件確實連接固定施工架構材之連接部分(施工架工作平台護欄上欄杆與立柱等構材之連接部分僅以塑膠繩綁住),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第3款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3354號) 來源
長佑營造有限公司 2017/08/0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第230條第1項及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之1條、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高差1.5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平台,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工區現場使用之合梯(未具堅固構造、梯腳間未具硬質繫材扣牢及未具防滑梯面;對於工區內人員未佩戴安全帽及B1F車道上方搭設之高度2公尺以上工作平台,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3421號) 來源
樂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0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3條及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1項於工廠內衝剪機械未具有安全護圍;建築物昇降設備臨時使用升降機(積載荷重1.4公噸),對於升降機之升降路各樓出入口,未裝置構造堅固平滑之門並應有安全裝置,使升降搬器及升降路出入口之任一門開啟時升降機不能開動。(勞職授字第1060203429號) 來源
永富加油站有限公司 2017/08/0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41條鍋爐及壓力容器安全規則第3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工作場所之抽氣機(使用中,交流電220V),其電源開關電極端帶電部分,勞工於作業中或通行時,有因接觸或接近致發生感電之虞者,未設防止感電之護圍或絕緣被覆;空壓機之壓力表之刻度板上,未明顯標示最高使用壓力之位置(勞職授字第1060203473號) 來源
廣泰金屬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0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63條、第153條、第22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工廠內供線機係高速迴轉體,未裝置護罩,護蓋或其他適當之安全裝置;對於堆置物料,為防止倒塌、崩塌或掉落,未採取繩索捆綁、護網、擋樁、限制高度或變更堆積等必要設施,並禁止與作業無關人員進入該等場所;輸送帶2公尺以上作業平台及桶裝機作業區(深度2公尺)之工作場所邊緣及開口部份,未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握把、覆蓋等防護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3549號) 來源
燿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1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9條第1項、第76條第2項、第177條第1項、第25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工作臺階梯未設扶手;廢水廠之攪拌機開口部分未設護罩等設備;使用單甲基醚丙二醇醋酸酯(閃火點攝氏42度),電燈、電氣箱、插座及插頭未有適合於其設置場所危險區域劃分使用之防爆性能構造;廢水廠之通路上使用臨時配線。(勞職授字第1060203598號) 來源
聯河鋁業有限公司 2017/08/1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第57條第3項、第90條、第101條第1項、第224條第1項、第280條及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勞工從事鋁材裁切作業,裁切機之轉軸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有護罩、護圍、套胴、跨橋等設備;從事固定式起重機吊掛作業,固定式起重機未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吊掛用具(纖維索)有顯著損傷,於固定式起重機吊掛作業中有物體飛落之虞,未置備有適當之安全帽及其他防護;裁切機之轉軸必須在運轉狀態下故障排除(使用倒退鍵),未於危險之部分設置護罩、護圍等安全設施或使用不致危及勞工身體之足夠長度之作業用具;裁切機送料區之地面凹槽(高差2公尺以上),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握把、覆蓋等防護措施;裁切機未具有安全護圍勞工。(勞職授字第1060203649號) 來源
源文興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1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6條第1項第1、3、4款、第16條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置動力驅動之衝壓機械,勞工有被夾壓之虞,未於該衝壓機械之操作切換開關於雙手操作更換為腳踏式操作之狀態下,設置具有同標準(連鎖防護式、感應式、拉開式或掃除式等安全裝置)所定安全機能之一,致勞工於衝壓機械之操作切換開關在腳踏操作模式狀態下,使勞工遭夾壓,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3725號) 來源
金鴻順企業有限公司 2017/08/24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使勞工從事有機溶劑作業,未每6個月監測有機溶劑(甲苯)濃度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60203697號) 來源
玉盛國際企業有限公司 2017/08/2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機械(壓麵粉機)之掃除,未停止機械運轉及送料,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3624號) 來源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工作場所平台之前後側邊緣(高度約4.5公尺),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握把等防護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3837號) 來源
有晟實業有限公司 2017/08/29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16條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置之衝壓機械(衝床),有導致捲夾危害勞工之虞,將雙手操作更換為腳踏式操作之操作切換開關,未有符合連鎖防護式、拉開式、感應式或掃除式之安全機能,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3839號) 來源
欣業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0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第250條及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衝壓機械,未具有安全護圍、安全模,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另製管作業區製管機馬達之轉軸,未有護罩、護圍等設備,及勞工在有觸及高導電性接地物之鋼板上使用之交流電焊機 (無負載時二次側量測電壓為64.3伏特),未有自動電擊防止裝置。(勞職授字第1060203929號) 來源
和昌精密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04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廠內清洗作業區室內場所處置、使用第二種有機溶劑(正己烷)之作業場所,未於該場所每6個月監測其濃度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602003901號) 來源
乾佑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0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5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勞工在有觸及高導電性接地物之鋼板上使用之交流電焊機 (無負載時二次側量測電壓為78.4伏特),未有自動電擊防止裝置。(勞職授字第1060204011號) 來源
旭嶸紙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1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8條第1項第5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款使勞工從事芯紙接紙機(該機為電腦數值控制之自動化機械)牽紙作業有危害勞工之虞,未設置護罩、護圍或具有連鎖裝置之安全門等設備,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4085號) 來源
燿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13 優先管理化學品之指定及運作管理辦法第6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4條第2項使用之化銅還原劑(含甲醛15%),屬致癌物質一級之優先管理化學品,未將運作者基本資料及優先管理化學品運作資料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勞職授字第1060203947號) 來源
燿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15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6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3條第1項為第一類事業且勞工人數在1000人以上,未於總機構或其他地區事業單位設直接隸屬雇主之專責一級管理單位,及未置甲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師及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各1人。(勞職授字第1060203994號) 來源
宏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2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45條、第48條第1項、第5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勞工使用施工架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施工架未以斜撐材作適當而充分之支撐;對於施工架之基礎地面未平整、夯實緊密,亦未襯以適當材質之墊材,以防止滑動或不均勻沈陷;其對於施工架之工作臺(寬度1.2公尺)未舖滿密接之踏板,亦未綁結固定,使其無脫落或位移之虞;對於裝有腳輪之移動式施工架之腳部未以有效方法固定之(腳輪未煞車)。(勞職授字第1060203972號) 來源
台昌樹脂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26 有機溶劑中毒預防規則第26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7條、12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室內場所使用第二種有機溶劑(甲苯)容器,未將該容器予以密閉或堆積於室外之一定場所;對於室內場所使勞工有暴露於有害氣體、蒸氣(於從事第二種有機溶劑或混存物之作業(甲苯)),未置備適當安全衛生防護具,並使勞工確實使用;對於荷重在1公噸以上之堆高機未指派經特殊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人員操作。(勞職授字第1060204235號) 來源
三恒金屬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26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第2款、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鑄造區室內場所處置、使用第二種有機溶劑(甲醇)之作業場所,未於該場所每六個月監測其濃度一次以上;鑄造區室內場所(研磨區使用綠細砂從事研磨作業)有特定粉塵作業場所,未於該場所每6個月監測其濃度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60204231號) 來源
三恒金屬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26 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12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鑄造區室內場所使勞工從事研磨(綠細砂)有特別危害健康之粉塵作業,未依附表10所定項目實施特殊健康檢查(勞職授字第1060204232號) 來源
虹京金屬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27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第4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儲存區內處置或使用特定化學物質(如硫酸)之作業場所,未於該場所每6個月監測其濃度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60204142號) 來源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 2017/09/2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4條第1項、第243條第1項及鍋爐及壓力容器安全規則第3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2公尺以上平台邊緣未設置圍欄、握把等防護措施;所設置之空氣壓縮機(電壓380伏特)未設置高敏感度、高速型之漏電斷路器;第一種壓力容器(立式高壓閃化槽)及第二種壓力容器(空氣壓縮機),其壓力錶之刻度板上,未標示最高使用壓力位置。(勞職授字第1060204145號) 來源
林忠賀(即大圓油漆工程行) 2015/07/0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之規定,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對於進入營繕工程作業場所從事油漆粉刷作業(高度約168公分),未使勞工正確戴用安全帽,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之規定,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40202208號) 來源
巨道營造有限公司 2015/07/0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0條第1項第1款、第46條第1項第2款、第59條第1項第4款、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害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懸吊式施工架、高度5公尺以上施工架等之構築,未事先就預期施工時之最大荷重,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置備施工圖說,並指派所僱之專任工程人員簽章確認強度計算書及施工圖說;對施工架構件之連接部分或交叉部分,未以適當之金屬附屬配件確實連接固定;未依規定於施工架上不得放置動力機械及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115號) 來源
彰晟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07/0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2~4樓樓梯、2樓樓板邊緣)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依規定於該處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556號) 來源
國城營造有限公司 2015/07/0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4樓及5樓樓板)開口部分、外牆施工架工作臺(高度約15.3公尺),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依規定於該處樓板設置護欄或安全網、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內側設置交叉拉桿、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572號) 來源
南仁湖育樂股份有限公司 2015/07/1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升降機之升降路各樓出入口門,未有連鎖裝置(功能異常),使搬器地板與樓板相差7.5公分以上時,升降路出入門不能開啟之。(勞職授字第1040202559號) 來源
新月盛營造有限公司 2015/07/1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3.2公尺)之屋頂場所作業時,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3.2公尺)之屋頂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727號) 來源
森碁營造有限公司 2015/07/1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條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工作場所(4樓樓板)動線,未落實防止跌倒之危害;對其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易生職業災害,未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勞職授字第1040202426號) 來源
精英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7/1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高度2公尺以上之天井內側施工架工作臺(高度16~25.6公尺)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施工架工作臺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809號) 來源
和億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7/1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高度約3.4公尺至5.1公尺)及污水池2樓樓板東北側邊緣(高度約3公尺)等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依規定於外牆施工架工作臺設置護欄(下拉桿、內側交叉拉桿)及於污水池2樓樓板東北側邊緣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外牆施工架)作業,未依規定設置使能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874號) 來源
大雅電氣工程有限公司 2015/07/1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41條、第29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3款,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使勞工從事電源佈線作業,對於配電箱內比流器旁電源線帶電裸露端子,勞工有發生感電之虞,未設防止感電之護圍或絕緣被覆,未使勞工使用絕緣防護具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器具,違反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41條、第29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中1字第1041018191號) 來源
劉懿豎 2015/07/2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依規定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3.2公尺)之場所作業,未依規定設置安全上下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212號) 來源
聯孟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07/2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使勞工於鍋爐房屋頂從事水溝清理作業,未規劃安全通道、未設置適當強度且寬度在30公分以上之踏板、未裝設堅固格柵或安全網等防墜設施及未指定專人指揮或監督該作業,違反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之規定,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中1字第1040408034號) 來源
久聯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07/2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77條第1項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有易燃液體之蒸氣(環己烷等閃火點65度以下之有機溶劑)滯留,而有火災、爆炸之虞,使用之電線等未具有適合於其設置場所危險區域劃分使用之防爆性能構造。(勞職授字第10402024871號) 來源
聖恩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7/2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工作場所負責人對於高度在2公尺以上(高約22尺)之外牆施工架拆除作業有立即發生危險之虞,未「指揮」命令停止該危險作業;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外牆施工架三角托架平臺開口部分,未設護欄或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之措施,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亦未對於該場所墜落危害「連繫調整」其工作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致勞工有發生職業災害之虞。(勞職授字第1040202384號) 來源
隆興營造有限公司 2015/07/2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0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及吊料口)開口部分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害之虞,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高度5公尺以上施工架之構築及拆除,未事先就預期施工時之最大荷重,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置備施工圖說,並指派所僱之專任工程人員簽章確認強度計算書及施工圖說。(勞職授字第1040202566號) 來源
誠實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7/2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10樓管道間及樓梯)開口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害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492號) 來源
榮金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07/3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機房1樓板、月台延伸雨棚以及主站筏基及地樑等)開口邊緣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害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防止墜落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611號) 來源
明成鐵工業廠 2015/08/0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應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269號) 來源
東生營造有限公司 2015/08/0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8條、第243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工作場所有物體飛落之虞者,未依規定供給安全帽等防護具使勞工戴用;對於使用對地電壓在150伏特以上移動式電動機具(220伏特空氣壓縮機電路開關),為防止因漏電而生感電危害,未設置適合其規格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害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欄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594號) 來源
宜陽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0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高度2公尺以上(3樓~9樓樓板)開口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欄,施工架工作臺內側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959號) 來源
北昌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0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0條及第48條第1項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1樓排架開口及外部施工架間工作台)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度5公尺以上施工架之構築,未事先就預期施工時之最大荷重,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置備施工圖說,並指派所僱之專任工程人員簽章確認強度計算書及施工圖說;未建立按施工圖說施作之查驗機制,工作臺寬度未在四十公分以上。(勞職授字第1040202712號) 來源
朝穩企業有限公司 2015/08/0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8條第1項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差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害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度5公尺以上施工架,工作臺寬度未在四十公分以上並舖滿密接之踏板。(勞職授字第1040202442號) 來源
齊裕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0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條、第19條第1項、第40條第1項、第48條第1項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等易生職業災害者,未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對於高差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場所作業,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5公尺以上施工架,未事先就預期施工時之最大荷重,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置備施工圖說;工作臺寬度未在四十公分以上並舖滿密接之踏板。(勞職授字第1040202419號) 來源
長欣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1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3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地面及樓板)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不能藉梯子或其他方法安全完成之2公尺以上高處營造作業,未設置適當之施工架。(勞職授字第1040202751號) 來源
國城營造有限公司 2015/08/1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內側開口、G棟排風管道間開口、1樓施工架)開口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勞職授字1040202777號) 來源
皇欽室內裝修工程有限公司 2015/08/1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2項、第40條第1項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之規定,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第1款之職業災害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臨時吊料平台(高度約32公尺)從事石膏板吊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定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對於高度5公尺以上施工架之構築,未事先就預期施工時之最大荷重,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置備施工圖說,並指派所僱之專任工程人員簽章確認強度計算書及施工圖說,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之規定,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第1款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40202680號) 來源
信暐鋼構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1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3樓鋼樑上方)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40202704號) 來源
山發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1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第21樓層管道間及天井含施工架)作業場所,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第21樓層樓梯、電梯、管道間、天井含施工架及外牆施工架與結構體間隙)等作業場所,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863號) 來源
萬代福營造有限公司 2015/08/1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就作業人員進場管制及「協調」高架(處)工作場所安全措施;工作場所負責人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樓板邊緣模板組立作業有立即發生危險之虞,未「指揮」命令停止該危險作業;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開口部分,未設置護欄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亦未對於該場所墜落危害「連繫調整」其工作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勞職授字第1040202715號) 來源
中南海營造有限公司 2015/08/1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部施工架、2至4樓樓梯及樓板)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定於該處外部施工架開口部分設置雙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並於樓梯及樓板開口部分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745號) 來源
宏成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2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及3樓大講堂之施工架、2樓通風口)開口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害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851號) 來源
方隆工程有限公司 2015/08/2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起重機之吊具(從事人孔吊掛作業),為防止與吊架或捲揚眮接觸、碰撞,未裝設有過捲預防裝置。(勞職授字第1040202769號) 來源
長欣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2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支撐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支撐架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900號) 來源
常詠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2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0條第1巷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差2公尺以上之(3樓樓板)開口部分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5公尺以上施工架,未事先就預期施工時之最大荷重,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勞職授字第1040202929號) 來源
元順興營造有限公司 2015/08/2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5條第1項第3款、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場所作業時,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設置施工架供勞工作業,未在適當之垂直、水平距離處與構造物妥實連接,其間隔在垂直方向以不超過5.5公尺,水平方向以不超過7.5公尺為限。(勞職授字第1040202815號) 來源
李黃麗華(即尚進水電工程行) 2015/08/2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場所作業時,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819號) 來源
堡勝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09/0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4條第1項、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距地面高度約2.3公尺衝二區模具存放平台)之工作場所邊緣,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定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防護措施,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2964號) 來源
得嘉營造有限公司 2015/09/03 營造安全衛生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0條第1項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及吊料口)開口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另對於懸臂式施工架及高度5公尺以上施工架之構築及拆除,未依規定事先就預期施工時之最大荷重,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置備施工圖說,並指派所僱之專任工程人員簽章確認強度計算書及施工圖說。(勞職授字第1040203050號) 來源
中福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9/1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地下室1樓樓板及夾層)開口部分,勞工有墜落危險之虞,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110號) 來源
崇巽有限公司 2015/09/1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地下室1樓樓板及夾層)開口部分,勞工有墜落危險之虞,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111號) 來源
遠揚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09/1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2樓移動式施工架工作臺)開口部分,未依規定設置護欄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149號) 來源
忠佑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9/2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支撐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支撐架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185號) 來源
京莊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9/2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支撐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支撐架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257號) 來源
陽明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09/2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支撐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支撐架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259號) 來源
億升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09/3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第196條第1項第2款、第224條第1項、第228條、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乾燥箱馬達轉軸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有護罩、護圍;天然氣開關閥未標示其開關方向;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夾層配件倉)之工作場所邊緣,未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等防護措施;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衝剪機械未具有安全護圍。(勞職授字第1040203289號) 來源
鋐廣鋼架有限公司 2015/09/3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2樓~6樓樓板)開口部分,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282號) 來源
有陞工程有限公司 2015/10/05 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第35條第2項第1款、第38條第1項第1款、第2、3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第23條第1、6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對勞工於高度2公尺以上以移動式起重機吊掛搭乘設備上從事作業時,未防止搭乘設備傾覆脫落;該搭乘設備(工作臺)未依規定妥予安全設計並經專業機構簽認;使用移動式起重機載人從事作業前,未依作業風險因素,事前擬訂作業方法、作業程序、安全作業標準及作業安全檢核表,使作業勞工遵行;未指派適當人員實施作業前檢點、作業中查核及自動檢查等措施;未使勞工正確戴用安全帽;提供勞工使用之安全帶強度不足且其材料、強度未符合國家標準,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之規定,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40203382號) 來源
有陞工程有限公司 2015/10/05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12條之1第1項、第7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3條第1項未依事業單位之規模、性質,訂定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計畫,要求各級主管及負責指揮、監督之有關人員執行(勞工人數在30人以下之事業單位,得以安全衛生管理執行紀錄或文件代替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計畫);未依規定訂定自動檢查計畫,實施自動檢查。(勞職授字第1040203399號) 來源
泓宜實業有限公司 2015/10/1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高壓氣體特定設備(液化丁烷儲槽)1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設備,未經勞動檢查機構或代行檢查機構檢查合格取得檢查合格證即行使用。(勞職授字第1040203409號) 來源
涷珜營造有限公司 2015/10/1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2~4樓樓梯開口)之開口部分,未設置護欄,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內側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502號) 來源
上邑工程有限公司 2015/10/1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使勞工於高度2公尺以上(14樓女兒牆底部結構體)邊緣開口從事二丁掛磁磚作業時,未依規定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安全網或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因墜落而致勞工遭受危險之措施,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之規定,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40203506號) 來源
聚巨豐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16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7條第1項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勞工噪音暴露工作日8小時日時量平均音壓級85分貝以上之作業場所(如成型組及滾牙組),未於每6個月監測噪音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40203480號) 來源
恒耀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16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7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對設有中央管理方式之空氣調節設備之建築物室內作業場所(如辦公室),未於每6個月監測二氧化碳濃度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40203500號) 來源
瀚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20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置動力驅動之衝壓機械(衝床)3台,未設連鎖防護式、雙手起動式、感應式、拉開式或掃除式安全裝置之一。(勞職授字第1040203307號) 來源
允泰國際企業有限公司 2015/10/2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勞工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C型鋼架(高度7公尺)上作業時,未以架設施工架或其他方法設置工作臺,且未張掛安全網;使勞工使用安全帶時,未設置足夠強度之必要裝置或安全母索,供安全帶鉤掛。(勞職授字第1040203557號) 來源
利榮營造有限公司 2015/10/2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20條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7樓升降機升降路開口部分(高度約19.2公尺)設置之護欄,未依規定於該處設置具有高度90公分以上之上欄杆、高度在35公分以上,55公分以下之中間欄杆或等效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656號) 來源
佳憲水電工程有限公司 2015/10/2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5條第1項、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屋頂邊緣開口(高度6.3公尺)處從事樹枝修剪工作時,未依規定架設施工架或其他方法設置工作台;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之規定,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40203708號) 來源
台灣鄭美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2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使用之鍋爐1座(其傳熱面積為211平方公尺,最高使用壓力為每平方公分10公斤),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設備,其操作人員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合格即行操作。(勞職授字第1040203560號) 來源
遠雄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2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完成營建用升降機1座(積載荷重:900公斤),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未經勞動檢查機構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代行檢查機構檢查合格即予使用。(勞職授字第1040203680號) 來源
仕強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3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集水井(1k+650)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703號) 來源
捷揚營造有限公司 2015/11/0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外牆施工架(高約13.6公尺)工作臺,未設置護欄(內交叉拉桿、下拉桿)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818號) 來源
國立體育大學 2015/11/0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游泳池室內池二樓平台高度4.7公尺)從事開窗作業,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亦未採用安全網。(勞職授字第1040203740號) 來源
安倉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11/1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施工架第1至2層(高度約1.7至3.4公尺)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亦未對於該等場所墜落危害「連繫與調整」其工作場所之必要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致勞工有發生職業災害之虞。(勞職授字第1040203847號) 來源
森耕工程有限公司 2015/11/1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勞工於施工架第1至2層(高度約1.7至3.4公尺)之場所從事作業時,勞工有遭受墜落之虞,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849號) 來源
麥箖有限公司 2015/11/1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16條第1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對於就業場所(倉庫前停車棚)作業之堆高機,未使駕駛者離開其位置時將貨叉放置於地面,並將原動機熄火,致發生勞工自停車棚支架經由堆高機頂蓬處返回地面時,因左腳碰觸堆高機桅桿之啟動桿,致其頭部被夾在堆高機桅桿與頂蓬支架間,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40203905號) 來源
欣昱晟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11/1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26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電氣箱前置放雜物,未保持有水平工作空間(未依規定對於600伏特以下之電氣設備前方,至少應有80公分以上之水平工作空間)。(勞職授字第1040203764號) 來源
瑞助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11/1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入口處雨遮型鋼上方開口部分,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入口處雨遮型鋼上方場所(高差超過1.5公尺),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3892號) 來源
陳平順(即松樺工程行) 2015/11/1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13條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使勞工於構造物(混凝土地界及其上方之圍籬)有發生倒塌之虞之場所作業,未設置防止發生倒塌之設施,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40203923號) 來源
逸家工程有限公司 2015/11/2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5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從事庫板隔間工程時,勞工站立於合梯約2.4公尺處作業,使用合梯(總高度3公尺)於2公尺以上作業,未採取勞工防止墜落措施。(勞職授字第1040203983號) 來源
協侑營造有限公司 2015/11/2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未設置護欄(內側交叉拉桿、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亦未對於該場所2公尺以上處所墜落危害「連繫調整」其工作場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致勞工有發生職業災害之虞。(勞職授字第1040204000號) 來源
中懋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2015/11/3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處置或使用特定化學物質(硫酸)之作業場所,未每6個月監測其濃度一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40204029號) 來源
精英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2015/12/0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勞工於外牆施工架(高度約6.8公尺)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及其部分工作臺開口部分未設置護欄(交叉拉桿、下拉桿)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未對於該等場所墜落危害「連繫與調整」其工作場所之必要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致勞工有發生職業災害之虞。(勞職授字第1040204089號) 來源
駿丞企業有限公司 2015/12/0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外牆施工架工作臺(高度約6.8公尺)開口部分從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之虞,未設置護欄(交叉拉桿、下拉桿)等防止墜落之措施,亦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4090號) 來源
豐榮營造有限公司 2015/12/0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或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措施;對於高差1.5公尺以上(約4公尺之屋頂)鋼構場所作業,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40204093號) 來源
徐志豪(即永全鷹架工程行) 2015/12/1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3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使勞工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拉梯從事施工架三角架(高約4.2公尺)拆除作業,未依規定於2公尺以上高處營造作業設置適當之施工架,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40204252號) 來源
建豪環保企業有限公司 2015/12/1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21條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使勞工從事車輛系營建機械(鏟裝機)之修理或附屬裝置之安裝、拆卸等作業時,未就該作業指定專人負責決定作業順序並指揮作業,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40204265號) 來源
新光華造紙股份有限公司 2015/12/1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廠房內所設複捲機底部設有導電良好之金屬板,並於該金屬板上設有2部移動式送風馬達(電壓220伏特),未於該送風馬達之電路上設置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勞職授字第1040204130號) 來源
增誠科技有限公司 2015/12/1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7條第3項供應防爆型氣體偵測器(共計73台),事前未依規定於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申報網站登錄,並於其產製或輸入之產品明顯處張貼安全標示,以供識別。(勞職授字第1040204256號) 來源
得勝起重工程有限公司 2015/12/1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勞工於安全支撐水平樑(高度分別約為5公尺、7公尺)上從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之虞,未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40204292號) 來源
國洲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12/1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勞工於安全支撐水平樑(高度分別為5公尺、7公尺)上從事作業,未設置安全母索系統,亦未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亦未對於該等場所墜落危害「連繫與調整」其工作場所之必要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致勞工有發生職業災害之虞。(勞職授字第1040204293號) 來源
陳坤利(即全通水電工程行) 2015/12/1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約4.2公尺)之屋頂從事太陽光電發電系統機電安裝作業,有墜落之危害,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勞職授字第1040204271號) 來源
億陽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12/1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承攬人勞工於高度2公尺以上(約4.2公尺)之屋頂從事太陽光電發電系統機電安裝作業,未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等,對具嚴重危害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亦未對於該場所之墜落危害「連繫與調整」其工作場所之必要安全防護或措施,亦即未採取積極具體作為要求承攬人依規定作業時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以防止墜落危害。(勞職授字第1040204272號) 來源
何玉萍(即磊鑫工程行) 2015/12/2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使勞工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從事營造作業,未於該施工架工作臺外側開口部分設置護欄(未置下拉桿)等防護設備,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40204362號) 來源
譚英義 2015/12/2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第1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使勞工於屋頂鋼樑開口部分欲從事敲除鋼樑上自攻螺絲作業(距地面高度約3公尺),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使其正確戴用;未於開口部分設置護欄、安全網及使勞工使用安全帶,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40204384號) 來源
木川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12/2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77條第1項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廠內噴漆室存有易燃液體之蒸氣(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及乙酸丁酯等閃火點攝氏65度以下之有機溶劑)而有火災爆炸之虞,使用之燈具及電氣箱,未具有適合於其設置場所危險區域劃分使用之防爆性能構造。(勞職授字第1040204295號) 來源
暉盛環保工程有限公司 2015/12/2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約4公尺塑膠分類工作平台)開口從事塑膠分類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防護具,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40204437號) 來源
盛傑營造有限公司 2015/12/3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營建用升降機1座(積載荷重:1000公斤),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未經勞動檢查機構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代行檢查機構檢查合格,即使用該營建用升降機從事作業。(勞職授字第1040204516號) 來源
真毅營造有限公司 2015/12/2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缺氧症預防規則第1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差2公尺以上(工作井深度10公尺)開口邊緣從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置護欄、護蓋、安全網或配掛安全帶之防墜設施;使勞工於缺氧危險場所或其鄰接場所作業時(工作井內部及周圍作業),未將有罹患缺氧症之虞之事項、進入該場所時應採取之措施、事故發生時之緊急措施及緊急聯絡方式、空氣呼吸器等呼吸防護具、安全帶等、測定儀器、換氣設備、聯絡設備等之保管場所、缺氧作業主管姓名公告於作業場所入口顯而易見之處所。(勞職授字第1040204352號) 來源
邱月嬌(即瑩昌工程行) 2016/01/1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第19條、第13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場所從事模板工程作業,未於該施工架工作臺開口部分,設置護欄(下拉桿),未使勞工使用安全帶、安全帽之措施及指派模板支撐作業主管於作業現場決定作業方法,指揮勞工作業、監督勞工確實使用個人防護具、確認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之有效狀況等規定事項,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0014號) 來源
宏坤營造有限公司 2016/01/1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4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模板工程高處作業,未依規定協議高架(處)危險作業,且未留存紀錄備查; 工作場所負責人對於模板工程高處作業,有立即發生危險之虞,未確實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命令其停止該危險作業;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開口部分未設置護欄(未置下拉桿),亦未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安全帽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亦未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處所墜落危害「連繫調整」其工作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對於該承攬人從事模板工程高處作業,亦未指導及協助承攬人相關安全衛生教育訓練、選任經訓練合格之模板支撐作業主管於現場辦理規定事項。(勞職授字第1050200016號) 來源
京利工程有限公司 2016/01/1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4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模板工程高處作業,未協議高架(處)危險作業,且未留存紀錄備查;工作場所負責人對於模板工程高處作業,有立即發生危險之虞,未確實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命令其停止該危險作業;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內側開口部分未設置護欄(交叉拉桿及下拉桿),亦未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亦未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處所墜落危害「連繫調整」其工作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對於該承攬人從事模板工程高處作業,亦未指導及協助承攬人相關安全衛生教育訓練、選任經訓練合格之模板支撐作業主管於現場辦理規定事項。(勞職授字第1050200057號) 來源
周呈文(即大眾工程行) 2016/01/1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3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場所從事模板工程作業,未於該施工架工作臺內側開口部分設置護欄(交叉拉桿及下拉桿),未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之措施及未指派模板支撐作業主管於作業現場決定作業方法,指揮勞工作業、監督勞工確實使用個人防護具、確認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之有效狀況等規定事項,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0059號) 來源
蔡元旺 2016/01/1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49條第1款使勞工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屋頂(約10公尺)從事石綿瓦換修作業,不慎踏穿石綿瓦墜落地面,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0099號) 來源
賴明楷(即友誠工程行) 2016/01/1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5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2公尺以上高處營造作業(右鄰2樓閣樓磚牆修補作業),未設置適當之工作臺。(勞職授字第1040204412號) 來源
陳國寶 2016/01/2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8條第1項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使勞工於雨遮上(高度約4.5公尺)從事作業時,未於屋架上設置適當強度,且寬度在30公分以上之踏板,並於下方適當範圍裝設堅固格柵或安全網等防墜設施,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0154號) 來源
隆大營建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1/2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0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工區現場使用之合梯不符法規規定(踏板寬度不足、繫材強度不足、未具安全之防滑梯面) ;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結構物外牆施工架從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置內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部份。(勞職授字第1050200182號) 來源
得勝起重工程有限公司 2016/01/2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勞工於安全支撐水平樑(高度約3.2公尺)上從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之虞,未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0321號) 來源
協侑營造有限公司 2016/01/2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勞工於安全支撐水平樑(高度約3.2公尺)上從事作業,未設置安全母索,未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亦未對於該等場所墜落危害「連繫與調整」其工作場所之必要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致勞工有發生職業災害之虞。(勞職授字第1050200323號) 來源
宥穎工程有限公司 2016/01/3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陰井邊緣開口部分(深度約4.5公尺)從事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未設置符合規定之護欄、護蓋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369號) 來源
中鼎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02/1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勞工於電氣室施工架(高度約3.4公尺)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其工作臺開口部分未設置護欄(交叉拉桿、下拉桿)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亦未對於該等場所墜落危害「連繫與調整」其工作場所之必要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致勞工有發生職業災害之虞。(勞職授字第1050200503號) 來源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 2016/02/0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5條第1項、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在高度2公尺(約3.2公尺樹上)以上之處所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未以架設施工架或其他方法設置工作台;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0385號) 來源
岱盟工程有限公司 2016/02/1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高度2公尺以上之夾層樓板(約為4.2公尺)開口部分從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之虞者,未設置安全母索及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0479號) 來源
成中恆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2/1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勞工於夾層樓板(約4.2公尺)開口部分未設置護欄、安全網,未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未對於該等場所墜落危害「連繫與調整」其工作場所之必要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0480號) 來源
南京新星記營造廠有限公司 2016/02/1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營建用升降機1座(積載荷重:900公斤),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未經檢查合格取得檢查合格證即予使用。(勞職授字第1050200481號) 來源
盛遠土木包工業 2016/02/1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勞工於345Kv電氣室施工架工作臺(高度約3.4公尺)開口部分從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置護欄(交叉拉桿、下拉桿);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505號) 來源
寶慶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2/1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6樓電梯間等)開口部分作業時,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護欄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555號) 來源
豐源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2/1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固定式起重機(吊升荷重:12.735噸/5噸)2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未經檢查合格取得檢查合格證即予使用。(勞職授字第1050200515號) 來源
泰濂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2/22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置之衝剪機械(折床及沖壓床),未設置安全護圍;升降機之升降路各樓出入口門,未有連鎖裝置,使搬器地板與樓板相差7.5公分以上時,升降路出入口門不能開啟之。(勞職授字第1050200390號) 來源
禾峰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2/2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營建用升降機2座(積載荷重:960公斤),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未經檢查合格取得檢查合格證即予使用。(勞職授字第1050200507號) 來源
彰原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2/2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5樓至7樓樓梯及樓板)邊緣開口部分作業時,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置護欄、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581號) 來源
吉米營造有限公司 2016/02/2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部施工架工作臺(高度2公尺~32公尺)從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內側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621號) 來源
允久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02/2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車道上方平臺(高約6.7公尺)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且具有嚴重危害勞工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亦未對該場所墜落之危害「連繫調整」其工作必要之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0641號) 來源
貫銓營造有限公司 2016/02/2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工地A棟2樓樓板至10樓屋突區域(高度3.4~29.1公尺)及B棟2樓樓板至11樓屋突區域(高度3.4~32.3公尺)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從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593號) 來源
安平商行 2016/02/2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吊升荷重5公噸移動式起重機(車號665-BS)1座,其吊升荷重為五公噸,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未經檢查合格取得檢查合格證即予使用。(勞職授字第1050200626號) 來源
元華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0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設置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吊升荷重11.3公噸固定式起重機),其操作人員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合格即行操作。(勞職授字第1050200518號) 來源
育綸通訊企業有限公司 2016/03/0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2樓頂屋突,高度約2.9公尺)開口部分從事基地台天線護板維護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284號) 來源
良和營造有限公司 2016/03/0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內側設交叉拉桿、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差1.5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650號) 來源
泛亞工程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0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第25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橋面板上施工架及工作台)開口邊緣從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措施;對於高度差超過1.5公尺以上作業場所(橋樑箱室),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橋樑箱室內作業所使用之交流電焊機,未設置自動電擊防止裝置。(勞職授字第1050200590號) 來源
萬代福營造有限公司 2016/03/1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高度約34公尺)從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內側交叉拉桿及內側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787號) 來源
辰鋼電鍍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04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第4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處置或使用特定化學物質(硫酸及鎳等化物)之作業場所,未每6個月監測其濃度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50200704號) 來源
遠東新世紀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08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設置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設備(鍋爐3座),其操作人員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合格即行操作。(勞職授字第1050200766號) 來源
鑫鎂工程企業有限公司 2016/03/1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設置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吊升荷重3公噸以上之移動式起重機),其操作人員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合格即行操作。(勞職授字第1050200842號) 來源
鑫鎂工程企業有限公司 2016/03/1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設置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吊升荷重3公噸以上之移動式起重機),其操作人員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合格即行操作,於作業過程中因不熟悉操作方法及操作不當,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0844號) 來源
麗明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1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勞工在牌樓(高度約2.4公尺)及屋突樓(高度約2.8公尺)開口部分從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安全網等、安全母索及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護措施;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未對於該等場所墜落危害「連繫與調整」其工作場所之必要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0852號) 來源
張晉維 2016/03/1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8條、第11條之1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屋頂(具有採光罩),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工地外牆施工架與鄰房之境界線處設置圍籬,並於明顯位置裝設警告標示;未提供勞工適當之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0769號) 來源
韋立營造有限公司 2016/03/1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屋頂(具有採光罩),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工地外牆施工架與鄰房之境界線處設置圍籬,並於明顯位置裝設警告標示,致承攬人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0770號) 來源
大舜鈑金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1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設置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吊升荷重3公噸以上固定式起重機),其操作人員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合格即行操作。(勞職授字第1050200897號) 來源
生達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1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4款與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易引起火災及爆炸危險之場所(T01廢水廠儲存甲苯及二甲苯廢溶液),未依規定設置協議組織,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並「指揮」,且亦未指導協助再承攬人之安全衛生教育。(勞職授字第1050200900號) 來源
協崑工程有限公司 2016/03/1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設置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吊升荷重3公噸以上固定式起重機),其操作人員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合格即行操作。(勞職授字第1050200906號) 來源
吳長昇事業有限公司 2016/03/2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8條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從事整經機下盤頭(捲胴)作業有危害勞工之虞,未設置護罩、護圍或具有連鎖裝置之安全門等設備,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0958號) 來源
鋐泰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2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高度約25公尺),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外側設置下拉桿及內側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923號) 來源
致遠興業有限公司 2016/03/3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構臺(約12公尺)及其上下設備入口端通道開口部分從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041號) 來源
遠東新世紀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1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1條、第22條第2項、第78條、第2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勞工工作場所之通道,未保持不致使勞工跌倒、滑倒、踩傷等之安全狀態,或採取必要之預防措施;電加熱器外蓋高溫熱表面,未設置警示標誌;對於具有捲入點之三輪機,有危害勞工之虞,未設護圍防護等設備;沈水泵浦(電壓440v),未設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勞職授字第1050201126號) 來源
德億營造有限公司 2016/04/1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工地2樓樓板至12樓屋突區域(高度約7~45公尺)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該處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920號) 來源
業豐營造有限公司 2016/04/1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2公尺以上施工架工作臺開口部分,未設置護欄(交叉拉桿、下拉桿)、護蓋(托架式補助板料)或安全網(長條型防墜網);未使勞工使用安全帶及樓梯(高度約3公尺)開口部分,未設置護欄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未對於該等場所墜落危害「連繫與調整」其工作場所之必要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1253號) 來源
業豐營造有限公司 2016/04/1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2公尺以上施工架工作臺及樓梯(高度約3公尺)等開口部分從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施工架設置護欄(交叉拉桿、下拉桿)、護蓋(托架式補助板料)或安全網(長條型防墜網)及樓梯設置護欄。(勞職授字第1050201254號) 來源
吉豐營造有限公司 2016/04/1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屋突處施工架工作臺(高約8.5公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之虞,未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0978號) 來源
新宏興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1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差2公尺以上(約12.5公尺工作井)開口部分從事作業,使用垂直固定梯上下,其該固定梯未設置護籠,勞工有遭受墜落之虞,未採用符合國家標準14253規定之背負式安全帶及捲揚式防墜器。(勞職授字第1050201203號) 來源
晉豪營造有限公司 2016/04/1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高度12公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勞職授字第1050201336號) 來源
濟業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2016/04/2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外牆施工架工作臺(高度約20公尺),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內側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332號) 來源
辰宇機電有限公司 2016/05/0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5條第1項、第256條、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從事緊急照明燈更換活線作業(高度在2公尺以上),未戴用絕緣用防護具或使用活線作業用器具或其他類似之器具;未架設施工架或其他方法設置工作台及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勞職授字第1050201551號) 來源
慶讚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5/1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北側牆結構上(高度約8.5公尺)從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安全母索等防護設備,未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未確實巡視;未對於該等場所墜落危害連繫與調整其工作場所之必要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1597號) 來源
曹添祥 2016/05/1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北側牆結構(高度約8.5公尺)上從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之虞,未依規定設置安全母索,未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1598號) 來源
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 2016/05/1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06條、第28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用之高壓氣體容器(壓力約25kg/cm2),未標明所裝氣體之品名(外標氧氣但實際內裝二氧化碳),亦未加以固定;對於作業中有物體飛落或飛散,致危害勞工之虞,未備置適當之安全帽及其他防護。(勞職授字第1050201200號) 來源
聯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05/1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7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勞工有暴露於含琥珀酸單[2-[(2-甲基-丙烯酰基)氧]乙基]酯有害物,未置備適當防護具,並使勞工確實使用。。(勞職授字第1050201727號) 來源
常欣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5/2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樓梯間(高度約3公尺)及A棟1至4樓管道間開口部份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1479號) 來源
國森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6/0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第17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馬達之傳動帶等有惟和勞工之虞之部分,未設護罩等設備;儲存區等場所有易燃液體之蒸氣(甲苯、丙酮、正己烷、丁酮、乙酸乙酯等閃火點攝氏65度以下之有機溶劑)而有火災爆炸之虞,使用之電氣箱、電風扇、廣播器、攝影機及插座等未具有適合於其設置場所危險區域劃分使用之防爆性能構造。(勞職授字第1050201938號) 來源
祐翔營造有限公司 2016/06/2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7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勞工從事露天開挖作業,垂直開挖深度在1.5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最大開挖深度3.5公尺),勞工有遭受土石崩塌危險之虞,未於該場所設置擋土支撐。(勞職授字第1050202283號) 來源
盛傑營造有限公司 2016/07/0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約3.4公尺)結構體西側及屋突樓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交叉拉桿、下拉桿、護蓋或安全網;未設置安全母索及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2355號) 來源
富泰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7/1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8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場所作業,未設置內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措施,施工架工作臺(施工踏板)寬度未達40公分。(勞職授字第1050202466號) 來源
聯鑫營造有限公司 2016/07/1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2樓至3樓)之施工架工作臺,未設置內外側下拉桿、內側交叉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2528號) 來源
泰吉金屬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0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約3.5公尺)之冷卻設備上方巡視故障之送風機,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未設置安全母索及未使勞工使用安全帶、安全帽等防護具,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2775號) 來源
建順煉鋼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0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5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在良導體鐵板上作業,使用之交流電焊機未有自動電擊防止裝置(現場量測該交流電焊機無負載二次側電壓為75伏特)。(勞職授字第1050202760號) 來源
長虹塑膠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0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3條、第9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升降機之升降路各樓出入口,未裝置構造堅固平滑之門(內門及2樓外門損壞),未有安全裝置;未有連鎖裝置。(勞職授字第1050202777號) 來源
頡欣機械有限公司 2016/08/1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0條、第177條第1項第3款、第243條第1項、第25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固定式起重機之吊具,未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對於噴漆室作業場所有易燃液體(甲苯)之蒸氣,使用之電氣機械、器具或設備,未具有適合於其設置場所危險區域劃分使用之防爆性能構造;對於加工區使用對地電壓220伏特之移動式切割機,未於各該電動機具之連接電路上設置適合其規格,具有高敏感度、高速型,能確實動作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使用之交流電焊機,未有自動電擊防止裝置(無負載時二次側量測電壓為73.5V)。(勞職授字第1050202933號) 來源
林洋陞 2016/08/1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貨櫃屋屋頂(高度約2.3公尺)從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之虞,未設置安全母索,未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之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2846號) 來源
中鼎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18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48條第1項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部分施工架工作臺(高度約10公尺)踏板,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將該處踏板綁結固定,使其無脫落或位移之虞。(勞職授字第1050203047號) 來源
台懋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2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深2.3公尺桶槽)桶槽邊緣,勞工有墜落危險之虞,未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握把、覆蓋等防護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2987號) 來源
舜展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2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及第243條第1項、第25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使用對地電壓220伏特之移動式切割機及移動式風扇,未於該電動機具之連接電路上設置適合其規格,具有高敏感度、高速型,能確實動作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使用之交流電焊機(無負載時二次側量測電壓分別為61.1伏特及68.1伏特),未有自動電擊防止裝置。(勞職授字第1050203114號) 來源
宏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2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設置固定式起重機3座(吊升荷重 5公噸),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未經檢查合格即予使用。(勞職授字第1050203064號) 來源
鴻欣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09/0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5條第1項、第73條第2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工作台開口及開挖區開口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安全網等防護設備;上下設備施工架,未在適當之垂直、水平距離處與構造物妥實連接;對於擋土支撐拆除,未擬訂拆除計畫據以執行(拔除鋼軌樁後未回填);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3214號) 來源
周必先(即台灣省基隆市私立培德高職附設汽車駕駛人訓練班) 2016/09/0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83條、第108條、第2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室內工作場所之扇風機之葉片,未設護網或護圍等設備;工作場所貯存之高壓氣體,可燃性氣體(乙炔)及氧氣之鋼瓶,未分開貯存,亦未加固定及裝妥護蓋;使用之空氣壓縮機(220V),未裝設漏電斷路器,未將其金屬製外殼非帶電部分依規定接地。(勞職授字第1050203263號) 來源
悅華大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6/09/1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08條第1項、第29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工作場所之液化石油氣桶之貯存,未加固定;對於工作場所之冷凍櫃(-22度C),未於明顯易見之處所設置警告標示。(勞職授字第1050203375號) 來源
黃永鵬(即巧力行) 2016/10/0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5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堆置物料(鋁板),為防止倒塌危害,未採取繩索捆綁、擋樁等必要設施,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3639號) 來源
萬茂工業有限公司 2016/10/1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輸煤皮帶機下方(高度約29公尺)從事底板更換工作,勞工有墜落之虞,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等防護設備,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3798號) 來源
長益友室內裝修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0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0條第1項第3款、第281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3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站立高度2公尺以上之合梯(高度約2.4公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之虞,使用之合梯兩梯腳間未有金屬等硬質繫材扣牢,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或藉由高空工作車、設置適當之施工架等設施供勞工使用。(勞職授字第1050203618號) 來源
德昌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0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站立高度2公尺以上之合梯(高度約2.4公尺)組立天花板作業,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未確實巡視,未對於該等場所墜落危害連繫與調整其工作場所之必要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3673號) 來源
侑進工程有限公司 2016/10/1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2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15樓牆面模板角材置放於高處等場所,位能超過12公斤•公尺之物件(重約12公斤)有飛落之虞者,未予以固定妥善。(勞職授字第1050203676號) 來源
祺濬有限公司 2016/10/18 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第35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垂直高度20公尺以下之摩天輪維修平臺(高約6公尺)安裝之高處作業,使用移動式起重機之使用,應以吊物為限,不得乘載或吊升勞工從事作業。(勞職授字第1050203740號) 來源
佶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28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特定化學物質(硫酸)之作業場所,未每6個月監測其濃度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50203926號) 來源
六健工程有限公司 2016/11/2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49條第1款勞工從事低壓路燈線修復前置工作時(樹木修剪),因昇空車基座螺栓斷裂,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4439號) 來源
豐景順營造有限公司 2016/11/0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08條第1項、第230條第1項、第253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7條、第19條第1項、高架作業勞工保護措施標準第8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高壓氣體(氧、乙炔)鋼瓶未安穩放置及裝妥護蓋;使用之合梯未具堅固構造,梯腳間未具金屬硬質繫材及防滑絕緣腳座套,未具安全之防滑梯面;通路上使用臨時配線或移動電線;對於營造工程用之模板、施工架等材料拆除後,未採取拔除或釘入凸出之鐵釘、鐵條等防護措施;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外牆施工架作業場所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有飲酒之勞工,不得使其從事高架作業。(勞職授字第1050204048號) 來源
地健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11/0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第58條第1項第9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馬達之皮帶輪及皮帶有危害勞工之虞,未有護罩等設備;對於平札機,其作業有危害勞工之虞,未設有連鎖性能之安全門等設備(裝置已失效);升降機之升降路各樓出入口門,未有連鎖裝置,使搬器地板與樓板相差7.5公分以上時升降路出入口門不能開啟之。(勞職授字第1050204196號) 來源
新宜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2016/11/09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條、第11條之1、第19條第1項、第20條第1項、第45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第24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未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施工架開口設置之護欄,未具有高度在35公分以上,55公分以下之中間欄杆或等效設備;對於施工架未在適當之垂直、水平距離處與構造物妥實連接;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使用對地電壓在150伏特以上臨時電(220V),未於各該電動機具之連接電路上設置漏電斷路器。(勞職授字第1050204121號) 來源
達昱營造有限公司 2016/11/1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及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使用對地電壓在150伏特以上之臨時電箱(220V),未於各該電動機具之連接電路上設置適合其規格,具有高敏感度、高速型,能確實動作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勞職授字第1050204227號) 來源
振源營造有限公司 2016/11/15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高度約2公尺至10.2公尺)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內側交叉拉桿及內外側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50204284號) 來源
精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11/16 有機溶劑中毒預防規則第20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77條第2項、第287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用有機溶劑(丙酮)擦拭機台,未使有機溶劑作業主管監督個人防護具之使用;對提供給勞工使用之個人防護具(呼吸防護具)之使用未依國家標準 CNS 14258 Z3035 4.3.2規定進行面體與顏面間之密合檢查;未置備適當之防護具(防毒面具)使勞工確實使用。(勞職授字第1050204222號) 來源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0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54條、第25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電路開路之開關於作業中,未上鎖或標示「禁止送電」、「停電作業中」,未將該停電作業範圍以藍帶或網加圍,並懸掛「停電作業區」標誌,有電部分則以紅帶或網加圍,並懸掛「有電危險區」標誌;對於高壓或特高壓電路,非用於啟斷負載電流之空斷開關及分段開關(隔離開關) ,為防止操作錯誤,未設置足以顯示該電路為無負載之指示燈或指示器,使操作勞工易於識別該電路確無負載,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4575號) 來源
台灣林內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16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95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8條、第22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以動力驅動之衝剪機械(摺床),未具有安全護圍等防護裝置;使用手持式研磨機之研磨輪,未設置護罩;CNC銑床於運轉中,有危害勞工之虞,未設置具有連鎖性能之安全門無=等設備;對於高度在2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邊緣及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握把、覆蓋等防護措施。(勞職授字第1050204705號) 來源
林金發 2016/12/1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8條第1項、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勞工於易踏穿材料(塑膠採光浪板)構築之屋頂從事維修作業,未頂規劃安全通道,未設置適當強度且寬度在30公分以上之踏板,未設堅固格柵或安全網等防墜設施,未指定屋頂作業主管於現場辦理規定事項。(勞職授字第1050204717號) 來源
敬鵬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2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98條第1項、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第50條、第2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化學設備管路之維修作業,未將閥等加鎖,使其無法擅動,未設有不准開啟之標示或設監視人員監視;未使勞工於作業中確實使用適當防護具;供輸原料材料及其他物質於特定化學設備(含氨9%),未於勞工易見之處標示該原料、材料及其他物料之種類,輸送對象設備及其他必要事項。(勞職授字第1050204719號) 來源
雍銓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2016/12/2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71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管道露天開挖作業,連城路口管道開挖(2.5m深度)未依擋土支撐圖說按圖施作。(勞職授字第1050204903號) 來源
鑫業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01/0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8條第5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自動化機械(自動電鍍機)具有危險之部分,未設置護罩、護圍或具有連鎖性能之安全門等設備,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5040號) 來源
日揚公寓大廈管理維護有限公司 2017/01/0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49條第1款使勞工使用220伏特高壓清洗機於潮濕之景觀池內進行清洗作業,未具有高敏感度、高速型,能確實動作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失效),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50205102號) 來源
華揚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1/0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2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起重機之運轉,未於運轉時採取防止吊掛物通過人員上方及人員進入吊掛物下方之設備或措施,使用吊掛用載具(太空包),未有足夠強度,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0029號) 來源
祐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01/09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使用甲苯作業場所(屬有機溶劑中毒預防規則規定之第二種有機溶劑),未每6個月監測其濃度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50205087號) 來源
強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1/13 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第23條、第3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處置丁類物質(硫酸)1公噸,未置備該物質等漏洩時能迅速告知有關人員之警報用器具及除卻危害之必要藥劑、器具等設施;未設置洗眼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227號) 來源
頭份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1/1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5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鋼胚儲放堆置(高度約1.8公尺),未採取擋樁、限制高度或變更堆積等必要設施。(勞職授字第1060200048號) 來源
李龍傑 2017/02/0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49條第1款使勞工於高度2公尺以上(約5.6公尺)屋頂從事鐵皮更換作業,發生墜落危害,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0405號) 來源
錦美紙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06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7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作業場所有易燃液體之蒸氣(甲醇、閃火點12度)有爆炸火災之虞,使用之電氣設備(燈具),未具有適合於其設置場所危險區域劃分使用之防爆性能構造。(勞職授字第1060200286號) 來源
賴榮貴(即超勤皮革洗衣店) 2017/02/08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使用有機溶劑(四氯乙烯)之作業場所,未每6個月監測其濃度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60200517號) 來源
立城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1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條、第19條第1項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第24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工作場所預留之鋼筋,未採取彎曲尖端或以加蓋、加套等防護措;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開口部分(結構物四周、電梯井施工架工作台及車道上方),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度差超過1.5公尺以上作業場所,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之上下設備;對勞工於作業中或通行時,有接觸移動電線,未有防止絕緣被壞引起感電危害之設施。(勞職授字第1060200243號) 來源
冠利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13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第4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對於電鍍作業處置及使用特定化學物質(鎳及其化合物)之作業場所,未每6個月監測其濃度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60200624號) 來源
名冠宏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13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第4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對於電鍍作業處置或使用特定化學物質(如氰化鈉、鎳及其化合物)之作業場所,未每6個月監測其濃度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60200625號) 來源
和昌精密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13 有機溶劑中毒預防規則第6條第1項第2款、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7條、第300條第1項第4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室內作業場所(組裝區)從事甲醇溶劑之作業,未設置密閉設備、局部排氣裝置或整體換氣裝置;對於勞工有暴露於(甲醇)有害氣體、蒸氣時,未置備適當安全衛生防護具,並使勞工確實使用;對於勞工8小時日時量平均音壓級超過85分貝時,未使勞工戴用有效之耳塞、耳罩等防音防護具。(勞職授字第1060200456號) 來源
台灣積水化成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1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0條、第177條第1項、第22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固定式起重機具之吊鉤或吊具,未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對於作業場所有易燃液體之蒸氣(苯乙烯等閃火點攝氏65度以下之有機溶劑),而有火災爆炸之虞,使用之電氣箱、插座、緊急照明燈及燈具等,未具有適合於其設置場所危險區域劃分使用之防爆性能構造;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重油桶槽頂及含浸區工作台等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握把、覆蓋等防護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0629號) 來源
台技塑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2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5條第1項、177條第1項、第224條第1項、第2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升降機之升降路各樓出入口門,未有連鎖裝置,使搬器地板與樓板相差7.5公分以上時,升降路出入口門不能開啟之;對於作業場所有易燃液體之蒸氣(甲苯及乙酸乙酯等閃火點攝氏65度以下之有機溶劑)、可燃性氣體(丙烷及丁烷)置劉,而有火災爆炸之虞,使用排風扇之電動機及電流流通之燈具等,未具有適合於其設置場所危險區域劃分使用之防爆性能構造;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放置平台等開口,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握把、覆蓋等防護措施;使用對地電壓在150伏特以上電動機具,未於連接電路上設置適合其規格,具有高敏感度、高速型,能確實動作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勞職授字第1060200759號) 來源
合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24 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第90條、第191條、固定式起重機安全檢查構造標準第45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機械之傳動軸、齒輪及傳動鍊條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設有護罩等設備;固定式起重機之吊鉤,未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裝有液鹼(氫氧化鈉)和硫酸之容器,有引起火災、危險之虞,未單獨儲放;固定式起重機吊升荷重1公噸操作用開關器按鈕未標示動作種類及動作方向。(勞職授字第1060200736號) 來源
猛揮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2/2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超過1.5公尺以上之(C棟天井)場所,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C棟3~7樓外牆、天井)、樓梯(D棟)及樓版(D棟RF、C棟夾層)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0885號) 來源
夏嵩林(即永剛工程行) 2017/03/0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42條、第13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混凝土澆置作業前,未詳細檢查模板支撐各部份之連接及斜撐是否安全(牆模斜撐與地面僅以鐵釘固定),未指派模板支撐作業主管於作業現場實施檢點,檢查模板支撐材料,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0816號) 來源
台灣斯巴克環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2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2條、第31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有墜落危險之場所(車輛檢修廠),未確實禁止與工作無關之人員進入,且未有充分之光線,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1346號) 來源
大新竹廣告工程有限公司 2017/03/0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6條、第94條、第106條第1項、第108條第1項、第241條、第243條第1項、第246條、第284條第1項、第287條、有機溶劑中毒預防規則第1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鑽孔機等旋轉刃具作業,未明確告知並標示勞工不得使用手套;對於升降機各樓出入口及搬器,未明顯標示其積載荷重;對於高壓氣體容器(二氧化碳鋼瓶),使用時未固定;對於高壓氣體(二氧化碳鋼瓶)貯存處附近,任意放置其他物品;使用操作電壓220伏特之線鋸機,未於連接電路上設置適合其規格,具有高敏感度、高速型,能確實動作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電氣機具(電焊機兩座)之帶電部分,有因接觸 或接近致發生感電之虞,未設防止感電之護圍或絕緣被覆;對於以電焊從事熔接,熔斷等作業,未置備安全面罩,防護眼鏡及防護手套等,並使勞工確實戴用;對於勞工有暴露於有害氣體(噴漆作業)未置備適當安全衛生防護具,並使勞工確實使用;使勞工從事有機溶劑(噴漆)作業,未指定現場主管從事監督作業。(勞職授字第1060200665號) 來源
台灣惠爾得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02 優先管理化學品之指定及運作管理辦法第6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4條第2項使用甲醛(致癌物質第一級)之優先管理化學品,未於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日起6個月內報請備查。(勞職授字第1060200715號) 來源
安暘有限公司 2017/03/0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9條第1項、第108條第1項、第224條第1項、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固定梯之設置,未設有適當扶手;對於高壓氣體(二氧化碳)容器之貯存,未加固定;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清洗區域和烤漆區工作場所邊緣及開口部份,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等防護措施;以動力驅動之衝壓機械,未具有安全護圍。(勞職授字第1060200783號) 來源
信大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0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08條第1項、第241條、第2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壓氣體(乙炔及氧氣)容器,未分開貯存,未安穩置放並加固定及裝妥護蓋;交流電焊機之帶電部分,勞工於作業中有因接觸 或接近致發生感電之虞,未設防止感電之護圍或絕緣被覆;使用對地電壓在150伏特以上移動式高壓沖水機,未於各該電動機具之連接電路上設置適合其規格,具有高敏感度、高速型,能確實動作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勞職授字第1060200834號) 來源
豐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06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對於攪拌室內處置、使用第二種有機溶劑(甲苯、丙酮、異丙醇、環己酮、乙二醇丁醚)之作業場所,未每6個月監測其濃度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60200947號) 來源
南寶國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09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第4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對於廢水區處置或使用特定化學物質(如硫酸)之作業場所,未於每6個月監測其濃度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60201094號) 來源
展宇科技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10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7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倉庫區及現場二樓等場所有易燃液體之蒸氣(等閃火點攝氏65度以下之有機溶劑),而有火災爆炸之虞,使用開關箱、廣播器、攝影機、照明開關及電流流通之照明燈具等未具有適合於其設置場所危險區域劃分使用之防爆性能構造。(勞職授字第1060200960號) 來源
愛之味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16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對於包裝區室內場所處置、使用第二種有機溶劑(丙酮、丁酮、異丙醇)之作業場所,未每6個月監測其濃度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60201230號) 來源
台灣櫻宮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1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7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製造生產現場等場所有易燃液體之蒸氣(甲苯、二甲苯、丁酮、乙酸乙酯及乙酸丁酯等閃火點攝氏65度以下之有機溶劑),而有火災爆炸之虞,使用電氣箱、插座及插頭等未具有適合於其設置場所危險區域劃分使用之防爆性能構造。(勞職授字第1060201193號) 來源
三皇化工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1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5條第1項、第17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升降機之升降路各樓出入口門,未有連鎖裝置,使搬器地板與樓板相差7.5公分以上時,升降路出入口門不能開啟之;樹脂課等場所有易燃液體之蒸氣(甲苯、苯乙烯、甲醇及異丙醇等閃火點攝氏65度以下之有機溶劑),而有火災爆炸之虞,使用電風扇、警報指示燈、緊急照明燈、插座、電氣箱、插頭及電氣開關等未具有適合於其設置場所危險區域劃分使用之防爆性能構造。(勞職授字第1060201219號) 來源
元昶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27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使用有機溶劑(甲醇)之作業場所,未每6個月監測其濃度一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60201383號) 來源
康那香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27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暨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第3款受處分人於廠室內處置、使用第二種有機溶劑(甲苯、正己烷)之作業場所,未於該場所每6個月監測其濃度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60201386號) 來源
東方錶面工藝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27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7條第1項第3款、第8條第1項第4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對於噪音作業場所,未每6個月監測噪音1次以上;對於電鍍(鑄)作業場所使用鎳及其化合物作為電鍍原料,未每6個月監測其濃度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60201422號) 來源
石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0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設置高壓氣體特定設備(圓筒型液化石油氣貯槽)2座,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設備,其操作人員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合格即行操作。(勞職授字第1060201333號) 來源
基隆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1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第108條、第175條、第2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動力噴霧機之帶輪、皮帶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有護罩等設備;高壓氣體(乙炔及氧氣)之貯存,未分開貯存,未裝妥護蓋;對於收存危險物(柴油)之液槽車、儲槽等設備有因靜電引起爆炸或火災之虞,未採取接地或其他去除靜電之裝置;對於在潮濕場所使用對地電壓在220伏特之洗車機,為防止因漏電而生感電危害,未於連接電路上設置漏電斷路器。(勞職授字第1060201628號) 來源
天成元有限公司 2017/04/1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16條第1項第10款、第28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勞工搭載於堆高機之貨叉所承載貨物之托板、撬板及其他堆高機(乘坐席以外)部分;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未使其確實戴用安全帽。(勞職授字第1060201752號) 來源
政盟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13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對於從事有機溶劑(甲醇及二甲苯)作業,未每6個月監測有機溶劑濃度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60201701號) 來源
宜鋒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2017/04/2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條、第19條第1項、第40條第1項、第71條、第77條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0條、第116條第1項、第228條、第24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未採取彎曲、加蓋或加護套等防護設施;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沉箱開口處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對於沉箱工作井內懸吊式施工架工作台之構築,未事先就預期施工時之最大荷重,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置備施工圖說,及未建立按施工圖說施作之查驗機制;對於沉箱工作井深度在1.5公尺以上及有地面崩塌、土石飛落之虞時之露天開挖作業場所,未依地質及環境狀況,設置適當擋土支撐、邊坡保護等設施,未經具有地質、土木等專長人員簽認其安全性,未繪製施工圖說,並指派或委請前項專業人員簽章確認其安全性後按圖施作之;對於起重機具之吊鉤或吊具,未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對於就業場所作業之車輛機械,使車輛系營建機械供為主要用途以外之用途(使用吊籃作為工作井內之工作台使用);對於高度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沉箱工作井作業,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勞工於作業中通行時,有接觸移動電線之虞者,未有防止絕緣被覆破壞或老化等致引起感電危害之設施。(勞職授字第1060201696號) 來源
展宇科技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7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作業場所有易燃液體之蒸氣(丁酮、異丙醇及甲苯等閃火點攝氏65度以下之有機溶劑),而有引起火災及爆炸危險之虞,使用之電氣箱、排風扇、插座及電流流通之照明燈具等未具防爆性能構造。(勞職授字第1060201783號) 來源
億豐金屬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22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16條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置衝剪機械(衝床),於雙手操作更換為腳踏式操作時,未設置連鎖防護式等其他安全裝置,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2169號) 來源
大才營造有限公司 2017/05/23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8條、第19條第1項、第40條第1項、第45條第1項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高度2公尺以上之屋頂及鋼構開口部分等作業場所,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及未設置安全上下設備;對於勞工從事斜度大於34度(高底比為2比3)之屋頂作業者,未設置適當之護欄,支承穩妥且寬度在40公分以上之適當工作臺,未設置堅固錨錠之安全母索等裝置;對於廠房屋頂高度5公尺以上施工架上下設備構築,未以斜撐材作適當而充分之支撐,未於適當之垂直方向以不超過5.5公尺、水平方向以不超過7.5公尺為限之水平距離處與構造物妥實連接,未事先就預期施工時之最大荷重,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置備施工圖說,及未建立按施工圖說施作之查驗機制。(勞職授字第1060202337號) 來源
漢鴻交通有限公司 2017/05/3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41條、第243條第1項及鍋爐及壓力容器安全規則第3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工作場所使用之空氣壓縮機(使用電壓220V),其電源及繼電器開關之帶電部分,未設外蓋或其他防止感電之裝置;未於其連接電路上裝設漏電斷路器;未於其空氣筒之壓力表刻度板上,明顯標示最高使用壓力之位置。(勞職授字第1060202384號) 來源
冠博營造有限公司 2017/06/0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8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有易踏穿材料(天花板)之屋頂作業,未規劃安全通道,於屋架上設置適當強度,且寬度在30公分以上之踏板,並於下方適當範圍裝設堅固格柵或安全網等防墜設施。(勞職授字第1060202296號) 來源
金山壓鑄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07 工業用機器人危害預防標準第21條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於工廠內之工業用機器人可動範圍之外側所設置之圍柵,未依規定設置出入口標示並告知勞工於運轉中禁止進入,並應採取下列措施之一:(1)出入口應設置光電式安全裝置或安全墊(2)在出入口應設置門扉或張設支柱穩定、從其四周容易識別之繩索、鏈條等,且於開啟門扉或繩索、鏈條脫開時,其緊急停止裝置應具有可立即發生動作之機能;直鋸機之轉軸,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設置護罩、護圍、套胴、跨橋等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2619號) 來源
嘉成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20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35條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以可調鋼管支柱為屋突頂板(高約5.1公尺)模板支撐之支柱時,違反可調鋼管支柱不得連接使用。(勞職授字第1060202845號) 來源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竹東分院 2017/07/11 優先管理化學品之指定及運作管理辦法第6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4條第2項使勞工使用甲醛(屬優先管理化學品;致癌物質第1级),未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並登錄於指定之資訊網站。(勞職授字第1060202918號) 來源
春原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1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8條及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20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工作場所有物體飛落之虞者(鋼構橋段)未設置防止物體飛落之設備,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板開口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對於依規定設置之護欄未有腳趾板。(勞職授字第10602030991號) 來源
啟森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17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0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外牆)開口部分場所,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及對於高度5公尺以上施工架之構築及拆除,未於事先就預期施工時之最大荷重,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置備施工圖說,並指派所僱之專任工程人員簽章確認強度計算書及施工圖說。(勞職授字第1060203198號) 來源
山隆通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1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16條、第280條之1及第31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從事車輛運輸作業時,對於工作場所未有充分之光線,且於車輛系營建機械(鏟裝機)作業時,未禁止人員進入操作半徑內或附近有危險之虞之場所,且於有車輛出入或往來之工作場所作業時,未明顯設置警戒標示,亦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反光背心等防護衣,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2940號) 來源
福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2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施工架(含車道)高度超過2公尺以上之工作臺,未設置護欄、護蓋。(勞職授字第10602027341號) 來源
政松企業社 2017/07/28 林場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因伐倒木(或懸掛木)等易生滾落、滑動導致勞工危險之地區,未禁止勞工進入,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3317號) 來源
陳淑君(即君悅企業社) 2017/07/3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9條第4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勞工從事加油亭天花板粉刷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以適當之金屬附屬配件確實連接固定施工架構材之連接部分(施工架工作平台護欄上欄杆與立柱等構材之連接部分僅以塑膠繩綁住),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第3款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3354號) 來源
長佑營造有限公司 2017/08/0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第230條第1項及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之1條、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高差1.5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平台,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工區現場使用之合梯(未具堅固構造、梯腳間未具硬質繫材扣牢及未具防滑梯面;對於工區內人員未佩戴安全帽及B1F車道上方搭設之高度2公尺以上工作平台,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勞職授字第1060203421號) 來源
樂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0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3條及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1項於工廠內衝剪機械未具有安全護圍;建築物昇降設備臨時使用升降機(積載荷重1.4公噸),對於升降機之升降路各樓出入口,未裝置構造堅固平滑之門並應有安全裝置,使升降搬器及升降路出入口之任一門開啟時升降機不能開動。(勞職授字第1060203429號) 來源
永富加油站有限公司 2017/08/0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41條鍋爐及壓力容器安全規則第3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工作場所之抽氣機(使用中,交流電220V),其電源開關電極端帶電部分,勞工於作業中或通行時,有因接觸或接近致發生感電之虞者,未設防止感電之護圍或絕緣被覆;空壓機之壓力表之刻度板上,未明顯標示最高使用壓力之位置(勞職授字第1060203473號) 來源
廣泰金屬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07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63條、第153條、第22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工廠內供線機係高速迴轉體,未裝置護罩,護蓋或其他適當之安全裝置;對於堆置物料,為防止倒塌、崩塌或掉落,未採取繩索捆綁、護網、擋樁、限制高度或變更堆積等必要設施,並禁止與作業無關人員進入該等場所;輸送帶2公尺以上作業平台及桶裝機作業區(深度2公尺)之工作場所邊緣及開口部份,未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握把、覆蓋等防護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3549號) 來源
燿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1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9條第1項、第76條第2項、第177條第1項、第25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工作臺階梯未設扶手;廢水廠之攪拌機開口部分未設護罩等設備;使用單甲基醚丙二醇醋酸酯(閃火點攝氏42度),電燈、電氣箱、插座及插頭未有適合於其設置場所危險區域劃分使用之防爆性能構造;廢水廠之通路上使用臨時配線。(勞職授字第1060203598號) 來源
聯河鋁業有限公司 2017/08/15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第57條第3項、第90條、第101條第1項、第224條第1項、第280條及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勞工從事鋁材裁切作業,裁切機之轉軸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有護罩、護圍、套胴、跨橋等設備;從事固定式起重機吊掛作業,固定式起重機未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吊掛用具(纖維索)有顯著損傷,於固定式起重機吊掛作業中有物體飛落之虞,未置備有適當之安全帽及其他防護;裁切機之轉軸必須在運轉狀態下故障排除(使用倒退鍵),未於危險之部分設置護罩、護圍等安全設施或使用不致危及勞工身體之足夠長度之作業用具;裁切機送料區之地面凹槽(高差2公尺以上),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握把、覆蓋等防護措施;裁切機未具有安全護圍勞工。(勞職授字第1060203649號) 來源
源文興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1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6條第1項第1、3、4款、第16條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置動力驅動之衝壓機械,勞工有被夾壓之虞,未於該衝壓機械之操作切換開關於雙手操作更換為腳踏式操作之狀態下,設置具有同標準(連鎖防護式、感應式、拉開式或掃除式等安全裝置)所定安全機能之一,致勞工於衝壓機械之操作切換開關在腳踏操作模式狀態下,使勞工遭夾壓,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3725號) 來源
金鴻順企業有限公司 2017/08/24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使勞工從事有機溶劑作業,未每6個月監測有機溶劑(甲苯)濃度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60203697號) 來源
玉盛國際企業有限公司 2017/08/2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機械(壓麵粉機)之掃除,未停止機械運轉及送料,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3624號) 來源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工作場所平台之前後側邊緣(高度約4.5公尺),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握把等防護措施。(勞職授字第1060203837號) 來源
有晟實業有限公司 2017/08/29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16條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設置之衝壓機械(衝床),有導致捲夾危害勞工之虞,將雙手操作更換為腳踏式操作之操作切換開關,未有符合連鎖防護式、拉開式、感應式或掃除式之安全機能,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3839號) 來源
欣業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0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第250條及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衝壓機械,未具有安全護圍、安全模,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另製管作業區製管機馬達之轉軸,未有護罩、護圍等設備,及勞工在有觸及高導電性接地物之鋼板上使用之交流電焊機 (無負載時二次側量測電壓為64.3伏特),未有自動電擊防止裝置。(勞職授字第1060203929號) 來源
和昌精密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04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廠內清洗作業區室內場所處置、使用第二種有機溶劑(正己烷)之作業場所,未於該場所每6個月監測其濃度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602003901號) 來源
乾佑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08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5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對於勞工在有觸及高導電性接地物之鋼板上使用之交流電焊機 (無負載時二次側量測電壓為78.4伏特),未有自動電擊防止裝置。(勞職授字第1060204011號) 來源
旭嶸紙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12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8條第1項第5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款使勞工從事芯紙接紙機(該機為電腦數值控制之自動化機械)牽紙作業有危害勞工之虞,未設置護罩、護圍或具有連鎖裝置之安全門等設備,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勞職授字第1060204085號) 來源
燿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13 優先管理化學品之指定及運作管理辦法第6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4條第2項使用之化銅還原劑(含甲醛15%),屬致癌物質一級之優先管理化學品,未將運作者基本資料及優先管理化學品運作資料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勞職授字第1060203947號) 來源
燿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15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6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3條第1項為第一類事業且勞工人數在1000人以上,未於總機構或其他地區事業單位設直接隸屬雇主之專責一級管理單位,及未置甲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師及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各1人。(勞職授字第1060203994號) 來源
宏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2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45條、第48條第1項、第5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使勞工使用施工架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施工架未以斜撐材作適當而充分之支撐;對於施工架之基礎地面未平整、夯實緊密,亦未襯以適當材質之墊材,以防止滑動或不均勻沈陷;其對於施工架之工作臺(寬度1.2公尺)未舖滿密接之踏板,亦未綁結固定,使其無脫落或位移之虞;對於裝有腳輪之移動式施工架之腳部未以有效方法固定之(腳輪未煞車)。(勞職授字第1060203972號) 來源
台昌樹脂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26 有機溶劑中毒預防規則第26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7條、12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室內場所使用第二種有機溶劑(甲苯)容器,未將該容器予以密閉或堆積於室外之一定場所;對於室內場所使勞工有暴露於有害氣體、蒸氣(於從事第二種有機溶劑或混存物之作業(甲苯)),未置備適當安全衛生防護具,並使勞工確實使用;對於荷重在1公噸以上之堆高機未指派經特殊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人員操作。(勞職授字第1060204235號) 來源
三恒金屬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26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第2款、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鑄造區室內場所處置、使用第二種有機溶劑(甲醇)之作業場所,未於該場所每六個月監測其濃度一次以上;鑄造區室內場所(研磨區使用綠細砂從事研磨作業)有特定粉塵作業場所,未於該場所每6個月監測其濃度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60204231號) 來源
三恒金屬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26 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12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鑄造區室內場所使勞工從事研磨(綠細砂)有特別危害健康之粉塵作業,未依附表10所定項目實施特殊健康檢查(勞職授字第1060204232號) 來源
虹京金屬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27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第4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3項儲存區內處置或使用特定化學物質(如硫酸)之作業場所,未於該場所每6個月監測其濃度1次以上(勞職授字第1060204142號) 來源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 2017/09/29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4條第1項、第243條第1項及鍋爐及壓力容器安全規則第3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2公尺以上平台邊緣未設置圍欄、握把等防護措施;所設置之空氣壓縮機(電壓380伏特)未設置高敏感度、高速型之漏電斷路器;第一種壓力容器(立式高壓閃化槽)及第二種壓力容器(空氣壓縮機),其壓力錶之刻度板上,未標示最高使用壓力位置。(勞職授字第1060204145號) 來源